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母真的顯現了嗎?

白禮達

神思 第十三期 一九九二年 43-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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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關聖母顯現的傳聞很多,白禮達神父一文簡述教會如何處理這些傳聞,及教友面對顯現報導時應有的態度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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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6月24日,南斯拉夫默主哥耶小鎮(Medjugorje)上的幾個孩子宣稱他們見到聖母顯現。最初,該區的主教多少站在他們一邊。他成立了一個教區性的委員會展開調查。但是這個委員會在調查之後,不接受孩子所宣稱的事實。其後,1987年,在聖座的建議下,南國的主教成立了一個全國性的委員會來調查這件案子。1991年4月,根據該委員會送呈的報告,南國的主教宣佈說,沒有明顯的證據足以肯定默主哥耶的顯現是超然的事件。但是,那些孩子繼續說,聖母自1981年初次顯現之後,就每天在那裡顯現給他們,直到今日。

小心謹慎

處理聖母顯現這類事件,教會是極端謹慎的。在本世紀內,聖母顯現的傳聞不下數百之多,有時顯現給一群人,但一般多顯現給某一個單獨的人。據一位權威人士說,1928至1971年之間,正式報稱的聖母顯現,共有210次,但教會只承認了其中的2次。然而,這並不是說,其餘的208次都是無中生有的虛構。不用說,有些報稱的顯現,證實是自欺欺人。但是在有些案件中,也許教會沒有找到明顯的證據,足以作出確切的結論,因而沒有給予正式的承認。也有時候,對某些傳聞教會根本無意進行調查,因而把整個案件束之高閣。

自然或超然的顯現

超然的顯現是有人看到在自然情況下看不到的異像。但是自然界的異像亦屢見不鮮,幻像與幻覺是眾所周知的現象。例如,1948年2月10日,在意大利亞西西,有兩個男子宣稱他們看到一座24英呎高的巨大聖母像自己移動,往復搖擺,甚至胸部起伏,狀如呼吸。消息一經傳開,就有大批好奇的群眾,自意大利各地擁去,一睹這奇異的景像。教會當局下令展開一次科學的調查。專家們自不同的角度作仔細的觀察,又用精密的儀器作嚴格的衡量,還在不同的時間、從不同的角度拍攝照片,以及其他種種能夠想到的測試和實驗:儘管在場的觀眾堅持看到移動,但是照片的記錄和實驗的結果顯示,巨像自身沒有半點移動的跡象。有許多令人驚奇的現象,最後被人發現乃是自然因素造成的效果。因此,教會當局在對一次報稱的顯現作出結論之前,必須盡力之所能,找出可能潛在的自然因素。

目擊者的信實

在搜尋顯現的證據時,教會當局必須確定目擊者的信實。如果目擊者沒有觀察事實的能力,如果他們不能肯定對象的虛實,如果他們無法描述經過的詳情,尤其如果他們在答話中夾雜著矛盾和謊言,教會當局是不能相信他們的。本世紀60年代,在西班牙,有一群孩子向人訴說他們多次見到聖母顯現,人們也看到他們屢次神魂超拔。他們說聖母親吻他們,傳達給他們許多訊息,也給他們行了不少奇蹟。之後,他們卻加以否認,說他們所講的不是真的。不久,他們又撤回他們的否認,並對他們所作的否認表示後悔。他們堅持說聖母真的顯現給他們,而且仍舊繼續顯現給他們。但是他們的主教表示他們所說的不能令他滿意,因此也不准他的教友前去朝聖。

顯現與教會的訓導

教會當局必須查究的另一個問題是,顯現所傳達的訊息是否符合教會的訓導。1830年12月17日,聖母在法國巴黎顯現給一個名叫卡特琳˙拉布萊的仁愛會修女。大家熟悉的顯靈聖牌就是這次顯現的記錄。聖母站在地球上,足踏毒蛇的頭,自她的雙手發出萬道光芒,射向地球,在空間圍著聖母有一行字句:「吁瑪利亞,無原罪之始胎,我等奔爾台前,望爾為我等祈!」這次顯現普遍地激起了探討始孕無玷教義的興趣,並點燃了敬愛聖母的熱誠。1854年,教宗庇護九世,以隆重的儀式,欽定聖母始孕無玷為普世信徒當信的信條。四年之後,聖母在法國露德,又顯現給一個名叫伯爾納德˙蘇比羅的山村少女,對她說:「我乃始孕無玷。」這兩次顯現所傳達的訊息,都符合教會的訓導。教會承認了這兩次顯現。之後,教會更冊封卡特琳和伯爾納德為聖女。直到今日,專程前往巴黎和露德朝聖的信徒始終連絡不絕。

