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講? 內聖、外王、參與天地、禮、樂
基督徒生活的內容除了我在前面幾講所提到的一些之外,還有倫理生活、傳教生活、禮儀生活,甚至休閒生活,這些應當都是我們靈修的場合,我們的信仰也應當投入在這些因素中。因此,接著我們要討論是:「內聖」倫理生活、「外王」傳教生活、「參與天地」在天地之間與一切的萬物融會貫通,然後再講到「禮」、「樂」。
不過我在這裡並不是講如何來度倫理生活、如何來度傳教生活,因為這不可能在短期時間討論完的,甚至於每一個問題都有其特殊的學問,如倫理學、傳教學等等。所以今天我不談這些,我現在要做的是在中國基本思想下來看所謂的內聖外王的基本精神究竟是怎麼樣的,也等於說在中國靈修下,如果要講我們所謂的倫理生活,它的根源點是什麼?最基本的態度是怎麼樣的?
這裡我用一種對照的方式,把中國傳統中幾個重要的思想 ——儒、道、墨家與基督宗教作一對照。中國傳統的靈修都著重在主體性,從內在的經驗而有了外在的倫理生活,也就是「誠於中,形於外」,內在有了一個最基本的肯定、出發點,然後才有所謂的外王,參與天地等等的流露。但是當我們作對照的時候,應注意並不是說我們基督徒所謂的倫理、傳教生活與中國傳統思想的內容完全一樣,我們所要比較的是其主體性,在我們作了對照之後,就會發現為什麼緣故聖經裡的教訓是這樣的要出於我們的內心經驗,要出於我們的主體性,並且幫助我們反省到今天一般教會給人看出來的面貌有所謂的形式主義、法律主義等等,而在這些方面,就是我們講中國靈修要特別注意的。
第一節? 儒、道、墨、基的對照
一、內聖:倫理生活
我們會發現在中國幾個基本的思想傳統中,倫理生活都是建基在更深的根源上,在儒家是「天命」,道家是「天道」,墨家是「天志」,這「天」皆是指一個超越的經驗,即哲學中所說的形上的基礎,所以要解釋倫理生活就必須著眼在這個「天」之上,也唯有根據這個「天」才有所謂的倫理生活。
1.儒家:根據「天命」的經驗。在人的本性中體驗到天的要求,「天命之謂性」,此「天命」並不是藉觀察外物後而肯定的,而是在人的內在經驗、人性中所體驗到的,體驗到天的好生之德,體驗到「仁」,這個「仁」字我在前面已經講過,它並非許多德行中的一個,而是唯一的德行,是一切德行之根。在論語中孔子說「吾道一以貫之。」曾子解釋說:「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這「一以貫之」就是「仁」,就是「忠恕」,忠即大公無私,恕即推己及人。由於人體驗到天的好生之德,而以此經驗來對己、待人,這就是「仁」了。其他的各種德行如四維八德等,都是「仁」出現在不同場合的表現罷了。由此可知,儒家所謂的倫理生活絕不是一套法律條文,而是建基在人內在對「天命」的經驗上。
2.道家:根據「天道」的經驗,因此也綜合在一個中心的德行上,即「慈惠」。
3.墨家:根據「天志」的經驗,故綜合在「利、愛」的德行上。因為天關心人,所以墨子主張利眾人、愛眾人。
4.基督宗教:出於對「天父」的經驗。在新經中很清楚地不是給我們一套法律條文,而是出自對於「天父」的經驗,所以耶穌說:「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瑪五48) 也就是說在我們內在的經驗中體驗到耶穌所謂的天國來臨的父是怎麼樣的,然後我們根據這個而來對待一切,我們也可以稱其為「愛」,「愛」並不是基督徒許多德行中的一個,而是唯一的德行,我們有了它,才在各種的場合來活出基督徒的倫理生活。事實上瑪竇福音中已為我們指出:若要如同天父一樣的成全,就要為仇人祈禱,要「是就說是,非就說非」,並且不僅不可殺人,甚至不可對他人發怒。
總之,「內聖」就是經過「天父」或「天命」等等在我們內心中主體性的經驗,而後所有的倫理生活。
