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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5)583-599
   

為什麼我們還不能合一?

「合一教理」第五卷簡介


鄺麗娟

黃德寬

 



甲、引言

基督徒都深信「只有一個主,一個信德,一個洗禮」﹙弗四5﹚,也渴望「眾人都合而為一」若十七21﹚。多年來各教會在「合一運動」上有不少進展,今年五月八日,輔大神學院師生和長老會台灣神學院恢復了中斷多年的聯誼活動。藉著共同祈禱、分享和討論,雙方都有「弟兄相處其樂融融」的感覺;很多人驚訝地發現,原來我們的信仰竟有那麼多共同點,也不禁要問:「為什麼我們還不能合一呢?」「為什麼我們不能在傳揚福音的事工一合作呢?」教會的分界線在熱淚盈眶的眼中,似乎也顯得模糊不清了。
然而我們也體會到,基督徒的合一運動,絕不能僅止於教義實踐上的合作,或發表經不起考驗的共同信仰宣言。我們在謀求對福音的共同體悟時,也必須誠實地正視各教會間的分歧,深入地採討這些不同觀點的根源和背景,「充分了解分離弟兄們的道理、歷史、神修生活、禮儀生活、宗教心理和文化等」﹙大公主義法令9﹚。唯有這樣,合一運動或信仰交談才有基礎。因此,我們很樂意地為大家介紹「合一教理」。


乙、簡介「合一教理」
「合一教理」是天主教與基督教神學家,尋求對基督信仰提出共同宣言的嘗試。事實上,這工作本身就是一偉大合一運動。一九六九年末,西德、法國和瑞士的十二位神學家共同討論這件工作,擬定了進行方針和工作計劃。邀請基督教與天主教的神學家執筆,其初稿再由不同教會的神學家補充他們自己的觀點;最由兩位編輯Rob van Wezemael與Otto Hermann Pesch負責編纂定稿,德文本於一九七三年出版。
「合一教理」全書共分五卷。前四卷分別敘述有關天主、聖經啟示、耶穌基督、基督徒信仰生活與世界等問題,是各教會都接受的信仰內容。第五卷則探討目前各教會尚未完全同意的觀點,如聖經與傳承、恩寵與工作、聖事與教會等。我們可以發現,經過神學家的努力探討,過去明顯的衝突和爭論,現在大部分已克服和消除,甚至可達到共通的觀點,為合一運動帶來了光明的遠景。


丙、內容分析
以下我們分四節來加以探討:(一)聖經與傳承,(二)恩寵與工作,(三)聖事,(四)教會學。在每一小節中,我們首先指出問題和背景,然後分別陳述基督教和天主教的觀點,最後提出現代神學家的解釋,和尚待努力的課題。

