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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8)p.361-372
   
讀雅歌、再思「愛」.

 

鄺麗娟

 



前言
「愛」是多麼甜美與溫馨,它帶給人許多興奮和歡樂、滿足及豐盈。這反映在一切文學藝術裡,也表達在聖經中。愛必須流露,而詩歌就是愛的言語。雅歌,是一篇愛的讚歌,被稱為「歌中之歌」,意即:最優美、最秀麗的詩歌。
詩歌本是文學最美的表現,它猶如文學天地間的一道彩虹,七彩繽紛,雅意盎然,引人進入無限的遐思。而舊約裡的雅歌可說是聖經諸書中的彩虹,它連天兩邊,把天主偉大而玄奧的啟示以最雋永的詩句鋪展於長空,發放異彩,令人沈醉神往;仰著崇慕的臉,歌唱與讚頌,心中迴盪著說不盡的歡愉。
以色列民在每年的逾越節都會詠唱這首歌中之歌,那時正是陽春氣息遍佈大地的季節,他們追述上主拯救的事蹟,感念祂無盡的愛情。細讀雅歌,將使人深體愛的崇高與純潔,在神的愛中,人的愛才得以圓滿。現在就讓我們踏上這次愛之旅,在有情的天地裡,再次尋覓愛的真諦,玩味愛的甘飴。

