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 第十九期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 1-21頁
**********
譯者把《天主教教理》中「我信肉身的復活」及「我信永遠的生命」兩部份譯出來,給我們提供了這兩個問題教會權威性的訓導。
**********
1992年6月25日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批准了新編的《天主教教理》(下文簡稱《教理》),同年12月8日隆重地頒布,當時只有法文和意文版,正式的拉丁版尚在印製中。迄今,這本書的中、英譯文尚未現世。
教宗在推薦這本書時,稱之為「梵二訓導最完備和最成熟的果實」(1),「乃近年教會一大事件」,「一份珍貴的禮物」(2),他用了罕有的詞句申明這本書的價值:「它是教會信仰和天主教會教義的表達,按照聖經、宗徒傳統及教會訓導權証實和解釋的……我公認它是一本有效的工具,並欽定為權威的版本,為促進教會的共融,一個傳揚信仰的確定準則。」(3)
有鑑於此,《神思》在每期的主題上,會從《教理》翻譯有關的課題,以饗讀者。第十八期《神思》的「教會職務」已開始此舉。今期則譯「肉身的復活和永遠的生命」(nn.988-1060)。
(1)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1992年12月8日,聖母大殿中的道理詞。
(2)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1992年12月7日正式頒布《天主教教理》的講詞。
(3)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宗座憲令《信德的寶庫》,梵蒂岡,1992年10月11日,第4段,為推薦1992新編《天主教教理》一書。
988 基督徒的信經 ── 藉此,我們宣認相信聖父、聖子及聖神,相信其創世、救援和聖化的工程 ── 漸漸邁向一個高峰,就是宣認相信在末日死者肉身的復活和永生。
989 我們堅決地相信,也堅決地希望,就如基督確實地從死者中復活和永遠地活著,同樣義人在他們死後,將永遠與基督一起活著,同時在末日祂會使他們復活。(1)我們的復活就如祂的一般將會是至聖聖三的工程:
如果那使耶穌從死者中復活者的聖神住在你們內,那麼,那使基督從死者復活的,也必要藉那住在你們內的聖神,使你們有死的身體復活。(羅8:11)(2)
(1)參閱若6:39-40。
(2)參閱得前4:14;格前6:14;格後4:14;斐3:10-11。
990 「肉身」一詞是指人的軟弱和可朽性。(3)「肉身的復活」意指人過世後,那不滅的靈魂不但將活下去,而我們「可朽的肉身」(羅8:11)也將承受新的生命。
(3)參閱創6:3;詠56:5;依40:6。
991 對肉身復活的信仰從最開始一直是基督徒信仰主要的成份。「死者的復活是基督徒的信仰:持守這份復活的信仰我們將會如此」(4):
我們既然傳報了基督已由死者中復活了,怎麼你們中還有人說:死人復活是沒有的事呢?假如死人復活是沒有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假如基督沒有復活,那麼,我們的宣講便是空的,你們的信仰也是空的。……但是,基督從死者中實在復活了,做了死者的初果。(格前15:12-14,20)
(4)戴都良,《論肉身之復活》1,1。
992 死者的復活一直是天主向祂的子民逐漸揭示的。人寄望亡者得到肉身的復活,乃屬內在信德的效果,就是深信天主創造了整全的人,靈魂和肉身。天地的造物主也是那位忠信地持守祂與亞巴郎及其子孫所立的盟約。就是在這雙重的透視下,肉身復活的信仰就開始逐漸表達出來。瑪加伯殉道者在就義那刻宣認:
宇宙的君王,必要使我們這些為他的法律而殉難的人復活,獲得永生。(加下7:9)深信天主使人復活許諾的人,死在人手中,是求之不得的。(加下7:14)(5)
(5)參閱加下7:29;達12:1-13。
993 法利塞人(6)和好一些與主同年代的人(7)已期待著復活。耶穌則施予確定的訓導。對那些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祂這樣回答:「你們因為沒有明瞭經書,也沒有明瞭天主的能力,而錯誤了。」(谷12:24)復活的信仰是建基在對天主的信心上,因為「祂不是一個死人的天主,而是活人的天主。」(谷12:27)
(6)參閱宗23:6。
(7)參閱若11:24。
994 然而,更重要的是耶穌將復活的信仰繫於祂個人身上:「我就是復活和生命。」(若11:25)在最後的一天,將會是同樣的耶穌復活那些曾經信從祂的人(8)和那些曾吃過祂的肉、喝過祂的血的人。(9)時至今天,祂仍為復活給了一個標記和一個保証就是使一些過世的人重新活過來,(10)並以此宣告祂自己的復活,不過祂的復活卻完全是另一回事。祂把復活視為絕無僅有的大事,就像「約納的標記」一般(瑪12:39),祂以聖殿的興亡(11)來宣示在祂死後第三日必會復活。(12)
(8)參閱若5:24-25; 6:40。
(9)參閱若6:54。
(10)參閱谷5:21-42;路7:11-17;若11。
(11)參閱若2:19-22。
(12)參閱谷10:34。
995 作基督的見証人,就是「見証祂的復活」(宗1:22),(13)就是那些曾經「在祂從死者中復活與祂一起飲食」的(宗10:41),基督徒對復活的希望是由復活基督的相遇點燃。我們將像祂一般,和祂一起並透過祂,復活起來。
(13)參閱宗4:33。
996 基督徒對復活的信仰一開始便遇到誤解和反對。(14)「沒有其他的教義像肉身復活的一般遇到那麼多的反對。」(15)一般都相當容易接受人死後,他的人位繼續以精神主體的方式存在,可是怎能相信這個身體,如此明顯地可腐朽的,竟然復活起來承受永生?
