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響和平的鐘聲

提高和平的醒覺

董樹德

神思 第十四期 一九九二年八月 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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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作者認定和平並非避免衝突,或對四周事物不聞不問,以達到心如止水的境界而已。耶穌宣告的平安是入世的,是接受真理與現實的,是與天主、與別人、與世界和諧的,而且與正義離不開關係的。作者呼籲和平應先從自己做起,常做個締造和平的人,然後由近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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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辭典,「和平」是爭端或戰爭止息的意思。與和平相近的另一個詞就是「平安」,是平穩和沒有危險的意思。這兩個詞,在中文裡不能隨便通用,例如:「請大家互祝平安」,不能作「請大家互祝和平」;「正義與和平」,也不能作「正義與平安」。但在外文裡,「和平」與「平安」都作「Shalom(希伯來語)」、「Peace(英語)」、「Pax(拉丁語)」、「Paix(法語)」。可見這兩個詞的意義,都是從同一個根源派生出來的。在本文中,「和平」與「平安」是指同一件東西,只是前者含有爭端和戰爭的意味,後者的意義比較廣泛,就是沒有任何的不安和危險。此外前者更指客觀的場合,後者更指主觀的感受。(編者按)

什麼是接觸和平最普通的場合?其中一個是,當我們參與彌撒聖祭的時候,不論是在週末,或者是在平日。

每次我們列席聖餐,就在分享聖餅之前的一刻,主禮者誦念祈求平安的禱詞,並邀請大家互祝平安。接著,全體會眾就詠唱「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求你賜給我們平安。」

在那神聖的一刻,我們是否明瞭和平的意義?我們又怎樣互祝了主的平安?事實上,當主祭道出了互祝平安的邀請,我們便向身旁的信友鞠躬如儀,至於彼此的交流,連簡單的目光接觸,一般都付諸闕如,因為對方通常不是我們的相識友好。我屢次暗自忖度,在這一刻,人們的腦子裡究竟有些什麼東西。恐怕只是隨著禮儀的節奏,機械式的擺動身子,很少注意它的意義。要是那時有人突然發問,我們的一舉一動有何意義,我們可能張口結舌,不知怎樣回答。

不過,我們中也有些人,他們有著很美好的經驗:在這神聖的時刻,他們總是與周圍的信者,很有意義地互祝平安,切實地分享主的平安。其實,每一個人都有這樣的機會。就以我本人來說罷:我是一群大專學生的神師,常有機會在他們中間舉行彌撒。當彌撒來到了互祝平安的時候,大家圍著祭台,彼此熱烈擁抱。有時候,我們以中文歌詞唱「願你平安」。歡笑啊,擁抱啊,真是極其快樂的一刻。

這時候,我們體驗到了真實的友誼;在此之後,我們共領基督的聖體聖血,誠是最自然不過的了。在這一刻,對我們來說,和平就是熱情洋溢的團結合一。習慣上,彌撒之後,我們繼續維持這美好的氣氛,大家同去我們愛好的「大排檔」吃一頓,直到深夜,才興盡而歸,各返自己的老家。

從經驗中,我知道他們在彌撒中所表達的情誼,並不限於互祝平安的時刻。那時候只是一個上好的場合,充分流露了對團體成員的衷心關懷。這關懷的表達是多方面的,譬如:在準備考試的時候,在學友患病或痛失家人親友的時候。

如果我們要清醒地意識到和平之為物,必須對和平有若干明確的觀念。最低限度,和平是在兩個個體之間,沒有爭端,也沒有暴力;所謂個體包括大至於邦國或社團,小至於家庭或個人。大體上說,自二次世界大戰結束(1945)之後,直到蘇聯及其衛星國家紛紛解體,前後足足40餘年,即在所謂的冷戰期間,世界所享有的,就是這一種和平。在這段時期內,兩個「超級強國」之間沒有嚴重的武裝衝突,因為雙方手中都握有足以毀滅對方的核子武器,因此誰也不敢輕舉妄動,發動攻擊,雖然兩方,都很想把對方摧毀。

