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教的職務

陳志明

神思 第十八期 一九九三年八月 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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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者現身說法,從聖教法典及香港教區的劃分去談副主教的職務。最後他亦與讀者分享他作為副主教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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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三月中,本人被邀請為《神思》撰寫一篇文章。題目為「副主教的職務」。現就聖教法典,香港教區的劃分和個人感受與大家分享。

()聖教法典

按照最新的天主教法典(1983年公佈),在每一個教區,教區主教應設立副主教,他按照下列各條法律的規定,具有職權,在治理整個教區上協助主教。(4751)

通常只設立一位副主教,但有教區幅度廣大或居民眾多或其他牧靈理由時,不在此限。(4752)

副主教因其職務,在全教區享有法律所給與教區主教的行政權,即得作一切行政行為,但主教保留者,或法律規定必須有主教特別委託者除外。(4791)

副主教在職權範圍內,也享有宗座所給予主教的經常代行權,也能執行宗座覆文,但另有清楚的規定,或指定教區主教本人為執行人者除外。(4793)

副主教必須把擬做及已做的重要事務,向教區主教報告,而且總不得相反教區主教的意願與意見而行事。(480)

副主教的職權,由於任期的屆滿、辭職而終止,同樣,教區主教已通知撤其職時,以及主教出缺時而告終止,但應遵守 206條與 409條的規定。(4811)

教區主教的職務中止時,副主教的權力也同時中止,但擁有主教職位者不在此限。(4812)

()香港教區的劃分

香港教區兩位新任副主教除賦有教律所指定之正職權以外,並獲胡振中樞機授權處理以下職務:

(1)湯漢副主教

1. 主教公署行政

2. 傳教會及修會會士向人民入境事務處及各領事館申請及延長居留事宜

3. 教區聖職人員申請放長假及深造事宜

4. 每年為慶祝教區司鐸及會士晉鐸、入會或發願銀禧、金禧及鑽禧之教區慶典

5. 下列職務、宗徒事業及教區部門之協調工作:

(a) 菲律賓籍人仕之牧民服務

(b) 越南籍難民/尋求庇護者之牧民服務

(c) 海員宗會

(d) 監獄特派司鐸

(e) 香港天主教教友總會

(f) 教區教理委員會及教理中心

(g) 海外華人教友牧民委員會及服務

(h) 香港天主教社會傳播處

(i) 教區視聽中心

(j) 聖神研究中心

(2)陳志明副主教

1. 堂區事務

2. 推行「邁向光輝的十年」牧函委員會主席

3. 教區天主教墳場委員會主席

4. 教區學校中央校董會委員

5. 教區聖職人員喪禮事宜

6. 下列職務、宗徒事業及教區部門之協調工作:

(a)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

(b)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c) 教區傷殘人仕牧民委員會

(d) 教區醫院牧民委員會

(e) 教區禮儀委員會

(f) 教區聖樂委員會

(g) 香港天主教青年聯會

(h) 教區教友培訓委員會

(i) 培訓中心:李宏基主教教友培育中心(西灣河)官塘牧民中心

(j) 教區牧民中心(九龍窩打老道130)

(k) 公教職工青年會

(l) 天主教香港聖經協會

()個人感受

1. 現時本教區有63個堂區,部份已有相當歷史及堂務已有一定基礎,但在新界區很多堂區有待發展。堂區事務中,往往人力是最缺乏的一環,現時63個堂區中有37個堂區由一位神父全職負責堂務,即是說由一位神父負責一個堂區現在是正常情況,一個堂區能有兩位或以上的神父全職工作是屬於特殊情況。每年六、七、八月,大部份神父們都趁此月份放年假(3星期)或大假(3個月)。要安排足夠人手主持彌撒或其他聖事,往往有很大的困難,雖然問題始終會解決,但真的需要聖神的光照和智慧才能使各堂區事務穩步前進。

2. 自從胡樞機於1989年聖神降臨節公佈的「邁向光輝的十年」牧函,本教區更著重培育工作。除有李宏基主教教友培育中心,官塘牧民中心外,亦有籌備天主教教友培育中心(新界西北區)。為使更多人接受培育,教區亦設立教友培育基金。副主教時常留意其發展情況,務使培育工作能有效率及有效果地進行,使人力及資源能發揮所長,使人更認識天主和更願意為天主作見証。

3. 教區各委員會的功能和性質,某個意義上,就是代表教區執行某方面的牧民工作,為使工作得到充分溝通及有效地進行及發展,副主教亦充當各委員會及教區之間的協調人。當然,很多委員會已有組織及實力,他們需要的只是肯定和鼓勵,但近幾年亦有若干新的委員會成立。他們對於教區的一般運作不太清楚。因此,副主教對他們亦需要付出更多時間和關注,好使他們有基礎地發揮宗徒事業。

4. 在辦公室,每日有新的事物出現,亦有若干人要會面交談。在聆聽中,可協助部份的人解決個人或實際問題,但有些即只能為他們祈禱,將他們及問題呈交大能的上主,在此時刻,亦覺得祈禱本身可成為一份職務。

5. 除了上述關於「邁向光輝的十年」牧函需要落實外,去年六月主教公佈的教區重組計劃書亦需要按步執行。現時大部份計劃已經具體地實施,而本年十月五、六日將在聖神修院舉行教區的週年檢討及策劃營,在這一切的落實執行中,副主教負責策劃,推動及協調的工作,務使教區更能按擬定的牧民方向,有計劃地推行各項宗徒事業,使基督的救世大業能在本港社會產生積極的迴嚮。

6. 面對將來,香港社會急劇轉變,而香港教會如何定位,如何回應。副主教需要與主教交流,提供意見,並聯合司鐸議會成員,教區諮議會成員共商並釐定策略。現時教區有總鐸區的設立,副主教及總鐸們要經常交流教區資訊、堂區的牧民心得或困難,這種不斷交談、反省、祈禱、行動,可協助教區主教治理本教區,使香港的天主子民樂於參與教會事務;在教會內承擔責任,在教會外為基督作見証;藉著不斷培育,紮根香港,面對中國,放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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