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 第廿五期 一九九五年五月 32-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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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就其深厚的宣講經驗,深信宣講者與其所講的道,關係至為密切。除非宣講者認識基督,他才能從基督的眼中認識自己。要認識基督,必須從福音開始。講道包括了福音事件的宣講、徵兆的引述、生活實現的指示。福音記載基督的事件,是講道無窮的寶藏。作者反問:講道不宣講主的福音,還算不算講道?這是一篇所有宣講者都應一讀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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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對講道重要性的指示是簡單、清晰和肯定的。
梵二《禮儀憲章》有如下的訓示:講道是禮儀的一部份,極應推重,藉以遵照禮儀年的進展,從聖經中發揮信德的奧蹟和基督化的生活原則;正因為這是信友汲取真正基督精神的首要泉源,所以牧靈者在其牧靈活動中,必須以適當的教育方法,用心去追求。
講道首要從聖經及禮儀的泉源中取材,因為講道就是傳報天主在救恩史中的奇妙化工,也就是基督的奧蹟,祂常臨在、活動於我們中間,尤其在舉行禮儀時。
牧者可以由聖經開始,以聖言接觸人的生活、與人遇合。換言之,以某一點啟示闡釋人的境況;牧者也可以由人的生活開始,突出人的問題,尋求聖言的燭照。不管由上而下,或由下而上,基督總是我們的接觸點,祇因人生的最終意義就是為了要參與基督的生命,達致祂圓滿年齡的歲月。
經上這樣說:「人若不信他,又怎樣呼號他呢?從未聽到他,又怎能信他呢?沒有宣講者,又怎能聽到呢?若沒有奉派遣,人又怎能去宣講呢?……所以信仰是出於報道,報道是出於基督的命令。」仔細咀嚼羅馬書第10章這段文字,似乎宣講者與他所宣講的道,關係至為密切。他尋道,本為道所尋;他傳生命之道,竟成了生活的道。除非宣講者認識基督,他才能在基督的眼中認識自己,就如伯多祿在轉過身來的主的眼中看到自己,悽慘的哭了起來一樣。除非宣講者在基督的眼中認識自己,他不能成為生活的道,因為他傳的道不具血肉。
以路加福音為例,在耶穌開始傳教時,聖史便已把祂安排在成為貧窮、受迫、沮喪、囚犯、殘疾人救星的講道中。祂對一切受苦的人都額外關懷,並視同為自己的苦痛。寡婦的獨子、會堂長的獨生女兒、患癲癇症的獨子,都是祇有路加才有這獨特身份的強調,因為耶穌自己也是獨子。被捕時仍從容治好大司祭僕人被削的耳;往刑場時不顧自己的痛苦,轉面勸導耶路撒冷的婦女;與囚徒同被釘,且容許凶犯與祂同進天國樂園;每一個例子都顯示我們的主的愛是無微不至、無孔不入的。宣講者要成為一位體察人艱苦的牧者,必須先要認識基督,且從基督的眼中認識世界。
所以認識基督,自然該從聖經,特別是從福音開始。為了避免陷入祇見樹木不見樹林及祇見樹林不見樹木的兩極危險,忠實的宣道必須在注意事件的獨特時、空意義之際,不能忘記整體救恩史的特性。基督在一段人類歷史中的言、行,固然具有當時的社會性,且在載於文字後,關乎語文的文體性,但它同時也超越了歷史,伸延至今。正如祂在被交付的那一夜所行、所說的:「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而捨的,你們應這樣行,為記念我。」「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次喝,為紀念我。」其中不祇是教會所欽定及教導的一端信理與它的價值,也同時整合了從古至今、從諾厄、亞巴郎、梅瑟及先知甚至宗徒時代盟約的傳承,除非我們也這樣做,在其中體驗它的意義,否則這一切於我何干?我們能得到些甚麼?
這樣看來,講道不但要宣講基督言、行所繫的事件,不但要宣講從古伸延至今、宏觀的救恩史的意義,也要具備生活的闡釋。伯多祿在五旬節的宣講是個極佳的例子,它包括了事件的宣講,徵兆的引述,生活實現的指示。
傳統的講道常被人譏為:「不夠、湊夠、神仙打救」,因為其中確有些宣講者否定問題,抹殺感受,把一切無限上綱的歸於聖神。但今日的許多宣講者可能受了當代科學、社會思想急劇進展的影響,卻又在講道中作了極大程度「非神化」的轉向,強調及高估了表象興趣而忽略了聖言,從經驗開始而以感受結束,以一己的思維取代受眾心靈的內室行動,輕慢了基督事件,把經文置於被動及邊緣的地位。一位祇能協助宣講者滔滔不絕談論個人經驗和感受,卻不能帶領他與他的受眾進入並指示出聖言所在的,是怎樣的神?是善神?是惡神?
