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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96)p321-332
   

福音的基督門徒(上)


新約教友職務的基礎


黃懷秋

 


Lay ministry(友友職務)或non-ordained ministry(非按立職務) (1)是個現代名詞,是近二、三十年才發展出來的新觀念。而開風氣之先,起帶頭與領導作用的,當是梵二的平信徒神學。當然,梵二並非完全沒有準備;其實,進入二十世紀,由於許多因素的轉變,教會已經儲備了足夠的能源,可以重新出發,開創平信徒的新時代了。而梵二也僅是整個教會以最高訓導當局的立場公開肯定且贊同這個轉變罷了。
不過,正因為有了梵二的背書,這個一直以來不僅籍籍無聞、甚至有點不可想像的新觀念也不能不迎接新的陽光了。學術方面,近年來有關教友職務的研究如雨後春筍(2);實踐方面,早在七十年代,西歐某些最重人權、最講休閒的國家(連堂區神父每年都有一個月休假)已開始設立牧民助理。香港在九十年代跟進,而且是政策性、制度性的納入「教區重組計畫書」中。台灣方面,雖然還沒有整體性、或教區的文獻規定,但是平信徒(含修女)全職或兼職性地參與堂區或教區工作,也早已行之經年了。
本文的目的,不是要探討梵二的轉變,也不是要窺測今日的實況,而是要更追根溯源地深究「教友職務」這個新概念的古老來源,看看它在基督宗教的成立階段,也就是在新約時代的本來面貌。
不過,既說是新觀念,「教友職務」這個名詞在新約中自然是付之闕如。其實,不僅教友職務,就連教友或和它可以交互使用的「平信徒」也找不到。理由很簡單:教會二極化(神職/教友)的情形還未出現,因而也沒有那些因為這二極化而產生並慢慢普遍起來的詞彙了。
不過新約雖然沒有教友之名,我們卻不能說它也沒有教友之實。縱觀整個新約,我們不難發現它裡面原來竟然躍動著一群為基督的死亡和復活的救恩所充盈,願意追隨他的表樣,在一個團體內,度一種愛和服務性的僕人生活,並且在實踐上,表現出高度的倫理情操的新天國子民。這一群新新人類,第一次在安提約基雅被稱為「基督徒」(宗十一26 )。
新約時代的基督徒,應該就今日教友的老祖宗了。在福音書,他們以基督門徒的姿態出現;到了宗徒書信,他們則是某個教會內的「聖徒」。新約到處都是他們的足跡,他們明明地出現在書信的前面,也隱藏在福音的字裡行間。其實新約每一本書,每一句話都是他們而寫,為了指明、也為提示他們正確的基督道路。
如此說來,新約的教友倒是找到了。不過新約的教友卻不是一種「職務」,假如職務至少意含一種比較固定的、或制度性的狀態的話。然而這種情況是可以理解的,不僅大部分的新約作品沒有提及教會的領袖,即使提及了(如瑪竇福音、牧函等寥寥可數) ,那時候的領袖也不可按今日所說的「司鐸職務」(priestly ministry)或 「按立職務」(ordained ministry)來理解。可以說,大部分的新約作品都是沒有職務的,沒有教友職務,也沒有非教友職務。
不過,縱使新約的教友不是一種職務(ministry) ,他們卻顯然是服務性(diakonia) 的。包括福音書和保祿書信都充分顯示出這一點:基督徒的生活必須效法基督的生活:「不是為受服侍,而是為服務人」(谷十44)。不僅如此,這一種服務性還應用到所有基督徒身上,他們沒有二種生活的模式,沒有二種服務,一種教友,一種為神職。可以說,沒有職務的新約卻有一種服務,也只有一種服務:基督的服務、基督徒的服務。
如此說來,新約雖然沒有教友職務,它卻為教友職務提供了基礎。這基礎就是新約的基督門徒。而這就是本文研究的目標。由於時間、篇幅、和個人心力的種種限制,我把範圍縮小到四本福音。我們看看福音中所躍動的這一群門徒,特別注意他們以基督為中心的服務性生活。企望這個研究對整個研究習會的主題─教友職務─有一點啟發、也有一點催生的作用。時代會變異,然而擁抱「知古通今」 這個原則,為相信聖神在教會中帶領的基督徒而言,應該是可行的吧 !


