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遣傳道二千年

從教會的歷史談傳道的使命

蘇國怡

神思 第十一期 一九九一年 27-3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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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國的福音是需要人宣講的,這個使命就落在基督徒身上。作者從教會歷史的角度,簡述二千年來,傳道使命的發展過程,並從中吸取應有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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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這一個今日屢被運用的名詞,是從拉丁語"Missio"(英語作"Mission")一詞翻譯過來的。"Missio/Mission"這詞,拉丁語和英語的寫法雖然保持不變,但是,在天主教內即使取其最嚴格的宗教意義,也有多種不同的內容;因此在用中文來表達的時候,需要依照上下文來切定其意義,而採用不同的用詞。這詞涉及許多層次。它包括派遣或差遣的行動,如:基督派遣宗徒(若20:21)、教會派遣傳教士;它也可指交託給使者的任務,以及在執行任務時有關的人、地、事、物。為了適當地表達這些不同的觀念,就出現了許多中文名詞,如:派/差遣、傳教/道、使命、傳教區、傳道所、傳道事業、傳教團體等等。

要談詞義的變遷,即:詞的範疇的逐漸精確、詞的含義逐漸明朗、新的意義逐漸形成、舊的意義逐漸消失,就不能不講語義學。"Missio"一詞的來源是天主的派遣("Missio Divina/Divine Mission"),它同時指單一的意念/行動和包羅萬象的整體。這樣的一個名詞,在近代神學家和傳教學者之間,引起熱烈的討論,就不足為奇了。

它同時包括主動和受動的兩層意義:它是一個領受的使命、在執行中的使命、以及承先繼後的使命。以此意義談論教會,可以說,教會被派遣,為執行派給她的使命。她被派遣執行什麼使命呢?我們可以在大體上指出這使命屬於那一類,或者也可以用這使命的具體對象,以及它的待殊目標,來進一步的加以切定;在這意義下,我們可以借用馬森(J. Masson)的說法,教會受派遣要達成的目標,是「在世人中擴展發揚,超越自身和目前的界限」。這擴揚無非是人、團體、世界整體性的再生,而這人、團體、世界,就是教會受派遣和執行使命的對象。一般的講法是:教會的使命,以類而言,是拯救眾靈;以更具體的目標而言,則是宣講福音;更詳細地描寫,是給人授洗,使眾人成為門徒,建立推廣教會,使她在某一個地區生存立足,並得以持續不斷地發展下去。

由是,教會的使命是「教會所有、教會所傳、教會為宗」的使命。它的完成就是在某一個地區,一個教會團體的產生。「使命」與「教會」終歸於一。

神學家討論教會的「使命」雖然是近代的事,但是教會使命的意識、發展和成長,卻與教會的歷史同樣久遠。因為這與教會所面臨的挑戰,所適逢的時機,無不息息相關。這些機遇有的來自教會的內部,有的來自周圍的環境。譬如:足供調遣的傳教人員,可以運用的神形資源,良好有利的政治因素,與日俱增的空間伸展,日新月異的科技進步等等,這一切環境和因素,一方面有利於教會的使命,一方面也給教會的使命染上時代的特色。人類的舞台,同是世俗歷史和宗教歷史進展的場所。

有關教會對自身的使命,在意識和執行方面,探討其演進的時候,每一個時代的社會、經濟、宗教因素和環境,不能不加注意,因為教會是在其中存在、活動和成長的。二千年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因此,我們必須局限於幾個更為突出的年代,掌握較為重要的因素,提綱摯領地指出若干具體的步驟:這些步驟是教會為了能夠忠實地執行她所膺受的使命,傳怖天國福音給更眾多的民族,更廣大的人群而採用的。

(一)宗徒宣道期(30年-100年)