一、雅歌的鳥瞰
1.  結構、作者與寫作年代
據所羅門學派的意見,雅歌屬於智慧文學,歸於所羅門名下。但書中所暗示的所羅門形象是十分模糊的1.,從種種證據顯示,它應是較後期的作品。有些學者主張作者並非一人,而是由不同時期、不同地方的抒情歌集合而成。但由於全書有一非常嚴謹的整體結構,給我們提供了重要的線索;而且書中使用的辭彙和觀念亦趨於相同的結論;一些主題和想像的重覆出現,這一切跡象都在說明全書乃出自一位作者2.。但無論如何,詩人的名字並沒有留下給我們。然而,我們可以知道,這位詩人必是個喜愛大自然底溫柔一面的詩人,他懂得欣賞生命中的美善,他以滿懷的愛情去雕琢他的詩句、去傳述他的柔情。
我們可以推想雅歌的作者所處的背景,應是以色列歷史中一個比較昇平安樂的時期,約為公元前四、五世紀,波斯帝國時代。因為唯有較和平的日子,才容許詩人自由地遨遊於恩革狄與黎巴嫩、提爾匝與耶路撒冷、基肋阿得山與加耳默耳山……的確,雅歌是一首充滿地方名字的詩歌3.。使人不禁聯想起以色列的歷史與優美的大自然景色,有誰不感到這詩歌將四時的變化轉變成浪漫的情調,激起一連串由欣喜戀慕、迷網驚恐至死生相許的丹心?
2.  各種不同的解釋法
相信讀過雅歌的人大都感到它的難懂與不易理解,有些人甚至會問:像這樣的一首情歌,何以能進入聖經的正典呢?但一位著名的猶太拉比卻曾這樣讚歎過:「整個的宇宙中,未有如此偉大的一日,當雅歌寫成,供以色列人誦讀。在舊約中的著作都是聖的,惟有雅歌可謂聖中之聖,是至聖所。」(Mishnah, Yadaim, iii, 5, Rabbi Akiba)。無疑,無論是猶太教或基督徒都一致承認雅歌是在聖神的默感下寫成的,自始即在正典之列。為了要解釋這一疑難,早就有人以為它並非一首普通的愛情詩歌,而是另有寄意,假借男女間的愛情來表達一個靈性的意義。那麼,到底雅歌的弦外之音是什麼呢?學者們的意見紛紜,莫衷一是。
(1)  寓意解法
幾乎所有猶太經師都主張這種解釋法,天主教會的教父們和中古世紀的神學家們也普遍地接受這一說法。認為作者的目的就是要以夫妻相愛的情愫來表達雅威對以色列子民的愛情。亦有將全書喻為以色列全部救恩的歷史過程。有些新約學者則認為是基督與教會的神聖結合的象徵。甚至有人加以引伸,把新娘視為聖母瑪利亞或所有聖善的人靈,然而這兩種說法只能適用於神修學上,而非聖經的本意4.。
總括而言,寓意的解法多認為此書有雙重涵義,先有愛情的描述,從而發揮它屬靈的深意。
在此須說明的一點是:預像解法與寓意解法相似,但出現的時期較晚(公元十二世紀),並且今天已無人再用預像的解釋法5.。
(2)  戲劇解法
在十九世紀,認為雅歌是一齣戲劇的說法非常普遍。全劇共分六幕6.,描寫所羅門、牧羊人和牧羊女之間的三角戀愛故事。但王的鍾情追求與榮華富貴,絲毫不能打動牧羊女的芳心,最後,還是讓牧羊人與牧羊女有情人終成眷屬7.。
(3)  禮儀解法
認為全書內容與東方的神秘自然宗教有關,是對死而復生的繁殖神的敬禮,因為在他們的禮儀中,有不少縱情的行為,更以愛情的場合與動作來說明神秘的宗教經驗8.,後來被引進以色列的傳統裡。
(4)  自然解法
雅歌是一篇純粹的情歌,或是在婚禮中詠唱的歌曲。強調愛情的神聖,作者以詩人的觸覺,大膽的筆鋒,把男女間的情愛,用許多表徵的言語,細膩地一一描繪,全然坦露了人性之真、愛情之忠。
毫無疑問,在眾多難解的文學作品中,雅歌可位列第一,由於沒有一卷書能像雅歌那樣,有這麼多不同變化的解釋。每一位讀者,都可自書中找到他們喜愛的目標。Rowley曾明智地評論說:「為著利益的緣故,我們可以適當地從雅歌裡面找到相似的事物,去解釋所有的經驗和各種屬靈的形象,然而我們所找到的,卻不一定就是詩歌要寫的意義」,「我們必須小心,在靈修上有較多的心得和在釋經上的正確性是有區別的」9.。
今日愈來愈多學者以為,將雅歌作為靈修性的寓意去讀可能會限制了雅歌原有的涵意,它不單只是藉著詩歌去預示一種愛,在聖經別的地方有許多故事和詩篇都已經這樣作了。然而,在聖經中,除雅歌以外,就再沒有一卷書是專談人間夫婦之愛,而這愛構成了家庭,家庭又是人類社會最基本的細胞,人與人融合的基礎。若忽略了這點,很可能會缺乏聖經整體性中的重要一環10.。
職是之故,我們最宜回到「忠於原文」的觀點上,將雅歌視為一首讚美婚姻神聖及愛情的詩歌去讀,它強調的是理想愛情的喜樂與崇高,相互的忠誠與尊重。將雅歌作為靈修書使用是次要的,它的確給靈修生活提供了相當豐富的詞彙和優美的意境。我們這個時代,充滿淫慾和色情的世界,尤其需要雅歌,它以一種特別美麗的方式提醒我們,真正的愛情是何等純潔與高貴。在男女兩性的婚姻之愛裡,自然不僅是心靈的結合,同時也需要身體語言的表達,身心整合的愛原沒有什麼不潔,因為人是一整體,靈與肉不是對立的,而是相互依存。所以,雅歌中所流露的性愛是天主所祝福的,是天主最美的創造;透過它,天主與人一起成為生命的創造者。

