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學論集主頁 | . 廖湧祥 . |

 

104
神學論集
(1995)p.291-300
   

個人與團體的生態倫理責任

廖湧祥

 


上一節我提出了有關生態倫理的理論和原則。這些理論和原則都可以應用到我們的主題。不管個人的生態倫理責任也好,團體的生態倫理責任也好,都應該根據這些原則來制定具體的行動方針。所以,在這一節中,我擬根據上一節所說的,來跟大家思考個人和團體的生態倫理責任。我儘量提出具體而實際的行動。而有關生態倫理生活中的具體行動建議,在我們的書的第六篇中也有提出。

一、個人應飽生態倫理責任:簡樸生活的召喚
從信仰的層面來說,個人應有的生態倫理就是即刻悔改,改變現有的生活方式。也就是在天主面前承認自己沒有善盡保護自然環境的責任,因為在我們的生活中,我們經常在有意無意中做出破壞環境的行為,甚至這種行為已經變成一種生活習慣。例如,現在居住在臺灣的人很多人都非常富有,出門開大的豪華轎車,居家有冷氣、電熱器。而為了怕麻煩,三餐的山珍海味都以寶麗龍製成的免洗食具來食用。這些都變成日常生活的必須品,生活中很難沒有它們。雖然知道這樣做會對環境造成破壞,但是還是無法不去做,因為它已經成為一種生活習慣。所以,生態倫理對個人的要求最主要的,就是要人認清自己不當的生活方式,承認自己的罪,在天主面前悔改,並在天主面前決心過簡樸的生活。
所謂過簡樸生活,並不是要我們回復原始時代的人類的生活方式,也不是要我們否定、拒斥人類文明的成就。過簡樸生活是要我們珍惜自然環境給我們所提供的這些舒適的生活條件,而以負責、小心、惜福的態度去使用,改正漫不經心、揮霍無度的生活習慣。而代之以謹慎、節制的生活,能省則省。這是我們在談到個人應有的生態倫理責任時,應該記住的原則。根據這個原則,我提出下面五個具體行動的方針:
1.積極減低物質的消費,消除奢侈、浪費的生活習慣:
    今天的社會非常強調高消費主義,有消費才有生產,有生產才能提高經濟成長率。在這種高消費主義的社會裡,許多生活習慣都流於浪費,這是資源枯竭的主要原因。舉一個例子來說,在市面的超級市場內,我們可以看到許多形形色色的加工食品,光它們的包裝就不知浪費了多少能源和資源。另外,在臺灣的各大都市都很流行NT$350吃到飽的自助餐。只要你(妳)進入這種餐廳,就很難拒絕撈本的誘惑。美食當前,又為了撈夠本,大多數的人都大吃特吃,寧可吃壞了肚子、吃壞了身體,也不願讓餐館老闆多賺一毛錢。結果,大量的食物被糟蹋了。這些自然界給我們提供的食物被任意踐蹋之後,自然界的負荷也加重了。
此外,在衣著上,現代的臺灣人所穿的衣物十分講究流行、時髦,加上名牌的風氣,使穿著成了身分的象徵。很多人買了名貴的衣物,只穿了一、二次就更換了,甚至淘汰了。其實這些衣物可以  穿一輩子也不會破損。我身上穿的這些衣物從上到下,都是幾年前  我在美國讀書時買的。當時,我並不是上百貨公司或服裝店買新的  或訂作新的衣服(當時也沒有那種經濟能力)。當時,我的衣服都是到所謂Good Will的店裡購買的。美國的Good Will商店所賣的東西、衣服全部都是舊的,都是人家丟棄的。Good Will的機構專門收集這些人家不要的東西,稍作整理就公開出售,所以價格很低。像我這件上衣,當時訂價才美金3.5元,這條褲子不超過1.00元,裡面的毛衣也不超過1元。而我又特別選在他們每月一次。nsale的日子去買,所以每件衣服都是訂價的五折買的。依此計算,我這件上衣當時的價錢才不到美金二元。全身所穿的總計也不超過美金5元。我覺得很划算,也覺得穿起來很好看、很體面。
    我回到臺灣以後也不太捨得穿,都是在比較正式的場合才穿。那知道穿了幾次之後,竟有朋友跑來告訴我說:廖牧師,你的衣服太老氣了,應該換一件了!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甚至請了一位裁縫師要來量身材,要做一套新的西裝送我。因他看了我所穿的衣服,總覺得不合時髦,又知道我沒有錢做新衣服,才自告奮勇要送我新西裝,但被我婉拒了。我還是覺得,我的衣服雖然是很便宜買的二手貨,還是很實用、很好穿,還是捨不得丟棄。
從這裡諸位可以發現,我是生活在一個被奢侈、浪費所誘惑的環境中,我想諸位的生活環境也很類似。但是,我們若具有生態倫理的意識,我們應該有勇氣、有責任拒斥這種奢侈、浪費的誘惑。因為自然大地不是我的,而是屬於天主的,我們只不過是天主的管家而已。
2. 積極實行舊物的迴圈使用(recycling):