兩個超級強國之間,雖然沒有直接的武裝衝突,但是間接的戰鬥不是沒有,就是在兩國之外的境域內,互相攻擊。通常是第三世界貧窮國家的人民首當其衝,成了不幸的犧牲品。

在家庭中,在教會內,在修院裡,在個人間,也能夠存有這一種形式的和平。團體成員之間,或者兩個私人之間,只是以不睬不理的態度,用保持距離的方法,以及藉著不作任何的禮上往來,以保相安無事,避免了可能的磨擦和衝突。

最近,大眾媒體報導了威爾士親王和王妃的婚姻危機,至少就目前的情況來說,他們的處境,很不幸,正是上述和平的一個例子。如果事情的實況正如傳播媒體所報導的,那麼王子與王妃雙方同意維持婚姻的原狀(即不離婚),但各度分居的生活。他們不再爭吵,更不進一步衝突;但是,我們很難能夠說,他們享有真正的和平。(上述言論,均以傳播媒體所提供的資料為依據。)然而,將來或有一日,前隙盡銷,恢復和諧的婚姻生活,不是不可能的事。

到此,我們對和平已有了少許的認識,我們明白了,如果只是避免衝突,並不算是真正的和平。

若作深入的觀察,這種「和平」其實一點兒也不是和平。不論邦國或家庭,不論工作機構或生活團體,誰都知道這樣的和平不堪一擊,連最微小的事由,毫不在意的行動,都足以使它四分五裂,崩潰粉碎。我們也知道,這種和平,即使勉強維持下去,也會產生嚴重的惡果,諸如:壓力、緊張、怨尤、忿怒、挫折等等。外表上,和譪可親,溫恭有禮;骨子裡,滿腔盡是無從發洩的怨尤。所謂「愛德」也哉,自制罷了,甚至成了苦行,根本談不上自然地暢開胸懷,熱誠地接納他人。

「但願和平臨於大地……但願和平由我開始。」這是一行眾所周知的英語歌曲詞句。是的,面對著層出不窮的戰爭和分裂,我們經常為世界祈求和平。在絕大部份情況下,我們能夠做的,如此而已。有時,我們的鄰居,為了爭吵和口角,攪得合家四分五裂,我們去他們家裡,為他們祝禱和平;這時,也許是一個適當的場合和有利的時機,容我們伸出援手,給予及時的協助。但是,尋找與締造和平的起點,也許就在我們自身。才後由自己出發,及於與我們接觸的近人。他們能夠是朝夕相遇的家人,經常晤面的親戚,並肩工作的同事,聽我授課的學生,以及團體和會社的成員。在堂區內,在修院裡,也不缺少眾多而美好的機會。

如要把和平帶給他人,必須先帶給自己。如果自己不知道和平為何物,那裡還能夠帶給他人?要是我對和平沒有半點觀念,如何能對和平產生有意識的覺醒?我不能真正透視和平的內涵,除非在我的生命中,對和平有了親身的體驗。

時而我們覺得,有不少人,包括基督信徒在內,並沒有體驗到一個重要的事實,就是平安是他們日常生活的構成部份。我們的社會充滿著競爭,生活無異是持續不斷的戰鬥,成就亦成了希望和追求的目標。這樣,對他們來說,平安是一件屬於未來的東西,要到了「我賺了億萬元之後」,要到了「我退休之後」才可以舒舒服服地享受它。

另一種心態更加奇特,有人甚至感到享受真正的歡樂與心靈的平安,是一種罪惡。他們認為身為基督的信徒,應該不斷地相反個人的嚮往、經常「做犧牲」、清苦地生活。他們又認為承受痛苦是善,感覺愉快是惡。這就是所謂的「感到愉快就不安」。誰有了這樣的心態,要他在生活中體驗平安,不要說不可能,總而言之,難而又難。

福音的教導卻並不如此。福音鼓勵我們歡欣踴躍,因為歡欣踴躍才是基督信徒的正統心境。論聖神的效果,聖保祿給我們開出了一張目錄,其中有:「仁愛、喜樂、平安、忍耐、良善、溫和、忠信、柔和、節制。」整天的愁眉不展,終日的抑鬱寡歡,一定不是福音裡原裝的東西。

