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與「無所住心」

魏明德 

神思 第廿七期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 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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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者主張神修神學比宗教信條的交談,更能開發人的心靈。其文章以《神操》「原則與基礎」中之「平心」,與《金剛經》中的「無所住心」作比較,看出這是宗教交談的重要途徑。到達「平心」或「無所住心」境界的人,才會接受別的宗教的好處,因而使自己的信仰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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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每個宗教都是在一種特別環境下產生及壯大。當它脫離該環境,將無法避免改變其特殊的覺悟表達方式。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同環境下壯大的宗教彼此相接觸,卻缺乏溝通工具。一旦我們唾棄了其他宗教,而要再進行宗教與宗教之間的對話,是一件極為困難的事。對信徒而言,如何平和的展開一段關於基本信仰的對話呢?這種信仰的對話將會破壞信仰或是賦予信仰認同的新精神?這樣的問題並非總是昭然若揭,但卻常在不知不覺中顯現出來。

宗教對話的方式不勝枚舉,例如教義之間的比較,分析宗教對人世間所持的看法,相反的,有人重視宗教的具體實踐精神,且進一步推動宗教之間的互助來紓解人類的苦痛,而這兩種態度均有其合理性。此外,另一對話的途徑為:深究不同宗教的基本靈修經驗。這種「神修神學」(spiritual theology)比「信理神學」(dogmatic theology)廣泛,因為在「神修神學」中,靈契經驗先於宗教的信條。因此,我們亦必須努力尋求言語所無法闡述的境界。換言之,「神修神學」是在企圖創造一開發心靈冥想的獨特言語。

我們選擇了以下兩篇強調重視基本靈修經驗的文章:在聖依納爵《神操》中的「原則與基礎」這篇文章,和《金剛經》這篇佛教經文。很明顯的,這兩篇文章屬於完全不同的文化領域:《神操》這篇文章出版於十六世紀,它所表現的精神是西方的天主教傳統教義。梵文的《金剛經》出現於何時並不明確。最普遍的中文譯本是由鳩摩羅什(公元343-413)所主筆(1),它所表現的精神是佛教大乘教義,也主導了中國禪思想。在這迥然不同的兩篇章節中,究竟有何相似之處呢?

我們無意做籠統式的比較,只想在以下兩種概念中進行對比:《神操》中的「平心」和《金剛經》中的「無所住心」。從對比當中,我們希望能尋得一些有關如何推展不同宗教對話的結論。

II

「原則與基礎」這篇文章的影響力是極為深遠的:

「人受造的目的,是為讚美、崇敬、事奉我們的主天主,因此而拯救自己的靈魂。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為人而造的,為幫助他追求他所以受造的目的。結論是對於取用世物,常該看自己受造的目的;它們能夠幫助多少,便取用多少;能夠妨礙多少,便取用多少。因此,我們對一切受造物,在不被禁止而能自由選擇的事上,必須保持平心和不偏不倚的態度:就是在我們這方面,並不重視健康甚於疾病,不重視財富甚於貧窮,不重視尊榮甚於屈辱,也不重視長壽甚於短命,其他一切,莫不如此。總而言之:我們所願意所選擇的,只是那更能引我們達到受造的目的的事物。」(2)

為了要完全了解本文,一些註解是必要的:

1. 《神操》並非為一信理論文,它所呈現出的是一種方法,《神操》類似歌劇劇本,每個人以自己的方式註解演出。(3)從這角度來看,「原則與基礎」有助操練者藉著神操劇本的提示,反省內在,繼而使個人經歷受到開發成長。「原則與基礎」喚醒操練者平心的渴望,亦即積極的平心,所謂的平心,主要是來自生活中的原則。

2. 必須要了解的是,平心是一種不斷追求的態度,而非一種擁有的堅持。我們該注意到,《神操》的中文翻譯「保持平心」(4),在三個原文版本中有一譯文如上,至於其他兩個版本(特別是聖依納爵親手書寫)則譯「但求平心」(西文hazernos indiferentes)(5),很明顯的,後者更能貼切表達聖依納爵中心思想。(聖依納爵視「平心」為一形容詞,而非一名詞)。對他而言,「但求平心」意謂一種動力源源不絕未曾中止,猶如捐棄某種依戀。在「但求平心」的過程中,我們將察覺自己的過度執著依戀,而此事實亦將促使我們朝「但求平心」境界前進。