二、愛的反思
1.  愛是什麼
「愛」是一個亙古常新的主題,充塞於宇宙之間,愛雖最常被人提說,但卻又最易被誤用和曲解。到底愛是什麼?
佛洛依德曾斷言:任何愛不過是性慾的偽裝和昇華而已。這一過份武斷的理論,已受到不少人的攻擊和批評。此外,佛氏也說人有兩種慾望,一是愛的慾望,一是死的慾望。死的慾望導致侵略和毀滅;愛的慾望則走向連結,因而形成社會。我們中國人也認為愛是連結的力量。「仁」這個字就是由「二人」組成,顯示一種連結。中庸上篇亦云:「惟天下至誠,惟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能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顯露出一種「民吾同胞、物吾與也」、「宇宙為一大我」的精神,是真愛的最崇高表現。
多瑪斯在他的神學大全裡也描寫愛的本質是一種結合。與被愛者的結合使愛者進入一種甜蜜的心理狀態,並且喜悅地憩息在被愛者內。但這憩息不是靜態的,而是靜中有動,動中涵靜的過程11.;因愛永不止息,它要求不斷的增長,更深的結合。
佛洛姆以為「愛是一種藝術」。正如生活是藝術一樣,它須要學習,認識了解和實踐。他描述愛的定義是:人生命中的一種積極主動力量,這力量將他和同胞隔離的牆堵打破,使他與別人結合起來。在愛中,兩個人變成了一個,但仍舊是兩個,允許他仍是他自己。愛是一種「行為」,是人性力量的實踐,它是自由意志的行為,而非被迫的結果。愛的活動,應包含給予、關懷、責任、尊重和了解12.。給予不是「放棄」某些東西,不是被剝奪,也不是犧牲,給予是生命力的至高實現。在給予的當兒,我們會體會到自己的豐饒,同時也富裕了別人。給予的不只是物質的東西,而是我們自己,所以當我們愈給,我們和他人的生命也就愈豐盈。愛會催迫人主動關懷被愛者的生命和成長,這要求我們密切關注他人的需要,而隨時準備好作出「回應」,因為我們對他人有責任。愛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是尊重,也就是說,我們要按他人的樣子來認識他,成就他的善。出於愛的了解,才會使關懷和責任不致陷於盲目。只有當人跳出自我,以他人的本然來了解他時,我們才能穿透他人生命的核心,所以愛要求結合,因為只有在結合中,我們才會真正了解他、發現他,也找到了自己,在愛情中,兩個人都將重新誕生。
為兩個相愛的人而言,愛的定義似乎已沒有什麼意義,忽然有一天所背的定義全然忘了,又有什麼關係?只緣身在此愛中,他們已成了愛的化身,比任何筆鋒所描繪的都更為真實、深刻、傳神。
也許,我們要承認,我們無法給「愛」下一個定義。基督來了,祂告訴我們「天主是愛」,不只是以言語,而是祂的整個存在都在闡述這偉大的奧秘!天主對我們的愛在這事上顯明了。不管我們是怎樣的,祂就是如此忠貞不渝的一直愛著我們,永遠愛著、愛著……沈浸在愛的無限奧蹟內,以我們的生命去傳述這愛吧!
2.  人間種種愛
「我們愛,因為天主先愛了我們」(若壹四19)。因為第一個愛進入了我們的生命,所以我們能夠愛,也應該愛。我們每一個人生來就有愛的能力與被愛的需要,所以人間充滿了種種友情、種種可愛,像師生之愛、父母子女之愛、朋友之愛、手足之愛、同胞之愛、男女兩性之愛、乃至於對天主之愛。聖經告訴我們,尤應愛貧苦者、無助者、甚至陌生人和仇敵;所有有需要的人就是我們的近人,我們都應該愛他們,如同基督愛了我們一樣。此外,我們還該好好愛我們自己,因為我們自己也是人,並且,沒有人比我們自己更應照顧自己,負起自己生命成長和答覆天主的責任。
每一種愛都有其崇高的價值,都能滋潤人心,使人生活得更有意義,使生命顯得更莊嚴、美妙。愛就像一隻輕靈可人的燕子,帶去人心頭的沈重;又像明媚的春光,驅散那冷酷的寒冬。它好似滿溢的河流,湧出後又回歸本源,再重新湧出,在這一溢一注的過程中,使愛永保清新,生生不息。
3.  愛的婚姻生活
天主創造天地萬物時,特別造了與祂自己肖似的男人和女人,要他們結為夫婦,成為一體,生育繁殖,充滿大地,治理大地。我們都知道人是一個關係,沒有人,也就沒有我,只因為有別人,我才存在,我是與別人一起存在,且為別人而存在的。愛的婚姻生活可說是人間最完美的人際關係。因為他們的愛滲透了二人存在的每一層面。因為人是一整體、精神、肉身與感情是不可分割的,所以當人與人交往時,也應是整體的交流。我們是在合一的整體內被召去愛和被愛,否則,我們會把自己分裂,也會把別人部份化。婚姻關係中的性愛也應是整體的,必須與精神生活配合,否則他們是不尊重對方,也不尊重自己,沒有把對方看成是一個人,而只成為滿足快感的工具。誠然,快感本身能是自然的結果,也有其積極意義,但絕不能視為性生活的最後目標。因為婚姻之愛絕不止於性,性只是愛的一種表達而已,並且它應整合於精神和感情層次始能突顯它的意義。
