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歷史角度看梵二後彌撒和聖體禮儀的新精神

羅國輝

神思 第十二期 一九九二年 47-6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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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首先釐定彌撒和聖體聖事的事實、意義和效果,繼而簡述彌撒禮儀在歷史中的演變,最後詳述梵二後彌撒及聖體聖事的新精神。為那些喜歡研究彌撒及聖體禮儀精神的讀者,本文提供很多寶貴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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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解梵二後彌撒和聖體禮儀的新精神,我們必須以教會所相信的事實作為基礎,然後探究「彌撒儀式」在歷史中的演進,從而比較今日彌撒的舉行方式,並探討它的精神。

這篇文章分為三個連貫的部份:

(一)彌撒及聖體聖事的基本信仰

(二)彌撒儀式在歷史中的演進

(三)梵二後彌撒及聖體禮儀的新精神

 

(一)彌撒及聖體聖事的基本信仰

耶穌在最後晚餐中,藉著擘餅和分酒,把衪受難和復活的紀念留給我們,並吩咐說:「你們當這樣行,為紀念我。」

雖然格前11:23-26和路22:14-20,及瑪26:26-29和谷:14:22-25對以上事件的記載,可有兩個大同小異的傳統,但教會自古便這樣相信:「直到主的再來,你(我)們每次吃這餅,喝這杯,就是宣告主的死亡。」(參閱格11:26)同時,「誰吃人子的肉,喝衪的血,必得永生。」(參閱若6:54)

基本上,耶穌所用的方式是盟約的「祭餐」,就是讓人參與這「祭獻」和分享這「祭品」而有份於該「盟約」,並得到它的實效。「祭餐」的方式早見於人類社會結盟的儀式,即「歃血為盟」。古經中亦可見於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在西乃山的立約儀式(出24)。耶穌的最後晚餐,按對觀福音就是「逾越節」的「祭餐」,而按若望福音耶穌自己便是新約的逾越節祭品(若19:36-37)。換句話說,耶穌就是用「祭餐」的方式把衪在十字架上所建立的新而永久的盟約,傳遞給歷代分吃這祭品的人,使他們參與這盟約,得到這盟約的實效,而這祭品就是衪在十字架上甘願為人所犧牲的「體」和「血」。

故此,在信理上(1),綜合來說,彌撒是耶穌所建立的新約的「祭餐」:(1)它的祭品固然就是在十字架上一次和永遠地奉獻了自己的生命、捐獻了體血、訂立了新而永久盟約的耶穌基督;(2)這位在十字架上自作祭品的耶穌基督,在彌撒中,親臨餅酒形內,成為祭品,以不流血的祭餐方式,使衪在十字上為訂立新約所奉上的唯一和永遠的祭獻(希9:12),永存於人間。換句話說,在彌撒祭台上和在十字架上所奉獻的是同一個祭獻和祭品,即耶穌基督為訂立新約的自我奉獻;(3)讓參與這祭餐的人,在吃喝同樣的祭品──基督的「體」和「血」後,有份於同樣的──即基督在十字架上所訂定的新而永久的盟約,並得到它的實效;這是基督建立這祭餐的目的。(4)這位親作司祭,在十字架上把自己獻上作為訂立這新約的祭品的耶穌基督,在彌撒中,臨在於身為衪肢體的全體天主子民內,尤其以「公務」的方式,臨在於主持這祭餐的「神職」者(主教、司鐸)身上,把衪自己和衪的整個肢體──教會,結合於自己在十字架上的祭獻,奉獻給天主聖父,為完成父的救世工作。

以上有關彌撒和聖體聖事的事實、內容、意義和效果,在歷史上不斷被認清,使我們更明白彌撒和聖體聖事是不能分開的,正如訂立盟約的祭獻和分食這盟約的祭品來結盟,和得到這盟約的實效是連成一體的;而且彌撒和聖體聖事確實是基督徒「生命」和「生活」的泉源和高峰。然而,舉行彌撒和聖體聖事的方式,在歷史上卻萬變不離其「宗」,不斷按當時人的需要和了解方式來演進。以下試簡述它的演進和特點。

(二)彌撒儀式在歷史中的演進

教會不斷深入了解彌撒和聖體聖事的意義,在不同的時代和環境中,以不同的方式和名稱來演繹和舉行。(2)

(1)第一世紀

初期教會舉行這祭餐是具體地在進餐當中,好像猶太人進食安息日或逾越節的餐:(1)在餐前拿起餅來祝謝、擘餅、分領聖體,(2)然後進餐;(3)餐後拿起杯來祝謝、分領聖血。(參閱格前11:23-26;《十二宗徒訓誨錄》9-10,14)這時期,多以「擘餅」(宗20:7)、「主的晚餐」(格前11:20)來稱呼這祭餐,其後也演變稱它為「感謝」或稱為「祭獻」(《十二宗徒訓誨錄》9-10,14)。

(2)第二至第四世紀

後來,教會團體人數增多,具體進餐不易,顧此失彼(參閱格前11:17-22),於是舉行主的祭餐時,放棄了具體進餐的部份,把餐前和餐後有關「聖體」「聖血」的部份合併一起,成為儀式性、象徵性的進餐,即保留了(1)拿出餅和酒,(2)祝謝,(3)擘餅、分杯、分領聖體聖血。

後來更把源自會堂的聖道禮儀(宣讀聖經、講道、祈禱)置於這象徵性的進餐之前。(參看聖猶斯定《第一護教書》第65和67章和聖希玻理的《宗徒傳承》第4和23章)