這樣說來,身為基督的信徒,不論是誰,雖然不是無時或息地,但在絕大部份的生涯中,內心應充滿著壓倒性的平安。然而這不是說整個一生盡是稱心得意,沒有困苦艱難,例如:所到之處,受到盛情的款待;內外左右,一無險惡的襲擊;到處逢源,總不遭遇虐待、曲解、操縱或剝削。更不是說,受到所有人的尊敬,獲得每個人的愛戴。

真實無偽的平安是心靈深處的經驗,正如耶穌所說的,沒有人能把它奪去。這就是耶穌在山園中苦禱之後,在十字架上臨終之時所感受的平安。這也是有些人質,一如他們所描述的,在駭人而漫長的拘禁期間所感受的平安。這更是許多因政治思想或宗教信仰而久困在牢獄和勞動營裡的囚徒,所感受的平安。

另一方面,這一種平安的經驗,在那些「擁有一切」的富豪身上,卻屢為少見。至於那些掌握大權、名滿天下的高官名流,他們的情況,也大致如此。

享受這平安的秘密,我的信念,首先是接納整個真理和全部事實。這裡,我並不是指接受天主的啟示與宗教的教義;而是有意指出面對真理的態度和接受真理的勇氣,就是說:當事實的真相一旦發現,就要全部接受它,而非加以隱藏、扭曲、操縱或擺佈。這一點我們應特別注意,因為,在我們的內心交織著慾望和恐懼。當我們對某人、某地、某事、某物存有慾望,我們就想盡辦法去佔有此人、此地、此事、此物;相反,當我們對某人、某地、某事、某物存有恐懼,我們就千方百計想避開此人、此地、此事、此物。在此情形下,慾望和恐懼成了得到平安的阻礙。當我們失去了心靈的平安,探測一下慾望和恐懼的暗角,對找出失去平安的緣由,能有很大的幫助。

在接受整個真理和全部現實的同時,尚有心理學家所提出的「和諧」。這裡,「和諧」一詞是指「表裡的和諧」,就是內在的天地和外在的世界,取得和諧與一致。在今日的社會中,把存於內的自我意識,與形於外的社會形像,取得一致,對許多人來說,是很困難的。對基督信徒來說,要把內在的自我意識,與外在的「基督徒」形像,取得和諧,也不容易。

表裡取得了一致,就是在接受了全部的真理和現實,又加以切實地生活之後,繼之而來的,便是感受到個人與周圍的世界之間,乳水般交溶的和諧。我們越是暢開胸懷,以仁愛慈祥和悲天憫人的心腸,懷抱周圍的一切,包括接觸的近人和所在的環境,這份和諧的感受,也越是深切。

是這「在愛德中持守真理」(4:15)的操守,構成了信仰生活的基礎與心靈平安的泉源。也就是這一種平安,沒有一個人,也沒有一件事能夠予以掠奪。而耶穌所宣告的「自由」也是由此而生。自由的人,安享平安;平安的人,擁有自由,不受慾望與恐懼的左右。真理、仁愛、自由、歡樂、平安這一切,都已擺在我們面前,任由我們拿取。在天主的導誘之下,在近人的協助之下,每一個人都能垂手可得。

我確信,這就是福音所宣告的平安。很不幸,另有一種平安多次擺在我們眼前,不少人捕捉追求,鍥而不捨。我且稱之為逃避現實的平安。目前流行著一種課程,教人怎樣找到它。這課程基本上傳授在日常生活中,面對壓力與緊張的自衛技術,就是教導人們怎樣在天翻地覆的風暴中,「保持冷靜」。這是十分自我中心的取向和做法,到頭來免不了與自我同歸於盡。事實上,它慫恿人們對四周發生的事物,閉起眼睛,不問不理;它甚至倡導一種特殊的默禱的靜思,以求抵達靜若止水的境界。它給人一種超然物外、十足屬靈的形像。這種平安。顯然與福音所宣告的和平,並與成為血肉的聖言所掙得的拯救目標,大相徑庭。

