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而遠之的聖事

韓大輝

神思 第十六期 一九九三年二月 47-5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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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者承認不少教友對修和聖事敬而遠之。他根據梵二的精神,配合《新訂告解禮典》及最新的《天主教教義》,描述天主聖神在這聖事中所賦予給人的恩賜,希望喚醒信友對它的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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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聖神的化工

鮑思高神父教導青少年們:「在喜樂中事奉上主。」喜樂是聖神恩賜的果實(迦5:22),為能結出這果實,這位青年慈父常勸人勤領聖體和辦告解。事實上告解聖事也曾滋養很多人的靈修生活。可是,目前很多去聖堂的信徒都會很自然地領聖體,但始終對告解提不起勁。

一些年青的新教友告訴我,他們對辦告解都有一種莫名的恐懼。不少人根本未有告解的經驗。

「我不知對神父說些甚麼?」

「神父能了解我多少?」

「教會認為的罪,社會則認為無傷大雅,我要何去何從?」

「我的一些毛病是源於自己的性格或弱點,告解以前就知道不能定改的。現在告解自己沒有信心改過。」

「當我想辦告解的時候找不到神父。」

以上的問題,正反映出很多人對教會的第四件聖事,總是敬而遠之。然而,第四件聖事卻是聖神在我們身上所行的化工。

為加入基督奧體,教會有入門三聖事 ── 聖洗、堅振、聖體。舉行聖事前還有很長的慕道期。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因為聖洗的悔罪、更生與修和都是需要準備的。可是,要度一個喜樂的基督徒生活,何嘗不要聖事的滋養。

隨著梵二的精神,懺悔與修和聖事也作了革新,企圖再次喚醒我們一些重要的意識。天主藉著主耶穌基督死亡與復活的奧蹟與人類和好(OP1),又將聖神豐厚地傾注在我們身上(OP5),使信友得以更新,在世上成為生活的祭品(OP50),肖似聖子(OP76),成為父的子女,天國的繼承人(OP57),使聖子的肖像,在信友們重獲愛德後,行為上日益顯示出來(OP99)。天主基於祂的慈愛,召喚罪人,遣發聖神使罪人在心內燃起皈依之情。順從聖神者,決意改過,並將之轉化為行動,按教會的指示行修和禮和做補贖,當教會接受他,並因天主之名寬恕他時,他同時也與天主修和。(OP5,6)

教會所舉行的這種修和禮,就是第四件聖事。在最新的《天主教教義》中,這件聖事有不同的名稱,表示聖事不同的功能:

□它稱為皈依聖事,強調耶穌呼召罪人,離棄罪惡之途,回歸天父。

□它稱為懺悔聖事,因為它聖化罪人的補贖與悔意,使他在教會內踏上個人的回歸之路。

□它稱為告解聖事,強調聖事中的一個重要標記,就是在神父前告罪,這表示承認和讚美天主的聖善和祂對告罪者的慈愛。

□它稱為寬恕聖事,因為藉�d神父在聖事中的赦罪,天主賜予悔改者寬恕和平安。

□它稱為修和聖事,因為它使罪人重獲天主的愛,和祂修和;同時為了活出這份天主的慈愛,他亦會與其他兄弟修和。

(CCC1423-1424)

作為一個信友最重要的問題是讓天主的愛保存在他心中,可是人有私慾偏情和魔鬼的誘惑,不免會跌倒,犯了重罪,固然要修和;即使沒有犯重罪,也須不斷悔改、補贖自己的小罪,使能在天主的愛中成長;如是,修和與懺悔可藉聖事行動,即在教會內告明,得到提昇和完美。(OP3)誠如聖安博(Ambrosius +397)所說:

教會有水也有淚,即聖洗的水和懺悔的淚。

淚水代表了人的灰心喪志,不願接納自己靈魂的醜陋,期盼能從與天主和人的疏離中解脫出來。聖神是聖父和聖子共發的愛情,又是天主傾注在人心的愛情,充滿親切、詳和。聖神的力量加上懺悔的淚水就是第四件聖事的神妙力量,以下我們就嘗試描述聖神在這聖事中賦予我們的恩賜。