(14)參閱宗17:32;格前15:12-13。
(15)聖奧思定,《聖詠解釋》88, 25。
997 「復活」究竟有甚麼意義?死亡,意即靈魂和肉身的分離,使人的身體墮入腐化的過程,而他的靈魂卻與天主相遇,雖然靈魂仍在期待與他受光榮的身體結合。天主以其全能決定性地再賜我們的身體不可腐朽的生命,使身體因耶穌的復活而再度與我們的靈魂結合。
998 誰會復活?一切已死去的人:「那些曾行善的會復活而得到生命和那些曾行惡的會復活而受到判罰。」(若5:29)(16)
(16)參閱達12:2。
999 如何?基督是連同祂的身體一起復生:「請你們看我的手和腳,確是我!」(路24:39)但祂並不因此而返回塵世的生命。同樣,在祂內,「那些現今具有身體的人都要連同身體一起復活」(17),不過這個身體將會轉化為榮耀的身體,(18)成為「屬神的身體」(格前15:44):
可是有人要說:死人將怎樣復活?他們將帶�d甚麼樣的身體回來呢?糊塗人哪!你所播的種子若不先死了,決不得生出來;並且你所播種的,並不是那將要生出的形體,而是一顆赤裸的籽粒……。播種的是可朽壞的,復活起來的是不可朽壞的;……死人的復活是不可朽壞的……。的確,這可朽壞的,必須穿上不可朽壞的;這可死的,必須穿上不可死的。(格前15:35-37;42-53)
(17)拉脫朗第四屆大公會議: DS 801。
(18)參閱斐3:21。
1000 這個「如何」是超出我們想像和推理的可能。它只能通過信仰而達到。為此在參與感恩祭時,我們就因主耶穌的功業預嚐我們身體的轉化:
正如麥麵餅是大地的產物,但在呼求天主的祝福恩臨其上時,它不再是普通的餅,而是聖體,具有兩種事實,地上的和天上的;那麼我們的身體領受了聖體就不再是可腐朽的,正因為它們之上開始了復活的萌芽。(19)
(19)聖宜仁,《駁異論》4,18,4-5。
1001 甚麼時候?確定的答案是「在最後的一天」(若6:39-40.44.54;11:24),「在世界窮盡時」。(20)事實上,死者的復活和基督再度來臨是息息相關的:
因為在發命時,在總領天使吶喊和天主的號聲響時,主要親自由天降來,那些死於基督內的人先要復活。(得前4:16)
(20)LG 48。
1002 假如在「最後一天」基督將復活我們是屬實的話,那麼我們在某程度上確實地已與基督一起復活了。其實,因著聖神,基督徒在世的生命,在現今已分受了基督的死亡和復活:
你們既因聖洗與祂一起同埋葬了,也就因聖洗,藉著信德,即信使祂由死者中復活的天主的能力,與祂一同復活了。……你們既然與基督一同復活了,就該追求天上的事,在那裡有基督坐在天主的右邊。(哥2:12; 3:1)
1003 基督徒通過聖洗與基督結合,就已真正地分受了復活基督在天上的生命,(21)不過這生命仍「聯同基督在天主內」(哥3:3)隱藏著。「聯同祂,天主亦會復生我們和使我們在耶穌基督內坐在天上的寶座」(弗2:6)。我們既已在感恩祭領受基督身體,得到滋養,也就屬於基督的身體。當我們在最後一天復活時,我們亦會「聯同祂在榮耀中受到彰顯」(哥3:4)。
(21)參閱斐3:20。
1004 在期待那最後一天之際,信徒的肉身和靈魂早已分受了「在基督內」的尊嚴。因此要尊重自己的身體,他人的身體,尤其每當受苦時:
人的身體是為主,主也是為身體。天主既使主復活了,祂也要以自己的能力使我們復活。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嗎?……你們已不是屬於自己的了……。所以務要用你們的身體光榮天主。(格前6:13-15.19-20)
1005 為聯同基督一起復活,須先同基督一起死亡,須「出離肉身與主同住」(格後5:8)在主內「解脫」(斐1:23)就是死亡,意即靈魂和肉身分開。靈魂將會在死者復活之日再與身體結合。(22)
(22)參閱保祿六世,《我相信天主的子民》28。
