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 第四期 一九九零年 13-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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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從馬爾谷福音去反省跟隨基督的意義。基督徒跟隨主時,是把自己暴露在危難與不安全之中,故必須由恩寵支撐起來。基督先走在眾人前面,他的門徒是被召去踏上他苦難、死亡、復活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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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都同意,伯多祿的宣信(谷8:27-30)在馬爾谷福音中是一個很重要的轉捩點。它把耶穌苦難之前的歷史劃分為兩個階段(1:14-18:26;8:27-10:52)。在此之前,耶穌曾經不止一次地以言以行啟示自己,但他的言行所換取過來的卻是法利塞人的陷害(3:6)、是同村同族人的不信(6:1-6),甚至連他的門徒也不了解他(6:52;8:14-21)。現在,耶穌第一次被宣稱為默西亞。伯多祿的宣信自有他的見地,有他與眾不同的地方;但畢竟,這也只能算是個半瞎的人的信仰吧了──他還未能看清楚作默西亞的基督所必須走的道路。
這樣看來,這一段宣信故事其實肩負著雙重的作用:它一方面是已經發生的事的總結,它總結了人,甚至那些與基督最親密一群人都不曾真正地理解他的身份的事實;另一方面,它又把以後要發生的事導引到另一個新的階段去。宣信之後,耶穌第一次預言他的苦難。換言之,耶穌要以苦難來詮釋他的默西亞身份,他要作的默西亞不是一般人(如伯多祿)心中所想象的那種光榮的威武的君王。導入光榮的路只有一條:從此,他便開始踏上這一條路去。這是一條通往耶路撒冷的路、通往苦難與死亡的道路,然而,也是通往啟示和救恩的唯一道路。
在這一條路上,耶穌不但向門徒啟示了他自己,也向他們啟示了作門徒的真正意義。
要理解伯多祿的宣信以及他所牽引出來的故事全貌,我們必須看一看這一段宣信故事在馬爾谷福音刻意安排下的脈絡。馬爾谷很小心地用兩個奇跡故事(8:22-26:貝特塞達的瞎子;和10:46-52:耶里哥的瞎子)把這一段從伯多祿宣信開始直至他進入耶路撒冷為止的旅程包裹起來。許多學者都發現這兩個治癒瞎子的故事的象徵意味。要治癒人類的盲目,只有靠天主的奇蹟。在貝特塞達的治療故事中,耶穌表現罕見的艱難,這與他平素只用一句說話,一聲令下群魔攝服的景象完全不同。瞎子的眼睛是慢慢被治好的,就好像耶穌一而再、再而三、不厭其煩地開導門徒一樣。在伯多祿宣信之後,耶穌三次預言他的苦難,而在每一次預言之後,都有一段對門徒的邀請,這一切都發生在通往耶路撒冷的路上。這是一首出現了三次的三部曲:預言受難(8:31;9:30-31;1:32-34)──門徒不了解(8:32-33;32-34;10:35-38)──耶穌卻繼續邀請門徒跟隨他(8:34-38;9:35;10:93,42-45)並且不厭其煩地向他們解釋所謂作門徒的意思:追隨基督,與他相遇,不是在光榮中,而是在通往十字架的道路上。
如果基督的身份意含著苦難,那末門徒的身份也必定意含著與基督一起受苦。伯多祿宣信不但給予基督一個澄清他的身份的機會:「人子必須受許多苦,被長老、司祭長和經師棄絕,但三天後必要復活」(8:31),還讓他把許多人心中虛榮的勝利主義打擊得體無完膚:那是「撒旦」的工作。因此,「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8:34)。
換言之,真正地認識基督,也就是真正地認識自己(基督徒)o但是達至這項認識的途徑卻不能靠理智的推思。只有腳踏實地的實踐,走基督所走的道路,跟隨他,一直到這路程的終結,我們續能在十字架下,與百夫長一起喊出:「這人真是天主子」(15:39)