二、外王:傳教生活
1.儒家:主張「推己及人」。從主體性的經驗推及他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個人若經驗到「天命」,則要把天的好生之德推及四周 —— 齊家、治國、平天下。這不是從外面所給的命令,而是個人內心體驗的實行。
2.道家:主張「應帝王」。老子?調無為而治,就是因為他體驗到「天道」;而莊子體驗到「與造物者遊」,所以認為要「應帝王」,唯有能與造物者遊的人才能做帝王。
3.墨家:主張「兼愛眾人」。這當然也是從體驗到「天志」而產生的思想。
4.基督宗教:基督徒的「外王」就是對天下人宣講天國。而這是不是從外來的一個命令呢?至少在耶穌基督身上不是。耶穌宣講天國是因為祂內在體驗到天父是關心人、願救人類的父,所以他由此主體的經驗而「外王」—— 宣講天國。聖保祿說:「我若傳福音,原沒有什麼可誇耀的,因為這是我不得已的事;我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格前九16) 欲了解他所說的「不得已」,就必須請大家回想到我在第一講中曾說過,在中國的基本精神中,由內在的反省進到實際的行動,這中間有其「必然性」,也就是對道德、對天命種種體驗的實現有著必然性。而保祿所說的「不得已」就是由於內在的經驗,要求他不得不把它實現出來,不能不去傳教。雖然在福音中,傳教常是耶穌所給的一個命令,但是我們要明白,天主的命令與人的命令不同,人間的命令多是外來的要求,不需要人體驗到什麼;而凡在我們信仰生活中來自天主的命令,則從來不是來自外面的壓力,常是先在我們內心發生了一些什麼,體驗到了一些什麼。
總之,「外王」在中國的幾個重要思想中都有著必然性 ——「推」,這與我們基督徒宣講天國的「外王」,在形式上是相同的,都是經過個人主體性的經驗出發的。
三、參與天地
不論任何的靈修生活都要我們不只是對待自己、對待他人,更要在整個的宇宙天地中「參與」。「參與天地」一詞讓人聽起來覺得有極大的氣慨,事實上就是面對一?花、一棵樹、面對四周的萬物都可稱之為「參與天地」。
1.儒家:孟子說:「萬物皆備於我。」這不是西方人所說的「唯心論」—— 世上的一切都是我想出來的。因為中國人是相當實際的,不可能從心裡生出一朵花或一棵樹來。而「萬物皆備於我」是建立於人在內在生命中體驗到天的好生之德,體驗到天對於萬物是給予生命的,那麼,做為一個有反省生活、有精神生活的人,他必會參與天的好生之德,也根據這仁心來對待萬物。在儒家思想中,既然認為「萬物皆備於我」,所以就不只要實現人性,還要「盡物性」,而什麼叫做實現萬物的性呢?就是:一朵花我們對待它要像一朵花,一棵樹我們對待它要像一棵樹。若能以仁心來對待萬物來自天所給它的生命,這種人可說已將天道、人性融合在他的心中,以之來對待萬物,也就是中庸上所說的「參與天地」了。
2.道家:莊子所謂的「與造物者遊」並不是看輕世上的東西,而是把東西就當做東西,語云:「物物,勿物於物。」就是把東西當做東西用,不要讓東西把你當做東西用。也唯有能與造物者遊的人在與萬物相處時,才能見其本來面目,而這也就是「參與天地」了。
3.基督宗教:在基督徒的信仰中,耶穌基督的救恩普及一切,最後並要通到新天新地。連天地都要分享祂的救恩,那麼,我們甚至可以說應分享耶穌基督拯救天地的能力。在許多問題上我們都說我們和耶穌基督共同來救援世界,就是說我們和祂一起把祂的救恩來分享。傳教是把救恩分享給別人,但我們更要讓整個世界分享耶穌的救恩。按照中國傳統思想,要參與天地之間,就要把東西回歸它本來的面目,而保祿宗徒在羅馬人書第八章中說我們今天的世界還是在呻吟中,還沒有完全得救。保祿用擬人法說這世界好苦,為什麼呢?因為它們沒有得救。例如現在把美麗的山水都破壞了,讓美麗的山水不得救;把清潔的空氣污染了,讓這世界不得救。所以,我們說這個世界是在謀求得救。那麼,誰能使它得救?當然,最後是耶穌基督的救恩使它成為新天新地,可是我們這些人若參與天地,就能使這天地更新一點、更美好一些。然而我們要如何做才能達此目標呢?那就要看我們如何對待萬物了。事實上人的罪使這世界日益墮落,我們若以與天主分離、有罪的態度來用這世上的萬物,必會破壞它們本來的面目,相反的,我們若是在已經得救的態度中來用這世上的萬物,將能使這世界成為一個新天地。