這時期舉行新約祭餐的方式簡單易明,容易參與,以團體各成員實際得益為主,各司其職,例如活潑的讀經、祈禱、由信眾獻出禮品,也有執事把聖體送給不能親臨聚會的信友;且與生活連成一體,例如在主日「主的祭餐」聚會後收集捐獻,幫助有需要者等。

(3)第四世紀到第八世紀

自從第四世紀基督信仰得到自由,且成為國教,教會神職人員漸漸成為社會階層中的顯貴人仕,於是宮廷公職人員的排場禮節也進入教會的生活當中,影響了舉行「主的祭餐」的方式。同時在教宗達馬蘇(366-384)時,羅馬教會也改用當時群眾日用的拉丁語來舉行主的祭餐。拉丁文。 "Missa" 「彌撒」一詞(原文解作(遣散),漸漸成為「主的祭餐」聚會的專用詞。

這時期「主的祭餐」的方式,越來越富於排場和宮廷化的儀式,一方面是華麗唐皇,莊嚴肅穆,另一方面也因為太多繁文褥節,信眾不易參與,且為省時而去卻活潑的信友禱文,減少了讀經、講道,再者,又因為宮廷化的儀式,階級分明,團體成員變得拘謹生疏,於是「主的祭餐」演變成越來越「儀式化」和「神職化」。

(4)第八世紀到第十六世紀

查理曼大帝為了易於管治及教化其國民,遂把羅馬的宗教和儀式強加推行於其版圖。事實上,他的日爾曼國民並非拉丁民族,日常用語也不是拉丁文,於是除了受過教育的教士或貴族外,一般信友都不會明白以拉丁文舉行的「彌撒」,遂盛行穿鑿附會地解釋彌撒儀式(如步上祭台表示耶穌上加爾瓦略山),並增加更多的枝節儀式來寄意釋義。終於,儀式越複雜、朝著牆壁、背著信眾舉行的拉丁「彌撒」使信友越不明白,更無法參與,只好被動地「望」著聖堂遠處,「聽」彌撒,私下唸些熱心經文;加上那個時期一般人的罪惡感極重,於是在舉行彌撒時加上很多私人悔罪的經文,如進台前的聖詠四十二篇,和悔罪經等。同時,信友更怕犯罪而不敢領聖體(1215年,教會要規定信友每年最少要領聖體一次):於是彌撒中由信友「獻禮」的部份也式微;舉行彌撒的麵餅自十二世紀也漸漸改用特製的、不像日用食糧的圓形小無酵麵餅片。到此「彌撒」儀式差不多完全「神職化」了;信友只好靠富於感性、易於投入的熱心敬禮,例如:聖體遊行和降福,各式聖人、聖像、聖髑敬禮、拜苦路、玫瑰經(甚至彌撒中唸玫瑰經)等,來加增他們的信仰熱誠和得到神益。這時期,神學上強調「彌撒」為祭獻的行動,和「聖體聖事」是耶穌基督真正臨在於餅酒形內;在靈修上,熱心「望」彌撒和朝拜聖體卻比實領聖體更受推崇!與此同時,良莠不齊的神職人員,對彌撒和其他聖事有近乎買賣和迷信的附會解釋和不良行為,最後在宗教改革時,受到新教徒的攻擊。

(5)特倫多大公會議後的彌撒

十六世紀新教徒攻擊教會的各種不善之處,尤其針對當時「彌撒」所引起的流弊;教會為維護正統的信仰,遂確定各種教義,特別申明耶穌基督真實臨在於聖體聖事內,及彌撒是重演十字架上基督的祭獻,同時著意整頓彌撒儀式,以保持其純正無誤。當時教長們委托教宗主理其事。教宗庇護五世遂於1570年出版了《羅馬彌撒經書》,規定西方教會全面遵行,並取締不足二百年的彌撒儀式。於是「彌撒儀式」便全面詳細統一規定,且維持以拉丁文舉行,神職、信友均不得壇改;這樣便杜絕了中世紀雜亂附會的流弊,但「彌撒」儀式卻漸趨乾涸和僵化。在「彌撒」中,神職仍舊喃喃自語,誦唸拉丁經文,信友也自行喃喃誦唸私人的熱心經文、彌撒規程或玫瑰經,對於彌撒中用拉丁文唸的聖經和禱文一概不懂。但與此同時,拉丁聖樂卻發展得出神入化,使人心飴神往,於是「拉丁彌撒」便成為音樂和儀式的藝術傑作,但與信友具體生活很難溝通。

(6)第十九世紀到第廿世紀梵二大公會議

十九世紀時,拉丁彌撒在歐洲以外的傳教區,已漸覺在牧民上遇到阻力,因為當地人民不懂拉丁文。(中國早在1515年獲准用中文舉行彌撤,且在1970年在北京出版了全套《彌撒經典》,可惜後來卻因禮儀之爭的惡果而不了了之。)甚至,在歐洲,拉丁瀰撒也在牧民上不切實際,於是出現出了禮儀運動;其間從牧靈反省到歷史神學研究,為梵二大公會議奠下禮儀更新的基礎。

終於,1963年梵二大公會議頒佈了《禮儀憲章》,且在它的45-57節明令要把「彌撒」儀式簡化,除去歷代所作、無用的增潻,年久失用的,要按教父們的原始傳統,和今日的需要來復興使用,務使「彌撒」儀式充份地表達出「新約祭餐」的內容,更要讓信友明白彌撒的讀經和禱文,有意識和主動地參與,以得到實益。於是,自1965的年開始,教會便漸次開放讓各地方教會採用當地語言舉行彌撒,並在1970年頒佈和實行新的《梵二羅馬彌撒經書》,取代用了四百年的特倫多大公會議後的《庇護五世彌撒經書》。