3. 「平心」並不是邏輯推理的結果,它是一種結合「目的」與「方法」的經驗。(6)追根究底,平心的經驗是一種渴望經驗的極致:因為我的渴望完整不分歧,所以能盡其所有以促其實現。

4. 平心精神的基礎奠定於內心的「更加」渴望。「但求平心」並非在於追求一平衡點,而是全然的發揮渴望的力量。由此觀點,平心的首要條件不是從苦行中獲得,而是與天主深層交往的自然結果,心靈愈是靠近天主,就能更自然的走入天主的旨意。

5. 最後,無庸置疑,對聖依納爵而言,但求平心的途徑亦為追隨耶穌基督的路途,然而追隨耶穌基督的個人體驗亦為拓展一屬於全人類的靈修經驗。這就是《神操》的「獲得愛情的默想」之意義:「我有限的能力,來自天主至高無上的能力:同樣,一切正義、善良、憐憫、仁愛等,都像光線來自太陽,水流來自源泉……。」(《神操》237)

III

佛教的派別都會強調「無住」、「無住心」、「無住無依」此類概念的重要性。《維摩經》卷中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7)。這無住本概念,其後為天台宗的圓教體系所發揮。在禪宗,「無住為本」的說法,常出現於《般若經》中,如「如來無所住。無住心名為如來。如來不住有為性。亦不住無為性。」(8)《金剛經》更以顯示無住觀而出名。在這篇文章中,「莊嚴淨土分第十」這段經文是值得注意的:「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9)《金剛經》第14章又云:「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據說禪宗六祖慧能即因聞「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而開悟。《六祖壇經》第17章發揮《金剛經》的「無住」思想如下:「我此法門。從上已來。頓漸皆立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無住者。為人本性。念念不住。即無縳也。此是以無住為本。」惟覺法師有這樣的解釋:「無住是這念心不能住在任何境界上,否則就是生滅,就是一場生死。要達到無住必須用根本大定,無始無明一破,才真正達到無住生心。」(10)

若我們不提及禪宗衍生的觀念,恐怕將很難瞭解「無所住心」的真正意義。研究神修思想中各個基本概念之間的關係,才能使我們對神修思想有完整的了解。另一方面,本文目的不在對禪宗作一般性的介紹,而是,在現今的世界,透過現代的說法,來探討「無所住心」態度的意涵。本文只是嘗試作「無所住心」思想的重新詮釋。

1. 首先,「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乃在回復世界的自然流動。《六祖壇經》第14章云:「道順通流。何以卻滯。心不住。法即通流。」心在自然流動中無所依戀,渡過各種現象而源源不絕。心的「無住」狀態並非停滯不前,而是無貪欲的全心接受世界的流動性。《道德經》中也可見類似的思想。第10章云:「生而不有。為而不持。長而不宰。是謂元德。」敞開心接受世界的流動,讓生活在心中滋長。相反的,「少根之人。猶如大地草木根性自小者。若被大雨一沃。悉皆自倒。不能增長。」(《壇經》第29)換言之,為了達到無所依戀,首先必須能接受我們從生活所收到的全部。因此,《維摩經》又曰:「無住者萬有之本也。」

2. 「無住者」是指人一開始真正追求、茁壯、完成本性,也可以說,追求對自己有益的事情 ── 解脫。惠能法師曾不止一次闡明,世上唯有一個道理,但是面對這個道理時,卻呈現出兩種類型的人:「法無頓漸。人有利鈍。迷即漸契。悟人頓修。」(《壇經》第16)(11)再次說明,渴望解脫的力量帶領我們走出萬物的表象和依戀。我們必須感受到表象的無所不在,而超越它:「無相者。於相而離相。無念者。於念而不念。無住者。為人本性。念念不住。」(《壇經》第17) 若不是「於相」,就不會有「離相」;若不是「於念」,就不會有「無念」;若不是「念念」,就不會有「無住」。

3. 「無所住心」的態度來自於「心」是一個可以壯大而覺性的地方。《壇經》第35章曰:「自心地上覺性如來」,「心」亦為溝通管道。不過,印順法師發揮如下:「說到從離染到清淨,從繫縛到解脫,就設想為必有一貫通染與淨,貫通縛與脫的存在。這是世間的知見,為成立一心,或神我的意識根源。」(12)從這個角度來看,「無所住心」也不應該住在心中:「『一心』,不是常住心,是念念滅而又心相縛的。」(13)同樣的,不應住「空」,也不應住「佛法」(14)。《維摩經》卷中表達得更淋漓盡致:「無住為本……無住則無本」。(15)我們也可以說:甚至連「無住」都是不應住的!