耶穌宣告的平安,並不逃避人際關係,也不脫離物質世界。正巧相反,如要找到享受它,必須通過人間的共融,投身現實的世界。「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寄居在我們中間。是的,耶穌時而遠離鬧巿人群,退入深山曠野,這是為了在寧靜中向天父傾談祈禱;但是,當活力進一步充沛之後,旋即重返世界人間,面對難當的痛苦折磨,投入煩人的烏煙瘴氣,同時也欣賞世上的美好事物,接受人間的盛情雅意。

即使是身為出家人的僧侶,在寺院的深處,也知道與世界保持接觸,分擔人間的喜怒哀樂。著名的熙篤會士,多瑪斯˙梅爾頓(Thomas Merton),在入會之初,認為自己所服膺的,是一個撤離「世界」、離群隱居的聖召。但是在院中潛修多年之後,他發現了,作為人類大家庭的積極份子,正是熙篤會聖召的一個特色。其實,其他修會或其他職位的聖召,也莫不如此。

因此,不論我們隨從的是那一類聖召,我們都蒙召投入天主創造的世界,在世界中找到天主,並在世界中偕同天主建立他的神國。這便是深入和享受平安的康莊大道。

我們可以問:福音的「平安」與依納爵神操的「神慰」有否關係?如果有的話,是屬於那一類關係?對神慰,神操作了以下的描寫:

神慰就是人內心的激動,使人在我們的造物主天主的聖愛中,開始燃燒熾熱,因而使他對任何受造物,感覺無味,只能在造物主中,始能愛它們……此外,一切信、望、愛三德的增進,一切內心的歡樂情緒,凡是能引人嚮往天上事,專務救靈魂,使人「安息」於造物真主的,都是神慰。

對我們現代的人來說,神操的措詞聽起來不免有些生硬,但是聖依納爵神慰的看法,很接近福音平安的觀念。神操的神慰著眼於對天主熱愛的意識,而天主就臨在萬物之內,又超越萬物之上。至於福音的平安更強調與萬物和諧的意識,而天主是萬物的造物主,又是萬物的最後歸宿。

我敢說,福音和神操,都認為忠實的基督信徒,感受平安和神慰,應是「正常」的經驗。任何形式的擾亂不安,都可視作為事有不妥的警告。借用依納爵的說法,擾亂不安是一個訊號,表示一個人的生活失去了應有的「秩序」。那裡有秩序,那裡就有和諧:與天主的和諧、與他人的和諧、與環境的和諧、以及與自我的和諧;那裡有和諧,那裡就有平安;那裡有平安,那裡就有神慰。

這樣說來,聖依納爵「辨別神類的規則」,為喚起和提高平安的醒覺,有莫大的幫助,對享有平安的人是如此,對失去平安的人也是如此。

一旦我們對平安有了相當的醒覺,就是在日常生中有了享受與失去平安的經驗,我們就能夠有效地幫助他人去體驗平安。在真福八端中,「締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是人生最美麗的幸福之一。你說得出還有什麼幸福比締造平安更美麗呢?

什麼是宣傳福音?是使人們相信基督啟示的真理嗎?當然是的,但是還不止於此。更好說,是改善人們與各方面的關係,就是:與天主的關係,與他人的關係,以及與周圍環境的關係。而此改善關係的取向與目標,則以合一與和諧為基礎。應注意,合一和諧並不就是清一色的千遍一律,或全面性的一模一樣。只有在改善關係中,人才能不斷地成長,日益肖似造物主天主,他是真理、愛和美善的根源。

這就是耶穌基督,在受難的前夕,授給宗徒們的使命。在最後晚餐時,他諄諄教導他們,並為來日的信徒祈禱說:「我也為那些……信從我的人祈求。願眾人都合而為一!父啊!願他們在我們內合而為一,就如你在我內,我在你內,為叫世界相信是你派遣了我。……使他們完全合而為一,為叫世界知道是你派遣了我。」這合一的根源,就是聖保祿所說的:「在愛德中持守真理。」(4:15)而合一的果實,就是「平安」。