一. 幾點考慮
看福音的基督事蹟,對他的門徒一定不會陌生。打從加里肋亞的公開生活開始,他的身旁就經常圍隴著一群跟隨他、聆聽他、也見證他的奇蹟作為的基督門徒。其中最為人所熟知的自然是那十二位,不過除此之外其他絕大多數卻是籍籍無聞的。許多時候,這些基督的門徒,尤其是那十二位,經常被後人理解成或詮釋為新約的神職人員,然而他們與後來的神職卻是毫無關係。新約從沒有提過他們的「按立職務」(ordained ministry) ,他們只是廣大的基督門徒而已。
下面將討論這些基督門徒。在分述每本福音的門徒特色之前,讓我們先提出幾點比較一般性的考量。
1.兩個層面的基督門徒
第一個層面是三十年代基督自己的追隨者,第二個層面是六十至九十年代福音作者所隸屬的基督徒團體內的基督信徒。這二個層面的基督門徒雖然在時間上相隔了半個世紀,在福音中卻是緊緊地積疊在一起的。他們共同出現在福音的門徒經文裡,也共同出現在作者和讀者的視界裡,難解難分。
首先要清楚的是:福音是一個團體的所有物,有它固定的讀者群。四本福音,分屬四個不同的團體,也對這四個不同的團體說話。而所謂團體都是指獨特的、在某一特定時空之中的具體的基督徒團體——有它自己的成員,有它面對的困難,有它獨特的需要。福音不僅產生於這個團體之中,也為這個團體而寫,它要回答團體的需要,告訴它的成員:他們所相信的基督是個怎樣的基督,他們又是怎樣的基督徒。
可以想見的是:當福音記述耶穌的事蹟,記述他和他的門徒之間的互動的時候,它不是記述一些發生在半個世紀以前,在一群與它毫無相干的「基督門徒」身上的事情。反之,這些基督門徒就是它的成員。當基督召喚門徒,他所召喚的就是他們;當基督派遣門徒,所派遣的也是他們。總之,在福音作者筆下,和在它的讀者眼中,福音中所蘊含的,盡是他們生活上的點點滴滴。
這些讀者,就是福音作者寫作的對象。他們是某一個教會團體內的所有成員,而不僅是這個團體中的領袖。福音不是為一個團體的領袖而寫的,它所記述的不是主教、神父、或修會會士追隨主基督的經過,而是每一個基督徒的事,它要感動的是每一個立意追隨基督的人,告訴他們:怎樣的人才配稱作基督的門徒。事實上,它最早的讀者是單一的,沒有聖職/平信徒的分野,有的只是基督徒。在福音,尤其是最早的福音馬爾谷中,我們根本看不見有領袖團員的出現,十二人和他們身邊的群眾同樣追隨耶穌。今天,我們或許會以為只有聖職員才是追隨耶穌的門徒,福音給我們另一幅基督門徒的圖像:是我、是你、是每一個基督信徒。
2.群眾、門徒、十二人
門徒,希臘文是,它的動詞根原是學習(to learn)的意思。所以門徒就是學習的人(someone who learns),他是一個學生(3)。在猶太後期的辣彼時代裡,許多有名的辣彼都有一大群追隨他的門徒,後者追隨他的老師,也在老師的傳統下學習「妥拉」(Torah) 。 
耶穌的門徒,換言之,就是他的學生。他們也像許多辣彼的門徒一樣稱呼基督,他們的老師,為「辣彼」(谷九5﹔十一21﹔若一38﹔四31)。但基督畢竟不是一個辣彼,除了他並沒有接受一個辣彼的嚴格訓練(谷六2﹔若七15)外,更重要的,是他的作風和許多辣彼都有所不同:他沒有教他們妥拉,沒有要求他們熟記他的話語甚至他的身體語言,沒有讓他們「畢業」自己去當一個辣彼。總之,這一位不是辣彼的辣彼卻像許多辣彼一樣有一大群追隨他的們徒。
在新約,還有另一個字和門徒有關,那就是akoloutheo (to follow)﹕跟隨(4)。在希臘文akoloutheo源自keleuthos(a path) ,後者是路途、路徑的意思。因而跟隨就是和某人走在同一條路上。到了辣彼時代,跟隨有了特定的意義:一個學生在辣彼身後追隨左右。可以說,他隨侍在側,隨時服侍,隨時待命,也隨時學習。
在基督身旁,經常有一群追隨他的人,從加里肋亞開始(瑪四25) ,一直到耶路撒冷(瑪廿一8) ,他們聽耶穌講道,見證他的奇蹟,既心儀(谷一22) ,又害怕(谷五15)。然而福音只把他們稱為群眾(ochlos) (5)。單是跟隨,還不能構成門徒。
雖然追隨者不一定是門徒,門徒的特色卻是跟隨。福音多次以跟隨來描述門徒的反應。當耶穌召叫他們,他們立刻拋下一切來跟隨他(谷十32),甚至耶穌和群眾討論門徒的特色,他也用跟隨(瑪八18-22)的字眼。在福音,尤其是瑪爾谷,追隨特指追隨耶穌走苦難的路(谷八34)。可以說,追隨不僅是門徒應有的態度,還是構成門徒應有的條件。不敢許諾跟隨的富少年(谷十21-22)要進天國,比駱駝穿過針孔還難。
