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 第十五期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 58-6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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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多個天主教及基督教學者的理論與經驗,嘗試從不同角度了解「在聖神內受洗」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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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要把我父所恩許的遣發到你們身上;至於你們,你們應當留在這城中,直到佩戴上自高天而來的能力。(路24:49)
耶穌在升天前向宗徒們許下了聖神,囑咐他們留在耶路撒冷,直至領受了聖神的能力為止。筆者小五時領受堅振聖事,當時所學的道理現在仍然記憶在心:在堅振聖事中我們領受聖神,祂會賜我們堅毅和勇氣,使我們成為基督的勇兵。直到現在,我才發現,主教給我的覆手祈禱並沒有落空。我深刻感受到聖神在我生命中工作,祂不斷地召叫人追隨天主的道路,給予人悔改和更新的力量,治療人心理上和身體上的創傷,並帶領人度新的生命。這種好比「再生」的經歷,參與神恩復興運動的人稱之為「在聖神內受洗」。
天主教的神恩復興運動發展在六十年代末。「在聖神內受洗」(Baptism in the Spirit)一詞源於新教教會,尤其靈恩派教會(Charismatic Church),或五旬節教會(Pentecostal Church)。與天主教學者不同的,是新教學者使用這個名詞時其意義未必與聖事,尤其是堅振聖事拉上關係。而且,「在聖神內受洗」一詞也只是近代新教神學家才樂於使用。早期的新教神學家,例如George Whitefield在1756年使用「領受聖神」(the Spirit of Adoption in his heart) (1)。另一位神學家Lewis T. Corlett在1896年的一本著作中稱「聖神內受洗」為「聖神在我們內誕生」(Birth of the Spirit)。他說:「在聖神洗禮中聖神從我們內心清除久存的罪惡,將祂自己灌進我們之內,直至滿溢為止。」(2)
天主教神學家蘇里文(Francis A. Sullivan S.J.)說:「由於聖神的洗禮,這些人已經有效地經驗到他們的生活已經改變了。」(3)Arnold Bittlinger認為,天主在洗禮中所賜與的必須在生活中得到實現(actualized)。他並指出,聖洗聖事所帶來的經驗有三個層面:悔改的層面、神恩的層面和結合的層面。故此,「在聖神內受洗」一詞泛指聖洗聖事在生活中的實現和不同層面的經驗。
無論我們怎樣討論「在聖神內受洗」這個名詞,都為說明一個事實:聖神在每位基督徒身上傾注恩寵,指導他們、教導他們、改變他們,使他們成為新的受造物。探討這個題目,目的並不是找出聖神工作的模式,或嘗試作出規限;相反,我們希望認識聖神「怎樣」在我們身上工作過,進而教導人「怎樣」與祂合作,讓祂自由地在我們和我們的時代中工作。
新教學者George