(二)悔改的恩賜

我們犯了罪,總愛歸咎別人。原祖亞當是第一個,將過錯的責任推卸旁人。明明是自己叛逆、驕橫、自私、不顧道義、虧負他人,但總得找個代罪羔羊來責怪。說甚麼「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卻壓抑良心的呼喊,去拒絕誘惑者的聲音。

現代人的社會意識增長了,犯了錯誤,又總是歸咎社會。將自己說成社會結構的犧牲品,滿以為環境改了,一切便會就緒。可是,歷史告訴我們:

儘管革命家鞠躬盡瘁為國為民,

粉碎了奴隸制度,

創建新的公平社會,

滿以為將現實和未來的邪魔消除。

然而不久這些邪魔又鑽入新社會的靈魂,

做成官僚、貪污、腐化、摧毀人性的新局面。

的確,任何革新若沒有針對人的劣根性為本的,根本就沒有出路。改變人的劣根性是每個人要走的心路。

甚至有些作為信徒的,在犯罪後,竟歸咎天主:

我是你造的,你知道這一切,

我不該負你,但又不能對不住自己的感受。

我有血有肉,頑強狂烈,

我經不起情慾迷人的挑逗,

我所犯的錯,你一早就知曉!

這「我,我,我」的呼喊,企圖減輕自己的罪惡感,可是只會更蒙蔽自我,無法見到自己醜陋的一面,更不會體認天父慈愛的一面。

悔改就是回轉。

人生兩大方向:一個是朝自己走的,一個是朝天主走的。

朝自己走的,人生將得不到幸福。然而,誘惑者卻企圖矇騙我們。尤其在今天,我們所面對的世界,是一個極為依賴物質的時代,可說空前厲害。沒有錢萬萬不能,有錢就可有洋房,有汽車,有高級視聽器材,有豪華的旅行(……),有人投以羨慕的眼光,誰不以此感到幸福?

你也許聽過一個富有國王的故事,他患上了憂鬱症,奄奄待斃,群醫想盡辦法來救他。結果有人想出一個妙方,就是:在國內找一個最快樂的人,穿上他用的襯衫,他的病症就會不藥而癒。國王便派人四出尋找那最快樂的人,終於找到了,他竟是一個流浪漢,一身薰黑,但快樂萬分,國王願意付出任何代價去換取他的襯衫,可是這流浪漢竟窮得連一件襯衫也沒有。

要得到幸福絕不能只靠物質,必須朝天主走的,就是建立在對天主、對別人和對自己的關係上。聖子降生就是要告訴我們這一點。「人生活不只靠餅,而也靠天主口中所發的一切言語。」(瑪4:3)沒有耶穌基督,就沒有真正的幸福,因為只有與祂的關係正確,才能保証與自己與天主、與人和社會關係的正確。

悔改(metanoia)就是回轉,徹底改變生活的方向。人的悔改,就是不再朝著那只顧自我的道途走去,這是錯誤的,只徒虛空;反之,人要朝�d基督,在聖神內,往天父走去,這是正確的,令人得到幸福的。悔改是聖神在吾人心靈中的化工。

(三)淚水的恩賜

罪所帶來的後果,只是使人的靈魂枯萎,就像彭汀沼澤,終必乾涸,讓人心碎得難以承受。在激情之後,所得的竟是一片空虛和黑暗。原來經過聖洗而發榮滋長的生命,卻被殘酷地侵蝕和醜化。可是,人始終擺脫不了精神生活的追求,每次人犯了罪,姑勿論是輕是重,總感到自己的尊嚴、價值、幸福、榮耀、豪情與博愛受到威脅。這些感觸就如懷哲華(Wordsworth)所說:

