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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9)p.179-193
   

小型教會團體的成長:特點、步驟、危機.

 

詹德隆

 


今天作此演講,我個人扮演的是催化員的角色。催化員常在團體中幫助團體的生活及反省;鑑於各位在過去都有著相當豐富的信仰團體生活之經驗,故願藉此講題催化諸位多年來的體驗,並幫助各位在團體中所作的反省。

引  言
此處所謂的小型教會團體,通常是指一個不超過幾十人,可以在一個普通家庭裡聚會的團體。不過,若團員僅有七、八人亦未嘗不可。
這個小型教會團體,既非家庭,也非一般所謂的本堂;它是由一些個人或家庭所組成,且通常附屬於本堂;不過,其成員也可能來自各個不同的堂區。
它是「人」的團體,同時也是「信仰」的團體,因此可以分別從「人」的平面和「信仰」的平面上來研究:
一、從「人」的平面看
這樣一個成員不多的小型團體,假定其目標在成為一非形式化的真實團體,那麼它該有那些特點?其成長步驟如何?又,若用「小團體心理學」來分析,於一般情況下,它將有什麼危機或問題產生?
二、從「信仰」的平面看
小型教會團體之所以成立,理由之一,乃因其成員有共同的信仰。如此一來,信仰的因素對整個團體的性質、發展和功能有何影響?有何特殊結果?其與個人或大團體(如本堂)的信仰生活及福傳有何差別?對此,我們將以小型信仰團體的特色、團體中的衝突和解決之道來加以說明。
此外,對於一個小型的「信仰」團體,我們無法單就「團體心理學」來了解,而必須借重其他兩種重要的參考資料:
1.聖經:如宗徒大事錄和保祿書信。
2.我們自身的經驗,亦即基督徒的經驗;以及我們在小型信仰團體中的經驗。
總而言之,一個小型教會團體,不管從「人」的平面或「信仰」的平面來看,在其成長過程中,必有其特點和功能,如:幫助人獲得更深的悔改;具有向外作證的力量;成員間能產生實質的相愛;信仰因互動而深入人心;增加適應社會變遷的能力等。
另外,在團體成長的過程中,首先要意識到的是:我們經常無法直接觀察它的成長步驟,因就許多小型信仰團體而言,在我們個人加入之前,它們已經存在了;並且,成員的流動性也會影響其成長。
再者,我們尚需談談團體成長時,將遭遇的種種危機,如:封閉、僵化、不穩定、失掉信仰特色、形成集團性成見,乃至解散等。