以上簡史有助我們了解「新約祭餐」的舉行儀式在歷史中演變的過程,背景和利弊,好讓我們更了解梵二後彌撒和聖體禮儀的新精神。

然而,我們不能用今日的標準,對某一歷史時期彌撒儀式的優劣作絕對性的評價,因為每個時期都有它的持別需要,而且我們相信天主在任何一個歷史階段,都會用衪的方式照顧當時的人;正如「彌撒」儀式走入了象牙塔的時候,信友在法定的團體祈禱內得不到神益,天主卻以「熱心敬禮」來幫助衪的子民以信德與衪緊密結合。我們相信天主的恩寵常比人的軟弱更大。在回顧「彌撒」儀式的歷史時,我們鑒古知今,在感謝主恩之時,也借古為鑒,捨短取長,有助我們在安排「彌撒」儀式時,發揮「新約祭宴」的精神。

以下試詳論梵二後彌撒及聖體禮儀的新精神。

(三)梵二後彌撒及聖體禮儀的新精神

(1)名稱

(2)今天教會仍舊採用沿用千多年的拉丁文「彌撒」兩字,但在1970年的《梵二羅馬彌撒經書總論》(簡稱《梵二彌撒經書》)第2,7,48節清楚指出「彌撒」是「主的聖餐」,亦即「主基督建立的體血之祭」,存留於教會內,作為衪死而復活的紀念。教會重申了「彌撒」作為「新約祭餐」的概念,亦以此概念編訂彌撒的程序。

同時,昔日作為「彌撒綱領」(Canon Missae)的部份,連同呈奉禮品都改稱為「感恩禮」(Liturgia Eucharistica),而祝聖經文則稱為「感恩經」(Prex Eucharistica)。其實,「感恩」這字眼來自聖經耶穌「祝謝」餅和酒一詞,又在《十二宗徒訓誨錄》9-1O,14,用作「主的祭餐」的統稱。

今日中文把Liturgia Eucharistica翻譯為「感恩禮」、「感恩祭」、和「感恩祭宴」。其中「感恩禮」一詞可能太平淡,易於與其他民間感恩儀式混深A又「感恩祭」可能只重視了「祭」的行動層面,而未有顯出分吃盟約之祭的「祭品」來達成「結盟」的意義,故此,稱之為「感恩祭宴」可能比較傳神。

《梵二彌撒經書》在用詞上把這些概念予以清楚指明,旨在安排彌撤程序上有所依循,好能名正言順,復興「新約祭餐」的「團體分享」和「奉獻」精神,使信眾有意識地、主動地參與這盟約的祭餐而得益,並糾正從中世紀以來,拉丁「彌撒」變得「神職化」、「儀式化」,信友如局外啞吧觀眾的流弊。

(2)彌撒儀式的更新

若把1070年的梵二彌撒儀式與歷代的彌撒儀式比較,可發覺今日的彌撒儀式除了「開始儀式」、「懺悔禮」、「天主經」及「羔羊經」外,差不多完全跟第二世紀聖猶斯定《第一護教書》第65和67章所紀載的方式大同小異;這的確是簡單清楚地把「主的祭餐」聚會的內容鋪陳出來。(3)

梵二後的彌撒禮儀:在開始儀式(進堂詠、懺悔禮、垂憐頌、光榮頌和集禱經)的引導下,進入「聖道禮儀」。聖道禮儀除了誦讀新舊約經書和福音外,也包括了講道,且復興了信友禱文。然後便是「感恩禮」(感恩祭宴)即「新約祭宴」:這部份基本上是按照基督晚餐時所做的來舉行:(1)「拿起」──由信友拿出餅酒,(2)「感謝」和「奉獻」──主祭以基督和衪肢體──教會的名義以「感恩經」祈禱,此刻基督按照衪的應許,親臨餅酒,自作祭品,把十字架上的祭獻,結合教會生活的奉獻,呈獻於天父,並求衪實現基督救世的盟約。(3)「分享祭品」──以天主經、平安禮作準備,擘餅、分杯,分領主的聖體聖血。最後是禮成遣散。

梵二彌撒禮儀反映出今日「彌撒」程序的首要精神是簡單易明、莊嚴隆重,重點清楚地舉行「主的祭宴」,務使今日的信友能易於參與和虔誠分享這盟約。

一些學者和牧者仍嫌梵二彌撒「開端儀式」太繁複,例如:「懺悔詞」、「垂憐頌」和「光榮頌」彼此重複,而提出簡化,即按慶節時期選用其一作為崇拜祈禱的開始,亦為準備聆聽聖言。他們又認為準備分領祭品(聖體聖血)前的儀式也太複雜,因為「感恩經」作為祭餐的祈禱已相當隆重和足夠,故此,如果在感恩經後立即擘餅分杯(最多是加唸天主經來備安心神),隨即領受祭品是比較合理和一氣呵成。況且今日的平安禮原本是昔日羅馬教會為表示在主內團結合一,把主教(教宗)祝聖的一塊祭品(聖體)放入司鐸主持的彌撒的聖血裡,讓信友一同分享,以示合一,但現在這儀式已與原來不同,把同台祝聖的聖體混入聖血,也沒有神學和標記上的實在理由和意義;故有學者和牧者認為可選擇把平安裡放在獻禮之前,作為獻禮前的一種修好表示,正如基督說:「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先去和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瑪5:23-24)

