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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9)p.285-308
   

「小型教會團體」——靈修成長的聖事    .

 

胡國楨

 


 前  言
耶穌在世最不喜歡的事是飲十字架的「苦杯」,三部對觀福音都有很清楚的記載(瑪廿六37∼46;谷十四33∼42;路廿二41∼46),其中路加作者描寫得最透徹:「他在極度恐慌中,祈禱越發懇切;他的汗如同血珠滴在地上。(路廿二44)」
那麼,耶穌在世最高興做的事是什麼呢?各福音作者雖未明講,但只要多讀幾遍福音,就可體悟出:耶穌在世時,最喜歡去人家吃飯,吃飯時講故事。
說到吃飯,今天我們就來談論吃飯的問題。研習會給我安排的題目是「聖事、聖儀與小型教會團體」。這個題目牽涉到兩個基本的觀念:「教會團體」及「聖事」。等下大家就會知道,這兩個基本觀念都跟吃飯有極為密切的關係。
首先,我們從「教會是什麼?」說起。

由梵二教會憲章及新教會法典說起
縱觀整個教會的歷史,有不少官方文件及神學作品,用了不少圖像來描繪「教會」這個奧蹟,例如:聖神的宮殿、基督的奧體等等,但都比不上梵二教會憲章所提出的「天主子民」圖像,來的真切、深動而直接。是的,教會確實是由天主子民所組成的團體。按照教會憲章的講法,天主子民這個團體有兩大特質:「司祭職責」和「成聖使命」。
中國人的最高人生目標在達成「內聖外王」境界。司祭職責屬外王的事業範圍,成聖使命卻是內聖方面的靈修工夫。「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壹是皆以修身為本」。所以,不論是在邏輯推理的本末上,或是在具體實踐的先後上,「成聖使命」在天主子民的生命中都佔有最優先的順位。靈修、成聖確是基督徒生命的根。
梵二大公會議所決議文獻的精神,是當代教會行動的原則。根據這原則而訂出的教會法典(一九八三年正月十五日頒佈,同年將臨期第一日起生效),是當今天主子民言行的具體參考標準。我們就根據這兩套文件做我們分析「聖事、聖儀與小型教會團體」的藍本。
首先,我們看看這部一九八五年頒佈的教會法典。該法典共有七卷、一七五二條。除卷一「總則」,卷二「天主子民」(論教會的組織結構)以及卷五、六、七(有關教會財產、刑法、訴訟法)外,論到教會積極功能的有卷三「教會訓導職」及卷四「教會聖化職」。教會訓導職可說純屬司祭職責上的功能,教會公務司祭們(主教、司鐸、執事)應注意遵行。教會聖化職,目的在使人(教會團體及個人)能渡好靈修生活,走向成聖之路;因此涵蓋了司祭職責及成聖使命兩方面的功能。換句話說,「聖化信友」不只是教會公務司祭們單方面的責任,同時也是所有信友(團體及個人)應努力的方向。

教會藉禮儀執行聖化的職務
教會法典卷四「教會聖化職」的第一句話:「教會以特殊的方式,藉禮儀執行聖化的職務。」(法典總號八三四條一項)這裡所說的「禮儀」由法典本身後文可知,包括聖事、聖儀、時辰頌禱、及其他各種敬禮的行動。這些都是教會公開正式的團體祈禱,教會藉此聖化信友,亦即使信友的靈修生活真真實實地具體實現出來。
梵二禮儀憲章更進一步指出:「(信友的)靈修生活並不只限於參加禮儀……;基督子民的熱心善工……也極應推崇……,(在靈修生活上)也具有特殊的價值。但是,安排這些善工時,應該顧及到禮儀季節,使與禮儀配合、在某程度下由禮儀延伸而來、引導民眾走向禮儀,因為禮儀本身遠比這些善工更為尊高。」(12∼13號)
團體祈禱包括教會公開正式的禮儀及教友們非正式舉行的熱心善工。二者都是信友靈修生活、成聖之路上重要的踏腳石。由此觀之,玫瑰經、苦路等團體性熱心善功也可看作廣義的禮儀性聖事。本講題目雖只定在「聖事、聖儀」,但也願同時討論團體性熱心善功與小型教會團體之間的關係。團體性熱心善功對某些小型教會團體及其成員的聖化功能,似乎也真是貢獻很大的,例如玫瑰經在多數聖母軍團體中就有不可忽視的聖化作用。因此,「廣義的禮儀性聖事與小型教會團體」更適合作本講的題目。