一、一個「人」的團體
(一)「真實團體」的八個特點
就人的方面而言,不管一個團體是否以信仰為基礎,若為一真實的團體,將有以下幾個特點,這些特點必須經由大家過去的團體經驗來證實。
1.包容能力強
團體最大的敵人,是排斥一些人,或分成小集團。一個真實的團體,必須有高度的包容力,非但不排斥人,還能接納不同的個性、不同的背景、和不同的想法。此外,它也能接受不同的情緒表達,雖然這點較難,但真正的團體卻有此包容力。
處在這樣的團體中,個人不會排斥自己或團體,他不會說:「我不適合這個團體」或「這個團體不適合我」。
然而,「不排斥」的原則並非絕對的。有時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團體也不得不排斥一個人。這非常可惜,但必須接受這一事實。
不過,基本上,一個真實團體是極具包容力的,因為任何人皆有權利作天主的子民。
2.個人投入團體的程度深
初時個人投入團體的意願可能不高,不過假以時日,個人會投入並認同此團體,且願為團體的一切負責;最後甚至願和一些與自己不同的人共存,以致力團體的發展。
在此真實團體中,團員能夠承認彼此間的差異,進而接受、重視、珍惜這些差異。往往藉差異所帶來的限度,團員得以超越彼此間的成見和差異,而獲得更高的相愛的幅度。
3.以共識為團體作決定的依據
面對個別差異或意見不合時,真實團體的成員,非但不減少投入的意願,且渴望以溝通的方式,探求彼此思想差異的原因;然後經過協調,逐漸達成共識。他們不喜歡用投票的方式解決問題;除非是很小的問題,為省時起見。他們也不願依靠權威人士,如:輔導、領袖、主席等來作決定。
4.團體和個人經常作檢討
一個真正的團體具有濃厚的自省氣氛。成員經常自我檢討,有「不斷皈依」的精神。聖依納爵「神操」非常強調這點,即個人在一天中,用相當多的時間,以信仰的眼光來看他一天的生活。
另外,全體成員也能定期或不定期地檢討團體的得失。沒有一個團體是完美的,故需不斷地省察,以認清真實的情況,否則它就無法成為一個真正的團體,甚至有解散的可能。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個人和團體不斷地作檢討,因而個人明瞭自身的缺失,團體也認清其不足之處,如此大家均能保持謙虛的態度,不致流於過度自信,亦較能尊重他人的意見,這樣就大大提高了團體的創新力。比如,大家願犧牲較長的時間,以達成共識,這樣較能集思廣益,力求創新。
5.在團體中有安全感
在真實團體內,由於彼此的接納,無人須隱藏自己,人人可自然地表達自我,甚或痛哭一場。
不過,這需要相當長期的培養和辛苦的努力,然後,一個人才願意讓別人了解自己的缺點、困難和失敗的經驗,並相信大家會接納他。因為剛到一個團體時,雖然很想放開自我,無形中卻有許多設防。因此,一個「立即」存在的團體是不可能的。
6.良好的學習環境
因為彼此的寬容、信任與了解,團體分子,漸除去面具,而以真實的自我互相交往。儘管有時依然看到彼此的限度,同時卻也看到更深層的尊嚴;儘管也目睹了他人的痛苦,卻也願讓這痛苦來影響自己的生活。由此,我們了解了一個不爭的事實:任何一個人都是破碎和易受傷的。這和社會上一般的團體不同,進到此團體的人,均能感受到它真實的一面。
況且,在這新的環境裡,大家相互學習,以愛和信任作行為上的基礎,可使自己在待人接物的態度上有進步。
7.學會處理衝突
雖然大家在團體中能夠彼此接納、有安全感,也能互相學習,然而,不可諱言的,一個真實的團體仍免不了發生衝突。所謂「安全」的地方,並不是指「沒有衝突」,而是指在解決衝突上,不再訴諸於彼此的攻擊,或情緒的對立,也不致傷害彼此的感情。
在真正的團體裡,衝突促使大家尋找彼此差異的背景,而得以更深的溝通、聆聽、了解和尊重對方的優缺點,產生進一步的接納。因此,團體真正建立後,衝突不難解決;怕的是,建立不起來一個真實的團體,使衝突長久存在。
8.領導權分散
在成功的團體中,權威從不集中在一個人身上。由於領導權的分散,使權力慾望強的人能自制,而害羞的人,也不怕表現自己的能力。因比,人人都能主動參與團體的決策。
(二)團體成長的四個步驟
1.「偽團體」(pseudocommunity)
團體初成立時,成員間彼此都很客套,唯恐發生任何衝突,但這亦非有意,只因彼此初相識,都不覺有何重大的衝突和不滿。基本上,大家都在儘量維持表面的和諧,因大家都不知如何面對及解決衝突。
在這初期階段中,成員間的談話往往難表達其個人的真實感受,所講的話較抽象,如,一個人會說:「離婚是很可怕的事」,而不說:「我的離婚是一個很痛苦的經驗。」
這種「理想」的團體情況不會維持很久,因為它還不算一個團體。
2.混亂(chaos)
到了第二階段,團員間的個別差異明顯地呈現出來,但彼此都不願接受對方,使團體陷入混亂狀態。
有人開始想要治療和改變別人。他們是出於善意的,但真正的動機不是愛,而是希望大家跟自己一樣「正常」;也有人希望藉此改變和治療,使別人屈服於他,以達其支配別人的慾望。然而,別人卻抗拒改變,於是雙方都加倍努力,雙方都認為別人需受治療;但是,愈治療愈混亂。