有人曾經用反論的方式說明這一項真理:「沒有十字架就沒有耶穌;沒有信仰就沒有耶穌:沒有十字架就沒有信仰。」首先,為馬爾谷來說,在耶穌步入十字架的犧牲之前,沒有人能真正地理解他,這是基督以自己的生命所換取過來的救贖。因而,基督生命的最高峰(十字架)也就是打開這個生命奧秘的最終關鍵,只有在十字架下,在天主最大的啟示之前,瞎子的眼睛才能清楚地看見。不過,假若真的是這樣的話,我是說:假若基督真的是個十字架的基督,那末,除了信仰之外,人又能依靠什麼?人的眼睛是不中用的,耳朵也不靈光,因為基督的言語和行動都不能令人一眼看透他的身份,在這樣的曖昧不明之中,人只能依靠信仰行走。這一種曖昧不明不僅在他生前,就是在他死後,在馬爾谷和他的團體中亦一樣存在著。就是在基督復活後的這一岸邊,基督徒仍然必須依靠信仰行走。最後,信仰的催化劑就是十字架。沒有十字架,誰又能找到信仰呢?誰人能靠著信仰找尋到生活的真天主呃?猶太人靠法律,希臘人靠智慧都沒法找尋得到的東西,基督用他的十字架給我們贖回來了。所以基督徒的生命絕不是來自他自己,基督徒生命的終向也不是他自己,而是耶穌基督。
基督徒的生命來自基督;作基督徒的召叫,在馬爾谷福音中,永遠從基督開始。與其說基督徒追隨基督(主動詞),不若說基督徒被召請去追隨他。採取主動的永遠是那個在加里肋亞湖邊行走的人。他定睛注視著我們,就如同從前他曾經定晴注視過西滿、安德肋、雅各伯和若望(谷1:16-20)或者瑪竇(2:13-14)一樣。他的聲音令人震撼:「來跟隨我!」馬爾谷把話說到最少,這樣才能增加那種雷霆萬鈞之勢。那四位加里肋亞的漁夫,還有那個本來是稅吏的肋未,在懂得反省之前,已經拋下一切追隨他了。追隨基督,作基督的門徒,這是一種由恩寵支撐起來的全新的思想和行事方式。被召的人,或者應該說,接受基督召請的人,就不再是從前的他了。他們也許沒有經過特別的準備,甚至無須聽過基督的宣講,就是滿手罪污(就像助未和那個在十字架下的百夫長)也無所謂,因為採取主動的不是他們,而是基督,而基督就在他們平常的生活中(他沒有製造一種特別的宗教情況)召叫他們。
耶穌召叫門徒,門徒一聲不哼,馬上拋下一切來跟隨他。按照我們的想法,門徒應該是忠實的一群,至死不渝地追隨基督。但事實卻並非如此,按照馬爾谷的說法,門徒可以用「不理解」三個字來形容,就是在走往耶路撒冷的途上,門徒的心智仍然遲鈍。他們的眼目尚未張開,最後,當危難來臨的時候,終於逃散得一個不留(14:50-52)。
這件事告訴我們:作門徒、追隨基督的另一個面貌。門徒身份包含著一切追隨著這個身份而來的危險,追隨基督就是把自己暴露在我們週遭一切的危難和不安全之中,那是一種挑戰,接受困難、自己理智的限度(不了解)、旁人的白眼(「他只是個瘋子而已!)、逼害,甚至失敗的挑戰。一個安安份份守好自己工作崗位的人不會承受很大的風險,他的日子會過得很「安穩」,只有那些企圖攀山越嶺、好享受另一面的陽光的人纔會有粉身碎骨的危險。
現在讓我們再回到往耶路撒冷的旅途上。因為馬爾谷把大部份有關門徒職份的教誨都安放在這�堙C除了在第一次預言之後,耶穌邀請門徒背著十字架來跟隨他之外,在第二次和第三次預言之間,我們更可以找到一段「基督徒的家規」。按這兒所表現的形式來說,很可能是初期教會的要理,在幾件重要事情上,給當時的基督徒提供行為的法則。在這�堙A馬爾谷處處強調基督徒行為的基準就是基督。基督徒要知道該怎樣作判斷(什麼事該作,什麼事不該作),唯一的方法就是看一看那走在他們前面的基督:作眾人的僕役、做眾人中最末的一個、收留一個弱小的孩子、善待他們、不使他們中任何一個跌倒、以愛相待、不依仗世間的錢財,因為有更寶貴的在天上。
第三次預言受難更把追隨的意義以戲劇化的形式地表現出來:「那時,他們在路上,要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在門徒前走,他們都驚奇,跟隨的人也都害怕」,然後,他「告訴他們那將要臨到他身上的事」(10:32)。馬爾谷說得很清楚,其實,這�堣w不再是對門徒的教訓了,他們已經實際步上死亡和復活的道路--上耶路撒冷去,他在前面走,門徒在後面「跟隨」看他。聖史的用意很清楚,所謂跟隨耶穌,那無非是跟他走受難、死亡、和復活的道路。就這樣,馬爾谷把耶穌的一生和門徒(基督徒)的一生鎖連在一起,耶穌的道路就是基督徒的道路。基督不僅給我們「宣講」那一條道路,也不僅給我們指示它,他自己走在我們前面。而我們,如果要真正地理解基督,真正地認識自己,便該走他的道路,並且追隨著他,一直走到那路的盡頭。從苦難、死亡、一直走到復活的光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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