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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93)p.312, 402
   

大陸人權掃地
青年集會遭公安人員毆打逮補  

 

香港來稿

 


據最近由大陸來港的一位人士報導,今年七月11日上午九點鐘,在福建省古槐鎮青山村,有250位天主教十八歲以上的青年聚集在一大廳裡,由一位年輕老師演講,學習《青年的人格》課程(該書由慈幼會出版)。忽然有四名公安人員闖進廳內,其中有第一科科長名池任飛者,拍拍講師的肩膀說:「我是公安人員。」他們即刻將大廳的四道門關起來,一人開始拍照,另三人一一問青年學子的名字,並收尋他們的書本。
一青年起來發問:「我們自己組織學習班有何不對?《青年的人格》這本書有何不好?」警員不容分辯,用槍座打那青年(此公安人員名陳偉)。此時其他青年都站起來問陳某為何打人。四名公安人員感到情勢緊急,即刻打電話求援,叫來十幾名警員,持著槍,帶來捉人的手銬。「援軍」來到前,一名外教女青年嚇得奪門而出,想逃脫會場,卻被一名公安人員看見追上,一個巴掌打去,眼鏡落地,人被抓回,坐在凳上痛哭。她出去找眼鏡時,手提包被扣下,裡面有錢扣鑰匙。
這時另一女青年責怪公安人員不該如此對待一個纖弱女子,得到的回應是拿出電棒,猛打那個發出正義之聲的女青年。青年們已忍無可忍,全部站起來和他們理論。公安人員要把那位講課的修士帶走,青年們包圍過來加以衛護。終於公安人員惡毒地把一青年打得當場吐血,然後昏去,那位修士卻已突圍溜走。警員的洩恨方式是把六位包圍過來的青年抓住(其中一位是女青年),送到古槐派出所予以扣留。後來村幹保出四位,另外兩位被押在監裡,他們的名字是鄭寬濤、石建康。警方提出的罪名有三:
1.宗教非法聚會(其實是所謂的人民政權欺負人民所立的惡法)
2.圍攻公安人員(其實是無辜青年的自衛)
3.撕毀公安人員證件(完全是誣告)
這樣一張莫須有的罪狀,他們還要強迫兩位坐監的青年簽字,不簽就打,結果打得傷痕纍纍。一位當日參加學習的平裝修女曾以錢賄賂,七月底以前兩次前去採訪,二青年把傷指給修女看。但她帶去的食品和日用品他們自己卻用不著,吃不到,因為大陸監牢裡一向是舊犯欺新犯的人間地獄,見面禮是每人打新犯五拳。有一位陝西年輕神父坐監沒有被打,感到十分僥倖。這兩位青年一位廿一歲,另一位廿三歲,皆初中畢業,不在學。今仍在監中,誰能向他們伸出援手?
七月14日上午,公安人員再到青山村上述的聚會場所,把電燈、電扇、各種裝飾和設備,著意地予以摧毀破壞。本文開始所說的那位由大陸來港的人士,曾於八月初親身去看過。是一座精心設計的大廳,於1992年建成,佔地二百平方公尺,可容納數百人。磨石子花紋地板,牆壁粉刷精緻,有講台和各種現代設備。奇怪的是公安人員不顧他們為民保母的身分,一再前來打擾人民的治安,狠心搗毀小民以血汗和愛心建起的學習場所,這是一個什麼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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