那些鍥而不舍的探索、

意義的尋求、

凝思世物的滄桑、

人生的墮落與苦短、

一個受造物茫然空虛的疑慮,

這一切問題縈繞�d尚未實現的世界,

源於敏銳的直覺,

面對它們,

我們腐朽的人性就像

一個吃驚的罪人顫慄不已。

縱使在生命的歧途上,每一步都令人頻於枯竭,但人卻不能壓抑心靈深處那份期盼的燃燒。這樣,人就更體驗到自己的無奈而感到悲愴。悲愴使人流淚,流淚卻是聖神的恩賜,「哀慟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受安慰。」(瑪5:9)

新約希臘文「安慰」一詞(parakalein)還有多一層的含義,就是「振奮」的意思。我們也不要忘記英語「安慰」(comfort)源於拉丁文的字根fortis,有勇敢的意思。而聖神被稱為「安慰者」(parakletos),並不意味祂只是憂傷者的安慰,但也是勇敢生活的鼓舞力量。當人因罪過而陷入困境和苦痛中,勇氣全消時,聖神卻來安慰他、振奮他。

聖神之風,來自天主奧秘的存有,就像沙漠之風,雖不知從何而來,不為肉眼所見,但卻改變了沙堆的形狀。同樣,聖神以神妙的方式感化罪人的心靈。聖詠51篇的作者懇求天主說:

我認清了自己的過犯……求你不要從我身上將你的聖神收回。

這正是一個悔罪者要切求的,因為有了聖神感動,罪人才有力量走向修和聖事。

聖神的潛移默化亦期待罪人有相對的回應,就是所謂「上等痛悔」。這是真誠悔罪者的一個鮮明特色。從歷史沿革去看,領受修和聖事的形式很多,但離開了「上等痛悔」,任何做法都會變得形式化。相反,有了它,整件聖事就會變成一個愛情的匯合。環顧今日,很多人未能在聖事中經驗這愛的交流,而與告解亭保持距離。

「上等痛悔」按傳統的說法,是為愛天主的緣故,而惱恨自己的罪過,並立志不再重蹈覆轍。可是要細味個中精髓,卻要多呼求聖神的指引。祂是聖父和聖子共發的愛情,而且因�d聖子的逾越奧蹟(死亡和復活)和我們的參與(聖洗),已傾注在我們的心中。祂消除罪人的頑固,點化我們的無知和愚昧。祂使我們感受到天主的愛和聖潔,痛定思痛,而徹底洗心革面,重新組織自己的生活。

(四)讚頌的恩賜

單純藉著「上等痛悔」本身,罪人定會得到天主的赦免,但並不是聖事的赦免。主耶穌將赦罪的權柄交給教會,是要教會向萬民宣講天主的仁慈,使罪人從罪惡中悔悟過來。對那些受洗後而重陷於罪的信眾,可藉修和聖事,重獲恩寵。領這聖事的人須來到教會前認罪(confessio)。按原文confessio其實有雙重意思,可譯作宣認,就是:宣告天主的仁慈(confessio misericordiae),和承認自己的罪過(confessio peccatorum),缺一不可。

天父是慈愛的根源,

聖神是天主的慈愛,

基督是慈愛的滿溢。

基督是天上的禱告者,

聖神就是基督的禱詞,

天父是禱詞的聆聽者。

基督既是教會奧體的頭,

悔罪者是奧體的肢體,

肢體的宣認,

藉聖神的轉化,

就會聯同基督的禱告,

成為頌讚天父慈愛的詩篇。

宣認是修和聖事中一個重要的行動,為將內心已得到的淚水的恩賜和真誠的痛悔外在化,「誠於中,形於外」。悔罪者藉此見證自己如何順從聖神的指引,又因此在教會中成為聖神的負載者。他本人成為了那慈愛頌讚的一部份,迴響起基督逾越奧蹟中一個奇妙的事實:

幸運的罪過啊!

