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二大公會議在教會憲章第八章54號中表示,「無意提供有關聖母的整套理論,也無意去解決神學家尚未充分澄清的問題。」據我局限的認識,尚未充分澄清的問題之一,是關於聖母瑪利亞在救恩史中的「共救贖」工程。當時這的確是神學家爭議的問題。首先我企圖再次提出這個問題,加上個人的見解。其次也想對於教會憲章中論及聖母瑪利亞的轉求,以及典型,進一層加以解釋。因此,這篇紀念聖母年的文章,分為三部分︰(一)聖母瑪利亞︰「共救贖者」的爭議;(二)聖母瑪利亞的轉求之註解;(三)聖母瑪利亞︰教會典型與肖像之反省。
(一)聖母瑪利亞︰「共救贖者」的爭議
教會憲章第62號將聖母瑪利亞的名號,集合在一起說︰「因此榮福童貞在教會內被稱為保護人(Advocate)、輔佐者(Adjutrix)、援助者(Auxiliatrix)、中保(Mediatrix)。」有一個名號教會文件曾經用過,而這裡沒有提出的就是「共救贖者」(Io- redemptrix)。聖母學家對於這個名號產生過爭議而又不決,大公會議既然無意去解決,自然這裡不便提出。現在面對這個尚未充分澄清的問題,以四節來討論︰1.引起爭議的「共救贖者」之意義,2.反對者的理由,3.支持者的理由,4.結語。
1.引起爭議的「共救贖者」之意義
我們知道聖母瑪利亞「從受孕之始已飾有一種特殊聖德的光輝」(56),「由於她兒子的功績,她在一種優越的方式下獲救」(53)。這是指天主「在童貞瑪利亞存在的開始,便賞賜她免染原罪,……恩賜她提前分享十字架帶來的救恩。」(十二月八日慶節集禱經)聖母瑪利亞的獲救方式,非常優越與特殊。有些神學家註解聖母瑪利亞被稱為「共救贖者」,也在一種相似的優越與特殊的方式中。如上所說,她也是被救贖者︰但人類的獲救卻是因著救贖者耶穌基督,偕同「共救贖者」聖母瑪利亞。當然根源上是天主救贖了人類,但是天主藉著十字架上救贖者基督的死亡,偕同十字架下「共救贖者」聖母瑪利亞的痛苦,救贖了人類。
絕對而論,基督的一生與他十字架上的死亡,足以救贖人類︰但那些神學家認為事實上天主決定因著耶穌基督偕同他母親的一生與十字架下的痛苦,賞賜人類救恩。也等於說,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奉獻自己;同時奉獻參與他死亡的聖母瑪利亞的痛苦。這是聖母瑪利亞被稱為「共救贖者」的理;由。這與一般靈修書中,根據「諸聖相通」的信仰,稱基督信徒為「協助救贖者」的理由不同。聖母瑪利亞稱為「共救贖者」是因為在天主救援人類的歷史層面上,她與基督共同救贖;救贖人類之工程中,含有聖母瑪利亞的參與;這是唯一無二的參與。至於一般基督信徒稱為「協助救贖者」,並非由於他們在救援人類的工程中協助基督,而是由於「諸聖相通」,他們的善功有助其他信友分享基督救贖的成果,如此也「協助」救贖主具體地在那些信友身上完成救贖。聖母瑪利亞稱為「共救贖者」,當然也有這層意義,但除此之外,還有唯一無二的一層意義。
這樣解釋「共救贖者」的神學家,非常謹慎地聲明,聖母瑪利亞「共同救贖」並非因為基督的救贖不足,而是出於天主的計劃,使救贖工程更加合乎人性。其次,即使聖母「共同救贖」,她首先是被救贖者,第一個被救贖者。至於「被救贖者」與「共救贖者」怎樣能夠同時成立?是否顯出邏輯上的矛盾?這類問題,神學家早有答覆,他們解釋說︰天主的救援計劃有二個時辰。第一個時辰是基督的救贖與聖母瑪利亞的優越和特殊的提前單獨獲救,這也解釋了無染原罪。第二個時辰是基督偕同獲救了的聖母瑪利亞,救贖人類;這解釋了「共同救贖」。二個時辰在救恩史中的實現,和諧地解釋了聖母瑪利亞是第一個被救贖的,也是唯一無二的「共救贖者」。
