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的是柯德(Rene Coste)一九七六年以法文執筆的大作。柯德是法國南部土魯斯市(Toulouse)一座天主教神學院的社會神學教授。本書不但反映一九七O年代基督宗教和馬克斯思想在法國交談的高?(與一九六O年代德國保祿學社(Paulus Gesellschaft)所出版的作品一樣1.),也具有現代性的意義。十年後美國的「世界」出版社(Orbis Books)出版了英譯本。此出版社是瑪利諾會(Mary Knol1)用來推動解放神學的一個組織。
(一)該書的目的相當清楚,是以追求真理的態度來探討雙方,因此一方面劃分清楚雙方的立場,作為彼此積極的挑戰,另一方面也提出雙方在歷史中彼此接近的努力。
該書除了引論和結論以外,主題的討論共有六章。引論中作者說明他對馬克斯的基本態度:「我們在信仰最深之處向馬克斯分析的批判開放,希望在完整的真理光照之下,從思想及行動上努力,以求重新整合我們自己的信仰(24f)。如此就可將我們原先受到馬克斯觀點所批判的信仰,在反省改善淨化後,能成為對馬克斯觀點做客觀實在批判的信仰。因此作者雖然重視馬克斯本人的想法;?並不忽視其他的馬克斯主義者(如列寧V. I. Lenin史達林J. Stalin毛澤東等),以及新馬克斯主義者(如盧森堡R. Luxemburg,柯蘭西A. Gramsi,艾杜色L. Althusser,佳洛蒂R. Garaudy,薛佛A. Schaff,布洛克E. Bloch柏蒂佛N. Berdyaev等)。作者在處理這些人的觀點時採取了折衷主義的立場,為的是要提出一套有「系統發展」的分析理論(17)。柯德分析的結果雖然不像布洛克所說的那樣玄妙:「只有無神論者才可能是個好基督徒;反之,也只有基督徒才能作一個好無神論者」(11);不過他的看法卻和巴特(K. Barth)很相似: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如果想要改善社會主義,應該先使自己成為一個社會主義者。
接著柯德描寫並評論雙方立場的異同:探討雙方曾經有過的彼此水火不相容的思想,以及彼此相近的觀點,在歷史中研討二者起伏消長的過程,並指出雙方彼此向對方思想所提出真有意義的挑戰焦點。首先柯德籠統地描述馬克斯主義面對世界(尤其在宗教上)的觀點,這觀點與基督宗教雖然不同,卻有些相似,只是二者透過不同的稜鏡來看世界和信仰的關係而已。他希望自己如同吉拉蒂(G. Girardi)和巴特等人一樣,能在面對馬克斯的挑戰之後,發揮出「馬克斯之後」的真正信仰(53f)。接著柯德比較馬克斯的世界歷史觀和基督宗教的天國來臨(64-101),以及雙方有關人類學的觀念(102-139)。第五章提出一個對基督徒最有挑戰性的領域:愛或階級鬥爭的倫理基礎(140-180)。接著柯德針對馬克斯對基督宗教的批判、提出自己對下述問題的解答:基督宗教如何更進一步認出自己所應有的徹底革新因素(181-220)。結論中作者將個人對馬克斯的立場作了清楚的交代,並指出馬克斯主義的觀點何者基督徒可以同意,何者應予反對(220-229)。
(二)現在筆者對書中較有分量的思想作一些整理。
人的價值的基礎何在,是馬克斯和基督宗教爭論的核心。馬克斯主張:真正的人本論就是「無神的共產主義」。為了達到上述主張(合)必要先經過辯證法中的「放而存升」(Aufheburg)步驟(反),在這「放而存升」的辯證過程中,必須尋獲人性中所含的各種「疏遠」(Entfremdung Alianation):主要的兩個「疏遠」便是宗教和私產(104)。私產的存在使社會產生「主奴」之間的懸殊階級。如果共產主義能成功地經過階級鬥爭而使無階級的社會完成,就能實現理想的人本主義境界。
馬克斯上述的分析,的確指出了一些有意義的看法(P.87ff;P.141ff)。但是我們應進一步追問:他所說的「階級鬥爭」究竟指的是什麼?他所肯定的「無產階級必定主動走向革命,並且是革命運動中的主力的看法是否切合事實?關於這一點,柯德同意斐洛(F. Perroux)在「階級和群眾」一書中的結論:革命鬥爭的主動角色實際上並不是群眾,更談不上無產階級,而是一小撮有能力操縱群眾的人,煽動群眾起來革命(150)。柯德認為斐洛的說法此馬克斯的階級鬥爭論更說出了事實。換言之,馬克斯的說法並未將階級間的衝突和因而產生的革命現象的根本原因說出。