在團體內部混亂期間,有沒期以建立制度來解決;有人則要求或甚至逼迫主席負更多的「領導」責任。但,這些都不是良好的解決辦法。
3.自我空虛
自我空虛才是解決混亂的有效方法,但卻相當痛苦,因人人必須放棄一切阻礙溝通的心態,如:
1.  對團體所存的不切實際的期盼。也許初入團體時,以為大家都會有共同的看法,可是後來發現事實並非如此。
2.  成見。在還不認識成員時,只憑表面的認識,就對他們妄下評論或判斷。
3.  意識形態。認為只有自己知道正確建立團體的方法。
4.  要治療、改變和修正別人。其實真正的動機是因受不了別人跟自己的「不一樣」,或渴望藉此以肯定自我。然而事實上,分擔別人的痛苦,才是幫助別人的最好方法。
5.  要控制別人。這常出自領袖個人的需求,可能是要利用團體,也可能是害怕自己的失敗。
當團體逐漸排除這些心理障礙時,就進入了空虛自我的階段。比如:和某成員相處數日後,對他並無好感;然相處數月後,漸對他過去的成長背景有所了解,於是無形中便接受了他,至此,對他的成見乃日趨淡薄。又如:本想改變或治療別人,但發現改變不了時,於是只好接受他之所以為他;一旦接受了,便慢慢發現其優點;若對方得知自己的優點受到肯定,於是便會逐漸地改善自己的缺點。因此,希望得到治療的結果是正確的,但並非先要求對方改變,而是要先接受他,亦即先空虛自己,淨化意欲改變他的動機,如此一來,對方改變的可能性更大。又如:團體中有一人健談和風趣,因而博得大家對他的高度接納,無形中,他成了團體的領袖。為此,他可能直接或間接地控制這個團體,這對團體而言是一種威脅。他必須空虛自己,淡化想控制團體的慾望,才能使團體正常的發展,到達真正團體的階段。
簡言之,由於自我的空虛,成員能夠開始分享彼此的真我,包括:失敗、懷疑、恐懼、缺陷、與罪過。並且,也沒有人會立即想去治療別人。
4.真實的團體
至此終於到達「團體」階段,而能較透澈地了解前面所說真實團體的八個特點。在團體內,大家出自內心的分享,彼此聆聽的程度高,能夠重新相處,互相幫助;使人感到很平安,而且也有靜默自省的機會。至此,團體的任務已圓滿達成。
然而,是否能恆久維持此狀態?這是不太可能的。因在一段時間後,團體又會製造新的混亂,於是又得透過自我空虛,才能躍入更高層次的真實團體的境界。
由此看來,小型團體的生活,比個人生活更難,更不舒服。常會有人覺得,他在大型團體(如本堂)中,才覺舒服。殊不知,此舒服的代價是永不成長,無機會空虛自己。反觀小型團體,分子間雖有差異,卻能促使我們反躬自省,自我悔改;其過程雖艱苦,卻較能引我們走入主耶穌在福音中所揭示的基督徒的生活方式。因此,這種團體生活是特別充實、特別具有意義的。
(三)團體生活的危機
1.逃避成長
小型團體有自己的生命和動力,故在成長過程中,遲早都會抗拒其成長的痛苦。最普遍的逃避方式有四種:
1.  逃走(flight)。強烈地逃避麻煩的問題,如:
(甲)「代罪羔羊」:自己不逃走,卻認為某人有問題,認為如果他走了,一切便會好轉。
(乙)「偽團體」:儘量不看個別差異,避免任何衝突,即儘量保持初時的客套,以及彼此間非常接納的假象。
(丙)強化組織:處於混亂階段,卻不肯自我空虛,而卻以制度化(如:分小組、制定更詳盡的行事曆、選派主席…等)來解決問題。但,有時這是為逃避更深的問題。
(丁)忽視他人的痛苦:也許平時大家相處愉快,但一有人發生真正的問題——特別是情緒上的痛苦時,卻不願去體會、去共同承擔。
2.  打(fight)。這一面對方式是直接與對方爭吵。尤其處於混亂階段,人人都希望別人改變;然而,越努力改變別人,自己越生氣;直到發覺改變不了,乃開始觀察自己內在的動機。此動機常是要他人服從自己,而非真想幫助別人。
3.  「成對」(pairing)。當自己處在痛苦,或對團體十分有信心時,乃結合團體中與自己志趣相投的二、三人,彼此欣賞,成一小集體。由於小集團的產生,常使成員忽略建立團體的要務,並因之而阻礙團體的健康成長。
4.  依賴領袖。將所有的問題和責任都推給主席、輔導,或長上,以為建立團體是他們的本分。有些領袖樂於陷入這種誘惑。事實上,唯有團員自行解決,才能使團體繼續發展。
2.如何促使團體成長?
在技巧的應用上,應特別注意下列幾點:
1.避免講抽象的話
2.分享個人的生活體驗
3.不必保護自己
4.避免治療或改變別人
5.自我檢討和自我空虛
6.全心聆聽
7.接受痛苦的感受
3.危機發生的焦點
普通會引起團體的危機或衝突的焦點有以下幾種:團體的人數、團體的制度(如行事曆的詳盡與否)、權威的所在、包容性、團體生活中彼此互動的多寡、成員的投入程度、個人的性格、及團體的儀式等。
上述的焦點中,「個人的性格」一項,在此演講中未作過多強調,然而,不可否認的,很多小型團體內較大的問題,皆出於一個人或某幾個人的心理不平衡所致;這種個人內在的承受度,常導致他精神上的不穩定,也影響了整個團體的成長。