這個意義下的「共救贖者」在神學中的後果很大,不能不構成爭議。大公會議時代爭議尚未澄清,為避免表示意見,教會憲章中甚至將這名號擱置一旁;但這並非表示禁此討論。不過事實上,梵二之後廿多年來,由於合一運動以及神學界忙於反省其他題目的緣故,已經少有人重提聖母瑪利亞「共救贖者」的問題了。本文由於慶祝聖母年,再次加以討論。但並非只作紀念,作者本人始終認為這是值得重視的一個課題。
2.反對者的理由
聖母學界中很早便有兩種傾向,即誇大論(Maximalist)和偏少論(Minimalist)。前者論瑪利亞從不嫌夠(De Uaria Numquam Satis),後者論瑪利亞愈少愈好。兩個傾向互相影響很大。偏少論比較重視合一運動,對於教會的傳承不多強調,聖經註解方面相當嚴謹地注意文字意義(Literal sense),而不看重信仰的類比。因此,「共救贖者」受到極大的反對,幾乎被視為神學上剌耳的學說。
梵二大公會議教會憲章據傳承,稱聖母瑪利亞為「中保」(Mediatrix),已經受到偏少論的神學家之設難,因為聖經上說︰「天主只有一個,在天主與人之間的中保也只有一個,就是降生成人的基督耶穌,他奉獻自己,為眾人作贖價。」(弟前二5)。為了避免誤解,憲章特別聲明說︰「中保,不過這一點的意思,對基督唯一中保的尊嚴與能力,並無任何增損。原來任何受造物不能和降生成人的聖言及救主相提並論;不過正如基督的司鐸職可以各種不同方式為聖職人員和信眾所公享,天主的唯一美善實際上也以各種不同的形式分佈於受造物之中;同樣的,救世主的唯一中保身份,也不否定在受造物之中由同一源頭分出不同形式的合作,而且促使如此合作。」(62)
無論如何,對於「中保」的名稱尚有反對之聲,遑論「共救贖者」了。何況聖經還說︰「除他以外,無論憑誰,決無救援,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字,使我們賴以得救的」(宗四12)。因此,梵二大公會議之後,在神學界中聖母瑪利亞「中保」的名號,已不多提的情況下,「共救贖者」更少有人採用了。
如眾所週知,基督宗教中不少派別對於聖母瑪利亞在敬禮上幾乎廢除;在信仰上已與天主教不合。十九和二十世紀,欽定的兩條有關聖母瑪利亞的信理,成了合一運動的障礙。因此,熱衷於合一的天主教神學家,更不可能認真地對於「共救贖者」加以反省。不過,這個名號真的一無依據嗎?
3.支持者的理由
的確,按照第一節所界定的「共救贖者」之意義,新約沒有明文,如同無染原罪、榮召升天沒有明文一樣。但不少聖經經文卻能指向在救恩計劃中,聖母參與救贖主耶穌基督的工程。默西亞誕生需要聖母瑪利亞的同意已是一例(路一26 — 38)。至於西默盎關於嬰孩耶穌所預言的話。沒有困難解釋為痛苦之母參與十字架上的奉獻︰「看,這孩子已被立定,為使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和復起,並成為反對的記號 — 至於你,要有一把利劍刺透你的心靈 — 為叫許多人心中的思念顯露出來。」(路二34、35)
至於第四福音中耶穌稱自己的母親為「女人」(若二4;十九26),註解家大多承認與創世紀中人類的母親稱為「女人」(創二23)相連。那麼聖母瑪利亞在教會的誕生中積極參與,該是理所當然的了。如果加納婚宴與被釘十字架,都與耶穌的「時辰」(若二4;十三1)有關,而耶穌的時辰是救贖的祭獻,那麼聖母瑪利亞在這時辰,作為兒子的助手,也是不難接受的了。
