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學論集主頁 | 胡國楨. |

 

91
神學論集
(1992)p.095-104
   

人類生命與基督徒的聖事

胡國楨

 


一、位際性的共融:人類生命實現(成長)的要素
西方從十一世紀起,學術界深受亞里斯多德的哲學宇宙觀影響,認為宇宙間所有的「東西(being)」可以分做「自立體(substance)」及「依附體(accident)」兩類。自立體(或譯「實體」,或「本體」)是構成宇宙世界的獨立單元,依附體則是各自立體具體所存在的「性質」、「關係」、「時空」、「姿態」、「動作」……等等。自立體本身是不會改變的,卻隨著附屬於這個自立體的依附體的改換,而顯示不同的面貌。
例如:玫瑰花是個自立體,它從其存在的那一剎那開始,直到它消滅的那一剎那為止,這個玫瑰花就是它自己、一個不會改變的自立體。至於它這一生間的所有變化,由花苞,長成到花朵,衰敗到花蒂,這些個大小、形狀、色彩上的改變,以至於由土地上的生長、移植為盆栽、剪切為插花等不同狀態,都是由於在不同時空,有不同的依附體附在同一自立體的玫瑰花上,所呈現出的不同面貌而已;玫瑰花自始至終是同一個玫瑰花實體,沒有絲毫變化。
這是靜態的宇宙觀。在這一觀念下,一個「人」從他存在的一剎那起,就是一個不會改變、也不會消滅的「實體」(或說「靈魂」)。至於這個人,由胚胎,而演變成人形,而生出成幼兒,而長大成人,而體衰,最後死亡,其間形體的變化,只是在不同時空中,依附於這人「實體(靈魂)」上的依附體有所不同,所造成的變化而已;至於他的「本體」(靈魂)並未改變,始終與胚胎時完全一樣。說到這人成長過程中所學習到的知識、技能、德行、惡習……,以及他在言行倫理上所做過的善功、罪行……,這些都與形體變化上的改變一樣,只是有不同的依附體依附於同一「不會改變的本體」(靈魂)上而已。
但是,今天思想學術界依循「存在主義」及「現象分析」方法,認為「人的『存在』不只是一個靜態的實體,而是一個有生命、會成長、需要活力的動態有機『位格主體』」。
人之所以為人,其「人的主體性存在」(human subjectivity)乃是出自「他整個的人不斷地在四個不同的意識層面上活動,以尋求自我的意義,並向外表達這自我意義」。
第一個意識層面屬「經驗的主體」(experiential subject),在此人的感官、想像力、知覺力等發生作用。這些發生的功能促使人去問「這是什麼?」「為什麼?」「多久?」等問題,於是進到了第二個意識層面,即「懂悟的主體」(intelligent subject)。在此人不只會問問題,還能了解事實,把了解到的表達出來。只是了解還不夠,人還願意追求事實真象,因而人還會進入第三個意識層面,即「推理的主體」(rational subject),在此人能反省並判斷,開始問「是這樣嗎?」「是真的嗎?」此外,人還願追求善及價值,這是第四個意識層面「負責的主體」(responsible subject)。在此人會細心思量「值得嗎?」「我應該做些什麼?」至此,人經過上述過程,有了整體性的答案,才根據這個答案做出決定,開始行動:具體整個的「我的主體」出現了。上述整個過程是一個「追求自我意識,並使之外在化,以至藉著『解釋』與他人溝通,以求『了解他人,並被他人了解』的『位際共融(結合)』過程」。最後所做的決定、所有的行動,其實已是一個能向外表達主體意向的有意義行動了。
所以,「我」這個主體的產生,是在一連串「位際共融」的決定和行動過程中逐漸形成、逐漸成長的。靠著不斷與周遭的人「相遇、相知、相結合」的互動,與他們不斷地生命交流,「我」的存在才是真實而有意義的,「我」生命的成長才真正實現。這個過程也可稱做「創造自我的過程」,是不斷進行,總也不是靜態的。