二、一個「信仰」的團體
對於信仰團體必先有個概念,即它是開放性的,且不管對內、對外都是開放的。
針對基督徒來講,建立團體的重大目標之一,為傳福音,換言之,希望藉著團體的推動,使人認識耶穌基督。然而,現代社會中的福傳工作,實不能仰賴人數越來越少的專職傳道人員;加之,現代社會中的各類宣講、廣告非常多,天主的聖言難以凸顯其特色;而且,現代人不習慣在某處舉行定期的聚會,使教會不易傳達訊息;另外,本地社會大多數的年輕人,對宗教信仰漠不關心。因此使福傳工作,不得不依靠廣大的平信徒,用他們的生活來作見證。
這種見證必須是個人和團體雙向進行,且以行動和修養為主,宣講為輔。生活見證的時間愈長,愈能引人探索其根源。例如,平信徒可透過職務關係,接觸其他一般人,並以行動為基督作證。時間一久,那些接觸他的人,無形中想要對他的背景有所了解;時機一成熟,他便能適時宣講福音,使人容易接受。然而,個人所作的解釋,會被誤解為由其家庭背景、教育背景,或其他信仰外的因素所致。這時就得仰賴團體所作的見證。因為當人注意到團體中的相愛、開放、信任、坦誠和祈禱時,就漸會了解,此團體中每位成員的見證泉源,皆來自天主。所以,有活力的小型信仰團體所作的見證,力量遠在個人之上。
除了福傳、見證的功能外,信仰團體也能協助信友持續及發展福音精神,維持祈禱生活,以免信仰趨於淡薄。
(一)小型信仰團體的特色
這裡所參考的是,宗徒大事錄(二42∼47;四32∼35;五12∼14)裡的描寫,旨在說明原始信仰團體「獲得了全民的愛戴;上主天天使那些得救的人加入會眾」;此處所說福傳的效果尤為明顯。
初期的基督徒團體大致有四個特點,可作為各時代信仰團體的特色。
1.重視聖言
初期教會尚未有新經時,信友們就在宗徒的領導下,不斷回想耶穌言行,並以此作為省察自己目前生活的標準,也作為解決團體內,或團體對外工作上的問題的準繩。
同理,現今的小型信仰團體,也迫切需要聖言來指出生活的方向;但,聖經是兩千年前寫的書,因而不能不對它多加研究。此外,還須空出時間來默想聖言,讓它進入內心深處。所以,在每日彌撒中讀經時,個人內心對聖言的期待,是相當重要的一點。
總之,任何一個信仰團體必須重視聖言,亦即聆聽、默想、研究和分享聖言;且必須以聖言來光照生活。
2.共享
根據「宗徒大事錄」裡的記載,初期教會中有些信友把房子賣了,以便和團體中的其他人分享他們的所得。然而事實上,大部分的信友,仍保有他們自己的房屋,而歡迎團友過來聚餐。於每週一次的聚會裡,物資生活有裕餘的人,會將多出的生活必須品,分給團體中需要幫助的人。這樣一來,信仰上的統一逐漸表現在物質的分享上,換言之,物質生活上的團結和慷慨捐贈的精神,足以證實內在的強烈動機和信仰的力量。
這種物質上的共享,在今日而言,說明了我們對社會正義的渴求;藉著外在的分享行動,可讓這種渴求具體化。
3.「擘餅」
初期小團體,每週一次在信友家中聚餐。聚餐時,除了上述的「共享」外,還舉行一種原始的感恩禮(即今天的彌撒);以紀念耶穌的最後晚餐。這當中,最重要的時刻是「擘餅」,因為經由這一行動,團員們彼此認識,也了解他們是以主耶穌為中心而來聚會的,而祂正與他們同在。這就是「耶穌復活」的真義;因著「擘餅」的儀式,使耶穌重活在他們中間。
4.祈禱
