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論個人幅度 ── 死與復活

黃克鑣

神思 第十九期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 22-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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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主要探討末世論個人層面中,死亡與復活的問題,並介紹拉內神父對死亡與復活的神學反省。這個重要的信理課題,很值得讀者仔細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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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有關末世的啟示和期待在救恩史中有長遠的過程,舊約期待默西亞王國的來臨和末日的新天地;新約耶穌宣布天國臨近,且業已來臨,祂把自己的臨在、宣講、和行動比作天國的具體臨現。但同時祂宣講的天國也具有未來的幅度,將要在歷史中發展,直至末日才圓滿實現。對天國的期待也包含了個人救恩的期望,舊約末期產生了對個人肉身復活的希望,耶穌的宣講也加深有關永生和死人復活的道理;日後宗徒們更以耶穌復活的事實,鞏固我們對於末日死人復活的信念。

末世觀可說是基督宗教的基本要素,但「末世論」在信理神學中卻不常佔應有的地位。自宗教改革和脫理騰大公會議以來,末世論主要討論傳統所稱的「萬民四末」:死亡、審判、天堂、地獄,僅限於末世的個人問題。而末世論被列為信理神學的最後一科,往往被視為信理神學的附錄。本世紀重新提出末世論的重要性,不少神學家認為末世論不但不該被視作信理神學附設的一科,相反,全部神學都應從末世的角度探討,這樣才能深入了解信理的各部份。

近日神學不但強調末世論在神學中應有的地位,也給這科目帶來重要的刷新,格外指出末世論應以基督奧蹟和人的奧蹟為基礎,並該避免以往的偏差,提供更全面性的末世論,即兼注個人與集體的幅度,現在與永恆的張力,以及天國與現世的關係等。(1)

梵二《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一面剖析死亡、復活等有關末世論個人幅度的問題,一面也關注末日新天地的集體性幅度,同時指出兩者間的關係。但由於死亡與復活是人生的基本奧秘,對不少人來說也是一個啞謎,因此這末世論的個人幅度仍是近日神學討論的焦點。本文無意探討有關末世論的全部問題,在簡要地列舉一些近日末世論的基本原則後,接著便限於反省有關死亡與復活的末世論個人幅度問題,在討論時也指出這個人幅度與集體幅度的關係。

(一)末世論基本原則

(1)以基督奧蹟為基礎

基督徒的末世觀不是對於未來的據實報導,或描述永生和新天新地的實況。如保祿宗徒提示的,來日的光榮是「眼所未見,耳所未聞,人心所未想到的」(格前2:9)。基督徒的末世觀是依據目前的救恩現況與經驗,提供對未來救恩圓滿實現的期望。因此,信理神學的創造論、救恩論、與末世論該是彼此相連,互相解釋的,而基督論便是貫通各環節的聯繫。

人是按天主的肖像受造,具有對著天主的無止境超越導向;人又蒙受恩寵的提昇,被召藉著天主的自我通傳與祂結合。這恩寵的生命便是永生的開端,因此,信德由於現今對恩寵的經驗,遂產生對永生的期望。基督奧蹟便是這期望的保証。人而天主的基督是天人合一的最高實現,透過降生奧蹟,天主與人類結下盟約,這盟約更藉十字架上基督傾流的血得以永久鞏固,使人領悟救恩才是天主對人類和世界的永恆計劃。

基督的復活克勝了死亡對人類和世界的控制,預告我們將來的復活,因此保祿稱基督為由死者中復活的初果(格前15:20)和首生者(哥1:18)。基督復活不但是死人復活的先聲,也是末日新天地的保証。基督死後埋葬墓中,下降冥府,成為世界的中心。復活的基督更超越時空,與整個世界聯繫;基督復活的光榮軀體既與天地一體,遂從內部改造這世界,成為末日新天地的原動力。