1006 「面對死亡,人在世之謎就變得極為深奧。」(23)一方面,肉軀的死亡是自然的事,但通過信仰死亡事實上就是「罪過的代價」(羅6:23)。(24)為那些死在基督恩寵內的,這是參與主的死亡,為能參與祂的復活。(25)
(23)GS 18。
(24)參閱創2:17。
(25)參閱羅6:3-9;斐3:10-11。
1007 死亡是在世生命的終結。我們的生命是由時間衡量的,在時間的進程中我們會成長、老化。就如所有在世的生命一般,死亡是生命自然終結的表現。從這觀點看死亡就意味著在我們生命中有一份迫切:事實上,當我們記起自己的腐朽,可有助提醒我們只有一段有限的時日去實現我們的存在。
在你年輕的時日,你應記念你的造主,……灰塵將歸於原來的土中,生氣將歸於天主,因為原是天主之所賜。(訓12:1-7)
1008 死亡是罪過的後果。作為對聖經(26)和聖傳真實的詮釋者,教會的訓導當局認為死亡是因人的罪過而進入世界。(27)雖然人具有一個可死的本性,但天主卻注定人不會死亡。因此死亡曾經是與造物主的計劃背道而馳,它作為罪惡的後果進入世界。(28)「本來人若沒有犯罪,就大可免除肉身的死亡」,(29)現在肉身的死亡就因而成為人類「最後大敵」,務須要將之克服。(30)
(26)參閱創2:17; 3:3; 3:19; 智1:13; 羅5:12; 6:23。
(27)參閱脫理騰大公會議: DS 1511。
(28)參閱智2:23-24。
(29)GS 18。
(30)參閱格前15:26。
1009 由耶穌基督轉化的死亡。即使耶穌身為天主子亦經歷過死亡,因為這是屬於人的處境。雖然祂面臨死亡時曾感受到恐懼憂傷,(31)但祂基於要完全地及自由地將自己交付給天父,按其意願踏上死亡之路。耶穌的從命就將死亡從詛咒變為祝福。(32)
(31)參閱谷14:33-34;希5:7-8。
(32)參閱羅5:19-21。
1010 因著基督,基督徒的死亡就有了積極的意義。「為我生活就是基督,而死亡就是利益。」(斐1:21)「這句話是確鑿的:如果我們與基督同死,亦會與祂同生。」(弟後2:11)這裡正包含著基督徒死亡的新意:通過聖洗,基督徒已在聖事的方式下「與基督同死」,徹底耗盡,因此我們能在基督救贖行動中完成進入祂的肢體內:
對我來說,為基督 ── 整個大地的君王 ── 而捐軀是更榮耀之事。我去尋找那曾為我們而死的人,我切願得到那為我們而復活的人。這一刻我再度出生已臨近了……請你們容許我走到那純美之光;到了那裡我就會成為真真正正的一個人。(33)
(33)安提約基亞的聖依納爵,《致羅馬人書》6:1-2。
1011 死亡是天主呼喚人到祂那裡的時候。為此,基督徒可感受到聖保祿對死亡的那份熱衷:「我渴望求解脫而與基督同在一起」(斐1:23);同時能改變自己的死亡,按基督之榜樣成為服從和愛慕天父的行動:(34)
我的愛人已被釘……在我內湧出活水,他對我說:「你來到父那裡!」(35)
我切願見到天主,可是為見到祂就必須死亡。(36)
我不會死,我要進入生命。(37)
(34)參閱路23:46。
(35)安提約基亞的聖依納爵,《致羅馬人書》7,2。
(36)聖女大德蘭,《我的生活》(Libro della mia vita) 1。
(37)聖女小德蘭,《末世言論》(Novissima Verba)。
1012 基督徒對死亡的看法(38)在教會的禮儀中以無可倫比的方式表達出來:
上主你並不奪去信友的生命,卻將之轉化,就在地上充軍的住處瓦解之時,你卻為他們預備了天上永恆的居所。(39)
(38)參閱得前4:13-14。
(39)《彌撒經書》,亡者頌謝詞1。
1013 死亡是人在世旅途的終結,結束天主在現世施予恩寵和慈愛的時刻,這恩寵和慈愛是為按照天主的計劃去實現他現世的生命和決定他的終局。當「完結了我們人生唯一一次的在世旅程」,(40)我們再不返回其他塵世的生活。「就如規定人只死一次」(希9:27),故此,沒有死後再「輪迴」一事的。
(40)LG 11。