耶穌自己已為我們開闢了合一之道。對此,聖保祿在致厄弗所人書中所作的描寫,既具體又突出,他說:「你們(猶太人)從前遠離天主的人,藉著基督的血,成為親近的了。因為基督是我們的和平,他使雙方(猶太人和外邦人)合而為一;他以自己的肉身,拆毀了中間阻隔的牆壁,就是雙方的仇恨,並廢除了由規條命令所組成的法律,為把雙方在自己身上造成一個新人,而成就和平。他以十字架誅滅了仇恨,也以十字架使雙方合成一體,與天主和好。所以他來,向你們遠離的人傳佈了和平的福音,也向那親近的人傳佈了和平。」(2:13-18)

耶穌是第一個無與倫比的和平的締造者,應稱為天主最完美的兒子,實際上,他就是聖父的獨子。這裡必須注意,他為此付出的代價,高而又高:他付出了他作為一個人所擁有的一切,包括他自己的生命。

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說,締造和平的場合和付出的代價,儘管各不相同,但受自耶穌締造和平的使命,本質上,沒有分別。這合一、和諧與平安不只限於基督信徒之間,更應推廣到普世全球每一個角落。信者團體之間的合一與和平,其功效首在作生活的見證,證實不同(種族、國家、性別、階級、文化、職業等)集團之間的合一與和平,並非海巿蜃樓,而是可以實現的東西。可是不幸,就在基督信者團體之內,不論在私人和家庭的層次,或是在社會和國家的層次,缺乏耶穌所期待的合一與和平,是屢見不鮮的事實。

除非我們覺察了信者團體自身缺乏合一與和平的緣由,除非我們發現了交流與共融在信仰團體中踟躕不前的死結,我們不會採取積極的行動,嘗試彌補由隔離和對峙所產生的裂痕。

今日,與「和平」形影不離的另一個關鍵性名詞,就是「正義」。許多教區,目前都設有「正義和平委員會」。不幸,在信者的團體生活中,「正義和平委員會」實際上多處在邊沿的地帶。人們多次把委員與那些高呼口號、抗議剝削勞工和窮人的極左份子相提並論,有時又指責他們參與遊行和示威,製造騷擾和動亂。總之,人們對他們另眼看待,認為他們不似教會中的善男信女,以祈禱、靈閱、參與禮儀、舉行退省為優先的功課,因而有時他們甚至被排擠在信者的團體之外。

在許多地區,這一種教會內部的分裂,在今日,還是相當普遍,可悲可痛!這種現象,對實現若望福音17章所期待的團結和合一,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耶穌基督帶給我們的和平,不只局限於個人的圈子,更應推己及人,遍及天主所有的子女,沒有一個例外。時至今日,教會越來越明白,沒有正義,真正的和平就無法實現。

「正義」與「和平」的組合,不是人為的組合,就是說,正義與和平不是兩件可以隨便結合,也可以任意分離的東西,好似沒有正義,和平仍可以獨自存在。「正義與和平」這一個組合詞的真正意義就是:沒有正義,就沒有和平。

對於正義的為物,聚訟紛紛,莫衷一是。筆者認為,問題可能在於每個人對正義的觀念太過偏狹。譬如:有的人只指經濟的意義;另有一些人則認為,正義也包括「擁有」與「不有」的意義,或者「多有」與「少有」的意義。此外,也有人感到自己蒙召採取攻擊性的手段,去對付屈辱人性的財富不均現象。主張這些意見與採取激烈行動的人,都揚言各有教宗的通諭作他們的支持。可惜,有人給教宗的通諭取了一個「教會機密文件」的雅號,只是因為絕大部份的信徒,從未有人給他們介紹通諭的內容和思想。(可愛的讀者,請問閣下曾閱讀過那幾道教宗有關社會問題的通諭?又對那些通諭,曾下過一番研究的工夫?)