二、象徵:是生命本身,也是生命得以實現的表徵
「國旗象徵國家」,「綠(紅)燈象徵安全(危險)」,「玫瑰花象徵愛情」。
一般人,由於深受上述亞里斯多德靜態宇宙觀影響,大概只會從靜態角度來看「象徵」。如此,我們會說,國旗是國旗,國家是國家,是兩個各自獨立的「自立體」,國旗是國家的象徵,但國旗並不是國家。同理,綠(紅)燈象徵安全(危險),但綠(紅)燈並不是安全(危險);玫瑰花象徵愛情,但玫瑰花並不是愛情。這是靜態宇宙觀,「實體是不會改變的」觀念下發展出的象徵概念,象徵物及被象徵的東西是兩個獨立的實體,象徵物是象徵物,被象徵的東西是被象徵的東西。
這種說法,對「比較『死』的東西」之間,就其外在性的象徵關係來說,是可以說得通的:國旗象徵國家,綠(紅)燈象徵安全(危險)等,正是如此。但與會成長的生命有密切關聯的東西,像愛情大概就不太容易用如此的象徵觀來說清楚了。
愛情是什麼?是兩個人經過彼此的相遇、相知,在生命上的相結合,這是兩人之間最深最深的位際生命的共融。如此,說「玫瑰花象徵愛情」就不十分貼切了,應該說「『送玫瑰花』,以及『收玫瑰花』整個行動過程象徵愛情」才對。玫瑰花是玫瑰花;除非有人用來送情人表達愛意,對方也接受了,任何玫瑰花都不可能成為愛情的象徵。
這愛情的事實是如何實現的?一位男士很想向他交往了兩年的一位女朋友表達愛意,一天下午下班前他計劃著:我先打電話約她,下班後去她家看她,去的路上要特意轉個彎,到花店買一打黃玫瑰送給她。下班後,他照計劃買了玫瑰,拿著到女朋友家,女朋友看了很高興地接過玫瑰花來,找出家裡最漂亮的花瓶插上,放在客廳最顯眼的地方。這一個愛情事實的實現,是由這位先生打電話約會、計劃買花時開始,而後有一連串行動,高峰在女朋友接受了花,把花瓶放在家中最顯眼處,如此完成了這一愛情事實。
這一連串「花的送收」行動的整個過程,是這對男女間愛情事實得以實現的表徵。只是個表徵嗎?不!其實這整個過程,不只是使這愛情事實得以表現的表徵,約會、買花、送花、收花、放花在最顯眼處……,這一連串過程就是這對戀人間愛情的本身,不經過這一連串的行動,愛情根本是不存在的,這串過程使他們二人的生命結合在一起了,這就是他倆的「愛情本身」。
我們說這串「花的送收」行動過程是這對戀人愛情的象徵,是這愛情的本身,也是使這愛情具體實現的表徵。當然,經過這串「愛情象徵」行動的過程,現在放在花瓶裡的玫瑰花已經不再是單純的玫瑰花了,它已經由單純的黃玫瑰花,轉化成了「蘊含他倆愛情深意」的「愛情象徵」。這位女朋友,後來成了這位男士的妻子,在她壓箱底的聚寶盒中,存放著這些玫瑰花的花瓣,每當家庭紀念日,做妻子的會拿出來與丈夫及子女們一起觀賞,說說這玫瑰花的故事;或丈夫遠行的日子,做妻子的會拿出這些花瓣把玩一番,回憶愛情及婚姻生活中的往事。這促使「愛情」實現的「觸媒(玫瑰花)」真正成了這對夫妻的「愛情象徵」:日後面對這些玫瑰花瓣,還可促使他(她)們間愛情繼續不斷加深、穩固。如此,這些玫瑰花已不只是他(她)倆愛情的表徵了,在他(她)們不斷在這玫瑰花前的慶祝(紀念)行動中,玫瑰花其實也成了他們間愛情的本身。
由此可知,把「象徵」的觀念用在與人類生命有關的「東西」上時,首先應有動態過程的行動意義;其次,在動態過程的行動使某一生命事實具體實現後,其中介性「觸媒」,亦有其靜態的象徵意義。不論由動態或靜態意義來說,「象徵」都不只是「使生命事實得以實現的表徵」,也同時是這被表徵的「生命事實本身」。