(一) 聖經與傳承
1. 問題與背景
聖經與傳承的問題,是教會長久以來的沈重負擔。聖經是指舊約及由耶穌的言行、宗徒的傳道、書信所構成的新約;而傳承就是指教會生活的全部,即教會對聖經的解釋、教義和禮儀。
天主教會認為,聖經以及由聖神領導的普世教會「口傳傳承」都對教會具有約束的力量;而宗教改革者和基督教會郤認為只有聖經才對教會有拘束力。兩方面相反的意見,相持不下。
2. 基督教會的觀點
中世紀天主教會召開了好幾次大公會議,加上教會在其他方面的發展,形成了一個形式更廣的新傳承,它的範圍也逐漸擴大。馬丁路德感覺到,這樣發展下去,聖經與傳承之間的距離將愈來愈遠,會導致基督徒的基本訊息,基督徒的「傳統」完全被遮蔽。
面對這個危機,馬丁路德的解決辦法是,加重聖經的權威性,堅持教會應歸於聖經,只承認取自聖經的論證。在他看來,大公會議的決定並沒有約束力。路德強調天主聖言的權威,教會內的一切都在天主聖言的統治之下,所以這權威不需要以傳承為基礎。不過,路德認為那些在教會生活中,不與聖經衡突的傳承是可以繼續存在的。其他宗教改革者比路德更徹底,他們根本不考慮,教會的標準可以來自信徒受聖神影響的經驗。
3.天主教的觀點
面對宗教改革者的挑戰,天主教當然努力要證實,教會的種種傳承是有效的。特利騰大公會議﹙一五四五—六二﹚宣稱,信徒應該以對待聖經同樣的愛和尊敬,來對待傳承,亦即,傳承被認為是與聖經同時存在的一個獨立的系統。符合聖經的傳統,稱為「固有傳承」;用以解釋聖經的,稱為「宣示傳承」;聖經以外有關信仰或倫理問題傳承,稱為「法定傳統」。所以,天主子民有意識的信仰,也成了有效傳承的主要標準;因為教會認為,傳承的發展過程是延續不斷的,新的時代要求新的信仰回應形式,同時,教會是由主基督建立,以解釋和保護全部天主啟示的真理。
4.今日的新認知
有關聖經與傳承的問題,近年來因著聖經的研究,及各教會的重新思考,已有很大的進展。其中最重要的文件是一九六三年基督教的滿地可「信仰與教制」會議,和天主教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天主啟示教義憲章」,它們都回溯到福音本身和它的傳遞。
在新約成書之前,就有一個與福音傳播有關的傳統發展起來,而且在許多複雜而分歧的說法中,常有一個「標準」的傳統。當教會以文字記錄耶穌的言行和宗徒們傳道時,即以「標準」傳統基礎,形成「新約」。
當標準傳統成了「聖經」以後,又產生了新的問題,即如何正確解釋聖經?最初是由主教,後來由主教會議和大公會議代替。這些會議的任務,就是解釋和說明聖經與現有的傳統。不過,會議的決定又形成了一個新的教會傳承了。
從這段發展過程來看,我們可以說,滿地可會議的「福音本和它的傳遞都包含在傳承之內」,和梵二啟示憲章中的「傳承」以單數出現,很明顯地有相通之處,都觸及了問題的核心。亦即這一「古老的傳承」自耶穌以來,一直活躍著,而「聖經」是在這背景下完成的。啟示憲章亦肯定「聖經與傳承都來自同一神聖根源,且朝向同一目標」﹙啟示憲章9﹚;而來自宗徒的傳授,是有一定進展的,這進展是因信徒對信仰有了較深刻領悟,而非外在創製的新教義。
經過這樣的解釋,我們現在再也不能把聖經置於傳承之上,或視為完全獨立的,與這個傳承分離;另一方面也不能過分偏重初期教會口授傳統,而認為新約的寫成是次要的。基督教的「唯有聖經」,實在是要以聖經做為信仰的標準,排除「人的傳統」,分清「古老的傳承」和習俗;相信這也是天主教所接受的,因「有權威解釋成文的或傳授的天主聖言,是教會訓導權,它不在天主聖言之上,而是為天主之言服務」﹙啟示憲10﹚。
當然,問題並未完全解決。例如,大家同意以「聖經」為信仰標準,可是各教會都有一套很不同的釋經原則,如何正確解釋聖經呢?又如啟示憲章仍要求信友對「聖經與傳承當以同等熱忱與敬意來接受與尊重」,如何解釋呢?都有待進一步的努力。