你竟然為人類賺得如此偉大的救主。

這真是神聖的一夜:

它為我們驅逐邪惡,滌除罪過,

使墮落者痛心悔改,

給憂患者帶來了喜樂。

這真是幸福的一夜:

天上與人間又走上了合一之路,

天主與人再和好如初。

在這神聖的一夜:

祈求聖父接受我們的讚頌。

宣認的讚頌是人參與天主的造化的途徑。罪構成了人生的缺陷,但在聖事中竟成為「幸福」的轉化。罪使黑暗滿佈大地,但在讚頌中竟成為神聖的一夜。

(五)解放的恩賜

罪人的宣認亦表達出一種期待。天主就藉�d教會赦罪的行動來回應罪人的禱告,赦罪(absolutio)的部份是使罪人悔改的歷程提昇到聖事的層面。天主藉著有形的標記施與我們救恩,重訂已毀的盟約。(OP6d)

新禮典的赦罪經文是按�d天主救恩歷史而編寫:

天上的慈父,

因祂聖子的死亡和復活,

使世界與祂修和,

又恩賜聖神赦免罪過,

願祂藉著教會的服務,

寬恕你,賜給你平安。

我因父及子 + 及聖神之名,赦免你的罪過。亞孟。

整個修和的工程是源於天主的慈愛,祂不但愛我們,並先向我們伸出援手。在過程中,天主聖三各扮演不同的角色。聖父就像那位浪子的父親,準備隨時接受迷途知返的子女(路15)。聖子是善牧,肩負迷羊,重歸羊棧,甚至為羊捨生。聖神就是罪的赦免,對大罪人而言,祂更新被褻瀆的殿宇,或者對尚未失寵愛的罪人而言,祂深化天主寓居在他們中的關係。(OP6d)

此外,教會的服務是具體地透過神父作為聖事施行者的角色而表現出來。神父是代表基督,一方面是作判官,但同時又是醫生。祂的審判,並非在於報復罪人的惡行,而是判別正邪。這判決就是聖神,因為聖神使罪人意識邪魔的謊言、狡獪,和一切滅絕人性的後果。基督的治療也是聖神,因為祂能治療一切心靈破碎者的傷痕,強化弱者的意志,釋放罪性的桎梏,導人邁向天主子女完全的自由。

赦罪是聖神傾注的時刻,使人在真理中得到解放,使生命得到點化而呈現光明,「欲使清風傳萬古,須如明月印千江。」罪人經歷了黑暗的雲霧,卻能絕處逢生。就如:

一陣清風,從高處吹來,悠悠飄過,

將眼前迷惘吹散,

一點星光,在盡處冒起,冉冉上升,

把心中明朗點亮,

一番空靈圓融的光景,

現在眼前、暖在心中。

此時,人更能看到自己的前景,對要走的路充滿創意和雄心,在聖神的推動下,「靜處其默,妙機其微。」

(六)治療的恩賜

在整個聖事禮儀中,神師的忠告和罪過的補贖正表達這聖事的治療幅度。

禮典書勸勉聽告神師要忠實、明智地執行判官和醫生的雙重職務(OP10)。作為判官,他應設法了解信友靈魂上的毛病,辨別神類(OP10),幫助信友作完整的告明(OP18),並且因基督本人的名義,按教會的指示,寬赦或保留告罪者的罪(瑪16:19)。作為醫生,他以適當的建議輔助信友開始新的生活,或指導他善盡基督徒的本份(OP18),最後,聽告神師所給的補贖,不僅是為賠補信友的罪過,也是他自新的靈藥(OP18)。

告解神師和悔罪者的對話可激勵信仰的成長。但這須在開放、關懷、誠摰、體諒、鼓勵、尊重和信任的氣氛下進行,方能收效。然而當雙方的關係,處於冷漠、反感、嚴酷、敷衍、厭煩、匆忙的時候,就會產生反效果。試想有時辦告解是這般倉猝,竟沒有時間讓主溫暖自己的心,豈非費時失事?

