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有《真理的光輝》?

郭年士著 宋蘭友譯

神思 第廿三期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 6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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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先言通諭與基本倫理神學革新的關係,繼言通諭與傳統雙果原則之相關處,最後討論通諭與本質惡的問題。全文對通諭有一積極性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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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最近的一篇通諭:《真理的光輝》是有關基本倫理神學的總覽,主要處理人的自由與天主的法律、自由與真理之間的關係和概念,嘗試再次以具體的辭彙,描述基督徒在現世崇高的使命。的確,通諭主要的對象是天主教會的主教們。不過,其中所蘊含的神學,我相信有相當教育程度的基督徒都很容易理解。一般讀者比較難掌握的,可能是第二章的哲學部分。教宗在此所維護的哲學真理,與啟示的真理,密切相關;如果被否定或放棄,他相信基督徒的信仰會受到嚴重的傷害。本文嘗試從三方面說明這份重要的通諭所包含的教訓:

一.《真理的光輝》與基本倫理神學的革新

二.《真理的光輝》與雙果原則

三.《真理的光輝》與本質惡

 

()《真理的光輝》與基本倫理神學的革新 

在這份通諭中,我們看到有教宗首次嘗試有系統地處理整個基本倫理神學。若望保祿二世的主要任務是更進一步落實梵二的教導。大公會議的《司鐸之培養法令》提到倫理神學時這樣說:「……都應與基督的奧蹟和救恩史更生動的接觸,而予以革新。應特別注意的是改進倫理神學,其學術性的解釋應受聖經更多的滋養,說明教友在基督內使命的崇高,以及他們在愛德內為世界的生命多結美果的責任。」(參閱《司鐸之培養法令》16)教宗在整個通諭之內的全面關注也是按照梵二的這個指引。他這份文件的教導基礎和主要根據來自兩方面:聖經和基督徒的聖召。

這點從《真理的光輝》有關倫理神學的界定可見。倫理神學是一門科學,在回應人理性的訴求的同時,接納和檢驗天主的啟示。這是對人的行為(善或惡)和行動者的道德,加以省思,從這意義上說,倫理神學涉及所有的人。從它作為一種神學而言,倫理神學宣認天主、「唯一的善」,是倫理行為的起源和目標;同時,在基督內把自己交給人的天主,也把幸福和神聖的生活送給人(n.29)

通諭另一個特殊的目的:「…… 為一個基於聖經和活的宗徒傳統的倫理教導設立原則,同時,也為這教導所面臨的非議的種種假設和後果,提出新的觀點。」(n.5)

梵二以前所用的倫理神學教科書,已經從我們的圖書館的書架上消失了。其中的原因之一是語文:現在已經很少學生學習拉丁文了,而這些教科書都是用拉丁文寫的。不過,更重要的原因是:一般而言,特別是基本倫理學在內容上,與用士林哲學的辭彙解釋的自然倫理學,沒有太大的分別。這樣一來,自梵二以來,從神學的角度處理基本倫理的問題,可說是付諸缺如。如今,大部份天主教神學家,是以現代哲學理論,回答基本倫理學問題。因此,教宗的這份通諭,實在是打開了一個新氣象。

《真理的光輝》一共只有三章。從每一章的標題,我們已可見到整篇論文的趨向:第一章:基督與倫理問題的答案;第二章:教會和有關現代倫理神學某些傾向的識別;第三章:對教會和世界生活的倫理善。每一章的各部份,都盡可能以聖經或梵二(傳統最接近現代的成份)為基礎。

對於大多數讀者來說,第二章最難理解,特別是關於教宗認為教會傳統的教導,不能接受的某些趨勢的描述,這些哲學性的趨勢,曾受行內專業人士所批評;教宗早年為知名的倫理哲學教授,他的著作頗受注目(例如Karol Wotyla: The Acting Person, Boston, London 1979)。通諭大部份的資料是積極的,有關「信友在基督內的使命和他們為現世生活培植愛德佳果的責任」。通諭是直接向天主教會的主教講話的,顯示教宗重視正確的教會訓導是否得到保障和傳授的問題。