4. 「無住者」也是努力修行的一個人。「迷人口念。知者心行……莫口空說。不修此行。非我弟子。」(《壇經》第25)但是修行態度也是從「離相」的精神而來的。《金剛經》第19章云:「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無狀譯註如下:「若此人心中想得福德之果而行布施,則心住相,其報有限,所以如來我不說福德多。如來我所說之福德,在『心無所求』的布施,其福德應是無量了,故言多。」這樣「無住」思想是否與《神操》的「結合目的和方法」互相矛盾呢?相反的,我們認為,最終的「目的」和根本的「基礎」都被視為同樣的「無住」實質。一個人行事若不按照他所期待的「果」,而按照本性的無住存在,才是真正的「無住者」。

5. 「本性」為何?「本性是沒有垢穢與清淨的改變,而只是如此如此的清淨,所以用金性的不變做比喻。」(16)若有煩惱,「無住者」還是會發覺恆常不變的本性。「無所住心」順著洞悉世上現象的流動性而無所貪愛,相對的才能體會「本性清淨如真金不變」的道理,而得到解脫。同樣的,就《神操》而言,只有在全心關注「人受造的目的」,方可不重視尊榮甚於屈辱,也不重視長壽甚於短命。「人受造的目的」和「本性」本屬於兩種不同宗教哲學體系下的說法,但是不管那種說法,都讓信徒正視生命的實質。不僅讓信徒完全領略世界的流動,同時讓他們不會依戀萬物的表相。

6. 最後,我們可以用《金剛經》精神來嘗試闡明幾項類似《神操》的神修原則:

人生的目的在認識一切事物的真相以解脫生活遭遇及生命流轉之苦。把一切事物視為實在,經常的諸相妄見,同時生出貪、嗔、痴,就是苦的根源。因此,對人、物、我一切事物,應有「緣生即空」的無相正見,心無所住,無所貪愛,以達到苦的解脫。 

IV

「平心」或「無所住心」是進行宗教對話的重要途徑。事實上,只有超越自我,才不會「居其信仰」中,也才能避免蟄伏在信仰中,束縛自我肯定。這樣的人方能以「平心」對待自己的信仰、從事信仰的冒險,透過與其他宗教的對話而接受本身信仰的新生。最後,只有這樣的對話才可以促使信仰團體在一個更純真、更平和的氛圍中成長茁壯。

 

註釋 

(1) 異議本是由北魏菩提流支、南朝陳真諦、唐玄奘譯、唐義淨譯所主筆。

(2) 侯景文譯,《神操》22號,台中,光啟出版社,1979

(3) Michel de Certeau, “L'Espace du Desir”, Christus, January 1973, pp.118-128.

(4) 王昌祉譯:「保持平心『心地平正,無可無不可』」;房志榮譯:「保持中立的態度」。

(5) Texte Autographe des Exercices Spirituels, Paris, DDB, coll. Christus n.60, l986, p.74. Exercitia Spiritualia, MHSI, vol. 100, Roma, 1960.

(6) Maurice Giuliani, “Respect de Dieu et Indifference”, Christus, October 1960, pp.504-515.

(7) 《大藏經》14547下。

(8) 《大藏經》8540中。

(9) 《大藏經》8749下。

(10) 惟覺,《見性成佛》,台北,中台拈花,127-128頁。

(11) 可是應該注意到的是:「迷人若悟解心開。於大智人無別。」(《壇經》第30)

(12) 印順著《如來藏之研究》台北,正聞出版社,1981年,77-78頁。

(13) 同上,53頁。

(14) 「不應住色若空若不空……不應住佛法」《般若經》;《大藏經》8540中。

(15) 《大藏經》14547下。

(16) 《如來藏之研究》17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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