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學論集主頁 | 陳德光 |

 

 

109
神學論集
(1996)p362-367
   

神學培育與教友職務(1)   


陳德光

 


隨著教友分享教會生活與職務意識的覺醒,近年來很多教友修習神學或宗教知識方面的課程。在西方,這種風氣是梵二之後才開始的。例如一九六九年巴黎天主教大學(Institut Catholique de Paris)給教友開設神學課程,到一九八九年已有二百人畢業,分別取得神學文憑或神學碩士的資格。在台灣最近二十年來,牧靈中心(二年制)和永泉(四年制)的畢業生加起來有三、四百人。義務使徒訓練推廣中心自一九七九年正式成立以來也有數百人畢業。輔仁大學神學院近年來,教友學生人數約佔全院學生人數的十分之一強,輔大宗教系所亦有教友就讀。以上修習神學的教友,除了個人信仰充實之外,大部分是為了畢業後當神父的「牧民助理」,或做「義務使徒」的,也有極少數的在國內、外唸到碩、博士為教授神學與宗教學。面對這一個新氣象,本文準備就其對教會整體所可能產生的影響作一反省,在進入反省之前先略述一下這個問題的歷史和今天教會當局的立場。

一、歷史回顧
新約時代反映一種以入門聖事(聖洗、堅振和感恩共融)為中心的平等教會觀。格前十二27~31描述一個神恩性,分擔職分的教會,其中提到教會團體中有些成員(未限於聖職人員)有教師的神恩。這一點基本上肯定了信仰知識的傳習(今天的神學培育)可以服務教會,建立教會。
教父時代(第二至第五世紀)有不少教友接受神學培育,其中也有些成為神學家的,例如;猶斯定、戴斯定、戴爾都良、亞歷山大里亞的克來門等,另外如奧立振、西彼廉和凱撒勒雅的巴西略日後成了神父。公元二五六年的迦太基會議,教友神學家熱烈參與開會和編訂信理的工作。至於奧立振(約生於185年,晉鐸於230年,死於253年)更積極維護教友在教會中當教師和宣講的權利。公元二一六年,奧氏並應邀在耶路撒冷和凱撒勒雅二位主教主持的聚會中宣道。反對的聲音也是有的,例如亞歷山大里亞的主教(Demetrios)就曾反對教友有資格在主教前宣道。從教父時代之後一直到中古世紀大學設立(約第十三世紀)之間的一段時期,神學培育中心慢慢集中在隱修院和主教公署,並以拉丁文傳習,教友難以問津,慢慢變成被動、無知的一群。
隨著十字軍征戰使東西方通訊和貿易發達,商人子弟成為社會中的新貴,享受學術開放自由化的風氣。第十三世紀是中世紀的黃金時代,其間教友又有機會接受教育。二百年後在西歐文藝復興運動中,一些教友以人文主義的姿態出現,其中以艾拉斯莫(Erasms1476~1536)最有代表性。艾氏為當代最偉大的拉丁文作家,畢生致力於融合福音與古人智慧之工作。稍後教宗保祿三世又提升了一些教友作樞機,協助他推行宗教革新的計畫,其中如包萊(R.Pole)和車維尼(M.Cervini)就是教宗在一五四五年召開特利騰大公會議時委派的教宗代表。以包萊(約1500~1558)為例,年輕時在英國牛津和義大利帕度亞(Padua)接受人文主義教育,富改革理想又有擁護教宗熱忱。當樞機之前,就曾撰寫過文章指正英國國王享利八世以王權高於教權之錯謬。包氏於擢升樞機後十年才晉鐸,二天後即任英國坎特布里總主教。
從特利騰大公會議至梵二這一段時期,教友學者是有的,只不過由於神學和哲學的分家和專業化,再加上社會生活上聖職界與俗界的二元趨勢,教友學者多選擇研讀哲學,在西方比較出名的人物有:「深思錄」的作者巴斯噶(B.Pascal 1623~1662) ,提倡行動哲學的布隆德(M.Blondel 1861~1949) ,以及新士林哲學家瑪里旦(J.Maritain 1882~1973)等。他們對教會思想的影響也是很深遠的。