Whitefield在他一本簡短的自傳中講述了他如何渴求「重生」。為了這渴求,他變得十分低沉,並持續了多個月,直至1735年某一天:
有一天,我感到不尋常的沉靜,連我的口也平靜下來。我嘗試去消除我的口渴,但並不成功。忽然,我得到靈感,當耶穌基督喊叫:「我渴」的時候,祂的苦難卻進入尾聲。我於是臥在床上,喊叫:「我渴,我渴」。即時,我感到一向沉重地壓制�d我的重擔經已消除。憂傷的心情已被解除。我要真心在天主我的救主內歡呼,有一個時期,我無論何時何地都不能停止頌唱聖詠。
1871年,美國芝加哥一位牧師感覺他在牧民工作上並不稱職。兩位姊妹為他能得著聖神的能力,被聖神充滿而祈求。這是他的回憶:
我希望得到能力。我擁有芝加哥最大的團契,那�`有很多歸依。在這方面我是滿意的。但同時那兩位有聖德的婦人不斷為我祈禱,而她們熱心地給我講有關特別職務的祝聖引起我的反思。我請求她們到我這�`並給我講解。她們傾出心神,祈求我能得到聖神的充滿。忽然間,一份饑渴來到我靈魂之內。我不知它是甚麼。我開始痛哭,這是我從未試過的。我真的覺得,如果我沒有這份能力去服務,我不活著還好。
在這段期間,芝加哥大火在1871年發生了,Moody的會堂被火完全燒毀。就在這段期間,他的祈求得到回應。
我的心並不在乞求中。我提不出我的懇求。我整天向天主祈求祂會把聖神充滿我。好!一天,在紐約城
──
好特別的一天!我真不能形容,而且我也很少提及這事。這是太神聖的經驗。保祿也有這經驗,但他十四年來都沒有提及。我只能說,天主將自己顯示了給我。我有了這份祂愛的經驗,我只能求祂不要收回祂的手。我繼續講道。訓道的內容並沒有不同,我並沒有加入新的啟示,然而數以百計的人歸依了。如今,就算你能給我整個世界我也不會回復到這神聖經驗前的舊我
──
這只會像把一粒塵放在天秤一樣。
第三個例子是循道衛理教會的傳教士Howell
Harris。在1735年的聖枝主日,他得到一份悔改的經驗,這足以使他的生命產生重大的轉變。這是他的描述:
1735年6月18日,我在單獨祈禱中。突然感到我內在的心像臘一般在天主我的救主的愛火中溶解起來;我不單感到愛、平安等等,更有一種渴望讓我的心溶解,為進入基督之內;之後,在我靈魂的深底發出一種呼聲,這是我以往從來未認識過的,阿爸父啊!阿爸父啊!我不能停止向父神的呼喊。我知道我是祂的孩子,祂愛我、俯聽我。我的靈魂被充滿,我感覺滿足,我喊叫:夠了,我滿意了。請給我力量,我便會由火和水中跟隨你。我可以說我感到十分喜樂。在我之內有一口水井湧出永生之水(若4:14)。天主的愛已藉著聖神傾注在我們身上(羅5:5)。
雖然,這類戲劇性的、特殊的內在經驗並不常見,但事實就是仍然有很多人經驗過聖神。這些經驗通常是可以描述的。下面是一些例子:
(一)天主的臨在:這是非理性的經驗。經驗者直覺地感受祂的神聖臨在。
(二)天主的愛:經驗者感受到天主以無限的愛愛了他們。相反,從這偉大的愛中他們感受自身的貧乏、渺小和不配。
(三)耶穌是救主:這是非理性的結論,認為耶穌基督就是被派遣到世界上救贖他們的天主子。經驗者得到一份信心,已被基督所救贖。
得到這些經驗的人還應從他們的心境和行為的改變判別它們是否來自天主。來自天主的經驗使他們感覺異常的喜樂,好像已到達新天新地一般。他們整天不停地讚美天主,而讚美時,他們的喜樂再次被提昇。生活的煩惱好像消失得無影無蹤,然而藉細心聆聽天主的指引,生活中一切事件都發展順利。他們與基督的關係越來越密切,他們不時呼號耶穌的名字,感謝讚美祂。他們仍感覺人與人的關係上的轉變,團體的氣氛也因他們的臨在變得更加共融。他們比以往更加喜愛聖經,在參與感恩祭時也因有一份至深的感受而更加投入。有些人會發現得到一些神恩,但比較來說,得到重生的生命和徹底的轉變比外在的恩賜更為寶貴。