這是簡樸生活的另一個重要的表現。就是把一般人棄置的用品重新拿來使用。例如把破舊的衣物拿來當作清潔用的抹布。前幾天的報紙報導加拿大多倫多有人利用廢輪胎和空的汽水罐、啤酒罐蓋房子。這麼作不只可以減少許多不必要的垃圾,也可以讓資源迴圈使用,而達到節省資源的效果。此外,我們可以用實際行動來使用再生紙,讓再生紙的工業可以取代造紙廠的工作,以減少木材的使用。
    談到這裡,我要和大家再分享一個我個人的經驗。我從事讀書或教書的工作,經常要寫文章、寫講稿,但是我很少買紙張來寫。除非編輯者要我使用稿紙書寫,我才會使用有格的稿紙。若編輯沒有要求用稿紙,我通常都使用用過的紙張的背面來寫我的稿子。諸位可以向谷寒松神父求證。當我們二人在寫《基督信仰中的生態神學》那本書的過程中,我的初稿完全都是寫在使用過的紙張的背面。當我們的書出版之後,我並沒有把那些稿子扔在垃圾堆,而是送給買舊報紙的人拿去回收。
諸位可以想想,全臺灣如果有一半的人真正做到舊物的迴圈使用,我們一年可以節省多少資源?可以減少多少垃圾?在生態危機日趨嚴重的今天,我想這樣的作法不應算為一種可有可無的選擇,而應當成一種道德上必須作的行為。
3.強化生活的品質,也就是加強宗教、哲學、審美學、藝術……等方面的生活;以最少的物質消費,享受最完美的生活:
    這是一種價值觀和人生觀的改變。這是很多人忽略的。一般人之所以無法揚棄奢侈、浪費的生活習慣,主要是受了物質主義的影響。有了物質主義的價值觀和人生觀的人,他們的生活必以追求物質享受為主要目標。他們也會成為物質的奴隸;為財富、為得到物質而生活。我們上一節提到,這樣的人生觀是對人性的一大蔑視。
耶穌曾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麵包,而還靠天主口中的話。”人生的目的不能只為追求物質的享受,人生還有更重要的目的,就是宗教、精神、知識方面的生活。所以,只要作為一個人,我們就應該有這種基本的認識,就應該放棄唯物論的價值觀和人生觀,而代之以宗教、哲學、審美學、藝術等方面的生活和價值。只會追求物質的享受,而不知宗教、哲學、藝術生活的人,他們的人生還不完全,因為他們還停留在有限的物質的層面。當我們能夠超越物質的層面,而進入精神、靈修層面的領域時,我們的生活、我們的人生就不會受制於物質,而能夠進入較高層面,與天主交往的生活。
    在富裕的社會、在物質主義流行的社會中,我們更應強調這種重品質、重宗教、和重哲學的生活。因為只有這種價值觀和人生觀的改變,才能徹底消除人類浪費、奢侈的生活習慣。
    去年暑假,我在美國讀書時的一位老師來臺灣主持一個演講。演講後,我曾帶他到臺北各處參觀。有一次,我們的車子在一個十字路口等紅燈。前面也停著一部很豪華的賓士320SEL高級轎車。忽然那部車的駕駛打開車門,在地上吐了一口檳榔汁,我的老師見狀,嚇了一跳。連忙問我,那人到底怎麼了,怎麼吐了那麼大一口血?經我解釋,他才恍然大悟。
    又有一天,我請他到一個飯店吃晚餐,剛好那個餐廳有人在辦酒席,一面吃飯、一面喝酒。細看一下,他們喝的是高級的XO洋酒。當我的老師看到那些人喝XO的情形時,也很不瞭解。他說,他從未看過人用那麼大的杯子裝XO,而且用XO來乾杯。我告訴他:不要以為那些人都是有錢人,喝起酒來那麼大方,他們當中不乏有打腫臉充胖子的人。也不要以為能夠開賓士高級車的人都是有錢人。聽說很多開賓士高級車的人是因為自己的財務狀況出了問題,才開起這種高級車,因為開了這種高級車,要向銀行或向人借錢比較容易。如果像我開一部裕隆速利1200的老爺車要去向人借錢,鐵定借不到。
    這個事實表示我們臺灣社會一般人的價值觀就是這樣,凡事以財富、物質做為衡量價值的標準,而不知生活品質為何物,更不知宗教、哲學和藝術的價值了。
所以,我們可以說,只要這種觀念一天不改,我們的生態危機也就不能奢望有解除的一天。
4. 徹底控制污染行為:
    我們對環境製造污染的途徑有很多。例如,我們開車、騎機車時所排放的廢氣,使用殺蟲劑、噴霧劑,使用塑膠袋、免洗食具,使用各種化學用品,如清潔劑、任意丟棄廢電池……所以,要徹底做到控制污染,絕對必須從個人做起。個人能夠做到,企業、工廠才能夠做到。
我們所以必須控制污染行為,是因為污染行為是對自然環境的直接破壞,是對自然環境的不友善和敵意的表現。從神學倫理來說,這種行為既得罪了自然大地,也得罪天主,甚至得罪了別人,因為別人(包括後代)會因我們的污染而不能接受大地所提供的服務。
5.放棄一切破壞行為:
這一點跟上一點類似。這麼所要強調的是人類直接破壞環境的行為。例如,濫伐森林,山坡地的濫墾、濫建,水資源的過度使用,濫捕野生動物或水中的魚類……這些破壞環境的行為都是出自於人類的貪婪、不知節制。完全是不道德的行為。所以,凡是具有道德意識的人都應該放棄這些破壞行為。