三、聖事:天人位際生命共融的象徵
人之所以為人,單就其本身的存在來說,其存在的基礎其實是很薄弱的。
整體而言,人所追求的存在不外「形體上的存在」、「道德上的存在」及「意義上的存在」三類。
人之追求「形體上的存在」,表現在盡力維護身體的健康上。但是不論人如何盡力,這形體終究要衰弱死亡,不復存在。既然如此,人又何必要費心盡力地,在形體上追求其存在,因為追求形體上的存在,最後必注定是一場空。人形體上的存在,其存在的基礎實在是很薄弱。「死亡」隨時都在威脅著人類形體上的存在。
人之追求「道德上的存在」,表現在盡力維護好的倫理關係、行善避惡。可是,不論人如何努力,自我的「罪惡感」總是常常出現。雖然努力累積了不少善功,一旦不小心失足一次,前功盡棄,所追求的道德上的存在,終究成了一場空:人道德上的存在,不堪一擊,其存在的基礎實在很薄弱。「罪惡感」隨時都在威脅著人類道德上的存在。
人之追求「意義上的存在」,表現在盡力活得有意義,但生命中的「無聊感」卻常使人感覺生命沒有意義。例如:有人認為學問有意義,一心追求學問,把能獲得博士學位為其最終理想,一旦得到博士後,卻感到不過如此,對他來說意義全消失了,生命的「無聊感」油然而生,他所追求的意義上的存在,終究成了一場空:人意義上的存在,其存在的基礎實在是很薄弱。「無聊感」隨時都在威脅著人類意義上的存在。
因此,有些無信仰、而又悲觀的存在主義者認為:人所追求的所有存在,到頭來都是一場「空」;那麼,人又何必要再繼續追求這些個「空的存在」呢?所以,不少無信仰的有名存在主義者,都以自我結束此生(自殺)的方式來回答這個問題。
不過,樂觀的、有信仰的存在主義者在這同一現象下,看到那些自殺者沒有看到的人生事實。他們認為人的存在不是單純、封閉、孤立的存在。假如人的存在只是單純、封閉、孤立的存在,其存在的基礎是很薄弱沒錯;但,人的存在其實是根植於那「絕對存在」本身。有信仰的人相信:一個人若與這「絕對存在」間有著位際性的共融關係,他必有「絕對存在」做他個人存在的根基,這「絕對存在」會以其豐厚、堅實的存在本質支持著他個人的存在,鞏固並加深他個人存在原本很薄弱的基礎。
這「絕對存在」,不但會在人的存在受到「死亡」、「罪惡感」及「無聊感」的威脅時,鞏固其存在根基,促使其屹立不倒;而且在其不受威脅的平時,也可通傳自己存在性生命能源,加深其存在根基,使其愈來愈豐厚、堅實。有信仰的人不但不認為人生所追求的存在到頭來只是一場空,而且在絕望(生命各類存在受到威脅)時,會有勇氣勇敢地繼續奮鬥下去,因為他們相信「絕對存在」本身是永恆的;以「絕對存在」做為自己存在根基的人,也會是永恆的:一時受挫、受到「死亡」、「罪惡感」、「無聊感」威脅,並不算什麼,因為還繼續可以從「絕對存在」根基那裡吸收到更多、更豐富、更堅實的存在性生命能源。
在不同的文化地區、不同的宗教語言、不同的思想體系中,人們給這「絕對存在」起了不同名字。基督宗教給的名字是「天主」(或「上帝」)。有信仰的人是與天主有位際共融的人,有天人間生命交流的經驗,他的生命是在不斷與天主「相遇、相知、相結合」的互動中成長的,不但會在絕望中愈挫愈勇,追求存在的永恆,而且在平時也可從天主永恆生命之源內汲取更豐厚、堅實的存在性生命能源。這是天人間愛情(位際生命的共融)的表現,基督徒們稱之「恩寵」。
基督宗教人士說:「『聖事』是天主不可見恩寵的可見形式。」天人間的愛情(恩寵)是看不到的,它在世上的一切表徵都可稱為「聖事」。所以「聖事」是天人間愛情(恩寵)的象徵,換句話說,聖事就是天人間位際生命共融的象徵。
因此,就象徵的動態意義而言,「聖事」是個行動過程:這行動過程一方面是「天人位際生命的共融」,或「人與天主相遇、相知、相結合」愛情事實的表徵,另方面也是這愛情事實的本身。就象徵的靜態意義而言,在動態聖事過程中所應用,使天人間愛情藉其得以實的中介性「觸媒」,在愛情象徵的聖事行動完成之後,也成了這天人位際生命結合的一項靜態象徵物了,也可稱之為「聖事」。
廣義而言,祝聖聖水的祈禱儀式,是一種表達天人生命位際交流的聖事性行動,在這行動中,天主與人之間生命中的相遇、相知、相結合確實實現了;而經過祝聖後的聖水,也是聖事,天人間愛情事實靜態的象徵。這個說法在奧斯定的觀念中如此,在十二世紀以前的教會中一般觀念也是如此。

