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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9)p533-540
   

修會團體的特性和基礎    

 

王敬弘

 


近年來,由於心理學和社會學的發達,讓我們對於信仰中許多現實人性的一面有更深的了解。這也讓我們為自古以來的信念:「超性是建立在本性的基礎之上」找到更深刻的證據。例如,心理學對個人靈修學上的貢獻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在本文中,我將採取社會學對修會團體的一些基本分析作為開端;然後,更進一步的分析修會團體組成的基礎和它的某些特性。我希望能夠幫助對修會的團體生活有更清楚的認識,也能夠把團體生活的動力發展和實現出來。

一、成年的志願者團體
從社會學的觀點來看,修會的團體可以被列為是由成年人組成的志願者的團體。所以,它基本上有兩個特性:第一個特性是,它所有的成員都是成年人,在這團體中沒有小孩,也不會產生小孩。此處的成年人,不只是指生理年齡上的成年人,也是指心理和人格上有某一程度的成熟的人才能夠加入修會團體。第二個特性,它是由一群自願者組成,所有的人加入修會不是因為被迫,或受到任何一種壓力或誘惑而加入的,每個人都是甘心情願的進到修會中。除了兩項上述的社會學上特性之外,修會團體更可以加上第三樣特性:就是由單一的性別而組成的。
在教會的傳統中,修會常稱一個修院是一個家庭。在這種意識中,人們會期盼長上扮演著爸爸或媽媽的角色,而修院成員彼此之間也常扮演著兄弟或姊妹的角色。現在我們來看看這種慣用的修會生活的模式,和現代社會學給與修會團體的分析有什麼不同。
在一個家庭中,夫妻的確是兩個志願結合的成年人;但是他們的結合要求兩個人全面性最完整的自我給予。這種結合具有排他性,夫妻與自己所生的子女組成一個完整的家庭;兩家庭成員之間彼此的關係,除了夫妻以外,都是以血緣為基礎的。子女與父母的關係和兄弟姐妹之間相互的關係,都是從小慢慢培養而形成的。在同一家庭的親屬關係有幾個特性:第一,血緣關係給彼此之間帶來一種自然的感情,在許多事情上,彼此的反應和彼此要負的責任都會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第二,在社會和文化中,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姊妹的關係,都有既定的模式可以遵行。第三,這樣的關係是從小培養而成的,所以是漸進而深刻的;這樣的關係也不是由個人志願選擇而形成的。
如果我們看一看修會團體,它組成的方式和一般的家庭差異很大。首先,彼此成員之間沒有任何血緣上的關係,所以也沒有理所當然的情感。雖然長上的職務可以有某些父性或母性的特徵,而實際上,修院的院長永遠不會是一位父親或母親;其他的成員之間,永遠也不會有兄弟姐妹的情誼。第二,彼此之間的關係,除了沒有血緣以外,也不是從小慢慢培養而成的。每一個加入修院團體的人,大都是完全成年以後才進入修會的,彼此之間沒有理所當然的感情和認識。修院成員每一個人成長的背景、性格的形成,和其他的人都很不相同,彼此關係的建立要靠互相的善意和長期努力溝通才能夠逐漸達成的。第三,修會團體由單一性別所組成,使它更與家庭不同了。
從以上粗淺的比較來看,如果我們把修院團體稱為一個家庭,而在內心把家庭模式當作修院生活的理想;那麼,就會產生許多困難。首先,我們會期待長上扮演父親或母親的角色,期待其他的成員會扮演我的兄弟或我的姐妹的角色。事實上,這是不可能的事。我們錯誤的期待,就會在我們的情感和思想及與人來往上有錯誤的導向。當這樣的期待和導向不能夠實現的時候,彼此就會產生困難、誤解、挫折和傷害。所以,我們必須放棄家庭模式的認識和期望,而把修會當作一個成年人所組成的志願團體並在其中生活。如此,團體成員之間才能有更正確的接納和期待,也對建立團體成員之間關係的過程有更客觀的了解。然後,在建立這樣關係的過程中,也會抱著正確的態度去進行認識和溝通,使修會團體能夠更趨健康和和諧。
在初步用社會學的觀點分析了修會團體的基本特性之後,我們,可以進一步的在信仰的層次和領域中,去探討修會團體組成的基礎和它的特性。

