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宗座的職務

倫若瑟

神思 第十八期 一九九三年八月 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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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文首先簡單介紹幾個有關教宗的名詞及教宗不同的稱謂,繼而講論教宗的職務;指出它固然具屬靈性質,但也關心人與社會真正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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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先解釋若干有關的名詞,之後漫談宗座的職務。

若干名詞的義意

職務

「職務」一詞,在這裡,取用專業或專職的意義,指一系列特殊的職責。在教會裡,習慣以按手的禮儀來作職務的委任。這職務雖由教會委任,卻由聖神賦給,就是聖神自己賦給權力,用在教會之內,為了團體的利益。

宗座

宗座是教宗的職位,也指他擁有的特殊權力。

教宗

教宗英語為"Pope",來自拉丁文"Papa",即中文的「爸爸」,這是孩子對父親親熱的稱呼。就屬靈父親的意義來說,這原是對主教的稱謂,但在東方,也是對司鐸的稱謂。自六世紀以還,人們稱呼羅馬的主教為「爸爸」。到了八世紀,在西方,只有羅馬的主教被稱為「爸爸」,即"ope"。比較文雅一點,中文皆譯為「聖父」,英文為"oly Father",國人則習用教宗。

除此之外,尚有許多別的稱謂,也在應用之列。這些稱謂大多表達了教宗的專有權力和責任,或他的特殊身份。宗座年鑑中羅列了以下的稱謂:

基督的在世代表;伯多祿宗徒之長的繼承人;公教會的最高大司祭;西方的宗主教;意大利的首席主教;羅馬教省的總主教暨首席主教;梵蒂岡的君主;天主的眾僕之僕。

教宗的職務

梵二與梵二之後的文件均教導,彌撒是基督的行為,也是教會團體的正式集合。為普世的教會、為各地方的教會、為每一個信徒,彌撒是整個基督徒生活的中心。在教宗所盡的職務中,總找不到一項,其內涵的豐富,可與奉獻彌撒聖祭相比。因此,奉獻彌撒聖祭是教宗最優先的職務。「凡大司祭都是為奉獻供物和犧牲而立的,因此這一位也必須有所奉獻。」(8:3)除此優先的職務之外,其他的職務有:訓導、治理、懲戒、忠告等。

伯多祿的繼承人

基督揀選十二宗徒之一,名叫約納之子的西滿,指派他作為教會的基石。基督給他取了一個新的名字"Cephas"(希伯來語),希臘語為"Petros"、英語為"Peter",中文從希臘語音譯為伯多祿,是基石的意思。不用說,耶穌基督自己是教會的基石。然而耶穌升天之後,世人不再可見。為此,耶穌指派了西滿,作教會有形的領袖,做耶穌在世的代表。基督任命西滿為教會的管家,交給他天國的鑰匙,就是釋放和束縛的全權,而伯多祿在世所作釋放和束縛的決定,不但在世間約束人心,在天上也獲得認同。基督又指定他為整個羊棧的牧人,他的任務不只是飼養羊群,也要堅強他們的信德。教會的存在既然要直到今世的終結,耶穌必然願意宗徒的集團代代相傳下去。伯多祿是羅馬的主教,他的繼任者繼承伯多祿所膺受的職位,所擁有的權力,理所當然。

首席主教(Primate)

在教會內,在法治和訓導方面,教宗擁有最高的權威,掌握著法律、教導、裁判、監督的最高權力。

安提約基雅教會的主教聖依納爵寫信給羅馬的教友時,向羅馬的教會致敬,稱她為"prokathemene tes agapes",意思是聖愛團體的首領(President of Love)。依照他的看法,宗座的主要職務,似乎是在實踐基督徒的愛德。教宗治理教會,是的,但當好似慈善的父親,不應形同兇惡的暴君。教宗在處理破裂的婚姻、司鐸的不忠、主教的失職時,應彬彬有禮、和善溫柔、同情而憐憫。

基石

基督是教會的基石,沒有人可以取代;他也是教會的角石,使教會結為一體。伯多祿之為教會的基石,乃得力於耶穌基督,因為出於耶穌的意願,他分享了基督基石的職份。在這穩固的基石上,基督許下要建立他的教會,地獄的勢力,魔鬼的攻擊不能摧毀她。基石顯然象徵力量和堅強。基督曾說,明智的人在基石上建築房屋。風吹雨淋,房屋屹立不倒。伯多祿領受了上天的能力,足以支持教會應付形形色色的攻擊,不被摧毀,穩如泰山,直到今世的終結。

