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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91)p.319-332
   

巴爾納伯、保祿和伯鐸   

 

區華勝

 


每年六月,我們慶祝三位在禮儀日曆中有「宗(使)徒」銜的聖人:巴爾納伯(十一日)、伯鐸和保祿(廿九日)。他們三人在耶穌新創的教會內都擔任過非常重要的角色,可是也正因為他們每人有來自天主不同的任務和特恩,而彼此翻過臉、發生過齟齬。在教會漫長的歷史中也常有合作和人際困難的事,對我們來說,三位聖人的經歷可能提供一些教訓,也可能帶來一些安慰。

巴爾納伯和保祿1.
初期教會有一位大人物,後來竟被人遺忘了。他是原籍塞浦路斯(Cyprus)島,名叫若瑟的肋未族人。他無論到哪裡去,都能博得周遭的人的敬重。他以慷慨見稱:他自動出賣了他的家產,把所有的錢交給使徒們作為救濟教會貧民的基金(宗四34後)。人家給了他一個別名「巴爾納伯」(Barnabas,安慰者),因見他有安撫及指導別人的才能(宗十一23;十三1)2.。宗徒大事錄稱他是個善良的人,充滿聖神和信仰(十一24)。是全靠他的推薦,那曾一度迫害過教會的保祿才能接近耶路撒冷的團體(九27)。耶路撒冷的母教會對巴爾納伯有這麼大的信任,以致把新成立的安提約基雅教會托他管理,而他果然不負所托,把這艱鉅的任務處理得頭頭是道(十一22後)。他以傳教主持人的身分到塔爾索去物色保祿,並帶他到安提約基雅去。他們兩人不久便一同成為該城教會的知名人物(十三1),曾數次被派遣到耶路撒冷去(十一30;十五2)。此外,他倆亦一起並肩到過小亞細亞開教。在呂斯特辣(Lystra)發生的事是有啟發性的:巴爾納伯被當地居民認作是宙斯(Zeus,希臘神話中的至高神),而保祿被認作是赫爾默斯(Hermes,宙斯的使者)(十四12);這顯示,巴爾納伯有高碩的身材及莊嚴的神態,而保祿則體格較小,年紀較輕,較為活潑和多愛說話。
我們很難預料這兩位有著同一信仰、滿懷同一聖神、為同一理想獻身、被同一熱誠所推動的人物,竟會有一天宣告感情破裂,再不能繼續一起生活及合作。但看來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就竟然發生了:他們生起氣來(paroxysmos),結果各自分手了,宗徒大事錄把爭吵的原因歸於若望馬爾谷(十五37後)。在迦拉達書二13,保祿責怪當日在安提約基雅為歸主的外教人,爭取與歸主的猶太人一起飲食的權利時,巴爾納伯依從了伯鐸而不依從他本人。值得驚訝的是,有些教父已看出宗徒大事錄十五39背後的理由,實在是猶太化的問題,換言之,是對梅瑟法律的應用各有不同的看法3.。雖然前者和後者不可能說沒有關聯,但是終究使巴爾納伯和保祿這兩位老友分道而馳的決定因素仍是若望馬爾谷。