如果說:一種中性的、不相干的、無意識的跟隨還不能構成門徒的話,那麼有目標的、堅定的、許諾性的「我決定跟隨」就是門徒的開始了。所以群眾是會反悔的,門徒卻只能跌倒。統治階層曾經害怕群眾不敢捉拿耶穌(瑪廿一26-46),但後來卻說服了他們一起要求除掉他(瑪廿七20),猶達斯甚至可以帶著一班群眾拿著刀劍棍棒來捉拿他。凡此種種都顯示出群眾的不穩定性。當然門徒也可以跌倒,雞叫之前伯多祿三次不承認耶穌,然而他還是在後面跟隨(谷十四54),因而到復活之後,也能領受基督所預許的聖神。
然而群眾和門徒畢竟不是界線分明的。基督給予門徒的東西幾乎沒有一樣不同時給予群眾。大門沒有深鎖,在這條路上跟隨了許多人,人人的機會均等。門徒不是閉著門造出來的,他們和所有的群眾一起聆聽山中聖訓(瑪五1)和天國的比喻(瑪十三1)。許多話都是耶穌對群眾和門徒一起說的,許多奇蹟也是一樣。基督宗教並不是神祕宗教,也不專屬於一部分精英分子,人人都可以成為追隨基督、 服侍基督、學習基督的「同路人」。這個現象為今天的教會服務有很大的啟發性。
話雖如此,福音卻的確記下一批很醒目的門徒,聖經以專有名詞 (the twelve) 稱呼他們,中文譯作「十二人」,或「那十二位」。
這十二人的存在是沒有疑問的。問題是:這十二人就相等於基督的門徒嗎?也許不是。因為聖經雖有十二門徒的傳統(谷六7;十一11 ) ,但更常見的是直呼「那十二人」,以及不指明數量的「門徒」(複數) ,如「耶穌把門徒叫來」、 「門徒來到耶穌跟前」及「耶穌和門徒在一起」等講法,在在暗示耶穌的門徒是不定數量的,不限止於十二位。看來是:在耶穌的許多門徒中,有十二個人比較特殊。但這十二個「比較特殊」的門徒仍舊處身於其他門徒之中,他們沒有構成另一個 團體,也不見得和耶穌的關係比較親密,特別得到他的「心傳」。他們總是在其他們徒中間,和他們一起追隨耶穌。福音中沒有那一段話是特別對那十二人說的。就連似乎帶點「秘傳」色彩的比喻之解說也不例外,雖說「耶穌獨自一人」,耶穌的這一段話,卻是對「那些跟從他的人和十二門徒」一起說的(谷四1;參閱谷七17;十三36)。這十二人和其他們徒一起跟從耶穌走往耶路撒冷,一起伴隨他進入了聖城,甚至在最後的晚餐廳內,我們也不能肯定只有十二人。馬爾谷是保留的,路加顯然有其他人在內(路廿二11,14,39)。達文西的名畫膾炙人口,他的「最後晚餐」似乎比聖經的原文流傳更廣,也更深植人心。
如是,十二人其實只是門徒的一分子。他們沒有獲得特別的傳授,更沒有特別的職責。他們不能被視為新約的聖經中的司祭,耶穌根本沒有設立司祭,他也無意成立新的司祭,好代替舊的。他們也沒有獲得按立,並因此按立自成一個階級(order)與其他門徒相對,好像後來的神職,相對於平信徒一樣。在新約時代,這些都還沒有發生。那時的門徒是單一的,十二人與否,都是基督的門徒。
然則為什麼要選定十二人呢?如今許多聖經學者都同意十二人的選定的確可以追蹤到歷史耶穌,而不是初期教會為鞏固自己的權力結構而加添的材料。不過十二人的選定是象徵性的,而不是制度性的,與教會的權力結構無關。十二人首先象徵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如是,耶穌願意在他身邊選定一個象徵性的團體,這個團體也和古代的天主子民一樣,為數十二。從設立十二人這件事上,我們看到耶穌的末世意識:他願意在這末世之日,成立一個新的團體,這個團體將代替舊的,成為新的天國子民,見證天主在人間的統治。而這個新的天國子民,是所有追隨他的門徒,裡面雖然含有一個十二的因素,卻不僅是十二人。
福音中,正如群眾和門徒的界限並不明朗,門徒和十二人也並非截然分開。門徒永遠向著群眾開放,十二人也位於門徒之中。它們不是三個沒有交接的圓互相對立,那麼他們是三個同心圓嗎?也不一定。因為同心圓意含一層層的遠離,但是十二人不一定在這個圓的正中央,他們只是在門徒中間而已,他們和基督的關係也不一定和其他們徒有什麼不同。而更重要的,他們不是教會內的神職,他們只是基督的門徒而已。
3. 門徒的典型(model)
福音是門徒的手冊,裡面所記載的點點滴滴都是門徒的事:怎樣才算基督的門徒?基督門徒又該如何自處?在這裡,門徒共有二個層面,一個是耶穌時代的門徒,另一個是福音團體中的基督門徒。我們還可以加上第三個層面:今天閱讀福音的基督門徒。
在一個程度上,耶穌時代的門徒是日後所有基督門徒的典型。這是福音寫作的目的之一,讓讀者們把自己和這些門徒等同起來,他們就是我們自己。他們怎樣做,我們也該怎樣做。耶穌召喚門徒,門徒拋下一切跟隨他;耶穌平息風浪,門徒跪下來朝拜他(瑪十四32)。這些徒不是別人,正是捧讀福音的信眾。甚至那些沒有掛名門徒的門徒,他們其實也是門徒的寫照:例如表現出大信德的客納罕婦女(瑪十五28),回來光榮天主的癩病人(路十七15),還有幾經艱苦才被基督開了眼的天生瞎子(谷八26),呼號達味之子最後跟他而去的巴爾提買 (谷十46-52)。總之,福音中的所有人物,或正面或反面地,都為我們指出一個基督徒該有的生活方式。