聖事的意義
介紹「聖事」,不能不從「恩寵」的觀念說起。
由中世紀起,教會有很長一段期間,教會的神學所描寫的恩寵,好像是一項「可以計數、可累積起來,日後當作天國入場券」的「東西」。每當誰做了善功,天主就給他一些「恩寵」;誰犯了罪,天主就把他所擁有的「恩寵」沒收回來,等他痛悔了,去神父前辦告解後,再藉神父的手把這些他曾經有過的「恩寵」還給他。最後看誰在世界上所收集到的「恩寵」愈多,就可愈早升天堂,可坐在愈靠近天主的席位,看天主時看得愈清楚。
二十世紀以來,教會內的神學家開始應用「位際關係」的思想範疇來談天人關係,「恩寵」在這個思想範疇中,不再被當作可數計的東西了。恩寵是什麼?是天人相遇:不是頭碰頭的相遇,是心碰心。心碰心在人間是愛情。天人之間最親密的愛情關係,這就是恩寵。
人間愛情關係,不是多少的問題,是深淺的問題。一對夫妻,結婚二十年,人家說他們有夫妻臉了。不是因為他們的愛情比剛結婚時多了很多,而是深了很多。人與天主間的恩寵關係也是這樣:會愈來愈深,而不是愈積愈多。
恩寵是愛情關係,那麼聖事又是什麼呢?聖事的基本定義是:不可見恩寵的可見形式。這個定義最早是由奧斯定(死於主曆四三O年)所下的。該聲明的是:奧斯定如此說,並不是他想建立一套「聖事神學」的理論。他只不過是在一封牧靈性的信件中,簡單地說明:主持禮儀的聖職人員個人的道德品格,並不會影響基督徒團體所舉行禮儀的效果。他在信中寫道:聖職人員只在處理聖事的「可見形式」,天主自己才是為那「不可見恩寵」負責的主體。信中並未對「聖事的意義」做有系統的反省,純粹只在答覆一項牧靈性問題而已。
奧斯定這裡所謂的「聖事」,並不只是指我們今天所說的那七個行動。這七個行動是最狹義的聖事的說法:指「教會正式承認的七個禮儀性聖事」,這是主曆十二、三世紀以後才有的說法。在奧斯定自己的觀念中,「聖事」包括很廣,不少行動和事物都是「天主不可見恩寵的可見形式」:互祝平安的吻、洗禮用的水池、祝福過的聖鹽、信經、天主經、聖髑等等都是。
即使到了十二世紀,聖事的數目尚未確定為「七」。有位死於主曆一一四一年的作者Hugh of St. Victor,在他所列聖事(不可見恩寵的可見形式)的清單中還包括:聖水、聖盤、聖爵、祭衣、奉獻禮、降生的基督、及作為基督奧體的教會本身等等。稱後二者為聖事,正是八百年後梵二大公會議及當今神學家的說法:我們說「基督是原始的聖事」,「教會是基本的聖事」。
另一位與Hugh同時代的作者Peter Abelard認為聖事有六個(少了今天所說七聖事中的聖職聖事)。但也有跡象顯示:比他們稍晚的作者Peter Lombard(+1161)主張有七件聖事;同一期間的一些地區性會議,也開始反映出同意聖事有七件(即七個中禮儀行動)的傾向。在這之前,聖事並不一定單指禮儀行動,禮儀行動也不一定有所謂的「聖事(sacrament)」與「聖儀(sacramental)」之間的區別。
今天神學家談聖事,也都願意回到聖事的原本定義上來談。聖事有比禮儀行動更深的含義。

關係性的聖事
「人」不是獨自孤立的。一個人只要存在,他就有非常複雜的關係在。所以,「人」不是獨立個體,他只要存在,就已經存在在團體中了。當你說「我」時,你已經是在關係中、在團體中了。
十年以前,張春申神父開始提倡「一體性的靈修」,那時候他好像以為西方的位際性靈修,與我們所說的一體性靈修,多少是有點衝突的,至少我自己是這樣體會的。十年後,今天我卻看出西方的位際性靈修,和東方一體性靈修本來是一樣的,都有很強的團體性。可是為什麼發展到後來,西方位際性靈修的團體幅度不見了?不是位際的觀念有問題,而是西方靈修理論滲進了太多「個人主義」的色彩,把人的平面位際關係都切斷了。我只發展我和天主間的縱線式的位際關係,人與人之間平面上的位際關係在靈修生活上幾乎不存在,不生作用。
當時,我以為要講一體性靈修,必須用聖經中的若望作品來講,才講得通;因為若望強調天人之間的關係,跟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一樣的,有不可或缺的團體(一體)幅度。可是,十年後的今天,我發現保祿書信及對觀福音雖然位際性很強,但所表達的天人一體幅度也不弱。
是的,人是位際性的存在,人與人之間存在著或好或壞的人際關係。假如我與人之間存在著的關係,都是以愛出發所產生的和諧關係的話,「我」是聖事,因為在我身上表現出天主跟人之間的愛情恩寵關係。「不可見的天主恩寵」在我這可見的人、我的交往、我的人際上,有形式地表現出來了,所以,我就是聖事。我們基督徒應該能跟基督講一樣的話:「你們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若十四9)」「我在父內,你們在我內,我也在你們內。(若十四20)」假如我的言行表現只能讓人說「我是看到了你,但是我看不到天主的愛」,那麼我就是教會與基督福音的反見證。
降生的基督是「原始的聖事」。因為耶穌基督是天父唯一的啟示(The Revelation),是一切啟示的中心和根源;天主與人交往的中心點就是降生的耶穌基督,在基督身上、天主對人類的救恩已經進入了末世時期,即救援恩寵已決定性地、圓滿地、不能挽回地賜給了人類。這是真的;所有聖事的意義皆淵源於降生的耶穌基督,祂是「原始的聖事」。
作為基督奧體的教會是「基本的聖事」。既然降生的基督是天主在人類歷史中的自我表達(救援恩寵的象徵),則作為基督奧體的教會便是耶穌基督在世界中的表達(救恩性的標記),換言之,教會是基督恩寵表達的聖事,是天人愛情恩寵所有表達方式的共同基礎,因此我們說:教會是「基本的聖事」。
教會是聖事,基本的聖事:人們看到教會,應該看到天主愛情的恩寵。我是聖事,所以我就是教會;我到那裡,教會就在那裡,那裡就充滿天主的愛情恩寵。梵二教會憲章說教會有「成聖的使命」,這使命的意義就是使「我」這個「教會」,成為一個更能顯示天主愛情恩寵的「聖事」,這是「成聖」。何謂成聖?成聖是在我的生命中更能顯現出天主本身有的生命,使我更是聖事,與天主間有更深的愛情關係,這關係會表現在更和諧正常的人際關係之中:這就是我們追求靈修生活的目標。
靈修生活不是個人主義的靈修生活,只管我自己與天主有親密關係的靈修生活;而是發展與人有良好、正常的和諧人際關係的靈修生活。這就是一體性的靈修,把「我」放在天主、鄰人、世界之間,使「我」與天主、鄰人、世界都有恰當的和諧位際關係,我與鄰人與世界成了一個和諧的愛情整體。這也是正常位際性靈修的結果:靈修生活是要使人成為更實在的聖事。