二、團體應有的生態倫理責任
當我們談到團體的生態倫理責任時,會發現我們所談的部分與個人的生態倫理責任有重疊之處。這是必然的,因為團體的責任往往也是個人的責任。反之亦然。這裡我所說的「團體」比較著重於國家或政府,也就是比較擁有決策權力或公權力的行政機構。簡言之,團體應有的生態倫理責任是在制定環保政策,並嚴格推動或執行這些政策,以彌補個人做不到的部分。
1.穩定人口成長率:
    有人把地球比喻成一艘太空船,這艘太空船裡面的水、空氣、能源都有一定的限度。但是太空船裡面的人口卻越來越多,人所製造出來的垃圾和污染也越來越多。這個比喻讓我們知道控制人口成長的迫切性。因為這個地球多大是一定的,地球上的資源也是一定的。地球不可能繼續加大,資源也不可能繼續增加。但是,只有人口每天都不斷地增加。據統計全世界扣除死亡人數,每過一秒鐘就增加2.8人;中國大陸每2.3秒增加1人,臺灣每三分鐘增加一人,臺灣目前人口密度居世界第二位。人口成長率若不緩和下來,世界就有人口爆炸的一天,不僅環境負荷增加,也會產生饑荒或引起戰爭問題。人口控制的方法除了要求個人做家庭訃劃之外,更須靠政府的宣導。
2. 消除團體間、國際間的競爭運動,代之以合作精神來使用科技和資源,並共同維護生態環境:
最近美國和中共之間爆發貿易戰爭。我們想一想:如果各國間的貿易競爭或戰爭持續擴大的話,會對生態環境造成什麼影響?一個很明顯的結果是各國競相削價求售貨品,所以價格低廉,鼓吹大家奢侈浪費,不知珍惜、節制。如果各國間爆發武器競賽,會對環境有什麼影響?我想這個影響將更明顯。例如,如果臺灣有能力製造核子武器,到時候如果中共宣佈今天核子試爆,我們也來宣佈明天核子試爆。這對環境會造成什麼影響,相信大家很清楚。所以,國際間絕不可以存有競爭或戰爭,否則直接受害者都是生態環境。
3. 嚴格遵守國際性有關環保方面的公約:
當我們有辦法消除團體間和國際間的競爭或戰爭之後,還要進一步攜手合作,共同來維護生態環境。我們知道,生態問題是全球性的。我們製造的污染不只會影響我們自己的環境,也會影響鄰國甚至全世界的環境。所以,解決生態危機問題,一定得靠各國的通力合作,才會有效果。所以促成國際合作,要求政府遵守國際性的公約,可以說是必要的。
4.徹底實行社會公義,做到財富公平分享的原則:
這一點在消極上可以避免國際間的不良競爭,在積極上可以改善貧窮地區的生活水準。因為財富不均往往也是造成生態被破壞的原因。例如,我們都知道日本人很有錢,臺灣人也很有錢。日本人對木材的需求量很大,他們到未開發國家去買木材,未開發地區的人為了利益,甚至為了生存,就大量砍伐原始森林,造成土壤流失、沙漠化、溫室效應的後果。臺灣人很喜歡吃犀牛角、虎骨、虎鞭、熊掌……等,這些都是保育類的稀有動物。為了賺取臺灣人的錢,這些動物產地的人就拚命捕殺。這都是財富不均所產生的結果。所以唯有徹底實行社會公義,才能解決此問題。
5.制定並強制執行環保政策:
    如控制污染,推行資源回收、再生,開發太陽能、水力、風力資源,改善大眾運輸系統,徹底執行稀有動物的保育工作……等。我們都知道,臺灣在推行資源回收的工作上,空有口號,沒有行動。環保署推行的垃圾分類,只有三分鐘熱度。老百姓配合了,政府卻不能執行。我們分類好了的垃圾,清潔人員在收集時,又把它們混在一起了。
    我聽說日本在這方面就做得很好。聽說有些地區,一星期中,每天收取的垃圾種類不一樣,星期一收玻璃類、星期二收金屬類、星期三收紙類……我想,臺灣的環保署若不真正工作,真正發揮行政效力,那麼就只有徒具空名而已。
談到大眾交通工具,記得三個月前,我去德國開會時,發現德國的大都市Frankfurt的重要道路都劃有公車專用道,所以搭乘公車上下班的人很多。我不知道,臺北市要解決交通問題,不知有沒有想到使用這種方法?聽說,想是想到了,可是好像行不通,只好不了了之。這是不是表示政府缺乏貫徹環保政策的決心?其實有很多環保的工作,若不靠政府有效的擬定並執行政策,是很難作到的。 
6. 落實推行環保教育:
    昨天我們的小組討論中,有人說,現在臺灣有很多中小學生已經有環保的觀念和行動,因為在學校中已有環保方面的教育。我想這是很可喜的現象。可惜的是,雖然小朋友知道做環保,可是回家之後,大人們不能配合,大人們還是我行我素、積習難改。使得環保教育的成果大打折扣。雖然如此,環保教育工作還是得繼續,甚至加強。這也要靠政府和教育單位的決心了。
    上面我所提出的個人和團體的生態倫理責任,雖不是很具體,但是還可以做為行動的方針。我們必須記住的一個原則是:儘量減少對自然環境的污染和對其他受造物的破壞。只有當你(你)為了生存的需要,或為了維護自己做為人的尊嚴應有的生活時,才可以對環境做必要(但是最少)的破壞。
在我們的書的第392—396頁中,有列出生態倫理的十個規範—一根本的規範、完整性的規範、迫切性的規範、預防性的關懷規範、破壞者負責的規範、合作的規範、可挽回的規範、可回收的規範、再生的規範、節省的規範。因為時間有限,我不另作說明。只要提醒大家,這十個規範都應該做為我們生態倫理責任的根據。