公元30年左右的一個五旬節日,教會開始執行她的使命。那天,伯多祿等十二位宗徒充滿了聖神,向在耶路撒冷過節的猶太人群發言證道;在場的聽眾之中,信而受洗的,共有三千餘名。在一開始,很明顯的,宣講的對象是猶大的子民;然而,初期教會中各信者團體之間的磨擦,從僑居外地的希臘化猶太人中首批執事的挑選,尤其是斯德望執事的殉道,促使教會醒覺到天國福音的宣講不應該局限在耶路撤冷,於是就把信者的團體推廣至安提約基雅(Antioch),再由安提約基雅,繼續伸展到羅馬帝國東陲的各大城市。教會隨著聖神的導誘和啟發,並在內部因素和外在環境的衝擊之下,於存在的初期,對自己使命的悟解,早就開始逐漸萌芽和成長。

對教會的使命在觀念、方法、擴展方面進一步的發展,保祿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猶太子民既然拒絕接受福音,保祿就轉向外族異民。以他的文化和教育背景,保祿顯然要比伯多祿、稚各伯更為接近他們。隨著保祿的足跡,福音深入今日稱之為歐洲的地區,並落根於帝國的心臟──羅馬。保祿受命為基督的使徒,為宣揚天國福音,不遺餘力,偕同傳教的同伴,風塵僕僕,穿梭於城市之間:他的傳教旅程大大得力於四通八達的陸路海道,以及羅馬帝國所創造的政治穩定和文化環境。

城鎮是保祿傳教的首要目標,因為它們是地方政治的核心。由是,傳教工作的第一個成果就是「地方教會」的形成:它是一個有組織的信者團體,設有監督和長老作為團體的領導;它一反猶太的會堂的習俗,也給婦女提供了積極的角色,因為傳揚福音是屬於全體信徒的工作。入邦問俗、果敢宣道、地方組織,便是當時教會執行傳教使命的方法和特色。

(二)宗徒期後擴展期、帝國迫害期(100年-311年)

在這一期內,福音遠及帝國的邊陲:蘇格蘭、波斯灣、埃塞俄比亞、亞美尼亞……當時的帝國社會發展到極至,到處是雅緻優美的建築,流行著世界大同的思潮。貨物、思想的交流暢通無阻,而戰士、軍人的調遣頻繁不息。哲士、商賈、軍隊也就成了文化交流的媒介。在這背景之下,我們就不用奇怪,在宣道時,為何開始以「大師」的形像介紹基督,並把福音指為一種「生活方式」,即「人生哲學」;而每一個基督的信徒應該做福音的證人和天國的使徒,亦被視為理所當然、無庸置疑的事實。

但是,羅馬帝國也有黑暗的一面:殘忍和暴力。基督宗教屢次遭受取締,只因為不容於帝國的喜好。教會四面楚歌,迭受無情的攻擊。信徒於是出版「護教書籍」,作為辯護;可惜,教會學者的努力,始終不能化解遭受迫害的厄運。普通的敵意和殘酷的迫害,使傳道的工作再不能公然進行,而成批的皈依也從此不復可見。教會的活動於是轉入郊區的村鎮,在那裡,基督徒可以不那麼拋頭露面,而村鎮居民的思想心態也較為容忍開放,因此對傳道工作更為有利;不用說,傳道只能在個別接觸的場合下進行。當時,雖然形勢不利,困難重重,但是信徒們的嘉言懿行,殉道者的英豪行為,具有強大的感染力量。

(三)君士坦丁時代(311年-476年)

公元311年教會始得帝國的默認,313年又獲得法定的地位,到380年,更贏得了國家宗教的名銜。自第5世紀以後,整個帝國被稱為信基督的國家。在這期間,教會享有極大的自由和有利的環境,得以遣派傳教士,展開公然的傳教活動,踏上遠程的傳教旅途。對社會各階層,也加緊宣道的工作,而作為教導宣道用的手冊亦加以修訂和改善。

教會使命的幅度日益膨漲,藉著偉大傳教士們神火炎炎的傳教活動,終能越過了信者團體經已廣佈的區域:傳教士的足跡跨過了地中海盆地(地理的界限),超出了城市和村鎮(社會的界限),進入窮鄉闢壤稀有人跡的地方,如,圖爾(Tours)的聖馬爾定(Saint Martin)就是其中的皎皎者。這時開始了一連串福音本地化的過程,例如:採納外教習用的名稱,沿襲當地文化的傳統。

