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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9)p565-572
   

猶太∼基督信仰的教學與社會正義的伸張

 

房志榮

 


前  言
在本屆「宗教教育與中國社會之發展研討會」裡,本講將限於猶太∼基督宗教(Judeo-Christian Religion),而在社會發展一方面,專注於社會正義。理由很簡單:這是一座天主教大學,天主教是猶太∼基督宗教中重要的一支,是頗具代表性的。至於社會正義,是與世界和平及自然生態同受注目的三大現代問題,在這樣一個國際研討會中相信可有它的位置。
本講內容可分三段:先講孔子、耶穌,及猶太傳統中的教和學;次講猶太傳統教學的程序和內容;最後講猶太∼基督信仰與伸張正義之間的關係。在結論中將指出為何猶太∼基督信仰特別關注社會正義,那無非是因為這一信仰所根據的聖經,一直主張,在上帝前人人平等,每人都要為自己的正義與否在上帝面前交賬。

一、孔子、耶穌,和猶太人的教與學
論語的第一句話便是,「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孔子的名句「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最有趣的是,年逾古稀的孔子簡述他一生的為人是由一個學字開始:「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為政4.)。孔子也說過:「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述而19.)。他又說:「學如不及,猶恐失之。」(泰伯17.)。因為孔子如此好學敏求,他後來才能教學授徒,成了萬世師表。
耶穌的學和教跟孔子不盡相同。在他來世前五百多年前,一位先知已預言他的受教態度:「至高的上主教我該說的話,使我能安慰憂傷的人。每天清晨,他喚醒我,使我渴望聽他的教導」(以賽亞書五十章4節)。來世之初,另一位新約作者描寫耶穌的心態說:「基督要到世上來的時候,向上帝說:妳不要牲祭和供物,你已經為我預備了身體。你不喜歡祭壇上的燒化祭,也不喜歡贖罪的祭。於是我說:上帝啊,我來了,為的要遵行妳的旨意」(希伯來書十章5∼7節)。
在約翰福音裡,耶穌也有不少孔子式的自傳說法,比如他說:「兒子憑著自己不能作什麼;他看見父親作什麼,才作什麼。父親所作的,兒子也作。父親愛兒子,把自己所作的指示兒子。他要把比這更重大的事指示兒子,使你們大家驚奇」(五章19∼20節)。「我憑自己不能作什麼;我按照上帝所告訴我的來審判,而我的審判是公義的,因為我不尋求自己所要的,只要實行派我來者的旨意」(五章30節)。
弟子們稱耶穌為「拉比」(老師),就像孔子的門人稱他們的老師為夫子一樣。耶穌對自己為人師的事實有很清楚的意識。晚餐廳裡,他洗完門徒們的腳以後,坐下來問他們說:「我剛才作的事,你們明白嗎?你們尊我為老師、為主,這是對的,因為我本來就是。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老師,尚且替你們洗腳,你們也應該彼此洗腳」(十三章12∼14節)。
至於猶太人的傳統是,五歲讀聖經,十歲讀米市納,十三歲須守誡命,十五歲讀塔爾慕特,十八歲進洞房,二十歲操職業生活。可見猶太人五歲讀聖經,十歲讀米市納,十五歲讀塔爾慕特,然後才開始各種職業生活,一生中不斷學習,而他們的學習就是背誦,就是培養一個正直的意識,按照所讀的經來調整自己的全部生活。下面我們先看看猶太傳統教學的程序和內容,因為這一切對日後的基督信仰有著很普遍和很深的影響。

