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教會的社會訓導

關俊棠

神思 第九期 一九九一年 17-26頁

 

**********

摘要

作者把教會的社會訓導,作一個概括性的介紹。他把一百年來,由「新事物」通諭到「社會事務關懷」通諭所包含的主流思想,提綱挈領闡述,以供讀者參考。

**********

 

天主教的社會訓導(思想)大概是十九世紀末才出現的事。在此之前,「社會正義」一詞幾乎不存在於天主教會──至少是官方教會內。原因之一是工業革命所帶來的後遺症──放任資本主義所產生對工人不人道的待遇,普通仍未為新興的中產及貴族階層所重視;其二是教會對啟示的理解仍限於獨善其身的一面。

1891年教宗良十三世的「新事物」通諭為天主教會而言無疑是一個突破和新起點,教會首次正規社會上工人的情況以及提出改善之道。四十年後,庇護十一世提出他那「在基督內重整一切」的口號,要求重建一個合理的社會秩序。兩位教宗的思想,代表了教宗若望廿三世前天主教社會訓導的主流。

1961年教宗若望廿三世以「慈母與導師」一篇通諭,把教會的社會理論推前了一大步。此後的十年中,直至到保祿六世的「民族發展」及世界主教會議的「正義在人間」,可以說是教會社會訓導的另一進程。至此,教會已經不再局限於解決個別的社會問題,如工人工資,或工會是否合乎人權等,而是進一步面對國際間經濟平衡的問題,對資本主義及社會主義的重新估價、人的全面發展以及正義在基督徙生活中及信仰內的肯定地位等。這些新的突破和見解,一直滋養著教會生命到今天。

與此同時,解放神學在拉丁美洲的出現,給教會訓導方面一項新的挑戰和反省。雖然解放神學在思想形成的過程中有其不成熟之處,但其對整個教會重思她在現世所應擔當的角色,特別是建設一個正裝仁愛和平的社會這份使命上,有其不容抹殺的功勞。

教會的社會訓導,與其說是一套既定的教義理論,不如說是信仰及對福音的服從在不斷回應時代的需要和挑戰中,凝聚出來的一些主流意識。植根於聖經的啟導及對傳統的反映,教會的社會訓導是信仰生命中一個充滿生機和仍在不斷發展中的領域。時至今天,一個兼俱延續性和具體性的脈絡已逐漸在形成中。本文試圖把這脈絡,提綱式地濃縮成下列數點,供各位讀者參考。

(1)投身社會及對社會負責成了基督徒聖召中基本及恆常的幅度

不少教會領袖、神學家和有識之士曾不斷質疑為何在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教會在面對侵略強權時,竟然可以保持緘默及表現得如此被動。原因之一是:因為教會和宗教已久被界定為純屬私人的事務。梵二擯棄了這種把宗教看成是私人的事和由此而產生的政治冷感,並清楚指出教會在人類歷史和自身歷史中同樣肩負著不容推卸的責任。教宗保根六世更強調,基督徒對政治的關懷原來就是一種神聖之召叫。過去那種神修化、個人化、宗教化及出世的福音觀,已漸漸轉為一種關注現世的、共負責任的,與文化、社經和政治共進退的福音精神。而那種自衛式的、孤立的、囿限於小圈子的教會觀也逐漸讓位給那種喜與現代人對話,為現代世界提供服務的教會感。(1)

(2)教會對其自身的認識以及她的社會使命均已採取一個動態的角色

今天教會已從過去那種站在世界一旁,以第三者身份去批判人間所做一切的態度,轉為與當代人為建設一個更公道、互惠及有人情味的社會而共同努力。動態、改革、架構、參與、投身……等字眼經常出現在各文件中並成為社會理論中主流的觀念。(2)

(3)在與今日世界交談及合作中,教會有其獨特及多元的貢獻

教會尊重現世智慧,即:文化、科技、哲理、經濟體系、政治體系……等,並視之為建設天國的有效材料。然而教會卻無求於任何經濟及政治上的權勢、威望和特權。教會的社會思想是植根於福音的訊息上。基此,教會所能提供給任何人間團體的多元服務有:

1﹒對不正義和不人道的政策、架構、治權提出先知性的質疑和抗議;

2﹒為窮人和受壓迫者提供保護與照顧;

3﹒為個人及團體提供行動的指示及啟發靈感;

4﹒鼓勵與支持各階層(工會、群眾、政府、聯合國)有關改善人類處境的計劃及行動;

5﹒儘量與各政府保持良好的外交關係;

6﹒為敵對的意識形態、制度及受害人士提供復合和修和的服務;

7﹒培訓基督徒團體對社會參與的責任感。(3)

(4)「人」是一切社會理論的最後根據

「人」是一切團體、社會、國家、經濟、政治、制度的基礎、中心和目的的信念漸漸己得到一致的肯定。人性尊嚴、全人的發展、兄弟友愛己成了所有制度及社團成立與發展的最終原則。

在公眾利益的大前題下,每個人以至每個團體、少數民族、文化、國家……的尊嚴、獨特性和權利均應得到同等的尊重。與此同時,一切人性的及福音的價值均應滲入地方性、國家性及國際性的組織和架構內,成為領導原則 ;這些價值包括:

人類友愛、團結、合作、合一;

憐憫、愛、分享;

真理、公義、自由、和諧;

平等、分享、合理分配;

對人的尊重、負責任及主動參與。(4)

(5)消除社會的不正義,是宣揚福音的一個基本幅度

今日的世界基本上有違天主的意願。無論站在人性或基督徒的角度來看,這些不義和壓迫性的境況以及造成這些現象的人、架構、意識形態、價值觀……等等都必須受到質疑和改革。

1971年世界主教會議所發表的「正義在人間」文件中,聲言正義必須推展至社會各階段中,特別是在富裕和強大的國家與貧窮和弱小的國家之間。主教們更清楚指出實踐正義是傳揚福音的組成基因,而非基督徒生活中一個可有可無的附屬責任。世界上不義的現象除了是個人罪性因素影響外,更直接的原因是由那些不義的經濟、政治和社會架構所做成的;對此,教會不應、也不能保持緘默。

為建設一個主所願意和人間所期望的合理社會,教會支持所有為此而努力的政策、計劃、運動。她相信主親臨於這些努力當中。(5)

(6)教會願意參與國際新秩序的重建

教會要求國際之間及國家內重建(整)新的經濟秩序,不為一己的私益、而為人人的好處,特別對不幸者的關注。基此,教會同時宣稱放任的經濟主義及集體官僚主義為不合道德的。剝削工資、非人的工作環境、女工童工不合理待遇、不公平的貿易保護主義、跨國公司的攬權……等均應受到非議。

教會提供徹底轉化社會的兩種不同模式:一是上層架構的革新,即:政府、國際組織、各階層的領導、富人的皈依、權力者及知識份子的歸化、改革架構。另一是下層群眾的團結和參與,如組織工會、輿論、壓力、意識培育、運動、為人種而奮鬥。(6)

(7)選擇站在窮人的一面

教會一向體會基督一生視自己為窮人和被忽視者的朋友和同路人。今天教會對這體會倍感迫切和在尋求更落實的實踐途徑。在審視「時代徵兆」過程中,基督徒驀然發現在所有受創傷的人和受苦者身上天主的容貌。於是乎,對基督的忠誠促使追隨她的人選擇與窮人為伍。過去十多年這種醒覺漸漸在神學反省和牧民實踐中成了教會的主導意識之一。原本是來自拉丁美洲教會的靈感,最後被若望保祿二世認定為普世教會的共同方向。

站在窮人的一面,在教會生活內可有不同的表達方式和層次:

── 一個人或選擇窮人們的生活方式,居住在窮人中間,做他們的朋友、鄰居:分享他們在求生的掙扎中的愁苦與焦慮、成就與失敗;