若望馬爾谷通常稱馬爾谷。談到巴爾納伯和保祿時,我們不能不提及他。教會的傳統認他是第二福音的作者,他的雙親是屬於最初跟隨耶穌的人。宗十二12稱他的母親為屋主,這事使人推想他的父親早已逝世了。可能為了這個理由,馬爾谷性格的培養缺少了一點兒大丈夫的氣質,即果敢及毅力。另一方面,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巴爾納伯對馬爾谷這般體貼關懷,因為他們兩人有堂(表)兄弟的關係(哥四10)。有些跡象使我們相信,耶穌跟他的使徒們是在馬爾谷的家裡吃最後晚餐的(谷十四13∼16)。無論如何,他的家是耶路撒冷教會集會的一個地點(宗十二12∼17)4.。它可能也是耶穌升天後,門徒們相聚為預備領受聖神降臨的地方(一13後)5.。
許多釋經者認為那偷偷地跟隨耶穌到革責瑪尼莊園,後來丟下圍身的床單,光著身逃跑的少年就是馬爾谷本人(谷十四51∼52;谷特有資料)6.。
為訓練他的親人去幹一點大事,同時也為開開他靈性及智性的眼界,巴爾納伯帶馬爾谷到敘利亞的省城去(宗十二25)7.。
辦完了差事,巴爾納伯和保祿剛從耶路撒冷回來,安提約基雅教會就委派他倆到小亞細亞開教去。馬爾谷也跟他們一起上道。但一到了培爾革(Perga),他就離開他們回家去了。他半途而返的理由雖然沒有明明說出,但鑒於馬爾谷個人的背景,我們可以推想是下列的理由之一:(甲)大概水陸路旅行的辛勞,起伏不平、白雪蓋頂的斗羅(Taurus)山脈,旁非里雅(Pamphylia)平原瘴癘為害的傳聞,路上眼見的粗野落後的種族,使得他心灰意冷。(乙)可能他不喜歡調換領導人8.——他覺得保祿那種斬釘截鐵的作風不好受,保祿不像他堂(表)兄富有同情感及體貼。(丙)可能他捨不得離開家庭及他的母親。
馬爾谷的決定使巴爾納伯很難為情。是巴爾納伯把他年輕的堂(表)弟帶來的,他有責任照顧他的安全及成長。另一方面,巴爾納伯受安提約基雅教會委托領導開教,他不得不完成這項任務,他不可以突然讓保祿單獨一個人在這既不安全又從未走過的高原上亂闖。這次他只好讓馬爾谷一個人乘船回家去。保祿對馬爾谷的作為十分不滿意。
開完了耶路撒冷的會議重返安提約基雅後不久,保祿向他的老友巴爾納伯提議,再到小亞細亞去探望他們所開辦的教會。巴爾納伯當下贊成了,但他同時亦想再帶馬爾谷一同去。巴爾納伯是個善心腸的人,他相信人是好的,他認為經過了幾年的功夫,他的堂(表)弟會較前成熟了,於是想給他另一次機會,試試傳教的身手。但保祿卻不以為然,他不能忍受跟一個畏難且半途而廢的傢伙作伴。巴爾納伯本來是慣於妥協的,不過這次就不肯讓步了,而保祿也不甘示弱。兩個老友於是光火了,結果只有各自分道揚鑣。保祿選了息拉(Silas)為伴,而巴爾納伯則乾脆帶了馬爾谷回老家塞浦路斯去。
當保祿寫格林多前書時(五十六年左右),似乎保祿及巴爾納伯又在一起工作9.。在六十年代,我們見馬爾谷在羅馬,為伯鐸及保祿效力(伯前五13;哥四10;費24;弟後四11)。利用這些零星破碎的資料,我們可以砌出兩幅細石畫來:(甲)馬爾谷終於離開了塞浦路斯島——大概因為巴爾納伯已過了世10.。(乙)馬爾谷經過了這些年頭的修鍊,已成了一個成熟的「男子漢」,學識了「服事」,使自己成為「有用的人」。後來的傳統說他當了非洲亞力山大城的主教,並在那裡殉了道11.。
從馬爾谷同時為伯鐸及保祿效力的這件事看來,我們不但可以推想保祿與馬爾谷(間接也與巴爾納伯)已重修舊好,而且在「猶太人的使徒」和「外邦人的使徒」間,亦植有深厚的情誼。
耶穌的門生和使徒不是天生聖人,即使在聖神降臨以後,他們仍是血肉之人,每人都受自己脾氣及環境力量的影響,每人都得奮鬥克服自己。正如花朵一樣,他們也需要時間來使自己生長和成熟。