禮儀性的聖事
今天所謂的七件聖事,是「禮儀性的聖事」。何謂禮儀性聖事?禮儀性聖事就是:教會(基本的聖事)以言、以行、以儀式,來表達在關係性聖事中愛情恩寵的增強加深,或已破裂了的恩寵關係的復合。
不可否認,關係性的聖事除非有某些更具體的形式記號,還是不容易被人直接察覺到。一對小情人間的愛情,有些人敏感性高些,只要跟小倆口稍微接觸,就可體會到了;但是也有人遲鈍一點,除非看到他們倆常常膩在一起說悄悄話,感覺不到這兩個小朋友關係不一樣了。同樣,關係性聖事,是愛情恩寵的表現;但是對許多人來說,這種愛情恩寵的表現只能意會、無法言傳,既看不到,也摸不著,還需要更具體可見的言語、行動、儀式等來表達,這些言、行、儀式就成了必要的宗教行為了,稱之「禮儀性聖事」。
人間愛情關係的增強加深,如何表現?約會,一起吃飯,吃飯的時候彼此說自己的故事。情人常用這種方式增強加深愛情關係;我們的彌撒(聖體聖事),也是如此:藉吃飯及說故事的行動,增強加深天人間愛情關係。
人們如何復合破裂了的人際關係?擺酒席道歉。今天好像很流行打官司;這不是中國人傳統的做法,也不是耶穌的作法。耶穌說:「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上判官處)路上時,趕快與他和解(瑪五25)」,不要非爭出是我對,還是你錯。中國人和解要擺酒席,光擺酒席就夠了嗎?不,擺酒席之前一定會有一個中介人疏通雙方,對左邊說說好話,在右邊勸解勸解,等雙方都心平氣和了,他就對被得罪、且比較有理的一方替對方說情,這個受了委屈的一方就說:「好啦,我也不要他登報道歉了,他只要擺兩桌酒來表示心意就夠了。」在酒席上,得罪人的一方會說:「來!罰我三大杯。那時候我實在糊塗,不小心得罪了你。抱歉抱歉!」接受道歉的一方也會說:「算了算了,其實事情的發生,我也不是完全沒有問題,我陪你喝這三杯。來!乾杯乾杯。」這是什麼?說故事。在吃飯、說故事當中,把酒言歡,盡釋前嫌。
一對男女,完全沒有一點點感情基礎,就被好心的親友勉強安排單獨見面,並在一起吃飯,你想情況會是怎樣?除非他倆真是一見鍾情,否則場面一定很尷尬,彼此禮貌地應付應付就不錯了,想讓他們因此而有什麼感情上的進展,實在說,門都沒有。同樣,敵對雙方尚未原諒對方,就擺酒席,雙方會因此前嫌盡釋,也是騙人的。
教會禮儀性聖事的舉行也是這樣。對基督沒有真正信仰的人來參與彌撒、領聖體聖血,尚未痛悔改過的教友來參與和好聖事,你認為他也必定能增進天人愛的恩寵關係,也能使破裂的天人關係復合,那麼這就是把聖事當作「控制神靈按照人的意願做事的法術(magic)」了。這就是形式主義的聖事觀,抱這種觀念來「領」聖事,聖事生活不很容易與個人的日常生活打成一片,禮儀生活就和日常生活分家了,靈修生活也就會走上個人主義的傾向了。也難怪在西方個人主義靈修生活的統傳下,會有人問這樣的問題:禮儀聖事對基督徒的仁愛生活究竟有沒有助益?
沒有真實的基督徒愛的和諧人際關係,聖事性禮儀無從增進天人間的愛情恩寵關係;沒有真實的悔改心態,聖事性禮儀地無從恢復破裂了的天人關係。聖事是不可見天人恩寵關係的可見形式,禮儀性聖事是教會以言、行、儀式等可見形式,來增強加深這恩寵關係,或使破裂了的恩寵關係復合。所以,基督徒的靈修就是「禮儀性的聖事靈修」,前文我們已經說明:梵二及教會新法典都是如此主張的。當然這「禮儀性聖事」應由廣義角度解釋:包括七件聖事、聖儀、時辰頌禱、及其他敬禮性的熱心善工(如團體唸玫瑰經、拜苦路等等)。