鑰匙

基督許下要授給伯多祿權力,任命他為教會的管家、經理、總管。他握有開關門戶的鑰匙,就是說,他有訂立法律的權力。法律的約束力,不但在世上有效,在天上也被認同。此外,他有以耶穌名義訓導的權力。

牧人

伯多祿應是基督羊群的牧人:「牧放我的羔羊,牧放我的羊群。」(見若21:15ff)他應帶領羊兒去青翠的草場,餵他們豐富的飼料,並保護他們不受豺狼虎豹的襲擊。豐富的飼料指啟示的真理和天主的慈愛;野獸的襲擊指異端、邪說和教會的仇敵。教宗的職務是養育和保護教會的成員。如果有人誤入歧途,教宗的責任把他尋回,找到之後,把他背在肩上帶回教會;要是需要的話,把良好的教徒暫時放置一邊,盡力之所能,四出尋找。這一切努力,都是出於愛德:「西滿你愛我嗎?餵養我的羔羊!」

梵蒂岡的君主(Soverign of the Vatican State)

宗座的起源是天主的意志,不能接受任何人的支配;教宗職務的性質也要求不能隸屬於任人的權下;而公教會天下一家的特色,也要求這不可侵犯的獨立主權。因此,宗座必須絕對的獨立自主,並應該受到普世的承認。在歷史上,1870年之前,這獨立的主權存在於教宗國內。其後,意大利統一,教宗國的領土被併吞,而造成教宗為「梵蒂岡之囚」的局面。這局面一直持續到1929年。是年27日,宗座、意大利雙方簽署拉脫朗協定,教宗放棄教宗國領土,意大利承認教宗為梵蒂岡的君主。

天主眾僕之僕

身為基督的在世代表,教宗應該奉行我主耶穌的意旨。在最後晚餐時,耶穌洗宗徒的腳,立下謙卑和服務的表樣。「你們稱我『師傅』、『主子』,說得正對;我原來是。若我為主子,為師傅的給你們洗腳,你們也該彼此洗腳;我給你們立了表樣,叫你們也照我給你們所做的去做。」(13:14-15)因此,教宗有責任,懷著愛心,如同謙卑的僕人,服務教會其他的成員,尤其是主教,他們同是宗徒的繼承人。教宗保祿六世為了恢復眾僕之僕的簡樸,清除了歷代積存下來的盛大排場:三層的皇冕、肩托的寶座,精緻的羽扇。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則經常坐在告解亭內聽告解,一如其他的司鐸。

西方的宗主教(Patriarch of the West)

宗主教是一個尊號,加於重要地區教會的主教。君士坦丁堡的主教稱為東方的宗主教。耶路撒冷、亞歷山大、安提約基雅的主教也稱為宗主教。自1886年開始,臥亞的主教亦加上宗主教的名稱。教宗是西方的宗主教。

意大利的首席主教(Primate of Italy)

在意大利最高一級的主教,他是全意大利主教和司鐸的首領。

羅馬教省的總主教(Metropolitan of Roman Province)

對羅馬教省擁有合法權力的總主教,其權力是在該省主教之上。

 

漫談宗座的職位

宗主教教座是在第六世紀產生的,它的形成一方面由於教會的組織採用世俗權力的行政體制,另方面由於宗徒前所駐留的教座受到普遍的尊重。這樣,便產生了羅馬、亞歷山大、安提約基雅、君士坦丁堡、耶路撒冷等宗主教教座。教省的總主教對教省內教區和教座擁有合法權力。宗主教由於對國家行省內的教區握有合法的權力,便漸漸吸收教省總主教的一些特權。羅馬的主教有自己的教區,但同時也是羅馬郊區的教省總主教。拉丁語西方的幅員不只限於教省的結構,依照羅馬帝國分裂的局面,羅馬宗主教的權力範圍,實際上,應北自伊利里亞(Illyrium),南至意大利南部,包括西西里在內。但那時候西方教會的教省結構,卻限制了羅馬宗主教的權力範圍。

教會法典明文規定:「宗主教及首席主教銜,在拉丁教會內除應有之榮譽外,無任何治理權,但證明此權是來自宗座特恩或習慣者,不在此限。」(法典438)

