「唯一福音」¾¾ 福傳的來與典範

斐林豐著 勞寶霞譯

神思 第廿八期 一九九六年二月 1-19

 

**********

摘要 

作者認為「唯一福音」肯定耶穌基督天主性的本質,祂的踰越奧蹟必須在一中心地位,四部福音書都宣講這同一的喜訊。福傳的工作應把握到唯一福音的意義,才會把宣講的行動與救恩的反思結合起來。

**********

 

引言:《新約》中的「福傳」¾¾ 從「唯一福音」到「四福音」

我們今天聽到「福音」一詞,便會立刻聯想到瑪竇、馬爾谷、路加和若望四部福音。但這並非一成不變的答案。在初期教會的首一佰年內,「福音」並非指一本書或一套書的思想。那麼,這個詞的意義是什麼呢?在公元三十年至一百三十年間,「福音」並非指一本書,而是指一則口傳的好消息。

消息是指報導或宣告新近發生的事情;一個好消息則是指報導或宣告近期一件令人開心的事件。所以在第一世紀,當一個基督徒跟人分享他的基督信仰時,便會說:「我要告訴你一個好消息,這是一個可以令你生命充滿意義和喜樂的消息。」「好消息」三字其實是從「福音」一詞翻譯過來的,所以,這個第一世紀的基督徒也可以這樣說:「我要告訴你一個福音。」

因此,在第一世紀的初期教會,「福音」一詞實際上是指一則令人高興的好消息。在整部《新約》裡面(包括「四福音」在內),「福音」一詞的意義也只此而已,其中尚有三點不同之處:(1)「一個好消息」¾¾「我真奇怪,你們竟這樣快……歸到了另一福音。」(迦1:6(2)「那個好消息」¾¾「我決不以福音為恥」(羅!:16)。(3)「好消息的傳佈」¾¾「天主……有能力堅固你們,使你們合乎我所傳佈的福音。」(羅16:25)或「誰若願意為我和福音的原故,喪失自己的生命,必要救得性命。」(谷8:35)以上三例均令人想到,「福音」所指的是一則口傳消息。

要欣賞「四福音」的價值,必先明白「福音」這個詞的原意。在馬爾谷福音的開首,出現了這個詞:「天主子耶穌基督福音的開始」。從譯文的意義來看,這句簡潔的開場白所帶出的信息是:「那個好消息便是納匝肋人耶穌,祂就是基督,就是天主子。一切就是這樣開始……」當馬爾谷用「福音」這個詞時,便是這樣理解它的。同樣地,瑪竇、路加、若望和保祿也這樣理解這個詞的意義。可想而知,「福音」所指的對象只有一個,就是耶穌的其人其事,以及有關「厄瑪奴爾」(天主與我們同在)的奧秘;即天國的奧秘。但「福音」這個指向此人此奧秘的詞是「被宣講」的,所以它的原意與「福傳」這個現代和較為累贅的詞的意義甚為接近。「福傳」的首要意義是:宣講天主藉聖神的德能在耶穌基督內所行的奧秘。

那麼,「福音」一詞在今天被常用的意義在何時出現呢?這個詞又在何時被用作表示成文的消息,而非口傳的消息呢?「福音」這個詞又在何時開始被用作指那四部記載耶穌言行的書呢?有關應用「福音」這個詞的成文記錄始自致命聖人猶斯定(公元100-165年),在他的《基本基督徒護教書》(Apologia Prima pro Christianis)中,猶斯定提及宗徒們及「他們所著的回憶錄,稱為『福音』。」(1)這是在教會歷史上首次用「福音」一詞來形容四位福音作者所著的有關耶穌生平的書。自此以後,這說法被廣泛應用,人們也漸漸忽略了「福音」的原來意義。「福音」原意所指的對象,就是人們輾轉相傳的好消息 ¾¾「唯一福音」。後來,「福音」的意義又加上了四個對象,就是瑪竇、馬爾谷、路加和若望四部《福音》。在安提約基主教聖依納爵的信函中,仍可找到「福音」的原來意義,他在致費拉德爾非亞人的信中寫道:「我依賴福音的慰藉……就像依賴降生成人的基督;我依賴宗徒的訓導,就像依賴教會的集體使命。」(2)