二、猶太傳統教學的程序和內容
法國考古學家 Lennaire認為,在公元前八世紀字母應用擴散以後,以色列曾有過三個層次的學堂制度:各地有初級學堂,較大的城市有中學,以培養行政、管理人材和公務員,最後在耶路撒冷京城的王宮和聖殿裡有高級學校,以培養政府官員、外交人材,和大祭司,這裡他們可以學習各種外國語文。
在學堂裡學什麼呢?當然不像今天有那麼多分門別類的課程,而是信仰和俗世的材料都混在一起。在整個古代近東,最初為學習讀書寫字的課本是一些箴言集,這些箴言同時是社會性的,也是國際性的。以色列王國時代給我們保存了一個例子,就是箴言書第十至第廿九章。由這些章節可知當時的青年如何學習認識「世界」,努力看到世界的各個向度:其有理性的一面,及其不可理解的一面,而「雅威」的名字很自然地時常出現於教導中。因此,學堂裡關於信仰的學習是間接的。
真正學習信仰的地方是傳統的兩個場合:家庭和聖所(連同聖所的敬禮)。聖所又有地方性的(像今日的本堂及其各種活動)和朝聖地(像礁溪的聖母山莊或全國性的慶祝)。家庭和聖所(教堂)是宗教信仰傳遞的地點和信徒聚會的所在,但所學到的有限。他們學些禱詞和聖歌,但一般來說,在這些場合所學和所吸收的信仰因素缺乏深刻的反省,而只是一些仿效的行為。這些未經反省而好像自動傳遞的雅威信仰,禁不起時間的考驗而引發危機,無論是在家庭或聖所皆然。比方,主婦們很容易被天上皇后或送生娘娘(晚上的明星)所吸引,而猶大國國王曾在希農谷給莫洛克∼即陰府之王(閻王)獻上自己的兒子(參閱列下十六3;廿三10),這是信仰的俗化。先知們起而反對邪神崇拜,雅威敬禮的形式化,和民間的缺乏正義,但他們是少數,發生不了多大作用。
因此才需要申命紀中所說的改革,即公元前622年有名的約史雅宗教改革(列下廿三1∼3),這一改革大約就是由「聽啊,以色列……」這一基本信仰宣誓開始:申六4∼9。這些話是向誰說的呢?是向「全體人民,不分大小貴賤」(申廿三2)說的;他們應「牢記在心」(申六6),使這些話常在口裡、心裡(卅14)。家裡或路上指空間;或臥或立指時間,即無論是早起或晚睡都該記得這些話。
上面所說的申命紀六章4∼9節可說是由上而下的信仰宣誓,說出了信仰的核心。另有三處說出了這一信仰的撮要,即飲水思源(申廿六5∼10),照顧弱小(廿六13∼15),並向子女交代(六21∼25),這三處可視為由下而上的,即反映社會脈絡的信仰學習。子女長大以後,發覺他們的民族(上主的選民)與四周的民族不同,有著不同的生活方式,這時他們會向家長發問,而家長們該有所交代:這是從哪裡來的,上主如此對待了他們,他們應該如何對待弱小的兄弟姐妹。
信仰的核心是第一種學習,信仰的撮要是第二種學習,此外還有第三種學習方式,就是隆重禮儀的慶祝。申命紀卅一章13節所說的「尚不認識這些法律的子女」不是說他們從未聽過這些法律,因為他們在家在校已聽過多次,而是說這麼多人共同的宣信,孩子們尚未體驗過∼因為七年才有一次。這也是信仰的一部分:由群眾的反應來體味「敬畏上主」有何意義。
可惜猶太的宗教改革沒有成功,家庭及禮儀中的學習也不能阻止人民向其他信仰開放,結果使得上主的旨意未能實現。於是,耶肋米亞先知書的出版人,因為跟申命紀的神學和語言十分接近,就把耶肋米亞的預言在耶書卅一章31∼34節用「新盟約」的說法表達出來。
新盟約是指什麼說的?指的是,舊盟約,即西乃山經摩西所訂的盟約,已遭人的破壞,新約的新就在於人不再破壞這個盟約。但人還是自由的,怎麼知道他不會破壞這個新盟約呢?要人不破壞新盟約,必須使人心、這顆操縱自己的心有所改變。所以耶卅一31∼34的意思按照申命紀的想法應該是:人心不再是背誦、記憶法律的地方,而是經過上帝改變,善用自由的器官。
從新約聖經來看,至少有一顆人心在上帝子民中正確地了解上帝的法律,絕不會破壞與上帝所訂的盟約,就是耶穌聖心。這顆心在歷史中引起很多別的人心,像他一樣地忠信正直,使得陰間的門不能勝過教會,就是說,新約不會再破裂。
耶卅一34 最後還說,在新約時期,人將「不再教,也不再學了」。這是一種辯證性的說法,所要強調的是,不把重點放在人間的教和學上,而放在雅威的妙工上:他不取消人的自由,而人卻甘心地走向雅威,並且不再離開他,這是新約的上帝子民所具備的特徵,在教會內,在我們的四周可以見到活生生的例子。