為此,禮典也鼓勵牧者們注意修和聖事的地方、環境和方式,要促進良好的人際關係。神師以友愛接待懺悔者,甚至親切地加以問候,一起恭聽天主的聖言,藉此,激勵信友悔意和使他們更認清自己靈魂的狀況(OP16,17)。

真實的皈依應以補償罪過、改善生活、多行愛德來完成,補贖的行為當適合每個懺悔者重整他所破壞的秩序,並針對自己的病症,使用對症的良藥。因此,罪罰該是真正的良藥,且多少能改善懺悔者的生活,這樣,使懺悔者「忘了他的過去」(斐3:13),重新進入救恩的奧蹟,以圖將來的發展(OP6c)。

(七)飛躍的恩賜

為圓滿地加入基督的奧體,我們有三件入門聖事,但如果我們犯了重罪,終止了與天主寵愛的交融,我們就需要藉著懺悔聖事與祂修和(OP7)。可是,基督徒的精神生活亦須不斷的護理。在聖洗聖事中我們領受了邁向成全的恩寵,而教會的第四件聖事卻幫助我們勉力成全。縱使一位信友沒有犯重罪,領受這聖事,就是表現一份努力,切實地步武基督的芳蹤,專注地聽從聖神的指引(OP7b)。

要使這件聖事發揮它的效能,基督徒要以它為生活的根基,讓這聖事策勵他們更熱忱地為弟兄服務。教會一方面堅信基督為她捐棄自己,使她得以聖化,一方面也強烈意識到自身的肢體受到誘惑而跌倒。如是,教會在現世的旅途中感到自己既是聖潔但又須不斷淨化的(OP3)。

為此,教會將罪人抱在懷中,不斷悔改和更新(OP3 LG8),與天主修和,也要與人修和(OP5)。又透過第四件聖事的禮儀行動,教會宣告自己的信仰,感謝天主在基督內所賜予的自由,奉獻自己的生命作為神聖祭品,以讚美主榮,趨迎基督(OP7b)。

「趨迎基督」(properans in occursum Christi)一詞的原文,是指在一種急不及待的心情下,要迅速地達成某個意願,就是與基督相遇。因為在祂那裡我們找到自由、心靈的釋放、一份飛躍的喜悅。

自古以來,人類就深藏這份衝動,似乎是要製造能飛翔的翅膀,能飛越理想的極度,想像的止境。有人說詩是翅膀上出世的,哲理是在空中盤旋的。可是,在天人的修和中,聖神的風卻帶動我們到翱翔的逍遙:

聖神浮游在太初之水,

宇宙的大生命漸漸向榮;

聖神臨於聖洗之水,

人類的生命重生於天國;

聖神湧現在罪人的淚水,

折斷了的翅膀再能振翅高飛。

 

註釋

-Ordo Paenitentiae (=OP), editio typica (Vatican 1974)。 中國主教團禮儀委員會編譯,《新訂告解禮典》,台北,1974。

-Catechismo della Chiesa Cattolica (=CCC)(Vatican 1992)。

-Ambrosius, Epist. 41, 12: PL16, 1116.

-取自韓大輝譯,《聖神的論據》,香港公教真理學會1992,3。

-在新的禮典中,悔罪者的宣認可分概括性的(confessio generalis)及個別和完整性的(confessio individualis et integra)。有些禮典書將confessio generalis譯作「集體告罪」,似有不妥。這會令人以為兩者是分開用的,後者是用在禮典的第一式,即悔罪者個別往神父那裡告罪。前者是用在第三式,即在一些特殊環境中,神父不能聆聽悔罪者個別的告明,要求他們作概括性的宣認,如誦念彌撒中的悔罪詞「我向全能的天主聖父」,便可給予赦罪。

上述這種了解是不足夠的。禮典中舉行修和聖事的三種形式都肯定這兩種宣認的密切性。在第一式中,當悔罪者完成了私人告明之後,他所念的悔罪詞「我向全能的天主聖父」就是概括性的宣認(OP18)。在第二式中,悔罪者先聚集一起,聆聽聖言,再由神父領導作概括性的宣認「我向全能的天主聖父」,其後他們才作個別的私人告明,和領受赦罪(absolutio)。在第三式中,悔罪者由神父領導作概括性的宣認「我向全能的天主聖父」,並即時領受神父的集體赦罪(absolutio generalis),至於個別的私人告明,則須在日後補做(OP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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