無論如何,雖然梵二彌撒程序並不一定十全十美,可是整體來說,是簡潔易明,頗適合今天的信友。

(3)聖道禮儀

《梵二彌撒經書總論》8、9節中指出彌撒中「聖道禮儀」與「感恩祭宴」兩部份的密切關係。信友從天主聖言之桌得到陶冶,在聖體餐桌得到滋養,並重申教會相信在誦讀聖經時是天主自己向衪的子民說話,基督也親臨衪的言語中宣揚福音。於是在《梵二彌撒經書聖經選讀總論》中,按照《禮儀憲章》第51節的要求,廣泛地增加彌撒中的聖經選讀,並且按照一定的系統重新安排,務使信友得到天主聖言的陶冶。

梵二彌撒中的聖經選讀的精神,是盡量把整本聖經最重要和珍貴的部份提供給信友聆聽。基本上分為兩組獨立的系統,一組是首要的,包括主日和節日的選經系統,另一種是平日的聖經選讀系統,有補充主日和節日的聖經選經的意味。

1.主日及節日的彌撒均選讀三篇聖經,通常讀經一選讀舊約,讀經二選讀宗徒經書,讀經三選讀福音。(讀經一後選讀或唱答唱詠)

主日和節日彌撒的聖經選讀以三年為一個循環:甲、乙、丙年。

常年期主日按半連續方式選讀對觀福音:瑪竇福音(甲年),馬爾谷福音(乙年)和路加福音(丙年)。(乙年也選讀若望福音第六章)讀經一是針對當日福音的內容而從舊約中選出的,為協助信友了解福音。讀經二則按半連續方式選讀宗徒經書。

將臨期、聖誕期、四旬期、復活期的主日彌撒和其他節日彌撒,則採用主題協調的方式來安排三篇讀經,即三篇讀經的內容基本上均互相協調,為反映當時所紀念的奧蹟。同時這些節期的彌撒大部分選讀若望福音(復活期的讀經一按傳統選用宗徒大事錄)。

為了牧靈理由,例如容許更多時間詳細闡釋聖言的內容,或方便信友可以集中了解聖言的重點等,主教(主教團)可准許在主日及節日只選讀兩篇聖經,其中必須包括福音;選用原則該尊重讀經間的彼此關係,及引導信友更深認識聖言和使他們得到其滋養,而不要只選用短而簡易的章節。

2.平日彌撒只有兩篇讀經,讀經一以兩年為一個循環選讀舊約和宗徒經書(讀經一後讀或唱答唱詠);即單數年和雙數年選經。讀經二選自四部福音,內容每年相同。常年期平日彌撒採用半連續方式選讀聖經。將臨期、聖誕期、四旬期、復活期和其他慶節則採用主題協調的方式來選讀聖經。

平日彌撒既有系統地為信友提供了半連續的聖經選讀,故此,除非是遇到有專用讀經的節日、慶日、或其他另有指定讀經的紀念日,否則該優先選用平日彌撒的讀經。

因此,「聖人紀念日」的彌撒,除了在「禮儀日曆」中有指定的「專有」聖經選讀外,該優先選用平日彌撒的讀經;為配合牧靈需要有時也可選用「聖人通用」彌撒的讀經。同樣,慣常舉行的平日追思彌撒(慣常為亡者奉獻的平日彌撒)也可選用平日彌撒的讀經,而在其他禱詞當中,為亡者祈禱。

在特殊情況下,為小團體舉行彌撒時,例如退省等,也可從「聖經選讀集」中選用較適合該團體和該特殊情況的讀經。

按此,梵二彌撒聖經選讀的兩個系統及其原則,可謂給各地教會和信友團體提供了靈活而有系統、精選豐富又新舊約兼備的聖言食糧,同時也容許各地方教會和團體彈性地處理應用。目前,這聖經選讀經過了二十多年的應用,事實上,不單使信友更廣泛地獲得聖言的陶冶,同時也使一起聆聽同一聖言的教會團體,更團結合一地在生活上回應上主的召喚。梵二彌撒的聖經選讀迫使神職、信友不能對聖言膚淺了解,甚至只在彌撒中讀經:反之,它要求團體和個人應不斷在彌撒內外加深研讀、分享、默想祈禱和生活聖言──以聖言來指導生活,以生活來印証聖言。故此可以說,梵二彌撒的聖道禮儀的精神是聖言生活的精神,值得我們大家反省。

梵二彌撒的聖道禮儀,不單提供了豐富靈活的聖經選讀系統,來陶冶信友生活,《梵二彌撒經書總論》41-42號更把講道包括為彌撒程序的一部份,並要求在主日,及法定慶節應有講道,其他日子(尤其是將臨期、四旬期、和復活期的平日)也推崇講道;且申明「講道」應依所慶祝的奧蹟,和信友的需要,闡揚所讀的聖言和教會的祈禱。故此,梵二後彌撒的講道精神並非只是倫理教訓,而是以所慶祝的奧蹟和教會的祈禱為基礎,向信友展示上主的聖言和召叫,讓信友在生活上著實回應和實現上主的救恩計劃。為此,《梵二彌撒經書總論》45-47節也復興了年久失用的「信友襠文」,其精神在於信友履行自己的司祭職務,在聆聽天主的聖言後,經過默想和祈禱,然後為教會、國家、各種有需要的人和全人類的得救祈求。這是為回應上主的聖言,也是為實踐上主的召叫,因為祈禱是行動的先聲:在祈禱中,聖言推動我們去關心和愛;藉著祈禱,信友切願與天主的救恩合作,聖神充滿人心,使人實踐聖言。