(二)恩寵與工行
1.問題與背景
十六世紀,破壞教會團結的主要爭論問題是天主恩寵和人的善行對於人救恩的意義,亦即罪人在天主前成義的問題。
當時,教會內受到中世紀的神學與神修影響,認為隱修生活是最有價值的,人不單靠基督和天主的恩寵,也要靠自己的修鍊刻苦以獲永生。
路德早年就曾加入一所隱修院,以期獲得內心的平安、救恩與成義。可是由於他那過份敏感的良心,使他常感到罪孽深重,無法自拔,人性已徹底敗壞,終日生活在絕望的深淵中。他這種個人的經驗感受,舖下了宗教改革的路。後來他在聖經中得到了革新的力證:天主的恩寵是白白的賞賜,人不能憑己力換取,人只能以信仰領受。這就是「天主的公義」。﹙羅一16ff﹚宗教改革者認為這是教會存亡所繫的信仰問題,他們一再申明,只要教宗保證讓他們自由地宣揚「惟獨靠信而稱義」的信條,他們一定會服從教宗,可是在特利騰大公會議中所訂立「成義」教條,促使天主教與宗教改革者處於明顯的對立地位。
2.基督教會的觀點
他們肯定人本性惡,不能度完美的生活,沒有資格贏取永生賞報。即使是基督徒,仍是一個罪人,只因基督恩寵而「被判無罪」,「惟獨靠信仰」使人稱義。天主法律的目的,是叫人看清自己的無能。「惟獨靠基督」,「惟獨靠恩寵」能獲得救恩,任何作為都是無能為力,路德死後,他的熱心追隨者甚至更偏激的認為,「善行」根本妨害救恩與永福。
3.天主教的觀點
天主願意一切人幸福向善,藉基督及其救贖,天主在人身上傾注恩寵,使人重生。在天主恩寵的推動下,人能作成義的準備工作,但人有自由拒絕或接受這推動。當人願意接受及答覆時,富有轉化力量的恩寵才完全佔據人。恩寵不僅不歸罪,且真實的內在地改造人,這就是所謂的「成義」過程,亦即由罪惡奴役的境況中,藉?基督進入天主子的國度。人成義後,仍需要恩寵的幫助,好按照天主的誡命生活,不斷增加義德。所以,為信仰的開端,為成義、為爭取永生達全福,人絕對需要天主的恩寵。但為反駁宗教改革者「惟獨靠信仰」的偏激論調,天主教就愈強調「善行」的重要和功績作用。
4.今日的新認知
過去許多爭辯的言論,都是在互相對抗攻擊的情勢下形成的,所以,難免顯得偏於一面。今日,如果我們小心研究,不難發現天主教與宗教改革者之間並不是存有完全矛盾的衝突,也有其共通點,大家都注意到「善行」對於救恩的重要。
路德在他翻譯的聖經「羅馬書序」中,這樣說:「信仰包含著某種生活的、活躍的、有力的質素,使它不斷地行善。」一五二O年他曾寫過一篇「論善工」的訓導文章。一五二九年他所出版的兩部教理書中,更撰文詳釋十誡的意義。所以他並沒有禁止行善。路德以為若不悔改和不行善,就絕不能有救恩。但另一方面,任何人都不能以救恩和善行作為獲得救恩的工具。由此可見,在路德的思想體系裡,很多概念是互相聯繫的。近代研究路德思想的學者都會覺得只是他以後的跟隨者把概念過份分立而已。
至於在天主教方面並非如改革者所誤解的,絕對沒有否認恩寵的必要,反而肯定天主恩寵是信仰的第一步,為成義及獲永生是必需的。行善是人受惠後對天主感恩的表示,天主對人類的仁慈是如此深厚,竟致把祂賜給人的恩惠,變作人的功勞。
不同的語言「用詞」,也往往造成爭論中的混亂,所以,在合一的路上,謀求基本看法和語言的表達方式是急需的。天主教一直受中古傳統亞里士多德哲學理念的影響,所了解的恩寵,是指傾注人心的神聖力量。基督教郤直接回復聖經思想與語言模式,是指天主恩寵的意向與行動。今天,如果雙方都能採納:「天主恩寵必然使人更新,因為它把人引進一種新關係,天主與人之間愛與寬恕的關係,因這愛和寬恕更帶給人生命的動力。」這看法為出發點,則問題的分歧會愈趨一致。
為能正確評定彼此教義的差異及其差異的重要性,我們應以聖經為準則,再作深入反省。現代神學家研究所得的結論是:

(1)保祿與雅各伯的觀點並不矛盾

當時,保祿必須對抗的是一種純粹以人為努力、以法律完成為中心的思想,所以他說「人的成義是藉信德而不在於遵行法律」﹙羅三28﹚。雅各伯則相反,他面對的是一個自以為擁有救恩便道德放縱和不負責任的團體,為此他認為「人成義是由於行為,不僅是由於信德」﹙雅二24﹚。在不同情況和面對不同的挑戰時,回應也會有不同的表達方式。但他們不同的語言,不正表達出同一的訊息嗎?況且,在保祿其他著作中也說明「基督徒在審判時,將藉各人肉身所行的,或善或惡,領取相當的報應」﹙格後五10﹚。這樣看來,改革者對保祿的思想,是否只作片面的解釋?
(2)路德與保祿的觀點不完全一致
照路德的看法:基督徒既是「罪人」,同時也是已「稱義」的人。但這思想在保祿思想中是找不到的。保祿說「為那些在基督耶穌內的人,已無罪可定」﹙罪八1﹚。為此,改革派的「稱義」思想與保祿的「成義」是不一樣的。保祿的「成義」是指人進入天主的統治與公義的領域,成為天主公義之僕。當人在信仰中接受天主無罪的宣判時,也同時擔負起公義的服務,就是以新生活和善行表現的一種服務。天主無條件白白給予的恩寵是有創造力的,使人藉信與愛把自己完全交付給天主和人類而成為一個新人。若從這個角度看,羅三28與格後五10的矛盾,便可迎?而解了。
在教會歷史中,「恩寵」是最常引起爭論的問題,因而也使「恩寵論」不能在安定的情況下獲得整體深入的發展。在過去的認知裡,不免個人主義太重,忽略教會及社會性幅度,片面地只按「基督徒生活」解釋恩寵,很少談及教會以外及基督以前的人的得救問題;太強調天主直接在人心內光照的精神主恩寵,似乎與外在世界無關。
現在,我們了解到人類是一體的,個人的問題與整個世界息息相關。天主透過基督關懷愛護世界﹙若三16﹚。天主在耶穌基督內接觸我們的方式,不只是對孤立的個體的恩寵,而是對全世界的恩寵,個人只是以人類一員的身份分享天主的愛。同時,天主的恩寵也是對人類的自私、缺愛、仇視、分裂……等罪惡展開判決的恩寵,天主主要把人從種種的罪咎中拯救出來。
在這情況下,「惟獨靠信仰」,同時實指兩件事:
(1)在這絕望的世界中,我們被天主的愛所寬恕而再生。
(2)我們對世界的愛的服務,成為天主打擊這絕望世界及祂憐愛人的工具。
基督徒團體,應是一個不斷地有意識地接觸天主的的恩寵和愛的地方,是天主救恩的標記,天主在此時此刻賜予人類的救恩正在向世界不斷推進。這樣,我們不再執拗於「惟獨」靠信仰或恩寵「與」工作的問題上,而是共同正確地更深了解「憑藉信仰生活」的意義,把十六世紀的爭執,轉化為基督徒對現代世界的「共同見證」。

