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台彌撒開始時,神父請大家認罪。不只是在彌撒中,連在普通傳教工作上,也常提出「罪」字,好像若沒有罪的概念,就不能宣佈福音。為中國人這是一個很大的阻礙。傳教者好像首先要否定性善論,才能建立福音。講理的人會想,為講福音,何必否定傳統的說法?這個問題值得我們研究:教會對「罪」,「得救」的想法,以及中國人對罪、惡、過等概念的說法。然後我們可以提出一些在彌撒中可用的原則。
談「罪」必須先看聖經如何用這個字。1.我們發現有一個很大的困難,就是希伯來話用幾個不同的字,而希臘文把這些字都用兩個字來翻譯,即hamartia和anomia。最常用的是第一個;第二個有「沒有法律」的意思。到了中文聖經,只用一個「罪」字。天主教和基督教都說大家是罪人,用這個說法包容聖經所謂的「罪、惡……」等等。
跟罪很有關係的一個說法是「悔改」。《給現代人的福音》把希臘文的metanoia翻成「離棄罪惡」;其他的書寫「悔改」或「皈依」。無論用什麼字,要說的都是耶穌為人類到底作什麼。人是在一種不理想的情況中,叫作「罪」,耶穌要使人脫離罪,進入新的情況。2.因此,聖經有時主張脫離本身,有時說須進入新的情況。「罪」是在這個動作的開始;愛、自由、勝利是它的末端。新約特用「」和「ruomai」表達脫離。「」就是「救」的意思;「ruomai」也是救的意思,但它特別用來講出埃及的故事。此外還有其他的字;值得注意的是「和好」,及「赦免」,這兩個詞是教會常用的。聖經就是這樣形容耶穌的貢獻。為了描述人的回答有「metanoia悔改」和「皈正、歸依」。這些字是由舊約的「shub」來的。舊約用「shub」至少一千零五十九次,可知這是很重要的一個字。其本意是「轉方向」,即走錯了路要回頭往正道而行。雖然是很要緊的一個字,但在若望福音裡找不到它。若望強調「新生命、光明」等。可見,字本身不重要,只要意思正確就夠了。
其實,教會講解人無耶穌救恩的情況在歷史上有所改變。馬爾谷福音和直到五、六世紀的教父,常談到魔鬼,不只有一個,而且有好多鬼。谷—34:「(他)驅逐了許多麼鬼。」同樣聖安當,所謂隱修士始祖,在曠野裡與魔鬼交戰。不過,信經中不提魔鬼;教會要教友知道有魔鬼,但不強調其他小鬼,有人會問:是否教會忘記福音的一部分?實際上不然。當時的人已經信各樣各類的魔鬼,耶穌沒有意思把他們的想法改為今日受過教育人的思想,他也沒有反對羅馬帝國、奴隸制度等。不過,這並不是說他贊成帝國主義或奴隸社會。由此觀之,耶穌來的目的不是宣佈鬼的分類,才把他們趕走,而是來宣佈,無論人的情況如何,他都能得自由,成完美的人。羅八38∼9「無論是死亡,是生活,是天使,是掌權者,是現存的或將來的事物,是有權能者,是崇高或深遠的勢力,或其他任何受造之物,都不能使我們與天主的愛相隔絕。」這清楚說明,用何種說法描述人不愉快的情況不要緊,要緊的是耶穌所賜給人的愛。
中國雖然以性善為主,也有這種不好和好的情況的區別。禮記有「大同」和「小康」的區別。思想家常說古代時社會都好,今天人離開了大道。韓愈曰:
「後之人,雖欲聞仁義道德之說,其孰從而求之?甚矣!人之好怪也,不求其端,不訊其末,惟怪之欲聞。」(原道)
他要說的是社會的不好。為了形容人的不好,有罪、惡、過等字。3.「罪」的本義是「犯法」,「惡」和「過」是倫理上的過失,結果中國人承認有過但不說有罪。以前,倫理上和宗教上的過失聯在一起,都有違背天命的意思,但到了孟、荀時,得罪的不是天而是人的良心和天理。不過至今人還怕天的懲罰,恐怕,現代青年連這個感覺也沒有了。總而言之,中國思想特別注重向善,若談惡,是在全社會上或在人的良心上;因此,第一需要提高教育;第二須用禮來改善:「禮為防人作惡,引人為善。」
為了幫助我們分析這些問題,可以參考兩位神學家:聖宜仁4.和Hans Urs von Balthasar。5.宜仁思想特別適合中國。他覺得耶穌的來臨是因為人像小孩,必須教他。教的方法是用勸導,而不是迫使bias。這樣,學是件喜悅之事:「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宜仁看耶穌的工作都是教人,直到他長大,所謂長大的意義是人受光榮,看到天主:
「必須首先造人,造後要長大,長大要生育繁殖,繁殖後要得力,得力後要受光榮,受光榮後要見他的主。」(駁斥四38)
重點在於人是按天主的肖像造的,所以要幫助他慢慢地認識神,藉著這個認識變成新的人(駁斥四12)。張春申神父說,中國人會接受「人是神的肖像」的道理。6.