在牧民上,講道是具體地把天主聖言擘開,讓信友吸收而得到陶冶;當然,講道是有訓導作用,故此應常由神職人員擔任講道者,但是教友也可以為真道作証,正如神職講道時,也常引用例子,那麼如果在講道的過程中,神職人員在闡釋聖言的召叫時,也可邀請信友作聖言生活的見証,彼此相輔相成,可能會更傳神地達到生活化的講道,使信友更能得到激勵去生活聖言。同樣,信友禱文在整個彌撒禮儀中,是最能表達信友生活,和使信友更主動參與的好時機。《梵二彌撒經書》也只提供了信友禱文的例子作參考,好讓每個地方教會、堂區和團體在舉行彌撒時,按具體景況,回應聖言而自行編寫。那麼,如果堂區能夠讓信友團體,例如善會、讀經組等每週輪值,在研讀和分享聖言中編寫信友禱文,可能會更具體地幫助這些團體的聖言生活,並使他們更認清對社會、教會的責任和使命,同時,信友禱文也會來得更具體化和生活化。當然,在小組彌撒中,講道部份也可由各組員自發地彼此分享對聖言的默想,但神職應常擔任訓導之職,並予以協調;同樣,信友禱文也可讓各參禮者自發講出意向,彼此提醒對教會、社會的關心,互相代禱。

總之,梵二「彌撒」中聖道禮儀的精神,是讓信友得到聖言陶冶,在宣講聖言和彼此分享聖言生活中,以祈禱和生活來回應聖言,為能具體地使聖言成為血肉,藉生活的實踐,實現上主救世的工程。

(4)感恩祭宴

《梵二彌撒經書》中「感恩祭宴」跟「聖道禮儀」是連成一體的。雖然有些學者認為目前從「聖道禮儀」過渡到「感恩祭宴」的儀式不夠順暢和連貫,但事實上,「聖言」指向「聖事」,「聖道禮儀」和「感恩祭宴」間的連貫,主要是在聖言的陶冶,使信友跟隨基督奉獻自己作生活的祭品,與基督十字架上的祭獻結合,藉分享盟約的祭品而得到滋養。故此,有些學者建議在信友禱文的結束禱詞中,提示信友回應聖言的高峰,就是要我們連同餅酒把自己呈奉上主台前,好能參與基督的奉獻,讓聖言藉聖體聖事在我們身上成為血肉。當然,如果彷效第二世紀聖猶斯定《第一護教書》中所載的彌撒程序,和其他教會的彌撒禮儀,在信友禱文之後,彼此互祝平安,然後才獻上禮品,也不失是一個好的做法。總之,梵二彌撒儀式的精神是要基督徒在「聖言」之桌得到陶冶,引導他們在「聖體聖宴」中得到滋養,兩部份者彼此相連,構成一個敬禮行為。

《梵二彌撒經書》中「感恩祭宴」的部份,比以往簡潔。它仿照基督晚餐的行動分為:1.「拿起」──即呈奉禮品;2.「感謝」──即「感恩經」:3.「擘餅和交給門徒」──即「領主」(領聖體聖血)。

1.「拿起」──呈奉禮品

《梵二彌撒經書》中,呈奉禮品是一個實際的行動,把「感恩祭宴」用的物品,尤其是餅酒送到祭台,故此,按照《梵二彌撒經書總論》49節所提示,為更能體現信友的普遍司祭職,最好由信友呈上代表著他們生活的餅和酒水,由主祭接過放在祭台上,並收集為教會、為濟貧所捐獻的獻儀和禮品,帶往祭台,放在祭台旁;信友不單經由司祭之手,而且與司祭一起奉獻無玷的祭品,學習自我奉獻的精神。(《梵二彌撒經書總論》62節)然而,我們要注意和發揮「自我奉獻」的「真」精神,故此,除了呈上的餅酒確實是為舉行「祭宴」之用,其他東西也該確實是用於為教會、為眾人的實際用途,而非做作一般的道具。當然,如果彌撒中所祝聖和分享的餅酒,也是由信友親自製造和醞釀的,便更能表示出信友生活的獻禮了。

2.「感謝」──「感恩經」

《梵二彌撒經書》在l970年時提供四式感恩經,其中保留了始自第四世紀的所謂「羅馬感恩經」,作為現在的感恩經第一式,又另外加上三個新感恩經:即第二、三、四式感恩經。這些新的感恩經其實不是完全新的,而是取材於教會傳統中已存在的其他「感恩經」,以現代人所能夠明白的文筆,用不同的方式表達出來。(例如:第二式感恩經的前身是記載於第三世紀時希玻理的《宗徒傳承》第四章)的確,這四式感恩經無論長短、重點和方式都各有優長,加上五十多個不同慶節和時期的「頌謝詞」,作為組合,讓主祭和參禮者按著季節時期和團體實際境況來採用,當然比脫利騰大公會議後的彌撒,只有一個感恩經和十多個頌謝詞,豐富得多。然而,這份有系統而又靈活的精神,是為了信友的得益;它不單是為配合節期和信友實況,也是為使他們不會因習慣了一種方式,而感到沉悶分心;故此,作為主祭神職和籌備「彌撒」的人員,該尊重這份精神,不可因循,忽視信友的益處而慣常只採用某一式的感恩經。1974年教會提供了兩式為修好聖事,及適用於四旬期的感恩經,和另三式兒童彌撒的感恩經,也是基於這份適應信友景況的靈活精神。

事安上,今日彌撒是用本地話舉行,「感恩經」既是一個禱文,故此主祭要發揮「感恩經」的祈禱精神來引發信友舉心向上,而不是喃喃自語。今日「感恩經」的精神可見於其結構內容。梵二後新的「感恩經」基本上可分為下列各點:

一.稱頌上主──(頌謝詞):向天父說出我們頌謝衪的理由,特別是創世、救世的恩德;並在不同的季節,陳述上主救恩的不同層面,也為此時此地實現的救恩而不斷稱頌衪。

二.紀念和奉獻──(記述最後晚餐和紀念基督的逾越奧蹟)從稱頌上主救恩計劃的廣泛眉面,進入紀念這救恩的核心──耶穌基督,尤其是向天父陳述和紀念耶穌基督為完成天父的計劃,在十字架上為訂立新約而奉獻了自己的「體」「血」,並為我們能參與這盟約,而在晚餐中建立衪受難復活的紀念。我們遵照基督的命令,舉行這祭餐,向天父呈上這新約的祭品,請天父垂鑒。

三.求恩──祈求聖父紀念衪聖子的救世犧牲,而在我們身上實現衪聖子的許諾,使我們結合於基督的體血,得享衪訂立的新盟約的效果──充滿聖神,並經由基督,把自己奉獻,與天主契合為一,並為生者死者得到救贖而祈求。

四.頌讚──最後,藉著基督,並在聖神的團結中,歸光榮於天主聖父。

《梵二後彌撒經書》中新的感恩經可以說是非常簡潔,行文、重點、次序清楚,況且用本地話面向信眾,高聲祈禱,參禮者易於明白而能夠以心神參與,並以「聖、聖、聖」的「歡呼詞」,「信德奧蹟」的歡呼,和「亞盂」等不斷回應主祭的祈禱;的確,這是整台「彌撒」對上主敬禮和祈禱的最隆重方式。(兒童感恩經可以有更多的歡呼詞,來幫助孩子們投入祈禱。)這做法是要糾正以往容易使人誤會為喃喃誦唸咒語,近似魔術的方式,並為使人明白感恩經的精神是按照基督的吩咐,在舉行這祭餐時,拿起餅酒,感謝讚頌天主創世救世的大恩大德,尤其紀念衪藉基督所施行的救贖工作,懇求天父在此時此刻按照基督的應許,藉基督為訂立新約所獻上之祭品,使參與者得到救恩。固然,我們相信天主必會鑒領衪聖子的奉獻,派遺聖神,聖化餅酒成為基督的體血,但當我們跟主祭者一起祈禱,體會由我們所呈獻出來──代表著我們生活的餅酒蒙受聖化,結合於基督十字架上的祭獻時,更激發我們與基督結合,為世人的得救而奉獻自己,使眾人都融合於天主的愛裡。感恩經祝聖餅酒的時刻,正是基督和衪的肢體──教會(我們)一同奉獻,為使新而永久的盟約實現人間的最神聖時刻,也是基督徒作為基督肢體的生命及生活的高蜂,和力量的泉源;這正是《禮儀憲章》48節所說的精神:「信友要藉著經文和禮節,深深體會基督的奧蹟,有意識地、虔誠地、主動地參與這神聖行動……感謝天主,向天主奉獻無玷的祭品……奉獻自己,通過基督,與天主及弟兄融合為一,彰顯天父為萬有中的萬有。」

3.「擘餅和交給門徒」──「領主」(領聖體聖血)

今日的感謝經清楚顯示新約祭餐的內容:基督親臨餅酒作為十字架上新約的祭品,是要我們拿去吃和喝,好能參與這盟約,故此,「領主」(領聖體聖血)是理所當然的。(當然,人應省察自己,然後才可以吃這餅喝這杯。格前11:28)

《梵二後彌撒經書》383節推崇把餅分作多份,至少能把它分送給一部份信友,為表示大家分享同一個餅,彼此在主內團結友愛,成為一體的精神。(參閱格前1O:16-17)這做法比昔日放一小片聖體入聖爵較具體實際,又易於傳遞在主內合一的精神。

同時,按照《梵二彌撒經書》56節,最好信友能領受同一台彌撒中所祝聖的聖體。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這些餅酒是由信友呈獻,結合於基督的新約祭獻,讓信友領受,更能顯出信友參與祭獻、結合於基督及奉獻自己的精神。

以上兩點看似小節,但其深遠的精神是牧者和信眾應認真注意的。

梵二《禮儀憲章》55節及《梵二彌撒經書總論》56節推崇信友與主祭無分彼此,按照基督的命令,「領主」時兼領「聖體」「聖血」。其實十二時世紀末期,信友不領聖體,或是因方便只領聖體,不領聖血,因此在十四世紀和十六世紀先後受到「東正教」、「胡斯派」和「新教徒」的攻擊,而教會在公斯當大公會議和特倫多大公會議中為護教而確定「整個基督確實臨在於祝聖了的餅酒形內」的教義,於是,在天主教會內,信友只領聖體已成習慣;但現事過境遷,信友在確信教會的信道之時,又按照基督的吩咐,分享主的祭費,兼領「聖體」「聖血」,也是理所當然。況且,兼「領聖體聖血」既是基督建立這聖事時的標記和行動:透過吃這餅,我們參與基督的逾越犧牲;透過喝這杯,我們參與基督以自己的逾越犧牲所傾流的血所訂立的新而永久的盟約。正如《梵二彌撒經書總論》240節說明「兼領聖體聖血更能明確表達領主的意義:因為,依此方式,「聖宴」的層面,更完美地顯示出來;而主以衪的血訂立『新而永久盟約』的旨意,也更妥善地表達出來;同時,「感恩聖宴」與天父國裡「天上聖宴」間的關係也更為明顯。」

1975年《梵二羅馬彌撒經書總論》(修訂版)242號更讓主教團和本地主教自行釐定兼領「聖體,聖血」的範圍。今天,在牧民上,兼領聖體聖血的精神不只是儀式上的行動,而是讓信友確實地、完整地、有意識地參與這新約的奧蹟,藉領主的「體」「血」而結盟,與天主和弟兄融合為一,並在生活上踐行這新盟約。兼領聖體聖血是圓滿地參與基督所建立的感恩祭宴的具體聖事行動。忽視兼領聖體聖血的人,也很難解釋他們的藉口,因為這不再是神學或「精神」的爭辯,只是技術的問題而矣。(當然如果是因為身體不能喝酒精,則作別論)。