為此聖母瑪利亞稱為「共救贖者」,並非沒有聖經的依據。另一方面,教會傳承中像教父依肋乃的話,相當顯出聖母瑪利亞在救贖工程中的積極身分。「她由於服從而成為自己和全人類得救的原因」,「厄娃不服從的死結,由於瑪利亞的服從而解開,貞女厄娃因缺乏信心而束縛的,因貞女瑪利亞的信心得以解開。」聖熱羅尼莫也說︰「由厄娃而死亡,由瑪利亞而生還」(以上引句,都可在教會憲章56號見到)。教父的話,只有當聖母瑪利亞積極有分於救贖的工程時,始能顯出應有的意義。
今日註解創世紀的聖經學家,指出天主按照自己肖像創造的是男人與女人(一27),那麼天主恢復人類的救贖工作,因著耶穌基督偕同他的母親聖母瑪利亞,似乎是非常合宜的。中國思想中,陽中有陰,陰中有陽;現代心理學家榮恩以為男性身上蘊有女性,女性身上蘊有男性。那麼耶穌基督救贖主和聖母瑪利亞「共救贖者」,真是完美地救贖了所有的男人與女人。天主自我通傳的救恩是真實的、具體的;藉著耶穌基督偕同聖母瑪利亞通傳的救恩經驗,才是配合了真實的人性。最後,「共救贖者」的道理也啟示在救恩計劃中男女相合為一的意義。
4.結語
聖母瑪利亞自己被救的方式是優越與特殊的,她的參與救贖的方式,如果也是優越與特殊的,並不應該令人無法接受。天主既能恩賜她提前分享救恩,那麼也能將提前分享救恩的她,提昇在救贖主耶穌基督之旁。祂藉著救贖主與「共救贖者」救贖人類。這並不損及耶穌救贖主的唯一無二地位,因為聖母瑪利亞「共救贖者」之能夠參與救贖,也是來自耶穌基督的救贖功能。
的確,「共救贖」的神學解釋有些複雜與繁瑣,但這只是對神學解釋的反應。為適應人性而按照自己肖像創造男與女的天主而論,這並不複雜與繁瑣;相反,「共救贖者」的安排更顯出天主的救恩計劃適應人性。
(二)聖母瑪利亞的轉求之註解
在一般教友生活中經常呼籲聖人聖女,尤其呼籲聖母瑪利亞轉求天主。但不少基督教徒卻對天主教敬禮聖人聖女,尤其敬禮聖母,無法接受。至於對呼籲聖人聖女,尤其呼籲聖母轉求天主,顯出極大的反感,甚至舉出不同的困難來加以駁斥。不過梵二大公會議,一本教會深遠的傳承,清楚鼓勵教友向聖母轉求,「希望所有基督信徒都向天主之母、人類之母傾訴急切的禱告,她曾經以其虔禱協助了初生的教會,如今在天堂,位居諸天神聖人之上,在諸聖的共融中,仍向其聖子轉禱......」(69)這部分試著完整地研討一下聖母轉求的問題。對於梵二所肯定的,比較廣泛地解釋。今分為三節︰1.聖母轉求的流行解釋;2.流行解釋遭到的困難;聖母轉求的註解。
1.聖母轉求的流行解釋
天主教友經常呼籲聖人聖女,尤其呼籲聖母瑪利亞轉求。轉求就是請她為我們向天主求得所需的恩惠。如果詢問一下︰究竟為什麼要請聖母轉求呢?為什麼不直接向天主祈求就好了呢?那麼流行的解釋大概有下面二點︰
(1) 天主很高很遠,人世凡人因此需要有個中間轉求者,可以傳報心聲。聖母瑪利亞是天主之母,又是善良的女性,因此請她轉求一定比直接祈求天主來得更加妥當。
(2) 天主至公至義,賞善罰惡,公正無私。世上罪人不敢向祂直接祈求,聖母瑪利亞是仁慈的,所請她轉求增加他們的依賴,減少他們的恐懼。
流行的二點解釋富有圖像性,一般教友往往藉此圖像每天誦唸︰「天主聖母瑪利亞,為我等罪人今祈天主……」。
2.流行解釋遭到的困難
流行的解遭含有不少想像,因此招致一些困難。大致可由聖經、神學、形上學三方面指出向聖母轉求的困難。
(1) 聖經的︰基督教信徒往往引證弟前二5來反對向聖母及聖人聖女呼籲轉求,因為天人之間只有一個中保 — 耶穌基督。
(2) 神學的︰天主雖然可說至尊至威,很高很遠,但耶穌不是說過嗎?「父啊!願他們在我們內合而為一,就如你在我內,我在你內」(若十七21)。這樣看來,教友和天主之間還需要誰來轉求呢?