初期小團體常聚在一起祈禱。有時,他們一同到耶路撒冷的聖殿讚頌、感謝主;不過,當他們要作決定,或解決問題或衝突時,他們就在信友家中聚會,並且祈禱,讓聖神臨在他們身上,作出最佳的抉擇。
上面所提初期基督徒團體的特色—積極聆聽天主的聖言、共享生活的必需品、圍繞耶穌聖禮聚餐、經常作團體祈禱—在今日的彌撒中大致都保留了,如:聖道禮儀、聖體禮儀、感恩經,以及奉獻、祈禱等皆是。故這些特點也是現在小型信仰團體的特色。
可是,重要的是,我們是否以同等心態來參與。因為如果不注意,這些特點便會一一喪失,而流於形式化,如:機械式地念經、被動地望彌撒(包括聖道禮儀和聖體禮儀),或象徵性地奉獻一點東西…等。
對於這些特色,在小團體的分享中,必須從積極面來看,亦即,在過去所參與的信仰團體中,是否曾發現聖言的力量?是否自己曾把物質上的或精神上的東西,和他人分享?是否曾親自體驗到耶穌的臨在?以及是否曾在祈禱中作過痛苦的決定?
所以,我們更須清楚了解:真正的聖言分享,能打動人心;物質上的共享,能破除社會階級的成見,及不正義的社會問題;「擘餅」能使人走出怨恨,重新和好;而虔誠的祈禱,更能消除人內在根深蒂固的自我中心思想。
(二)信仰團體中的衝突及其解決之道
須知信仰團體也是個問題叢生的團體,因它是由「人」,由「罪人」所形成的團體;然而,這些問題和衝突適足考驗一個團體的信仰。
以下所敘述的,出現於「宗徒大事錄」和「保祿書信」裡的團體,它們也不免有問題和衝突的產生;不過,最後都得到合理的解決。
1.耶路撒冷的教會(宗徒六1∼6)
如果翻開宗徒大事錄—第六章第一節和第六節,我們會看到此二節所描寫的,都在說明這個團體如何發展,參加的人數如何增加等。然而,若看看當中的幾節(2∼5節),就會發現,此團體雖有其福傳的功效,卻經常遭到內部的問題。
原來,這個耶路撒冷的團體是個全為猶太人的團體,不過他們使用兩種語言:土生土長的耶路撒冷居民用希伯來語(即阿拉美語);而外地出生卻定居於耶路撒冷的居民用希臘語。兩者因背景上的差異,觀念不盡相同:前者較保守,且為數較多;後者接觸的文化較廣,思想較開放,例如,他們雖在基本上也尊重猶太傳統,但在細節上(如,聖殿禮儀)則求改變;說希臘語的人是這團體中的「少數民族」。
由於這些文化、社會背景、語言及觀念上的差異,團體中不斷發生問題和衝突。比如,這初期的教會團體雖重視物質上的分享,且也確實彼此幫助,但仍有一些說希臘語的窮人,未受到團體的照顧,因而怨聲四起,使團體不得不尋求解決之道。
於是,在宗徒的領導下,他們聚會研究此一問題。宗徒認為,不能為了解決貧窮方面的社會問題,而停止宣講福音。可是,無可諱言的,社會工作仍是一項要務,於是他們決定分工合作,提拔七位說希臘語的同道來推動社會工作。另一方面,亦不可因福傳工作和社會工作而放棄祈禱。因此,他們除了肯定向外傳播聖言的重要性,及重新肯定了「共享」(社會正義)的優先性外,同時也確定了祈禱的地位。
所以,一個信仰團體免不了衝突的產生,不過它必須經由團員自己來解決,因為在面對和處理的過程中,會促使團體自我檢討、不斷悔改和成長。最後乃重新肯定以信仰為中心的價值觀念。
2.格林多的教會—「共結合於基督的體血」(格前十16)
格林多的教會也是個問題繁多的團體。
