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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93)p.193-204
   

歐瑟亞先知書中的天人關係

胡淑琴

 


一、引言
盟約是聖經啟示的基本觀念,表達天主願意引導人度一種與祂融合的生活。先知們的訊息經常援引盟約,且從人的經驗中尋找類比,以闡明天主和其子民之間的相互關係。此外,先知們不僅將天主和其子民的關係放在目前這一刻,他們的宣講也常朝向未來,有判決和救援的兩個向度。本文試從救援的角度探討在歐瑟亞先知書中三種天人關係的圖像,即天主與子民,父親與子女,丈夫與妻子。探討之前,先簡單介紹先知本人和其家庭、所處的時代背景,及貫穿整部作品的盟約概念。
(一)歐瑟亞先知和其家庭
公元前八世紀時,來自南猶大的亞毛斯先知曾在北國以色列作短期宣講。在他之後的歐瑟亞則是北國的居民,他亦是北國唯一留下著作的先知。他約自主前七五O年至七二三年擔任先知職務,其宣講內涵仍承繼亞毛斯的信息,攻擊批評以色列的政治和社會,但是對於上主的愛和有關救援及希望的訊息,他的描述非常具體、深刻。其作品因常被翻閱而保存情況不佳,但並不減損其價值,被猶太拉比編置於十二小先知書之首。
歐瑟亞的著作是以優雅的希伯來文寫成,可知他曾受過高等教育,屬於高階級的家庭。他年輕時受命娶哥默爾為妻,有了三個兒女,並分別為他們取了象徵性的名字。有的學者認為先知的婚姻是出於假想,但亦有人認為,從先知所述的妻子,妻子的父親,妻子所生的兩男一女都有名字,似乎確有其事。此外,經文並沒有暗示這是比喻,而是展露先知內心深沈的苦痛。故一般的結論是:先知娶哥默爾時,認為她是純真可靠的少女,婚後才意識到妻子的不貞與淫行。先知慘痛的家庭生活使他在靈性上頓悟到上主的的啟示,原來天主和以民的關係正猶如他自己和淫蕩妻子的關係。一旦明白天主的啟示,他遂斷然再次接受原先被逐出家門且已淪落的哥默爾,教導並關愛她。先知不僅以言語、神視,並以他自己的生活來宣揚上主的訊息,他親身的家庭悲劇成為他宣講上主之愛的重要架構。
(二)時代背景
歐瑟亞先知約於雅洛貝罕二世統治的末期蒙召,當時敘利亞國勢日衰,埃及內部因權力鬥爭而政局不穩,亞述尚無力揮軍南侵,北國境內是豐足昇平的時期。由於社會結構上的不正義,導致貧富懸殊,弱肉強食的局面。雅洛貝罕死後(主前七四一年),王位的繼承非常混亂,在亞述強敵的威脅下,北國的外交政策也搖擺不定。先知經歷了公元前七三五至七三四年阿蘭與厄弗辣因進攻猶大的歷史事件;目睹北國國勢迅速由盛轉衰,於七三二年敗於亞述;他親見百姓的忘恩,社會的不義,道德的淪落,權力的腐敗及政策的無知。在宗教方面,他亦極力抨擊混雜而虛假的宗徒敬禮,大聲疾呼要以民回歸並認識雅威。
(三)盟約的概念
歐瑟亞全部的宣講植基於以民的救恩史:「從埃及地時」雅威就是以色列的天主(歐十二10;十三4),祂曾藉先知梅瑟「領以民出埃及」(十二14),並與以民在西乃山訂立盟約。天主揀選以色列是一份自由的恩賜,因為祂愛他們,並願意固守對他們祖先所作的誓言。這盟約是有條件的,以民必須恭敬唯一的真神,並禁止崇拜偶像,並由此直接引申出:嚴禁與異邦民族妥協與締約。以民亦曾隆重宣誓:「凡上主所吩咐的,我們都要遵守」(出十九7f)。故有關社會的不公義亦是先知們抨擊的對象,不僅只是法律概念,亦是相反與天主所訂立的盟約。