但是福音並沒有把門徒理想化。這一點在馬爾谷福音中尤其明顯。門徒不僅會跌倒,事實上他們跌得好重,因此他們不可以奉為日後基督徒的模式,為他們所效法。我們不是門徒的門徒,基督徒的老師只有一位,可供他們仿效的模型也只有一個。基督徒不是一代代的仿效下去,他們必須追溯生命的源頭。基督徒既是跟隨基督,基督就是他們生命中的最終模型。
如是,福音從來沒有標榜任何一個理想的門徒,這連瑪竇福音的伯多祿也不例外,就連宗徒大事錄的保祿也不例外。如果保祿身上有一點點理想門徒的影子,只因為他的確活出了基督,走出了基督的路。如是,福音也沒有一樣給門徒的教訓不是以基督的生活為模式。有人說,山中聖訓是基督生活的大憲章,但是山中聖訓所給的,沒有一樣超過基督生活的方式;可以說,基督就是一幅活生生的山中聖訓。路加最後晚餐席上的訓言也是一樣,馬爾谷三次預言受難中間所穿插的門徒守則也是一樣。他就是基督徒的法律,基督徒的守則。這一個守則很簡單。猶太人有六百一十三條法律,基督徒只有一項﹕愛和服侍(service; diakonia)
以上的一般性考量是一般性的,就是說:它不止於一家的說法,而是普遍性地存在於所有福音中。除此之外,個別的福音還有它獨特的門徒觀,在這一般性的看法上添加上各自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