總括來說,梵二後彌撒中「感恩祭宴」的儀式,的確具體地按照基督所建立的方式,藉著「拿起」、「感謝」、「擘間及交給」的行動和禱文,把基督建立這「新約祭宴」的精神表達出來,然而這精神是否能夠落實,則有賴於主持者和參禮者的態度和靈修,這是作為客觀「儀式、經文」所無奈的。

(5)梵二後「彌撒」儀式中的教會精神

《梵二彌撒經書總論》第1節開宗明義申明「舉行彌撒,是耶穌基督和天主子民,各按其位的行動」。

事實上,彌撒是基督所召集的「新約祭宴」,它本身就標誌著作為天主子民的團體,因基督之名而相聚和分享這新約祭餐。基督既曾應許要親自臨在因衪的名而相聚的團體裡(瑪18:21),這個相聚的團體──天主子民,因基督臨在他們當中,舉行這新約之祭和分享這祭品──基督的體血,而成為基督的肢體,通過基督,自我奉獻,與聖父和眾人融合一體。故此可以說,「彌撒」既體現了「教會」作為夫主子民──基督肢體的奧蹟,同時,也是基督和衪的肢體──教會──天主子民的共同行動。

另一方面,在彌撒中所體現的「教會」是具體的,就是此時此地舉行彌撒的團體──他們就是那參與新而永久盟約的天主子民、基督的奧體。

這也就是梵二彌撒禮儀所要重申的:教會──天主子民、基督奧體的團體精神。

(6)梵二彌撒中的各項職務

《梵二彌撒經書總論》58節中說明「在聚集一起舉行彌撒的團體中,每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各按其位,各盡其職,積極地參禮。」同時該書第7節申明「基督實在親臨於(1)因衪的名而聚會的團體內,(2)施行聖事者身上,(3)他的聖言內,(4)更是實體地和繼續不斷地親臨於祝聖了的餅酒形內。」這是教會貫徹彌撒是教會團體──天主子民和基督的行動的具體表達,糾正了自中世紀以來,彌撒變得神職私有化的形象。在彌撒中的全體子民都是基督的肢體,都是共同舉行彌撒的成員,在基督身體內,各按其位,各盡其職,彼此相輔相成,致使教會──基督的面貌,元首和肢體因彌撒的舉行而體現出來。

1.神職人員的職務

《梵二彌撒經書總論》第7節說:在「主的聖宴」──彌撒中,天主的子民共聚一堂,由司祭代表基督主禮,舉行「紀念吾主」的感恩聖祭。我們相信基督親臨神職人員身上,為天主子民擺設新約的祭宴;神職的職務就是主持聚會,領導祈禱,宣報救恩喜訊;他聯同信友,經由基督,在聖神內將新約之祭呈獻給天主聖父,並將生命之糧分給弟兄們,與他們共享(《梵二彌撒經書總論》的)。神職人員要尊重自己這份神聖使命,盡好本份。

神職人員在達成以上的職務後,他們的「公務」司祭角色才能發揮出來,而他們代表基督為天王子民服務的精神才能體現,正如基督來不是受人服務,而是為人服務,甚至為大眾出交自己的生命作贖價(谷10:45)。今日彌撒儀式強調神職人員的服務角色,正是要糾正自四世紀以來彌撒儀式日漸宮廷化,階級分明,神職人員在彌撒中,猶如「君臨天下」,受人服務的錯誤印象;為此《梵二彌撒經書總論》271節甚至要說明「主祭的座位,應顯示其主持聚會,領導祈禱的職責和服務,……應避免任何寶座的形式。」

當神職人員為天主子民服務時,主教、司鐸和執事的不同職務和角色也體現出來。《梵二彌撒經書總論》59-61節,清楚說明主教、司鐸、和執事在彌撒禮儀中不同的服務方式。然而最重要的是他們的服務不是孤立單獨的,而是彼此相連,構成一個神職的服務團,為天主子民服務,故此,梵二禮儀憲章57節復興了年久失用的共祭方式。1965年羅馬教會聖禮部以Ecclesiae Semper法令頒佈共祭儀式時,說明基督的聖祭只有一個,基督的司祭職亦只有一個,故此教會的公務司祭們共同履行職務時都是體現同一個基督的司祭職,奉獻同一個基督的聖祭,而且每一個聖祭都是全體天主子民(包括聖職和信友)──教會的共同行動。《梵二彌撒經書》153節也重申了共祭彌撒明顯地表達出「司祭」、「祭獻」和「天主全體子民」的合一,而157節指出當教區主教由其司鐸團環繞,執事所協助,為天主子民主持共祭時,更能體現教會各肢體的共融合一。

復興共祭彌撒既體現彌撒作為全體天主子民和基督一起的行動,也糾正自中世紀以來,多位神父各據一個祭台,舉行本來就是團體分享的新約祭宴──彌撒,的矛盾現像。

同時,共祭彌撒既然是顯示教會的合一,故此各肢體乃要遵守各按其位、各盡其職的精神;司鐸不可奪去執事的職務;誰也不可奪去本來由信友擔任的職務:例如,宣讀宗徒和先知的經書等。否則,失去了共祭的團體精神。

一些學者對今日共祭時司鐸是否需要一起低聲誦唸部份感恩經,持有不同意見,但無論如何,按照《梵二彌撒經書總論》170節共祭者應低聲,而主祭者的聲音應響亮清楚,讓信友能清晰聽到。