婚姻之愛更重要的是:肯定對方的價值,尊重對方的人格。因為愛情生活的共同目標,就是雙方位格的成全。為此,夫婦雙方應該無條件地尊重對方的人格,在男女的關係中絕不能帶有功利主義的色彩。因人是有歷史性的,所以人有責任使整體的自己不斷地成長,他不能以自由作為放縱肉慾的藉口,他必須以理性的反省、自由的意志和負責的態度來建立起愛情關係,真正的愛情是奠基在真理之上的。成熟的愛情應包含兩個肯定:一是「我愛你,因為你是我的善,你會使我的人格成全」。二是「我愛你,我要成全你」。要使夫婦的愛情恆久穩固,以上兩種愛是相輔相成的。
婚姻生活的意義是雙重的:愛情共融和創造生命。一方面它要求真正的彼此贈予,忠貞不渝,另一方面由這至深的結合導向生育和教養子女,使他們成為一體的愛不能停留在二人身上,此愛催迫他們超越二人世界而作出更大的贈予,成為天主的合作者,把生命給予一個新的人。兒女是他們愛的活標記,他們也被召在兒女中成為天主之愛的有形標記13.。
二人步下紅毯之後,並不保證從此婚姻路上就盡是溫馨與甜蜜,愛有時意味著在甘美中有苦澀,雅歌的詩人也給我們說明,愛是一個不斷追尋的過程,因為愛常在追尋更大的滿全、愛要求不斷往深處發展、愛期待更新的突破與超越。然而,人是有限的,一個人往往無法滿足另一個人。所以,愛情的極致是願以無私的愛全力幫助另一個人達到無限的善——天主,藉著一個人他認識了天主,唯有愛情的超越性能使人克服婚姻生活中的種種極限和困難,他們在向天主開放時,他們的愛情才會獲致圓滿。即使在人間最美好的婚姻關係中,也不是絕對的,他們要發現愛的根源和愛的最後對象,應是使他們二人相愛的絕對的主。獨身奉獻生活給婚姻生活帶來的就是這個訊息:唯天主是絕對唯一的需要!
4.  愛的獨身奉獻生活
為了基督和天國而不娶不嫁的獨身生活是愛的一種生活方式。他們奉獻給主的不只是一個身體或一顆心,而是整個的人。因為人是透過肉身活在這有形可見的世界裡,且與一切有了關係。他們是在奉獻給主中去愛人。除非有愛,獨身奉獻生活是毫無意義的。獨身對那些和天主沒有真實關係的人而言,更是空洞的。在獨身裡,愛是唯一的力量。
很明顯的,婚姻生活的愛是結合並實現在人的各個層面裡,不只是一個理念,而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經驗。獨身生活的人對天主的愛也應是整體的,不只停留在意念中,而該進到心中、情中、行動中,震撼整個的存在,惟其如是,獨身生活才是一個有生命、有血肉的奉獻生活。守貞生活不是叫人逃避人間的愛,而是另一種方式的愛,所以他們應以心、以行動進到他人的生命中,整個地去愛周圍的人。正由於獨身,它帶給人更大的自由去愛。奉獻獨身者絕對不能沒有愛,也不可能沒有性心理生活;在某種定義下,他能夠有,也應該有廣義的性愛,即把對方看作完整的、有心靈愛情、有位格的人,真誠地愛他。但為基督和天國,他情願「超越」的,是狹義的性愛。為此,奉獻生活不是無「性」的生活,更不是無愛的生活14.。
然而,我們也得承認,為天國和福音而守貞並非無痛苦。雖然守貞者的心靈和精神與天主及教會密切結合,但是他還是免不了有犧牲了丈夫或妻子和孩子,以至整個家族的愛的感覺。不論獨身者如何歌頌天主的愛,或由教會團體得到支持及服務的稱譽,可是偶爾在守貞者的心靈內仍會泛起愛的渴望,這種渴望要求在愛撫中得到滿足與歡愉。尊重自己童貞的人,可能會一再體驗到自己軟弱的痛苦,但肉慾的誘惑一旦加以拒絕時,他的心會比過去更忠於基督。事實上,所有人類的愛都必須接受某種約束,即使兩個人因自由的邂逅而相愛,也不許以愛作為藉口來取消各種護衛。愛需要極大的崇敬,甚至犧牲自己的觀念、感情和生命,獨身者應該不斷奮鬥以至流血的地步,以保持對唯一愛的忠誠不渝。
守貞獨身的人不僅在肉體上,更是在心靈上會感到深刻的孤獨之苦。即使在與天主深蘊的結合中,亦會有這種感覺。然而,為了愛天主和人們,為了獨身生活的成長,孤獨是必要的,它是對天主的愛成長的必要途徑,是使他獲致靜觀的沙漠。當孤獨侵襲獨身者時,他應轉向天主,再度答覆天主的召叫,持守在愛中,信賴天主的愛是絕對可靠的,祂比任何最親密的另一半或知心好友,更臨在他!
為了天國而自閹的人,為人類揭示了天國已來臨,「天主的決定性救恩,我們已經驗到了!」他們帶領著人類走向末世的圓滿,奔向絕對無限的愛的天主!
「為了天國而自閹」,確是主的一種特別恩賜,因為它叫人以一種不尋常的生活方式來完成「人性」,這需要天主特別的恩寵方能完成,這是何等的奧秘!是天主的愛深深地吸引了他們,震撼了他們的整個存在,叫他們神往,使他們不得不對婚姻之愛說:「不」,而對吸引他全部生命的愛說:「是」。這是何等神妙的天人契合,能領悟的就領悟吧!

