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引言
(一)本講題的內容
(1)神學研習會給我的講題聽起來好像是一個很大的題目,事實上,很小,也很簡單:我要利用我在普世教會跟地方教會中所擔任的職務,向大家簡介一下各級教會在大公會議後為幫助實現教友在教會中所應扮演的角色有了什麼樣的措施,現在在如何工作。各級教會的措施就是根據他們對教友角色的看法而實施的,就是他們具體的看法。因此,這裡所說的「世界」,實際上指的就是普世教會的中樞——宗座;亞洲是指的「亞洲主?團協會」;中國台灣是中國主教團在台澎地區的組織。
(2)我的講題因此是報導,不是議論。
(3)我有一個希望,更好說是要求:就是希望大家在聽過各位專家的演講之後,能夠從原則、從實際工作、從教友當前處境、從教會的需要,向各級教友服務的組織和機構提出補充和改進的意見。
這將不僅有助於我個人能把份內工作做得更好,更能提供給各級教會我們中國教會的參與和服務。我希望我能有這份光榮,成為在教友工作範圍內中國教會的使者,把大家的意見帶到亞洲主教團協會和宗座去。
(4)下面我要分別給大家報告一下我們教會中各級教友工作和服務的組織。因教張會長已經在昨天講過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中及以後教友的角色,我想不必再重覆,大公會議本身對教友的看法及決定。而直接講:
1.宗座教友委員會,
2.次及亞洲主教團協會的教友委員會,
3.最後簡介我們中國主教團的教友委員會,
(二)?友角色新認識與新肯定的背景
在分別報告教會三級教友工作組織之前,請容許我對教友角色在教會受到新認識與新肯定的背景稍作闡述:
(1)我們教會在近百年來產生了不少運動,這些運動既表現出教會的生命力,也指出?會革新的成果,而且也顯示出教會的生命與過去相較,有令人不能不注意的特色。我們首先想到的是:教會又發現了聖經的重要性;教會對著行禮儀新潁而有力的強調以及對禮儀各種幅度的深入發掘;教會真誠而勸奮尋求基督教會合一途徑的大公合一運動等。而在這一切的運動中,我們必須增加的一項,是對教友在教會及現代世界角色的新認識與新肯定。
這一個運動以不同方式呈現在這一世紀來的?會生活中。卓越的神學思想家給「教友神學」奠定基礎。教宗們,特別從庇護十一世以來,公佈了一系列意義重大的訓導文件,使教友意識到,他們應當跟聖職合作參與教會在世間應完成的使命,同時亦應在自己所生活的社會環境中完成他們自己應當傳播福音聖化世界的責任。
教友傳播福音聖化世界的先驅者:歐茲南(F.OZANAM+1853),高爾平(A. KOLPING +1865),聖鮑思高(SJ. -J- BOSCO +1888),紐曼(J. H. NEWMAN +1890) ,奧藻 (E. OZO +1896) ,賈爾定 (J. CARDIJN+1967) 等都曾幫助教友,使他們在建設教會及向世界作基督見證的角色,愈趨明晰而且日見增強。積極參與教會工作的教友數目已漸增多,教友參與教會工作種類與項目也可以說日新月異。
(2)因此,我們不必奇怪,在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中——這個廿世紀我教會意義最重大,最攸關教會生活的大事——教友也有了他的位置。大公會議所發表的十六項文件,都對教友在教會中的角色有所闡述。其中四件包含了瞭解今日教會中教友角色的基本因素。
首先,在「教會憲章」第四章中,從神學觀點講述了教友的意義與身份。其次在「教友傳教法令」中,講述了特別屬於教友傳教活動的各方面問題。第三,在「教會傳教工作法令」中,特別分辨了教友傳教工作在整個教會傳播福音、聖化世界工作中的特色。第四,在「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中則指出了教友傳播福音的特殊場合,是現時代的實際環境。
大公會議之外,還有世界主教會議、若干地區性的主教會議都給予教友傳教工作的重要性,肯定了大公會議的訓導。在教會這個共融的團體中,在教理講授、仁愛工作、社會政治的責任方面,教友都有其特殊的關係教會生命的角色應當扮演。
(3)今天人類社會正處於一個嚴重的危機中,這種危機自然也嚴重影響我們的教會,這種影響教友當然也無從倖免。但是,不必一定只有消極的影響。今天教會中有不少有心的教友,正因為這一世界性的危機的影響,而更熱切去求天主;而且他們對自己也提出更為嚴格的要求,就是不停的自問,自己在教會中究竟有何種角色,究竟可以如何有效地去參與教會的使命:傳播福音。
A我們能夠提出下面幾點重大問題:
1.有什麼樣的組織可以使忠貞熱忱獻身的教友集中力量,善用力量,完成使命?
