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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7)p.539-544
   

邁向互相承認的聖職

 

 

廖上信

 




謝謝輔大神學院對這次聯誼會所作的安排,使我們從雙方的立場,各自回應普世教協(W. C.C.)信仰與教制委員會所制訂有關「聖職」(ministry)的聲明(LIMA Statement on ministry),以分享對方,促進彼此間的了解,邁向教會的合一。
我今願從長老教會的信仰立場,把這篇聲明讀後的一點感想,作為我個人的回應。首先,為使大家有一概念,讓我提一下,本聲明是以六點?述教會的聖職:

  1. 上主對全體子民的呼召
  2. 教會與聖職人員
  3. 聖職的形式
  4. 使徒傳統的繼承
  5. 按立聖職
  6. 邁向互相承認的聖職

我把這六點的聲明內容歸納為三方面,向諸位說明:

一、教會的共識 —奉耶穌基督的名所設立的教會(包括天主教和基督教)均對自己有如下的確認:
1.基督教會確認自己是上主的子民: 教會深知自己是一新?體;耶穌一生的服事、死和復活奠定了這一個新群體的基礎,而福音的信息和聖禮的恩賜則繼續不斷地把這群體建立起來,它也認知自己是新生命的?體;其生命是基於基督只一次勝過罪惡和死亡的權勢而所賜予的。因基督的救贖,人能在祂裡面找到自由、彼此饒恕和相愛的心。人的心思和意念就被引向天國的完全實現,在那裡基督的勝利得以彰顯,萬物得以更新。為此終極的目標,教會被召來宣講和預示這上主的國;它帶?聖靈釋放和更新的能力以及擁有聖靈所賜不同的恩賜來實踐它的使命。它必須尋得適切的見證和服事的形式,宣認它的信仰,申述它充滿希望的緣由,與人分享天國的喜樂與榮耀。
2.教會認識自己為祭司的群 「人人祭司」是一句適切的話,用以描述教會參與服事的情況。雖然教會中的每一分子都能參與服事的工作,為有效的服事,教會設立了聖職人員來擔任重要的工作。聖職人員主要的責任是:透過宣講和教導上主的話、?行聖禮、領導?體參與崇拜、實踐使命和關懷服務等,來造就和建立基督的身體。
3.教會公認使徒的傳統和聖職是其信仰的根基: 教會透過持守使徒的傳統和聖職參與基督的使命之延續;它不僅以使徒的教訓作為自己信仰的基礎,也以使徒的信仰和服事作為自己見證生活的模式。教會亦藉?聖職人員來保存及實現「使徒的信仰」;正確地傳遞使徒的聖職和保存其信仰成為教會在歷史中延續的一有力的表現。
或許在教會中有對「使徒傳統和聖職」一詞作不同的解釋,諸如天主教特別重視使徒彼得在使徒傳統中所扮演的角色,而長老教會則僅以新約正典作為依據,但教會總是公認使徒的傳統和信仰是它的信仰根基。
4.教會公開按立聖職人員: 聖職人員必須為上主以及全群體所接納;按立禮是上主和?體的一個行動,被按立者在這行動中一方面得到聖靈所加添於他們的服事力量,另一方面因?體的公認和禱告而得到支持。
5.教會授予聖職人員權柄來執行他們的職責: 「權柄」是為著執行職責而賜予的。因此被按立聖職者的權柄不應被誤解為個人所擁有;它本身乃是一種恩賜,是為了要在群體中進行教導而設的。權柄的運用必須表現出聖職人員在上主面前負責的態度以及在行使時能得到全部群體的忠誠合作。故此,這權柄須由愛心來約束的,為愛全群以達成職責而使用的。
以上五點可為普世教會共同所接受的;亦即教會對自己應有的認識,長老教會也不例外。