個人日常生活中「鈍的經驗」與「活的經驗」
中國老師教學生,很重視讓學生寫日記(或週記),而且告訴學生不要寫流水帳式的日記。這個做法一定不只是要訓練學生寫作能力,而是跟中國傳統的教育理念有關。
孔子說:「學而時習之,不亦悅乎。」在這裡「學」的意義,與現在學校所給的數學、物理、經濟、電腦科學等純知識性的「學習」,並不完全相同。中國傳統教育理念中,教育的目的在教學生「學做人」。「學」,分教人灑掃、進退、應對的「小學」,以及教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大學」。二者都在教導人學做人。以基督徒的述語來說,就是度靈修生活。
「寫日記」跟「學作人」有什麼關係?這就要由生活中的經驗有兩個層面說起了。生活中的經驗,有些不會產生意義,在這層面上的經驗,本文暫且稱之為「鈍的經驗」(raw experience);有些卻可對生命產生意義,影響我們的生活品質,本文稱「活的經驗」(lived experience)。
有一位輔大的兼任老師,每星期二及星期五下午三點半,上完了下午第二堂課,走出教室,來到淨心堂門口,上了校車,坐到台北中山堂前廣場下車,趕到博愛路換台灣客運中央新村線班車,在七張站下車,然後穿過北新公路,轉入一條巷弄回到家裡,一切都很順利,只花了四十五分鐘。這是「鈍的經驗」,沒有任何因素可使這經驗提昇至「活的經驗」。假如日記記的只是這類經驗,稱之流水帳式的日記,沒有什麼好記的。
換個情況,經驗可能就不一樣了。另一位輔大專任老師,住在這位兼任老師公寓的樓下,每天下午五點十分,在文學院圖書館門口搭校車,每次都是才出校門,就陷進新莊中正路的車陣之中,走走停停二十分鐘了,都還沒到達恆毅中學,好不容易上了中興橋,過橋又過了半個多小時,然後在中華路火車平交道前,又被擋了十五分鐘,台汽班車還在繞市區時花了四十五分鐘,到了家,電視已經在播八點連續劇了。
除非能使「鈍的經驗」產生意義,亦即意識到這經驗觸及我生活品質的問題,否則不能成為「活的經驗」。以上述兩位老師的經驗為例:下課、搭車、換車、過馬路、開家門等事情本身,實在跟我的生活的意義發生不了什麼關聯,實在沒有什麼意義可言;但是,每天「塞車」這一類的經驗,真會影響到我生活的品質的問題,在我生命中有其意義,能使我們每天重複又重複的生活提昇到「活的經驗」層面上。
在這「活的經驗」層面上,我會意識到這個「交通阻塞」,對它加以反省,看看它究竟如何影響了我的生活,我要怎樣來應付它。也許我可以換一種交通工具,自己開車,不經過台北市區,而走經過大漢橋、板橋、中和直達新店的那條新建成的四線大道;也許我還可以設法在新莊、泰山附近買個房子,搬過來。
「活的經驗」是把生活中「鈍的經驗」層面的事情,意識到其意義而產生的。但是單單意識到事情的意義還不夠,要把事情提昇成「活的經驗」,另外尚有一個必要的條件,就是意識到這個事情的意義與「我」有關。客觀上有意義的事情很多:鄰居遭竊、同學得癌症、朋友失業等等事件,客觀上都有其本身的意義,但是,這些事情不一定會立即影響到「我」的生活,成為「我」的「活的經驗」。不過,假如「我」因為這些事發生,而想起自己曾經受到的某一傷害;或這些事的發生,提醒「我」意識到某些應該注意的事情;於是,「我」對這些事有了「反省」。反省事情在「我」生命中的意義,是使一切「鈍的經驗」提昇至「活的經驗」的基本條件。

功能性團體與生活性團體
記日記就是把自己的「活經驗」記錄下來,成為自己的故事,對自己的靈修生活(學做人)當然有所助益。按中國教育理念來說,增進個人的靈修生活還只是在「小學」階段,止於修身步驟而已;以後還應進入齊家、治國、平天下等團體幅度。這才是「大學」的理念:靈修生活不只是個人的修養,而是個人在團體生活的成長中,與大家一齊成長。
團體有生活性的團體和功能性的團體。功能性團體的組成是有目的的,應該有其事業性或企業性的目標。例如出版社是個企業性團體,天主教聖經協會是個事業性的團體;企業性團體目標在維持該團體的正常運作及發展,事業性團體目標在推展該團體的宗旨。功能性團體存在是為了達成團體的目標,其成員(包括人員、設備、資金、制度等等)必須儘量配合,否則這功能性團體就要解體或變質:出版社的人員或設備、制度等不適合出版工作,這出版社就要倒閉;聖經協會的人員不適合推廣聖經,就應該換掉,否則聖經協會就不是聖經協會了,空有其名毫無實質意義。
生活性團體就不一樣了,並不是為了什麼特定目標而存在,只是一群人因某一共同因素而生活在一起。例如家庭:成員都是人,不必有什麼非有不可的設備、制度、資金等等,有錢的人家過有錢人家的家庭生活,沒有錢的人家不見得比有錢人家過得更壞。最重要的是家人之間有感情,會互助,有風雨同舟的心心相印,如此這家必定是個好家庭。生活性團體的重心在「人」,而不在某一特定目標。教會團體是生活性團體,大家因相同的信仰而生活在一起,並非有什麼事業性或企業性目的。我們這次研習會主題的「小型教會團體」當然也是生活性團體了。
有人問「善會」可不可以變成「小型教會團體」。可以;也不可以。這就要看這個善會的功能性有多強了。一般來說,每個善會都會有自己的功能性目標;假如一個善會的功能性太強,這個善會就絕不可能發展成為一個(本次研習會主題所說的)小型教會團體,因為這善會的目標在達成他的宗旨。所以,假如問聖母軍可不可以發展成小型教會團體,答案要看他們怎麼開會,怎麼工作,是不是把工作放在第一,一切以工作完成為主,其他的不甚注意。假如是的話,沒有希望了;假如不是的話,希望很大。
那天晚上,台上坐了二十多位基督生活團團員,給大家介紹他們的團體。我們問了兩個很有意義的問題。第一個問題是:你們團體的使徒工作是什麼?假如以家庭作例子,這個問題就是在問:你們家有什麼家族企業?現在社會已經發現家族企業太多的話,不是好現象。最理想的是企業就是企業,不要太多與企業不相干的感情因素在內。每個家庭的成員要貢獻社會、服務人群,最好要走出家庭,進入各企業或事業單位,在那裡發揮群策群力,貢獻所長。教會內也是一樣,有些由善會發展而成的小型教會團體,可視之為家族企業,規模不會很大,專業性也不可能太強。這類型的小型教會團體,希望不要成立太多,不然教會大概只好釣魚了;這不是耶穌基督對教會期待的第一志願。耶穌希望教會能撒大綱捕魚,這是需要專業性的機構,及功能性強的善會才能做到。希望教友在生活性的小型教教會團體中,享受家庭的溫馨,得到傳播福音需要的活力,後走出自己的生活性小型教會團體,加入一個專業性的傳播福音機構,或參加一個功能性很強的善會,為傳播福音貢獻心力。然後,像人們回家吃晚飯一樣,不時回到小團體中,享受更多的溫馨,吸取更多的活力,把在工作上的挫折感消除,在努力中得到友情的鼓勵,在失敗中得到真誠的支持。所以功能性強的善會事實上也有其存在的必要,不必趕時髦,非要變成正在流行的「小型教會團體」不可;也不必因為自己無法變成「小型教會團體」而不舒服。
第二個問題是:有幾個人從你們團體中出來領洗?主席的回答:我們團體召收的對象是二十歲以上、已經領洗了的教友,這是該善會的宗旨所需要的成員。我相信基督生活團是生活性比功能性強很多的團體,即便如此它仍究是個善會,多少有功能性的宗旨,不能要求它有完成不是它宗旨、或繼它宗旨很遠的目標。這也是善會發展成的小型教會團體,與自然形成的小型教會團體的差別所在。

