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民助理

 ── 教友牧職新方向

賴煜清

神思 第十八期 一九九三年八月 7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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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者由教友牧職在今日教會內的重要性談起,繼而提到牧民助理的需要,認定這是教友牧職的新方向,應大力推廣和發展。最後他提到一些可行的具體建議,希望有更多教友投入牧民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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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991年聖神修院神哲學院神學畢業,一心想將所學服務教會,於是到數間堂區和學校打聽,都無功而還。最後,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經朋友介紹,加入教區的培育中心工作,總算能夠學以致用。但一直心裡想究竟有多少年青教友想投身教會工作,卻又望而卻步。雖然從梵二開始,已漸漸推行一些教友牧職如送聖體員、傳道員等,但其發展受著種種限制,不能全面發展來配合教區整體牧民方向。全職的教友牧民工作者不是一個新的概念,在歐洲很多國家已經實行多年,效果也相當理想,祇是在香港還未得到全面的發展和推廣。本文是筆者的個人反省和建議,希望可以起「拋磚引玉」的作用,引起更多人的關注和討論。

()從聖經及傳統看教友牧職

耶穌基督在離世之前,曾對宗徒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因我的名字驅魔,給病人治病……。」(16:15-18)這是基督留給他弟子的「使命」。在聖神的推動下,教會便因著這個使命而誕生了。教會為達成這使命的途徑有三:()宣講、()服務、()建立信徒團體;職務便是環繞著這三個工作而產生的。因此,教會自很早期,就按照信友所領受的不同神恩,委任他們在教會內擔任各種不同的職務,以履行她在世界的使命。於是便有宗徒、先知和教師去執行「宣講」的使命,有執事去實踐「服務」的使命,並有長老和監督去負起「建立信徒團體」的工作。

保祿在他初期的書信中認為職務是來自神恩的,而神恩則各有不同,是由唯一的聖神按照祂的心願,分配給各人,所以有人蒙受智慧,有人蒙受信心,有人得到治病的能力,有人能說先知的話,有人能辨別神恩,有人能行奇蹟。聖神賜與各人的神恩是為成全聖徒,不同的職務是為建樹教會 ── 基督的身體,而最終是為實行基督所傳下的命令。但在新約後期,由保祿建立的教會內部都發生大大小小的問題,於是教會便漸漸著重管理、監督和糾正。他於是開始提及法律,並要求信眾服從教會內神職的命令。從那時起,教會便漸漸變成一個較定型的組織,有一定的職位和領導方式。隨著歷史的發展,許多初期教會由教友擔任的職務已經式微,例如女執事、宣讀員(負責推行基督徒團體的聖言生活)、輔祭(負責推行基督徒團體的禮儀生活)、驅魔者(包括照顧病人精神上的需要)等非聖事性的教友牧職。

()現今教會內的教友牧職

梵二《教會憲章》31節界定教友的身份是「以聖洗聖事和基督結為一體,成為天主子民,以其自有的方式,分沾基督的司祭、先知及王道的職務,在個人份內,執行整個基督子民在教會內與世界上的使命。」在37節中聲言教友在教會中的地位和權利,提醒聖職善牧應該承認並促進教友在教會中的地位與責任。這職責更可推廣為有資格的教友從教會聖統接受若干教會職務(《教會憲章》33)

在梵二前,教友被授與職務的目的集中於幫輕神職人員的負擔,他們祇是「神父的助手」。但梵二重新肯定教友藉聖洗和堅振聖事所獲得的身份,和教友在教會使命中的角色。梵二促使教友更積極地參與教會的生活,尤其是參與傳揚福音的使命(《教友傳教工作法令》21)

教友牧職可以被指為()一個身心平衡、信德穩固的教友,為傳福音使命所吸引,願意獻出時間,致力為教會、為人群服務。()他必須接受專門的訓練。()由主教委任。()在教會團體內與神父、修女合作,在工作中直接向一位神父交代。()他可以選擇全職或兼職方式投入服務。

現時比較普遍的教友牧職包括禮儀性(如送聖體員、讀經及輔祭)和非禮儀性(如教理講授員、醫院牧靈人員),但都不能完全符合以上的條件。於是有人在數年前開始提倡由教友擔任全職牧民工作者的概念,而有堂區更嘗試聘請聖神修院神哲學院的畢業生在堂區擔任牧民助理(Pastoral Assistant)一職。

()受薪全職教友牧職 ── 牧民助理

從七十年代中期開始,歐洲某些國家如德國、瑞士、荷蘭、比利時等由於神父短缺問題,已開始有牧民助理的設立。他們全部都由主教委任,有些更向主教直接負責。他們有些是堂區牧職團成員之一或有些更獨自管理沒有司鐸的堂區。其實,數年前香港有堂區聘請聖神修院神哲學院畢業生在堂區擔任牧民助理。直至1992年在「教區重組計劃書」中第二段「平信徒」B節「人力資源」中,教區才正式提出設立牧民助理的僱員職級,而資格則為a)完成聖神修院神哲學院四年日間或夜間課程,並獲神學士或宗教科學學士學位者;或b)具備其他教會學府同等學歷者。