藉著降生和死而復活的奧蹟,基督使救恩史的圓滿在歷史中提前出現,成為將來死人復活、永生、和新天地的初果與保証。因此,基督徒的末世觀應以基督奧蹟為基礎。

(2)避免二分論

末世論的另一原則是避免二分論,即精神與物質,時間與永恆這兩種二分論。在解釋永生時,教會採用了靈魂不死和肉身復活這兩個來自不同傳統的模式。但未能把這兩個模式融匯貫通,只是把它們平排並列,劃分為兩個不同的時刻:人死出離肉身,靈魂開始進入永生或接受永罰,待末日再與復活的身體結合。

這種解釋對於人的整體性頗有困難,人具有靈魂和肉身,精神與物質兩種因素,但這兩個因素不是獨立存在的。照多瑪斯的解釋,靈魂是肉身的「形」(Form),身體是「質」(Matter),「形」與「質」是不能分別獨立存在的。近日不少神學家對於人死後,靈魂脫離肉身獨立存在的可能性提出困難;他們認為刷新末世論的一個重要原則便是避免靈魂與肉身的二分論,維護人的整體性。

另一種應避免的二分論是時間與永恆,現世與永生的劃分。這二分論認為時間和現世既是短暫和過渡性的,就如幻象一般沒有真正的意義和價值,唯一重要的是來世和永恆,死後的永生才是真正生命的開端。這種似是而非的見解基本上把時間與永恆截然分割。拉內(K. Rahner)卻強調時間與永恆彼此間的內在關連,永恆固然不是時間無止境的延續,但人的永恆卻是在時間中紮根和成長的。人在時間中所作的各種自由抉擇,透過死亡的最後抉擇遂結出永恆的果實。(2)

換言之,永恆的光榮不是給予現世功德的外來賞報,而是同一事實的發展過程。多瑪斯所採用種子的比喻更恰當,基督徒現世的恩寵生命就如種子一般,逐漸萌芽生長,發展為日後永恆光榮的樹木;種子與樹木是同一事實的不同階段。(3)依照若望福音的啟示,永生在今天便開始(參若6:40; 54)。信德現今藉著信、望、愛所度的恩寵生命便是永生的真正開端。末世論應強調這種現在與永恆的連貫性。

(3)個人與集體幅度的整合

傳統末世論集中於萬民四末,僅限於末世論個人幅度;雖然也討論末日死人一起復活和公審判的道理,但仍以個人救恩為主題。今日的末世論應同時注重集體性幅度,討論有關新天地的來臨和天國圓滿實現等問題。末世論的集體幅度基於天主救恩計劃的集體性質,天主的意願不是要人個別地獲得救恩,卻是對人類履行團體性的救恩計劃。因此,個人的救恩與天國的來臨是連在一起的。而且,人是物質世界的一部份,正如今日的世界是人居住和生活的環境,將來的新天地也與人的救恩境界有密切關係。

藉著基督復活的奧蹟,這世界成為新天地的改造過程今天已經開始,待末日基督再來時將圓滿實現。在這期間,每人都有責任建設這世界,對世界成為新天地的改造過程作出貢獻。因此梵二教會牧職憲章提醒我們,「期待新天地的希望,不僅不應削弱,而且應增進我們建設此世的心火。因為新的人類大家庭的雛型,是滋長發育在今世的,並已能提供人以新天地的預感。」(牧職39)憲章接著指出,我們在此世為了宣揚人性尊嚴,兄弟共融及自由所作的努力和達致的成果,對末日的新天地也有貢獻;將來在天國圓滿實現時,我們還要再度看到這些成果。這段文字給我們保証現在與永恆的連貫性,並提示末世論個人幅度與集體幅度應有的整合。

(二)基督徒的死

前面介紹了一些近日神學對於刷新末世論的基本原則,接著本該分別討論末世論的個人幅度與集體幅度,但由於篇幅關係,本文將限於探討有關末世論個人幅度的基本問題:死與復活,但在討論時也指出個人幅度與宇宙性幅度的密切關係。拉內對於死亡與復活作了深入的神學反省,有特殊的貢獻,下文將特別介紹他的有關思想。(4)