蘇里文認為,由於聖神的洗禮,這些人已經有效地經驗到他們的生活已經改變,這可以稱為「五旬節」的經驗,因為,在許多方面,這經驗很相似第一次五旬節的經驗。他們的行徑相似宗徒,以一股新力量為信仰作見證,只願把這種以「耶穌是主」的經驗與別人分享。
蘇里文引用「墨林斯的文件」(5)的說法,認為「聖神洗禮」有神學上和經驗上兩個層面。在神學意義上「聖神洗禮」在於聖事施行中,但人領受神恩復興的經驗意義,是真正的領受聖神,是神學解釋中的「聖神傾注」典型的發生效果,「使人知道聖神以新的方式在他們生活中發生作用」。他引用聖多瑪斯談論到聖神被派遣的問題上,用了居住(abitazione)和革新(innovazione)兩個工作:「聖神在我們內居住,使我們成為新人」;並且一個本來已有聖神臨在的人還可以得到聖神再被派遣,正如聖多瑪斯所說的,「存在一種不可見的派遣」,「使一個人有長足的進步」(6)。
另一位天主教學者Bittlinger認為,基督徒的洗禮的決定因素是領受聖神。若翰洗者所預言的聖神的洗禮已在五旬節那天被應驗,並自始對所有基督徒生效。故此,基督徒的洗禮必定是藉水和聖神的,亦沒有必要分別地談論聖神的洗禮。但是,有關洗禮的效果,Bittlinger分析了新約中有關洗禮的章節,將它們歸納為三方面:
(一)
悔改的經驗:人在洗禮中被浸入水中,是他死於魔鬼和罪惡;當他從水中被提起時,他的罪被洗淨。自始他便以耶穌基督作為他的救主。
(二)
神恩的經驗:當他被浸入水中,他是死於舊我;當他被提起時,他成為新人(重生)。從此他降伏(yield
to)於基督,讓聖神在他內運作,顯出神恩。
(三)
結合的經驗:當他被浸入水時,他與受難至死的基督結合在一起;當他被提昇,是結合基督的復活。基督便住在他內,將他的愛顯示出來。
悔改經驗的重點在於承認自己的罪過,決志離開自己的罪惡,並走向基督,相信及接受祂的救恩。神恩經驗重點在於相遇那作為身體之首的基督,祂是教會中賜與神恩和職務的元首。在結合經驗中我們渴望與基督結合,讓祂成為我們生命的中心,主管我們的言行。在這經驗中,我們感受天主是愛我們的父;在神秘的結合經驗中,我們不斷在聖神之內祈禱和歌詠。
浸信會教士Michael A. Eaton在《聖神內受洗》一書中列出了八種有關「在聖神內受洗」的觀點。這些觀點可以分為經驗性和非經驗性兩個分流。所謂經驗性是指肯定「在聖神內受洗」是與主觀感受和經驗分不開的,而且經驗是構成「在聖神內受洗」的一個必然因素。相反,非經驗性的觀點否定經驗的因素。以下是這些觀點的簡略介紹:
1.
聖事的解釋:將聖神洗禮與水洗混為一談,因為聖神的工作與聖洗的關係是十分密切的。
2.
歸依的過程:聖神洗禮是基督徒歸依不能分割的過程,但並非意識上的經驗。
3.
歸依後的改變:聖神洗禮是基督徒歸依後不斷得到新的力量,但過程中不涉及意識到的經驗。
1.
歸依的確實經驗:聖神洗禮是歸依的一部份,是一份確實的、意識到的經驗。贊同此理論的人認為缺少了這經驗的人還未得到真正的歸依。
2.
聖化的恩賜:認為聖神洗禮是一份使人得到聖化的恩賜。聖神給予力量和聖化,而聖化的方法是天主親自淨化這靈魂,一如五旬節那般突然。故此,要達致聖潔,並不能由人以自我的成長和訓練而達到,而要賴天主的恩賜。
3.
服務的神恩:認為聖神洗禮是一份超越歸依的經驗,此經驗給予力量,使基督徒更能有效地為基督服務。
4.
救恩的保證:聖神洗禮是一份直接來自天主的保證,我們的確已得到了基督的救贖,而非一種來自別人的說話所給予的信心。
5.