構成「君士坦丁時代轉捩點」的政教合一,是最受到議論的歷史事件。有些史家在其中見到,教會原是一個貧窮的、神恩性的信者團體,自此一變而為有財勢的、有組織的龐大社團……然而,「政教合一」是一件無可避免的事實,因為這是古代唯一知曉的群體結構標準和社會組織模式。此外,發展不已、信眾日增的教會自身,也要求進而成為一個有嚴密組織的社團,這是早在君士坦丁時代之前,就已開始了的步伐。在欽定為國教之後,教會更以其有利的地位,對國家社會的結構和立法,所產生的積極影響,在深度及廣度方面,都是空前的。

但是,從另一方面說,教會確實失去了銳利的鋒芒:作為基督信徒不再是必須付出重大代價的英豪抉擇,反而成了尋求名成利就的入門之道。於是一大批、一大批的皈依,又再次出現;而大批的皈依,必然地損減了信仰的熱誠。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就不用再想看到,「殉道者教會」期待末世來臨的那種企望了。

(四)西方的蠻族(476年起)

所謂「蠻族」,是指那些尚未接受希臘──羅馬文明的日爾曼民族。其中有些部族,自第三世紀,即在入侵羅馬帝國之前,就有傳教士(大多屬亞略派教會),在他們中進行教化的工作。後來,當他們被更為優越的羅馬文明所收受時,他們放棄了亞略派教會而改信天主教,如:勃艮第人(Burgundians),維西哥特人(Visigoths),倫巴德人(Lombards),等等;另一些部族,則放棄了原來信奉的異教而信奉天主教,如:法蘭克人(Franks),盎格魯撒克遜人(Anglo-Saxons),等等。

教宗、帝王和主教是傳道工作的推動者,他們採取主動,並策劃遠程的傳道隊伍。傳教士實際上都是教宗、帝王和主教的使者;他們多是超群出眾的人物,如:帕持里克(Patrick),玻尼法(Boniface),奧思定.坎特伯雷(Augustine of Canterbury),濟利祿和默多狄(Cyril and Methodius),等等;他們受到當地統治者的保護,而統治者又主宰著屬下人民的信仰,因此他們享有傳道的各種便利。這些異邦,實際上是一些有結構的部族,而宗教是整個結構的組成部份;這結構是由帝王,或以權威,或以武力強行制定的;譬如,查理大帝在武力的威脅下,要求企圖抗拒的撒克遜人,接受天主教的信仰,作為他們同意併入新建大帝國的條件和標記。

這裡,產生了兩個問題,就是:強迫皈依的問題,和集體皈依的問題。「異邦」的皈依是真正的皈依呢,或者只是強制的屈從?事實的真相顯示,有時候,征服者選擇了被征服者的信仰,克洛維人(Clovis)和法蘭克人(Franks)便是典型的例子:在這個例子中,顯然沒有帝國強制的成份。至於在撒克遜人的例子中,史家即可以指出,這些被征服的異邦人民,並不是整個民族被要求選擇接受天主教的信仰,而是每一個人被要求在領洗和死亡之間作一抉擇,那又怎麼講呢?或許可以這樣講:在那個時代裡,信仰被認為是一個邦國的特色,公然認同一種信仰,政治的意義超越個人的意義;換句話說:他所認同的信仰,更是「群體」的信仰,而非「個人」的信仰。這樣,征服者在要求被征服者認同天主教信仰的時候,也具有同樣的意義。斯拉夫民族的皈依就是一個很好的反證:整個斯拉夫民族皈依了基督,領受了天主教的洗禮,因而使當時的天主教帝王失去了一個征服該民族的主要動機。

與前期的教會比較,集體皈依的現象尤為突出;但是我們不宜過份強調,好似集體皈依是這期教會的一個特色。其實,在教會的歷史中,經常有某一種形式的集體皈依:五旬節那天,三千人信而受洗,不是集體皈依嗎?集體皈依所強調的,更是聖事的功效,並非心靈的蛻化和生活的轉變。因此,在集體皈依、領受洗禮之後,教義的傳授、信仰生活的陶育等有關事宜,尚須繼續努力。然而明智的適應,例如:教宗額我略一世囑咐奧思定.坎持伯雷要盡量沿用異邦的習俗,使福音的精神滲透日常的生活;久而久之,整個民族,潛移默化,成為基督的信徒:這也是名符其實的集體皈依:愛爾蘭(Ireland)、布列塔尼(Brittany)、西班牙(Spain)便是現成的例子。