(1)死是個人的最後抰擇

在跑馬地天主教墳場正門我們可以讀到這對聯:「今夕吾軀歸故土,他朝君體也相同。」不論歷代帝王怎樣竭力尋求長生不死的仙丹靈藥,我們還是要面對人皆要死的事實。創世紀告訴我們死是罪的懲罰,原祖違背了天主的命令,死亡遂進入了世界。但這是否表示,假如亞當沒有犯罪的話,他便會在地堂長生不死?抑或他仍須經歷死亡然後進入永生?拉內支持後一種意見,但也加以解釋。

假如原祖沒有犯罪的話,他在地堂的居留也不是永久性的,他也須結束現世的生命,然後進入永恆的生命。對人來說,死一面是生理的自然現象,這軀體必須經過改造,才能進入永生。另一方面,死對於人的自由也有特殊意義,在現世生命裡人可以運用自由,對天主作自由的抉擇;死表示這考驗時期的完結,人對天主的抉擇不再是模稜兩可的,卻進入永恆的狀態。但這時的死與人犯罪後的死是不同的,沒有犯罪的死是現世生命的圓滿結束,以及進入永生的自然過渡。由於原罪和世界的罪,今日人的死是隱晦不明朗的,人一面具有趨向永恆與無限的超越導向,一面感到受控於死亡帶來的局限與毀滅,對死後的處境也不明確。於是,死亡使人產生憂慮、怕懼、和抗拒的心理,死亡成了人生的一大矛盾與啞謎。拉內認為今日死亡這種隱晦的特性(hidden obscurity of death)便是罪的後果和懲罰。(5)

拉內格外強調死的雙重性質,死一面是自然生理的現象,一面卻是人的自由抉擇,死同時是被動和主動的行為。(6)從生理方面看,死是純粹被動的,是生命的完結與寂滅,是無可避免的;死的時間、地點與方式都不受我們控制,可說是命運注定的。但從人的靈性和自由方面看,死卻是人主動的行為,人對於自己的死可以採取不同的態度;這基本態度便是死的「位格」(personal)與主動的一面。死是人生的結局,這結局不但由被動的因素所導致,更由死者本人主動地完成。在垂死的時刻,人應作出一生最後的抉擇,這抉擇包括了把生平的各種抉擇,帶來真正的總結。這抉擇或明顯地,或隱含地,是對於天主,對於真理與正義,和對人生最終意義的抉擇。

面對死亡帶來的恐懼與痛苦,人可以抗拒、反叛、和怨恨;或以人生為毫無意義,一切皆歸於烏有而感到絕望;或傲慢地採取斯多噶(Stoic)態度而麻木不仁地與世長辭。面對死亡的啞謎,人也可以採取另一種態度,即接納與委順的態度。垂死的人雖然不明瞭死的隱晦意義,或具體地對死的時刻與形式感到詫異或不滿,但卻設法把死亡的奧秘置於更大的奧秘,即天主的奧秘之內,相信天主上智的措施是奇妙莫測的,祂的思想超越人的思想,祂的行徑也高出於人的行徑;天主不但具有高不可攀的智慧,也是無限慈愛的父。垂死者因此俯首貼服,把自己交付於天主手中。這樣,人便以最後的自由抉擇,總結一生的各種抉擇;透過對死亡的接納,人便把一種無可避免的自然現象,化為主動地完成自我,達到人生目標的過程,而成為死在主懷中的真福者(默14:13)。