生活性團體的「活經驗」:故事及慶祝儀式
團體有團體的生活經驗。生活性團體經驗的形成是由其成員個人經驗交換,彼此認同,如此累積而成的。比如你我是朋友,我們靠彼此告訴對方自己的故事(對自己有切身意義的活經驗)而更瞭解、相知、認同,感情因而更堅固,我們之間的不可分離的因素更加強了。
假如我們談話中,你談起一個對你很有意義、你也很喜歡的朋友,我就開始大談友誼的重要性、理論上人沒有朋友多可憐等等…一點也不觸及我自己的故事,相信你會技巧地看看錶,說你有要事必須立刻離開。或許我在跟你傾訴我曾遭遇的一個痛苦經驗,你卻向我分析痛苦的意義,好像痛苦與你無關一樣,我想我會掉頭就走。是的,純理論性的談問題很好,但對增進人與人之間的瞭解與感情的增進沒有用處,可能還是障礙。生活性團體生命的成長也是如此:不是靠理論性的交往,而是靠說故事。
說故事,要有適當的時機和氛圍。生活性團體平常成員也未必聚在一起,但在適當的時候大家會聚起來的。
比如一家人,白天上班的、上學的、主持家務的,各人分頭忙自己的,但是晚飯必定一塊吃:這是說故事的好時機。父母兄弟姐妹共聚在餐桌上,各人說自己今天的故事,這些故事經過吃了這頓飯,溶入了這一家人的家庭故事之中,不只會影響說某一故事的那一個人,而會影響全家。每天晚餐就是這家人(一個小型的生活性團體)愉快地聚在一起說故事的時間,這是一個小型的慶祝儀式,疲累辛苦的一天過去了,家中每個人都有值得喜樂的成功、有令人沮喪的挫折、有莫名其妙的幸運、有急需解決的問題等等故事告訴大家,好事大家分享,需要幫忙的事大家分擔。有人生日,故事可能全都圍繞著壽星:他小時候的在西門町迷了路,還好碰到隔壁的姊姊電影散場,就帶他回來了;高中聯考全校只有他數學考了滿分。父母結婚紀念日,故事的主角可就換成爸爸和媽媽了:他們在大學土風舞社裡認得的;結婚那天交通阻塞彌撒遲到,害得神父窮緊張。家中成員每多參加一次家庭晚餐,而與家裡的父母兄弟姊妹共融,增進感情及了解,有更強的內聚力。
生活性的團體不是孤立的。它有相關聯的一些平行團體,這些平行團體合成一個較大的生活性團體。這個較大的團體也有其說故事、舉行慶祝儀式的時機和氛圍。
春節是中國人的團圓節期。年三十回老家(或婆家),年初二回娘家(或去岳家),回家不只是要向父母、公婆、岳父、岳母拜個年而已,是要趕回去吃團圓飯的。飯前,祖孫幾代在家長率領下祭拜祖先,而後圍桌吃飯。飯中或飯後有人會提起:嘉靖年間,我們台灣第一代先祖由泉州渡海來台的艱辛,他及他的子女如何篳路藍縷地開創出局面,歷代祖先又如何守成並發展,直到今天大伯有二十甲果園,二伯有一間三百員工的工廠,全家子孫已有三個博士,兩位議員等等……。這些是這個大家庭的共同故事,每到適當時節,這個大家庭必會團聚,可能的話,這個大家庭所屬的每個小家庭都會儘量趕到,參加這一個慶祝儀式。家族的共同故事會隨時間的發展而愈說愈精彩,所賦予的意義也愈來愈多,愈來愈深;大伯的說法可以跟二伯的說法有出入,這沒有關係,也不會有人認為不妥,因為他們都說出了這個家族的精神,這家族的精神生命就在這吃團圓飯、說故事的場合中,延續了下去。這個說故事的場合,當然也會有人提到他個人最近發生的故事,或某個小家庭的故事,這些故事都會逐漸溶入大家庭的共同故事之中。
大家庭以上,還有宗親會、同鄉會等等更大的生活性團體,每個團體也都會有其適當的說故事時機和氛圍。
慶祝儀式及其中的說故事,是使這生活性團體生存、成長不可或缺的必要條件,團體成員也會因參與這儀式,而與其他成員感情增進,自己的生命也會吸收更多的團體精神,隨著團體的成長而有所成長。這是中國傳統教育理念裡「學做人」的大學步驟,個人的靈修是整合在團體靈修中的。「學做人」應學得與人關係和諧,增進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會與人分享,也會與人分擔。人人如此,就可達成「家齊、國治、天下平」的理想境界了。
所以,小家庭的全家設法有團聚說故事的時間(當然不一定在晚餐桌,但似乎是最理想的)很重要;過年過節大家庭的團圓,也很重要。我支持社會上所推動的「爸爸回家吃晚飯」運動;我也懇求在中華文化地區的教會機構儘量不要選春節、中秋、端午等節期期間辦活動,這與我們第一線牧靈工作同道所努力的基督化家庭運動會有衝突的。

