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教友職務應與「普通的司祭職」不同,前者是教友在教會中受到委任而負責的一項持久與固定的公職。它是固定的,由於是教會訂立的;它是持久的,表示有一定的任期。
教友職務是當代教會,如歐美及拉丁美洲熱烈討論的問題;在那些地區,一方面由於教會意識高漲,另一方面也因為環境呈現的各種需要,教友大量參與教會活動,因此必須研討職務的各種需要,教友大量參與教會活動,因此必須研討職務的各種意義。台灣天主教目前的情況下,這個問題也該開始注意。大概也是這次神學研習會的動機吧!
這篇演講是神學分析,它處於研習會全程的中間,為此假定前面的資料而予以反省,為了後面的資料提出方向。若與前後的資料發生一些重覆,這是難能避免的。至於分析的依據,基本上是教會學。
演講分為三大部分:(一)教會的使命與職務;(二)梵二大公會議與教會的服務模型之出現;(三)教友職務的神學分析。第三部分當然是主要的;不過前二部分為引領進入主題,也有輔助的功能。
一、教會的使命與職務
教會的使命在此簡而言之,即是福傳或福音化以及建樹教會團體。但是使命的實現端賴各式各樣的行動,如宣講、禮儀、仁愛與救濟工作;新約聖經概以「服務」概括之。藉著行動,教會不只實現使命,同時也顯出生命之活力。至於教會職務僅是各種服務的制度化而己。厄弗所書中的一段話即是職務對使命實現的架構。
「就是他賜與這些人作宗徒,那些人作先知,有的作傳福音者,有的作司牧和教師,為成全聖徒,使之各盡其職;為建樹基督的身體,直到我們眾人都達到對於天主子,有一致的信仰和認識,成為成年人,達到基督圓滿年齡的程度。」 (四11-13)
值得注意的是﹕職務有序;但所有聖徒,即教友都得各盡其職。
二、梵二大公會議與教會的服務模型之出現
識者都以為教會歷史,初期教會整體性地活躍,包括教友在內。此後大體而論教友大眾並不「各盡其職」,當然也有時代緣由,此處不述。然而梵二大公會議之前,「近幾十年來,許多國家中獻身傳教事業的教友,日漸加多,他們大都參加各種活動和組織….」(梵二教友20號1節)。
另一方面,大公會議本身在對教會自我檢討,尋求改革的過程中,也逐漸呈現服務模型。所謂「服務模型」,即教會特別強調自己為眾人之僕,以服務世界為任務。此舉可見於「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之推出。對於教友,憲章以此鼓勵說:
「大公會議勸告信友,本著福音精神,忠實滿全此世任務,因為信友不獨是天國子民,亦是此國民。固然,在此世,我們並沒有永久的國土,而應尋求來生的國土,但如果信友認為可以因此而忽略此世任務,不明白信德更要他們各依其使命滿全此世任務,則是遠離真理。」(43號1節)
因而在「牧職憲章」第二部分,有關若干比較迫切的問題,如婚姻與家庭、文化發展、社會與經濟生活、政治、以及和平與國際團體,教會不但普遍關懷,而且鼓勵教友在不同領域中服務。(參閱52,60-62,72,75號5節,88,90各號)
其次,梵二大公會議在四個有關教會中不同身分成員的法令中(「主教」、「司鐸」、「修會」和「教友」)分別提示職務與使命,二者都與服務相連。
為此,在本演講中特別指出梵二的「服務模型」,俾能在整個教會的大環境中討論教友職務。
三、教友職務的神學分析
聖經的啟發、大公會議的方向、以及台灣天主教的經驗,是我們神學分析的資料;具體地自四方面來進行。
1.自教會的結構而論
服務的教會自然含有不同的職務,然而又總為一個使命、為了維持彼此之間的次序,該有教會職務的結構。但這裡以教友職務作為出發點而作分析。
(1)天主子民的「普通司祭職」與教友職務:二者的意義不同,然而無法完全分開。教友由於受洗「分沾基督的司祭、先知及王道的職務,在個人分內,執行整個基督子民在教會內與在世界上的使命。」(教會31號1節)基於這個普通職務,教友始能在教會內接受委任,執行其他公職,即教友職務。
職務假定才能,負有責權完成任務。教友的任何公職必先要求 「普通司祭職」(包括先知與王道)上得自基督與聖神的能力,此即信、望、愛三德與聖神七恩。當然教友的職務本身尚有其他的條件。