按照鮑洛斯(L. Boros)的意見,在人真正死前尚清醒的時刻,天主給予每人特殊的恩寵和光照,使他在剎那間回顧自己的一生,洞察人生的意義;這恩寵也邀請他作出人生的最後抉擇,使能透過死亡,邁向永恆的生命。(7)鮑洛斯有關人死時最後的抉擇的意見,強調人在死的時刻才初次有機會對天主作全面性和澈底的抉擇。這意見深受拉內有關死的神學反省所影嚮,因此彼此頗有相同的地方;但也有不同之處。鮑氏認為人在死時才可以作全面性的基本抉擇,拉內卻以為這意見局限了死的意義。他一面同意人的基本抉擇往往在生命最後時刻才出現;但也認為死是與人的全部生命連在一起的,人的一生便是不斷的向著死亡邁進。(8)因此,人在生時面對死亡的挑戰和在恩寵的扶持下,可以明顯地或隱含地,向天主作全面性的基本抉擇。日後真正垂死時的最後抉擇可視為對生前抉擇的肯定與總結。

死是人的最後抉擇,這表示死對於人生的終局有決定性的意義。透過死亡人便由時間進入永恆,永恆的意義並不指時間無止境的延續,人可以像生前一般繼續運用自由意志,作出相反方向的抉擇;拉內認為這樣的永恆無異是地獄。相反,永恆是指人達到圓滿和穩固的境界。死既是時間與永恆的交界,死該是一次過的,只有這樣才能保証人生和歷史的嚴肅性。我們說死是人的最後抉擇,永恆是穩固的境界,這並不表示永恆是一種硬化的狀態,而是說死使我們對於天主的抉擇方向固定,不再反悔更改。一般來說,人死後仍有需要和有可能經歷淨化的過程,然後才能達到圓滿的境界,這便是有關煉獄和為亡者祈禱的道理。但這淨化後的圓滿境界也不是靜止的,拉內認為永生的真正意義是無止境地深入天主無限的奧秘,日新又新地參與天主無窮盡的生命。(9)

(2)參與基督的死

拉內關於死的神學反省,正如對於其他神學問題一般,兼顧了超驗和歷史的兩個層面。以上拉內有關死的超驗性和一般性的反省,在歷史中找到了一個圓滿的例証。對他來說.基督的死不但是歷史例証,也是使基督徒和一切人可以步其後塵,死在主懷中的原因。拉內關於死的神學思想與他對基督之死的了解是不可分離的;這也符合了近日神學所提出末世論應以基督奧蹟為基礎的原則。

基督徒之死的最高準則是參與基督的死,因此我們必須了解基督之死的意義。藉著降生奧蹟,基督取了我們的人性,即人類犯罪後的人性,祂參與人的一切境況和際遇,也經驗了死亡的隱晦。祂的死也兼有被動與主動,自然生理現象與自由抉擇,外來的摧毀及來自內部的完成等雙重意義。總之,基督經歷了真正人的死,只有這樣祂的死才能成為人類救恩的根由。

傳統上以補償理論(satisfaction theory)解釋基督之死的救恩意義,指出基督死時所表現的服從和所作的犧牲,補償了人犯罪時因違命所加給天主的冒犯和凌辱。拉內認為這傳統理論�d重了救恩的外在法律層面,未能深入解釋基督之死對於人類救恩的特殊意義。拉內提出「聖事標記原因」(sacramental sign causality),以解釋基督之死的救恩意義;(10)正如聖事以象徵的方式帶來所表明的恩寵,基督的死對我們的救恩也有同樣的作用。死本來是罪與懲罰的表現,基督卻把它化為愛與服從的救恩標記。(11)這裡標記一詞指拉內所稱的「實體象徵」(real symbol),這種象徵本身包含了所表明的事實。在十字架上基督經歷死亡的晦暗,祂背負了世界的罪,不但被人遺棄,也體驗被父捨棄的痛苦。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哀號具有它的真實性:「我的天主,我的天主!你為甚麼捨棄了我?」(瑪27:46)。(12)但在極度的痛苦中,基督重複了祂在生前,格外在山園祈禱時向天主表現的絕對服從及愛的交付:「父啊!我把我的靈魂交托在你手中」(路23:46)。(13)