﹙三﹚聖 事
1.問題與背景
聖事在教會生活中是一個象徵和標記,透過它們天主的恩寵分施給信友。然而各基督教會對聖事的教義卻有不同的了解。過去,我們可能會很容易這樣劃分:天主教是「聖事的教會」,基督教是「言的教會」,遂以「恩寵只能通過聖事作為分施的工具」或「恩寵只能透過聖言作為分施的工具」,以這二種說法來概括他們在教義上的差異。實在,他們間的差別是植根於基本教義上。
天主教認為聖事有七件,都是獨立的,但不是七件都同樣重要。各基督教派只承認其中兩件或三件。至於其他、有些教會也以隆重禮儀舉行,但不稱它們為聖事。事實上,在聖經中,的確從未出現過「聖事」這名稱。七件聖事的訂立,在教會歷史中是經過一很長時間的發展,直到十二世紀才完成。所以,既然我們不能根據聖經證明聖事確實是耶穌建立,或聖事的數目有多少,我們在合一路上能?而且應該做的,就是把注意力集中研究最主要的問題:個別聖事的本質及聖事的救恩作用。
2.基督教會的觀點
(1)言與聖事
基督教會強調「言」先於聖事,只有「言」才是救恩的必要條件。聖事只是「言」影響人們不同的表達方式。路德認為:聖事是聖言出現的特別可見的形式,聖事是由言和物﹙記號、象徵﹚組成,但它的主要意義是由「言」表達。不是說言與聖事是在相對的地位,但最重要的是福音的言和傳道者的言,因其本身具有應許和影響救恩的力量,而聖事的救恩力量是附屬的。所以,大多數教派只有洗禮和感恩兩件聖事。
(2)聖事的作用
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是:一切恩寵和救恩只有透過「信仰」賦予人。所以,一切聖事禮儀,也只有透過信仰才能在基督內發生作用。這觀點是阻止基督徒把聖洗聖事看作是一種「善工」,一種人為的頁獻,使天主不得不以恩寵回報。為此,聖事信仰的關係是密切的。聖事的救恩力量是由「言」而來,不過人只有藉信仰才能回應這「言」,只有信仰才能接受聖事並獲得藉聖事而來的救恩與恩寵。另一方面,聖事也加強和支持這信仰。
3.天主教的觀點
(1)言與聖事
「言」與「聖事」是互相詮釋,但不是混合不分。「言」並不涵蓋和包括「聖事」的每一種東西。「聖事」是教會內的救恩標記,就本質而言,實補足了帶來恩寵的「言」的有效影響力。
(2)聖事的作用
天主願意祂的恩寵透過「聖事」及藉口傳播的「言」,在教會內分施給每位信徒。只有天主能賦予聖事以救恩力量,施行人或領受者的個人主觀態度或整個團體的虔誠程度,都不是決定聖事救恩力量的因素。聖事藉「聖事本能」已很有效,過去,中世紀末期的神學,曾錯誤地解釋此句,把聖事看成魔術似的「自動生效」,因而引起基督教的猛烈攻擊。但它正確的了解應該是:若不加上領受者個人對救恩的肯定,聖事不會成為對他有作用的「恩寵工具」。
4.今日的新認知
近年來,在聖事教義方面的許多問題,都已達到相當高度的、實質的同意。一些過去特別強調的差異,現今也在解決的過程中。另一方面,各教會都在努力加強本身對聖事教義的了解,力求消除過去片面的觀點,實在給基督徒合一帶來很大的希望。
今天,天主教和基督教都認為「言」和「聖事」並不是平衡而獨立的兩件事。「言」和「聖事」互相詮釋,但不混合,兩者關係相當複雜。聖事是救恩的標記,本質上是補足了「言」,它的特質是影響人類生活中「言」不能觸及的層面。人不必只靠聽覺而能藉感官,接觸地已成血肉的天主之言,人不只從口頭的宣講中了解,還能從人的切身經驗中接觸祂。
宗教改革派一直強調聖事的功效性與信仰有密切的關係。天主教也從來沒有說過,聖事與信仰無關,而是一方面肯定聖事是主親自保證的,祂自己祂的恩寵都臨在其中;另一方面,人若不是以信心接受,天主的臨在和恩寵都不會在他內產生聖事的救恩作用。這樣看來,天主教的聖事教義,實包含今改革派認為重要的因素。
誠如天主教梵二大公主義法令所言:「公教信德的表達方式,絕不應成為與弟兄們交談的阻礙。」「公教信仰必須更正確地解釋,其方式與措詞必須使對方完全確實了解。」「本?愛好真理及愛德與謙遜的精神進行交談。」今後,讓我們共同努力探突並闡明自己的教義,也顧及別人的傳統。不要忘記,公教教義內存有一個「真理的層次」,這些真理與基督信仰的基礎有著不同的關連。所以,在比較教義時,應把聖事放回原來的真理層次中,而信仰真理的內容與信仰真理的表達方式又是兩回事。
同時,也應好好掌握個別聖事本質,小心選用文字和禮儀形式,使聖事所象徵的意義更清楚地表達出來,不要把聖事變成獲取救恩的廉價工具,濫用為魔術性的儀式。聖事實是天主實現祂對人類許諾的保證,基督徒絕對不能只依賴聖事而不信賴天主,信仰是要求全人的投入。為使信友在聖事生活中獲得滋養和成長,也應闡揚聖事是以救恩史為中心,同時亦具福音的社會性幅度,從人生各層面、各角度反映天主的慈愛,以及天主的救恩許諾對人類生活帶來已有的及將有的影響。