事實上,馬克斯階級鬥爭論中所用的「主奴」之分、並不是經過科學方法所得到的結論,而是他先有「社會必定有階級鬥爭」的結論、然後再給予以神祕性的肯定。其實每個社會都有鬥爭存在,所以總有人吃虧(就像時下西方工商業自由社會中有衝突,而衝突中工人常吃虧);但衝突並非一定要導致生死之爭的決鬥,只要人肯尋找,合理的解決方法是很多的(147)。因此階級鬥爭的基本倫理立足點顯得過分偏狹且獨斷。此外、柯德還指出馬克斯主義對「中產階級」有改變社會的能力的可能性顯得無知(149)。
分析至此,柯德斷言:基督徒貿然參加馬克斯所主張的階級鬥爭,是一大錯誤(15lf)。
唯物的辯證性史觀是馬克斯階級鬥爭及革命的立論基礎。這種史觀與基督宗教的信念不同;但不可否認,這種史觀也講出了一部分的真理(68)值得重視。尤其這批判性的真理可以提醒基督信仰的人士不可忽略人整體性的救恩;不過若將此唯物的辯證性史觀當做唯一的真理,來解釋歷史現象,那就不能接受了(72)。同理,我們可以承認馬克斯的分析對尋求解決社會衝突是有幫助的,尤其有關經濟方面;但說它是唯一客觀的方法,就顯得太天真,缺乏批判的態度了(49f)。至於「無產階級統治是歷史終點」的說法,更是沒有理由令人相信。馬克斯主義者艾杜色曾針對此點坦白地說過:事實上,在歷史的辯證過程中,從頭到尾不可能存在最後的終點(68)。換句話說,辯證的過程永遠不該停止。所以認為歷史辯證過程有其終點的說法,若不是幻想,也就已經不是辯證論了!
馬克斯歷史有終點的看法、實在無法以辯證性史觀的理論來單獨解決,這正是辯證性史觀無法突破的限度,必須用其他的史觀來補充,而基督宗教的史觀 — 天主國的來臨 — 正是填補這個空缺的適當材料。基督宗教的史觀有兩個基本主角:天主與人類。歷史的進行是由二者間盟約的締結和毀約的衝突事件交互發生,而走向圓滿:締約和毀約事件在歷史中交互展現天主的恩寵及人類的罪惡,這歷史過程可以讓人認出天主的恩寵及人類的罪惡也是會發展的。因此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恩寵及罪惡也就存在。雖然理論上罪惡不應該在某些地方存在;但事實上罪惡因這些地方有人,所以也存在,最具體的例子就是教會。既然處處有罪惡,宗教界也有,所以針對宗教的批判就有其用處了(51)。這也就是為何基督徒應該視馬克斯主義或任何其他批判宗教的思想為積極挑戰的原因之一(12f)。
馬克斯批判的宗教,事實上就是基督宗教。他以非常嚴厲的話來批判、指責宗教,說宗教只注意到超越,而忽略了社會、歷史等層面。以十九世紀歐洲宗教界的現象來說,當時教會的確太缺乏對社會及歷史等層面的關懷,馬克斯確實說中了當時教會的一些積弊,也道出了正常宗教所不應該呈現的面貌 —「受壓迫者的歎息」「大眾的鴉片」……等等(75f)。這是馬克斯和傳統的馬克斯主義者在宗教界所看到的罪惡的一面。假如宗教真的只是這樣,他們所說的「宗教只是人性的『疏遠』」就是真的了,如此宗教當然該消滅。然而,今天有不少新馬克斯主義的信徒,已經看出宗教對人性也有積極貢獻的一面,如先知角色、愛、為正義而奮鬥的信念等,這些屬於恩寵的一面,可以提昇人性,所以他們也認為馬克斯主義和基督宗教應該彼此互相補足(13f)。
馬克斯主張的無神主義。他隨?費爾哈巴L. Feuerbach的宗教觀念,認為「天主」是人思想的投射,因為是人「疏遠」的產品,所以一切超越都違反人性。雖然馬克斯主義者都不承認純精神的觀念;但他們也不能放棄一切「精神」的現象,如色文(L. Seve)勉強解釋靈魂為「無物理關係的動力;而它能給一個有位格性的生命」(115)。位格、靈魂、人權……等一些抽象的觀念,對他們來說很難解釋,原因是馬克斯主義者沒有對死亡 — 人最基本的問題 — 做適當的處理;如果人生最後只是虛無,那麼「為公道而奮鬥」、「為社會正義而犧牲」、「為理想而奉獻」等有什麼意義呢?所以傳說史達林曾對戴高樂說過:「死亡終究要獲得最後的勝利」(119)。儘管馬克斯主義者常用美妙的文字來讚美他們心目中的偉大英雄;但是這個讚美事實上毫無實質意義,只不過在讚美這些人在虛無面前曾表現了勇敢的態度罷了。基督徒面對死亡的態度卻完全不同,因為基督已戰勝了死亡,而他們也過著一個跟隨基督的生活而得以完成(125f)。
最後我們進到以倫理為基礎的探討。