透過祂對於死的態度,基督給死亡帶來了新的意義:一個本來是罪與違命的標記,成了愛與服從的最高表現。這新的意義普及眾人,今後面對死亡,人可以作自由抉擇。不但可以抗拒、反叛,這樣,便認同和延續亞當違命的罪;也可以本著愛心和服從受死的隱晦奧秘,因而參與基督的死;這種可能性是耶基督之死帶來的救恩效果。基督的死包括了被遺棄和完全交付的雙重經驗,基督徒也該藉信、望、愛參與基督的死:在黑暗中堅信不疑,在絕望中懷有希望,並以愛心接受被捨棄的痛苦。

拉內提醒我們,參與基督的死不僅限於死的一刻,卻該是一生延續的過程。基督徒參與基督的死以聖洗聖事開始(羅6:4),藉聖體聖事不斷加深(格前11:26),並透過日常生活的痛苦、考驗與犧牲具體實現;待到了生命完結時,死亡的一刻該是參與基督之死的高峰與圓滿。那時基督徒綜合一生對基督之死的參與,成為死在主懷裡的真福者(默14:13)。基督徒的末世觀不僅涉及人生最後時刻,死亡該是人生旅途的導師,參與基督的死也該是一生持續的事實。保祿宗徒在歸依基督後即甘願損失一切,為賺得基督;他只願認識基督和祂復活的德能,參與祂的苦難,相似祂的死(參斐3:8-10)。

(三)死人復活的過程

在基督身上,死與復活構成同一逾越奧蹟的不同兩面。復活的基督被稱為死者的首生者(哥1:18),或死者的初果(格前15:20),這表明基督徒不但參與基督的死,也參與祂的復活。問題是基督死後隨即復活了,為甚麼我們卻要等到末日才復活?以下要討論的特別是有關復活的意義和時間上的問題。

(1)靈魂不死與肉身復活

前面看過靈魂不死與肉身復活本來分別屬於兩個不同的思想體系,希臘哲學把人的靈魂和肉身視作兩個獨立的因素,靈魂是精神體,因此不能毀滅。人死後靈魂從肉軀的禁錮獲得解脫,開始永恆的生命;肉軀卻瓦解腐化,歸於泯滅。舊約聖經對人的看法不同,有整體性的觀念,「身體」不僅指人的肉軀,卻包括整個人,即有靈性和血肉之軀的人。因此,肉身復活不是指人的軀體在死後回復舊日的生命(reanimation),而是說整個人進入永恆的新生命。在誦念信經時我們遇到兩種不同的表達方式:「肉身復活」(宗徒信經),和「死人復活」(尼西信經)。其實兩者具有相同意義,都是指整個人,靈性與軀體,在死後進入永恆的生命。

教會的道理合併了這兩個不同的傳統,即來自希臘哲學的靈魂不死,及按照猶太思想的肉身復活,卻把它們分為兩個不同的時間:人死後靈魂脫離肉身,立即接受審判,進入永生或接受永罰;肉身卻要等待世界末日才復活,再與靈魂重新結合。這合併包含了所謂「中間階段」(intermediate state)的道理,即人死後直至世界末日,靈魂脫離了肉身獨立存在的境界。拉內和不少近日神學家對靈魂單獨存在的可能性表示疑難,認為這看法是受了希臘思想有關靈魂肉身二分論的影響,與猶太傳統對於人的整體觀念不符合。

關於這問題,拉內提出人死後,靈魂進入「泛宇宙關係」(pancosmic relation)的理論作為解答(14)。他指出在生時,人的身體是物質世界的一部份,與世界密切連繫,成為一個整體。透過人的身體,靈魂也與世界成為一體,彼此息息相通(15)。待人死後,靈魂超越個別形體的範圍,更自由和更直接地進入一種「泛宇宙」的新境界。這並不表示靈魂存在於世界的每一角落,而是說離開了肉驅的靈魂並不脫離與這個物質世界的一切關係,卻更密切地與世界保持聯繫,同時也期待�d從末日的新天地領回新的驅體。