通諭可為許多學生和教授,在基本倫理神學方面提供有權威的基礎。教宗在他的導言中解釋,這是他多年的研究成果:「如果這是一份期待已久,直到現在才付梓的通諭,其中的原因之一是:它由《天主教教理》開路是恰當的,後者是一個完整地、有系統地闡釋基督徒倫理教導的文件。」(n.5)通諭發表後,曾經有不少學人在雜誌上發表文章,有彈有讚,討論它,其中在《教會》(Church)93年冬季號22-24頁刊登的文章,題為:《真理的光輝》簡介,寫得最好。

()《真理的光輝》與雙果原則

如果你相當年輕,你可能說:《真理的光輝》,我認識或不認識,但「雙果原則」是甚麼?既然這樣,也許我應該首先介紹這個原則。人的行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可稱為道德上的善行或至少是可准許的行為:一.我的意向必須是好的;二.我所採取的行動本身應該是好的,或至少不是壞的;三.不能以壞的效果作為手段,以獲取好的效果;四.必須有充份的原因才可准許壞的效果發生。

知道這雙果原則所指的是甚麼後,你也許會問:從《真理的光輝》那些章節可以見到,使用了這個原則?答案是:通諭並沒有明確地提到這個原則。實際上,這是個早已被廢除的原則,教宗沒有提及是很自然的事。但是,在我解釋它被廢棄的一些原因,你便可明白,為甚麼不提這個原則本身,為甚麼通諭用相當長的篇幅,處理這些原因了。

現在,在討論通諭的內容以前,讓我先解釋上述的幾個原因。梵二以前,神學所採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預設原則。在有懷疑出現時,通常討論那出問題的個案,看看預設的原則或普遍原則,可否協助解釋這個特別的個案。在很多情況下,某個案可按上述四項原則解決。如果符合這些原則,行動在道德上是可准許的;否則,行動就被判定為不道德的。不過,梵二以後,神學家,特別是倫理神學家傾向於採用現代物理或社會科學的方法,解決涉及良心的事件。他們的出發點一般是經驗,而不是預設的原則,他們的方法是歸納法,我們知道,直到今天為止,在神學裡,兩個源流是啟示和人性經驗;神學家之間爭持不下的是應以人性經驗或啟示為出發點。《真理的光輝》所採用的方法仍然是從啟示開始;同時也對現代心理學和行為科學有根據的研究結果或心得,充份考慮。

如果我們重溫通諭對倫理神學所下的定義,我們可以更清楚地看到通諭採用這方法的原因。通諭肯定倫理神學是一門科學,在回應人的理性訴求的同時,接納和檢驗天主的啟示。這是對在道德上善或惡的人性行為和行動者的道德加以省思;從這個意義上說,倫理神學涉及所有的人(n.29)

放棄雙果原則的另一個原因,也和這種以現代科學方法研究倫理神學的做法有關。梵二將結束時,比利時一位耶穌會士Peter Knauer寫了一篇論文,在Nouvelle Revue Theologique (l965)上發表,按他自己的理解,對雙果原則作了很長且相當詳盡的解釋。這篇文章對我很有用,因為我一直尋找有關這個原則的原始資料,以証實它的合法性。不過文章並沒有提到我以上所說的第二個條件,即「行動本身應該是好的,或至少不是壞的」。它只集中討論第四個條件:我的行動所達成的善必須在比例上大於所准許的惡。也許作者已經懷疑,從人的經驗中,可否找到一種絕對惡的行動,即無論在甚麼情況下,獨立於任何意向和時間、空間之外,「本質惡」的行動。在我事後看來,這篇文章是相稱主義或效果論的開始,因為這套理論,正是取代雙果原則的理論,《真理的光輝》用了相當長的篇幅討論這種解決倫理問題的方法而最後否決了它。

