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初傳到四部福音

黃懷秋

神思 第廿五期 一九九五年五月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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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述說從初傳、口傳直到福音成書的過程,並解答為甚麼有四福音及為甚麼只有四福音的問題。文章澄清一些對福音書的誤解,為初研究福音的讀者來說,是必讀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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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會伊始,當今日大家常稱常用的「福音」尚未書寫,甚或,連構想它的影兒也未出現時,首先有的是「福音」的行動。當時大家口中所謂的「福音」,是指初期教會最早的一種宗徒活動,即「傳」福音而言。 

在新約中,最常用的「福音」詞組包括動詞euangelizomai及名詞euangelion,然而,不管名詞或動詞,所指的都不是文學作品(福音書),而是傳福音的行動。其中動詞euangelizomai,一般翻譯為傳福音,或宣傳福音,在實際應用上它差不多是宣講的同義詞,尤其在福音中,多次與KerysseinKatangelleindidaskein等字交互使用。 

更值得注意的是名詞euangelion,因為它便是二世紀以後,教父們用來指稱那些記載耶穌言行的福音書所用的專有名詞,可是在新約中,它卻從來不帶這樣的暗示。通常它是作行動名詞(noun of action)用,意即福音的宣講,或宣揚福音的事工(如宗15:7, 20:24;格後8:18)。在保祿筆下,所謂福音也指他所宣講的福音的內容 ── 天主藉著基督的降生、死亡、和復活給世界帶來了救贖(如羅1:1,16)。這一種訊息,有時也稱為「天主的福音」(1:1, the gospel of God),或「基督的福音」(格前9:12, the gospel of Christ)。而其中的所有格(genitive),即天主(of God),或基督(of Christ),一方面既是福音的內容(福音的內容正是有關於天主或基督救贖的訊息),另一方面也是福音的作者,而這意即:福音不是人的產物,它的作者是天主,是天主或基督自己親自透過宗徒宣講福音。因而歸化後的保祿的整個宗徒活動,用一個詞彙來含蓋,就是宣傳福音。(格前1:17) 

的確,宣講,實是早期教會中,除了禮儀之外,最早的一種活動。那時候,連一部福音書都沒有,連一本新約作品都不存在,甚至,早期教會連創作基督徒聖經的念頭都沒有想過。末日臨近,時候苦短,宗徒們所能做的僅能是把他們念茲在茲的復活訊息盡可能地在口頭上(因為這樣做比較快,而且比較直接)傳遞出去罷了。 

格林多前書讓我們稍為看到早期教會的組成。它說:「弟兄們,你們看看你們是怎樣蒙召選的:按肉眼看,你們中有智慧的人並不多,有權勢的人也不多,顯貴的人也不多,天主偏召選了世上愚妄的,為羞辱那有智慧的,召選了世上懦弱的,為羞辱那堅強的。」(格前1:26-27)實在是:最早的教會,不是學人的教會,不是文士的教會,不是智者的教會;它來自土根。教會面對世界,沒有新的生命哲學,沒有新的意識形態,這些都與猶太宗教無異。它的神觀秉源自舊約,就連倫理也是舊約的。這樣的一個卑弱的教會,面對它週遭的大世界,有甚麼可以提供的?只有一樣,就是一種新的時間意識:末日已經來到。因為基督已經死了,也復活了,而這就是說,時機已經成熟,天主的救恩時刻已臨近了。 

這一批基督徒,親身經歷過死亡的黑暗 ── 那絕望的,如同死影一般的日子,也親眼看見復活的主基督的顯現,以及伴隨那顯現而來的喜樂、熾熱、振奮。他們熱切地期待,徹夜祈禱,如今,連他們自己也充滿了聖神。他們急不及待,歡喜若狂,他們必須出去,把他們深深相信、親眼看見,也親身經歷的,向世界作見証:基督已經復活,天主以奇蹟證明了他,他就是天主的所選者,是祂最後的說話,救恩最終極的使者。這第一批基督徒,也許沒有以天主來描述基督,但他們對基督的理解卻比我們更舊約、更猶太:天主的受傅者、主、默西亞、基督、君王。 