個人或他人的利益

另一個必需查究的問題,就是:顯現是為了目擊者個人的利益,抑是為了他人的利益?嚴格說,真正的顯現是上天的殊恩異寵,是為了多人的利益而賜下的。因此,負責調查的人士必須尋找明確的事實,證明所報稱的顯現,以及顯現所傳達的訊息,帶出了美好的屬靈果實。譬如:人們因此而更加虔敬,更加接近基督和他的教會。顯聖的現場每有疾病的痊癒,甚至還有其他的奇蹟發生,這些也都是教會必須查究的對象。譬如在露德,不少人宣稱他們的疾病獲得了痊癒,無疑地,其中大部份的痊癒是真實的,但是只有極少數的痊癒被承認為奇蹟。痊癒在被認定為奇蹟之前,必須滿全十分嚴格的條件。

教會承認的意義

教會承認報稱的顯現,實際上肯定了什麼?譬如教會批准露德和花地瑪為聖母的朝聖之地,並不就此保證聖母曾在那裡親身顯現。教會只是告訴我們,依照人力的判斷,有足夠的理由使人相信報稱的顯現是超然的事件,就是說:它並不是病態的因素,或魔鬼的干擾所造成的幻覺或幻像。因此,誰深信不疑,並不是輕信盲從的行為。然而,教會對顯現所作出的論斷,並不絕對排除錯誤的可能。此外,教會也並不保證,目擊者的報導,每一個過程,每一個細節,都正確無誤。有時候,目擊者的報導並不精確,甚至犯上錯誤。譬如在花地瑪,目睹顯現的三個小童,其中之一曾說第一次歐戰將於「太陽奇蹟」之日結束,那是1917年10月13日。但是事實上戰事在下一年的11月尾才告結束。

教會的批准,雖然對顯現的事實,沒有作出絕對的保證,但明確地宣佈了,誰信以為真是合乎情理的行為。此外,她也宣佈了,顯現事件的本身,或顯現傳達的訊息,與教會有關信仰和倫理的訓導,沒有什麼不符之處。教會固然並不從顯現中增添了任何新穎的教義,信徒卻可能因而對教會的訓導獲得了更進一步的認識。

必須相信顯現嗎?

教會承認的顯現,我們必須相信嗎?顯現傳達的訊息,我們必須接受嗎?教會的訓導是:我們必須相信「公然的啟示」,就是在最後一位宗徒離世之前,天主所啟示的真理。因為我們相信這些真理,是由於天主的啟示,是相信天主的說話。至於這些顯現,或顯現傳達的訊息,稱之為「私下的啟示」,因為如果相信它,我們相信的不是天主自己的說話,而是目擊者的說話。所有天主公然啟示的真理,我們必須絕對相信。至於某一個人,或某幾個人所宣告的顯現,所傳達的訊息,我們就沒有必須相信的嚴分。如果我們認為支持顯現的證據充分確鑿,我們大可以信以為真。但是從另一方面說,如果我們不分青紅皂白,一口咬定任何的顯現不能存在,所有的顯現都是虛構,那是錯誤的。如果天主願意,天主能夠直接啟示他的旨意,也可以通過聖母、聖賢、某一個人、或某一群人,傳達他的訊息。我們怎麼可以這麼大膽,給天主的大能加上限制呢?因此,我們能夠有很充分的理由,相信聖母在某某地方真的顯現了,雖然我們並沒有相信的嚴分。

教會採取的步驟

當一地發生了顯現的傳聞,該教區的主教就有調查這事件的責任和權力。一般的做法是,主教任命一個專人小組作他調查的顧問。高於教區主教的教會正權人只有一人,就是教宗自己。聖座自己也能夠另外設立委員會,展開調查。不過通常而論,教宗接納地方主教的意見。如果整個事件發展到建議教會當局,為全球教會制定一個與顯現有關的節日,教宗本人將親自作出最後的論斷。1858年聖母在法國露德顯現,1862年獲得該教區主教的承認。1917年聖母在葡國花地瑪顯現,1931年獲得正式的承認。聖母在默主哥耶的顯現,也會獲得教會當局的承認嗎?南國的主教們表示,調查還在進行中。

結 論

自教會早期,聖母顯現已時有所聞。中世紀瑞典聖女布里耶特(St. Bridget of Sweden)的神視是很有名的。看起來,我們20世紀有關聖母顯現的傳聞特別多,地域遍及世界各地,包括中國在內。真實的顯現只能有一個目的,就是導引人們接近天主。在加里肋亞加納的婚筵席間,聖母叮囑僕人要聽從她兒子的吩咐去做。這便是她不斷傳達給我們的訊息,在今日亦不例外。梵二《教會憲章》第8章給我們指出了,聖母所領受的職務和特恩「都歸宗於一切真理、聖善和虔敬的源頭基督。」(67)這短短的一句,應該能夠提醒我們,對聖母真誠的敬禮,不是為了一時的衝動,也不由於虛妄的盲從,乃發自「真純的信仰,由此信仰引領我們體認天主之母的卓越尊位,並激勵我們以兒女的孝心敬愛我們的母親,效法她的德表。」

 

參考書

New Catholic Encyclopedia, Article, "Visions".

Michael O'Carroll,C.S.Sp., Medjugorje: Facts, Documents, Theology, (3rd ed.), Veritas, Dublin, 1988.

Joseph A. Pelletier, A.A., Our Lady Comes to Garabandal, Worcester, Mass., 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