(2)教友職務與聖職:聖職即藉聖秩聖事而授予的職務,聖職人員即教宗、主教、司鐸與執事。他們在教會中各按職務,在聖化、訓導與治理方面負責。此即所謂「公務司祭職」。於是產生了聖職與教友職務以及「普通司祭職」之間的互動關係。這或者在法典中,或在教友職務的章程中有所規定。不過根據聖經的理想,可以用厄弗所的話說:
「在愛德中持守真理,在各方面長進,而歸於那為元首的基督,本著他,全身都結構緊湊,藉著各關節的互相補助,按照各肢體的功用,各盡其職,使身體不斷增長,愛德中將它建立起來。」(四15-16)
這段話假定教會作為「基督身體」的圖像,保祿在格林多前書第十二章中的思想,便是根據這個教會圖像處理類似這裡的問題。他說:「職分雖有區別,卻是同一天主所賜﹔功效雖有區別,卻是同一的天主,在一切人身上行一切事。聖神顯示在每人身上雖不同,但全是為人的好處。」(十二5-7)不過基本上,聖職在於維持教會中行動與職務的秩序。不論在禮儀、信理與福傳方面,天主子民之間應有秩序,聖職的功用是維持秩序,所以後來稱為「聖統」。
教會的服務模型導致今日各地教友職務的興起,為此在本節中先自教會的結構作一教會職務之次序的鳥瞰。
2.自教會的需要而論
教友職務在今日服務模型的教會中受到重視與推動,該是出自不論教會生活,或面對世界的需要。簡單提出已能引起台灣天主教的注意。
(1)教友職務與教會生活的需要﹕首先例舉「天主教法典」有關基督信徒的權利。
「基督信徒有權將自己的需要,尤其精神上的需要以及期望,向教會牧人表達。」 (212條2項)
「基督信徒有權利由教會的牧人,領受教會精神財富的幫助,尤其是天主的聖言和聖事。」(213條)
「基督信徒既因聖洗而蒙召,以度符合福音訓導的生活,就有權利接受天主教教育,學習培養人格之成熟,同時並認識救贖的奧蹟而度生活。」(217條)
僅有根據以上三條,在現代環境中可以發現基督信徒為度福音生活的種種需要。而今日一般而論,台灣天主教會缺少牧人。另一方面教友中不乏人才可以培育而滿足需要,那麼這不就是教友職務應當興起的緣由嗎?
(2)教友職務與教會面對世界的需要:在解釋梵二大公會議的服務模型時,上面曾經略述教會鼓勵教友關懷此世的任務,在各種較迫切的問題的領域中服務。而「天主教法典」(211條)也訂立說﹕「基督信徒有義務及權利,努力使天主救世的福音,儘快傳給普世各時代的人。」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對此更加具體地說:「教會和她的傳教士也藉辦學校、醫院、出版社、大學和實驗農場來促進發展。但是人民的發展主要不是得自金錢、物質援助或工業技術的方法,而是得自良知的塑造,以及思想方式及行為法則的成熟。」(「救主使命」通諭58號3節)
台灣天主教若要持久、固定地關懷世界的需要,也必須考慮訂立教友職務,始能真實地為大眾服務,塑造社會良合知。
(3)教友職務的構想:二十多年前,印度主教團常務委員會設立的「職務研究小組」發表的一項資料中,有關教友職務曾經提出若干名目,大體都是為了答覆牧靈需要,以及關懷社會,值得我們參考。
聖言與崇拜職:包括讀經職、輔祭職、詠唱職與禱告職。讀經是宣讀,具有「譯述」性質,製造祈禱氣氛。輔祭以感恩聖事為中心,可以考量與準備望教以及服務病人相連。禱告職不只領導且教導祈禱。
傳道職﹕往往可與上述各教友職務相連,甚至作為小堂口的負責人。
團體關懷職﹕主日學、青少年輔導、探望病老等等。
在現代世界中信仰作證職﹕教會作為救恩的聖事,在社會的各領域中,塑造良知,提供福音的價值觀。由於信仰作證往往必須組織與結構,這類教友職務在於製造集體作證。
教友領導職:教會中各項教友職務產生,自然需要協商與合作,假使缺少聖職領導,教友領導職可以負責,作為聖職與教友職務之間的橋樑。同時發揮鼓勵、推動、催化等等功能。
以上是印度教會的構想,堪作參考。事實上,普世教會已定的教友職務為讀經職、 輔祭職以及送聖體職。但是台灣天主教對於第一與第二兩職並不重視。大概也是禮儀不振作的原因之一。職務假定能力,並且受到訓練,始能發揮應有的功能。臨時喚召讀經與輔祭,往往會使感恩祭之完整受損。
3.自教會的神恩而論
新約保祿著作以同一個字charisma指我們今日所分的職務與神恩。神恩是天主聖神所賜的能力,助人服務為了建樹教會。由於保祿的用法,大概可以假定擔任教會職務往往具有神恩。保祿也說:「同樣,我們眾人所受的聖寵,各有不同的恩賜:如果是說預言,就應與信德相符合;如果是服務,就應用在服務上;如果是教導,就應用在教導上;如果是勸勉,就應用在勸勉上;施與的,應該大方;監督的,應該殷勤;行慈善的,應該和顏悅色。」(羅十二6~8)