P. Knauer文章的蘊含的意念,稍後由知名的神學家,有不少是耶穌會士加以發揮、質疑或直接反對,否定在現實中可找到任何「本質惡」的行為。可從那一種人性經驗中找到這種例子:這概念不是基於抽象的描述而是人的行為嗎?在神學界,這個可否從人實際經驗中找到「本質惡」的行為的辯論,直到今日,仍在進行著,通諭不贊成沒有「本質」上是惡的人性行為的說法(n.79)。理由是:有些人性行為的對象,「本質」上是不可能朝向天主的,因為這些對象,極端與按照天主肖像造成的人之善矛盾。這些行為,按教會的倫理傳統,被稱為「本質惡」的行為:「它們本質如此、本身如此,換言之,由於它們的客觀本質與行動者隱藏的意向和實際的情況無關。」(n.80)我認為,這些行為,普通人一看即可辨認,根本無須推理。

不過,所謂「行為對象」的意義,應該從行動者的角度理解。通諭清楚地說明:「行為的對象其實是一種自由地選擇的行為……一個倫理行為的對象,不是指一個純物質方面的事件或過程……而是一個有意識的、刻意的抉擇的直接目的。」(n.78)行動者與行動對象的關聯,即他選擇的行動方式,在通諭中曾再三強調,例如n.71:「人的行為是倫理行為,因為它們表達了行動者選擇善或惡的意願。」或n.72:「如果具體行動的對象,與人的真正善不調和,選擇了該項行動無形中已使我們的意志和我們自己在道德上是惡的……。」

()《真理的光輝》與本質惡

教宗說:「理性証實,人的行動有些對象的本質是不能朝向天主的,因為它們與按照天主的肖像所造的人之善矛盾。」(n.80)(所謂對象,他是指某些行為的有意識而刻意的選擇,獨立於行動者的意向和導致他作該項決定的情況之外。) 教宗又說:這些人性的行為,在教會的倫理傳統中被稱為「本質惡」的行為,它們由於它們的對象本身,無論在甚麼情況下常是惡的。

至於不尊重個人的行為,梵二所舉的實例是:「各種殺人罪、屠城滅種、墮胎、用藥物催人安死及惡意自殺等危害生命的惡行;損害肢體完整、虐待身體及心靈的酷刑、企圖迫害人心等侵犯人格完整的惡行;非人的生活條件、任意拘留及放逐、奴役、娼淫、婦女及幼童買賣等貶抑人格尊嚴的惡行……。」(《現代》27)教宗引用這一段暗示這些行為,如果是由人刻意選擇執行的,無論是基於甚麼理由,都是「本質」地惡的行為。這是人而不是旁觀者在做的事。讓我在此暫時離題一會兒。我們應該分清楚一份通諭寫作的目的及引起動機而寫作的背境。《真理的光輝》寫作的目的是「要更全面、深刻地處理有關倫理神學的問題。」(n.5)至於寫作的背境,教宗說:「現在,似乎需要反省整個教會的倫理教導,(因為)對於教會,以及社會生活本身,非常重要的問題,在教會傳統的和某神學立場……之間,出現了不和諧的現象……。」(n.4)

教宗要駁斥的主要神學(或者我們應該說哲學?)立場就是一般所說的「相稱主義」和這個理論的一個基本假設,就是認為根本沒有「『本質』惡的人性行為」這回事。教宗用了不少篇幅反駁這個理論。但是,和保祿六世的《人類生命》通諭一樣,如果天主教倫理神學家和傳媒,只專注於其中一個特別的問題而忽略了整體所包含的豐富內涵,這將是我們的損失。對於《人類生命》通諭,傳媒和道德學家幾乎一致地專注於避孕的問題。對於《真理的光輝》,最可能的危險是被視為對相稱主義的判罪。