初期教會故事及禮儀的形成
基督的教會從開始就是一個生活性的團體。宗徒大事錄第二章42∼47節是初期教會團體的具體寫照。
這個生活性團體是由許多一群一群的生活性小團體組成的。每個小團由若干家庭組成,彼此間感情很好,關係很親密,親密到連金錢及生活物質上都可互通有無,每個小團常常有屬於自己小團的聚會,聚會輪流在每家舉行,聚會內容是一起吃飯,吃飯時也擘餅,這是屬於這團體特有的聚會儀式,也說故事,除了每人說自己的故事外,還聽屬於團體本身的故事,團體的故事由團體中資深的成員來說,故事的主角是教會團體的開山鼻祖耶穌基督。說故事的中間或前後,大家也祈禱,彼此祝福。這是每個小團的慶祝儀式,是教會禮儀的雛形。
他們也有各小團聯合舉行的聚會,這大聚會通常在當時公眾舉行宗教禮節的場所(聖殿)中舉行,跟當時的猶太同胞一起行禮,向天主祈禱,因為他們仍相信自己是猶太大家庭內的成員。雖然如此,他們並沒有被整個猶太社會接受,甚至受很大的敵視;即使如此,他們團體所做的生活見證—情誼親密到可以在精神上彼此扶持,物質上互通有無,這是愛德上的最佳見證—卻使這個團體「獲得了全民眾的愛戴(宗二47)」,也收到某種傳教的效果,所以「上主天天使那些得救的人加入會眾(宗二47)」。
他們聚會吃飯時所說團體故事的主角是主耶穌基督,但故事的說法常有不同:有人用口敘述,有人用動作、姿態、甚至象徵記號……不一而足。直接口述者有人就耶穌生平事件加以發揮,有人卻從團體成員的日常生活做出發點,講解作為主基督團體一份子應有的生活形態和生命意義:前者故事逐漸為人筆錄、編輯成了「福音」體裁的作品;後者似乎沒有人認真記錄收集,但團體領袖寫給各教會的信件,有關這方面的,卻被收集、流傳,在各團體聚會時朗讀。這些信件及福音作品,在教會團體中隨著時間的進展,去蕪存菁,再經多數團體的公認,新經的正典綱目才慢慢形成,教會最後有了用文字寫成的共同故事。聚會中所講述的團體故事,就以朗讀這些作品,加以詮釋,應用到每人日常生活的故事中。
口述之外,他們也以行動來說故事。「給人施洗」就是以行動說故事:整個人浸入水中,說明「這人跟耶穌一起進入墓中,參與了基督的死亡,並與祂一起復活,開始新生活了。」(參:羅六)「擘餅」也是以行動說故事:說明「耶穌以自己的死亡完成默西亞的使命,把自己的生命跟全人類分享,擔當全人類的苦難,使人類與天父重歸於好。」
以行動說故事,是把故事儀式化。在歡欣的心情、慶祝的氣氛之中,用一些行動、姿態、象徵記號來把故事生動地演出來;這就是宗教禮儀。
基督宗教的團體聚會就是這生活性團體的慶祝儀式,目的在說故事;故事用話語說,也用行動說;說團體的共同故事,也說每個成員的個別故事。聚會中,團體成員由於分享彼此的故事,而生命互通,情誼交流,人際上所需要的「付出愛」和「接受愛」的能力,也在共同分享團體故事主角耶穌基督生命的同時有所增長。這生活性團體的聚會能使人在愛的氛圍中,與兄弟姊妹共同體驗並增進和諧的人際關係;這就是「恩寵」,這就是在我們身上彰顯天主愛的生命的表徵,這就是個人真正與天主密切結合的標誌。恩寵是「學做人」(度靈修生活)所必需的,個人的聖化(亦即靈修生命成長)的實現,團體的聚會有很大的貢獻;團體本身的生命也因成員個人靈修生命的成長而有所成長。
教會禮儀(慶祝儀式)就是由上述聚餐式的家庭聚會漸漸發展而來的。至此,我們也就能體會出教會法典卷四,在敘說「教會聖化職」時,為什麼開宗明義就點出「教會以特殊方式,藉禮儀執行聖化的職務」了。
從開始教會的聖化功能是在禮儀(團體聚會)中實施的,信徒的靈修生活是團體性的,藉著洗禮、傅油、擘餅、祝福、和好禮等等的儀式,充實教友靈修生活,增進教會團體本身的生命活力。這時若是有人問「聖事是什麼?」沒有人會回答。因為三、四世紀以前,人們只知一個一個個別的禮儀行動,神學上尚未發展出通稱禮儀的「聖事」觀念。不過,基督徒的靈修生活就是「禮儀性的靈修生活」,從教會初期的現象來看,無疑已是事實了。