格林多是個擁有五十萬人口的國際港口,裡面住著形形色色,各種不同背景的人;其中三分之二是奴隸階級的人。保祿曾在此宣講了約一年半之久,且培養了一個小型的信仰團體。保祿自己和格林多的信友們一樣,都是在耶穌復活後,才真正認識祂的;為此,他們每個禮拜都在信友家中聚會,以慶祝主的復活。但這個小團體的內部卻問題叢生,諸如:個人的道德問題、教友的信仰動搖;另外,團體本身因受了不同牧者的影響,而開始分黨分派。還有,聚會時,彼此分享的意願不高,無法互相體恤和關懷,社會地位較高的信友,因為早下班,於是先行吃了帶來要與窮人分享的豐富食物,而那些晚下班的工人和奴隸身份的信友卻吃不飽。
針對這些問題,保祿提出了團體的最深基礎—即聖體聖事。他說:「我們所擘開的餅,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身體嗎?…那祝福之杯,豈不是共結合於基督的血嗎?」(格前十16)。換句話說,保祿看出了團體的「亂」、「分散」和「低潮」乃是由於社會背景、文化因素,及信仰上的不一致所致,因此,他又說:「我們雖多」(17節),但「因為餅只是一個」,我們因此「只是一個身體,因為我們眾人都共享這一個餅。」保祿在格林多前書十七章17至34節中,繼續發揮這個思想,並說明聖體聖事與團體有密切的關係。
此外,保祿能坦然接受信仰團體不完美的事實,而找尋折衷的解決辦法。他要信友們設法超越阻隔他們的「吃」的問題;可是後來他又說明,若真的無法和諧聚餐,那麼只能各自先在家中吃飽,而後再行聖餐禮。(我們現在不正是先在家裡吃完飯後再望彌撒,或望完彌撒後再回家吃飯嗎?)當然,保祿並不希望如此,因為,主的身體是該使我們在各方面都合而為一的。
3.安提約基雅的教會
保祿加入的第一個團體,是這個靠近敘利亞的教會。於此,他曾度過一段非常和諧美好的團體生活,即在此處的人,不論是希臘人或猶太人,都能超越語言上的差異、飲食習慣的不同,和信仰上的不一致等困難,而在一塊聚餐—共結合於基督的聖體聖血。可是後來從耶路撒冷來了一些人,使這個團體無法一起聚餐;雖然同是耶穌的聖餐,卻分成猶太和希臘兩個團體。甚至連當初培養保祿的巴爾納伯(後來被尊為聖人),也傾向從耶路撒冷來的那些人,而不再與保祿共同聚餐。
對保祿而言,這是團體中的重大缺憾,然而他不得不接受此分裂的事實。這些從耶路撒冷來的保守派,的確深深地傷害了保祿的感情和期盼,也使他在信仰上受挫,不過,他後來卻積極維持另一層面的團結:他為耶路撒冷教會中的窮人到處募捐,使得「施與受」雙方能在同聲讚美天主時,得到一種團結、一種共融。
目前,各地的教會雖然還不能一起聚餐,但藉此愛德的工作,都可以感謝天主並彼此代禱(參閱格後九11∼15),而渴望終有一天能在一起hq行

聖餐感恩禮。

結  論
我們必須從多面來了解小型的教會團體,特別是從「人」的平面和「信仰」的平面來看。一方面,我們要努力使這「人」的團體成為更好的、更真實的團體,而有助於它作為一個「信仰」的團體;另一方面,要使小型的信仰團體發揮其功能,而予人以深刻的影響;但要特別注意的是,不能讓它的特色流於形式化,而失去其原有的良好功能。

 

主要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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