── 或走在社會的前線,透過參與公開的行動,為窮人請命,向不義的社會制度提出抗議和促進改革;

── 或透過默默的研究,探索當地及世界性的貧窮問題根源所在,並以各種適宜的教育途徑,做意識培育的工作;

── 或在各人及團體生活的各自層面上,選擇渡一簡樸的生活,平均自己所享有的一切,改革身處的教會機構及團體的制度與組織,使之更合乎正義原則 ;

── 最後,在為窮人爭取合理尊嚴的奮鬥中,站在窮人和被欺壓者的一方。(7)

展望:好酒不應留到最後

在近二千年的教會歷史�堙A羅馬天主教會留到最後才拿出來宴客的好酒,就是「社會訓導」。在第一世界教會內,這個現象尤其明顯。一個十分富代表性的例子是當美國主教團於1983頒發有關和平牧函及1986年有關經濟牧函後,出奇地都被許多教友/非教友認為是太激進,甚至有人更認為是兩份非正統的天主教文件。然而,有趣的是,這兩篇牧函都是從近代教宗、梵二大公會議和全球主教會議及某些地區主教會議有關社會問題及社會正義思想中吸取靈感所寫成的。

在香港,梵二後教會對聖經及禮儀的研究無疑出現了一個如雨後春筍的可喜現象,成立基基團的呼聲也此起彼落,教理班的學員每年均保持在一百幾十人的數目:各種神學、神修的課程不斷提供給教友,可是教會的社會訓導卻一直被人冷落。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直至近三、四年才真正踏入社會行列,為民請命,然而在推動認識教會社會訓導思想啟蒙上,仍差了一大截。在神學院,社會訓導只在倫理學科中一個環節上出現,而不少學生只以科目之一及考試態度來視之……。工青會不被重規,神父會士們甚少討論社會問題。

曾有某本堂神父的主日道理被批評為過份社會性,缺乏靈修;甘浩望神父被認為是香港教會常規外的特殊人物……。教友普遍對社會意識貧乏得可憐,更惶論在社會問題上做地上鹽、世界光!

究竟是甚麼原因使普世教會和本地教會對近百年來教會社會訓導如此冷落及忽規?不少因素造成這種現象:

1﹒幾乎所有的文獻都寫得十分抽象、枯燥,很難提起人的興趣去閱讀;

2﹒文獻內不少重點均對當代許多具爭議性的社會問題,如:貧窮、分配不均、軍備、經濟控制……等提出了相當強烈的挑戰,在一定程度上使讀者,特別是中、上階層的人士的良心不安及不自在:

3﹒教宗的文獻很容易使人聯想起1968年保祿六世的「人類生命」通諭及其帶來所有的爭論。至今,不少教內外人士對調節生育仍持相反意見,間接影響了對教宗社會訓導理解的客觀性。

4﹒總的來說,今天權威性的宣言──無論是教會的或政府的──均比不上具體的見証行動來得更有說服力。印度德肋撒修女就是一個好例子。

5﹒靈修觀念改進緩慢。基本上,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單向靈修觀仍深植一般的教友及神職人員身上,以致忽視了信仰內的社會幅度。整體(holistic)的神修觀仍未可以自由地發展;人性,即:肉體、理性、感性、精神、心靈,在傳統的靈修觀念�堙A仍未有整合的機會。

不過,可喜的是,近年來教會內漸漸已有不少基督徒對教會/信仰有關社會問題的關注有了進展。世界及生存問題越來越迫切,使得人,包括基督徒不得不重新思考我們一向所執持著的價值觀,並在聖經內尋索新靈感。

提供容易的解決之道並非是教會社會理論的主要目的,而我人更應小心在面對複雜的社會問題時, 別於過份追求即席的解決辦法。從研究社會訓導和把它付諸實踐的過程中,從走出純理論的象牙塔進而接觸具體的貧窮體驗中,基督徒逐漸培養出一份可名之為「社會智慧」的洞察力。這洞察力其實也是聖經的默感、教會生命的活傳統、神學反省以及當代不少基督徒在努力活出信仰的正義幅度的掙扎時,所共同凝聚出的結晶品。憑著這份「社會洞察力」,今天的教會正在學習如何與其他善心人士攜手去建設一個更美好、多人情味、洋溢溫暖和笑容的世界。

