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體聖事與倫理生活

吳智勳

神思 第十二期 一九九二年 10-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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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強調靈修生活與倫理生活息息相關,而聖體聖事是連接二者最佳的橋樑。聖體聖事使基督徒團結合一,並因而肩負社會的責任,與人分享自己所有。此外,聖體使我們住在主內;這意識使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有基督徒特殊的觀點、心態、意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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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若望福音記載得很清楚: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他的血,在你們內,便沒有生命。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必得永生,在末日,我且要叫他復活……。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若5:53-56)過去,我們的注意力可能多放在聖體聖事和我們超性生命的關係上,故特強調聖體聖事帶來的恩寵,使人得到永生,或能否使罪獲得赦免的問題(1)。現在,教會一方面承認聖體聖事是「基督徒生活的泉源和高峰」(2),但另一方面更具體地指出,這件愛情的聖事不能與我們的近人無關(3)。以往,我們有傾向把靈修生活和倫理生活分得很清楚,做成了倫理神學家全神貫注在解決各類實際倫理問題上,而神修家卻不食人間煙火的把目光注視在天主身上,無暇去顧及靈修生活如何實際地幫助基督徒過其倫理生活。聖體聖事就是一個好橋樑,本文就嘗試指出此。

(二)聖體聖事與團結合一

聖保祿早以把聖體聖事所帶來團結合一的意識講得很清楚:「我們所祝福之杯,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身體嗎?因為餅只是一個,我們雖多,只是一個身體,因為我們眾人都共享這一個餅。」(格前10:16-17)梵二的文獻也強調這個意識:「聖體聖事同時代表著實現著信友們的統一,他們在基督內結成一體。」(4)這個聖體聖事中的合一有甚麼意思?我認為不是指大家有同一的思想、有一致的行動,而是指彼此領受同一的基督,大家能心神合一。在心神合一的精神推動下,基督徒便要選擇如何在倫理生活上表現出來。最明顯的例子便是宗徒時代的基督徒決定把財物變賣而歸公用:「他們專心聽取宗徒的訓誨,時常團聚,擘餅,祈禱。……凡信了的人,常齊集一處,一切所有皆歸公用。他們把產業和財物變賣,按照每人的需要分配。」(宗2:42-45)當然,初期的基督徒能選擇別的生活方式去表達彼此在主內的心神合一,他們並非每一位都把財物變賣歸公的。

團結合一的意識,層次在彌撒感恩祭中透視出來:「我們在分享基督的聖體聖血之後,因聖神合而為一」(感恩經第二式),「求你使我們領受了聖子的聖體聖血之後,得以充滿衪的聖神,在基督內成為一心一體。」(感恩經第三式)其實整個感恩祭都為建立一個愛的團體:首先大家在天主台前承認自己相反愛德的行為,求天主及兄弟姊妹們寬恕,彼此同時聆聽天主的聖言、稱天主為父、互祝基督的平安,最後分享同一基督的體血。作為基督體血的麵餅和葡萄酒,已經是團結合一的標記。農人提供了麥和葡萄,工人把它們製成餅和酒,再經很多人的合作才能放在祭台上。當然,最重要的團結合一是基督徒間的心神合一。聖體聖血以食物飲品的方式給人,而人以筵席的方式去領受。有人指出,動物只會共食,唯有人才會共同宴飲。真正的宴飲,只能同朋友,即心神合一的人。倘若人心懷怨恨或各懷鬼胎的參與,只能像動物一樣同桌共食而己,並不算宴飲。最後晚餐中,猶達斯只和耶穌及其他門徒同桌共食:這種飲食沒有神益,因為他在心�堣w拒絕了基督。耶穌說:「吃過我飯的人,也舉腳踢我。」(若13:18)他吃過耶穌蘸了的餅後,並沒有產生團結合一的效果,反而「撤殫進入了他的心」(若13:27),「就立時出去了;那時,正是黑夜。」(若13:30)這就是保祿所說的:「誰若不相稱地吃主的餅,或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體和主血的罪人。」(格前11:27)可見,單以領受主體血的行為中,團結合一的意識就突出來。