2.在現代教會中有什麼迫切而優先的工作需要他們去做?
3.教友的生活該有何等樣的宗教信仰特質、特色?
4.教友需要何等的陶成?
B我們還可以讓教友們注意其他幾點同樣重大的問題:
1.在我們當代世界中我們看到的都是什麼?
2.俗化主義、唯物主義和無神人文主義向我們教會提出的挑戰都是什麼?
3.文化福音化是什麼意思?
4.啟示與科學之間有什麼關係?
5.信仰與社會分析是什麼關係?
這種種問題使人認為,必須有一種組織,協助教宗,地方教會的主教,為教會所有的教友成員,提供他的牧職性服務。
貳、宗座教友委員會
(一) 成立經過
因此,大公會議頒佈的「教友傳教法令」第26節便規定了要成立上述的一種組織,只是沒有明確規定這種組織的形態。教宗保祿六世遂在一九六七年元月六日採取法令的指示,成立了「教友委員會」(COUNCIL OF THE LAITY),發佈自動詔書「基督的大公會議」,定義了「教友委員會」的性質、結構及宗旨。教宗指出:「這委員會的宗旨是為服務教友,為促進教友的傳教工作」,而且也「為在教會中有一個聖統與教友,教友各種組織之間互相會晤,互相交談的場所。」教宗規定這委員會先試辦五年,以後又延長試辦期到一九七六年元月六日。在一九七六年十二月十日,教宗保祿經過審慎的研究之後,頒佈了另一自動詔書「做教友傳教工作」,給了「教友委員會」新名義,確定的形式而且升級到更高的層次,成為「宗座教友委員會」(PONTIFICAL COUNCIL FOR THE LAITY)。
(二)成立目的
「宗座教友委員會」目的的最基本定義,是「教會憲章」所規定的:「教友的本有使命,是要在世俗事務中,照天主的計劃去安排,而企求天主的國。」教友在教會內獻身天主,盡忠職守的特殊領域,就是教友「從事世界上的各式各樣的職業與工作,他們的生命和一般家庭社會環境,交織在一起。天主把他們召喚到這種地位上,要他們以福音精神執行自己的職務,好像酵母,從內部聖化世界,以生活的實證,反映出信望愛三德,將基督昭示給他人。」(教會憲章31節 )
教宗的自動詔書引證了憲章的話,描述了成立「宗座教友委員會」的目的,讓這個委員會去勸勉、鼓勵教會的教友成員參與教會的生命與使命,站到教友在教會內的崗位上去。
羅馬教廷的這一個委員會的責任,因此是關注一切跟教友有關的問題,無論是教友個人,或是教友組織,都是這一委員會關懷與服務的對象。它希望能讓儘多的教友得到好的培育訓練,有能力參與建設教會,使基督奧體成長而工作,使教友能負起自己發展教會的使命,以基督的精神,為現代世界,現代人類社會提供各種他們能提供的服務。
(三)組織及工作
(1)宗座教友委員會設樞機主席一人,主教副主席一人,設主席團,包括三位定居羅馬的樞機及宗座家庭委員會的秘書長和副主席,委員廿六人,任期五年。
主席團通常每三個月開會一次,主席認為需要時得隨時召集 , 討論特殊有關事件。
全體委員大會每年一次,討論委員會的工作計劃及與計劃實施有關的一切問題。
委員會設秘書處,分為兩個工作部門:
1.處理有關教區層次上教友作為教會成員的一切問題。這方面,委員會常與各地主教團,教區藉交談來設法合作。
2.處理國際層次上,國際性教友組織、國際性教友運動的事務。委員會願意以中人身份評估國際教友運動的經驗並設法推介。
委員會工作的方式,依照工作的性質,能有不同。神學、牧靈、教會法方面的問題,秘書處除自身去努力解決外,照需要,也邀請各方面專家協助。
至於教友的組織,無論是直屬宗座,或屬主教團,都應當堅實地建立於教會內。因此,
(2)我們可以把「宗座教友委員會」的工作綜合為下面幾點:
1.振興天主子民中教友成員的信心及傳福音熱忱,動員他們個人和組織的力量。
2.協調、輔導教友的具體傳福音行動。
3.鼓勵教友在禮儀及聖事生活方面的陶成與進修,鼓勵教友在傳播信仰及為基督作見證方面善作準備。
4.加強教友在社會及政治領域中的責任感;譬如:如何?護信仰自由、如何抵抗社會政治能給予教友信仰生活的影響等。
5.促進並強化教友組織間的共融與合作,比如在各級的教友傳協會之間。