1014 教會鼓勵我們準備迎接死亡的一刻。(「上主,免我們於猝死」諸聖禱文),並祈求天主聖母為我們轉禱,「在我們死的時候」(萬福瑪利亞),又交託給聖若瑟,善終的主保:
在每個行動,每個思想中,你應該表現得一如即將在今日去世一般。如果你有正直的良心,你就不怕死亡。若你要逃避死亡,倒不如遠離罪惡。如果今天你不準備死亡,明天你將變成甚麼?(41)
願我主受讚美,因為肉身死亡的姊姊,沒有一個生存的人可逃脫她。禍哉!那些在死罪中過世的人!相反,那些尋求你至聖旨意的人是有福的,因為第二次的死亡不再使他們受害。(42)
(41)《師主篇》1,23,1。
(42)聖方濟各亞西西,《受造物的讚美詩》。
1015 「肉身是救援的樞紐」。(43)我們信賴天主,因為祂是肉身的創造者,我們信賴降生成人的聖言,因為祂要救贖我們的肉身。我們相信肉身的復活,因為這是創造和肉身得救的圓滿。
(43)戴都良,《論肉身復活》8,2。
1016 人的靈魂在死亡中與身體分離,但在復活的時候,天主將要來臨賦予我們已轉化的身體不朽的生命,再度與靈魂結合。正如基督復活了,就活到永遠,那麼我們在最後一天復活時也是一樣。
1017 「我們相信今生我們這個身體將會真正地復活。」(44)雖然在墳墓中我們播下的種子是一個可朽的身體,可是一個不朽的身體將會復生,(45)它是一個「屬神的身體」。(格前15:44)
(44)里昂第二屆大公會議: DS 854。
(45)參閱格前15:42。
1018 由於原罪的後果,人該經歷肉身的死亡,「本來人若沒有犯罪,就大可免除肉身的死亡。」(46)
(46)GS 18。
1019 耶穌,天主子,已刻意地選擇了死亡,為了我們祂在死亡中完全地和自由地按天主父的旨意交付自已。祂以死亡戰勝了死亡,為眾人打開了救贖之門。
1020 為基督徒來說,只要他將自己的死亡與基督的死亡聯繫一起,那麼他的死亡就如走向基督、進入永生路途的一般。當教會向臨終的基督徒最後一次宣告基督寬恕赦罪之言、最後一次傅上強化之油、給他領受臨終聖體,使基督能陪伴和滋養他的旅途之時,教會就向他吐出安撫和堅強人心的話:
親愛的兄弟/姊妹,你將要離世,讓你的靈魂去吧,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全能的天主父創生了你,永生之子耶穌基督為你而死在十字架上,同時又恩賜你聖神。願你今天能寓居在神聖耶路撒冷的平安中,和童貞瑪利亞、天主之母、聖若瑟、一切天使、聖人……願你回歸到造物主那裡,是祂從塵土中將你塑造出來。當你離開這個生命,願童貞瑪利亞和一總天使聖人來迎接你……願基督容顏向你展露慈光和欣悅,願你從今天開始永遠享受真福。(1)
(1)羅馬禮規,《扶助臨終者經文》,靈魂的交託。
1021 死亡是一個人生歷程的終結,這歷程展示給人兩個可能性,接受或拒絕天主在基督內顯示的慈恩。(2)新約談到審判時,所採用的基本脈絡是迎接基督第二次的來臨。可是新約也屢次肯定,人死後馬上就按其生前的功業和信仰得到報應。可憐拉匝祿的譬喻(3)和基督在架上向良盜的話(4),同樣還有其他新約的章節(5)都談及靈魂的一個終局,(6)一個人的終局可以與另一個的不同的。
(2)參閱弟後1:9-10。
(3)參閱路16:22。
(4)參閱路23:43。
(5)參閱格後5:8;斐1:23;希9:27; 12:23。
(6)參閱瑪16:26。
1022 每個人從死亡一刻開始,就在其不朽的靈魂上,領受永遠的報應,這就是私審判,因為人此刻將自己的一生與基督的作對照。為此,他可能要經歷一個淨煉期,(7)或者直接地進入天堂的永福,(8)或者直接地墮入永恆的判罰中。(9)
在人生的暮鐘響起時,我們將按愛德受審。(10)
(7)參閱里昂第二屆大公會議: DS 857-858。翡冷翠第二屆大公會議: DS 1304-1306;脫理騰大公會議: DS 1820。
(8)參閱本篤十二世,《讚美天主》憲章:DS 1000-1001;若望廿二世,不要對他們》詔書:DS 990。