(三)聖體聖事與社會責任

有時,基督徒被批評太注意那一個有關聖體的說法是正統,而不關心聖體與外面世界的關係,做成聖體與日常生活脫節,有些基督徒甚至覺得聖體與生活毫不相干,便乾脆不去領受了。但另一方面,部份基督徒覺得感恩祭提供一個安全舒服甜蜜的地方,使他們暫時不去想社會現實痛苦的問題,聖體竟成了逃避現實的工具。其實,整個聖經及教會的傳統都強烈地指出祭獻與社會責任的關係。亞毛斯先知就帶出這個信息:「我痛恨厭惡你們的慶節;你們的盛會,我也不喜悅;即使你們給我奉獻全播祭和素祭,我仍不悅納:……只願公道如水常流,正義像川流不息的江河!」(亞5:21-24)依撒意亞先知也有相似的說話:「不要再奉獻無謂的祭品!馨香已為我所憎惡:月朔、安息日、集會、齋戒和盛大的宴會,我已都不能容受。……你們應該洗滌,應該自潔,從我眼前革除你們的惡行,停止作孽,學習行善,尋求正義,責斥壓迫人的人,為孤兒伸冤,為寡婦辯護。」(依1:13-17)新約時代,耶穌也引用過歐瑟亞先知的話:「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歐6:6,瑪9:13)1981年在法國露德舉行的42屆聖體大會,主題就是「耶餘基督為新世界擘開的麵餅」,把聖體與基督徒改造新世界的責任連在一起。

聖體是愛情的聖事;當我們感受到天主的愛後,這個愛要求我們去愛鄰人。這是慈善撒瑪黎雅人比喻的結論:「你去,也照樣做罷」(路1O:37)。感恩祭結束時,也向我們呼籲:「彌撒禮成,平安離開,去愛慕事奉上主。」(The Mass is ended. Go in peace to love and serve the Lord﹒)換句話說,聖體給人一個使命:去增加這個世界的愛。在我們前面,有一個無情、不公義的世界,聖體提高基督徒責任的迫切性,繼續去做基督開始了的工程。

初期教會領聖體的情況包含了一個公義分配食糧的做法。保祿首先指斥那些吃主晚餐的人心態不當:「你們聚集在一處,並不是為吃主的晚餐,因為你們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晚餐,甚至有的饑餓,有的卻醉飽。」(格前11:20-21)那時沒有聖體齋,領聖體前是先吃了自己的晚餐。可是,參加的人中,有的是窮人,故來的時候,仍然饑餓;有的是富有,來的時候是飲飽食醉,以炫耀自己的富有,令到那些貧窮的很不高興。難怪保為祿斥責他們:「難道你們沒有家可以吃喝嗎?或是你們輕視天主的教會,叫那些沒有的人羞慚嗎?」(格前11:22)既然是分享同一的飲食,甚麼先飲飽食醉的來?分明是想羞辱那些沒有的窮人,那主的晚餐還算甚麼愛宴(agape)?那些沒有的,可能因此而生嫉妒、憤怒。這個愛宴,就因貧富問題而分裂了,這就是不相稱地吃喝主的體血。保祿的提議是;「當你們聚集吃晚餐時,要彼此等待。誰若餓了,在家�堨�吃,免得你們聚集自遭判決。」(格前11:33-34)這�堛熒N思是:等所有到齊了,大家分享所有的,不致有人會饑餓。保祿也體諒情況而作了小讓步:那些因久等而饑餓的,可以在家宴先吃點東西才來,大家能在愉快的氣氛中等待及舉行感恩祭。可見聖體聖事不容許有不公義或罪惡的情形存在,二者不能相容。領聖體的基督徒,有責任清除在他們所處環境中不公義的事情。

從保祿的書信中,我們注意到基督徒分享天上的食糧時,必然地包括分享世間的食糧:「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身體嗎?」(格前10:17)保祿所用的字「結合」,原文是 koinonia,他也用同樣的字去指世上財物的分享,例如:「馬其頓和阿哈雅人,甘心樂意為耶路撒冷的貧苦聖徒捐了一筆款項。」(羅15:26)「藉著這次供應的證明,他們必要因你們而明認和服從基督的福音,和你們對他們以及來人的慷慨捐助,而光榮天主。」(格後9:13)兩處所用的「捐助」,原文就是 koinonia。基督徒既分享同一基督的身體,就不能對在饑餓中的兄弟姊妹漠不關心,否則是不相稱所領受的。

路加的宗徒大事錄也指出團聚擘餅和分享所有的關係:「他們專心聽取宗徒的訓誨,時常團聚,擘餅,祈禱。……凡信了的人,常齊集一處,一切皆歸公用。」(宗2:42-44)「團聚」就是 koinonia ,「歸公用」是 Koina, Koinonia 和 koina 字源相同,二者有密切關係。這個意思,在宗4:32再出現一次,可見路加這樣應用並非偶然。他很難想像,一位富有的基督徒,看到一群饑餓的人在門外,能無動於衷的去吃主的晚餐。這是他在富翁與拉匝祿的比喻中所提出的警告(路16:19-31)。

(四)聖體聖事與在基督內的意識

梵二後基督徒倫理不再只專注甚麼應該做,甚麼不應該做,而更注重道德主體是個怎麼樣的人。聖體聖事正好配合這個傾向。若望福音強調「住在基督內」,或保祿屢言「在基督內」,正是發揮此意。