二、天人關係的圖像
「在歐瑟亞的神學中,天主的憤怒與愛並非對立或排斥,而是並存在天主內,遠超過人性的理解。先知將審判的斷語和復興的許諾加以平衡,舊的盟約雖因以民的不忠與悖逆而破裂,但天主的聖愛能創造一全新的關係,開創嶄新的未來。歐瑟亞並不忽略災禍的不可避免性,但他對天主的信德與望德使他能從超性的觀點看出復興與更新的時期」1.。在國家由盛轉衰,敬禮被摧毀,與天主的盟約關係破裂,以民已「不是上主的人民」(一9),婚姻因新娘的不貞而解散(二4),以民也不再如子女般受到上主的憐恤(十一7),歐瑟亞先知仍看出,這一切災禍是使以民懺侮並明認己罪,回歸天主的預備條件(十四2∼4),他仍深信天主對以民那堅定不移的愛而能傳播出一種希望的訊息。現在將從表達救援希望的經文,探討天人關係的三個圖像。
(一)上主與人民〔歐二13
有的學者認為歐瑟亞書第一章2∼6節,8∼9節,及第二章第1節至第三章5節的寫成背景約在主前七四五年之前,北國以色列處於亞述強盛之前,國內仍平安富庶。但這似乎不太能解釋何以第一章2—9節雅威嚴厲審判的語氣突然改變為拯救的信息,故這段經文也許是稍晚在阿蘭厄弗辣因戰爭的背景。先知先前對以民提出的控訴可能不被大眾所理會,不過在危機時所宣講的希望訊息卻是大家所引頸期盼的。
「在歐瑟亞先知的神學思想中,以色列人民之罪的本質在於拒絕接納天主,意即盟約關係的解除,使基本的信仰格式——『你們是我的子民,我是你們的天主』——變得毫無意義」2.。先知給三個孩子所起的象徵性的名字表達了天主對以民的審判。
歐瑟亞先知的第一個兒子取名為「依次勒耳」,在希伯來文意為「神將撒種」,表達神祇的祝福和多產的思想;它亦是地名,指位於加里肋亞和撒瑪黎亞高地之間的肥沃盆地,是北國重要的糧產地。耶胡奪得政權後,曾藉宗教理由在依次勒耳大肆屠殺(參列下十)。不過耶胡王朝並未能阻止以民信仰「迦南化」,百姓對雅威的敬禮與當地民間宗教混雜,亦不尋求公義。先知在國家昇平時已看出內憂外患的危機,也預見西乃盟約因以民不願遵守誡命而告破裂,耶胡王朝的罪與敖默黎王朝一樣,都將遭到不可逃避的審判。於是他指出上主「要消滅以色列家的王室」,「要在依次勒耳山谷折斷以色列的弓」(歐一4∼5)。
先知的第二個孩子取名為「羅魯阿瑪」,希伯來文由兩字組成:Lo(不,不是),Ruhamah(被憐憫),意指不蒙憐憫的意思。他的第三個孩子取名為「羅阿米」,由Lo(不,非),和ammi(我的親屬,我的百姓)組成,意為「非我人民」。「天主的子民」是以色列對自己民族身分認同的重要名稱,表達出以民在救恩史中與天主特殊的關係,歐瑟亞曾多次用此名稱(歐一9;二1,3,25;四8;七1)。然而,以民的罪過在此時是如此嚴重,致使天主須將具體的小孩子放在百姓面前,且以象徵性的名字「非我人民」、「不蒙愛憐者」表達雅威斷絕和以民的盟約關係。
然而在亞述揮軍南侵,危機四伏的時期,先知宣講救恩的神諭,並非是以民有任何功績,而是天主願意忠實於自己對聖祖們所作的許諾:「以色列子民的數目將如海邊的沙粒,不可斗量,不可勝數」(歐二1a)。原先象徵審判的「依次勒耳」仍是「神撒種」而期待豐收的象徵,北國以色列與南國猶大將再聯合成一個國家(二2)。以民將是「永生天主的子女」,將被稱為「我的子民」,「蒙受愛憐者」。天主之所以回心轉意,並非是以民悔改的結果,而是天主願意主動地以仁愛和信實固守祂與以民所訂的盟約,仍願視他們為「我的子民」。
(二)父親與子女〔歐十一〕
歐四∼十一章的寫成背景約在主前七四五∼七二七年,此時亞述王提格拉特丕肋色爾三世興起,戰事迭起。歐瑟亞先知繼續攻擊混雜的宗教敬禮(歐四12∼14;十1∼2),以民的罪行亦有增無減(四1∼3);王國的制度腐敗不堪(七3∼7;八4),先知遂宣佈上主的懲罰(八∼九),以民將蒙受羞辱(十)。在這樣的上下文中,歐瑟亞先知再次提起天主和以民的盟約,並以人類有限的詞彙,藉父親和子女的圖像,形容雅威和以色列那份難以斷裂的親密關係,描述出天主對以民深沈的大愛及慈父對子女的殷切期待。