(五)中世紀後期非西方的世界

在中世紀,西方稱之為基督教世界。那時,作為中流砥柱的基督宗教,面臨著回教徒的威脅,終於爆發了連年的戰爭;這是宗教對抗宗教、社會對抗社會、國家對抗國家的抗爭:如西班牙的爭奪戰,連連失利的十字軍東征,都是這一類的戰事。不過軍事上的失敗,導致信徒,如方濟各.亞西西(Francis Assisi)、雷蒙.勒爾(Ramon Lull)、羅杰.培根(Roger Bacon)者流,再次反省教會的使命,又促使那些新興的行乞修會(道明會、方濟會),創始遠方的傳教事業,從事歸化撒拉遜人、韃靼人、印度人、非洲人的工作。這些托砵行乞的會士,自動組成「周遊宣道」的團體,冒險犯難,四出傳揚基督的福音,他們的足跡幾乎遍及亞洲的每個地區。那時候的列任教宗,較前期的更為稱職,亦都認同遠方傳道的熱誠,深明教會使命的意義,因而積極地推動傳教活動,使基督的教會伸展到西方基督教世界以外的疆域。在教會的內部,使命的意識更為高漲,傳道的活動更有組織,而宣揚福音也逐漸成為專門的事業。

就在這時,即在第13世紀和第14世紀之間,隨著若望.皮安卡爾皮諾(John of Pian Carpino)、威廉.魯布勒格(William of Rubroeck)、若望.蒙泰高爾味諾(John of Montecorvino)的足跡,天主教首次傳到中國。蒙泰高爾味諾在今日的北京(Kambalic)受到盛大的歡迎;他在那裡建造了一座聖堂,又設立了一間類似培育聖職人員的學校(採用拉丁語!),施行了數以千計的洗禮,有三位主教作他的助手,他自己則膺受了總主教的名銜。可惜,當1370年明代崛起,推翻蒙古皇朝之後,蒙泰高爾味諾手創的功業,全部蕩然無存。

政治的動蕩劇變,基督教世界上下對外方天地的一無所知遠加上對傳道使命的欠缺熱誠,歸化遠地民族的許多嘗試,註定了要終歸失敗。

(六)新發現與保教權時代(1461年-1789年)

當歐人取得了大西洋的控制權,終於突破了依斯蘭教徒的屏障,向東方的世界,長驅直入。先是西班牙推向中、南美洲,葡萄牙入據巴西;隨後,英國、法國進佔北美;葡萄牙更繞過了非洲南瑞,經印度抵達亞洲。這是一個篤信佛教、儒教、神道教、萬物有靈等教的廣大地區。新的發現大大地擴展了已知世界的幅員,突然之間,教會傳道使命的園地,幾乎增加了六倍之多。於是,在世界的層面上,基督教會面對著新的難題,就是不同的宗教信仰和相異的文化傳統。在當時看起來,傳道的使命似已超越了宗座的能力。那時的歐洲,教宗和皇帝已經沒有了領導整個歐洲的實權。因此,今日評論,把教會傳道的使命,寄託在一個超級天主教君王的庇蔭之下,是耶?非耶?這純粹是一個學者間的話題:以當時的情況來說,或許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

以後的列任教宗為班、葡兩國,把新天地分為兩半;給他們劃定了權力區的範圍,又授給了應有的權利和義務。兩方的國君得在權力區範圍以內,開闊(其實是征服)傳教的地域:他們享有統治和經商的特權,同時承擔傳道和歸化的義務。這便是眾所週知的「保教權」。這一種教會的傳教使命與國家掛鉤的制度,自有一定的利,然而,不可否認的,產生了更大的弊;其中最大的莫過於傳教事業與國家的盛衰同生共滅。為了消減與日俱增的弊端,更為了促進傳道工作的功效,教會乃借助「宗座傳信部」的功能(1622年),取代了保教權的部份運作。通過傳信部,不同國籍的傳教士直接遣往傳教的地區。因此,這兩個不同的傳教士隊伍,即保教權屬下的傳教士、傳信部派遣的傳教士,兩方之間經常發生人事的磨擦,誠是傳教史上的一大不幸。