當我1991年神學畢業後,一心想在堂區當牧民助理時,曾經詢問數個堂區神父,都失望而回。有一位外籍神父根本不知道甚麼是牧民助理,並說堂區已有足夠的義工策劃活動。另一位神父則很想聘請我,但由於堂區的經濟不大好,要堂區負擔我的薪金會有很大的困難。

()為甚麼需要牧民助理一職

在「天主教香港教區1991年報」乙部E教會人材的培育一項中提出「人手不足是培育工作的重要障礙。」「首先,由於工作人員老化及缺乏年青新血的加入,使很多活動根本無從推動;其次,很多工作人員屬兼職身份,未能全心全意跟進培育活動。」因此「很多教友由於平日的培育不足,對自己的信仰認同感漸薄,對堂區亦缺乏歸屬感,因而對各項培育反應冷淡。」

根據「天主教香港教區應否設立終身執事職?」意見調查報告,全部二十個組別當中,九成組別以最大比例表示在人力發展工作方面,教區當前的關注重點應放在:「培訓男女教友領袖,推行教友牧職」。雖然在不少問題上,教會內部出現意見分歧,但「培訓教友,擴闊教友參與教會事務的空間」可說已成為教會上下一致的共識。教區應考慮把「教友培訓」列為未來五年的基建工程……擴大教會結構內可供教友積極參與的空間……培育、行政、策劃、領導等決定性職務也可逐步向教友作更大程度的開放。」(「續評教區基建工程 ── 終身執事調查報告的進一步反省之二」,公教教研中心,羅宜意,張家興)

在胡樞機「邁向光輝的十年」牧函中提到「有關十年路向諮詢文件的結果,無論是個別教友和團體,男女修會會長聯會和司鐸議會、牧民議會等的意見,都一致認為必須致力於基督徒的培育」而教區「希望在未來十年,致力推廣信仰小團體。……信仰小團體的領導,是教友牧職的重要任務;信仰小團體的發展,必產生大量基督徒領袖。」

以上三個文件清楚指出信仰培育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但由於聖召缺乏,堂區神父工作偏向禮儀和行政,令教友培育工作更裹足不前。資料顯示二十六萬多教友中,只有四分一的教友經常參與主日彌撒。就算是較為年青的神父要應付和照顧這四分之一教友已筋疲力盡,何況那些接近退休年紀的神父,他們有些更要孤軍作戰,獨力支撐整個堂區的牧民工作。在這情況下,我們又怎可以尋回那些與教會疏遠的教友,更遑論向非教友傳揚福音。

有人以為終身執事的設立可以解決現時的牧民困境。其實終身執事是神職人員,而牧民助理則是一般教友,彼此得到的神恩不同,職務不同,但可以互為補充。況且在終身執事的調查報告中,有人不同意教區設立終身執事,原因是「終身執事做的工作都可以由教友做,不用將這些工作神職化」,「拖慢教友領袖及教友牧職的發展」以及「可能在教友與神父間自成一派,使教會制度複雜化」。所以,一般預計教區會特別小心謹慎發展終身執事,避免在教會內帶來新的矛盾。至於牧民助理方面,由於他只是一名普通受薪的教友,所要面對的困難相對比較少。同時,一般教友也比較容易接納和彼此溝通。

自從聖神修院神哲學院開設夜間神學課程以來,反應非常熱烈,現在已有八十多位教友正在接受四年的神學訓練。今年更有第一屆的畢業生,約有二十人。他們當中不乏有牧民理想,熱心服務教會的教友。我想這是一個最佳的時機大力推廣和發展牧民助理這種全職的教友牧職。

教區在「重組計劃書」第二段平信徒C項共負責中提出「考慮由平信徒負起毋需聖職身份的教會職務。……並探討在堂區設立由司鐸/執事、牧職修女及平信徒組成的牧職團」。雖然教區沒有清楚說明這些平信徒的身份和職位是甚麼,但如果教友是以全職受薪牧民助理的身份加入堂區牧職團是最適合不過的,因為這最能體會神職與教友共負責任,以不同的神恩去建樹教會這個理想。現在香港祇有數個堂區由教區正式設立牧職團去擔當牧民工作,所以教區應該如重組計劃書中提出加快牧職團的發展,並聘請更多合資格的牧民助理(包括聖神修院神哲學院日間部和夜間部畢業生、聖經學院畢業生等)以配合新的牧民發展方向。