在歐十一4所提的「仁慈」(rahamim),十四4所講的「憐恤」(raham)與先知的第二孩子Lo—Ruhamah,其希伯來文的字根是「母胎」的意思,意指母親對子女的那份關懷與憐愛。歐瑟亞用此概念強調天主對子民的愛是如此自然;有其極深刻強烈的一面,也有其溫柔細緻的一面:「當以色列尚在童年時,我就愛了他;從他在埃及時,我就召叫他為我的兒子……是我教了厄弗辣因邁步,雙臂抱著他們……是我用仁慈的繩索,愛情的帶子牽著他們,我對他們有如高舉嬰兒到自己面頰的慈親,俯身餵養他們」(歐十一1,3∼4)。
雖然在歷史的回顧中,以民的歷史表現盡是背叛與罪惡,但雅威的慈愛促使祂不忍心讓其愛子墮落淪亡:「厄弗辣因!我怎能捨棄你?以色列!我能拋掉你?」(十一8a)主前七三二年北國被提格拉特丕肋色爾三世所敗,中階級者被放逐於亞述。先知經歷此戰爭的痛苦,但他對雅威的信仰使他堅定:這懲罰只是吸引以民皈依的必要準備條件。天主對以民那份猶如父親對子女的慈愛將勝過祂的公義。這希望的基礎在於天主那不可測的本質:天主是聖者(qadosh),「他要像獅子吼叫;他一吼叫,他的子女便要從西方急速歸來」(十一10),飛鳥和鴿子可能暗指百姓的恐懼,或指歸國時的迅速。總之,獅吼在此是希望及救援的象徵,天主的愛將戰勝百姓的罪。
(三)丈夫與妻子的婚姻圖像〔歐二1423
以婚姻來象徵雅威和以色列子民的關係是先知文學中非常重要的圖像,而首先採用此概念的即是歐瑟亞。在此先探討相關的詞彙,亦介紹迦南地區的宗教背景,和先知採用此圖像的深遠影響。
(1)經文的簡單釋義:
此段經文的寫成背景約在主前七四五年之前,北國境內仍平安富庶,不過以民對唯一天主雅威的敬禮卻因與當地民間宗教的敬禮混雜而偏離了西乃盟約的要求,歐瑟亞憂心如焚,大聲譴責以民的失節與不忠,竟然隨從了當地繁殖性的神祇,為能獲得「餅、水、羊毛、麻布、油和飲料」(二7)。天主對以民的愛猶如忠實的丈夫對其淫亂的妻子,這亦是先知自己的親身經驗。先知自己並非被動地等待妻子歸向他,天主對以民的愛亦是主動地想辦法去找回自己所愛的人:「看,我要以荊棘杜塞她的去路,築一道牆壁,使他(情人)尋不著她的途徑;她要追隨她的情人,也追不上;要尋找他們,也尋不著。那時她要說:我願回去,回到我的前夫那裡去,因為那時為我比現在好得多。」(歐二8∼9)
此外,天主尚且要「誘導她,領她到曠野與她談心」(二16)。曠野不只是地理概念,亦是一種抒情的處所。先知再次回憶以民的出谷經驗,沙漠代表天主和以色列關係最密切的時期,亦是盟約建立的時期。雖然舊的盟約因以民的失節與不忠而破裂,但先知此時看到新的出谷,盟約將重新建立。「阿苛爾山谷」靠近耶里哥城,原是苦難、困難的象徵(參蘇七24∼26),但如今天主將此苦難轉變成極幸福快樂的「希望之門」(參依六五10)。
以民將不再追隨「情人」(歐二7,8,12,14,15),即迦南的神「巴耳」(二19),天主將賜給以民得以安身立命的葡萄園,亦要「應允五穀、酒、油」(二17,24a),且要「永遠聘娶你,以正義、公平、慈愛、憐憫聘娶你;以忠實聘娶你,使你認識我是上主」(二21—22)。這一新的婚約要在天主與人和一切受造之間建立和平(二20)。天主將再次愛憐「羅魯阿瑪」(不蒙愛憐者),對「羅阿米」(非我人民)說:「你是我的人民」。以民亦將回答說:「你是我的天主」(二25)。信仰的格式將再次有實質的內涵,以民將真正成為「天主的子民」。
在21—22節所用的詞彙3.:正義(sedeq-righteousness),公平(mishpat-judgment),慈愛(hesed-love),憐憫(rahamim-mercy),忠實(emunah-fidelity),認識(yada-to know)都是盟約性的詞彙,保證一種相互的關係,它們在此處是保證婚姻關係的穩定性。這些詞彙的內涵非常豐富,在此僅簡單解釋。