二、修會團體的首要基礎——聖召
修會團體是由成年人組成的志願的團體,每一個成員之所以加入一個修會,就是因為在他自己的生命中,都有被耶穌召叫作為一個完全奉獻者的經驗。所以,聖召經驗可以說是組成修會團體的首要基礎經驗。
可是,這也是組成修院團體的困難來源之一,因為每個人的聖召經驗都是非常個別性的,同一修院的成員彼此並不一定知道每個人聖召的經驗與過程。可是,聖召經驗又是整個修院團體結合在一起首要的理由。
有了這樣的了解之後,為使修院成員能夠彼此互相了解、和諧相處,修院成員之間分享每個人的聖召經驗,成了彼此交往不可或缺的基礎。在傳統的靈修學中,常常強調聖召經驗是每一個人心靈上和耶穌之間的秘密,絕不輕易跟別人講出。這種作法,實際上造成成員之間最可悲的隔閡,它也阻止修會成員彼此之間產生最基本的互相信賴。從以上的了解來看,要想一個修會團體有所謂真正的共融,我們必須用各種可能的方式來促進成員之間分享被耶穌基督召叫的經驗,分享這樣的經驗越深越廣,那麼就越給修會團體成員的共融打下真實而堅固的基礎。它使修院成員能夠真正彼此互相了解、互相接納和互相容忍。
從以上的分析來看,一個修會團體真正的中心人物實在是耶穌基督,祂不但在我們入修會的時候召叫了我們,也在我們入修會以後,每天具體的生活中與我們同在。祂繼續地吸引我們、召叫我們,希望我們能夠更進一步的與祂結合。如果同一修會團體的成員,能夠繼續在這種聖召經驗上彼此分享,那麼這個團體一定能夠成為一個富有基督精神的團體。
我覺得有一段馬爾谷福音最能夠把修會團體的基本精神表現出來,那就是三13∼15:「隨後,耶穌上了山,把自己所想要的人召來,他們便來到祂面前,祂就選定了十二人為同祂常在一起,並為派遣他們去宣講且具有驅魔的權力。」
在13節中很清楚的表達出來,耶穌召叫的那些祂自己想要的人,而被召叫的每一個人需要以自己的意志答覆這個召叫,這種召叫和答覆的後果就是,被召叫的來到耶穌的面前,為了常和祂在一起,這也就是我們剛剛所講的,修會團體共融的基礎。
在14b和15節中,耶穌派遣這些被祂召叫的人去實踐一個使命,這是修院團體的第二項基礎,也就是我們要在下一節中要討論的。

三、修會團體的第二基礎——使命
教會有史以來,有各式各樣不同修會的建立,從最初期的隱修會到現代所有的使徒性團體,的確具有各種不同的形態。但是,我們可以說,無論那一種修會團體,團體本身並不是它自己的目的。每一個修會都從耶穌基督那兒領受了它特有的使命,即使是隱修會的成員,不只是在尋求自己靈修上的成全,而也在天主面前為整個的世界盡代禱的職務,一般的使徒性修會更不用說了。
一個人在確定聖召,被接納進入一個修會之後,他的修會生活大概可以分為兩個重要的階段:一個是培育的階段,包括從進入修會開始,到發末願為止。發了末願以後,他就成為修會正式而完全的成員。第二階段的生活方式,就是去盡耶穌藉著修會給他個人的使命和工作。廣義說來,一個修會的成員在接受培養教育的過程中,他也在盡一項使命,就是接受培養教育是為了善盡修會將要給他的使命。這一點我們暫時不談,我們也不去探討隱修會團體所過的非常嚴格共同生活的規矩的團體生活,而來看一看現在一般使徒性的修會團體生活所有的特性。
一般來說,一個修會成員在完成了培養教育以後,從高級長上領受一個使徒工作的使命,被派往參加某一個地方會院。所以,修院團體的組成並非來自成員彼此之間志願的選擇,而是出於長上給與的使命與派遣,正如谷三14b∼l5中所說的一樣。在現代使徒工作的修會團體中,有些團體是大家共同做一項工作,也有很多的團體是不同的成員,各有不同的工作,當然這也包括其中的某一些成員做一項共同的工作。不論是做共同的工作或不同的工作,每個人的工作都可以在修會團體中形成一種張力。所以,這是修會團體組成的第二基礎,也就是使修會團體生活產生張力的重要來源之一。
從谷三13∼15來看,修院組成的基礎有兩種動力:一種動力是聖召,這是一種內聚的動力,使大家都因著答覆耶穌基督每天在修會生活中所給的召叫,走向耶穌基督。另外一種是擴散的動力,就是每一位修會團體的成員,從耶穌基督接受使徒工作的使命,對外工作。不過,這兩種動力的來源都是耶穌基督。在一個宗徒工作團體中,耶穌基督每天給與每人的聖召,不只是召叫這個人和耶穌基督有更深的結合,也是召叫這個人在他所有的使命上和所做的工作上善盡職務。當一個人答覆這種的召叫時,就是在自己的工作中、祈禱中,找到並答覆那位耶穌基督,和祂有越來越親密的結合。所以,無論是內聚的動力或擴散的動力,必須同時並存,而兩者不可偏廢,保持一種適度的緊張。如果只有內聚的動力,則會使使徒工作受到阻礙;只有擴散的動力,則變成一個普通工作的團體,喪失了修會的特性。
如何維持這兩項動力之間的張力與平衡,是每一個修會團體所面臨的最大挑戰。
為了使同一修院團體的每一個成員,在實踐使命的時候,保持適當的內聚動力而不致成為一盤散沙,那就要看彼此之間的反應能力和責任感。