「參與天地」在中國傳統思想中,是出於內在的體驗而對待萬物;我們基督徒則是出於耶穌基督救恩的經驗,叫我們以已經得救的人的態度來面對世上一切東西,如此則天地變成了新的,反之,將使這天地變得更舊。
四、禮、樂:是人的一種象徵性的生活
人是在一種內在的體驗中才有了禮儀、音樂表現。禮並不是指外表刻板的禮節,音樂當然也不是外表的一些事情。這一類象徵性的生活,都是由於人經驗到自己根源的生命,而從其中更體驗到它的美才產生的。當體驗到天所給的生命在宇宙中間流露出來的美好時,才有了音樂、歌唱等等,所以這一類象徵性的行動實在是建立在人的內在經驗中。對基督宗教而言,就是體驗到來自耶穌基督的生命,才有了禮儀、音樂等。在厄弗所書第五章19至21節,聖保祿宗徒要厄弗所教會以聖詠、詩詞及屬神的歌曲歌頌讚美天主。當我們基督徒在生活中體驗到來自天主給我們的這樣神聖美好的生活時,我們會歌唱,我們會唸聖詠讚美天主,而這些都是出於我們內在的經驗。
中國傳統中有各種禮,在「吉、凶、嘉、賓、軍」等各種不同的場合有不同的禮儀,而這些禮儀並不是單純的禮節而已,它實際上包含了消極與積極兩方面,消極的是在這些禮節下,使我們的生命中規中矩,但這中規中矩不是刻板的意思,而是指我們美好的生命應有其和諧,不要超出範圍,不要踰矩。例如在請客時有賓客之禮,這賓客之禮在消極的一面而言,就是不要大吃大喝毫無節制,否則只是破壞你的生命,而不是欣賞生命了。而積極的一面則是在宴請賓客的禮儀中,有其內在的快樂,朋友與朋友間生命的交往,體驗到彼此之間生命是多麼的美好。所以,這個禮就不是一個空的禮,而實在是經驗生命快樂的禮了!
現在我們教會中有各種禮儀,同時也有各種神學來加以解釋。有一種我認為不是最圓滿的神學解釋,是把教會的各種禮儀如聖洗、聖體聖事等,解釋為是為了得到天主的恩寵。當然,在信仰上我們相信這些聖事使我們生命更豐富,但在對於禮儀的神學解釋上,我認為按照中國人對禮儀的看法,應是所謂的聖事禮儀 —— 不論彌撒、聖洗、聖體等,只是在不同的場合中,我們來慶祝、來經驗那來自耶穌基督給我們得救的生活。正因為再次經驗耶穌基督的生活,我們的生命變得更豐富了,這就叫做「聖寵增加」。所以,禮儀是一個「慶祝」,例如在聖洗禮儀中,我們高興的並不是這個領洗的人原來沒有天主的聖寵,現在給他倒了水,於是天主聖寵進到他的生命中。的確,這個人是得到了天主的生命,可是我們從另一個角度來解釋這禮儀,就是說我們現在這個教會的團體中,有了一個人願意加入,對這樣一件事,我們高興地一起慶祝,慶祝耶穌基督的死亡與復活所給的生命,現在在我們這個團體中產生了;而這個領洗的人事實上在這一個機會中,也與我們一起在慶祝耶穌基督的死亡和復活進到我們的團體中間。
因此,聖事禮儀是對耶穌基督的死亡復活所給予的生命,在各種場合中來慶祝。若我們的生命從來不慶祝,就會慢慢地覺不出它的豐富來;而在慶祝中,我們會愈來愈覺得生命的豐富。我所提出的這個概念,我發現今日西方神學家在討論禮儀時,也愈來愈注意到這一點,他們不再?調在聖事中「祂給你受」這樣的得到聖寵,而更是注意到教會團體在慶祝、在體驗自己的生命的一面。
(有關聖事生活請參考「中國靈修芻議」頁一六二 ~ 一九O)
第二節? 中國靈修的反省