附註:

  1. 參歌一1,三7、9 11,八11、12。
  2. 參現代中文聖經註釋,種籽出版社,頁六三八。
  3. 參歌一14,四1、8,六4,七4、5。
  4. 參雅歌釋義,韓承良,思高,頁一四∼一七。
  5. 仝上,頁一二∼一三。
  6. 全劇分六幕:(一)願望(一2∼二7);(二)期待(二8∼三5);(三)追求(三6∼五1);(四)尋覓(五2∼8);(五)相會(五9∼八4);(六)結合(八5∼12,結語八13 14)。
  7. 參愛的讚歌,唐佑之,證道出版,頁一四∼一五。
  8. 仝上,頁一五∼一六。
  9. ROWLEY, H.H.,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Song of Songs, in The Servant of the Lord, and Other Essays on the Old Testament(London, 1965) pp. 211。
  10. 仝2.,頁六四O。
  11. 參愛的課題,景耀山,光啟,頁一三∼一八。
  12. 參愛的藝術,佛洛姆,實力出版,頁1∼32。
  13. 「家庭團體」勸諭,教宗若望保祿二世,中國主教團秘書處出版,頁二O∼二一。
  14. 性愛、婚姻、獨身,金象逵,光啟,頁二七。

參考書目:

  1. 愛的讚歌(雅歌),唐佑之,證道出版社。
  2. 雅歌釋義,韓承良,思高聖經學會。
  3. 現代中文聖經詮釋,種籽出版社。
  4. 聖經現代中文譯本,聖經公會。
  5. 「家庭團體」通諭,教宗若望保祿二世,中國主教團秘書處編譯。
  6. 愛的藝術,佛洛姆,實力出版社。
  7. 愛的課題,景耀山,光啟出版社。
  8. 當代獨身生活,甘易逢,光啟出版社。
  9. 性愛、婚姻、獨身,金象逵,光啟出版社。
  10. 性與愛的人學和其在倫理的效果,詹德隆,神論五二期。
  11. 婚姻生活與獨身(守貞)的關係,張春申,神論五二期。
  12. 愛情面面觀,沈錦惠譯,光啟出版社。
  13. 我敢愛嗎?陳永禹譯,光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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