6.保證教會有關教友的立法真正徹底地施行,比如尊重教友的權益,使教友組織能順利發揮功能等。
當然,「宗座教友委員會」在行使職權時,一定會與羅馬其他相關部會協調合作,也一定會通過傾聽與交談以求獲致實效。
上述兩個部門必須密切合作,才能真正有效工作,順利發展。
(3)目前委員會特別關注的問題有下列幾項:
1.教友的神學陶成,教友的神修生活。
2.鼓勵教友熱心參與聖化社會的行動。
3.對青年及學生的牧靈服務。
4.文化與科學的福音化。
5.有關勞動者的社會及牧靈問題。
6.婦女在社會及教會中的角色。
7.教友組織中輔導神師的認同與角色。
8.地區性與洲際性共融與合作的機會。
地方教會與普世教會層次上的交談。
參、亞洲主教團的教友委員會
(一)亞洲主教團小史
一九七O年十一月廿三至廿九日,在馬尼拉有了一次歷史性的集會。教宗保祿六世會晤了亞洲一百八十多位主教。
這次會議中作了一些決議,決議之一是成立一個常設機構為執行大會的種種決議。
大會決定要在一九七一年三月底以前在香港召開一次會議,委託香港主教徐誠斌負責籌備工作。
一九七一年三月十八至廿一日,這項會議在香港召開,除了巴基斯坦及緬甸兩國主教團不能參加外,亞洲所有國家的主教團都出席了會議。會中討論了一個常設機構的臨時章程,選出了一個執行委員會,以便繼續工作,為成立亞洲主教團協會。大家也選了徐誠斌主教為執行秘書。
一九七二年八月廿四、廿五日亞洲十二個國家的主教團(日本與泰國除外)在香港開代表大會一
致通過幾經修改的草案,並請哥侖坡樞機親自呈教宗保祿六世。
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教宗批准章程試用兩年。同年十二月傳信部通知,亞洲主教團協會得依章程成立試行兩年。此後每隔兩年由傳信部繼續批准。
一九七四年四月廿二至廿七日,亞洲主教團協會在台北舉行第一屆全體大會。選出秘書長,菲籍的葛維奧拉主教。每隔兩年,協會章程相繼由聖部批准,繼續試用至今。
(二)亞洲主教團協會的組織
(1)全體大會是協會最高的權力機構。由各主教團主席及依一定比例選出之主教代表組成。每四年?行一次。
(2)中央委員會由各主教團主席組成。有監督執行全體大會決議之責;選常委及中央秘書長並領導常委會及中央秘書處的工作。成立協會各委員會,召集並籌備全體大會。
每兩年開會一次。
(3)常務委員會由亞洲五個地區選出的五位主教組成。有執行中央委員會指示及領導支援中央秘書處及其他機構之責。
(4)中央秘書處是協會的主要服務機構和對內對外的連絡機構。
(5)各種工作委員會。現有傳教、大眾傳播、宗教事務、教育及教友委員會。
(6)協會分為三個區:東亞、南亞、東南亞。各區依特殊需要召開會議,東亞區自一九七三年起,每三年一次。
(三)亞洲主教團協會教友委員會
(1)協會成立後不久,主教們已感到,該有特別關心教友的組織。於是在一九七五年春委任越南主教Thuan去研究這個問題並向中央委員提出報告。而越南在這一年被關入鐵幕Thuan主教的工作便石沉大海。
(2)以後協會內的人類發展及教育兩委員會同意在涉及教友使徒工作的若干領域中提供合作,如職工青。
(3)一九八一年中央委員會在馬尼拉開會,決定成立一臨時性教友委員會,準備向下屆全體大會提出一個有關教友問題的報告。委員會由菲律賓的商柴士總主教、印度戴拉士輔理主教及本人組成,並選本人為主任委員。
會後我們曾致函各主教團收集意見和資料,並在協會通訊上徵求意見。一九八二年五月十二、十三曾在香港開會,決定了向中央委員會報告的內容。
(4)我們的建議:
成立一試驗性的教友委員會,以四年為期,選三位主教出任委員。不特別成立一個機構,而用中央秘書處的人力、物力。強調跟其他委員會的合作及教友在各種工作領域中的陶成工作。
之所以如此,理由是 :
1.要特別集中注意力在教友本質上。
2.要製造教友跟主教們連合的場所,而且在各種層次上。使之成為各主教團在若干領域上連繫的中介。比如:研究現在存在於亞洲區域的積極性教友組織及運動。
3.報導有關教友的活動。
替主教們去評估教友組織及運動。
4.各主教團間分享經驗。
5.諮詢各主教團教友工作負責的主教。