在上面的對照下我們可以看出,中國思想中的基本精神並不是形式主義、法律主義,它所注意的是體驗,是其主體性。而在我們聖經中,事實上也是注意這樣的方向,在耶穌基督的啟示中,實在已注意到內在的經驗、生命的體驗等等。不過雖然如此,也並不是每個中國人或基督徒都已經完美地做到了,所以,孔子在論語中曾罵在他同時代的一些人是鄉愿,這也就是我們說的法利賽人。孔子在他自己的精神下,已看出當代有些人是形式主義者,只注意外表而不注意內在的精神,同樣的,聖經裡也有耶穌責備的法利賽人,也是只注意外表而不注意內在的經驗。「內聖、外王、參與天地」是一個文化中的理想,只是有人非但不去達到這理想,而且是相反這理想,這類人在中國傳統中有,在我們教會裡也有,所以沒有什麼可奇怪的。
不過,在我們今天教會給人的面貌,甚至修會生活裡所有的一些面貌,我發現法律、形式主義還是相當的濃厚,所以導致我們四周一些相當注意修養的人認為:你們望彌撒也不過是外表的形式,人在心不在;你們常常嘴裡說的是一套,實際生活又是另一套。現代中國有些批判基督宗教極刻薄的話,說我們「好話講盡,壞事做完」,這話雖然很刻薄,不過在我們教會傳教歷史中確曾有過這樣的事情,就是把耶穌所講的好話都講盡了,但是壞的事情也都做完了。連印度甘地也曾說:假如你們基督徒把耶穌說的話都做了,那麼,問題也都解決了。我並不是說我們在這裡的人都是如此,但事實上教會是給人有了這樣的感受。
既然我們這一次講的是中國靈修,那麼,經過上面的對照,也許在我們自己未來的修會生活中,在中國靈修的方向下,可以特別注意到:
第一:主體性。要進到我們生活的經驗中去,就是對於我們的所做所為都要出於內在的經驗。
第二:在我們基督徒的培養中,尤其在修會生活的培育中,要特別注意到培育人要從主體、經驗出發。不論在初學院成培育人的過程中,總不要給受培育的人只是一套規矩而已。我們知道,規矩常是應該有的,如同禮節常是應該有的,可是當你給所謂的應該不應該的時候,常常要讓他內心當中體驗到,由於信仰天主的緣故,由於內在有這樣的經驗,因此他能看出這條規矩有其深意。譬如說在會院中訂下六點鐘起床的規定,這規定能讓有些人真的是非常不得已的只好起來,但也能讓有些人在他內在生命中,實在體驗到我們是一個團體,我們這個團體應當在愛中一起來做某些事情,由於這個緣故,於是他六點鐘起床,因此這樣規定對他而言已是有其主體性了。我們應注意,修會會規不要讓它成為法律條文,相反的,要常常按照聖經的精神,也可以說我們中國靈修上特別強調的總是要出於內心中的體驗。修會裡有許多規矩,這些規矩當然應該對初學或受培育的人講,但講的時候不可以只說「會規就是這樣,不要多問,會規就是會規」,而應指出這些規矩跟人的內在生命有何關係,與所謂的內在的愛有什麼關係。
第三:我們在中國教會裡不斷地會有一些著作,寫一些我們教會的生活等等,我認為這些也應從這樣的一個方向來走,不是些法律性的表達,而是屬於靈性、內在的表達,讓人看出其中實在具有生命,不只是一套文字而已。
總之,我們要努力地按聖經的方向、按照中國基本的思想,來活一個有內涵的生活。
第七講? 明辨之、吾日三省吾身
靈修生活的場合就是我們整個的生活,而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常常要針對事情做一個決定,即使一個修會團體也常是要做一些選擇的。不論個人或團體,只要是有信仰的人,所有的抉擇都應在信仰中,不可只憑自己的喜好、不加反省地就作選擇、決定。當代靈修學對這方面有許多的討論、解說,實際上在教會的歷史中,從極早的教父時代,經過豐富的神學,此一問題是經常存在著的。而對此有較完整有系統的研究者,當屬耶穌會的會祖依納爵,所以,在神操中有了現已為大家所接受的「分辨神類」。而「分辨神類」常是與「選擇」相連的,也就是說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選擇」常是必須在「分辨神類」的經驗中來進行。