三、結
上面所說的生態倫理責任都是生活在今天的現代人應該有的行動方針和生活方式。我們有責任將這些原則立即付諸實現,不可拖延,也不可逃避責任。只要立即行動,環境還是可以挽救。否則科學家所預測的世界末日,就指日可待了。
    然而,我們也知道,要人類立刻依循生態倫理的原則來生活,並非易事。有一句話說:知道並不一定會有行動。有很多人對環保的必要性並不是不知道,但是他們並沒有立即採取行動。有人是不願意行動,因為受害的不是我。只有當他們成為環境破壞的受害者時,他們才會採取行動來保護自己。大多數的人都認為:反正只有我行動,別人不行動,也沒有什麼效果,為什麼要我為了大家犧牲自己呢?就是因為很多人都有這種想法,所以,環保工作一直很難推展。這就是所謂生態倫理的限制。
    從哲學的觀點來說,人是有限的、渺小的、偶然的、脆弱的,所以人的倫理行動無法做到完全的地步。從神學的觀點來說,人都具有罪性,難以完全悔改,也難以與天主完全和好。這也妨礙了他們的生態倫理責任的實現。然而,我們不能以這些觀點為藉口來規避我們的生態倫理責任。我們不要忘了在我們裡面仍具有天主的「肖像」,我們仍有潛力與天主合作來改善我們的環境。只要我們願意,必能克服這種限制,為自己和這個大地帶來更新的希望。
前些日子有一則新聞報導,某外國媒體批評臺灣的環境不適宜人居住。不管這話是否合乎事實。但這話應該可以激發我們立即採取實際行動,來保護臺灣的生態環境。因為這話突顯出臺灣環保的迫切性。

 

 

本檔案未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