教宗,忠於他的目標,對這個神學問題:是否有「本質惡」的人性行為,提供了一個神學的答案。他說教會的教導承認這種惡行的存在,教會實在也是接受聖經的教導。他引述聖保祿(格前6:9-10),接著他提到教父,引述聖奧思定說:「至於本身是罪的行為,例如偷盜、通姦、褻瀆等,有誰敢肯定做這些事是出於一個好的動機,如果是這樣,則這些行為就不是罪……。」教宗再重複他自己的話說:「因此,情況或意向,絕不能把一項由於它的對象而成為根本惡的行為,轉變成一項主觀地善的行為,或辯護成一個選擇。」一些行為的對象不可能趨向天主,反而玷污人,這些行為必然會與人真正的善,他終極的目標矛盾。教宗又說:「以對象作為倫理的根源,這教義正是聖經的盟約倫理的正確解釋。」(n.82)

有趣的是,我從這最難理解的第二章裡,找到這份通諭的題目的出處:「親愛的弟兄,我們不應該只停留在警告信眾注意提防某些倫理理論的錯誤及危險而已。我們應該首先顯示邀請人的真理的光輝,即耶穌基督自己。」(n.83)

附錄

1. 「教會亦肯定,在一切演變之下,潛在著許多不變的事物,而這些事物的最後基石則是基督,祂昨天和今天是一樣,直到永遠仍然如此。」

《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10

2. 「肯定Bentham, Mills, Marx以及有他獨特治學方式的Machiavelli,是對的,他們反對道德的絕對性,而全體天主子民,直到昨日為止,在接受這些理論作為救恩(人性最後和主要的成全)主要的真理,同時,教會的訓導權,直到今日為止,宣講這些理論,是錯誤的,這不啻是採取一個大膽的步驟,去否定天主曾向一個民族啟示過些甚麼,或懷疑天主是否形成過一個民族,這是一個很長的步驟。」

Finnis: Moral Absolutes p.30.

3. 「每一個時代的殉道者都在意識到這個世界有它的工程師的意識之下行動。他們都明白宇宙的發展,是由上智廣包的計劃而造型的。在這整個的計劃之內,每個人的命運,都要在整個宇宙的命運之內,找它自己的圓滿,然而,每個人都為他自己的緣故而受造和保持生命的。他們(殉道者)都接受,尊重創造者隱藏在他的創造智慧內的倫理限制,因此,是極端聰明而合理性的──就是在這一生,盡我們的所能,在整體上,從長遠來看,盡量增加善和減少惡。」

Finnis: Moral Absolutes p.106.

4. 「我們可以從兩個非常不同的角度閱讀《真理的光輝》。我們可以,也應該以閱讀一份教宗的通諭來閱讀,接受它是一份有權威性的基督徒的訓誨。作為一份通諭,它是直接寫給天主教主教的,它的主旨,不只是一般的基督徒倫理教導,更特別是有關倫理神學的現況。我當然既不是主教,也不是神學家,似乎我閱讀《真理的光輝》,唯一可以或應該做的,就是靜聽他人有關通諭的意見。然而,眾多不同的閱讀《真理的光輝》的經驗,使我不能把自己局限於只做一個旁觀者。因為這份通諭,不只是有關倫理判斷和生活的權威性的基督徒訓導,同時也是一位波蘭裔的多瑪斯主義哲學家:Karol Wojtyla對不斷發展的哲學探討的驚人貢獻……」

Alasdair MacIntyre: How can we learn what Veritatis Splendor has to teach? p.171.

 

參考資料

Veritatis Splendor: CTS London 1993.

Briefing -- Veritatis Splendor: From Church, Winter 1993 pp.22-24.

John Finnis: Moral Absolutes.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Press,Washington DC, 1991.

Martin Rhonheimer: “Intrinsically Evil Acts” and the Moral Viewpoint. Clarifying a central Teaching of Veritatis Splendor from the Thomist, 1994,1 pp.1-39.

Peter Knauer S.J.: The Hermeneutic Func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from Readings in Moral Theology, No.1, Paulist Press, N.Y. 1979), pp.1-39.

Alasdair MacIntyre: How can we learn what Veritatis Splendor has to teach? The , 1994,2 pp.171-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