深深相信復活的基督徒出外作證,也透過禮儀化的生活把他們所見証的信念表達出來。他們聚會擘餅,紀念主的死亡,期待肉身的復活;他們浸到水中,象徵與基督一同死亡,也一起復活,歸於他的名下。這時候的基督徒,沒有寫作,只有生活;沒有福音書,只有傳福音的行動;沒有自己的經典,只有崇拜和見證。 

()基督徒的初傳(Kerygma) 

「初傳」的研究,是近代聖經學上的一大課題。希臘文Kerygma的動詞根Keryssein原是指報信使者的活動,即傳佈口諭,宣講訊息等。加上-ma之後的具體名詞,可以是宣講的現象(如嘹亮的呼叫),也可以指宣講的內容。在近代聖經學上,它卻作為專有名詞用,用來指稱最早的基督徒的宣講活動,以及這種宣講的內容。中文以「初傳」翻譯之。 

學者研究,認為在宗徒大事錄的宗徒宣講(2:14f,3:13f,4:10f),以及在保祿書信的傳統裡(1:4,3:1;得前1:10;羅1:3f),都可以發現到初傳的痕蹟,甚至可以整理出它的結構和內容。C.F.D. Moule以宗2:16-36為例說明所謂初傳的基本因素: 

(1)時期已滿,天主的救世計劃已趨完成(2:16-21引岳厄爾先知的話說明聖神就是末日的記號) 

(2)在你們中間生活過的一個人,納匝肋的耶穌,天主特別眷顧他,以奇能、神蹟充滿他(2:22) 

(3)但他卻死了,是猶太人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死了他(2:23) 

(4)但即便如此,這些看似悲慘的結局原來仍是天主的計劃的一部分,因為天主已經使他從死者中復活了,並且把他舉揚到右邊。由此可見,他已經是主,是默西亞了(2:32-36) 

然後,緊隨而來的,是「該作甚麼?」的問題(2:37),答案是:(5)如果你們接受上述所說的一切,並接受耶穌為主,就該改變自己,領受水的洗禮。這是悔改的記號,也是悔改,並領受罪赦的方法(2:38-39) 

以上就是初傳,即宗徒宣講,的綱要。基本上,這個綱要也可以從其他紀錄初傳的經文(如宗徒大事錄的其他宗徒宣講),或引用初傳傳統的書信章節(如保祿書信的某些經節)中看到。可見最早的宗徒宣講都有大同小異的模式。基本上它們都是「宣言」,或「宣告」(statement),而不是(或主要不是)勸導 ── 正如上述五點中,除了第5點之外,第1至第4點都是宣告。從文法上言,它們都是直述語氣(indicative),而不是命令語氣(imperative),或假定語氣(subjunctive)。它們只宣佈事實,不管你信還是不信,它們只告知你這件事,而不要求聽眾的回應。只有當宣言結束之後,才是要求或命令的開始(5)。但所謂要求或勸導,也不是倫理上的勸導,如勸人為善之類,而是緊隨著這宣言,這indicative,而來的結果:宗教上的歸屬 ── 領受洗禮吧!屬於這得救的子民吧! 

以上就是初傳的基本綱領。基本上它宣佈基督已死、亦已復活的訊息,並蘊含著一種對時間的(末日的)意識,就是對救贖已經完成的體悟。它在內容上的單一性指出它年代的古老,它不包含複雜而多姿的基督生平事蹟。所注意的只有一件事:他已經死了,也復活了。而這便等於宣佈:他就是主,就是默西亞;天主的救贖時刻已經近了。 

這一種初傳的訊息,就是日後要完成的新約基督徒文學的核心。我的意思是說:不管那一本新約書,所表達的基本上都是這一種訊息。不僅保祿書信以基督的死亡復活為核心,就連福音書亦是初傳的擴大。換言之,四部福音卻是宣言 ── 一種信仰的宣告。它們要向世界宣佈它們對基督耶穌的信仰:他就是主,默西亞、基督、在舊約已經預許,今日終於來臨的那一位。 