基督事件的宣講並非只把福音所載的文字,一句接連一句的覆述一遍;而徵兆的引述亦非指東拉西扯,從舊約、新經中亂找章節作註釋。沒有成功的宣道是不經深入的反省和祈禱的。如果那引領我們說話的是主所賜予的聖神,祂必會先引領我們進入內室反省、祈禱,把祂由主所領受的,傳告給我們,這樣我們才能以基督事件,闡釋人的境況。
基督的一生確實是講道的無窮寶藏,凡不以此為基礎,所有的建築都是枉然。不以基督的言行來燭照人生,宣講者難道該用自己的意識形態,或者別的甚麼典籍?祂自己就已清楚的譴責過:「你們查考經典,認為其中有永生,正是這些經典為我作證;但你們不願意到我這�堥荂A為獲得生命。」宣講者如果以為要服務世界便不宜開口、閉口的講耶穌,那就大錯特錯了,因為孤獨、徬徨、冰冷、偏狹、自滿、暴戾、欠缺信心的世界,需要的正是基督。
馬爾谷福音所描述的基督是寂寞、承受苦痛、不為人所接納者的寫照,因為連屬於祂的人;親屬、鄉黨、門徒都說他瘋了;祇有魔鬼認出祂的身份,但遭到祂的棄絕,因為魔鬼祇著意「光榮」的一面。山園祈禱是一幕悲劇,不是因為祂即將面對死亡,更是因為祂為祂所摯愛的人以深思熟慮的計劃出賣;要祂死的人不是誤入歧途的局外人,而是蒙受了救恩的民族領袖:司祭長、經師和長老。福音的高峰在於耶穌斷氣時的大喊一聲,百夫長說:「這人真是天主子。」默西亞的奧秘才為開啟。
的確,人最大的痛苦並不祇是那肉體上的折磨,而是心靈的孤獨和被拒。基督輕看了短暫的光榮、表面的成就,毅然承擔責任、接受考驗,也就成了痛苦、黑暗世界的曙光。芸芸眾生中,祂央求了你、我與祂站在一起,而且使我們在別人的痛苦中看到了祂的臨在;祇有這樣,我們的信仰、工作,才能使人成長。我們與祂同死,將必與祂同活;我們與祂同苦,將必與祂同樂。在這樣的前提下,每一段章節都能成為精采的講道題材,而這些資料可說是訴說不盡。
瑪竇福音所描述的基督是與我們同在的天主。不祇在我們強壯時,更在我們軟弱時,正因為與祂同在,沉重的擔子和堅硬的軛,也就變得輕鬆和柔軟。跟隨基督的重要性,使我們立刻拋棄一切;神貧的人、為義而受迫害的人、飢渴慕義的人、心裡潔淨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與主同在。能呼求、能行奇蹟算不得甚麼,重要的是與祂常在一起;因此,在天國的婚筵中有三類賓客,葡萄園主有兩個兒子,迎接新郎的有十位童女,君王左右有「山羊」和「綿羊」,但屬於主的是那些最終仍與祂在一起的人。今日的人,要他捐獻還算容易,要他堅持也不太難,但人的仁慈和堅忍,若非與主同在,到底算得甚麼?祇不過是一份施捨和自負而已。明乎此,宣講者更應撫心自問,講道不宣講主的福音,講道還算不算講道?
到了若望福音,一份與主同在的選擇更成了信仰的挑戰,是我們每人、每日都須面對的抉擇。在法律的裁決、基督徒應守的法則外,「我」對信仰的態度是怎樣的?不管你是那胎生的瞎子、瞎子的父母、或是會堂裡的法利塞人,你有你必須回答的一份。那信的,不受審判;那不信的,已受了審判。審判就在於此:光明來到了世界,世人卻愛黑暗甚於光明。那個在犯罪時被捉住的婦人留了下來,其他也都應該悔改的人,卻從老至幼都溜走了;猶達斯應趕快去做的事有兩件:背棄而掉進黑暗,或回歸而重獲新生,但他卻選擇了黑暗。正因如此,若望福音中耶穌在面對苦難時,清楚顯示了這是祂自由的抉擇。祂在被捕時說:「我是,放這些人走」;祂是自己背著十字架到「髑髏」地方被釘的;垂死時,衹低下了頭,說聲「完成了」,便交付出祂的神。宣講者是怎樣選擇他的講道題材的?基督在其中佔有怎樣的位置?這一切都反映出宣講者的信仰生活,我們是否除了「凱撒」,再沒有君王了?
願所有宣講的牧者都熟讀、熱愛、宣講福音,為道所導,成為生活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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