Von Balthasar是歐洲非常重要的天主教神學家。他以羅馬書為基礎,建立一個救贖理論。在羅馬書,聖保祿把人類分兩種,有猶太人和外邦人。猶太人有法律,所以知道天主要求什麼,不過他們從來沒有達到法律的目標,這個缺點叫作「罪」。外邦人不然,他們從受造物找造物者,可能他們的尋求停留在某種世物身上,但是最大的阻礙是他們會死。秦始皇找仙藥想得永生,但最後死了,被埋了。耶穌是唯一的能實行法律所說的每一條,也是唯一能真正地找天主而得到永生的人。因此耶穌是猶太人和外邦人的教主,使他們兩族變成一個。簡單的說,罪是猶太人的事,死亡是外邦人的事,所以給外邦人談罪沒有多大意思。
讓我們現在回到彌撒的問題,具體地講「罪」的用法。在彌撒當中三次提到人類的罪(可能不只三次,但禮儀方面特別重視這三次),即進堂式、感恩經前和領聖體前。我們慢慢念這些經文,用一些中國說法和行為來詮釋。
「進堂式」有四種:第一是用水表達洗淨;其他都有懺悔詞。因為第一式和感恩經前神父洗手類似,我們以後才談。第二式有懺悔詞,裡面說:「我們的過失、罪、重罪」。中國人用這式是可以的,但他所以可以,是因為他已經認識耶穌。房神父說:「皈依常是一個答覆……為使皈依發生,必須與天主相遇。」1.還有,中國人不只是儒家所說的率性者,有的已經受到佛教「無明罪惡感」3.,有的接受西方對罪的感覺,所以可以繼續用這個懺悔詞。可以用並不是說是最理想的。
第三式提到罪,但重點在天主的仁慈。「上主,求大發慈悲」。「慈悲」這個詞大概是由佛教觀世音的特徵來的,可能比較適合中國。更好是第四式。這式雖用「罪」字,但強調耶穌為人作什麼,即「拯救懺悔的人;召喚罪人;在天父面前為我們轉達。」若神父願意變動進堂式,可按照這四式來做。中國人可以以論語的
「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學而四)
來比較。基督徒一定要忠心、要愛所有的人,要傳佈耶穌所教給我們的。大學有另外一句話值得注意:
「如琢如磨者,自修也。」(傳第三章)
這裡不談罪,但談自修,因為有一個目的:「止於至善」。我們都沒有達到這個目標,因此都需要承認自己還在路上。用宜仁的話,我們只是小孩兒,要每天上課學習。
感恩經前神父洗手說:「上主,求洗淨我的罪污,滌除我的愆尤。」宜仁也用「洗」字說耶穌要洗淨我們的腳,如同他洗門徒們的腳一樣(駁斥四22)。商天乙在他的湯盤上刻著這些字:
「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大學傳第二章)
可以看得出來,洗禮不只是猶太人能接受的規矩。若把上面九個字刻在彌撒用的水盆上,不是很有意義嗎?
領聖體前大家說:「除免世罪的天主羔羊……」。受到古愛爾蘭教會影響的西方教會,使世罪變成世人之罪,亦為每個人的罪。也許中國思想家談「小康」或它的對象「大同」、「桃花源」等理想社會,使中國教會能注意現代神學家所謂的「結構罪」。具體的說,六四鎮壓民運的士兵開槍,是因為領導這樣吩咐他們。耶穌對比拉多說的話:「把我交付給你的人,負罪更大。(若十九11)」可以用在這些士兵身上。「結構罪」指政治制度上的惡。
領聖體前還有一句話:
「主,我當不起到我心裡來……」
這句是由路加福音來的。中國人常用這類客氣話,最普遍的是「對不起」(文言文)「失禮」;(日語)「失禮」。這種謙虛態度是中國人的一個優點。中庸曰:
「辟如行遠必自邇;辟如登高必自卑」(君子之道第十五)。
領聖體是與神變成一體,是人最高的理想,所以先認自己卑微是理所當然的。
在普通傳教工作上,我們要效法耶穌。接受福音使一個人的生活有具體的改變,把這個改變叫作「回頭、皈正、驅魔」等,要按各民族、各人的情況而選擇。儒學強調知識,所以耶穌是我們的老師,叫我們怎麼認識天父。道家要人回樸,耶穌也批評法利塞人多餘的宗教禮儀,要人在心裡朝拜真主。道教要人得到永生和健康,在福音中耶穌常治病,給人他的聖體作食糧。佛教要人自修,耶穌有同樣的命令。這個過程之前,說人尚無智、或要死、或有病、或在污泥中等等,這些說法中沒有一個是絕對的。所以如果望教的人不懂,傳教士不必用「罪」字。後來他可以介紹「罪」字在教會的用法,也可以幫助信主的,認識他在主面前的微小。
希望中國教會不用適合猶太人或愛爾蘭人的說法,而從教會的豐富倉庫裡選擇適當的食物給人民享用。讓我們日日新,明明德,止於至善天主的光榮,因為人是神的肖像,活人是天主的光榮。耶穌曾經說過:「我來為給他們生命、豐富的生命。」這個福音一定適合中國。
(本文作者為本院寄讀生,英國耶穌會修士)
註釋:
- 房志榮:聖經中的罪與懺悔(皈依),在輔大神學論集8. 1971 pp. 287—95。
- Schillebeecky, E., Christ, S.C.M., London 1980(1977), pp. 477-99.
- 羅光:中國文化中罪的形態和意義,在輔大神學論集8. 1971 pp. 287—95。
- Irenaeus, Adversus Haereses/宜仁,駁斥異端書。
- Balthasar, H. U. von, Theodramatik II 2 III C. 2 and 3 Die
- 張春申:中國教會的本位神學,在輔大神學論集42. 1979 pp. 405—8參考第4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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