這樣我們可以理解,雖然在表面看來,福音書是含蓋了耶穌整個公開生活的傳教事蹟,它的高峰卻是福音最後的死亡復活故事。苦難(復活)傳統不僅是福音的頂點,也是整部福音所導向的目的地,可以說,前苦難敘述(pre-passion narrative)的意義必須在苦難(復活)的光照下才得以彰顯。這現象在馬爾谷福音最為明顯。然而即使在其他福音中也可以清楚看到;福音是以死亡復活為其基本內容的初傳擴大的結果。而所謂擴大,就是說,在苦難之前增添前苦難的事蹟,以顯明人對這位經過苦難進入光榮的默西亞真是舊約所預許的那一位的信仰。 

()福音創作的口傳階段 

從初傳還不能直接進到福音的寫作,因為中間還有一個階段:口傳時期(the period of oral tradition) 

十八世紀福音研究發韌,雖然很早便已有人注意到口頭傳統對福音形成的影響,但是真正深入研究它的卻是這個世紀以來的事。類型批判(Form criticism)啟發了我們,讓研究聖經的人體會到口頭傳統的重要性。 

其實,許多經典的寫成(如印度的吠陀)都曾經歷過一個前文字的階段。基督徒的經典(雖然號稱默感)也是一樣。學者相信,在基督徒經典作品開始筆之於書之前,教會中首先在口頭上流傳著各式各樣的傳統。和福音特別有關係的,是關於耶穌基督公開生活期間,各種行事說話的傳統。這些傳統,最初是以單篇(a unit)的方式流傳著。所謂單篇,是指一個最小的單位,如一句話,一個小故事(單一的,只有一個方向,一個軸心,一個思想,或一個主題),一段奇蹟,一則比喻……等等。必須注意的是,在今日福音架構下的一個單位(如谷7:1-33,關於洗手的爭論),很可能已經是好幾個單篇的合成了。然而我們相信,在很早的時候,它們很可能是單獨流傳的。 

如是,我們必須拋棄一個很古老的觀念,就是,福音的寫成是可以歸因於一個追隨耶穌身旁的人,如他一個傑出的門徒弟子或十二人甚麼的,是他們日夕追隨在耶穌身旁,耳聞目睹的真實紀錄。相反,在耶穌傳教期間,相信是沒有一個人拿著攝影機,提著錄音機日夕追隨著他,就是拿筆拿紙當場記下都沒有。猶太經師不立文字的傳統當可提醒我們,一切都靠當事人的記憶。也相信沒有一個人記下所有的話語,所有的事蹟。一言一語已經終生受用了。所以我聽到一句話,這句話我記下了;他看到一件奇蹟,這件奇蹟打動了他,他也記下了。如此而已!這些親眼目睹,親耳聽聞的當事人,背負了傳承的重任。不過相信,這些傳承雖然在教會之初已經存在,並且在存在之初已經開始作短距離的口傳,但卻是經歷了相當多年之後才愈來愈廣泛地向外流傳、並且交相傳遞下去。 

如是,我們不僅沒有排拒福音中目擊證人的成份,相反,我們肯定,福音中的大部份傳統,都是來自目擊証人的記憶。不過,目擊證人所負責的,卻不是最後階段的福音寫作。福音不是由#K48=一個#M48=目擊證人親身經歷過基督所有的事蹟之後所記述下來的當場紀錄,相反,福音的寫成,有更多的無名人士,默默貢獻其中。從個人的經驗、記憶,到教會團體的體會、反省與詮釋。福音的寫成,實是教會整體傳承的結果。 

這樣,我們就很能體會到,把這些口頭傳統稱為教會內的生活傳統(living tradition)的原因了。這可以分兩方面說。首先,這些傳統或多或少都反映教會的生活;從這些傳統中,我們可以看到教會的需要,它所面對的困難,它必須回答的挑戰,它終日念茲在茲的困惑等等;從這些傳統中,我們也可以看見教會的信仰,它的禮儀,它(對外)的宣講、(對內的)教理,以至團體法規。我們甚至可以說,這些傳統之所以會到達我們手中,雖然並不全是,但至少有部分原因是由於它們回答了教會的某些需要,或解決了教會的某些問題。而這也暗示了,也許還有更多關於耶穌的傳統沒有流傳到我們手中,或者,它們在流傳的過程中便慢慢的湮滅消失了。 