施予神恩的方法:部份人士將聖神洗禮與神恩的施予聯繫起來。尤其是舌音神恩的賜與,往往被認為是聖神臨在的象徵。
儘管以上八種理論都存有許多問題可供討論,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不同的人由他悔改歸依的經歷為出發點而得出聖神在人身上的工作的方式,其結論都不同。得到宗教經驗的人認為聖神會透過這種好比「洗禮」的經驗去給予人信心、能力和神恩等等。沒有得到過宗教經驗的人只認為聖神的「洗禮」重點不在乎經驗,而在於生活上、態度上的轉變,是一個過程而不是一項經驗。
佈道家葛培理(Billy
Graham)在《聖靈》一書中指出,有些人所說的靈洗只是聖經中所說的「被聖靈充滿」(被聖神充滿)。他認為,當我們信主時藉聖神的洗禮歸入主的名下的時候,才是唯一的靈洗(聖神的洗禮),而且在那時可以同時被聖神充滿,但以後也需要再被聖神充滿,直到完全滿溢的地步。而且,聖神的洗禮與基督徒重生是同時發生的,不可能有第二、第三或第四階段的聖神洗禮的恩典。故此,信徒可以不斷有新的充滿,但沒有新的洗禮(7)。
葛培理認為,聖經沒有教導我們需要得到「聖神內受洗」,因為這在我們受洗入教時已經得到了。相反的,「被聖神充滿」才是我們應該渴望得到的。他提出了下列三個途徑:
第一,我們要明白天主聖神住在我們�堶情A儘管你感受不到祂的臨在,祂仍然與我們同在的。第二,天主「命令」我們要被聖神充滿。第三,我們要明白我們有罪。罪阻礙聖神在我們生命中工作。我們必須誠實地、完全地對付已知的罪,未知的罪也要先洗淨才可得到聖神的充滿。葛培理更指出,要對付最深處的罪,即是「不讓基督掌權的罪」。
順服就是放棄自己的想法,讓基督主管我們,成為我們生活中的主。要做到順服,要「認罪」和「悔改」,並將自己獻給天主並且順服祂的旨意,不再為舊的主人 ── 罪而活,而是為新的主人 ── 基督而活(羅6)。
這就是相信當我們順服天主和祂的旨意時,我們就得到聖神的充滿,聖神會主宰並管理我們。他認為「聖神充滿」不是一種感覺,而是一種信心。
他亦指出,聖神充滿並不是一次就能成就的。我們要不斷地順服聖神,並要有一種願意去服從祂,聖神充滿才能成為我們每一天都經歷的一種實際經驗。
正如聖保祿致書給弟茂德時所寫的:「為了這個緣故,我提醒你把天主藉我的覆手所賦予你的恩賜,再熾燃起來,因為,天主所賜給我們的並非怯懦之神,而是大能、愛德和慎重之神。」(弟後1:6)基督徒要祈求聖神的恩賜能不斷再燃。我們要相信,天主聖神已經藉著聖事(堅振聖事)賜給了我們,並居住在我們心�堙C為此,我們要潔淨自己,順服祂的旨意,並懇切地期待聖神充滿我們的生命,這樣,我們就能配戴「自高天而來的能力」,有效地度基督徒的生活。
(一) Baptism with the Spirit--the teaching of Martyn Lloyd-Jones, Michael A. Eaton (Inter-Varsity Press 1989)
(二) 《聖神的時代》(Charism and Charismatic Renewal),蘇里文(Francis A. Sullivan S.J.)註,真理出版社。
(三) The Baptism in the Holy Spirit as an ecumenical problem, Kilian McDonnell O.S.B. and Arnold Bittlinger(Charismatic Renewal Service, Inc. P.O. Box 12, Nortre Dame, Ind.)
(四) 《聖靈》(The Holy Spirit),葛培理(Billy Graham)著,更新傳道會出版,1984年。
1. 見參考(一)第22至23頁。
2. 見參考(一)第25頁。
3. 見參考(二)第38頁。
4. 見參考(一)第一章。
5. "Documenti di Malins"參閱Theological and Pastoral Orientations on the Catholic Charismatic Renewal, Servant Books, Ann Arbor, Mich., 1974。
6. 見Summa Theologiae I, 43, a. 6, 或參考(二)第45頁。
7. 見參考(四)第五章。
8. 見參考(四)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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