三、猶太∼基督信仰與社會正義
從中國幾千年的帝王史,及中共在大陸專政的四十年現代史看來,可以肯定一件事,就是最違反社會正義的,莫過於把一個制度、一個政權、一個個人絕對化,因而無法無天,予取予奪,以國家為私產,視人命為草芥,如此還有什麼人權、自由、平等可言?
猶太∼基督信仰分兩個步驟肯定人的平等和社會正義,以及實現這個平等和正義的可能。先在舊約裡(猶太信仰)明確肯定人與人應該是平等的,人所建立的社會應該是正義的。當埃及的法郎王用不公平的法律壓迫希伯來人時,上主召叫摩西去拯救他們,擺脫那個不公不義、壓迫人民的政權,並且在法郎領著大軍追趕希伯來人時,上主使埃及的戰車戰馬陷在紅海的泥沼中而全軍覆沒。上帝強硬對待古埃及是要向世人啟示:跟一個自私自利、唯我獨尊而又壓迫人民的政權不必妥協,只有把它打倒,或擺脫它的羈絆,還我自由之身,才得過合乎人性的生活。
在福地∼巴肋斯坦住了近二百年後,以色列由神權政體轉入君主政體,這是上主所許所要的。不過以色列的君王和其他文明古國的皇帝不同。以色列君王不僅對屬下人的生命沒有生殺之權,連對他的國土及全國的財產也沒有絕對的主權,而是與人民共享,必須尊重人民應有的權利。理由是君王也須守法,不是人間的法律,而是上帝的法律。西乃山的十誡約束市井小民,也約束貴為人君的天子。君王犯了法,觸犯了十誡中的一誡,上主不會打馬虎眼,而必派先知來嚴加斥責,並科以應得的懲罰。這一方面,舊約聖經有非常詳盡而生動的描述。納堂先知指責達味的通姦和借刀殺人(撒下十二);加得先知代表上主,為了達味統計人口的驕傲,提出三種懲罰,任他選其一(撒下廿四12∼14);厄里亞先知譴責猶大王阿哈布縱容妻子陰謀殺害納波特,霸佔他的葡萄園,並向國王和王后各科以重罰,後來都一一實現(列上廿一∼廿二;列下九30∼37)。
君王的不義逃不過先知的譴責和上主的懲罰以外,民間的不義也為後起的著作先知所嚴厲責斥。亞毛斯稱那些欺壓弱小、虐待窮人的肥胖女人為巴商母牛,預言她們將被人用魚鉤鉤去,押送到赫爾孟去(亞四1∼3);又刻骨地描繪出北國以色列奸商的心思:「神聖的節日快點過去吧!好讓我們去賣穀物。安息日快點結束吧!好讓我們去做生意。我們可以抬高物價,用假的砝碼、小的升斗去欺騙顧客了」(亞八5)。依撒意亞在講完葡萄園的寓言後說,上主原望在以色列有正義,但只見到流血;上主原希望公平,但只聽到冤聲!(依五7)。耶肋米亞代表上主揭發猶大人民的無恥:「從最小的到最大的,都貪財圖利;從先知到祭司,都欺詐行事,草率治療我人民的創傷說:『好了,好了!』其實並沒有好」(耶六13∼14)。
奈何先知們的教導雖是言者諄諄,而人民的反應卻是聽者藐藐,結果北國和南國的人民先後被放逐到亞述和巴比倫,在福地寄住七百多年以後,又被上主趕出去。上帝的選民在福地的兩大罪行,一是拜邪神,一是不正義,這是他們被趕出福地的原因。不過這同時說明,猶太信仰的兩大支柱:真神唯一,人人平等,一直屹立不搖。無論是誰,即便是上帝的選民,撞在這兩根柱上,柱子不倒,是他們自己自取滅亡。這也說明,人的平等和社會正義是猶太信仰(舊約)早已肯定,並且從沒有猶豫過的。新約(基督宗教)並沒有增添新內容,只是把舊約未能實踐的平等和正義實現出來,使之成為可能的,這就是前文所說的,猶太∼基督信仰肯定平等和正義的第二步,有決定性的一步。其關鍵人物是耶穌基督。