必須補充的是,這種說法並不否定福音中,的確有許多傳統是可以追蹤到耶穌的一言一行,因而它們也確實地反映基督的生活,不過,要說的是:它們同時也反映出教會的生活實況。 

說這些口頭傳統是教會的生活傳統,還有另一個原因,那就是:它們是在教會中生活著。而這意味,這些傳統也可以在流傳的過程中,慢慢地增長、擴大、合併、更動、減少,以至改變。一個單純的奇蹟故事,可以演變成一個爭論故事,或者與另一個爭論故事合併。而教會,也可以很自由地,由於自己的需要,加上自己的註解。如此,一個本來強調恩寵的奇蹟性的的故事便可以慢慢被引導到倫理的路上去,而故事的重心也因而改變了(參閱路10:25-37) 

總之,不固定,或富於變動性,就是口頭傳統的特色。到口頭傳統變成書面傳統的時候,它們也就喪失了這點變動的特徵了。雖然不能確定在甚麼時候,不過,可以相信的是:這一天終會來到的。 

也許,有一段時候,即使教會內的書面傳統已經開始了,口頭傳統仍然繼續。甚至到福音開始寫作的時候,聖史所面對教會內的傳統,仍是多元的,有書面傳統,也有口頭傳統。 

與此同時,也許同類型的單篇傳統也慢慢開始集中,而形成小集子(collection),如奇蹟集、言論集等。學者相信,在福音開始寫作之前,至少已經有一些小集子的存在了。雖然不能證實,不過許多學者仍是假定,有一本記載基督語錄的小集子,很可能在50年代已經開始流傳,並且曾經為瑪竇、路加的團體所看過哩! 

到了這個階段,教會內可說已是風起雲湧了。山雨欲來風滿樓。在教會內已經潛藏著許多股力量。而福音的寫作,也只是一蹴即發的事了。

()福音的寫成 

到了60年代中葉之後,一些以基督傳教期間的言行為緯,以歷史架構為經,並以他的死亡復活為高峰,而以信仰宣告為全書的首要創作目的的「福音書」終於面世了。學者相信,馬爾谷,就是這一類型的福音書的發明人。

我們不必太拘泥於馬爾谷這個人的名字。我是說,我們不必按照傳統的看法把馬爾谷看成是若望•馬爾谷、伯多祿在羅馬傳教時的翻譯者、耶路撒冷人、巴爾納伯的表弟、保祿的同伴等。甚至,我們不必把馬爾谷拘限為一個個人的名字,他更可能代表一個團體 ── 一個特別有恩寵,或者特別受聖神引導的團體。既然一個團體、或者一個人必須有一個名字,我們就把它()稱為馬爾谷好了,因為它()所負責編輯的那一本書,長久以來,已經被人稱作「馬爾谷福音」了。

我說馬爾谷是福音書的發明人,那是因為,至少據我們所知,在馬爾谷之前,還沒有福音書這種文學作品的存在。有的只是一些小傳統,或者小集子而已。是馬爾谷發明以時間空間的架構,把那些本來沒有時空關係的傳統串連起來,並把它們寫成連續的故事,因而予人以歷史的感覺。但馬爾谷不是寫歷史;他所關心的不是歷史。他所關心的不是這件事件在先,還是那件事件在先,或者,這件事情是否在海邊發生,還是在葛法翁的會堂。「事件順序」(sequence of events)只是他把福音傳統加上歷史架構之後的必然結果而已。

那麼馬爾谷所關心的是甚麼呢?是基督這個人,以及他所帶來的救贖。他寫這本福音,就是要向世界宣佈他對基督耶穌的信仰:他就是天主聖子(1:1,15:39),藉著他的苦難,他救贖了人類,開啟了愚蒙。他無罪而死,因而他的死亡有贖罪的價值。

其實,這些書之所以稱為福音,那是因為它們與最早的宗徒活動 ── 福音── 一脈相承的緣故。其實,福音和初傳是一樣的。福音以故事形式所講述的,正是初傳以宣告的方式所述說的福音。而所謂福音,在這裡的意思是:救贖的喜訊。

因而我們可以很容易明白福音的本質就是信仰宣言。這是它的首要目的。當然福音還有其他次要的目的。作為一個團體的所有物,它不僅是這個團體對外宣講(表白信仰)的原則,也是它對內維繫各會員間信仰的完整性的依據。因而福音也擔負著勸導、教育、辯護、禮儀、甚至紀律等等功能。它是團體的身份証,是它的會員卡,是團體把自己和其他團體分別開來的記號。就像宗教改革之後,很多更正教派都有自己的信經(如路德會的Augsburg Confession)一樣,福音就是最早的基督徒團體的信經。

()四部福音

今日流傳到我們手中,被教會正式認可的福音共有四部:瑪竇、馬爾谷、路加,和若望。

我們會問:為甚麼有四部福音?