﹙四﹚教會及其權柄
1.問題與背景
十六世紀,因著某些差異與衝突而導致教會分裂;四世紀以來,我們有著各種不同形式、不同結構的教會,甚至彼此都自認是「唯一、至聖、至公的教會」,但郤互相對抗,令人眼花撩亂。
這些差異實來自各教會不同的教會觀;對教會的不同看法和不同重點,形成了各教會特質。以下我探討兩個主要教會的觀點。
2.基督教—路德的教會學
路德把教會分為內在的、精神的、不可見的教會與外在而可見的教會。
教會是有信仰、希望和愛的基督徒團體。而信望愛是「隱蔽」,所以教會不能由外在的準則來界定。路德認為教會的本質是因同一信仰的聚合,而非形體的聚合。所以教會包括一切有信仰的基督徒,是諸聖的共融,是神聖而大公的。
教會雖是精神的,但也有一些可辨認的特質。為路德,教會在現世的外在標誌就是洗禮、聖體和福音,他特別強調「天主之言」,因為這是教會最早出現的標記,其他的標記都是藉「言」而界定。路德大都是透過天主聖言來描述具體呈現的教會和她的內在成長;因此,路德嚴厲地攻擊那時代的天主教感恩禮,因為是用拉丁文且以耳語唸出,剝奪了參禮者應得的權利﹙聆聽聖言和表達信仰﹚。
關於教會的職務和管理,路德亦是從「言」的角度出發。本來,透過洗禮,每個基督徒都接受了司祭職,有權利和義務宣揚上主之言,但若有團體存在,就應委任傳道的神職人員,他們存在,是要透過語言為團體服務,使團體不斷地在言的影響下革新。由於路德是從作用方面來了解神職,所以他反對主教的說法,認為聖秩聖事給予領受者永遠不能磨滅的品質。
3.天主教—梵二的教會學
梵二教會憲章形容教會是在父的召集下,所聚合的全部基督信徒,教會的所有成員—天主子民都擁有先知、司祭、王者的職分,都分享基督對世界的使命。這信仰團體是藉生活的天主之言而產生﹙教會憲章9﹚,而聖事是教會生命的工具。
梵二文獻承繼傳統思想仍特別強調教會的權柄;雖然在「教會憲章」中,有關天主子民的一章,是在教會權柄之前,們教會的「聖統制」仍處於極重要的地位。
天主教將教會職務追溯到耶穌基督自己,祂召叫宗徒組成團體,並選擇伯多祿作首領,以保存教會的基本性質。主教藉祝聖而成為宗徒的繼承人,主教團的結構,是教會組織與管理的基本特色,同時也是教會本身的特色。文獻也重複梵一的主張,教會有至高裁判和訓導權。
路德是從「言與職務」來看教會的職責,而天主教的傳統卻著重在施行聖事的權柄。雖然教會憲章說:「主教的主要職務中,首推宣講福音」﹙教會25﹚不過,大致來說,教會職務的重點,是放在司祭和聖事的功能上。因而當權者與教友之間,就有了明顯的區別:「教友們的普遍司祭職與公務司祭職,不僅是程度的差別,而且有實質的分別」﹙教會10﹚,只有祝聖過的司鐸才有權力主持感恩禮。這種日愈重視教會權柄的思想,是因為天主教認為,在教會內施行,並為教會而建立整個職務的結構,不是屬於人的工作,而是天主救恩的活動,主教和司鐸藉著世世代代傳下來的「鏈鎖」,與教根源—基督聯接。在聖統制內祝聖司鐸,也說明教會團體在歷史的過程中一直保存不變。
4.今日的新認知
天主教和基督教信友對於教會的基本性質,看法相當近似。各教會都承認,唯一、至聖、至公的教會,就是所有信仰基督的人的聚合。大家都承認,聖經、洗禮、感恩禮和有結構的職務,都是教會的基本特質;對「言」和「聖事」則各有輕重不同的看法,但這應是互相砥礪的因子,而不是分離的壓力。
真正的困難,似乎是在大家對教會權力的不同看法。因此,各教會間應該展開互相學習與反省。在天主教方面,對教會職務的結構形式和理論,似應更借重近年來聖經神學的種種發現。例如教會憲章論及聖統制,對於現代神學家,從歷史釋經學方面,對初期教會的組織所作的研究,未能充份加以注意:耶穌所選的十二宗徒,其工作和使命,很明顯的和復活後的「使徒」不一樣。在教會建基時期,使徒的職務是最重要的;但在宗徒時代以後,以長老和監督的職務為重。在這個基本結構之內,我們知道巴勒斯坦的猶太基督徒團體,和在希臘地區的基督徒團,又有不同的職務結構。而由一個主教領導整個團體的結構形式,是在第一世紀以後,才在各地迅速發展起來的。教會的此種原始形式,也就成為她以後發展的標準。這一個事實,使人有較大的自由,重視歷史對教會職務結構的影響,而提出下列問題:教會的結構既是歷史的產品,是否永久不可改變的呢?