現在我先說明一般靈修學 —— 或可說在依納爵傳統下的靈修學中,如何分辨神類和選擇,再從中國靈修的角度來加以說明,最後我要談到的是與靈修有密切關係的「省察」。
第一節? 今日靈修學中的分辨神類、選擇
所謂分辨神類、選擇,簡言之,就是尋找天主的旨意。而尋找天主旨意並不是說會聽到天主對我們說話的聲音,所以這一定是要有些方法的。
在分辨神類中,我們應有的態度是依納爵所謂的「平心」,就是在尋找天主旨意的時候,內心中完全沒有一己的成見。在具備此一態度之後,要做的是先把對象本身作一分辨,即對事情有所了解,對環境有所認識,然後再配以福音的精神,修會的精神或教會的需要等等作一分解。當然,像這樣把要選擇的對象在信仰中加以分辨,會是一個相當長的過程,而且在此過程中,有些事一經分辨立即非常清楚它是否相反福音的精神或教會的訓導;但是畢竟有些事仍會發現它是模稜兩可的。再者,我們要做的是對人心態上的分辨,所謂分辨心態,就是在面對這個對象時,看看他有怎麼樣的反應,是喜樂、悲傷抑是痛苦?當然,這心態仍應在信仰生活中來解釋,看它究竟是否來自聖神。如此經由「分辨對象」與「分辨心態」之後,個人或團體才可以認清何者是天主的旨意。
在這類靈修的方法中,有一些思想很值得我們去反省。譬如:「天主旨意」一詞,在聖經中究竟指的什麼意思?我們若是注意,會發現在聖經中所謂「天主旨意」,基本上的意思就是要人得救。天主經中「願你的國來臨,願?的旨意奉行在人間,如同在天上。」實在就是說:當你的國來臨時,你救人的旨意、給人生命的旨意要在人間實現了。但是在我們所說的分辨神類方法中,對於「天主旨意」一詞已經多加上了一些神學上的解釋,那就是:在人類歷史中,對於我們個人或團體的許多事情,天主早已給我們決定好了。因為唯有在此概念下,才能說「尋找」天主的旨意 —— 若是天主沒有決定好,我們又去找什麼呢?然而今日有越來越多的神學家在尋求別的解釋。在此不便多講。
總之,就實際而論,在分辨神類過程中的人,當他說找到天主旨意時,一定不是說有什麼聲音告訴了他,而是他自己在信仰的態度中,作了一個自由的決定。
第二節? 中國靈修中知天事天
在中國靈修中的分辨神類和選擇,我們可稱之為知天事天。孟子曰:「盡其心中,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其性,所以事天也。」也就是說:當一個人將其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完全實現出來時,他就是認識了他自己的人性,而當他認識了自己的人性時,他就是知道天了。因為在中國的道德倫理學中,一向認為天的性在人的性中具體實現了,即「天命之謂性」。所以,在你完全知道自己的人性時,就可以知道天是怎麼樣的了,也等於說人們知道天是在人的心中知道的。在這「盡心知天」的大前題之下,孟子遂教我們要「存其心」,就是積極地保存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消極地不要去摧毀他們。若人能這樣地保存其心靈動態,那就是在「養其性」了,培養他的人性,不使它喪失,而在這樣的態度中所做出來的事,就是在奉事天,這奉事天就可以說是「選擇」。
更明淺簡單地來說,在中國靈修中的分辨神類、選擇,就是「按照良心做事」。我們中國人常喜歡說「憑良心」,若將這個道理具體地加以分析,可以知道「良心」就是代表著「人性」,「人性」代表著「天命」,所以按照良心做事就是按照天命做事。