()牧民助理的待遇

當我考慮加入教區工作時,有些好朋友(熱心教友和教會活躍份子)勸我要小心考慮,原因當然離不開工作待遇和前途問題。現在教區給予牧民助理的待遇約相等於文憑教師的薪金。雖然不算少,也不算多(以今日香港的生活指數和樓價來看),再加上以一個學位持有者祇能拿到文憑持有者的薪金,總有點未達理想的感覺。金錢不是最重要的問題,而是覺得身份未被肯定、認可和尊重。如果有適合資格的神學畢業生有興趣和理想投身教會牧民工作,我想待遇和薪金問題如果不能「吸引」他們,至少不應成為障礙。如果教區有能力花數以百萬元(可能數以千萬元)興建全新的聖堂或裝修現有的聖堂,為何要吝嗇金錢作人力的投資,使有服務教會熱誠的教友能安心投身於牧民工作。我相信在人力上的投資遠比在建築物上的投資更能回應今時今日香港教會面對將來的牧民承擔。

()牧民助理的工作範圍

現時教區規定牧民助理的工作範圍包括:

(1) 作為堂區牧職團其中一個成員,並和其他成員合作提供服務給堂區團體;

(2) 除施行聖事外,他的工作性質和角色類似一位堂區神父,是以牧民為其工作方向;

(3) 他參與堂區各種事務如宣揚福音、教授教理、主持避靜、在禮儀聚會或祈禱聚會中擔任主要角色、探訪家庭、病人和籌備活動。

從以上的工作來看,一位牧民助理的工作相當廣泛,但最主要的角色是一位牧者,一位以教友為身份的牧者。他在教友和神父之間起了橋樑的作用。他更加可以減輕堂區神父過重的牧民工作,加強教友(無論是積極的教友或是和教會疏遠的教友)和堂區的聯系,令神父可以更加專心其他工作,例如主持禮儀和聖事的施行等。

有人可能會問牧民助理的工作可以由堂區議會、善會、聖母軍等來代替,不需要聘請一位全職職員。其實義工和職員兩者是不可以互相替代的。兩者可以互為補足,相輔相成。而全職代表專職,即可以用更多的時間、精神去策劃、統籌和聯絡。全職牧民工作者更是一個標記,標記著在現世生活的教友能夠用大部份時間奉獻給傳揚福音的使命,提醒其他教友也要在自己生活中實踐這個使命。可能基督教的兄弟姊妹比我們更易接納教會全職事奉的牧民工作者,他們更樂於奉獻和自養教會。而天主教一向都習慣由神職人員負責牧民工作,而他們又不是受薪人員,於是養成教友以為是理所當然的。教會應該提供多種方式讓教友服務教會,例如全職和兼職,並且培育教友慢慢養成自養教會這個概念,這樣教友的主體意識才可以慢慢提高。

()一些具體建議

(1) 教區應向所有神學生或神學畢業生、堂區神父、修會會長介紹和推廣牧民助理這個職位,並鼓勵更多堂區、教會機構和修會機構聘請教友當牧民助理;

(2) 教區在聘請某些職位時,如培育中心或委員會的執行秘書時,應指明需具神學學位或同等學歷,讓更多教友知道神學畢業後的工作前途;

(3) 沒有足夠經濟能力的堂區,如果想聘請牧民助理,可以向教區申請和教區共同分擔牧民助理的薪金;

(4) 如果有一些專業的教友(如社工、學位教師)完成神學課程後,想加入牧民助理的行列,他們的入職薪金應該予以適當提高;

(5) 提供在職訓練,或鼓勵牧民助理參加對工作有幫助的課程,如輔導技巧、組織技巧等;

(6) 牧民助理經堂區聘請後,最好由主教在彌撒中委任;

(7) 每年向主教報告工作情況一次。

(8) 教區可考慮在各天主教學校設立學校牧民助理(校牧)一職,負責校內統籌、策劃和推動宗教活動。他更可以負責同一區內數間學校的工作,以加強學校間的聯系和溝通。

(9) 在神學班(尤其是夜間神學部),應加插多些牧職學的實用科目如倫理及牧民輔導、牧民神學、堂區管理學等作為選修科,讓一些對牧民有興趣的同學可以得到一些實際的牧民知識,將來在牧民工作上更加事半功倍。

總結

教友牧職的設立不是為減輕神職人員的負擔,亦不是為取代他們的工作,而是為彰顯及作證教會內神恩的富饒,使教會的使命,能藉教友不同的參與而得以實現。教區雖然設立牧民助理這個職務,但由於許多因素令它不能普及和發展。鑑於現時教會對培育工作的迫切需要,和面對九七問題的挑戰,教會實在需要吸引更多熱心青年投入牧民工作。我相信祇要在神職人員、終身執事、全職牧民工作者、牧職修女和教友共同努力、共負責任下,才可讓聖神發揮在各人身上不同的神恩,藉著不同的職務,特別是在香港這個歷史性的時刻,去宣講福音、服務社會及建立信徒的團體,為達成基督留給我們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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