二、教會的歧見 — 教會在聖職上所產生的歧異,主要的是其制度和形式。
1.聖職人員的限定: 有的教會完全不接納女性為聖職人員,有的是半接納的,例如女的可當長老,卻不能當牧師,也有的是全然接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全然接納女性為聖職人員,女的和男的有同樣服事的機會。我們認為,不接納女性為聖職人員的教會乃承襲其一貫的傳統而不敢作突破性的改變。
2.聖職的形式: ?雖然新約聖經沒有提供一個聖職模式,作為將來教會的藍圖或不變的準則,聖靈時常引領教會因應實際環境而採用不同模式。教會在第二、三世紀清楚地建立了一個三重制的聖職形式,亦即主教(或稱監督)、長老和會吏(或稱執事)。為著教會的合一,使徒性的工作即由主教以新的方式執行,而他卻成為一較大地區眾教會的領袖。
這篇有關「聖職」的聲明雖採三重制聖職可作為今日教會合一的標誌和途徑的立場,但它?同時指出「教會在實踐它的使命和服務時,需要信徒用不同方法來表達和實行會吏、長老和主教的工作」。以其外在的聖職形式而言,長老教會代表整個教會中最民主的教會之一;它採代議式的二重制;教會中只有長老和執事兩職位,牧師身為教導的長老而「長老」即指管理的長老。即使如此,長老教會不但不反對三重制的模式,反而在整個教會聖職的運作上發揮了「用不同方法來表達和實行會吏、長老和主教的工作」之事實。今天教會的三重制聖職不僅有終身主教制,也有任期主教制,而長老教會的中會議長的職責可說相當於任期最短的主教。一個中會(presbytery)是由一較大地區的?教會派出它們的牧師和代議長老(長老中的代表)參會所組成的,由中選出議長一人,其任期為一年。議長的主要職責是在促進教際間的和諧與合作,以表現教會的合一。
3.按立的形式與條件: 教會內存有不同的按立形式,這源自對新約聖經中所描述按手禮所作不同的闡釋,但我們不可把其中之一種變成惟一有效的形式而排拒其他的形式。就以長老教會的封牧按立儀式而言,這是屬於中會的事;由中會議長親自主持,邀請所有在場本宗的牧師出來一起按手在被封者的頭上,以禱告來封立他。
至於按立聖職的條件,雖各教會以上主的呼召和聖靈的恩賜作為基本的條件,但這要求其他的條件,諸如個人對聖經的認識,禱告和靈修的生活,人情事故的熟識等。在這些條件中要作一個牧師或神父所要求的是神學院的教育,而神學教育制度往往成為教派之間不能互相接納的因由;亦即某教會只能接納某些神學院的畢業生作為教牧人員。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只接受台灣、台南和玉山三所神學院的畢業生,但也有接納由美國神學院獲得同等資格道學碩士(M. Div.)者而予封牧的實例。

三、教會互相承認的聖職 —上述形式和制度上的歧異卻成了教會互相承認?接納其聖職的障礙。教會必須努力達成互相承認聖職所表現的合一教會。「承認」一詞又作何解釋呢?它有三重的涵義:
1.它指接受別教會(指自己宗派之外)聖職的有效性。例如有主教繼承制的教會當學習接受非主教制?有使徒信仰和宣教使命的教會。這是三種「承認」行為中比較容易做得到的;這我們通常以聖職的稱呼來表達;當我們叫一個人是某某神父或某某牧師時,我們就接受了他的聖職。雖然有時候僅憑這麼一叫是不能算是真正的接受別教會聖職的有效性,但這有效性的表達是免不了這麼一叫的。長老教會無疑地接受別教會聖職的有效性。
2.它指以具體的行為表示彼此的接納,諸如同施聖餐和互相按手等確屬實際的例子。若能在一聯合聚會中由一位天主教的神父和一位基督教的牧師或兩位不同教派的基督教牧師共同來主持聖餐禮,這禮儀性的行為是彼此接納的最佳表現。可惜,依我所見,長老會的聖餐禮僅由牧師一人主持,這可就沒有機會以同施聖餐來表示彼此的接納。至於互相按手之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可說還沒有做到。在中會議長所主持的封牧按手禮中僅邀本宗在場牧師一起按手禱告,並沒有讓其他教派的牧師,甚至天主教的神父參與此事。
3.它指許可別教會的聖職人員無條件地在自己教會中服事,例如一位衛理公會的牧師若受聘(一地方教會的聘請)即可在長老教會中牧會。我在美國的教會中看見有這種「承認」,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還沒有做到如此的開放。既然這件事與聖職的條件有關,誠如上述聖職的條件一項中指出,我們的長老教會僅承認其屬下三所神學院的畢業生為聖職人員的候選人,別教會的牧師是否可能在長老教會中牧會之事,就言之過早了。
結論來說,我們都確認「互相承認聖職」是教會邁向合一之路中所必要的條件。在「承認」的層面上所表達的合一是肯定制度和形式上的多元性,是基督教會的特色。我們絕無意圖將它劃為一,成為單一制度的教會。這不但不可能,也失去了合一的意義;因為「合一」並非「合併」,所以需要彼此的接納、互相的承認。再者,這多元性的特徵正顯示教會是活潑、有生氣的群體,並非一呆板「千篇一律」毫無彈性的群體。我們必須在意圖更改外在的形式與制度之外謀求合一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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