四、反應能力和責任感
要想使修會團體的每一個成員真正的結合在耶穌基督內,光是分享自己的聖召經驗必然是不夠的;因為聖召和使命實際上是使徒性修會成員生活動力的一體兩面。我們已經討論分享聖召經驗的重要性,現在我們來看看,如何使人在實踐使命上,保持一種信仰生活的連繫。
首先要提到的就是反應能力,這個字是從英文的responsibility翻譯而成的,responsibility是由response和ability兩個字組合而成的。如果把它恰當的翻出來,是表示一個在對人、對事和對環境上,有能力做出適當的反應。不論修院團體的成員是在做同一工作,或許多不同的工作,都要靠著每一個人對人、對事和對環境作適當的反應,才能聯合成一個整體。
其次是責任感,它可以說是每一個人在工作崗位上善盡自己的職責,這也是修會團體的成員互相結合不可或缺的因素。但是,每一個人都善盡自己的職責,仍然不能夠使大家成為一個團體,必須有一種互相之間的反應能力,才能把每一個人所盡的職務連接成一個整體。這種整體性不一定來自做同一個工作,而是來自共同領受同一個耶穌基督所賦給的使命。
從這個觀點來看,首先,整個的修會是接受耶穌基督使命的主體,每一個修院團體也是分享這個同一使命的主體。然後,這使命再為每一位成員所分享。無論一位成員所做的是什麼工作,都是整個修會和他所屬的團體與耶穌一起派遣他去盡他的職務。只有有了這樣的意識之後,即使每個人都做完全不一樣的工作,甚至於不常住在會院中,他們仍然在基督內是一個使徒性的工作團體;彼此支持,彼此呼應,使團體整體性在分工合作去完成他們共同的使命中實現出來。

五、分辨的功能和重要性
由以上的分析來看,修會團體之所以存在,是出於耶穌基督在教會歷史中所給與的聖召,以及賦與的使命;並不是先有一個修會存在,耶穌才給與聖召,賦與使命。因此,無論是耶穌開始召叫會祖成立修會團體,或是召叫其後的每一個成員進入修會團體,接受這些召叫的人,都要經過一個分辨神類的過程,來明瞭並肯定自己的聖召。修會團體的每個成員在培養教育完成以後,被派遣去盡自己的使命的時候,並沒有一套既定而死板的規則可遵循。尤其在這瞬息萬變的社會中,任何一個領有使徒使命的人,在他進行自己的工作時,都需要不斷的在生活環境中觀察時代訊號,以及在個人和團體祈禱中,分辨天主的旨意。
由此可見,分辨神類和分辨天主的旨意,無論在建立修會團體,或在修會團體中善盡使徒使命,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分辨的工作,不是一次完成之後就可永遠免去麻煩。實際上,在使徒工作團體中的分辨,無論是在團體的層面或是個人的層面,都是一個時時刻刻繼續不斷的工作。由於這種分辨,我們才能夠保持每個人和整個的團體與天主聖言之間的相連。藉著這種分辨去實踐使徒工作,才能使個人和團體具有信仰上的精神和活力。所以,我想聖依納爵強調在行動中的靜觀,就是這個意思。在使徒行動中的靜觀祈禱,就是以動態的分辨不斷的去承行天主的旨意。

結  論
我們先從社會學對使徒修會團體的組成所有的見解,然後談到聖召和使命,是使徒修會生活的起源和繼續存在的理由。為了使使徒修會團體的成員能夠互相認識和團結,我們強調分享聖召的經驗,以及在實踐使命中的回應性和責任性,都是不可或缺的。在這整個的過程中,分辨神類和天主的旨意成為獲得動力的泉源和方式。如果使徒修會團體的基礎和特性真是如此的話,那麼,修會在培養工作中,就要努力培養出適合在使徒修會團體中生活的成員;如此,才能使修會的培養教育和將來實踐使命所有的要求是一致的。所以,在使徒修會團體成員的培養中,不但注重他個人的祈禱,也要培養他分享信仰經驗的態度和適當的方式,不但要培養他自己職務上善盡責任,也要培養他對人、對事和對環境回應的能力。然後才在這整個的過程中,以分辨神類的藝術去尋找天主的旨意。如果修會培養教育能夠達到以上的目標,那麼,也會使修會使徒工作的團體更具有信仰的精神和活力。

(作者為台北耕莘文教院院長及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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