(2)死後即時復活與末日復活

人死後靈魂進入泛宇宙的境界,開始永恆的生命;那麼我們是否可以說人死後即時復活?假如說死後即時復活的話,末日的復活又有甚麼意義?為了回答這些問題,我們必須探討基督死而復活的奧蹟。基督死後埋葬墓中,祂的靈魂下降冥府,解救古聖祖和在祂以前去世的義人,引領他們進入永生。照不少教父的意見,這是古聖祖們復活的時刻。拉內也認為基督下降冥府的道理對我們討論的問題有特殊意義。藉著創造和降生奧蹟,基督本來便是萬物的首生者和世界的根基;現在透過死亡和下降地府,祂更清晰地成為世界的中心(heart of the universe);基督便是從世界的中心復活。基督的人性既是世界的一部份,藉著復活,基督超越時空,進入一種泛宇宙的境界(16)。不但祂的身體成為「屬神的身體」(spiritual body),祂更成為「使人生活的神」(life-giving spirit)(格前15:44-45),滲透整個世界,從內部更新和改造這世界,使成為祂的「宇宙性身體」(cosmic body of Christ)。由於基督的復活,世界不再像以前一樣,卻開始產生深刻的改變;這世界在末日將成為新天新地的改造過程,今日已提前在歷史中進行。復活的基督便是更新和改造世界的原動力(17)。

讓我們回到人死後是否即時復活的問題。保祿書信中提及人死後「脫離肉身,與主同住」的可能性(格後5:8;斐1:21-24);同時保祿也期待末日的肉身復活(斐3:20-21;格前15:22-23)。雖然他沒有詳細說明,究竟人死後在肉身外與主同在的情況是怎樣的,但肯定不是指靈魂完全脫離物質、獨立存在的境況;因為他說:如果我們地上帳棚式的寓所拆毀了,我們便由天主獲得一所天上的寓所(格後5:1)。對於這問題,拉內有關靈魂在人死後進入泛宇宙境界的解釋很有幫助。人死後,靈魂出離肉驅,開始與整個世界更密切聯繫,就像進入了新的寓所,這新的寓所便是復活基督的「宇宙性身體」。如上文所說,這身體參與基督復活的光榮,在邁向新天地的改造過程中;靈魂既然與這在復活過程中的基督身體結合,因此我們可以說,人死後便即時開始復活了。

拉內和不少神學家都主張人死後立刻復活的可能性(18),他們認為這意見並不反對末日死人復活的道理;相反,兩者該是互相補足的。死後即開始復活的意見指出復活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同時注重復活的個人層面;並於末日基督重臨,新天新地的出現,和死人一起復活的道理,卻著重這復活過程的集體性大圓滿。世界成為新天地的改造過程今天已開始在歷史中逐漸實現,待末日將圓滿完成。肉身復活的事實既然與新天地的改造過程互相關連,因此可以說,人死後便開始復活,在末日的新天地裡這復活的過程將集體地完成,那時靈魂重新與個別的光榮軀體結合。

(3)在生前開始復活:「屬神的身體」

上文提出人死後即時復活的意見,接�d要討論的問題是,這復活的過程是否可以再往前推進一步,說基督徒在生時已開始復活。若望明言那信仰基督的人已出死入生,現今已享有永生(若5:24; 6:40; 54);保祿也告訴我們基督徒藉著洗禮參與基督死而復活的逾越奧蹟(羅6:4)。正如基督徒參與基督的死不限於生命的最後一刻,而是持續一生的事實,那麼,參與基督的復活也該是一樣的。藉著聖洗聖事,基督徒與基督同死、同葬、也一同復活,開始新的生命;這不但指靈性的新生命,也包括整個人的更新和改造(19)。聖體聖事是這新生命的滋養,這聖事包含了基督的血肉之軀;與基督體血結合的事實不但保證我們末日的復活,即使今天也該影響和改造我們整個的人、靈魂和肉身。