因此,即使僅對西方教會,或意大利,甚或羅馬發佈諭令,教宗從來不只用宗主教的名義,如果用的話,必與教會首牧的名義連在一起。這些文件所援用的是伯多祿繼承者的權力。而宗主教的權力就此為伯多祿繼承者的權力所吸收。四次十字軍東征之後,拉丁教會的宗主教教座先後產生,但當時一般的想法是宗主教的特權乃得自宗座的特許。

有關羅馬教會首席的地位,最早提出的證據是因為羅馬教會是伯多祿和保祿施教、致命和安葬的地方。神學家習慣把教義的講授歸於保祿,把治理的權力歸於伯多祿。

新的教會法典(1983)對教宗的職權有明確的規定,試摘錄於下:

羅馬教會主教享有主單獨賜給宗徒之長伯多祿的職位。由於此職務,他在普世教會內享有最高的、完全的、直接的職權,且得經常自由行使之。(法典331)

教宗由于其職位,不僅享有對普世教會的權力,而且對所有個別教會及其信眾擁有職權的首位,藉此,主教們對託於他們照管的個別教會所有之正職權直接權力,一併得以鞏固和保障。(法典333§1)

世界主教團對普世教會集體行使職務的方式,由教宗視教會的需要而選擇並推行之。(法典337§3)

世界主教會議直接隸屬於教宗權下,下列事項由其作主(法典344)

認為時機適合,召開會議,並指定會議地點。(§1) 依特別法規定,在會議前適當時間內,制定應討論問題的主題。(§3)

由本人或派他人主持會議。(§5)

聖週星期四,祝聖聖油彌撒的頌謝詞,對司祭的職務,綜合了幾個要點,這幾個要點自然更適用於教宗。頌謝詞說:

……藉著你的聖神,你傅立你的獨生子為新約的最高司祭。因著智慧和聖愛,你願意這新的司祭職位在教會內代代相傳。基督把王者司祭的尊位授給他的選民。他從他們之中,以兄弟的愛情,藉著覆手,選立一些人為祭司,分享他的神聖牧職;他任命他們,以他的名義,在舉行踰越晚餐的家庭聚會中,重行救贖的祭獻;他號召他們,在愛中領導你的神聖子民,以你的聖言,養育他們,並以聖事堅強他們。聖父,他們勤奮自勉,力求日益肖似基督,為了服事你,和你子民的獲救,獻出自己的生命,並為了你的光榮,勇為信、愛作見證……

基督先把權力授給伯多祿單獨一人,之後又把這權力授給宗徒全體,包括伯多祿在內。因此,宗徒全體是教會的基石,而伯多祿是第一基石。所有宗徒是牧人,而伯多祿是普世的牧人。

在普世的主教團內,羅馬的主教,既然是伯多祿的繼承人,就擁有伯多祿主教職位所具有的特殊神恩。在主教團內是如此,在普世教會內也是如此。他是普世的牧人。這一點突出了宗座權力的精神目標,就是在主的信、愛中集合所有的人。教宗既然有此職務,就必然擁有維護和平和促進信仰一致的權力和神恩。藉著這權力和神恩,信仰分裂的創傷得以治療,而信仰合一的理想可望實現。今日,教宗首席地位與宗主教職位已模糊難辨;整個教會內多個宗主教的教座合而為一,就是羅馬主教的宗座。

教宗的職位固然是屬靈的,然而直接的對象,不是純粹的精神實體,而是具有靈魂和血肉的人。教宗是梵蒂岡國的最高統治者。他也關心社會秩序。尤其自教宗良十三世發佈《新事》通諭以來,教會對人和社會的真正發展十分關心。尤其通過教宗的訓導中,教會尊重、促進屬於人性一切,不遺餘力。教會的使命不只為拯救人靈,在天獲享永生,也致力於建設健全的現世社會,使它不致成為永遠獲救的阻礙,反而有助於人類抵達自己受造的終向。梵二《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是偉大的文件,開頭的緒言親切動人,屢為人們所引用:「我們這時代的人們,尤其貧困者和遭受折磨者,所有喜樂與期望、愁苦與焦慮,亦是基督信徒的喜樂與期望、愁苦和焦慮。凡屬於人類的種種,在基督信徒心靈內,莫不有所反映。」(《現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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