「恩賜」即神恩。在上引的一段話中,也有類似監督一類的職務。因此,原則上教友職務要求具有神恩者來擔任。同時,教會也能在教友發現神恩而制訂職務,為了團體的益處。雖然如此,尚有其他應當注意的事。
(1)神恩與專業:一般而論,服務的神恩更是屬於信仰層面的關懷、健康、熱誠….以及某些領域中的潛在能力,如智能、表達能力、觀察分析的能力等等。至於教友職務於今日現代化的科技學識分門別類社會中,必須具有專業訓練的人始能適任。神恩並不可能奇蹟性地授與專業知識;它大概有助於吸收,使人全面性地與專業配合,達到教友職務要求的條件。為此,神恩與專業並非同一件事,以恩寵與人性的關係來作解釋,該是相當接近的,因此神恩要求專業。
(2)神恩與靈修:靈修是基督徒在聖神內生活的原則與實踐,有關此處的問題,猶如普通所說的職業道德一類的事情。教友職務是教會性的服務,因此同時一方面應有教會服務的信仰態度,另一方面教會服務應該是予以服務者在信仰生活中的成長。服務神恩並不一定祝聖服務者自己,它主要是為人的好處。可見神恩尚需靈修。
其次,教友中不同神恩,原則上出自同一聖神,彼此間應當是和諧的,事實上由於個人的限度與弱點,也能導致衝突。眾所週知,格林多教會神恩充沛,卻產生爭執,保祿致格林多前書,其中第十二至十四章,即是為解決困難。至於服務靈修即是教友職務中應有的修養。其實,保祿關於這方面的思想為教友職務的靈修很有貢獻。
(3)神恩與培育:根據上述兩點,可見服務神確使教友職務視為聖神恩賜的原因,然而並不因此可以忽略培育,它包括專業的訓練與服務的修養。當然,今天各種行業中的不同形式的訓練,都可引進。不過與教友職務有關的信仰培育也該具有一套理論與實踐的課程,這需要科際合作,才能編排出來的。由於旁涉到的問題很多,無法一一討論。無論如何,急功近利的處理教友職務是應力求避免的。
自神恩討論教友職務之後,在此也提出教友職務之「授職」。我們習慣慣見到聖職之聖事性授職。其實尚有「讀經」、「輔祭」與「送聖體員」的授職。授職正式委任,同時也示公開。至於教會的授職也具邀請團體的認同之意。對於授職的鄭重態度,有益職務之實行。
台灣天主教教友中,不乏神恩。神恩乃天主聖神賜與教會的各種服務能力。梵二教會憲章指示治理教會者不使神恩熄滅(12號2節);制定教友職務該是善用神恩之道。
4.自教會的管理而論
此節根據這篇演講以上的說明,為台灣天主教制訂教友職務而呈述意見。教宗保祿六世在其有關教友職務的自動詔書中,曾經表示地方教會有此可能,只須遵照規定的程序。
(1)地方教會對教友職務的認知與態度:教友職務多實施於教會團體之內,在教友中間服務,擔任領導、催化、鼓勵、以及關照的角色。這些要求不但其他教友,甚至聖職人員該當了解,並予以應有的歡迎與尊重。一般而論,過去台灣天主教對於傳道員的態度,並不幫助教友職務的建立。為此地方教會如同教友職務,同樣需要培育,為能兩全其美。
(2)教友職務與本地化:教會處身於不同文化中,即使台灣天主教中也有族群之別。教友職務必須配合族群文化。比如原任民的社團結構自有特色,本有的族長往往能是擔任教友職務的良好人選。今日都市社區也具特色,基督教方面已經表示社區管理員與牧師若能由一人同時擔任,不失為福傳良策。那麼天主教的教友職務也該原則上朝此方針而走。
(3)教會的社會關係與教友職務:在台灣的情境中,天主教與社會之間,有其固定關係。簡單地說,教會對社會的影響,以及社會對教會的期待,大致可以測量。教會向外福傳使命的具體落實,也得根據情境而分辨與行動。因此,如社會關懷一類的集體作證之教友職務,同樣應該根據教會與社會的關係而來考量。
(4)教友職務與教會管理:教會的確是一個信仰團體,它有奧蹟的一面。但是它同時也是一個歷史或人間社團。因此,今日已有教會管理科目,它引進現代企業管理,卻又不失教會的特質。教友職務在這觀點下,也需要達到管理的現代化,如工作規劃、行動目標、業務考績等等都不忽視,另一方面仍該保持宗教面貌。為能達到這樣的理想,教友職務的章程中,必須各方面顧到,尤其權利與義務之合乎基督信仰的公道。
結語
本演講到此為止,根據研習會的程序,下面將更加具體地介紹及討論台灣天主教的教友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