不過,在當時,不論是傳信部,或者是保教權,兩者的運作都稱不得圓滿。因此,對傳教使命本身來說,誰派遣了傳教士,並不重要;重要的,倒是傳教士本人所懷有的意識形態,所採用的傳教方法。舉個例子來說,當時新興的耶穌會派遣了不少傳教士,前往世界各地傳教;其中有一批,成功地進入中國的心臟,把基督的福音傳入民間:他們多是保教權下的使徒。然而他們必須面對來自多方的聲討和指責,為自己「本地化」的傳道方式力作辯護;而這些聲討和指責,有的來自經由保教權調遣的行乞會士,有的卻來自傳信部直接派遺的同會弟兄。大部份耶穌會會士多強調人文的層面,並對當地的文化採取開放的態度;而方濟會和道明會會士,則熱衷於中世紀歐洲的傳統;至於傳信部直接遣派的傳教士,又由於不同的神學立場,而無可避免地針鋒相對:那時羅馬正捲入了「聖寵與自由」神學爭論的漩渦。

我們都知道「禮儀之爭」有什麼收場。造成這般結果的因素很多:除了傳道方法的相左,神學立場的不同,函件傳遞的遲延之外,中國皇帝的態度也不容遺忘:對那些有利於朝廷國家的飽學之士,他自然樂於待以貴賓之禮,但是對那些在窮鄉闢壤日益眾多的善男信女,他們嚮往賜予心靈自由的天地主宰,甚於威嚴專制的帝王國君,他勢必不會報以友善之色。

那麼,這是使命的失敗嗎?「挫折」或許一個適當的字眼。在那時候,傳教工作遭遇挫折,可以說到處可見:尤其在日本非洲和南美;歐洲日漸普遍的「背離信仰」,導致天主教的傳教事業深陷危機,在法國大革命年代最為嚴重。然而,教會卻自有史以來第一次登上了世界的舞台。就中國的傳教事業而言,最大的收穫,莫過於本著無限的善意、極大的決心、完全的獻身,在廣大無垠的中國境內,孜孜不倦地工作,堪作為「流芳萬世的傳教典範」(剛恆毅樞機)。

(七)近代的殖民世界(1814年-1945年)

19世紀開始,傳教事業的景像,一片淒涼。然而在世紀的初季,卻邁出了新的一步。列任教宗(首推教宗額我略十六世),在復興傳教工作方面,擔任著決定性的角色。各大修會,以及許許多多新興的修會更提供了豐富的傳教人手。以傳教為宗旨的女修會亦紛紛出現,修女第一次肩負起多方面的傳教重任。藉著適合一般信徒的讀物(如:美麗動人的傳教士故事,啟發傳教意識的傳教區通訊,宗座傳信部出版的傳教年鑑),誘導傳教意識的覺醒深入教會的草根階層。至於在俗信徒,也透過各種組織善會,如:傳信會、聖嬰會,籌集物資,支持傳教區的物質需要。這種群策群力,上下一心的傳教運動,是從來不曾有過的。整個歐洲燃起了傳教的熱誠:在家,復新基督的生活;在外,傳揚基督的福音。

傳教活動有著濃厚的歐洲色彩,這是很明顯的事實。它是一個單向的過程:歐洲的傳教士,自本土出發,前往遠方的傳教地區,挾帶著本國偉大的成就,抱懷著高人一等的心理,在宣揚基督福音的同時,也傳播故鄉的文明習俗。殖民主義與帝國主義在時間上相去並不太遠。在非殖民地的國家(中國就是其中之一),這些歐洲色彩(如:教育、科技)固然有其引人入勝之處,然而也足以使當地人士產生疑慮:這些外人是否是政治入侵的先驅?因此,西來的傳教士遭受迫害,或者因為他是天主教的傳教士,或者因為他是西來的歐洲人,或者兩者兼而有之;在過去,在今日無不如此。