這是今天的現象。在最初的時候應該不是這樣。既然福音是一個基督徒地方團體的信仰宣言,那末,在福音完成的最初階段,每個團體最多只有一本福音。就像我們應該只有一張身份証一樣。因而,瑪竇大抵不認識路加,路加也不知道有瑪竇,雖然瑪竇和路加很有可能曾經看過馬爾谷;而在這三部福音之間構成十分複雜的對觀現象。然而基本上,它們是三部完全不同的福音,分屬三個完全不一樣的團體。若望福音和它們的不同,更是顯而易見。

於是問題來了:基督只有一個,他所帶來的救贖也只有一樣,因而福音在本質上應該是一,為甚麼有四本完全不同的福音呢?

不錯,基督是一,救贖也是一,但是由於團體的不同,對基督對救贖的體味便可以很多樣化了。事實上,兩個不同的團體,各有自己獨特的背景與成員,面對的又是各自的需要,對基督自然有不同的體味。深深體會到生活中的各項磨難(尤其是身為基督徒本身便已招致外界迫害)的馬爾谷團體,對基督的苦難與及由這苦難而產生的無窮力量自然有很深刻的體會。而由猶太籍的基督徒所組成,兼且面對的又是猶太法利塞黨的挑戰的瑪竇團體,所強調的卻是基督的訓導,以及他立法守法(聽命)的精神。

因而福音是一,也是多。一者,是救贖的訊息;多者,是表達這救贖訊息的方法。那末,表達的方法為甚麼只有四種呢?換一種方式來問:福音為甚麼只有四部呢?

再一次,這也是今天的現象,最初的情況應該不是這樣。雖然我們無法確知在當日有多少基督徒團體的存在,更無法確知其中到底有多少團體擁有自己的福音。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在它們流傳的過程中必經淘汰與散失。而所謂淘汰,也不是指正式的、官方的審核、遴選,並公佈入選名單。教會從沒有這樣做。在情況還未明朗化,或者爭論還未平息之際,教會從未用它的權威譴責某些經典,或抬高另一些經典的地位。新約綱目的訂定,是一段不著痕蹟的過程,而當羅馬主教正式定斷新約的綱目(第一次是在382年教宗達瑪蘇Damasus在位時)的時候,他實際上只是在承認一份在當日早已廣為接受的新約名單而已。

所以,所謂淘汰,其實是在流傳過程中的自然篩選。我們今日看見的四部福音,可能由於它們內容的充實,意義的深刻、敘述的平實而深獲喜愛,並得到廣泛的應用,這樣自自然然地流傳下來,最後進到新約綱目之中。但在此之前,與它們一起流傳的,應該還有其他對手。今日,由於考古學的發達,學者因而得悉一些(相信只是全數中的小部分而已)由於某種原因未能進入新約綱目的作品:例如雅各伯福音原稿(Protevangelium of James)、多默敘利亞福音(The Syriac Gospel of Thomas)、伯多祿福音(The Gospel of Peter)、尼苛德摩福音(The Gospel of Nicodemus)、巴爾多祿茂福音(The Gospel of Bartholomew)等。這些作品,普遍稱為「偽經」(Apocryphon),在中文名稱上,已經暗示出它們在教義上可能引起的困難了。

由此可見,雖然福音在今日有四部,但這並不是說,在教會之初也只有四部福音。不過,這四部福音卻是眾多福音中的表表者。教會花了三百多年的時間,終於在它們身上看出自己及信仰的面目(這就是我們的信仰,是我們所信仰的基督),乃把它們定斷為新約的福音;並一直流傳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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