四、基督:天主的聖事(原始的聖事)
就象徵的動態意義而言,「聖事」是「天人位際生命的共融」。天人位際生命的共融(恩寵)雖會出現在所有人(文化、宗教)身上,但嚴格地說,這仍屬「無名的」(anonymous)方式。這恩寵生命要真正明顯成為可見形式,乃只有在特殊的天主啟示中才可能出現,「基督事件」就是這「天人位際生命的共融」的聖事性事件。
「基督事件」同時展現天人關係的雙重面貌:一方面,天主在耶穌的整個生命歷程中,對全人類發出最真誠的召喚,邀請人們用自己的生命來彰顯天主愛的生命,這是天主對人類所做愛情的表現;另方面,人類也在耶穌的生命中實現了人對天主召喚完滿的答覆,耶穌以服從至死的意志,活出了天主的聖意,這是人類對天主愛情完全皈依的表現。由此可知,天人雙方是在耶穌基督整個生命歷程中,完成天人間的真實「相遇、相知」,進而有了完全的「結合」。
原始的聖事(天人愛情共融最初的實現),是經由耶穌基督整個生命歷程而實現的。耶穌生命歷程,不只展現在其「降生奧蹟」之中:耶穌生活在世上的一切言行,雖已很清楚地表現出「天主對人愛的召喚」及「人對天主愛的皈依」的雙重事實,但仍不可缺少後續的「逾越奧蹟」、「升天奧蹟」(耶穌以人的身分,完全把自己交付在天主手中,接受苦難,以至死亡,天主並使他復活起來,並把他提升至與天主同等的地位),以及「五旬奧蹟」(基督在天與天父一起派遣聖神到世上,與人類共同生活,完成生命上的真正結合)。
上述基督的一生歷程,不只表徵了天人間的愛情恩寵,也是這愛情恩寵存在的本身。所以,當我們說「基督是天主的聖事」時:就動態來說,是指整個的基督事件,包括了基督的降生、逾越、升天,及其在天派遣聖神來世界,與人相偕共處的全部過程;就靜態來說,並不是指兩千年前活在巴勒斯坦的那個「耶穌」,他生前尚未完全彰顯天人愛情生命結合的全部,而是指那已經完全經歷了降生、逾越、升天,及五旬節各奧蹟,現在正在天上和天主同等的「基督」。

五、教會:基督的聖事(基本的聖事)
基督是天主的聖事,是不可見的天人愛情生命共融(恩寵)的可見象徵。可惜,就此時此地的現世人生來說,不論動態的「整個基督事件」(發生在兩千年前的巴勒斯坦),或靜態的「復活且與天主同等的基督」(現在在天上),仍然還是無法直接見到的。我們所能直接見到的是此時此地的「基督徒」及由基督徒組成的團體「教會」。
「基督徒」是已經與基督及天主生命「相遇、相知、相結合」,在天人位際生命共融中成長的那些人。他們(個人及其團體性的教會)是基督聖事性生命(恩寵)在此時此地的具體展現。
就動態而言,基督徒是那些活出了基督的生命的人,也就是在他們生命言行中能表現出基督生命言行的雙重特徵:一方面,他們以人類的身分向天主表達愛情的皈依;另方面,也同時以天主的身分向世界與他人表達出天主對他們的愛情召喚,邀請世界與其中的人們與自己能有「位際性的生命共融」,透過自己與世界及人們間的「相遇、相知、相結合」,促成他們與基督及天主生命間直接的結合。
一個基督徒在鄰里間出面排解一個糾紛。這件事本來可以與他無關,發生糾紛的雙方在鄰里間的口碑一向不好,出面調解弄不好,還可能得罪雙方,給自己找上麻煩,一般人都不太願意自找麻煩。可是他本著基督的勸人和好的精神,不考慮自身的安危,也不管將會有什麼利害臨身,出面調解。不管這件事是否調解成功,或結果如何,是凶是吉,這基督徒卻以這件事展現了「基督生命言行的雙重特徵」。
一方面,他做這件事時,是以人的身分面對天主,表現出放棄自我、交付自我,做天主召喚他要他做的愛人的工作,這是對天主的愛情皈依。另方面,他做這件事時,也是面對著世界與人們,向人們彰顯出天主愛情的召喚,邀請人們認同自己的生命言行,能與自己與基督有共融的生命:「相遇、相知、相結合」,如此也就可直接與基督及天主的生命相結合。
由此可知,對於此時此地的世界和人們來說,基督聖事性的生命(恩寵)不可能直接顯現,而是藉著基督徒的生命言行來彰顯表現的。所以,能彰顯「基督生命雙重特徵」的基督徒,是此時此地的聖事,是把基督這天主的聖事在此時此地彰顯出來的聖事,稱之「基督的聖事」。
說「基督是天主的聖事」,所說的是人類集合性主體(Collective Subject)與天主間位際生命共融的實現。因此,說「基督徒是基督的聖事」時,這裡的「基督徒」雖然也可看做是「個人基督徒」,但這個人基督徒必然是個「位格主體」,並非單獨的存在,而是「教會(基督徒集合性主體)」的成員。所以,更恰當的說法應是「教會是基督的聖事」。
耶穌在世時召喚門徒,雖是單獨的一個一個召叫,但卻是把他們集合成團體,與這門徒團體交往共融;復活升天後,從天上派遣聖神來世上,也是讓聖神臨在於教會(基督徒團體)中,教會凝聚個人基督徒的生命,彰顯並實現人類與天主間位際生命的共融。此乃「教會是基督的聖事」真義。

 

(1991.9.8.講於初學修女陶成營)

 

 

本檔案未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