先前已解釋「rahamim」有母胎之意,意指父母對子女那份出自天性的憐愛。「正義」與「公平」在希伯來人的思想中並不像西方所含有的法律意義,基本上是出自盟約的概念,規範以民遵守與雅威所訂立之盟約的誡命與要求。至於表達愛的奧秘,希伯來文聖經中有許多不同的方式,其中hesed幾乎無法翻譯。它有時與berit平行,代表兩方的盟約或協定;不過「hesed不限於善盡條約所規定的責任,還包括對另一方之基本忠信的態度……自然流露出的忠誠和寬待……在同盟者間忠誠大方的表現」。hesed亦不單指天主對以民所施的慈愛,也指天主的hesed所要求的回應,這回應也稱hesed:「我喜歡仁愛(hesed)勝過祭獻」(六6a)4.。至於「emunah」有堅定、可靠、堅持和真實等不同的含義。當hesed和emunah一齊用時,常被譯為「堅定不移的愛」(steadfast love),這也是歐瑟亞神學的完美摘要,表達了天主和其子民的關係正是建立在天主對盟約那份忠信堅定的愛上面。
在21—22節的最高峰是一個動詞「yada」(認識—to know)。「認識」在聖經中的意義遠超過理性的了解。聖經中的認識並非指心智的認知,而是心靈的交往和契合,唯有在位際關係中才能擁有「認識」,它同時也要求個人的投身。歐瑟亞所謂的「對上主的認識」是指一個人對天主之愛的答覆,是在盟約的關係下,互相信賴、忠實和順服的信仰表現。在歐六6所言:「我喜歡仁愛(hesed)勝過祭獻,喜歡人認識天主(daat elhohim-knowledge of God)勝過全燔祭」,歐瑟亞將hesed(天主對以民之愛和以民對天主之愛的回應)和daat(名詞:認識)平行,這兩個字是描述雅威和以民,先知和其妻子哥默爾之婚姻關係最關鍵的詞彙。歐瑟亞曾大聲疾呼百姓要追尋雅威,轉回歸向祂,「讓我們認識上主,讓我們努力認識上主!它定要像曙光一樣出現,他要來到我們中間,有如秋雨,有如滋潤田地的春雨」(六3,亦可參四6,五4;六6)。歐瑟亞相信,上主的作為,不論是審判性或救援性,其最後的目的是要以色列百姓能認識祂,認識祂無限的愛,並得到祂的救援。以民希望最深的根源實在是上主那「堅定不移」的愛。
(2)迦南地區的宗教背景和先知採用此圖像的影響4.:
我們現今頗為習慣以婚姻的圖像象徵天主與其子民的關係,但我們若探討公元前八世紀時的迦南地區宗教情況,將不得不承認先知此舉的確是冒很大的危險。當時的迦南民間宗教充斥著近東神話和敬禮的模式,古老的農業生活使百姓將其生活中的需要和對大自然的依賴加以位格化為各式神祇。唯一關懷的是農業的收成,牲畜的繁殖,全家大小的平安。他們將象徵大地的女神Anath和風暴的男神Baal之性的結合神秘地投射,猶如大地受雨水的滋潤,將帶給全境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儀式的進行帶有魔術性質,這也可以了解何以廟妓在迦南敬禮中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宗教的敬禮與祭祀已不再是對神的崇拜,而只是一種控制神祇的複雜方式,促使他們提供崇拜者所需要的一切。
以民在當時並沒有捨棄對雅威的信仰,只是受到當地盛行之巴耳敬禮的影響而產生混雜的情況,先知對此曾大聲譴責,認為以民的行徑猶如不貞妻子與其情人的淫行。既然如此,他採用夫妻的圖像不正冒險地使以民與天主的關係更加混淆不清嗎?
歐瑟亞先知願意冒險一試。他面對迦南文化的態度並不是完全排斥,也不忌諱當地原有的「神聖婚姻」的概念。不過他卻將這概念從魔術性禮儀的神話層面移置到真實性的歷史救恩層面。原先宗教混雜的危險依然存在,繼任的先知們亦不斷諫責以民,但歐瑟亞先知探用此概念的創舉卻的確有了極深遠的影響。婚姻的象徵由耶肋米亞和厄則克耳兩位大先知繼續發揮,聖詠第四十五首和雅哥的釋義都受到影響,新約則更進一步地把教會比擬為基督的新娘,不少著名的神秘神修家亦喜歡用此圖像表達天人的密切共融。