整部若望福音都強調,跟隨基督主要是寓居於他內,正如「我在父內,父也在我內」(若14:11),他的門徒必須「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你們內。正如枝條若不留在葡萄樹上,憑自己不能結實;你們若不住在我內,也一無所能。」(若15:4)怎樣才能住在他內呢?領聖體就是最明顯的途徑:「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就如那生活的父派遣了我,我因父而生活;照樣,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而生活。」(若6:56-57)倘若我們相信耶穌的話,聖體使我們承認自己的有限性,需要天主的恩寵去生活。這種對天主的依賴,並非沒有自信心,不想採取主動,不想成長,一切唯命是從。這種依賴是使我們意識到,我能力的來源是天主,使我們向天主開放,不會把自己的價值觀絕對化,反而將一切歸光榮於天主。

在基督內的意識有在倫理生活上產生顯著的效果。生活在主內的基督徒應有特別的觀點,作為他的價值觀與他的理性判斷標準。又因為感受到基督的愛,故形成一富於情感的心態,對鄰人的需要特別敏感。對基督的愛亦影響我們的觀點:「誰愛我,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我們要到他那�堨h,並要在他那�塈@我們的住所。」(若14:23)有基督住在我內,我會盡力遵守他的話,以他的觀點為我的觀點。的確,愛心是影響我們判斷的標準:「我所祈求的是:願你們的愛德日漸增長,滿渥真知識和各種識見,使你們能辨別卓絕之事。」(斐1:9-10)此外,在基督內的意識能養成一種向善的習慣,一種德行,使我們在生活�埵酗@種持久的傾向。比方,我們相信基督的逾越奧蹟已戰勝罪惡死亡;在現實生活�堙A罪惡雖像在佔了上風,但我們仍能相信基督戰勝一切:「在世界上你們要受苦難,然而你們放心,我已戰勝了世界。」(若16:33)在感恩祭中,我們是懷著這份信心去祈禱:「因你的聖體聖事,救我脫免一切罪惡和災禍。」生活中遇到困難時,在基督內的意識能使我們懷著希望堅持下去,不會絕望:「天主願意他們知道,這奧秘為外邦人是有如何豐盛的光榮,這奧秘就是基督在你們中,作了你們得光榮的希望。」(哥1:27)

基督徒的倫理行為能與非基督徒一樣,但所本的動機和意向能夠不同。倫理行為不是孤立的,倫理行為塑造我成為一個好人或壞人,使我與主與人都發生關係。基督徒行善時,能意識到與基督的關係加深了;作惡時是否認了基督,拒絕他的邀請。與主的關係愈深,基督徒的意向也愈強,並能用此意向克服軟弱的傾向。聖保祿就以此告誡格林多人:「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嗎?……但那與主結合的,便是與他成為一神。你們務要遠避邪淫。……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聖神的宮殿,這聖神是你們由天主而得的,住在你們內,而你們已不是屬於自己的了嗎?你們原是用高價買來的,所以務要用你們的身體光榮天主。」(格前6-15,17-20)聖體加強我們與主結合,成為聖神宮殿的意識,由此而生的基督徒意向,實有助我們倫理生活的發展。

(五)結語

基督徒的靈修生活與倫理生活是息息相關的,聖體聖事是連接二者最理想的媒介。聖體聖事使基督徒團結合一,特別是心神的合一。此心神合一迫使我們肩負社會的責任,不能漠視外面不公義的狀況。我們領受天上神糧時,有責任與別人分享世間的食糧,分享自己所有;否則是辜負所領主的體血。此外,聖體使我們住在主內,主住在我們內。在主內的意識使我們認識自己的有限性,承認需要主的恩寵去生活,使我們在生活中有基督徒特殊的觀點、心態、趨向、意向等。總之,若望和保樣可為我們作結:「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而生活」(若6:57),「我生活己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迦3:20)

 

註釋

1. 聖多瑪斯《神學綱要》(Summa Theologiae)III. 79. 1-8都是講這一類型的聖事效果。第一條論聖體聖事帶來聖寵,第二條論聖體聖事使人得到天國,第三條論聖體聖事是否可使大罪得到寬赦,第四條論聖體聖事能否使小罪獲得赦免,第五條論聖體聖事是否免除所有罪罰,第六條論聖體聖事是否能保存人不再犯罪,第七條論聖體聖事能否使領受人以外的人獲益,第八條論小罪是否影響聖體聖事的效果。

2. 梵二《教會憲章》No. 11,天主教法典897條。

3.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致普世主教函「論聖體聖事的奧蹟和敬禮」No. 6。

4. 《教會憲章》No.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