保祿解釋死人復活時用了播種的比喻:「死人的復活也是這樣:播種的是可朽壞的,復活起來的是不可朽壞的;……播種的是屬生靈的身體(physical body),復活起來的是屬神的身體(spiritual body)」(格前15:42-44)。照聖經學者的意見,保祿所說「屬神的身體」並不指非物質的身體,而指被聖神改造的身體。我們的問題是:這種由屬生靈的身體變成屬神身體的過程,是否不必待人死後,即在生前已開始進行?基督徒透過聖事和日常生活參與基督死而復活的奧蹟,他們的身體也該逐漸改變,成為屬神的身體。

聖母蒙召升天的奧蹟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聖母瑪利亞無染原罪,滿被聖寵,在領報時更向天主完全開放,讓聖神充沛地降到自己身上;此後她一生不斷順從聖神的引導。聖母不但在心靈上恩寵與日俱增,即使聖母的身體也在聖神的德能下潛移默化,不斷從屬生靈的身體,化為屬神的身體。及至她結束這人世旅途時,這變化的過程早已完成,於是聖母死後便即時靈魂肉身蒙召升天,提前享受肉身復活的光榮。不但聖母瑪利亞是生前開始復活的例證,不少聖賢也給我們提供這方面的好例子。聖人們不但祈禱時容光煥發,神魂超拔;他們的儀容也經常反映內心的恩寵,令人響往;死後他們的驅體往往保持完整不腐化。這些特殊現象都給我們提示,即使在生時,他們屬生靈的身體已在不斷化為屬神身體的過程中。

莊子對於至人或神人的描述也近乎一種屬神身體的境界:「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膚若冰雪,綽約若處子;不食五穀,吸風飲露;乘雲氣,御飛龍,而遊乎四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疵癘而年穀熟」(「逍遙遊」)。這段文字固然描述有道之士與天地一體,超乎物外那種內心自由境界,以及他們對四周事物的影響力。但也暗示他們的身體和儀容亦不斷提昇變化,反映內心的超然境界。

隨著基督的復活,世界已踏入了末世的階段,正在邁向新天地的改造過程中。我們既是這世界的一部份,因此,我們的身體也參與世界的變化,進入復活的氛圍中。人與世界是息息相關的,世界的改造對我們有影響;我們本身的轉變也能促進新天地的改造過程。其實我們屬神的身體便是來日新天地的一部份。

結語

末世論主要可以分為個人與集體性兩個層面,本文專門討論有關個人幅度的兩個問題:死與復活。拉內對於死與復活作了很有深度的神學反省,對末世論有特殊貢獻。拉內格外指出死同時是被動與主動的事件,是自然生理的現象及人的自由抉擇。死可說是人一生的最後抉擇,透過死時的基本態度,人綜合生平的抉擇,進入永恆的境界。

基督徒之死的最高準則是參與基督的死。拉內以「聖事標記原因」解釋基督之死對救恩的意義:死本來是罪與懲罰的表現,基督卻把它化為愛與服務的救恩標記;給死亡帶來新的意義。今後基督徒面對死的奧秘,也可以追隨基督,以服從和接納的態度參與祂的死,成為死在主懷中的真福者。基督徒參與基督的死該是一生持續的過程:以聖洗聖事開始,藉聖體聖事加深,並透過日常生活的痛苦與犧牲具體實現;日後死的時刻便是參與基督之死的圓滿告成。

在反省死人復活的問題時,拉內對傳統上所謂的「中間階段」感到困難,他提出人死後靈魂進入「泛宇宙」境界的理論作為解答。主張人死後出離肉身,卻與整個世界有更密切的聯繫。同時,透過死而復活的奧蹟,基督成了世界的中心。復活的基督超越時空,也開始「泛宇宙」的關係。世界成了基督的「宇宙性身體」,因此這世界已入末世階段,開始經歷成為新天地的改造過程。人死後靈魂既與這改造中的基督身體結合,因此拉內支持人死後即時開始復活的意見;並認為這意見不應取代末日死人復活的道理,因為末日新天地的來臨及死人復活,是表明這復活過程的集體性圓滿實現。

