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馬爾谷福音中

「棄絕自我及背苦架」與「服務近人」的關係 

張慧晶 

神思 第廿五期 一九九五年五月 65-7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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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先指出人有成聖趨於至善的渴望,但無法靠自己去實現它,故需要天主的「救贖」。這是藉跟隨基督而達到。基督棄絕自己,背十字架及服務近人就成為每一基督徒的道路。只有如此,人才能不再以自己為中心,而以天主為中心,進入「救恩」,得享圓滿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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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誰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谷8:34教導我們要棄絕自己,背著十字架跟隨耶穌。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救得性命。「誰若想做第一個,他就得做眾人中最末的一個,並要做眾人的僕役。」谷9:35又指出服務眾人是成為第一的必要條件。這樣看來,背苦架和服務近人是人實現自我圓滿,成聖得救的重要因素。

意識地或無意識地,人的心靈趨向著自我的圓滿,期望能達到成聖得救的理想境界。其實,人是至善的天主按照自己的肖像造出來的(創1:26),人本應該嚮往至善,而且能夠行善。正如聖經記載說:「你們應該是聖的,因為我,上主,你們的天主是聖的。」(肋19:2)「你們應該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瑪5:48)故此,人應該是出自於和天主一樣的動機去行事,履行天主賦予人的本份。若是這樣,則人皆可以為堯舜,人人都可以做聖賢,因為假定人有一種可以無限擴充的善性。透過道德的自覺和存養工夫,便可以達致「成為聖人」的理想境界了。

不過,事實上,人並沒有達到他「可以達到的善」。世人都犯了罪。罪惡是人性的疾病,使人有錯失,有未盡善之處。要實現真正的善,人必須找一服良方,把這靈性的疾病醫好。人既不能靠自己的力量達到自我的圓滿,便必須借助人以外的力量才能達到目的。為此,人希冀與一種超越的力量打交道,建立關係,從而救自己脫離錯失。人的心靈都渴求著一種「救贖」。

(二)「救贖」就是跟隨基督

在信德的光照下,「救贖」就是天主的生命,在祂內,人性的渴求可以得到完全的滿足。但是,天主若不顯露自己,人無法與祂相遇。因此,天主確曾將自己以決定的方式顯露出來。就是透過耶穌基督,天主徹底地啟示了自己。在基督的一生中,天主讓人知道祂的慈愛,也揭示了祂的整個創造計劃。祂是人的典型,亦是人的終向,只要人朝著基督,改造自己,最後,必如基督一樣,獲得天主永�琲漸糽R。為此,基督是人類的救主,人的成聖得救在於與祂合而為一。

所以,耶穌基督的道路就是基督徒的道路。基督徒行為的標準就是基督。除了跟隨基督的榜樣以外,實在沒有其他的標準。基督徒要知道該怎樣判斷,唯一的方法就是看一看那走在他們前面的基督。我們該懷有基督耶穌所懷的態度,經驗以耶穌福音為基本而逐漸皈向基督。

因為天主愛人,祂藉著基督對人的召叫是要人彼此相愛,彼此服事,彼此犧牲,即對別人忘我及完全的自我交付。因為實在沒有比為別人捨掉生命更大的愛情了。凡蒙受天主愛的眷顧者,必聽到基督愛的要求。如今我們應變得果敢堅強起來,並要時常醒寤,使生命徹底改變,因為這生命已加入基督自己的生命中。藉著對基督的信仰,我們可以放心大膽地踏上基督所開展的愛的道路。

(三)耶穌是棄絕自我,背苦架,服務近人的模範

耶穌在一生中並沒有追隨過自己的意願。祂所關心的是人類的未來,期待著世界徹頭徹尾的改變:天主的國來臨,天主的旨意承行於地!耶穌為人類的自我棄絕是世界上最完美無私的。祂本是與天父同等,卻毫不戀棧於這尊威的地位。祂放棄了天主的權利和境界,謙抑自己,甘心成為人的模樣,接受人類的限制(參看斐2:6-11)。於是無限者進入了有限的世界,並把我們人類升格為祂的朋友。