在這樣的靈修中,我們所要依循的方法是什麼呢?孟子已很清楚地告訴我們要「存心」—— 對於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之心要加以操練,不可捨掉;要「養性」—— 對於人的本性要順著它,不可損害。現在用我們教會的語言來說,就是:一個人若要分辨神類、選擇,就要培養基督信徒的良心。而這也是此次講習會的具體目標 —— 達到一個普通的神秘生活。如果能達到這個境界,就可以說這個人的良心培養好了,因為在他的生命中、行動上,已然了無牽掛,他只是以單純的信仰與天主相合。唯其有基督徒的良心,才能常在天主聖神的引導下行事;以基督徒的良心來事奉天主,必定是天主所喜愛的。聖奧斯定說:「愛,為其所欲。」他所說的愛就是基督徒的愛,是普通神秘生活經驗中的愛,憑藉此來行事,無論做什麼都是事奉天主,都是合乎福音的精神,都是教會所需要的。所以,聖奧斯定所說的這句話,事實上已經把中國靈修中所講的分辨、選擇的精神,濃縮於其中了。
在中國靈修中的知天事天,其主體性極為濃厚,人要「存心養性」然後才能事天,而且在知天事天中充滿了自由,不是預先定下了什麼,而是在內心經驗中來做一些事情,充滿了人的創造與自由。
就實際而論,這樣的講法非常自然不做作。照著良心做事,就是做好的事情。
我們將前一節所述的第一種靈修,與中國靈修兩相對照,可以發現此二者對事情的本身而言,都是一樣的,都是要做好事情,也都是在自由中要做一些合乎福音精神,教會需要的事情。然則此二者相同之處,即在於都是需要「修」,都需要克己復禮,需要有信仰經驗。不過此二種靈修的語言表達卻是不同的,前者注意客體、後者注意主體;前者是尋找天主的旨意、後者是按照自己的良心。第一種靈修固然有其價值,但是我認為在中國基本思想之下,第二種靈修更為適合。
第三節? 三省吾身
要達到普通的神秘生活有許多方法,如祈禱、聖事等等,而我今天所特別要提出來說的是「省察」。
在教會傳統中原本就很注意省察,聖依納爵亦很注意,他對已發愿的終身會士一天當中祈禱需要多少時間,不做法律性的規定,全由個人自行負責決定,但?規定會士一日要做三次省察,在其神操中亦說明了要如何一步步地去做。一般的講法,做省察時多少會注意到修會的規矩、教會的法律、天主的十誡等,而一條條地加以省察,然後問一問自己上午下午都做了些什麼?再感謝天主等等,有著一定的次序。但是今天一些研究依納爵靈修的人,已經將省察與神操中所謂的分辨神類放在一起,那麼,這時的分辨神類就是在內心中去體驗,看看自己是受到怎麼樣的一種推動,再根據內心的一些動態來調整自己的靈修生活。
在中國靈修中更是注重省察,曾子說:「吾日三省吾身」,宋明理學家亦注重內省的功夫。所以省察可說是在中國靈修中知天事天、分辨神類的方法。
究竟在省察時我們做些什麼呢?消極而言,自問我的克己復禮工夫做得如何?也就是回到內心中,看看自己的動態 —— 看看自己的惡傾向在那裡,出於自己罪的痕跡在那裡。而積極的省察則是延長我們在靜坐祈禱中的內涵,使這個進入祈禱中救恩的內涵,與復活的耶穌基督在一起,並且在聖神的推動下,所建立與天主父在「根」上面的經驗延長下去。
所要注意的是這樣的靈修並不是自我中心、自我欣賞、自我心理分析,而是一個人回到自己的內心去體驗、發現自己的傾向,並進到一個祈禱的境界中,從依納爵的傳記中,可知他在很深的神秘境界中,無論做什麼事都有著天主的經驗,所以說他是不斷地生活在省察中的。
結論
在此次講習會開始之時,我就說過這次講習的目的是要大家能過一個普通的神秘生活,我認為這是非常值得努力的方向,也唯有如此,才能跳出修會生活或教友生活的庸祿境界,並且能在很深的天主經驗中,超越許多日常生活人事上無聊的是是非非問題。而這個天主經驗更能讓我們把人當作人來看,把東西當作東西來看;承認人的價值,承認每一樣東西的價值。正因為有了天主的眼睛,我們會看出每一件事情在天主眼中的價值,而在這個時候,我們實在已在漸漸臻至內聖、外王、參與天地的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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