在討論時我們也進一步指出,基督徒在生前既然參與基督的死,同樣也參與祂的復活;開始了由屬生靈的身體,變成屬神身體的改造過程。這過程與今日世界成為新天地的改造過程是連在一起的。

我們可作結論說,拉內對死與復活的神學反省不但富啟發性,也符合了近日神學為了刷新末世論所提出的基本原則:以基督奧蹟為基礎;避免精神與物質,和時間與永恆的兩分論;並達成末世論個人幅度與集體幅度的整合。

 

註釋

(1)參K. Rahner, �Eschatology? in Idem, ed., Sacramentum Mundi (以下簡作SM), vol. 2, London, Burns & Oates 1968 , pp. 242-246; D.A.Lan, �Eschatology? in J. A. Komonchak et al., eds., The New Dictionary of Theology, Wilmington, M. Glazier 1987, pp. 329-342; M.K. Hellwig, �Eschatology? in F.S. Fiorenza - J.P. Galvin, eds., Systematic Theology. Roman Catholic Perspective, vol. II, Minneapolis, Fortress 1991, pp. 347-372.

(2)參K. Rahner, Foundations of Christian Faith, New York, Crossroad 1987, p. 437.

(3)參ST I-II q. 114 a.3.

(4)參K. Rahner, On the Theology of Death, London, Burns & Oates 1965; Foundations of Christian Faith, pp. 435-444; �Death? SM vol. 2, pp. 58-62; "Resurrection", SM vol. 5, pp. 323-333;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Body? in Idem, Theological Investigations, vol. 2, London, DLT 1963, pp. 203-216; �On Christian Dying? in Theological Investigations, vol. 7, London, DLT 1971, PP. 285-293; �The �Intermediate State?, in Theological Investigations, vol. 17, London, DLT 1981, pp. 114-124; P.C. Phan, Eternity in Time. A Study of Karl Rahner�s Eschatology, Cranbury, NJ, Associated University Press 1988.

(5)參K. Rahner, Theology of Death, pp. 42-43; �Death? SM vol. 2, p. 60.

(6)參K. Rahner, Theology of Death, pp. 30-31; �Death? SM vol. 2, p. 60.

(7)參L. Boros, The Mystery of Death, New York, Herder & Herder 1965, pp. 84, 165.

(8)參K. Rahner, �On Christian Dying? in Theological Investigations, vol. 7, pp. 290-291.

(9)參K. Rahner, Theology of Death, p. 27.

(10)參K. Rahner, Foundations of Christian Faith, p. 284;黃克鑣,「救恩的聖事標記 ── 卡•拉內論基督的死」,《神學年刊》,6期,1982年,11-20頁。

(11)參K. Rahner, Theology of Death, p. 62; SM vol. 2, p. 61.

(12)這句經文是聖詠22篇的開端;這首聖詠以哀怨開始,繼而轉為滿懷信賴的祈求和感恩的讚頌。瑪竇記載這聖詠的開端,表示耶穌死時懷有這首聖詠的情愫。但聖詠開場白所表達被捨棄的哀痛也該有它的真實性。

(13)參希5:7-9;谷14:36。

(14)參K. Rahner, Theology of Death, pp. 19-22; �Death? SM vol. 2, p.59.

(15)拉內對於人和宇宙的看法與中國傳統思想天地一體的觀念很相近。

(16)參K. Rahner, Theology of Death, pp. 64-67; �Death? SM vol. 2, p. 61.

(17)參K. Rahner, �Resurrection? SM vol. 5, p. 333.

(18)參K. Rahner, �The �Intermediate State?, in Theological Investigations, vol. 17, 120; L. Boros, Living in Hope, New York, Herder & Herder 1969, pp. 33-34; P. Benoit, �Resurrection: at the End of Time or Immediately after Death?? Concilium no. 60, 1970, 103-114; esp. 112f.

(19)參J. Ratzinger, �II Resurrection of the Body, Theological? SM vol. 5, pp. 341-342; P. Benoit, �Resurrection: at the End of Time or Immediately after Death?? Concilium, no. 60, 1970, p.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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