在聖經中,正義是一個最重要的中心思想。天主經常被稱為正義的天主。正義也是「健全關係」最基本的要素。當有關兩方取得了適當的平衡,就說他們實踐了正義。所謂適當的平衡,就是兩方互相給予對方應得的一份。1971年,在羅馬召開全球主教會議,在會議中,通過了一項決議,就是:促進正義是宣傳福音整體的一部份。今日,人們在談論宣傳福音或社會正義的時候,這項決議,是最常被引用的教會文件。

天真無邪的孩童,他們的正義感,十分強烈。我們經常聽到這樣的抱怨:「她得到的雪糕,比我的多!」兄弟姊妹之間,大家都要求受到公平的待遇。如果發生了「多」與「少」的分別,只要提得出合理、充分的解釋,也只有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就樂意接受,無怨無尤。

兄弟姊妹之間是如此,家庭長幼之間也是如此,其他的社團成員之間都莫不如此。正義這問題,觸及每一個人的、每一天的生活。沒有了正義,不論是個人或團體,不論是民族或國家,就要失去平衡。因此,若無正義,怎能有和諧?若無和諧,怎能有和平?

如要和平的醒覺成長不息,就必須不斷提升正義的意識。隨著我們的醒覺日益高漲,我們的視野必然逐漸擴展。在此容我指出兩個應該避免的極端:

一個極端是:把和平的醒覺或正義的意識,只局限於個人直接接觸的圈子,如:家庭、親戚、朋友、工作場所、宗教團體。在這些圈子裡,通常我們不需要什麼傳單或書面投訴,為發現其中的不義。我們只需以關懷的警覺,察言觀色,就可發現可能存有的抱怨和不滿。此外,即使在小圈子裡,我們的關懷也必須遍及全體成員。只為了顧及某一個成員的公平待遇,其他成員的公義,卻視若無睹,也是常有的事。如果我們感到內心不得安寧,一定是在什麼地方欠缺了正義。

另一個極端是:我們放眼世界,激昂慷慨地關懷遙遠地區的非人景況,例如:巴西的虐殺嬰兒、南非的種族歧視、中東的恐怖主義、屈辱人性的工作環境等等,卻對自己周圍常生活中的不公不義,置之不顧。我們給菲律賓棉蘭老島的洪水災民,撥贈巨款,卻對本港菲傭遭受僱主的剝削,不問不聞,豈不惹人嘲笑!

凡事都要顧到先後,由近及遠,辨別輕重,保持平衡,在正義問題上,也應如此。仁愛、善舉、正義,應先從貼身的家人開始;再由此出發,遍及全球人類。

關懷全球各地的社會正義,不但可以,也是義不容辭。然而為促進正義,我們能做的具體工作,實際上,只限於我們的呼聲能夠被人聽到的場合,我們的行動足以產生效果的地區,雖然只是微弱的呼聲,或許只是很小的效果。因此,促進社會正義,不能空呼口號,而要實事求是,不可務遠捨近,而應兩全其美。譬如:在遙遠的南美秘魯,有人受到政府的迫害,我不能去那裡遊行示威,但是我可以寫信去抗議;要是許多人同時寫信去抗議,也許會產生一些效果。這樣,我既能為遙遠的地區,作出一些貢獻,同時,也不忽略為本地巿民鄉居所要求的正義,提供有效的服務。

歸根結底,我們最需要的,是在日常生活中保持醒覺。所謂醒覺,無非是「以愛的目光,注視現實」。

我們生活,有那麼多時間沒有保持醒覺。或者我們生活在過去:懷舊、遺憾、罪感。或者生活在未來:夢想、希望、計劃、憂慮。或者逃避目前的生活:沒頭沒腦地沉迷於電視、無時或息地佩帶著耳塞。或者忙東忙西,做這做那,除了接觸此時此地的現實。然而,天主就臨在此時此地的現實裡,也只有在這裡,可以找到天主。

是在此時此地的現實裡,我們才能夠體驗真理與愛。只有在這裡,我們才能夠促進平衡與正義的關係。也只有在這裡,我們才能夠實現和平。醒覺使我們接觸這一切。在接觸中,我們才能夠促進造物主與受造物之間的和諧。我們既是受造物整體的一部份,可以就在其中一嘗妙不可言的和諧。

主!我們受造,是為了你;如非在你內安息,無平安可言。(聖奧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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