三、結論與反省〔歐十四2—9〕
歐瑟亞先知書十二至十四章的寫成背景約在主前七二七至七二二年。根據歐十三9—11可知,北國此時已沒有君王,因為在主前七二四年曷舍亞因朝三暮四,向亞述稱臣,卻又暗中與埃及靠攏,遂被亞述王所殺,以民成為無主的孤兒(十四4)。先知在此救恩晦暗沈寂之時,尚能憑著信德看出以色列國家民族所遭受的痛苦,其本身並不是天主懲罰的目的,天主的用意乃是要「治療他們的不忠」(十四5),而且雅威再次「要從心裡疼愛他們」。在以民遭受戰火蹂躪,國家行將敗亡之際,先知卻能描述一個滿渥救恩的幸福遠景(十四6—9),彷彿大地都充滿了生機,天主救恩的許諾依舊振奮著先知的心,因為他深信天主對以民的盟約之愛堅定不移,故他仍邀請以民真心皈依天主。
「歸向」天主(歐十四2,3)在歐瑟亞書中有很深的神學意義:它要求真實的懺悔,和個人生活的重新轉向。人的悔改亦非是促使天主寬恕的先決條件,而是天主先無條件地愛了我們,寬恕了我們,人才能因認識了天主的愛而不畏懼坦承自己的罪,才能真實的悔改,全人皈依天主。
聖經中有許多圖像表達天人之間的關係,本文只是粗淺地從歐瑟亞書中救援訊息的經文探討其中的三個圖像。深深觸動人心的是先知對天主之愛的認識。可能他從自己與妻子的痛苦經驗中領悟到愛的奧秘。他發現自己無法不愛那淫亂而背棄自己的妻子,他領悟到天主對以民的愛也是如此。他不將妻子封閉於過去的罪惡中,他深深看出,或認識妻子內在的美,因而對妻子懷抱著希望,迎向未來。他相信天主也不將自己所揀選的愛子棄捨於罪中,祂仍然對以民有所期待,懷抱希望;仍然願意以祂無限的慈愛與忠誠聘娶她。祂曾領以民第一次出谷,祂也必能重行這救恩奇事,因為天主是忠信的,祂對以民的愛是「堅定不移」的盟約之愛,這是先知之所以在如此悲慘的情況中仍懷抱希望的唯一理由。
我們這時代的基督徒蒙召成為喜樂與希望的見證。我們不得不問:究竟我們面對人類團體與個人的處境,在愁苦與焦慮和各種不平衡的痛苦中,我們喜樂與希望的最深根源何在?我們最深的把握是在於人類自己嗎?我們如何能不封閉於個人或團體的過去,而能積極正視現在,並懷著希望往前邁進?我們是否願意追隨天主而不斷地「出谷」?
沒有一種圖像能完全象徵天人關係。我們對前述的三種位際關係可能多少都有某程度的經驗。天人的關係是動態性的,可以也必須不斷地深入。我們需要不斷深入自己整個生命的存在,使「我的天主」、「我們的主」、「阿爸」、「我們的父」、「淨配」……等等稱呼越來越有更豐富的真實內涵。
此外,歐瑟亞先知以他全人的生活彰顯,並見證了天主對以民的愛,且特別表達了天人關係猶如婚姻的一面,彰顯天主溫柔細緻的忠誠之愛。我們每一位基督徒亦蒙召為天主對世人的愛作證,且有降生的基督耶穌為導師。究竟我們全人的存在彰顯了天主聖愛的那一個面貌呢?當我們內心感到自慚形穢時,是否我們仍堅信天主無限的愛,仍懷著信德與望德「歸向」天主呢?

