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 第二期 一九八九年 84-8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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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參與建設基基團,他在文中對基基團提出了一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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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二十多年來,教會出現了不少新景象,基督徒基層團體的產生就是其中一種。它們的產生是因為信徒們需要更深刻地度基督徒的生活。他們聚集一起,加深對宗教信仰的認識和實踐。而這種生活在較大的教會團體或堂區團體內很難實現。
目前香港每個堂區都有不少基督徒團體,一般稱為善會。善會常以堂區為中心,它們的存在以分擔堂區的牧民和傳楊福音的使命為主,形成善會會員的聚會較缺少彼此分享生活經驗和共同祈禱的時刻。長此下去,服務變成為工作與一份負擔和壓力。
1.共同祈禱:以基督作團體的中心和典範,效法基督的生活,聚會時一同祈禱,分享天主聖言,被天主聖言滋養,亦以祂來滋養別人,向他們傳揚愛的福音。
2.分享生活經驗:成員間的關係是親切和有溝通的,常能彼此會面。自願分享生活經驗,也用心聆聽別人的分享,當作自己事情去關心,隨時願意以行動去表示關懷。
3.服務精神;在團體內吸取到滋潤力,有力量關心團體內、外的人。能與堂區保持聯繫,並以行動回應堂區的需要。對社區的發展,正義的促進付出一份力量。
基層團體的發展是可能的,但它的過程是緩慢的,並要放棄一些已有的觀念:
1.教友要有正確的教會意識:了解到自己是教會和信仰的主體,他要與神職人員共負責任,共同建設團體。而不是等待神職人員的指示去生活,不是受管理的一群信徒。
2.受洗不是只為個人的得救;要有使命感,要將福音傳給別人,與他們一同走向永生。
3.教友要體會到需要加入團體:信仰要在團體內實踐和成長,他們受洗時,已加入了團體,即教會團體,堂區的團體。然而,在基層團體內更容易成長信仰。團體內我們需要接納別人,服務別人。同時也能得到團體的支持和鼓勵。
4.要建立以基督為中心的信仰和團體:放開以神父和堂區為中心的信仰,因為神父和堂區的存在是為團體服務,團體不是依賴他們而度基督徒生活。正如主耶穌曾說:「那裡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瑪十八: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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