伯鐸和保祿
雖然宗徒大事錄用了大部分的篇幅來敘述這兩位人物,但它卻完全沒有提及保祿在迦拉達信中所寫的一宗重要事件(二11∼14):
但是,當刻法來到安提約基雅時,我當面反對了他,因為他有可責的地方。原來由雅各伯那裡來了一些人,在他們未到以前,他慣常同外邦人一起吃飯;可是他們一來到了;他因怕那些受割損的人,就退避了,自己躲開。其餘的猶太人也都跟他一起裝假,以致連巴爾納伯也受了他們的牽引而裝假。我一見他們的行為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當著眾人對刻法說:「你是猶太人,竟按照外邦人的方式,而不按照猶太人的方式過活,你怎麼敢強迫外邦人猶太化呢?」
我們很難斷定這件事發生的日期(耶路撒冷會議之前或後?),也不能確知伯鐸來訪安提約基雅的理由(是偶然的訪問或正式的遷居?)12.。
從前,伯鐸是一個容易衝動和容易發怒的人(見若十八10),但經過了這些年頭,他也變得老成、明智、和有遠見了。耶穌的榜樣及教會的責任教訓他,在任何光景中要尋求及維持和氣及團結。在外教人的地區,如約培(Joppa,宗九36後13.)、凱撒勒雅(Caesarea,宗十)、安提約基雅,他證明了他很會適應環境,他沒有什麼顧忌跟非猶太籍的教友吃飯及來往。但當眼光狹窄的猶太弟兄來到敘利亞的省城時,他突然改了作風,退縮起來,不再跟前者來往。城中其他的猶太教友,連保祿的朋友巴爾納伯在內,都跟隨了他14.。
伯鐸的決定是由於怕主張行割禮的猶太教友。但為什麼伯鐸怕他們,保祿倒沒有說出來。一定不是因為怕他們的權威,或如有些人說的,怕雅各伯(主的兄弟)的權威15.,伯鐸怕的大概是他們的影響。這不該使我們驚異,我們記得,猶太人的宣教活動曾有過蔚然可觀的成績,他們的宣教者甚至能在從外教改信主的教友中賺得同情——迦拉達人是其中一個例子。在許多人的心目中,那些宣傳猶太主義的人代表更高的理想,他們帶來的保證更可靠——耶穌加上梅瑟16.。如果這幫人曉得怎樣說服從外教改信主的教友,那麼他們會更容易把猶太教友拉到他們那邊去,叫他們再度嚴守梅瑟的法律,畢竟,他們是同國同種的人,有著共同的宗教和文化的背景17.。無論如何,伯鐸的顧慮不是沒有根據的。為了預防這班討厭的來客的責難和影響,又為了避免無謂的爭吵,他認為最好還是暫時再守嚴格的規矩。可能他預料這些沒有受委派、沒有被邀請的客人不會在城裡逗留很久的18.。不論怎樣,他希望在這外教地區生活的教內猶太朋友,直到目前為止,既然對外教人這麼開放,今後對他本人及對他們那些來自猶太地區的兄弟也能這樣。事實上,他得到他們的諒解及支持。
但其中有一個人卻不能與大家協調:這人是保祿。顯然他抓不到指揮樂師給的音調,或者他那時根本無法了解他。這個舊日狂熱的法利塞人曾一度為梅瑟的法律激烈地奮鬥過,如今以同樣的熱情在外教人中推動解除法律束縛的宣教工作。他有強硬好鬥的性格,左右逢迎及妥協是他所不慣的。對他來說,只有非此即彼的選擇。無可置疑的,他一直在歸化的影響下生活,他要跟他已往的法利塞主義搏鬥,這過去的回憶就好像陰影一樣常常跟隨著他。伯鐸的所為很可能使他想起以前自我的形像來,為此他才有這麼厲害的反應:他稱伯鐸的做法是「偽善的行為」。他真的直言不諱地去公開責備他。保祿那時的態度一定是相當猛烈的,因為好些年以後,當他寫迦拉達書時,還充滿激動及爭論的口氣。
無人告訴我們,伯鐸對保祿的責備有何反應。我們大可以想像伯鐸已是一個飽經世故的人,他對這個較他年輕的人的衝動處之泰然及予以同情19.,但卻堅守自己的立場,認為對當時是最適合不過的20.。
保祿的觀點倒並不錯,只不過原則對,不一定就應該不分皂白毫無顧忌的拿來應用。過了些時日,保祿自己也學會了謹慎從事及細心判斷(見宗十六1∼3;廿一18後),甚至成為一位大師:
所以我們該追求平安的事以及彼此建立的事,不可為了食物的原故而摧毀天主的工程。一切固然都是潔淨的,但若人吃了,能使人失足,這為他便是惡事了。更好是不吃肉,不喝酒,不作什麼能使你的兄弟跌倒的事。
(羅十四19∼21;參閱格前八7∼13;十23∼33)
此外:
對猶太人,我就成為猶太人,為贏得猶太人;對於在法律下的人,我雖不在法律下,仍成為在法律下的人,為贏得那些在法律下的人;對那些法律以外的人,我就成為法律以外的人,為贏得那些法律以外的人……對軟弱的人,我就成為軟弱的,為贏得那些軟弱的人;對一切人,我就成為一切……
(格前九20∼22)
這一段文字簡直是完全相反迦二所說的。但奇怪的是,在兩件事件中,保祿都以「為了福音的原故」(迦二5;格前九23),也就是說,為了賺取皈依的人作號召。這麼說來,是宣教的目標為至上使他依時、依地、依人,採取不同的步驟、實施不同的方法。這正是保祿與伯鐸在安提約基雅引起爭執的原因:前者正為向外教人推動宣教工作而處心積慮,後者正為挽留信主的熱心猶太人在大公教會的團契中而憂心忡忡21.。縱然教會是由同一的聖神帶動、由同一的主領導,但主和聖神都不會把教會內每一成員的洞識、信念、主意及人格取代,反之,主和聖神會利用他們及同他們一起運作,藉以產生各種效能來應付教會多方面的需要。如果保祿能為教會的合一寫出這麼卓越的篇章,正因為他深切了解其中的問題、它的張力、它的矛盾,尤其他懂得,愛是解決一切問題的法寶(格前十二4後;羅十二4後;弗四14後;哥三14後;斐二1後)。
格前一12;三22;九5這些章節使我們推想,除了安提約基雅的事件外,在這兩位宗徒之間——或至少在那些分別自稱以他兩人為首的教友之間——有某些摩擦存在22.。然而在另一方面,保祿承認伯鐸在教會內扮演的見證和領導的超越角色(迦一18;二8;格前十五5)。
眼見兩位宗徒最後一起在羅馬23.宣揚耶穌的福音,同時由兩位助手——馬爾谷24.及息耳瓦諾(Silvanus)25.——一同協助著,我們相信伯鐸及保祿之間的衝突早已消除。伯鐸後書的作者曾以幽默的筆調,語短情長地懷念了保祿(三15∼16)。