再者天主是一切美善的無限根源,誰說天主公義,聖母仁慈?所以呼籲聖母轉求,實在不明白聖母的仁慈來自天主,天主的仁慈比聖母的仁慈何止大千萬倍!怎麼還應該在天主前害怕呢?怎麼還需要聖母轉求呢?
(3) 形上學的︰天主作為創造者與保管者,接近人比人接近自己還要更親近(聖奧斯定的說法),因此,天人之間不可能有中間人,因此也無需轉求。
由此可見,教會中流行的對於聖母轉求之解釋,一般而論,都出自想像,缺少神學的批判,毋怪基督教中的朋友聽了這種解釋,更加難以接受天主教傳承中的敬禮聖母瑪利亞,以及轉求的道理了。
3.聖母轉求的註解
我們在天主教的傳承中完全接受聖母轉求的道理。但鑒於流行的解釋實在含有真實的困難,因此設法嘗試作一註解。一方面保護傳承的道理;另一方面給與一個令人滿意的解釋。今分為三點︰(1)註解的出發點;(2)「諸聖相通」與聖人聖女的轉求;(3)「聖母幅度」與聖母瑪利亞的特殊轉求。
註解的出發點
由於基督教中的朋友非常注意弟前二5的唯一中保耶穌基督,因此排斥其他的天人之間的中保,所以聖人聖女、聖母瑪利亞的「從中」轉求是不可能的。
來自聖經的困難,此處不擬多用筆墨來解答,梵二大公會議已經有了說明,可以參閱本文第一部分︰「2.反對者的理由」中,有關中保而引用的教會憲章62號之說明。總之,天主教認為聖人聖女、聖母瑪利亞,只是以不同形式分享基督唯一中保的身份,所以原則上反對聖人聖女、聖母瑪利亞的「從中」轉求,自聖經而來的困難並不成立,因為所有中保只是以不同形式分享唯一中保的身份而已。他們是在基督中保內的中保。
不過,轉求的流行解釋還有別的困難,究竟聖人聖女,聖母瑪利亞怎樣轉求呢?為什麼需要他們的轉求呢?
「諸聖相通」與聖人聖女的轉求
由於結合在同一光榮復活的基督身體內,共融在同一聖神的恩賜中,天上的聖人聖女和地上的旅途教會,互相溝通,即普通所說的「諸聖相通」(參閱教會憲章第七章),構成一個偉大的「集體位格」,使不論天上的聖人聖女或地上的天主子民,向天主的祈求增加了一個團體幅度。本文不去研究天上的諸聖怎麼祈求,以及他們的祈求與地上教會有什麼關係,因為這不是我們的問題。至少,根據「諸聖相通」的道理,地上教友的祈求既然是在偉大的「集體位格」中,他們不能不是以「集體位格」的成員的身份在祈求。因此,他們的祈求增加了一個團體幅度。這個團體幅度真實地改變了或提昇了教友祈求的品質,因為在偉大的「集體位格」中,不論他們有無清楚的意識,他們常是偕同天上諸聖一起祈求。教友和天上諸聖是無法分開的,在向天主祈求時,也是無法分開的。天主聆聽教友祈求,同時注意偕同教友的天上諸聖。天主答覆教友祈求,同時顧及偕同教友的天上諸聖。教友的祈求之品質不是因此提昇了嗎?「因為天鄉的聖人們與基督之間密切聯繫,使整個教會在聖德的基礎上更形堅固,使教會在現在世奉獻給天主的敬禮更加尊貴!」(49)這一切都是建基在「諸聖相通」的神秘關係之上的緣故。教會中呼請天上聖人聖女轉求的傳承,基本上是出於「諸聖相通」的信仰意識,只是應用了人世間的圖像來表達而已。
人世間因不同的緣由請託中介轉求是常有的事。中介能夠增加請求的效果。教會傳承因此應用了人世間的方式來表達︰由於「諸聖相通」,教友向天主祈求的品質提昇之事實,於是流行了呼籲聖人聖女轉求天主的方式。實際上,教友常是偕同天上諸聖向天主祈求,天主聆聽與答覆教友,同時注意與顧及天上諸聖。呼籲聖人聖女轉求僅是人世間的一種表達方式。天主不需聖人聖女「從中」轉求,但天上諸聖確實是影響了教友的祈求,也提昇了他們祈求的品質。為此,我們可說,轉求的圖像是根據人世間的經驗而採用的。雖然它有缺點,不過有關天人來往的事,一些擬人化的圖像也是難免的。另一方面,更應說轉求的實質是非常可靠的,這是「諸聖相通」的信仰。