6.協助教友地區性的組織及運動。
7.跟宗座教友委員會合作。
8.在合一運動方面動員教友。
(5)我們的建議得到第三屆全體大會的接受與一致的批准。三位籌備會成員主教均被正式任命為委員。任期四年。
(6)我們委員會的工作:陶成、報導與連繫。
我們要向負責教友工作的主教提供陶成的節目。
我們計劃摥辦五次研習會。
我們研習計劃的特色是:不要主教單獨來,而要他帶一個「小團隊」來——帶他教區負責教友工作的神父或修女跟教友一起來。
去年十一月一日至九日,我們為東亞區主教?辦了第一個講習會,以後大家會聽到汪德明神父詳細的報告,他是我們委員會的執行秘書。今後我們將在南亞、東南亞繼續?辦類似的研習會。
我們的第二項工作是報導亞洲各主教團有關教友工作的消息。為達到這個目的,我們出刊了一份英文通訊。
第三個主要的工作是跟宗座教友委員會及亞洲以外的主教團或教友工作組織取得連繫。除了執行宗座交辦工作外,連繫是很重要的工作,因為任何組織要工作有效,必須向世界性組織開放,吸取經驗,也交換經驗,能取也能予。
肆、中國主教團的教友工作
(一)簡史
中國主教團內有關教友的組織是世界各國主教團中最先進者之一。
中國主教團成立於民國五十六年(一九六七)四月,十一個委員會中即有「社會工作及教友傳教委員會」,于總主教任主任委員。
民國六十年主教團依例改組,「社會工作及教友傳教委員會」改為「社會發展及教友傳教委員會」,羅總主教出任主任委員。
六十四年主教團改組,教友傳教委員會與社會發展分離,成為獨立的委員會,由狄剛主教出任主任委員。
六十八年主教團改組時,將教友傳教委員會及牧靈委員會併入傳教委員會。狄剛主教擔任主任委員。七十二年主教團改組時,再將傳教委員會的教友傳教組分出成立教友委員會依照宗座教友委員會的工作情形組成,下設人力資源、使徒工作、進修、聯絡、家庭、青年及教會經濟自養等七個工作小組。
(二)主教團教友委員會的工作
各國主教團的成立,是得自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主教牧職法令」的啟示與期待:「本神聖大公會議切望在全世界同一國家或地區的主教,組成會議,定時集會,互相交換意見及經驗,並彼此商議,為教會的公共利益而作聖善的合作。……為使傳教方式更適合時代,而共同執行牧靈任務。」(主教法令37~38節)
主教團工作的方式是依照教會的需要及工作的性質分組各種委員會,另組秘書處負責連繫及提供服務。
教友委員會則除此之外,尚有全國教友傳教協進會為其工作的主要管道。現在簡介一下:
(三) 教友傳教協進會
(1)成立經過
中國天主教教友傳教協進會由當時的「社會發展及教友傳教委員會」主任委員羅總主教領導成立的。六十年八月廿三日召開的教友傳教委員會會議,決定了組織中國天主教教友傳教促進會籌備委員會。同年十一月廿一日開成立大會。通過了暫行章程。正式開始了工作。六十三年六月主教團常年大會批准了章程。准予正式成立,並正名為「中國天主教教友傳教協進會」。同年七月二十七、八兩日在台中靜宜學院舉行正式成立大會。
(2)傳協會的原則
—發揮初期教會人人傳播福音的精神。
—鼓勵教友與聖職人員共同分擔教會的任務。
—聯繫一切教友組織發揮整體精神。
—作聖統與教友間的橋樑。
—協助教友,無論作為個人或作為組織,都能好好發揮光、鹽、酵母作用,以生活為信仰作見證。
(3)傳協會的組織
採取教會現行的組織,由堂區而教區而全國。除有一般教友代表外,有教友善會及教友組織以團體成員名義參加。
(4)傳協會的工作
視教友的需要而定。
(5)各教區傳協會發展情形
根據七十年的統計,最低有百分之四十七,最高有各堂區均已成立。
伍、結論
剛才我所報導的,是在中國、亞洲和宗座三個層次上,我教會面對教友在組織與結構上的新措施,都是從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來的,現在大公會議結束,將是廿年了。宗座成立教友委員會也將十八載了。這些組織是否對我們有了意義?有了幫助?很值得我們去反省、檢討。