 

附註

  1. 參看H.E. Russ, Urkirche auf dem Weg in die Welt. Ein Kommentar zur Apostelgeschichte ( : Arena, 1967) , 118-124, 162-165.
  2. 這名字的希伯來文及亞拉美文的原意很難確定,學者們提出下面三種推測:

(一)Bar Nebous :「Nebo(巴比倫的一位神明)神之子」。持此說者有G. Dalman, A. DeiBmann, E. Preuschen, C.C. Torrey, H.J. Cadbury, M. Goguel.
(二):「先知之子」。持此說者是H.H. Wendt.
(三) :「安慰之子」。持此說者有A. Klostermann.
但每一種推測都有附和及反對的人,今略加闡述於後。
上面(二)(三)的亞拉美文或希伯來文很不容易轉變成希臘式的Barnabas,見E. Haenchen, Die Apostelgeschichte (14 Aufl.; : Vandenhoeck, 1968) , ad loc,; 而H. Conzelmann, Die Apostelgeschichte ( : Mohr, 1963) , ad loc. 則認為把巴爾納伯解釋為「安慰之子」,實在是跟宗十三1另一個人的名字瑪納恆Manaen / Menachem(意謂「安慰者」)互相混淆所致。又M. Goguel, The Birth of Christianity (tr. from French by H.C. Snape ; London : Allen, 1953) , 189-193根據(一)的解釋,推想巴爾納伯原是外教人或半外教人。不過他的意見,我們不能接受,理由是:(甲)巴爾納伯的家族是肋未族,而肋未族人是不准與外教人結婚的(厄上九∼十;厄下十29∼31;十三3,23∼30)。(乙)巴爾納伯與若望馬爾谷有親屬關係(哥四10),後者是猶太人。(丙)巴爾納伯的本名(若瑟)是希伯來語。