回到神學和形上學的反對轉求之困難,我們必須承認天主的超越,但同時不可否認天主生活在教友內,因此聖人聖女無法「從中」轉求。不過,聖人聖女由於「諸聖相通」的緣故,真實地影響了教友祈求的品質。一般教友呼籲諸聖轉求,僅是人世間的一種方式之採用。為了表達天人之間的神秘來往,我們認為這種方式是可以採用的,往往也能幫助一般教友的生活;當然牧靈人土有時該適當的加以說明。至於對基督教弟兄,必須承認他們的困難,同時指出轉求的真正意義。
「聖母幅度」與聖母瑪利亞的特殊轉求
上面第二點中所有的解釋都能應用在呼籲聖母轉求上,因為聖母瑪利亞屬於「諸聖相通」構成的偉大之「集體位格」。至於教友自然地特別呼籲聖母轉求天主,相信她轉求的特殊功能,這當然是由於她在救恩史中所扮演的特殊角色之緣故。為了解釋得徹底一些,這節分作二步進行。
第一︰救恩中的聖母幅度 — 按照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為聖母年頒發的「救主之母」通諭第七號,有三個肯定可依次提出︰(一)天主在基督內的救恩計劃(弗一3);(二)天主的救恩計劃自永遠便與基督相連,這個永遠計劃由基督的來臨而給人啟示(哥一12 — 14;羅三24;迦三13;格後五18 — 29);(三)天主的永遠計劃包含一切,但為聖母瑪利亞定了一個特別的位置,因為她是救主之母(具有聖經基礎的教會傳承)。
既然按照教宗的通諭,聖母瑪利亞在救恩計劃中享有特別的位置,我們可說救恩史具有聖母幅度。亦即在天主的計劃中,雖然凡是屬於救恩史的一切彼此都有關係,但他們與聖母瑪利亞卻有特殊的關係。當然救恩計劃有基督幅度,因為他是救主,一切與他相連。至於說救恩計劃有聖母幅度,那是因為她是救主之母,教會也稱她為教會之母,她與得救的人類具有特殊的關係。這個特殊關係在天主的永低計劃、以及救恩已經實現了的秩序中,是真實地存在著的。這不是出於個人的熱誠意願,而是來自天主的旨意。在此尚可想起第一部份中,本文作者所支持的聖母瑪利亞「共救贖者」的理論。
第二︰聖母幅度與聖母瑪利亞的特殊轉求 — 既然救恩史的一切在永遠計劃中具有聖母幅度,那麼所有信者不能不在身上含有對聖母瑪利亞的一層關係,具體而論即是聖母瑪利亞的兒女。信者在天主前常是聖母的兒女,他們不論有無清楚的意識,常是帶有聖母幅度。那麼他們祈求時豈非是聖母的兒女在祈求嗎?天主聆聽和答覆信者的祈求,常是聆聽和答覆聖母瑪利亞的兒女之祈求。那麼信者的祈求品質不是特殊地提昇了嗎?這就是教會傳承中特殊呼籲聖母瑪利亞轉求的基本意義。它與天上諸聖的轉求不同,因為聖母瑪利亞在「諸聖相通」的偉大之「集體位格」中,享有救主之母、教會之母的位置。
一般教友蜂擁在聖母像前呼籲她轉求天主,實在是以一種人世間方式具體地表達了救恩計劃中的聖母幅度。教會中任何團體與個人祈求常是偕同聖母瑪利亞,因為她是教會之母。天主聆聽與答應他們的祈求,常是同時聆聽和答應聖母瑪利亞,因為她在教會中央(宗一14)。雖然如此,我們仍得接受基督教弟兄的警告,不要讓教友無意地以為聖母瑪利亞比天主還要仁慈。
(三)聖母瑪利亞——教會的典型與肖像之反省