目的可以使一切方法和工具合理化是馬克斯的倫理觀點(145)。其歷史的目的是走上無產階級統治,所以用任何方式來領導它都好;而且愈有效愈好(169)!在這種倫理觀念下,雖然如「愛」、「友誼」、「犧牲」……都包含在內;但其價值是被目的所支配。具體地說:我們都好,而敵人都壞,如布洛費(V. I. Prokofiev)說得很清楚:我們俄國人否定宗教的倫理,因為它有清楚反動的性質。一個真正的人道主義、一個確切人性的愛應該預想一個敵對人性的恨(156)。為了愛人性而允許殺害具體的活生生的人,為了走向倫理理想的完滿而生活行動在反倫理理想的境界。若再按照辯證論的規律,歷史該永遠在過程中,則人永遠是在反倫理的行動中(Anti Ethik)(171)。這是不是一個野蠻的想法?無怪有不少新馬克斯主義反對它而提出新的倫理原則,如佳洛蒂所說的:一個使工人變成所有權力的主體的觀念不能用任何反此目的的工具和方法(174)。這是一個充滿希望的發展方向,它是基督宗教和馬克斯主義之間非常重要的橋梁。因為基督徒無論對誰都應該愛,這是一種博愛而非自私的愛。如果發揮這種愛,則在他們當中沒有理由有恨存在。然而馬克斯的鬥爭倫理的確要求基督徒對愛、對「無效的愛」作反省,是否達到了愛主愛人的一致,以及是否愛人如己(155f)。當基督徒以愛面對世界時,他體驗到天主是解放者,是救恩的主。每當他的信仰生活因惡的存在而受到批判時,他就再次被提醒:天主是解放者,所以基督宗教應常保存其「革命性」(182f)。
(三)最後我將提出此書的幾個問題。
柯德希望面對馬克斯批判之後能有「後馬克斯的信仰」,但它和吉拉蒂的不同(55f),因為作者所強調的是「挑戰」。如果馬克斯的批判只是信仰的挑戰,那麼這關係就能算是雙方的交流關係嗎?更談不上所謂的「對話」,「交談」了!難道基督徒只能隨波逐流來面對馬克斯主義嗎?
的確作者很努力找出雙方的價值;但他使他們站在兩個堡壘中:一位基督徒不能同時是馬克斯主義者,一如水火(213)之不相容。什麼才是馬克斯主義者?一位學者採用馬氏的方法來研究社會、經濟、人文等是否算是馬克斯主義者?這裡我們碰到一個熱門的問題:解放神學是否站得穩?有不少歐洲和北美的當代神學家保持非常懷疑的態度(203f)。對此問題目下根據兩道由信理部所頒發的文件2.我們知道教會如何關心,並持有怎樣開放的態度。
以上所提的問題和作者所選的出發點大有關係。作者知道有早、晚期馬克斯思想,而他的研究以晚期馬克斯的思想為重點。當晚期馬氏的思想被公認而流傳時,早期的馬氏思想才在一九三二年經過「巴黎原稿」(Die Pariser Manuskripte)的出版開始受到學者的注意和研究,而形成新馬克斯主義的潮流。大概說來,馬氏早期思想是站在哲學批判的立場而隨?啟蒙精神尋找人本主義。這裡宗教的批判是具有它的獨立性和重要性。晚期馬氏的思想中宗教雖然也是人疏遠的批判對象;但它已被視為社會的意識型態,統治的擁護者,並只是社會分析中的一部分罷了。這裡宗教的疏遠是在改革社會的用途上被發現的,它本身並不是研究的對象。當然我們都知道馬氏「早、晚期」都沒有下工夫去研究宗教究竟是什麼;但如果以早期的馬克斯思想為出發點,宗教無論是好是壞,總是一個獨立性的對象,那麼宗教在社會的作用不一定是其本身,而是它行動的後果。也許它目前不好,但它會有好的一面。這裡我們可以了解為何以馬克斯早期為出發點如布洛克、佳洛蒂、歐克默(H. Horkheimer)等新馬克斯主義者,容易接近宗教的價值,也會以基督宗教來填補馬克斯的思想。這樣我們能避免「水、火」不相容和永遠敵對的「挑戰」,而能真正彼此了解、交談,甚至能為和平、平等而合作。
附 註
註譯:1.本書原名為:RENE COSTE, MARXIST ANALYSIS AND CHRISTIAN FAITH
NEW YORK:Orbis Books 1985 232pp. Translated form the French by Roger A. Couture, OMI
and John C. Cort.
2.E. Kellner (Hrsg.);Christentum und Marxismus-Heute.
Gesprache der Paulus-Gesellschaft, Wien / Frankfurt / Zurich 1966
3.Sacred Congregation for the Doctrine of the Faith:Instruction on certain Aspects of the ‘Theology of Liberation’, Vatican, City 1984
Instruction on Christian Freedom and Liberation, Vatican City, 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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