  1. 參閱G.B. Bruzzone, Il dissenso tra Paolo e Barnaba in Atti 15:39 (Genova, 1973) , esp. 51-64 ; 而在近代學者中,可見M. Hengel, Zururchristlichen Geschichtsschreibung (Stuttgart : Calwer, 1973) , 103.
  2. 這段文字有兩點是值得注意的:它們可以幫助我們了解我們正在討論的人物:(一)馬爾谷的家既有庭院的大門(,參閱瑪廿六71;路十六20),而且可以容納好些來作祈禱的人,同時又有能力僱用一個或甚至數個女傭,在在顯示馬爾谷的父母是頗為有錢的,而馬爾谷過的家庭生活是相當舒適的。這大概可以說明馬爾谷首次出外傳教時為什麼會退縮下來。(二)伯鐸似乎常到馬爾谷的家來,並且在那裡住宿。伯鐸及馬爾谷之間有著一份很密切的情誼,這份情誼已是家庭生活的一部分。也許為了這個原故,前者稍後者為「兒子」(伯前五13)。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馬爾谷會干涉到保祿與伯鐸(巴爾納伯)間的爭議。事實上,馬爾谷是引發決裂的最後導火線。保祿當時可能感到過分被人丟在一邊了。梅瑟法律及行割禮的神學與牧靈的政策,是不會完全脫離心理的問題的,教會歷史可以充分證實這一點。
  3. 許多人把谷十四15?路廿二12的anagaion(這個字在古典希臘文中是找不到的,只見於新約聖經)與宗—13的(英譯upper room)看是同義語。希伯來語稱「屋上頂樓」(遮蓋的或露天的)為',亞拉美文則稱’。筆者曾有一次到奧法蘭(Ophrah,即若十一54的厄弗辣因Ephraim)參觀,一位阿拉伯神父指著一間屋,實地給我解釋說,「頂樓」是村中一些大戶最高的一層樓,沒有間隔,平常是空著的,有特別需要時,可作招待親客或其他用途。參看宗九37,39;廿8;列上十七19;列下四10後;達六11;此外H。—J。 Klauck,Hausgemeinde und Hauskirche im Christentum (Stuttgart : KBW, 1981) , 48F.
  4. 當耶穌同宗徒們在他家中吃最後晚餐時,他可能是睡著覺,其後急急從床上起來,沒有穿好衣服就跟到革責瑪尼莊園去了,見The Oxford Annotated Bible With The Apocrypha.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有關註。
  5. 這節的希臘文版本分成兩類:(一)用前置詞eis(至);(二)用前置詞ex(從)。依上下文來看,後者似乎較合理,理由有二:(甲)我們這一節直接與宗十一30相連,那裡說,巴爾納伯及掃祿從安提約基雅被派到耶路撒冷(猶太)。(乙)在此以前,馬爾谷一向在耶路撒冷居住。若說:「巴爾納伯及掃祿……帶著號稱馬爾谷的若望回『到』耶路撒冷。」似乎說不過去,是以我們建議採取的讀法是:「巴爾納伯及掃祿……帶著號稱馬爾谷的若望『從』耶路撒冷回去。」(與思高聖經譯本相同)

但另一方面,有權威性的世界聖經公會卻採用了前者eis較難的讀法(lectiodifficilior)。有關它的理由,B.M. Metzger, A Textual Commentary on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United Bible Societies, 1975) , ad loc. 有詳盡的解說。J. Dupont, "La mission de Paul < >," Etudes sur lesActes des (Paris : Cerf, 1967) , 217-241除了接受eis的讀法外,更設法解釋eis是受格的前置詞(objective preposition),而不是方向前置詞,結果他把這節譯成:「巴爾納伯及掃祿『為』耶路撒冷完成了任務後,就帶著號稱馬爾谷的若望回去了。」