教會憲章第八章為了肯定聖母瑪利亞和教會的密切聯繫,應用「典型」一詞來表達兩者之間的關係。「依聖盎博的意見,天主的母親因其信德、愛德及與基督完全結合的理由,是教會的典型」(63)。聖母瑪利亞作為教會的典型埋由是︰因為她圓滿與基督完全結合,不只因為她身為耶穌的母親,而且由於她在信、愛的層面上與耶穌結合。第八章中似乎還有一個聖母瑪利亞作為教會典型的解釋︰「因為瑪利亞深刻地加入了救贖事業的歷史,她似乎一身兼蓄並反映著信仰的重要內容,當她受到歌頌和敬禮時,同時也號召信友們接近她的聖子及其犧牲,接近天父的眷愛;同樣,教會在追求基督的光榮時,也就越加肖似其崇高的典型……」(65)教會肖似它的典型在於追求基督的光榮,如同聖母瑪利亞號召信友接近她的聖子。
另外一個與「典型」很接近的名詞,大公會議也用來表示聖母瑪利亞與教會的聯繫︰「耶穌的母親現在身靈在天堂安享榮福,她正是教會將來的肖像(Image)與開端」(68)。典型與肖像是這部分中我們反省的對象,分為三節來討論︰1.聖母瑪利亞稱為教會的典型肖像之意義;2.聖母瑪利亞稱為教會的典型與肖像之人學;3.「共救贖者」、「聖母幅度」以及典型與肖像之綜合。
1.聖母瑪利亞稱為教會的典型與肖像之意義
「典型」(Type)是新約用字,但並非是一個聖經名詞,在思高譯本中以「模範」翻出較多(得前一7;弟前四12;鐸二7;伯前五3);其他譯名有「式樣」(宗七44);「預像」(羅五14);「模型」(希八5)……等等。
至於「肖像」(Image)是一個聖經名詞(參閱聖經神學辭典卷二132肖像)。人是按照天主的肖像而造的(創一27),智慧書卻說人就是天主的肖像(智二23);新約中基督是天主的肖像(哥一15),人按照基督的肖像而變化自己(羅八29)。
對於教會憲章第八章稱聖母瑪利亞為教會的典型與肖像,首先我們認為兩者沒有多大差別;其次它們的意義不只限於倫理層面的榜樣、模範。的確,在靈修生活上,教會不論團體或者個人,常應效法聖人聖女,尤其聖母瑪利亞。既然教會稱呼她為「諸德的明鏡」,就不能不追隨她的榜樣而勤修諸德。不過,聖母瑪利亞稱為教會的典型與肖像應有更深一層意義,我們稱之為存在性的意義,它與救恩計劃中的人性密切有關。下面將綜合聖經和教會文件加以說明。
「天主於是按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 — 造了一男一女」(創一27),被創造的人性必須具有反映天主肖像的因素;因此,聖經傳承中一直討論著這因素的具體內含。無論如何,人性之存在深處反映天主的肖像。新約在救恩計劃中反省耶穌基督與人性的關係時,延申了創世紀而說︰「他是不可見的天主的肖像,是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因為在天上和在地上的一切.........都是在他內受造的,一切都是藉著他並且是為了他而受造的。」(哥一15、16)根據同樣的理由被創造的人性必須具有反映基督肖像的因素。保祿以動態性的字句說︰「我們眾人以揭開的臉面反映主的光榮的,漸漸地光榮上加光榮,都變成了與主同樣的肖像,正如由主,即神在我們內所完成的。」(格後三18)雖然經文中沒有清楚指出究竟什麼是「與主同樣的肖像」的因素,不過另一方面也足夠清楚表示,這是非常內在於人性的存在性因素,決非任何倫理層面上效法而得的因素可以代替的。按照以上的說明,「肖像」這個名詞所表達的天主與人性、基督與人性的關係,該是內在於人性的。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存在性之意義,它先於任何倫理行為,又是任何倫理行為所假定的。
的確,新約中並沒有清楚提出聖母瑪利亞與被創造的人性之關係,更沒有採用「肖像」來表達這個關係。現在教會在梵二大公會議中卻公開承認聖母瑪利亞是教會的典型與肖像。我們能夠延申上面來自聖經的意義作為解釋嗎?兩個名稱含有更深一層的存在性意義嗎?