(9)參閱本篤十二世,《讚美天主》憲章:DS 1002。
(10)參閱聖十字若望,《光明和愛德之言》57。
1023 那些在天主的慈恩和友情中過世的人,並得到完全的淨煉之後,會與基督永遠活在一起。他們將永遠地肖似天主,因為他們是面對面(11)看到天主「就如祂本人」(若一3:2):
讓我們以宗座權威界定以下信條:在天主全面性的安排下,所有在基督受苦前過世聖者的靈魂……和所有接受基督聖洗信者的靈魂,在他們死亡之時,不論過往或將來,是沒有任何須受淨煉的地方,假如尚須受淨煉,然後淨煉過的……即使在肉身復活和公審判前 ── 在主救世主耶穌基督升天之後 ── 的一總靈魂,不論過往的、現在的、將來的都會與基督一起活在天國和樂園上,同他聖善的天使一起。在吾主耶穌基督受苦受死後,這些靈魂,已在直接榮觀中曾經和現在仍看見天主的本質,面對面的,不需任何受造物作媒介。(12)
(11)參閱格前13:12;默22:4。
(12)參閱本篤十二世,《讚美天主》憲章:DS 1000; LG 49。
1024 這完美的生活,這份愛情和活生生的圓融,與天主聖三,童貞瑪利亞,天使和所有聖者一起的生活就是「天堂」。天堂是人最後的歸宿,也是他最深切期盼的圓滿實現,是決定性和福樂的至高境界。
1025 活在天堂就是「與基督一起」。(13)被選的人「在祂內」活著,可是仍然保留,甚至尋找到他們真正的面貌,他們的名字:(14)
生命原本就是與基督一起,因為那裡有基督,那裡就有生命,那裡就有天國。(15)
(13)參閱若14:3;斐1:23;得前4:17。
(14)參閱默2:17。
(15)聖安博,《路加福音的解釋》10,121: PL 15, 1834A。
1026 耶穌基督以祂的死亡和復活為我們「打開」了天堂。享受真福的生活就是圓滿地得到基督救贖工程的果實。基督接受那些信賴祂和忠於祂意願的人進入天上的榮耀。天堂是享受真福的團體,在其中所有的人都會完美地成為基督的肢體。
1027 與天主一起和在基督內與一總聖者的聯繫是一個奧妙的圓融,非思想所能了悟,非筆墨所能形容。聖經是以圖像告訴我們,這是生命、光明、平安、婚宴、天國的美酒、天父的家居、天上的耶路撒冷、樂園:「天主為愛祂的人所準備的,是眼所未見,耳所未聞,人心所未想到的。」(格前2:9)
1028 基於天主是超越眾生,一般人不能直接地見到祂,除非祂本人將這奧蹟直接地向人展示,並賦予人能力得到這份直觀。這份仰視天主榮耀的福樂,教會稱之為「榮福直觀」:
這將是你的榮耀和福樂:就是被容許參見天主,得到那榮譽分受救恩和永光的喜樂,與主基督,你的天主一起……在天國裡,置身在天主的義人和朋友之中,享受那恩賜的、永不腐朽的喜樂。(16)
(16)聖西彼廉,《書信集》 56,10,1: PL 4, 357B。
1029 在天堂的榮耀中,享受真福者會繼續滿懷喜樂實現天主的旨意,造福其他的人群和整個造化。他們已分受基督的王權「統治下去萬世無彊。」(默22:5)(17)
(17)參閱瑪25:21-23。
1030 那些死在天主的慈恩和友情中的人,但尚未完全淨化的,雖然他們已肯定永遠的得救,可是在死後仍須經歷一個淨煉,為能得到必須的聖德,進入天堂的福樂中。
1031 教會稱「煉獄」為被選者最後的淨煉,這絕非可與受判者的處罰相提並論。教會特別在翡冷翠(18)和脫理騰(19)大公會議中界定有關煉獄的信條。教會的聖傳,再次返回聖經某些章節(20)談到一種淨煉之火:
有關一些輕微的罪過,吾人必須相信,在公審判前是有淨煉之火的。事實上那被位稱為「真理」的,曾肯定過,假如有人口裡褻瀆聖神,不論在今世或在來世亦不會被赦免的(瑪12:31)。由此引申有某些罪過可在今世得以免除,另一些則在來世得以淨化。(21)
(18)參閱DS 1304。
(19)參閱DS 1820; 1580。
(20)參閱格前3:15;伯前1:7等例子。