小型教會團體就是「聖事」
但是經過中世紀教會,恩寵的觀念由「關係性的愛情」轉變成了「物質化、數量化的天國入場券」;教友的靈修生活出團體的禮儀性聖事靈修走向了個人主義的靈修;而且,教會的面貌亦由生活性的團體轉換成了功能性的團體。換句話說,教友們不再是生活在一個一個生活化的小型教會團體之中,而是一個人一個人、孤零零地單獨在社會中謀生存;教會有如政府,有中央的立法、司法及行政機構,有省級(教區)及縣級(堂區)行政及服務機關,聖職人員不再是家長型的人物,卻成了教會政府行政體系的官僚,厲害一點的教區或堂區負責人更成了獨霸一方的土皇帝;教會的功能只在藉著聖事的「施放」,給教友上天堂所需的「恩寵」,教友去教會是去「領」聖事,積蓄天國的財富(恩寵)。教會在聖事中所施放的恩寵特別有價值,可「保證」一定「有效」,因為當時已發展出「聖事是基督所建立、保證能給予恩寵的外在可見記號」了。
個人主義的靈修及過分功能化(尤其政府化)的教會,實在不是很好的培養教友度真正有和諧人際愛情關係的靈修生活;這種靈修生活才是耶穌基督願我們度的現世生活:是一體性的靈修,也是真正實在的位際性靈修。所以我們應回復初期教會的教會面貌:教會是生活性強過功能性的團體,教會的靈修生活是在團體中度禮儀性的聖事靈修生活。換句話說,要把教友逐漸吸收到一個一個有禮儀性聖事精神的小型教會團體之中。
問題是在今天該如何建立這些小型教會團體呢?在鄉村有鄉村的做法,都會區有都會區的做法。請參考我十年前所發表一篇演講的講稿〔「小會在建設中國地方教會的地位與角色(二):使小會成為更健全的『基督徒基層團體』」,《心泉》(23期,民69年10月,台北,中華基督神修小會總會發行),最近我又重新整理改寫,題名「試談台灣地方教會發展『小型教會團體』的可行性」,在台北〈教友生活週刊〉上分多次連載(1989年2月中)。該文談的是大方向、大原則,今天我要從更具體的如何開始建立一個社區性的小型教會團體談起。
首先要聲明的一點是:現在已有的善會不必解散。功能性強的善會教會很需要他們發揮他們傳播福音的功能;生活性強的善會,比如幾天前坐在這裡的那一群基督生活團的團體,他們可以繼續發展他們之間的人際關係,使他們的團體成為更理想的小型教會團體。但是他們每一個人回到自己生活所在的社區,假如可能的話,可以開始找些朋友做些聚會,發展社區性的小型教會團體。
開始的時候,可能是一位太太,在買菜時遇到鄰居的一位教友太太,話家常時順便提到:「李太太,你知不知道:我家老公泡茶泡得很好哦!有沒有興趣約你先生一起,週末下午或那天晚上來我家喝杯茶呀?」李太太很爽快地說:「好啊!」聚會就這樣開始了。不必,也不需要,先跟本堂神父說:「我要開始建立一個小型教會團體。」
第一次喝喝茶,彼此說故事。「你家老大聯考考上建中,真不錯啊!」「你家女兒也不簡單啊!芭蕾舞跳得那麼好。」可能第一次還不必講聖經,把氣氛弄得好一點。結束前再說:「今天的聚會真痛快,下個禮拜我們去你家聚聚好不好?不知你家有什麼絕活兒,拿出來讓我們欣賞欣賞。」「好哇!來我家嚐嚐我的什錦水果怎麼樣。」於是又到他家吃水果去了。而後,大家談到另一家附近的教友,「唉,我們也邀請他們家來一起聚聚聊聊,好不好?」這樣,慢慢慢慢,一個社區性的小型教會團體就萌芽成長起來了。
開始時,不必說我們來查經,也不要說我們來做神學反省,更不要說我們來傳教;我們來喝茶,我們來吃點心,我們來聚餐,你家拿一個菜,我家拿一個菜。有時也請本堂神父來一起聚聚聊聊。慢慢大家的人際關係好了,彼此感情因素也有了,信任感也建立起來了。於是有一天,有人說我們聚會是不是也可分享分享讀聖經的心得,不要談來談去都是只談各人家自己的故事,好不好?讀聖經發生了問題:我們去買本書來參考參考,好不好?建立小型教會團體的第一步應是這樣的。生命的成長不是揠苗助長,而是讓它自然地成長。
這樣培養出來成熟的生活性小型教會團體,其成員間基本上會有和諧的人際關係,藉和諧的氣氛,也會使人格不平衡的成員走向成熟的境地。人們看到他們間的相親相愛、守望相助,會說:啊!這就是基督徒的團體,天主及他們的主基督的愛的生命,活生生地顯現在他們中間。這是聖事:不可見的愛情恩寵的可見形式。

小型教會團體與慕道者
教外朋友聽到、看到,知道了這個充滿愛的和諧團體,就會表示嚮往,願意前往一探究竟。所以,在這樣的小型教會團體前面,我們就可以問:有多少人從你們團體中出來領洗的?因為這種團體是可以容納慕道者的。反正這團體的組成不為什麼,大家聚聚,喝喝茶,聊聊天嘛,理所當然可以邀請教外朋友來同樂。再聽了大家的故事,發現主基督是使這團體成員成長,走向更和諧人際關係的原動力,也想成為名符其實的基督徒,這時就可準備給他施洗了。
教會到現在還有修女及傳教員喜歡單獨給慕道者講道理,其實這是最不理想的訓練準教友的方式,如此聽了道理而考試合格的新教友不會有教會的團體感,從開始就可能是一個度個人主義靈修生活的教友。我認為慕道者的訓練,應在小型教會團體中開始、進行並完成。考核一位望教者適合領洗與否,責任不在神父,而應該是小型教會團體的成員,他們最知道某人合不合格做個基督徒。
我親身有一個經驗:一位修女單獨給一位慕道者講道理講了三年,本堂神父硬是不給他領洗,修女就來問我可不可以想辦法給他付洗。我問修女這位慕道者認識那些教友,修女說除了她自己以外,慕道者連一個教友朋友也沒有;我就很明白地告訴修女:我也不會給他付洗的。另外,有一個小型教會團體女成員的先生,他和這團體的關係很好,有一天這位太太來見我,告訴我他先生雖然沒有正式聽過道理,但很想在近期內領洗,問我可不可以。我請她給我幾天時間想一想。回家後,我立刻打電話給這團體的幾個人,希望他們請這家夫婦吃飯、談談,看看這位先生合不合適給他付洗。我找了三個家庭請他們吃飯,跟他談人生觀、談理想、談夫婦關係、談宗教意義、也談他所認為的基督徒生活。三家的回音都是正面積極的,也都願意更深入的交這個朋友,互相砥勵,共渡人生。於是我打電話給這位太太,論我要到他們家去吃飯;我一共去他們家吃了四次飯,把天主教重要的思想觀念及聖事生活等完全與這位先生做了深入交談。兩個月後,在這個團體的大聚會上,我給這位先生付了洗,領洗後他仍然在這小型教會團體中參與教會聖事性生活。