「我們這時代的人們,尤其是貧困者和遭受折磨者,所有喜樂興期望、愁苦與焦慮,亦是基督徒的喜樂與期望、愁苦和焦慮。凡屈於人類的種種,在基督徒心靈內,莫不有所反映。」(梵二《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 No﹒1)

但願如此!

 

附錄一:各宗座文獻之名稱、作者、年份及縮寫

新事物通諭(Rerum Novarum,教宗良十三世, 1891,縮寫:RN。

四十週年通諭(Quadragesimo Anno),庇護十一世,1931,QA。

慈母與導師通諭(Mater et Magistra),若望廿三世,1961,MM。

和平於世通諭(Pacem in Terris),若望廿三世,1963,PT。

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Gaudium et Spes),梵二,1965,GS。

人類發展通諭(Populorum Progressio),保祿六世,1967,PP。

八十週年牧函 (Octogesima Adveniens),保祿六世,1971,OA。

正義在人間宣言(Justice in the World),世界主教會議,1971,JW。

在現世傳揚福音勸諭(Evangeli Nuntiandi),保祿六世,1975,EN。

工作通諭(Laborem Exercens),若望保祿二世,1981,LE。

會事務關懷通諭(Sollicitudo Rei Socialis),若望保祿二世,1988, SRS。

馬迪連文件(Medellin Documents),拉丁美洲主教會議,1968,MD。

培葉拉文件(Puebla Documents),拉丁美洲主教會議,1979,PD。

 

附錄二:有關天主教社會訓導的參考資料

韓山城編譯,《近代教宗文獻 :論公教政治理念》,安道社會學社出版,台北1965。

沈鼎臣、同文都編譯,《近代教宗文獻:論社會問題》,安道社會學社出版,台北1968。

江長流編譯,《教會對社會問題的立場》,真福出版社,台北1989。

尤達著、廖湧祥譯,《耶穌政治》,信生出版社,香港 I990。

John C. Haughey (Editor), The Faith that Does Justice, Paulist Press,New York 1977.

John Desrochers, The Social Teaching of the Church, John Desrochers, c.s.c., Bangalore 1982.

Donal Dorr, Spirituality and Justice, Gill and Macmillan, Dublin/Orbis Books, New York 1986.

Peter J. Henriot, Ed. DeBerri, M.J. Schultheis, Catholic Social Teaching, Orbis Books, New York 1988.

Jeremias U. Montemayor (Editor), Catholic Social Teaching, Rex Book Store, Manila 1989.

 

註釋

1. 文獻參考:PT159/GS1,40-45,89/PP12-13/OA46,48,50/JW20,75/EN35/PD78-79,141,152-154,362,474。

2. 文獻參考: RN24/QA18-19,41/MMl79,182,236-241/PT147/GS40,42-43/SRS47。

3. 文獻參考 :RN25,33,40-42/QA23-24/GS76,89/OA42/JW51,56,58。

4. 文獻參考: MM213-214,217,219/PT11-16,18-23,25-27。30-31,39,42/GS12-13,16,41,63,86/PP14-17/JWl5/LE4-5/PD307-315,317,327-330。

5. 文獻參考: PP22-24/JW3,5-6,29-31,33-37,40,43,45-46/EN29-31/MD3-5,14-16。

6. 文獻參考: RN37,71-72/QA78-81,84,88-89/MM53,200,203/PT86-87,90-91,96,98,100-101,106,109,111-112,114,120, 125,131,135,145/GS83-85/OA43,45/JW59,61/LE41-42。

7. 文獻參考: RN1/QA23/PP45-47,49,52-54/OA23/JW48/EN6,9/SRS42/PD1137,1143,1147,1155,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