本文的目的是嘗試找出「福音」最初的口傳版本 ¾¾「唯一福音」的意義,並嘗試指出它與成文的「四福音」的關係。透過這些探討工作,我們希望能在《新約》研究方面,為教會在各時代的基本挑戰 ¾¾ 福傳工作,提供新的見解,以協助傳揚耶穌基督的奧跡。

「唯一福音」¾¾「福音」一詞在初期教會時代的原來意義

最早的口傳福音可順理成章地被稱為「唯一福音」,因為雖然仍有不少人強調不同宗徒的重要性,但保祿說得對:「總之,不拘是我,或是他們,我們都這樣傳了,你們也都這樣信了。」(格前15:11(3)

讓我們在開始先看看「唯一福音」的原文。我們可在《新約聖經》(包括四福音)內看到這些內容的大綱。在此部份,我們只把《新約》內有關「唯一福音」¾¾福音的核心部份概括地描述出來。

「看,一位貞女,將懷孕生子,人將稱他的名字為厄瑪奴耳,意思是:天主與我們同在。」(瑪1:23);「看天主的羔羊,除免世罪者!」(若1:29);「我們找到了默西亞。」(若1:41);「梅瑟在法律上所記載,和先知們所預報的,我們找著了,就是若瑟的兒子,出身於納匝肋的耶穌。」(若1:45);「從來沒有一個人如此講話,像這人講話一樣。」(若7:46);「這人到底是誰?連風和海也聽從他!」(谷4:41);「你是默西亞,永生天主子。」(瑪16:16);「這人真是天主子!」(谷15:39);「你們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這裡了,他已復活了。」(路24:5);「所以,以色列全家應切知道:天主已把你們所釘死的這位耶穌,立為主,立為默西亞了。」(宗2:36);「從來沒有人見過天主,只有那在父懷裡的獨生者,身為天主的,他給我們詳述了。」(若1:18

那福音就是新聞

那前所未聞,眼所未見,非比尋常的事發生了!天主已打破了那令人難以想像的奧秘;那高不可攀的天主已接近了我們。在起初已有,與天主同在的聖言,本身就是天主,祂已成為血肉,寄居在我們中間。這事件實在太不尋常了,教人難以漠不關心。這從未聽聞的事實更教人難以守口如瓶。這消息的新奇之處和不尋常處已遠遠超過《舊約》可以令我們想像得到的結果。「因為法律是藉梅瑟傳授的,恩寵和真理卻是由耶穌基督而來的。」(若1:17)「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中,沒有告訴過任何人,有如現在一樣,藉聖神已啟示給他的聖宗徒和先知。」(弗3:5)此處所指的先知們是《新約》的先知 ¾¾ 福音訊息的傳遞者。《舊約》的先知預視默西亞的來臨,卻不知道祂的超凡本質和降世時間。所以,耶穌基督的福音的確是「新聞」。

那福音是好消息

耶穌基督的福音也是真正的「好」消息。這件前所未聞、非比尋常的消息是所有人心渴望聽到的。單是這個消息便足以令人舒解內心那份對造物主的渴望之情,令人心充滿喜樂與和平。這消息把人類的終極之謎揭開,使人有力量去實踐自己的終極命運,與天主達至親密的共融。「這一切,如今藉著給你們宣傳福音的人,依賴由天上派遣來的聖神,傳報給你們;對於這一切奧蹟,連眾天使也都切望窺探。」(伯前1:12)這福音是卓越的好消息,是「天主子耶穌基督的福音。」(谷1:1

「唯一福音」¾¾「福音」一詞在歷史上的原來意義

我們現在開始探討「福音」一詞的原來意義,並盡量嘗試從它最早在《新約》出現的模樣來研究。此詞最早出現在得前1:5,所指的是「唯一福音」,即由十二宗徒、保祿和其他門徒所宣講的好消息。

在保祿書信中,「福音」一詞出現得甚為頻密,共五十八次,可能是保祿把它用作初期教會表達信仰的主要詞彙。此詞在《新約》其他篇章出現的總數只有十五個,可見「福音」一詞是保祿的詞彙。在他之前的伯多祿和其他宗徒,在應用「福音」一詞時,只言及「消息」(aggelion)或「宣告」(kerygma),並沒加上「好」(eu-aggelion)這個修飾語。伯多祿慣於這樣說:「我有一個消息與你分享。」而保祿則會說:「我有一個好消息與你分享。」