 

參考資料:

  1. 謝秀雄,《愛與希望的信息》(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87),3-101。
  2. 傅和德,《後先知書釋義》,40-80。(尚未正式出版)
  3. 溫保祿,《天主恩寵的福音》,輔大神學叢書之廿六,(台北,光啟出版社,民國78年),20-25。
  4. 《聖經神學辭典》中的相關辭彙(台中光啟出版社,民國67年初版)
    〈盟約〉,卷二,343-349。〈先知〉,卷二,372-379。
    〈正義〉,卷二,487-493。〈愛〉,卷一,13-19。
    〈忠信〉,卷一,272-273。〈認識〉,卷三,851-855。
  5. Gerhard von Rad, “Hosea”, The Message of the Prophets, (Harper & Row, Publishers, Inc, NY.1965) 110-117.
  6. King, Philip J. “Hosea’s Message of Hope,” Biblical Theology Bulletin (1982), 91-95.
  7. Peifer, Claude J. “The Marriage Theme in Hosea”, The Bible Today (The Liturgical Press, Minnesota, 1982) 139-144.
  8. Sweet, Anne Marie, OSB “A Theology of Healing”, The Bible Today (1982) 145-149.
  9. Bergant, Dianne C.S.A  “Bible Terms Today”, The Bible Today (1982), 159-160.
  10. Paolantonio, Marguerite “God As Husband”, The Bible Today (1989), 299-303.

 

註解:

  1. 引自參考資料6.,91。
  2. 與前註同,92。
  3. 釋義的大部分內容參考前註,93-94。
  4. 引自參考資料3.,22和24。
  5. 這段內容取自參考資料7.,14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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