耶穌倡導平等,伸張正義,不是藉大能,更非用武力(雖然在他公開生活中的驅魔、治病、控制自然界,及復甦死人是其大能的顯露),而是用宣講及他自己的生活。宣講是使人意識化,喚醒人的良知,把先知所預言的和舊約所未能做到的提示出來,聲言這一切在新約時期應驗了,實現了,做到了。「上主的神臨於我身…他派遣我向窮人傳福音,向俘虜宣告釋放,向盲人宣告復明,讓受壓迫者得到自由,宣布上主的喜年…這段聖經今天應驗了」(路四18∼21)。這段話是耶穌講道之初在他的故鄉納匝肋會堂所讀所說的。其他關於耶穌實現舊約的預報和理想,在四福音書裡隨處可見。
宣講之外,耶穌還用他生活的榜樣吸引人。他召徒時所用的一句話常是:「來,跟隨我!」他走在前面,他的徒弟(基督徒)只須踩著他的腳印走,就可實現舊約所未能實現的那些崇高理想。
當然,耶穌跟其他世界名師所不同的還在於最後這一點∼為基督信仰關鍵性的一點,這裡基督信仰已與猶太信仰分家∼就是耶穌不僅以宣講和生活來推行人間平等,伸張社會正義,還用他的苦難和死亡付出人間不平等、社會不正義的代價。可是耶穌不是一個普通人,死亡並沒有給他打一個句點;他同時是永生上帝的兒子,在屍體變寒未久他又復活起來了,並從父那裡派來聖神,從人的內心來改變人,使每人真實體驗到,人類有一個共同的大父,所有的人彼此是兄弟姐妹,而能彼此照顧,互相提攜。

結  語
世界性的大宗教不外佛教、回教、和基督宗教(包括天主教、基督新教、東正教),而三大一神教(猶太教、基督宗教和回教)中,又以猶太∼基督信仰傳播最廣,對人類影響最大。今日世界敢站出來為正義、為人權說話的(如今年六四天安門事件之後),正是這個受過猶太∼基督宗教洗禮的西方,這是為了什麼?
本講嘗試開予以回答:因為這個宗教所根據的天啟∼聖經自始至終一貫地在提倡人的尊嚴,人生命的不可侵犯,人在上帝前的平等。這個以人為上帝肖像的神學概念,及人人為基督所救贖的信念是推行人間平等和促進社會正義的堅強基礎。
加上基督徒所信賴的聖神是一股力量,是一種風氣,是能改變人心的由高天降來的德能,因此人間的平等和社會正義才有了希望,因為人力有所未逮之處,上帝的神力確能予以補足,這是基督徒對世事的看法和評價。不信者以為他們是在說鬼話,但他們清楚知道自己在說什麼,而他們的數目不在少數:世界各地都有,世世代代都有。

 

(作者為輔大宗教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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