保祿很多時也以絕對的形式來運用「福音」這個詞,不加任何修飾語,但我們有時也會發現「天主的福音」或「耶穌基督的福音」在保祿的書信內出現。當保祿提及「天主的福音」時,他是要指出:福音源自天主,是天主對人類的恩賜。而「耶穌基督的福音」是指:福音的內容就是耶穌自己。有時保祿會談及「我的福音」或「我們的福音」,其意是:「我所傳的福音」。此外,保祿也跟其他宗徒一樣,同樣以「福音」一詞來表達基督事件和它對人類的重要性。

從格前15:1-5看「唯一福音」的重要核心

在保祿的書信內,至少有一處是保祿在提及福音之餘,又同時談及它的基本內容的。我想起了格前15:1-5的重要章節:「弟兄們:我願意你們認清,我們先前給你們所傳報的福音,這福音你們已接受了,且在其上站穩了;假使你們照我給你們所傳報的話持守了福音,就必因這福音得救,否則,你們就白白地信了。我當日把我所領受而又傳授給你們,其中首要的是:基督照經上記載的,為我們的罪死了,被埋葬了,且照經上記載的,第二天復活了,並且顯現給刻法,以後顯現給那十二位。」

很多聖經學者都同意,上述最後五句經文,把耶路撒冷或大馬士革阿拉美語基督徒教會最早所用的信仰表白形式重現出來。保祿並非憑空撰寫這五句的內容,而是引用了初期教會所流行的信仰表白語。但可能是保祿首先以此五句信仰表白語來描述「福音」的內容。為我們這些罪人來說,耶穌賠補性的死亡確實是一個好消息。為我們這些終有一死的人來說,耶穌的死而復活也的確是我們的一大安慰,是我們的好消息。在這個好消息之內,我們能夠「站穩」,能夠建立我們的生命,無需擔心陷於羞愧之中。

從保祿之前有關基督福音的宣講內容看「唯一福音」的全貌

格前15:3b-5並非是保祿引用初期阿拉美語教會所用的信仰表白形式的唯一例子。讓我們把研究的範圍縮窄在保祿早期重要的書信內,其中有關基督福音的資料,最少有以下這些例子,順時間先後次序計有:得前1:9b-104:14;格前15:3b-5;斐2:5b-11;格後5:10;迦1:1b-44:4a;羅1:1b-410:8b-914:9, 10b。如果我們細心地整理這些最早的基督信仰表白詞,便可窺見「唯一福音」的全貌。