  1. 釋經學者通常以為自宗十三13開始,巴爾納伯及保祿兩人名稱次序的變換表示領導人的調換(相似迦二9的情形)。筆者卻大不以為然,理由如下:(一)早些日子,在應付塞浦路斯島的總督色爾爵•保祿(Sergius Paulus)及厄呂瑪•巴爾•耶穌(Elymas Bar Jesus )術士時,保祿宗徒已鋒芒畢露,顯出是一個能言善辯的人才,其後竟然成為主要的演員及發言人(宗十四12已有明言),保祿的名在這裡排先,只不過是文學描述中轉換口味的一種方法。(二)宗十四12,群眾稱保祿為赫爾默斯,稱巴爾納伯為宙斯(希臘神話中的最高神),顯示巴爾納伯仍然保持領導人的地位。(三)在宗十四14;十五12,25;巴爾納伯的名又排在保祿之前。

可能我們眾人都錯,因為我們對領導職權及行使領導職權的觀念,與耶穌及初期教會的觀念有天壤之別(參閱路廿二25後及它的平行文)。

  1. 格前九6。固然,這節可以指保祿及巴爾納伯首次到小亞細亞傳教時的事(約四十四∼四十八年),不過由於這節用的不是泛泛之詞,而是真名實姓,可見這些人物是格林多教友所熟識的。此外,巴爾納伯及保祿首次出外傳教時,他們用的經費似乎是由差遣他們的安提約基雅教會支付的。有關保祿接受教會的供養,可參閱格後十一7∼11;斐四14∼18。有關保祿做工謀生的事,可參閱宗十八3;廿34;得前二9;得後三8;格前四12。
  2. 有源自塞浦路斯島的傳說,謂巴爾納伯因厄呂瑪術士的慫恿,在撒拉米(Salamis)被猶太人用石砸死,死後由馬爾谷私下在城外為之安葬。
  3. Eusebius, Historia Ecclesiastica 2.16; Hieronymus, De virisillustribus 8; L. . Barnard, "St. Mark and Alexandria, " Harvard Theological Review 57 (1974) , 145-150; M.H.J. , "Markus derMitarbeiter des Petrus, " Zeitschrift die neu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 71 (1980) , 160-173.
  4. A. von Harnack, Die Mission und Ausbreitung des Christentums inden ersten drei Jahrhunderten (Wiesbaden : VMA Nachdruck von 1924vierten und verbesserten Auflage) , 662說公元二世紀已有一傳說,稱伯鐸是安提約基雅的首任主教;又瑪竇福音寫於敘利亞,對伯鐸特別推崇(參閱下列瑪竇特有的資料,十四28後;十五15;十六16後;十七24後;十八2l;Hengel,3.,84)根據上面的線索看來,我們可以推想伯鐸曾在這一帶地方傳過教。
  5. 在約培,伯鐸住進一個皮匠的家裡(宗九42;十6,32),甚或與他一起工作。在當時的社會輿論中,皮革業是一種卑賤、骯髒、下流的職業,足見伯鐸是個自由不拘的人,參閱H.L. Strack und P. Billerbeck, 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 aus Talmud und Midrasch, II, (; Beck, 1924) , 695.
  6. 單這一事實就足以說明伯鐸的影響力,或他的權威及領導地位。
  7. 我們有好幾個理由否定這一臆測,它是出自一種怪誕的解經法:(一)文中(迦二12)並不說伯鐸怕雅各伯。(二)hoi ex (那些受割禮的人)一般是指祖籍猶太的基督徒。從上下文看來,它可能相當於宗十五1的tines apo (從猶太來的一些人)、宗十五24的tines ex (一些從我們這裡去的人)、迦二4的pseudadelphoi(假兄弟)、及迦二11的tines apo (由雅各伯那裡來的一些人);這些人從雅各伯(教會)那裡來,但不是被他派來(見宗十五24)。(三)在耶路撒冷開的宗徒會議中,雅各伯支持伯鐸的觀點 (宗十五13後)。(四)在新約的傳承裡,伯鐸的形像日益增長,反之,雅各伯的就日漸消失,見(Hengel, 3., 84)。在新約的正經上,我們找不到一處地方說伯鐸受雅各伯的管制。