指責19世紀的西方傳教士和殖民主義狼狽為奸,到了無藥可救的地步,逼與歷史的事實不符。有一些錯綜複雜的糾纏,那是不可抹殺的:傳教士畢竟也是時代的子女,有無法完全擺脫的時空背景。但有一點是不能否認的,傳教士在西方一般人心目中的形像,與一般傳教士本人的意識形態,有著相當的距離。當代流傳的文字,一般都把傳教士描寫成為赴湯蹈火,為了天國福音,不惜犧牲性命的英雄豪傑;而傳教士本人一般多有意或無意地顯示出自己是一個高高在上的恩主,不但在宗教方面,也在文明、教育、醫藥、科技方面。他們自信抱著世間最美好的動機,毫不吝嗇地從故鄉傾入所有的家珍,然而對所在地的傳統和遺產,卻茫然無知,更不必說珍視和採納了。雖然如此,傳教事業節節推進,尤其是在諄厚樸實的窮鄉闢壤;當地居民的社會地位因而大大地提高,他們的生活環境獲得了充分的改善。

19世紀傳教士們的最大失錯,可能就是未有成功地建立「地方教會」。那時,外來的傳教士人手充足,培育本地的聖職人員卻踟躕不前,而宗座的文件大多沒有及時喚起傳教士的醒覺。此外,國家和民族主義的意識不斷高漲,而且趨於極端,導致歐洲的基督教國家(累及不同國籍的傳教士),彼此磨擦,互相傾軋。於是,教會開始感到,傳教事業如果和國家掛鉤,必然地流弊叢生。面對這些致命的流弊,有些如雷鳴遠(V. Lebbe)等先知先覺的教士,受到良知的啟發,登高一呼,勇敢地創導改革。教宗本篤十五世,更於1919年發表「夫至大」(Maximum Illud)通諭,下令實施新的傳教政策,就是:培育本地的聖職人員,建立地方的教會聖統。

(八)傅教使命在今日(1945年以後)

昨天是今天的根和起點,教會的傳教使命也莫不如此。第二屆梵蒂岡大公會議曾深入地檢討了教會的使命,整個世界也經歷了重大的蛻變,如:殖民主義己成為歷史的陳跡,人口集眾的都市取代了星散稀落的村鎮,大量生產的機械工業取代了小型零星的人工操作,教會對自己的使命於是也有了進一步的醒覺,開始形成了今日的意識形態。在過去,傳教使命看來更似教會生活中的附屬品,在今日,再次發現了它原來就是教會生活整體的一部份。在俗信徒的主動參與,第三世界的經濟危機,教會本地化的切實推行,文明多元化的積極認同,這一類新的因素都是今日傳教士必須面對的挑戰。時至今日,傳教使命必然是一個「向外方人傳道」的使命,因此,正如桑戈爾(L.S. Senghor)所說的:交流、分享,也就是「給與受的際遇」,是傳播天國福音的正常通道和必經途徑,那是越來越明顯的事實。此外,面對著嚴重的信仰危機、價值觀念的根本改變、富裕地區日益普遍的俗化趨向、新興地方教會自我醒覺中愈來愈強烈的教會意識,一個全球性的、大公性的目標已經在望了。但是,我們正在通過人類歷史的邊緣,進入今日教會生活的場合;在這裡,藉著教會歷年積聚的經驗再加上神學的反省,應該能夠給教會的傳教使命,發掘萬古常新的意義,提供熊熊不熄的熱誠。

歷史是出色的導師,它給我們眾多的教訓和清晰的觀念。這裡就有一個重要的教訓和觀念:不論教會使命的理想是如何的高超和純正,實施的場合即是一個有罪的世界。福音和人性並肩而行,循著軍人、奴隸、出征者、殖民者、探險家、商賈、遊客同樣的途徑。因此,在教會成長的過程中,挾帶著許多人性的因素,就不足為奇。只要在我們的心中廣揚天國的神火常燃不熄,傳教活動的動機真誠無偽,即使在方法和行動上少不了許多人性方面的弱點和缺憾,歷史將會大量包容、慷慨原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