二、教會立場
今天教會對教友接受神學培育,持非常肯定的立場。梵二「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第62節:論文化與公教教育的和諧結尾處,正好反映出這種態度:
「而且值得希望者,是許多信友亦在神學上接受適當的教育,且有人專門致力於神學的研究和深造。為使他們克盡厥職,信友和神職員人員應享有合法的自由來研究、 思索,並在他們專長的問題上,謙虛而勇敢的發言。」
一九九四年,羅馬教廷教育聖部曾就修院教育師資資格的問題頒佈訓令(2),其中提到在小心謹慎及適應不同文化背景的大原則下,可以任用一部分教友老師,尤其是講授一些與教友在俗身分有關的科目,例如:家庭神修、政治、經濟和社會問題等。雖然訓令沒有特別提到信理、聖經等與神學直接有關的科目,但是如果按照前面牧職憲章的精神去了解,應該是不會有抵觸的。


三、綜合反省
在這裡不討論細節性的問題,神學培育與個別教友職務的關係,只針對大方向就神學培育與教友職務作三點評估與反育。
1.教友對教會歸屬感的增強
在研習神學的過程中,教友和神職人員或修士、修女都一律平等,享有同樣的學術自由,受制於同樣的學術原則。更重要的是,教友可以因此分擔教會母親過去和現在面對信仰奧蹟作理性反省過程中的一切掙扎,憂傷與喜樂。教友體驗到自己確實是教會大家庭的子女,甘苦榮辱一起分擔。
2.落實互相信任,共同負責的神職一教友關係
教友與修士、修女一起接受神學培育,可以縮短大家在信仰知識和感情上的距離。教友不再是無知、被動、容易產生異端一群。因此,在領受教會職分時,教友更易取得神職人員的信任,落實一個互相交談,共同負責的理想。歐美教會有時候會邀請教友或教友神學參與介紹、評論教會文件或立埸的工作。聖神的風和氣沛然澤臨於整個教會之中,不能再強分「受教的教會」與「發號施令的教會」。
3.從聖化自己到聖化世界
教友職務基本上實現基督託付給教會的司祭職務,以聖化人靈為目的。教會傳統一向把實踐重於理論,祈禱與信仰生活是信理和神學反省基礎(lex orandi,lex credendi)。經常面對信仰奧蹟作神學反省會叫人悔改回頭,加深信仰,聖化自己。過去的神學主要是為培育神職人員而開設,只在一小撮人中間傳習,只有少數人享用這一種神恩經驗。教友參加研讀神學後,神學慢慢也走向世界,走入社會人群當中,不僅是會更通俗化和大眾化,在主題的探討上也會開創新領域。教友在俗生活的神修學就是一例。達到真正聖化世界的目標。梵二「教會憲章」第31節:論教友生活處就清楚指出:
「教友的本有使命,是要在世俗事務中,照天主的計畫去安排,而企求天主之國。他們生活在世俗中,就是說他們從事世界上的各式各樣的職業與工作,他們的生命和一般的家庭社會環境,交織在一起。天主把他們召喚到這種地位上,要他們以福音精神執行自己的職務,好像酵母,從內部聖化世界。」     

 

 

本文主要參考資料如下:
Auvillain, Jacques et al. “Des laics en theologie.”Etudes 374(1991):257-265
Luciani, D. “Du laic en formation au laic formateur.” Nouvelle Revue Theologique117(1995):565-579.
Osborne, Kenan B. Ministry. Lay Ministry in the Roman Catholic Church:Its History and Theology. New York: Paulist Press, 1993. 722p.
“Laity in the Churches of Japan, Korea, Taiwan, Hong Kong, Macau, Malaysia. “East Asian Pastoral Review22(1985):6-62.

參閱:

La documentation ctholique. 6 Mars 1994. No 2089. 原文在Ossevatore Romano.12.01.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