小型教會團體與禮儀性聖事
如同前一講羅修女所說的:聖神與聖體是小型教會團體的中心。小型教會團體是聖事:以有形和諧人際關係彰顯無形天主愛情恩寵的聖事。這樣的團體是一個活的關係性聖事:人們看到、聽到、接觸到這團體就可強烈體會到天主愛情恩寵的臨在。但是對團體成員來說,只在平面人際上體驗天主的愛情是不夠的,我們需要更具體有形的接觸到天主的愛情生命。換句話說:小型教會團體需要建基在禮儀性聖事行動之上。彌撒(感恩聖事)是聖事中的聖事,也是小型教會團體生存、成長的核心動力。
從彌撒結構上看:有「懺悔禮」表明我們(團體及個人)是不完美的,需要在天主助佑下不斷革新;有「聖道禮」在理智上吸取來自天主愛情生命的智慧;有「奉獻禮」以呈現我們的努力的成果,來表明我們願意奉獻生命,將自我生命溶入天主愛情生命之中;有「感恩禮」紀念天主子聖穌基督把天主生命提供出來,表明天主願意與人類結合的真誠許諾;有「領聖體禮」我們(團體及個人)以真真實實的行動,吃基督的身體、喝基督的血,完成與天主愛情生命的真實結合;最後還有「祝福禮」,主禮者(神父)以教會團體的名義給全體與會者天主的祝福。
每個小型教會團體需要有自己的團體彌撒,也需要參與大團體:堂區、教區、全國、甚至更大規模(例如世界聖體大會等)的彌撒感恩禮。一般來說,我們建議:主日及大的教會慶節,所有各小型團體的成員前去參加堂區性或教區性的彌撒感恩典禮,平常每月可選擇一、兩次小團體聚會時,邀請神父來共融舉行家庭式的彌撒。
小型教會團體是聖事,除了彌撒感恩聖事之外,仍需有其他的團體性禮儀行動來表達天主愛情恩寵以各式各樣的面貌真實臨在其中。聖洗及堅振兩聖事與上述培養慕道者有關,婚姻及病人傅油兩聖事是小團體裡某個家庭中的大事,不論這些聖事在那裡舉行、如何舉行,都應是每個小型教會團體成員共同表現親和力以及天主愛情恩寵的時機。
至於和好聖事,可以在某次團體聚會時,安排短暫的退省靜修活動,其間舉行團體懺悔禮儀,可以同時鼓勵個別告明。做法可以參考本人發表在《神學論集》(61)的一篇文章:「和好聖事新詮」。
聖儀最常有的是請神父來家裡祝福新居、新車、新聖像等,這是小團體聚會的很好時機。團體唸玫瑰經、團體拜苦路、團體朝聖旅行等都是小型教會團體可以靈活運用的團體善功(廣義的禮儀性聖事)。小團體聚會時不需要每次都有神父在場,該次聚會的主席在聚會結束時可以代表教會祝福大家,這也是廣義的聖事性禮儀,並不是只有神父才可這麼做。

結  語:  建立小型教會團體與堂區神父
有人擔心有些堂區神父,對小型教會團體認識太淺,不太可能讓他們來支持建立這類小團體。在這些人的觀念中,似乎神父、主教不支持,一切免談。
對有這樣觀念的人來說,教會還是一個功能性的政府機構,不是生活性的成長團體。在功能性的教會機構中,教廷對主教、主教對堂區神父的關係,有若政府體系內的行政院長對省主席、省主席對縣市長、縣市長對鄉鎮區長、鄉鎮區長對村里長,是功能性的。而教會更該是一個生活性的團體,其間教友與神父、神父與主教、主教與教宗間的關係,更該如同我與我爸爸、爸爸與祖父、祖父與族長間的關係才對。
有些事情我覺得對家裡很好,我想做,但是我明明知道爸爸不贊成,不會答應我去做;我常常就不先告訴他,先做了。做好之後,他知到了,每次反應都是:做得好棒啊!生活性教會團體中,堂區神父與教友的關係,在許多事情上應該是這樣的關係。在我家,我不必先跟爸爸報備,請他下命令,命令我去做這件事,我才去做;我們家也不必先跟族長報說,什麼事為全族有益處,所以請族長發公函給全族各家,通令全族一致遵行。不是這樣的,生活性團體的家長和族長的服務方式不是這樣的。
所以,建立小型教會團體這件事,我們可以先做。假如失敗了,也不必去告訴神父,自己檢討檢討再出發;假如成功了,跟神父講,請他來參與驗收,他會很高興的,會鼓勵你再去找幾家開始喝茶、吃水果。小型教會團體就這樣一個一個出現了。
我們不必等主教團發牧函說:「台灣天主教總動員,三年之內全島要組成兩千個小型教會團體。」省主席會這樣做;我希望單主教不要這樣做。教會是基本的聖事,是生活性使人成長的團體;小型教會團體在這樣的氣氛中,一定會是真真實實「助人靈修成長的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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