耶穌來到世上不是統治,而是服事。祂堅拒默西亞的尊榮,反而取了奴僕的形體,因為祂不要受人服事,而是要服事人。祂與門徒同工、同甘、同苦,並親自為他們洗腳。他是主,卻服事低微的人。祂看見被世人唾棄的痳瘋病人,便動了慈心,伸手潔淨他。祂遇見一個瞎子,便憐憫了他,醫好他。祂只顧到別人的利益,卻沒有想到自己。眾人要試探祂,捉祂把柄時,祂為這些人的心硬而憂愁。眾人愚妄時,祂只有望天嘆息,但卻沒有灰心喪志,丟棄祂的百姓。耶穌就是這樣一個完美無瑕的好僕人,本著慈愛的心腸,盡心盡力,忠心到底。

更進一步,耶穌明知上耶路撒冷去,是要被捉受死。但為了完成父給祂的使命,為了表現對天主完全的順服和對人類的愛,祂毅然背架就義,甘願遭受人間最可恥的死刑,在十字架上把祂的生命完全奉獻出來。在死亡的剎那,耶穌自我捨棄的過程是到了極點。

(四)我們要跟隨基督背苦架,棄絕自己和服務近人

復活的基督為我們完成了「救恩」,把我們從死亡中贖回來。從今以後,基督徒的生命不再是來自他自己,基督徒生命的終向也不是他自已,而是耶穌基督。在基督內的人,是一個新受造物,有新的生活方式。因為基督給人帶來了一個很大的變化,就是整個人在對天主,對他人以及對世界的關係上有所改變。基督徒是透過接受天主聖言,效法基督以自我棄絕,背著十字架和服務近人的生活來改造自己。

(1) 背苦架

背苦架是徹底跟隨基督的標記。如果基督的身份意含苦難,那末跟隨基督的也必定意含著與基督一起受苦。我們與基督相遇,不是在光榮中,而是在通往十字架的路上,就是跟祂走受難,死亡的路,一直到路程的終結。跟隨基督的人,必須排除萬難,即使受到類似耶穌所受的迫害也不害怕,不畏縮,因為基督要人對祂完全的奉獻,甚至為祂的緣故犧牲到死。

十字架也是愛的標記。藉著背苦架,我們肖似基督的無限慈愛,無條件地泛愛眾人,無條件地為愛付出一切,在無我的生活中分擔別人的困苦。這實在是愛的表現,因為只有愛能消除相愛者的距離,使相愛者同甘共苦,並分享分擔一切。

跟隨基督背十字架是一個挑戰。我們不能坐享其成;相反的,必須承受生活的考驗。耶穌講明十字架的道路不是康莊之道,而是崎嶇坎坷之途。所以祂對富家少年說:「變賣你所有一切,施捨給窮人,然後來,背著十字架,跟隨我!」(谷10:21)因此,凡基督徒都要接受挑戰。我們不能像那領了一個「塔冷通」的僕人,只求己身的安全,而是要走出小我的圈子作那冒險的基本抉擇。背苦架的召叫,此生此世總不會停止。

(2) 棄絕自我

藉著耶穌基督,天主啟示給我們邁向「救恩」的正確路途。祂召叫人走出自己的有限,參與祂的無限並與祂建立一種愛的關係。這不僅是一個召叫,更是人用以瞄準生活的方向。

為此,人的行為並不是沒有方向的。天主為他決定了何者是善或惡,天主規定了他該做甚麼。人不可以無拘無束,為自己訂立倫理內容的標準。天主才是人行為的最後標準。天主的「救恩」是要人透過善行去回應接受的。人之得救與否,全在於人之行為的好壞。當面對著天主愛的召請時,人要運用自己的自由去決定:他或是選擇自己,或是選擇天主;他或是把整個的自我交付給天主,或是拒絕天主的永愛。這樣的抉擇是決定人的永遠喜樂或無休痛苦的關鍵。

(a) 以自我為中心

如果我們拒絕天主恩寵的召叫,我們就是以自我為中心,選擇背叛天主。這時,我們不但與天主的旨意起了衝突,還破壞了與主的和諧關係。因著這種對天主否定的抉擇,人處於一種遠離天主的生活態度中,並且逐漸地更遠離祂。由於「不以天主為天主」,我們把天主從自己生命的中心擠出去,而以自己來當家。人甚至把自己偏私奉為至善,拋棄生命根源的天主而以自我為神。於是人越位了!