天主的福音(羅1:1

我們先前給你傳報的福音(格前15:1

這就是指我們關於信仰的宣講(羅10:8b

這福音是天主先前藉自己的先知在聖經上所預許的(羅1:2

論及他的兒子(得前1:10;羅1:3;迦4:4a

他雖具有天主的形體,並沒有以自己與天主同等,為應當把持不捨的(斐2:6

但時期一滿,天主就派遣了自己的兒子來(迦4:4a

他按肉身是生於達味的後裔(羅1:3

生於女人(迦4:4a

卻使自己空虛,取了奴僕的形體,與人相似(斐2:7a

耶穌(得前1:1, 10;斐2:10

基督(格前15:3

耶穌基督(斐2:11;迦1:1, 3;羅1:4

基督耶穌(斐2:5b

死了(得前4:14;格前15:3;羅14:9)(暗示性的:得前1:10;迦1:1;羅1:410:9

捨棄了自己(迦1:4

形狀也一見如人;他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斐2:7b-8

為我們的罪(格前15:3;迦1:4

為救我們脫離此邪惡的世代(迦1:4

且照經上記載(格前15:4

被埋葬了(格前15:4

第三日(格前15:4

照經上記載(格前15:4

復活了(格前15:4

永生的真天主(迦1:1)父(迦1:1)使之從死者中復活(得前1:9-10

復活了(得前4:14

復生了(羅14:9

從死者中(得前1:10;迦1:1;羅1:4

天主極其舉揚他(斐2:9

賜給了他一個名字,超越其他所有的名字(斐2:9

主(斐2:11;羅10:9

我們的主(羅1:3

生者和死者的主(羅14:9

按至聖的神聖(羅1:4

被立為具有大能的天主之子(羅1:4

救我們脫免那要來的震怒(得前1:10

顯現給刻法,以後顯現給那十二位(格前15:5

自天降下(得前1:10

站在天主的審判台前(羅14:10

基督的審判台前(格後5:10

我們眾人都應出現(格後5:10

都要站在(羅14:10

為使各人藉他肉身所行的,或善或惡,領取相當報應(格後5:10

致使上天、地上和地下的一切,一聽到耶穌的名字,無不屈膝叩拜;一切唇舌無不明認耶穌基督是主,以光榮天主聖父(斐2:10-11

因此,離開偶像歸依了天主(得前1:9b

如果你口裡承認耶穌為主,心裡相信天主使他從死者中復活起來了,你便可獲得救恩(羅10:9

分析保祿書信內有關在他之前所流行的福音宣講內容,有助我們認識福音之本¾¾「唯一福音」的基本內容。這內容可概括為「道成肉身的天主子」及其踰越奧蹟。上述的分析巴初期教會最早的「信經」內容揭示出來,我們也可從中看到已大致成形了的「宗徒信經」。

三個在「唯一福音」內與「四福音」有關的特色

(一)堅決肯定耶穌的神性本質

我們必須強調,肯定耶穌的神性本質是構成早期基督徒信仰的必要成份。基督降生成人,經過苦難、死亡、復活和被舉揚,為我們從永生的天主子而成為具備人性的天主子。基督信仰從未否定耶穌的天主性;亦正如它從未否認耶穌的人性一樣。福音的奇妙之處全在於這個前所未聞、似是矛盾的事實之上:永生天主子空虛自己,取了有限的人性,甚至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但祂的自我虛卻成就了我們的圓滿。

這就是「唯一福音」,就是好消息!從福音首次被宣講那天開始,基督信仰便肯定了耶穌的默西亞身份及其神性子位,二者從未分離。基督徒最初所宣講的並非「耶穌是默西亞!」,而是「耶穌是主!」(格前12:3)要談耶穌,說祂是默西亞並非是最重要,「主」的稱號才是最重要的。「主」是一個加在歷史上的耶穌的神聖名字。另一個可取的宣講形式是:「耶穌是主;是默西亞!」(參考宗5:36)第三個形式是:「耶穌是天主子默西亞!」(參考若20:20, 31

強調耶穌的天主性在今天十分重要,因為目前的福音註釋有時會忽略了「四福音」堅決見證耶穌天主性的特色,一些現代釋經學者因此而損害了原始福音 ¾¾「唯一福音」的最重要一面,同時也削弱了福傳工作的基本動力。因此,必須強調的是:認出耶穌的天主性這事實並非是由「四福音」加進「原始福音」的,相反地,是「原始福音」把這個重要思想傳遞給「四福音」的。當若望在其《福音》內寫道:「聖言就是天主」時,他並非把自己自絕於「原始福音」外,反而是從「原始福音」內尋得甘飴。在保祿之前,斐理伯人的「基督讚美詩」已常提及這個信息。《新約》基督學的發展過於浮誇,造成了不少誤解,研究只側重於基督學面對新挑戰和新需要時所出的回應,卻忽略了本身最重要的內容(耶穌的天主性與人性)。

因著耶穌的天主性,我們更容易明白,「天國的福音」(瑪4:23)和「天主子耶穌基督的福音」是二而為一的事實。前者揭示耶穌在「對觀福音」內的主要宣講內容;後者透露了耶穌在《若望福音》內及門徒們在《宗徒大事錄》和書信內容。因著耶穌神而人的特性,祂成為與我們同在的天國。因此,視「對觀福音」和《若望福音》內有關耶穌的宣講內容為兩個不同福音的見解是毫無道理的。同樣地,視耶穌和門徒們所宣講的福音是不同的見解也是不當的。無論出自耶穌或門徒的口,「唯一福音」始終絕對如一。

(二)踰越奧蹟的中心地位

「唯一福音」明顥地把耶穌受苦、死亡、復活和被舉揚的踰越奧蹟放在一個很重要的位置,這點有助我們了解為何耶穌在「四福音」內的生平事蹟被安排得如此不成比例。耶穌頭三十年的生活只在《瑪竇》和《路加》的兩個章節內被提及(《馬爾谷》和《若望》兩部福音對此集字不提),耶穌三年的傳教生活卻佔了「四福音」的很大部份,而他最後三天的苦難、死亡和復活的事件亦成為福音的焦點。為何耶穌的生平事蹟在「四福音」內被安排得如此不均勻呢?答案就在「唯一福音」的本質內 ¾¾ 集中在耶穌現世生命盡頭的踰越奧蹟。

