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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8)p.560-561
   
回應 .

 

宋稚青

 


由我評論張會長神父的演講,聽眾一定認為我膽量不小。我自知蜉蝣不足以撼大樹,我只是從這棵樹上摘果子來品嚐,至多用刀削一些皮而已。本文是對張神父講前原稿作評論,而在聽完演講後略作補充。
一、  在導言部分,張神父稱特別參考了保祿六世一九七四年頒佈的聖母敬禮之勸諭,卻未提參考若望保祿二世於一九八七年頒佈的「救主之母」通諭;但是在正文中引證後者反多於前者。這一點小疏忽在張神父演講時已彌補。
二、  關於(一)聖母敬禮的整體對象之(2):聖母敬禮與天主聖三。此段文字分配得相當均勻,對於聖三的每一位皆有等量的陳述,不過,就聖母敬禮的對象說,天主第二位聖子耶穌與聖母的關連更為密切而豐富。為此,我認為,在此段內,加添一些資料,比如,聖母為「同救贖者」,「救主之母」,不更適宜嗎?
三、  關於(二)聖母敬禮的特點。張神父在介紹傳統神學表達聖母敬禮的特點之後,下評語說:「這種分類雖然顯出聖母敬禮的自成一格的獨特性,不過好像把她放在存有階梯的中間,引人幻想她是半人半神的怪物。」這話未免言過其實,有失厚道。我們受過傳統神學培育的人,對聖母從來沒有這種幻想,至論梵二大公會議沒有繼續採用是否由於這個缺點,就難斷定了。
四、  關於(三)現代聖母敬禮應有的重要性質。我在研討會前準備評論稿時,認為張神父的演講宜放在其它演講之前,作為指導各篇演講的「神學原則」,在討論時有所遵循。果然在每次演講之後,在提出的問題中,都在張神父的演講稿中有解釋。尤其第三節,可說對以前的演講重點多少都觸及到了。這第三節是最好的一節,所提出的「重要性質」有週延性,有啟發性,是推行「現代聖母敬禮」極實用的方向。可惜因為時間不夠,張神父未能在演講中詳加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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