由於人不是絕對孤立的,或多或少,人的行為是影響著其他人。因此,拒絕依靠天主的同時也是人遠離其他弟兄的基本生活態度。人既是天主所創造的,他若獨斷獨行,走在一條與天主背道而馳的道路上,必然深陷在罪惡的泥塗中,不能自拔。因為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免不了會有意或無意地把一切都歸於自己,來達到自私的目的。而一切人際關係的破裂都是這種「自我中心主義」使然。於是人與天主、與人、與自己都落在永�琲漸椄犎M衝突中,萬劫不復。

我們必須回到天主那裡去,把自己開放給天主及其他兄弟姊妹,才可以找到安身立命之所。天主是無限仁慈的,即使人拒絕了衪的愛情,祂仍繼續不斷地藉著基督設法使人與自己和好。因為基督為我們而成就的救贖功勞已扭轉人類的命運,替我們收拾了人生的殘局,為人類設立一個新的起點,帶領我們這些因獨斷獨行而迷失方向的人皈回天主那裡去。所以,背棄了天主的人能夠再次決定接受天主的召叫,選擇與天主和好,「再來一次」根據天主的旨意,過在地若天的生活。

(b) 以天主為中心

真正的自我棄絕意味著向自己說「不」,毫無保留地把自己交付出來,甘心屬於天主。當一個人選擇了天主,他生活的中心再不是自我或自我的發展,而是基督和祂的天國。他真正渴望體會到耶穌基督的自我意識,並把這意識當作自己的。當我們與主同心同行,將我們的生命與祂的旨意與願望聯合時,我們便可得到一種最大的自由,沒有一樣東西足以和我們所經歷的自由相比。

這一個倫理選擇給人帶來的自由,就是從現世的物質和自我的生活中解放出來,人不只把希望放在今世,但誠信「我們的家鄉原是在天上」(斐3:20)。因覺悟到受造物與天國的生活相比而出現的有限,人便不把任何有限的價值看得太絕對。又因為實在沒有甚麼好保留了,便甘心於整個自我的捨棄。

人的自由既得到提昇,人便開始改造生命。改造的方法是以愛為基礎的倫理生活。就是在具體的生活中,讓愛的根源天主,支配我們和人的所有接觸。愛德的生活是要人用愛來服侍別人。因為我們要棄絕的,不是別的,而是自己。我們「不只顧自己的事,也該顧及別人的事」(斐2:4)。就是甘心情願地犧牲自己,成全別人,而且應是一個絕對的,毫無保留的,義無反悔的自我犧牲。

(3) 服務近人

當我們能超越自我,與主建立起一種獨特的關係時,這垂直線的關係也包括了平行的關係。在這平行的關係中,每一個人都應該彼此服事。服務別人,廣義來說,是指照顧別人「各樣」的利益。彼此服務的最高層次,是一個人將自己完全降服在另一人的意志下。

活一個服事人的生活是直接為他人的福利而操心。我們必須甘願集中注意於他人的需要,而非自己的需要。無私的基石是謙卑,我們必須在天主和別人面前謙卑自己。正如耶穌說:「做眾人中最末的一個,並要做眾人的僕役。」(谷9:35)耶穌就是教導我們要謙虛自下,如同僕人一般為別人服務。此外,無私更導向犧牲,基督徒「服務」的目標是「死於自己」的服務,正如基督交付自己的性命,為大眾作贖價。