Martin Kaehler早便指出了踰奧蹟在「四福音」內的重要地位,他曾形容「四福音」為「附有特長引言的苦難敘述」。當然,我們最好這樣說:「福音是附有特長引言的踰越敘述」(4)。沒有一個苦難敘述不是以復活敘述作為束的。谷16:1-8是谷16:14-15的唯一自然結局,沒有這個結局,不獨谷16:14-15會變得沒意義,整部福音也沒意思。福音的奇妙之處就在這裡:本身是生命之源的天主子承受了死亡的痛苦,成為會生老病死的人類一員。在這過程中,幸賴神聖的結合,使生命戰勝了死亡。(參考格前15:54;格後5:4)神聖的生命戰勝了致命的死亡,這是福音的精髓。天主所結合的,無人能拆散。

(三)歷史與信仰的結合

「唯一福音」的第三個特色是:歷史事實與神學性事件互相穿插,以及歷史敘述與信仰宣認的句子相互連結在一起。

(1)有關耶穌的歷史事蹟:

舊約先知早已預言祂的到來;

達味的後裔;

生於女人;

耶穌;

死了;

被埋葬了;

第三日復活了;

顯現給刻法,以後顯示給那十二位;

會再來。

(2)神學性的事件如下:

天主子;

基督;

為我們的罪(而死);

據經上記載;

永生的真天主使祂從死者中復活;

被立為具有大能的天主子;

救我們脫免那要來的震怒;

自天降下;

我們眾人都要出現在祂的審判台前;

如你口裡承認,心裡相信;

便可獲得救恩。

「唯一福音」明顯地是由建基於歷史的信仰句子組成的;或可說是由充滿神學意義的歷史事件組成的。有關耶穌復活的第二次來臨句子,在以上兩表均有出現;它們既是歷史的一部份,也是超越歷史的;是歷史的極限,卻為歷史帶來無窮意義。正因為它們的性質如此特別,才可同在歷史和神學的兩個大事表中出現。

「唯一福音」既歷史又神學的特色在「四福音」內也可找到。在過去十多個世紀的基督宗教史中,人們已習慣把「四福音」稱為歷史。但在近百年來,人們卻開始否定「四福音」是歷史,認為它主要是神學的著作。據我們分析,無論傳統或現代的見解均有不足之處。「神學性的歷史」和「歷史性的神學」這兩個詞才最能道出「唯一福音」和「四福音」的真正性質,二者缺一不可。「聖言成了血肉」(若1:14a),基督信仰就植根在這歷史事件之上,否則,便不成基督信仰了。如我們想摒棄歷史來傳播福音,終會徒勞無功,因為人是理性的動物,其內在動力只建基於真實之上。另一方面,福音歷史亦因信仰而轉化了面貌,因為基督信仰在歷史中見證了歷史的主宰在行動。「我們見了他的光榮,正如父獨生者的光榮,滿溢恩寵和真理。」(若1:14b)如福傳沒有清楚地宣認信仰,就如同把天主奧秘蒙在面紗裡一樣。

分析過上述三點有關「唯一福音」和「四福音」的相同之處後,可見「唯一福音」早存於「四福音」之內,二者的連貫性遠大於不連貫之處。教父們為了強調這個遍佈在「四福音」內的連貫特色,把它們稱為「四重福音」。(例如:奧力震在其《若望福音評註》的引言中亦有提及。)以「四重福音」一詞來解釋「唯一福音」和「四福音」的關係甚為恰當,這關係的特色是擁有一個奇妙的基本統一性,是一個讓信仰和理性都能感覺到的統一性。現代釋經學者都為類型批判學和編輯批判學的發展而鼓舞,他們也該多加研究福音內的統一特色。

「福音」一詞在《馬爾谷福音》內具有保祿特色的用法

在四部《福音》中,使用「福音」一詞最多的要算是篇幅最短的《馬爾谷福音》,共八次之多。(「福音」一詞在篇幅較長的《瑪竇福音》內只出現了四次;在《路加》和《若望》兩部福音裡,一次也沒有出現!)我們已看過馬爾谷是如何開始他福音的:「天主子耶穌基督福音的開始」。(谷1:1)當馬爾谷開始敘述耶穌的傳教生活時,他用了這個詞兩次:「若翰被監禁後,耶穌來到加里肋亞,宣講天主的福音,說:『時期已滿,天主的國臨近了,你們悔改,信從福音吧!』」(谷1:14-15