根據若望福音第二章與第十九章的內容,耶穌的母親在天主救恩計劃中稱為人類的母親、教會的母親。教會憲章也說︰「…因此在聖寵的境界內,聖母是我們的母親。在聖寵境界?,瑪利亞為母親的這種職分,一直延續不斷,……事實上,她升天以後猶未放棄這項救世的職分。」(61、62)如果聖母瑪利亞和人類(教會)的關係是聖寵境界內的母親與子女,那麼表達這個關係的名詞「典型與肖像」一定不應僅限於倫理層面。誰都知道母親與子女的關係是存在性的,即使是聖寵境界中的母親與子女也該具有存在性的基礎。
不過,我們還要進一層追問︰是否也可同哥羅森書信一樣,根據天主救恩計劃中聖母瑪利亞和人類的關係,肯定天主創造人性不但按照耶穌基督的肖像,同時也按照聖母瑪利亞的肖像;因此被創造的人性必須含有反映聖母瑪利亞的典型與肖像的因素。我們認為這是合理的推論。耶穌基督是聖母瑪利亞的兒子,他們的肖像應當是相似的。如果人性含有反映耶穌基督的肖像之因素,似乎也該同時含有反映耶穌基督的母親 — 聖母瑪利亞的典型與肖像之因素。而且在救恩計劃中,事實上耶穌常是偕同聖母的。
這樣說來,天主在以耶穌基督為救主,以聖母瑪利亞為救主母親的救恩計劃中,不但按照自己的肖像造人,而且也按照耶穌基督和聖母瑪利亞的肖像造人。聖母瑪利亞稱為教會的典型和肖像,如同天主的肖像和基督的肖像,不只屬於倫理層面作為人性效法的對象,而且含有更深一層的存在性意義。
由此可見,聖母稱為教會的典型與肖像,雖然具有表率、模範的意義,因為她是教會則效的對象,但這兩個名詞含有更深的存在性意義。教會信仰的意識中深藏反映聖母典型與肖像的因素,內在地催迫它自己生命中顯揚出聖母的面貌。因而也必須繼續探討反映聖母典型與肖像的因素究竟是什麼?
2.聖母瑪利亞稱為教會的典型與肖像之人學
聖母瑪利亞是教會的典型與肖像,也是人類的典型與肖像,被創造的人性因此內在地含有反映聖母的典型與肖像的因素。這節將探討一下這個因素的內容,所用的方法是簡單地從天主論和基督論出發,類比性地進入聖母論。
人性是天主的化工,聖奧斯定說︰人心是天主創造的,如果它不在天主內安頓,將永是搖擺不定。現代神學稱這種需要為自我超越,它構成精神生活之邁向無限。看來這就是人性反映天主肖像的內在因素。天主按照自己的肖像造人,為的是人性反映出天主的面貌(肖像),這是天人之間的結合。究竟是怎樣的一種結合,如果天主自己不啟示清楚,人是無能具體肯定的。
人性在救恩計劃中是天主按照降生成人的天主子所創造的,因此,人性應當反映天主子耶穌基督的肖像。究竟什麼因素使人反映耶穌基督天主子的肖像呢?拉內神父的基督論中之人學頗能說明這點(參閱︰神學論集63期,張春申,拉內的人學對一體範疇的中國人學之啟示)。在具體的救恩史中,反映耶穌基督天主子肖像的因素,就是人性的具體自我超越,它響往結合於無限的天主,如同降生成人的耶穌基督天主子一般地與天父結合。雖然每一個人在自我超越中明知自己不是完全至此,但他隱隱地意識到有一位是如此(耶穌基督自己)。人性反映耶穌基督天主子的肖像之自我超越,應用聖經的言語便是保祿所說的︰「因為他所預選的人,也預定他們與自己的兒子的肖像相同,好使他在眾多弟兄中作長子。」(羅八29)至於耶穌基督的福音就是具體地為反映天主子肖像的內在於人性之因素,指出一個落實的生活方向。
自天主論和基督論來看,反映天主子耶穌基督肖像的內在因素是真實地隱藏在人性的意識中,這與心理學家榮恩所說的原型倒有些相似。
在救恩計劃中具體的人性,根據我們的看法也是按照聖母瑪利亞的典型與肖像而被創造的。那麼,究竟是什麼因素在人性內反映聖母的典型與肖像呢?教會憲章第八章指出的是慈母與貞女︰「實際上,教會也有理由被稱為慈母與貞女,可是在教會的奧蹟內,榮福童貞瑪利亞已經提前以卓越特殊的方式,提供做母親同時又為童貞的表率。」(63)