除了謙卑和犧牲,愛是指引我們服務近人的最高原則。其實,彼此服務本身是實踐「愛人如己」的誡命。如果我們以愛心服事,我們中間就有更多的仁愛,我們會彼此信實,並能在彼此的關係上做到公義。

我們服務的動機應是為求他人的好處,而不是出於我們的自私。若我們只是為得到對自己的利益,那我們就是本末倒置了。我們服務的基本動機不算得正確。這只顯示著我們仍是以自我為中心,並沒有因順從天主來服務近人。我們的眼目只落在自己身上,而非在別人身上。

誰是我們的近人?

在慈善撒瑪黎雅人的故事中(參看路10:25-37),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不是那不顧而去的司祭和肋未人,而是那憐憫並幫肋了他的撒瑪黎雅人。耶穌教導我們要學習仁慈的撒瑪黎雅人,以自己的愛德行為,使能成為別人的近人。

耶穌對人類的愛從未因人的缺失而打了折扣。耶穌曾服事卑微、受苦、弱小,甚至是犯了罪的人。因為「不是健康的人需要醫生,而是有病的」(谷2:17)。耶穌也要求我們奉獻自己,服務有需要的人。

(五)自我棄絕,背苦架與服務近人的關係

棄絕自己是指拋棄一切,離開本有的安全感,把自己暴露在週遭一切的危難和不安之中。那是有冒險性的,也可能帶給人煩惱和困苦。因此,自我棄絕給我們發出十字架的訊息。它本身是一種痛苦的經驗,也是一個接受困難的挑戰。而自我棄絕的目的是為達到對別人的忘我服務和關心。事實上,背苦架和服務近人是自我棄絕精神的兩種動向,也就是自我棄絕的必然表示。二者雖各有其特徵,但均能表達自我棄絕的信仰。

棄絕自己就是要我們背著苦架,跟隨耶穌奉獻一生為別人服務。為此,要棄絕自己,必須背起十字架;若不願意背苦架,也不能服務近人。棄絕自己,背苦架與服務近人三者不但彼此不排斥,且不能絕對獨立,實是互相融攝的一個整體。

(六)天主的恩寵推動我們棄絕自己,背苦架和服務近人

為一個沒有信仰的人,生活上的倫理抉擇就是在自我與良心之間的選擇。自我棄絕,背苦架和服務近人只可能是放棄自我的意願,聽取良心的聲音去承受生活的重擔和實踐自己的本份和義務。不過,只用理智去省察良心,實有不足之處。人的理智並非不能錯,良心在推理時會以善為惡,以惡為善。銘刻在人心的法律會因人的罪惡,而變得模糊不清,甚至會有被改變的危險。

一個基督徒在基督內與天主相連。基於我們與基督所建立的感情及我們對天父的孝愛,我們能夠分享耶穌基督的倫理意識,傾注在我們心中的聖神又能給予我們力量作出倫理上最好的選擇。聖神給人以內心的自由去超越自己狹窄的界限,使人能敏銳地尋找天主的旨意,並能無誤地去發現道德規律。原來,天主召叫人的同時,也教人如何答覆。天主除了曾在基督身上顯露了救世的恩寵,還在今日的人心內給予恩寵的証據。因此,基督徒的倫理是一個接觸天主救恩的人的倫理。在一個有行動的天主面前,我們不得不在自我棄絕,背苦架和服務近人的倫理生活上產生顯著的效果。

(七)小結

當我們能了解到人的必然趨向,又能夠跟隨基督在自我棄絕,背苦架和服務近人三方面實現自己愛的生命時,在天主恩寵的引導下,我們的渴求得以止息,人可得享圓滿的生命,進入「救恩」的境界。這也正是天主創造大功告成的時刻。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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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蓋時珍,「彼此服事」,《證道》,1986年。

3. 羅錫為,「迷」,《突破》,1988年。

4. 詹德隆,「基督徒如何做倫理的選擇」,《神學論集》,8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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