馬爾谷運用「福音」一詞的做法跟保祿差不多。路加從未記述耶穌曾用此詞的事實,可見「悔改、信從福音」的字眼是馬爾谷的編彙。耶穌所用的字眼大概該是:「悔改吧!信從我所說的話。」或是「悔改吧!信從我所宣講的。」馬爾谷用「福音」一詞來強調:耶穌所宣講的是對我們有極大脾益的好消息。(馬爾谷是保祿的徒弟,他從保祿處學會這個信息。)

在《馬爾谷福音》內,我們也可在其餘五處「福音」一詞出現的地方,看到作者編輯的痕跡。此詞在這五處均指「天主子耶穌基督福音的宣講」。就以谷8:35為例:「誰若願意救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但誰若為我和福音的原故,喪失自己的性命,必要救得性命。」路加和瑪竇同樣記載了耶穌這句說話,卻沒提及「福音」此詞。所以,此詞很可能是馬爾谷自己加上去的。原因是什麼呢?是強調為福音捨棄生命就如為耶穌捨棄生命一樣。馬爾谷在此處把耶穌和福音等同起來,正如在福音開首一樣,他要傳達的信息是:耶穌就是福音。但此處所強調的似乎有點不同:福音就是耶穌本人,意味著藉著福音的宣講,耶穌再次臨到我們中間。宣講福音是耶穌「道成肉身」的新方式,人類藉此與耶穌再次接觸。因此,為福音而死便如同為耶穌而死一樣。從馬爾谷的編彙手法,我們看到了第一個福傳神學的出現。

有關行動和默想的歷史及信仰問題

《若望福音》(也可說是「四福音」,因《若望》是最後一部福音書)十分接近基督徒見證「唯一福音」的兩個基本結構的反省。「伯多祿轉過身來,看見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跟……伯多祿一看見他,就對耶穌說:『主,他怎樣?』耶穌向他說:『我如果要他存留直到我來,與你何干?你只管跟隨我。』」(若21:20-22)耶穌要若望存留直到祂再來。這已差不多耶穌在二千年前所說的話,在此期間,伯多祿和若望一直是基督事件的兩大頂級見證人。伯多祿公開地以行動來宣講耶穌人而天主的救世工程,他的見證被收錄於「對觀福音」內。若望從內在反省救恩歷史的無窮奧秘,把見證收錄在自己的「福音」裡。伯多祿和若望的見證揭示了福傳的兩大基本結構:行動與默想的工作。福傳是瑪爾大;也是瑪利亞。

當我們談及瑪爾大與瑪利亞、伯多祿與若望的分別時,請不要把他們分割開來。傳福者必須同是伯多祿和若望,二者不能分割。伯多祿之內有若望;若望之內也有伯多祿。藉著唯一的口傳福音及四部成文福音(或最好稱它們為「四重福音」),使我們在實踐天主子耶穌基督的福音行動時,不忘沉思默想。要能在行動中默想,必須學習伯多祿和若望。學習伯多祿見證事實的勇氣:「因為我們不得不說我們所見所聞的事」(宗4:20);也學習耶穌最愛的那位門徒,正如奧力震所說:「《福音》是所有經書的初果,而……《若望》則是所有福音書的初果。無人能理解這部《福音》的意義,除非他能斜依在耶穌的懷裡,並從耶穌手裡接受聖母作為自己的母親。」(5)

 

註釋

(1) First Apology of Justin Martyr, 66. 英文譯本擇自The Ante-Nicene Fathers, Alexander Roberts and James Donaldson (eds.), Volume I,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5, pg. 185.  Original in PG, 427-43.

(2) The Epistle to the Philadelphians, 5 in Early Christian Writings.  The Apostolic Fathers, Translated By Maxwell Staniforth, Harmondsworth: Penguin Books, 1968, pg. 112.

(3) 除特別註明外,所有英文聖經引文均取自 The Holy Bible containing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Catholic Edition, London: Geoffrey Chapman, 1993.

(4) Carl E. Braaten在其“Revelation, History And Faith in Martin Kaehler”一書中,介紹Martin KaehlerThe So-called Historical Jesus and the Historic Biblical Christ,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88, pg. 24.

(5)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of John, Book I, 6 in The Ante-Nicene Fathers, Vol. X, Allan Manzies (ed.),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0, pg. 300.


網頁製作:聖神修院神哲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