(21)聖大額我略,《對話集》4,39。
1032 這個訓導也支援為亡者祈求的做法,而且在聖經中早已提過:「為此,他(猶大瑪加伯)為亡者獻贖罪祭,是為叫他們獲得罪赦。」(加下12:45)教會在早期便開始隆重地紀念亡者,為他們獻上祈禱,尤其是感恩祭_22 為使他們得到淨煉,可進入享受天主的榮福直觀中。教會鼓勵可以哀矜、大赦和補贖來為亡者祈求:
讓我們記得他們和施予援手。假如約伯的兒子能因父親的犧牲而得到淨化,(23)
那麼為何我們存疑為亡者的獻儀會帶給他們安慰呢?我們不須猶疑去幫助亡者,為他們獻上祈禱。(24)
(22)參閱里昂第二屆大公會議:DS 856。
(23)參閱約1:5。
(24)聖金口若望,《格林多前書道理詞》41,5: PG 61, 594-595。
1033 假如我們故意地選擇不去愛天主,就不能與祂契合。假如我們犯嚴重的罪過相反祂,相反近人,相反自已,我們就不能愛祂:「那不愛的,就存在死亡內。凡惱恨自己弟兄的,便是殺人的;你們也知道:凡殺人的,便沒有永遠的生命存在他內。」(若一3:15)我們的主早已說過,假如我們不對貧窮者、弱小者在其急切需要中施予援手,我們就會與祂分離。_25若人在死罪中過世而沒有悔意,沒有接受天主的慈愛,那麼這表示他們是藉�d自由的抉擇永遠與主分離。換言之,就是將自己排於天主和享受真福者的圓融之外,這種決定性的、自我排除的境況就是一般稱為的「地獄」。
(25)參閱瑪25:31-46。
1034 耶穌重覆地談到「地獄」,談到「不滅的火」,(26)這是為那些至死都不肯悔改、不肯相信的人而保留的,在那裡靈魂和肉身都會遭難。(27)耶穌以嚴厲的話說明祂「要差遣祂的天使,將一切作惡的人收集起來,……扔到火窯裡」(瑪13:41-42),和宣判:「可咒罵的,離開我,到永火裡去吧!」(瑪25:41.)
(26)參閱瑪5:22.29; 13:42.50;谷9:43-48。
(27)參閱瑪10:28。
1035 教會在其訓導中,申明地獄的存在和永恆性。那些在死罪中過世的靈魂會立時下地獄,受到地獄的苦痛,就是「永火」。(28)地獄主要的苦痛就是與天主的分離,而人只可從天主那裡得到福樂,因為人是為此被創造,並不斷渴求這福樂的。
28 參閱信經《不拘誰》: DS 76; 君士坦丁大公會議: DS 409, 411。
1036 有關地獄的道理,在聖經和教會訓導都有過申明,但它們是為強調人的責任,因為人以此為己任,該運用他的自由決定自己永遠的終局。因此它們就成為一個迫切的呼籲,請人皈依:「你們要從窄門進去,因為寬門和大路導入喪亡;但有許多的人從那裡進去。那導入生命的門是多麼窄,路是多麼狹!找到它的人的確不多。」(瑪7;13-14)
我們不知道何時何日,我們必須遵從主的勸告,時常警惕,期望在結束了我們現世生命的惟一途程之後,能與主同赴天宴,並加入受祝福者的行列內,不像懶惰的惡僕,被貶入永火及外面的黑暗中,那裡將有「哀號切齒」。(29)
(29)LG 48。
1037 天主並沒有注定任何人下地獄。(30)因為下地獄是故意離棄天主的行為,亦即死罪,在死罪中罪人卻死不悔改。在感恩祭禮儀和每日的信友禱文中,教會懇求天主的仁慈,祂並不願意「任何人喪亡,只願眾人回心轉意」(伯後3:9)。
主,所以我們懇求你,惠然收納,你的僕人和你全家所奉獻的這項禮品,使我們一生平安度日,脫免永罰,並得列入你簡選的人群中。(31)
(30)參閱亞勞西加第二屆大公會議:DS 397,脫理騰大公會議:DS 1567。
(31)《羅馬禮典》感恩經第一式。
1038 所有亡者復活之後,不論「義人或惡人」(宗24:15)都須經歷最後的審判。因那將是「時候,那時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人子)的聲音而出來:行過善的,復活進入生命;作過惡的,復活而受審判。」(若5:28-29)那時基督「將在自己的光榮中,與眾天使……一切民族,都要聚在祂面前,祂要把他們彼此分開,如同牧人分開綿羊和山羊一樣:把綿羊放在自己的右邊,山羊在左邊……這些人要進入永罰,而義人卻要進入永生。」(瑪25:31.32.46)
