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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90)p.559-562
   

生態行動三原則與生態靈修   

 

區紀復

 


 

 

 

 

 

生態靈修各層面
生態覺醒:在生活環境裡覺醒到生態破壞、環境污染、工業公害等等,影響甚至威脅到自己的生活品質及生命,因而注意生態問題。
生態意識:覺醒到生態問題的存在後,較積極去認識、了解生態問題,並有環境保護的態度,及生態保護行動的動機。
生態倫理:有系統的建立人與大自然生態環境的關係倫理,知道人應該與萬物共融,好好管理,在互利情況下共存。
希望這種倫理不單是個人的,而且是整體人類的,因而影響到政府的環境政策。
生態行動:個人避免污染環境,愛護動植物,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節省資源,惜福(過簡樸生活)。社會環境教育,參與環保團體……教會關心自然生態,鼓勵教友行動。
生態神學:由聖經中反省人與萬物的關係,重新調整對創世紀的解釋,創世神學認為,人與萬物都是天主所創造,人是天主肖像,所以接受天主的委託照管自然萬物,破壞自然生態(浪費、污染),應視為一種罪過!
生態靈修:綜合生態意識、倫理與神學反省,作為基督徒基本的生活態度,行為的依據,在現世自然生態環境中以新的觀念實踐仁愛—與萬物共融,對動植物愛護,對所有人(全人,後代)和諧(好)關心。神貧—節儉、不浪費、簡樸,降低慾望,樂意放棄舒適方便,不追求物質享受。回歸自然,以達天地人合一。
每個人進入生態靈修可能由不同層面開始,也可能經歷多個層面;可能由具體面開始,也可能由理論面開始,也可能有先有後。但最終目的應該達到天地人的合一,為人類的救贖,廣傳天主(基督)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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