不用說,對偽經的傳承則自當別論,不過對偽經的價值,我們不能不持保留的態度,可參閱The Gospel of Thomas, Saying 12; (在所謂Pseudo—Clementine Literature中部分保存下來的) The Ebionite Acts of the Apostles; 另外,H.—J. Schoeps, Theologie und Geschichte desJudenchristentums ( : Mohr, 1949) , 381-479; F.F. Bruce, Menand Movement in The Primitive Church (Exeter: Paternoster, 1979) , 114-119.
  8. D.J. Lull, The Spirit in Galatia (Chico, California: Scholars, 1980) , 30ff.
  9. 為了解這點,我們只須念及:(一)雅各伯在猶太人中(基督信徒或非信徒)所享有的聲譽,他嚴守傳統的宗教規條(雖然他本人不強迫他人遵守)。(二)後來在基督教會中滋生的各式猶太主義教派。
  10. 這可從迦二4「有些人潛入了教會」這句話推測出來。
  11. 得爾圖良(Tertullianus, Adversus Marcionem 1.20)認為保祿的態度不夠成熟。
  12. 伯鐸必定知道這只是一時權宜之計,日久天長是行不通的。在這點上,恐怕保祿誤會了他。
  13. 我們的眼睛應有足夠的銳力,能看穿他們在不同的歧見之下畢竟有相同的共識:即對主和教會同一的愛戴及關懷。得爾圖良(Tertullianus, Adversus Marcionem 4.3)早已體會到伯鐸和保祿之間的基本協調。最近的研究已推翻當日土平根學派( School)的學說。基督新教的學者如J.D.G. Dunn, Unity and Diversity in the New Testament. An Inquiry into the Character of Earliest Christianity (London: SCM, 1977) , 385及Bruce, 15., 42f都承認伯鐸確是整體教會合一的焦點,他是個穿針引線的人,把第一世紀各走各路的基督教會串通起來,就這方面而言,他所做的比任何人都多。
  14. Bruce,15.,39-43認為這種對立狀態不來自這兩位宗徒,而是來自教徒們,這可以從耶路撒冷宗徒會議有關猶太教友與外邦教友一同飲食的措施看得出來,有些人從嚴處理,有些人則從寬處理。
  15. 有關伯鐸曾在安提約基雅、格林多、及羅馬的事實或議論,可參看Bruce,15.,43-47.
  16. 費24;哥四10;弟後四11;伯前五13。
  17. 伯前五12(參閱格後一19;得前一1;得後一1),此人一般被認同是息拉(宗十五22∼40;十六19∼十七15;十八5);B.N. Kaye, "Acts' Portray of Silas, " Novum Testamentum 21 (1979) , 13-26。另外因為保祿在坐牢時所寫的書信裡沒有提及息拉,於是有人貿然推測,息拉與保祿發生了衝突,但這是毫無根據的, P. Vielhauer, Geschichte der urchristlichen Literatur (Berlin : Gruyter, 1975) , 587, n.11說得很對。J.H. Elliott, "Peter, Silvanus and Mark in 1 Peter and Acts. Socialogical-Exegetical Perspectives on a Petrine Group in Rome, " in Wort Gottes in der Zeit (Festschrift K.H. Renggstorf; hrsg. W. Haubeck und M. Bachmann; Leiden: Brill, 1980) , 250-267(這篇文章是作者對伯鐸前書作了廣泛研究後的部分節錄)提供過一些很好的提示,只不過他的結論是誇大了一點,因為伯鐸對整個教會的號召力一定不會因寫了這封書信而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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