1039 基督是真理,在祂面前每個人與天主的關係將會原原本本地披露無遺。(32)最後審判將會展示每個人在世上所行善或疏忽去做的事,直至最終的一切後果:
壞人的一切惡行都會不知不覺地記錄下來。在那一天,「天主將不會保持緘默」(詠50:3)……祂轉向惡人,向他們說:「我曾將我可愛的窮人為你們放在世上。我就是他們的首領,在天上坐在天主聖父的右邊,可是在地上我的肢體卻捱飢抵餓。假如你們曾施捨過給我的肢體,現在你們所接受的恩賜將會滿至到頂。當我將可愛的窮人放在世上,我是要他們成為你們的運輸者,將你們的善行搬到我的寶庫裡:你們卻沒有交給任何東西到他們手上,為此你們從我身上也得不到甚麼。」(33)
(32)參閱若12:49。
(33)聖奧思定,《道理集》 18,4,4: PL 38, 130-131。
1040 當基督榮耀地再來時,就有最後的審判。只有天父知道那日子和時辰,祂決定基督何時再來。通過祂的聖子耶穌,祂將對歷史宣告最決定性的話。我們將知悉整個創世工程和救恩計劃的最終意義,同時將明白天主的安排通過奇妙的方式引導萬有邁向最後的目標。最後審判要彰顯天主的正義勝於任何受造物所行之不義,因為祂的愛情比死亡更為勇猛。(34)
(34)參閱歌8:6。
1041 最後審判的訊息就是呼人們皈依。因為在這段時期天主賦予人們「悅納的時候和救恩的日子」(格後6:2)。它啟發對天主聖善的敬畏,使人為天國而委身,宣告「所希望的真福」(鐸2:13)、主的再來,「因為祂要來,在祂的聖徒身上受光榮,在一切信眾身上受讚美。」(得後1:10)
1042 在時期的終結,天國將達至圓滿。在公審判之後,義人將分享基督的王權,其靈魂和肉身受到光榮,而整個宇宙也因此得以更新:
教會……只有在天上的光榮中才能完美,那就是萬物復興的時候,也就是和人類緊相連接、又藉人類以達其終向的普世萬物,將和人類一起,在基督內達到圓滿境界。(35)
(35)LG 48。
1043 這個神妙的更新使人類和世界都得以轉化。它在聖經中被稱為「新天新地」(伯後3:13),(36)就是天主計劃最決定性的實現「天上和地上的萬有,總歸於基督元首」(弗1:10)。
(36)參閱默21:1。
1044 在這個新宇宙,_37 天上的耶路撒冷,天主寓居在眾人當中。祂「要拭去他們眼上的一切淚痕;以後再也沒有死亡,再也沒有悲傷,沒有哀號,沒有苦楚,因為先前的都已過去了。」(默21:4) (38)
(37)參閱默21:5。
(38)參閱默21:27。
1045 為人來說,這個圓滿是人類決定性地合而為一的實現。這是天主從創造之初就願意的,也是教會在歷史中「成為聖事」(39)的理由。那些曾與基督結合而組成得救的團體、天主的「聖城」(默21:2)、「羔羊的新娘」(默21:9),這團體不再受到罪惡的侵襲和污染,(40)不受私愛所損,因為這一切都摧毀或傷害地上人們的團體。榮福直觀將是喜樂、平安和彼此共融的永恆泉源,因為在那裡天主將向被選者無窮無盡地顯示自己。
(39)LG 1。
(40)參閱默21:27。
1046 就世界而論,啟示申明人和物質世界具有密切的關係:
凡受造之物都熱切地等待天主子女的顯揚……懷有希望,脫離敗壞的控制。……因為我們知道,直到如今,一切受造之物都一同歎息,同受產痛。不但是萬物,就是連我們這已蒙受聖神初果的,也在自己心中嘆息,等待著我們肉身的救贖。(羅8:19-23)
1047 即使是有形可見的世界,但它注定要得到轉化,「為使世界本身恢復原來面貌,可免除任何障礙而服役於人」,分受那在復活耶穌基督內的榮耀。(41)
(41)聖宜仁,《駁異論》5,31,1。