基督教會在歷史中分化為多地區性的教會,他們的經驗足以促使他們明白,教會需要一個普遍性的結構。基督教的神學,也應該重視塑造東方教會與聖公會的早期天主教。藉著近年來各教會間所建立的新關係,承認和欣賞各教會對世界的作用,也可能使「言的教會」和「聖事的教會」,不但不致於互相排斥,反而發現它們是構成「一個」教會的兩面。
「教宗的地位」仍然是各教會間不能解除的障礙。近年來因著釋經學的許多發現,和對伯鐸職位的研究,可以有較多的出發點,和更深入的了解,但到現還有不少困難,仍待神學家的努力。
丁、反省與結論
「合一教理」的撰寫完成,實是一件令人鼓舞的事,因為它展開了「合一」的新里程。我們可以清楚而確切地看到結合反教會的團結作用。本書顯示出基督教及天主教神家在各自忠於自己的傳統下,同時進行坦誠的「信仰交談」是可能而急需的,本書就是他們「合作」與「交談」的結晶。他們抱著一份共同的信念工作,希望藉此能激起自己的弟兄,從生活中共同印證同一信仰的熱忱。他們深信他們信仰的共同因素,遠遠超過彼此間的差異。
本書的卷一至卷四是各教會共同信仰的表達,然而,在卷五中,卻提出了一項挑戰,它要求我們對這些仍在爭論中的問題尋求更廣泛、更確切的解決辦法。所以,它不是一個「結束」,而是一個「開始」,意味著我們更須攜手合作,共同努力衝破阻礙「合一」的藩籬,創造更美好的明天。
在卷五中,雖然是討論各教會尚未達成一致看法的問題,但它優點是:不攻擊及排斥任何一方,只清楚客觀地陳述各教會對這問題的不同觀點;並盡量深入地追究這些問題的根源和背景,及找出它們的重要性。而且總是以「聖經」為出發點,因為聖經是基督徒信仰的標準,也是合一的基礎,愈是回到信仰根源,就愈能看清問題的本質。本書亦十分注重問題的「歷史背景」,如對天主教歷代大公會議的教導和路德與改革派的整體看法都有詳細的分析。這樣讀者對問題的產生及演變過程都有一個清澈的了解,繼而看出今日的問題在哪裡,並能更進一步掌握未來努力的方向。另一方面,本書也非常強調「真理的層次」,我們必須分辨何者為首要的信仰核心,何者為次要的,因為在合一交談時,對不同層次的信仰真理,實有不同程度的處理方式。此外,本書也盡量避免運用神學專有名詞或術語,全書沒有附註,使一般讀者不致迷失在資料的大海裡。綜合而言,本書無論在其合一目的、或教理表達方式、或資料安排上,都屬創舉。無疑的,在這件艱鉅的工程上,仍有一些可以改善的地方,比如,整個廣大的東正教傳統,就沒有收羅於本書內,使人感到一份遺憾!在實際應用上,至少目前在台港兩地仍不是太普遍。雖然本書作者再三強調神學大眾化,但為一般信友而言,可能仍會感到學氣味太重。然而,對從事神學問題研究者,卻有實際的幫助,因為,它提供了不少近代基督教的神學思想,是一份很有價值的參考資料。
迎向未來,我們展望的「大公教會」,是一個「合一」而又又「多元」的教會,是在「共融」中卻又擁有多元性的「自由 」的教會。過去的分歧,大都是由於不同的神學解釋而引起的爭論,其實,信仰與神學是不同的兩回事。神學思想的差異,是可以而且也實際存在於每一個教會內,我們也可預期類似的差異,將在合一的教會內存在,而所謂「大公教會」,她應該是一個能?包容正確差異的教會!教會永遠不是信仰的對象,她是為信仰而服務。她生活在各時代、各文化、各邦國中。一方面,她固然要保存從天主而來的啟示真理;但另一面,她也要生活在世界中,以更適合當時當地人的語言來傳達天主的訊息。那?,合一而又多元的教會不是正反映出天主的富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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