我們認為聖母瑪利亞作為最完美的被救者,她「母親和貞女」的身份象徵得救的人性,面對自我通傳的天主而有的自我敞開與徹底接納的一面。聖母瑪利亞在救恩計劃中是代表人類,面對天主的自我通傳完全敞開自我,徹底地接納。天主不但按照自己的肖像、耶穌基督的肖像造了人,而且也按照聖母瑪利亞的典型與肖像造了人。因此救恩計劃中具體的人性不但內在地含有自我超越,反映耶穌基督肖像之因素,而且也同時含有敞開自我,徹底接納天主自我通傳,反映聖母典型與肖像之因素。
為此新約中聖母瑪利亞作為母親與貞女的一生,便是人性在歷史中面對天主的通傳而自我完全敞開與徹底接納的落實。福音中童貞瑪利亞答覆天使接受做默西亞母親的使命;以及在十字架下接受肩負人類母親的任務,是人性最典型的自我敞開,徹底接納天主的肖像。另一方面「教會默觀聖母深奧的聖德,仿效她的愛德,藉著忠實承受於天主的聖道,實踐聖父的旨意,教會自己變成了母親,因為教會以講道和聖洗聖事把聖神所孕育,天主所產生的兒女投入不朽的新生命中,教會也是童貞…..」(64)教會自內心反映聖母瑪利亞的典型與肖像;它敞開心靈、徹底接納天主旨意的因素,也落實在人類歷史之中。
由於人性是按照聖母的典型和肖像而造的,因此自比較宗教學而論,民間對觀音與媽祖的敬禮,非常可能解釋為深藏人性中的聖母瑪利亞的一種投射。而在這類敬禮中也極可能在「信德」深處出現面對天主自我通傳的敞開接納。另一方面,心理學家榮恩的確把「默西亞」和「童貞瑪利亞」稱為人類潛意識中的二種原型。
總之,聖母瑪利亞稱為教會的典型與肖像,在救恩計劃光照下的創造觀念中,給與人性更加豐富的內容。教會恭敬她為人類的母親,具有人性深處的可靠根據。也許不少在比較宗教學中的現象尚能藉此來作解釋。
3.「共救贖者」、「聖母幅度」以及典型與肖像
這節是我們慶祝聖母年為反省教會憲章第八章而寫的文章之總結。
這篇文章的每一部分都提出救恩計劃,肯定在永遠的計劃中救主耶穌基督偕同他的母親聖母瑪利亞;這是天主教中相當一致的傳承;每一部份都根據救恩計劃中的聖母瑪利亞,而發現她在教會和人性中的地位。如果要將三部分連結起來,那麼第三部分中聖母瑪利亞稱為教會的典型與肖像應當最為基本,因為天主是按照聖母瑪利亞的典型和肖像造了人。由此,不能沒有本文第二部分所說的「聖母幅度」之結論。再者,第三部分是在天主救恩計劃的光照下推論,如果天主不但按照基督的肖像,而且也按照聖母瑪利亞的典型與肖像造了人,那麼祂似乎也該藉著救贖主耶穌基督偕同「共救贖者」聖母瑪利亞,救贖了具體的人類。所以這篇文章的三部分是相當連貫的。
最後,作者必須坦誠地表達一下撰寫這篇文章時的心態。一方面,我是誠誠惶恐,因為在這流行合一運動的時代寫這樣一篇討論聖母瑪利亞的文章,內容方面極可能視為極端誇大論者;不過,我還是忠於自己的反省,寫了出來,因為思想工作不該受到畏懼批判的影響。
另一方面,我也始終在反省過程中謹慎地保持天主的超越性,天主子耶穌基督的唯一無二的身份等等。因此,再三強調救恩計劃,當然屬於救恩計劃的事,不可任意肯定,必須根據聖經與教會傳承,以及信仰的類比。我想本文在這方面相當努力。不過,必須承認這篇文章所有的反省結論,大部分僅是神學領域中的意見而已。
也許由於作者在東方傳統中相當受「乾坤」、「陰陽」、「男女」相輔相成的影響,傾向於「天主按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 — 一男一女」。因此,容易在救世工程中著重耶穌基督偕同聖母瑪利亞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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