1048 「對大地及人類終窮的時刻,我們一無所知,亦不知萬物將如何改變。但為罪惡所玷污的世界面目,必將逝去。我們可從啟示得知,天主將替我們準備一個正義常存其內的、新的住所、新的天地,其幸福,將要滿足並超出人心所能想到的一切和平的願望。」(42)
(42)GS 39,1。
1049 「但期待新天地的希望,不僅不應削弱,而且應增進我們建設此世的心火。因為新的人類大家庭的雛型,是滋長發育在今世的,並已能給予人一些新天地的預感。故此,現世的進步雖然與基督神國的廣揚有其分別,但就現世進展而論,它有益於改善人類的社會,故此,極為有利於天主的王國。」(43)
(43)GS 39,2。
1050 「事實上……一切出於自然和人類努力所結的美果,我們在天主之神內,並依循天主的命令,在人世中將之散播。其後,當基督將永恆而普遍的神國交還聖父時,我們要再度看到這些美妙及成果,將是毫無玷污而光輝奪目的。」(44)那時天主在永生中將成為「萬物之中的萬有」(格前15:28):
生命就其本身之實相和真理而言,是聖父通過聖子在聖神內將天上的恩賜,如泉水般傾注在我們身上。又因著祂的至善,真實地應許我們給吾人永生的天上福份。(45)
(44)GS 39,3. 參閱LG 2。
(45)耶路撒冷的聖濟利祿,《候洗者的教理講授》18, 29: PG 33, 1049。
參閱《每日禮讚》III,第17週星期四誦讀。
1051 自死亡那一刻,每個人在其不滅的靈魂上會領受永遠的報應,這就是按基督的工程而做的一個私審判,而基督就是生者和死者的審判者。
1052 「我們相信所有那些死於基督恩寵的靈魂……在死亡之後組成天主的子民,在復活的日子當這些靈魂和自己的肉身結合後,死亡將遭到決定性的失敗。」(46)
(46)保祿六世,《我相信天主的子民》28。
1053 「我們相信一大群的靈魂在天堂上,圍繞耶穌和瑪利亞組成天上的教會,在那裡這些靈魂在永恆的真福中,享見天主本身的體現,同時他們在不同的境界中與眾天使聯繫分受基督榮耀的王權,他們以兄友弟愛的關懷為我們轉禱,扶持我們的軟弱。」(47)
(47)同上,29。
1054 那些在天主慈恩和友情中過世的人,可是又未完全淨煉的,雖然他們已確定永遠的救恩,在死後要經歷一個淨煉,為能獲得必須的聖德而進入天主的榮耀。
1055 因著「諸聖相通功」的事實,教會將亡者交託給天主的仁慈,為他們獻祈禱,尤其是感恩聖祭。
1056 步武基督的芳蹤,教會提醒教友們那「憂傷和痛苦的永遠死亡」,(48)就是「地獄」。
(48)聖職部,《一般教理講授指南》69。
1057 地獄最主要的苦痛就是永遠地與天主分離,只有在天主中人才能有生命和幸福,而且正為此人才被造,為此人才渴求。
1058 教會求使沒有人會失落:「主,請不要讓我有一刻與你分離。」假如沒有人能自救是真實的話,那麼天主「願意所有人得救」(弟前2:4)和為天主「一切都可能」(瑪19:26)也是同樣地真實的。
1059 「至聖的羅馬教會相信和堅決宣認,在公審判之日,所有的人都結合自己的身體,而出現在基督審判座前,對自己所做過的作一了斷。」(49)
(49)參閱里昂第二屆大公會議:DS 859;脫理騰大公會議:DS 1549。
1060 在時期的終結,天主的王國將達至圓滿。那時義人將常與基督一起管治,身體和靈魂都受到榮耀,同時整個物質世界都會轉化。天主必在永生中成為「萬物之中的萬有」(格前15:28)。
DS = Denzienger-Schonmetzer鄧辛疾《訓導文件》
LG = Lumen Gentium教會憲章
GS = Gaudium et spes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
PL = Patrologia Latina《拉丁教父集》
PG = Patrologia Graeca《希臘教父集》
*譯自《天主教教理》1992
網頁製作:聖神修院神哲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