2.信友的職務

正如《梵二彌撒書總論》7節所申明「基督實在親臨於因衪的名而聚會的團體內。」事實上,每位基督徒都分享了基督的普通司祭職,所以,《梵二彌撒經書總論》62節說:在舉行彌撒時,信友不但經由司祭之手,而且與司祭一起奉獻無玷的祭品,並學習自我奉獻,通過基督,與天父和眾人融合為一。因此,全體參與彌撒──祭餐的信友,都有以上所述的使命和職務;這並不是說各人都要擔任一些儀式上的工作才算主動參與彌撒,而是各人都應該按照自己的身份,專心聆聽聖言,得到陶冶,在「感恩祭宴」中奉獻自己,與基督十字架上的祭獻結合,在分享主的聖體聖血後,以生活實踐主的盟約。當然,以上的精神,也須要全體子民在彌撒中以應答經文、共同祈禱和歌唱、參與獻禮、分享聖宴等方式表達出來。

在彌撒儀式中,除神職外仍需要一些信友擔任儀式上的職務去為團體服務。這些職務在《梵二彌撒經書總論》62-73節都詳述了;總括來說,有輔祭員;聖言宣讀員──誦讀新舊約經書和聖詠,提示信友禱文的意向等;領經員(釋經員)──為信友說明和介紹禮儀程序,引導信友更有意識地參禮(領經員只准站在讀經台之外的地方;歌詠團;領唱員;也可以有接待員負責接待工作,維持秩序和收集獻儀等。

1973年羅馬教會聖禮部更頒佈了《無限慈愛》訓令,讓各地方教會按需要設立「待派送聖體員」職務。「特派送聖體員」以信友身份(另女均可),協助神職在彌撒中或彌撒以外給信友分送聖體。(如此,過往以人手不足而不分送聖血的藉口,根本己不成立了。)

這些禮儀服務人員都是按著信友的身份,協助彌撒儀式有秩序和活潑地順利進行,發揮基督肢體的服務精神,使全體子民受益;這樣,既體現了教會──神職人員和信友,各按其位,各司其職,為光榮天主,聖化人靈,團結合一的服務精神,同時也糾正了自中世紀以來神職化了彌撒服務人員的陋習,又復興了「教友職務」,並加以發揚光大。

後語

總結以上的講解,我們可以說:

(1)梵二彌撒和聖體禮儀的新精神,其實也是主的新約祭宴萬古常新的精神,就是教會各肢體團結合一,按照基督的吩咐,舉行新約祭宴,體現基督所訂立的新而永久的盟約,讓我們參與其中,得到實益,同時結合於基督十字架的祭獻,自獻成為生活的祭品,經過生活的實踐,通過基督,引導世人來到天父台前,分享天主的生命。

我們要反省的是:「彌撒」的內容和精神激勵我們在生活中自我奉獻,作為救世的祭品,並賦予我們基督徒「生命」和「生活」的力量;與此同時,彌撒也是我們基督徒「生命」和「生活」的方向、目的和高峰──通過基督,與天父及眾人融合成為一體。

彌撒要我們自覺是天主的子民──基督的肢體──教會的成員,也使我們更團結合一,實踐作為救世祭品的使命。讓所有牧者和信友緊記,如果沒有生活的實踐,我們參與彌撒,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格前11:29)!

(2)彌撒和聖體聖事是分不開的,故此在l973年聖禮部頒佈的《彌撒外送聖體及聖體敬禮禮典》中(13-15節)指出在彌撒中領受聖體是理所當然的事,但因特殊情況需要在彌撒外領受聖體(例如:病人及臨終者)也是彌撒的伸延,而不是私人熱心敬禮;它一方面體現出基督肢體在主內的團結合一,互相關懷的精神,同時也是天主子民和基督親臨病人家中的行動,使他能藉分享基督的「體血」,而結合於基督十字架上的祭獻,參與這新而永久的盟約,預嚐天國的盛宴,並通過基督,奉獻自己,與天父和來人融合為一,並得到天父和教會的慰藉。所以說,給病人、臨終者或其他有需要的人送聖體也是新約祭宴的伸延。

(3)教會為了要保留聖體送給有需要者(如病人),所以後來發展了在聖體前祈禱、朝拜聖體及聖體降福的好習慣。但是這些熱心敬禮該從彌撒的真精神伸延出來,使人更深入了解彌撒──新約的祭宴的意義,和更積極的參與彌撒,領受主的體血,在生活上發揮通過基督,奉獻自己,與天父和來人融合為一的愛德精神。(1973年《彌撒外送聖體及聖體敬禮禮典》79-81;90;93-96節)又正因為「朝拜聖體和聖體降福」是「熱心敬禮」的一種,教會沒有編訂固定的儀式,衹作了一些原則性指示,就是在「朝拜聖體」或「顯供聖體、聖體降福」時,該安排禱詞、讀經、講道、神聖的靜默、反思、歌詠等幫助信友祈禱,朝拜主基督(甚至可以誦念一部份日課)然後才舉行聖體降福。同時教會也禁止只為降福,沒有讀經、祈禱,而顯供聖體。

最後,希望以上的講解有助我們生活出彌撒的真精神:「弟兄們!我以天主的仁慈請求你們,獻上你們的身體,當作生活、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這才是合理的敬禮。」(羅13:1)讓我們緊記耶穌的話:「我因父而生活,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而生活。」(若5:57)

 

註譯

1. 教會歷代對聖事和彌撤的訓導,請參閱 J. Neuner & J. Dupuis ed. The Christian Faith, Alba House, New York,1981 (Revised ed.) pp. 403-443。

2. 羅國輝,《禮者、履也》,光啟,台灣,1989,109-1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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