供大家研討的問題
狄剛 主教
我想,我們大概都同意,大公會議的理想跟我們廿年來的實踐和努力,距離是很大的。值得我們決志奮發。
在結束這篇報告之際,請容我提出下面幾個問題,供大家會後研討。這些問題我取自去年宗座教友委員會全體大會的資料。這些問題,如果我們肯認真研究,我想,一定能有助於我們在教友使徒工作方面的革新與進步。
一、檢討評估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對教友傳教的影響
「集合在天主子民中,安置在基督的唯一奧體內及唯一元首之下的教友們,一個也不例外,應該像活的肢體,都被號召,來貢獻造物主救世主所賞的一切能力,使教會增長,並不斷的聖化。」 (教會憲章第卅三節)
1.過去教友在教會中的角色,一般說,是來自一種被動消極的定義,教友只是幫忙的角色,而在大公會議時則被一種真正正確的理解取代:教友是由聖洗聖事而成為基督的信徒;他以教會生活的成員身份分享基督的司祭職、先知職與王道職;他因此不僅應熱切去傳播福音,而且也應依照天主的旨意去聖化世界。
因此,此次全體大會希望在大公會議結束後知道大公會議的影響達到了什麼程度。
2.向著這個方向,普世教會有了什麼成就?還該如何努力?為使大公會議的期待完全實現。
3.對於教友在教會及世界的使命,教會中是否在今天仍只是少數人有神學的反省與暸解;從事使徒工作的人是否仍然是少數中的少數?或者,我們可以說:現在天主的子民中,教友的這種使命感已經相當普遍而且深入人心?
4.為了使教友對自己的聖召與責任有更深切的意識,對於使徒工作有更大的活力與熱忱,我們該做什麼?
二、教友的特殊聖召與使命
「我們的時代向教友所要求的熱忱,並不次於過去,反之當前的環境要求他們應更加強,更拓展他們的傳教事業。」(教友法令第一節)
1.一位教友為了能夠以基督徒的身份,臨在於人生的各種領域中,並忠貞盡忠自己的職守,他該採取什麼主動的步驟?
(A)教宗在一九八四年五月十九日向世界主教會議秘書處工作人員致詞時,指出:教友應考慮,如何去促進「科學與智慧」、「技術與道德」、「歷史與信仰」之間的結合。
(B)在當前世界政局緊張危險的情勢中,教友作為基督的信徒,應當意識到他個人以及基督徒團體的責任。
(C)教友應當清楚明白自己在教育領域中的角色和文化領域中的影響。
(D)教友是否積極地面對勞動世界?
教友肯面對技術發展的各種挑戰 (大眾傳播、醫療……) 嗎?
在社會人生那些領域中,教友最難臨在,在那些領域中完全缺席?
2.如何加強教友在人生各領城中的傳播一福音工作?
(A)有什麼使我們的信仰在我們社會中臨在而且以有形可見的新方式?
(B)直接傳播福音的工作使教會在世界中的臨在加強到什麼程度?
三、教友的聖召對教會生活的意義與影響
「既然教友分擔基督為司祭、先知、君王的任務,在教會的生活和工作上,他們也有積極的一份工作。在教會團體之內,他們的行動如此需要,至使牧靈者的傳教事業,沒有教友便往往不能收到圓滿的實效。」(教友法令第十節)
1.梵蒂岡大公會議的偉大成就之一,無疑的,是促進教友意識更為明確,更有責任感,更積極地去參與教會的生活及使命。
我們現在願意明白:
(A)在堂區層次的革新上,教友參與到什麼程度?.
(B)在國家、教區、堂區等各層次上,是否有了新結構?
(C)這些新的結構跟各級的教友團體、教友組織(善會等)有什麼樣的關係?各種教友團體及組織跟主教團之間有什麼樣的關係?
(D)這些新結構能夠符合未加入組織的教友的願望與期待嗎?
(E)教友彼此間採取什麼方式的互助?不同的團體或組織也採取共同行動嗎?
2.大公會議在教會成員參與教會生活及使命一事上所作的努力對教會成員彼此間的共融關係,有什麼意義與作用?
(A)教友與聖統及修會間的關係如何?
(B)他們彼此間的良好關係產生出什麼更大的成果?
(C)這種關係中有了什麼困難?
(D)教友與聖職間有本質的差別,也有必然的關連,對這方面的問題,我們有充份的神學與牧靈性質的反省與理解嗎?
(E)如何去促進這方面的理解?
四、教友的陶成與靈修
「教友傳教的義務和權利,都由他們和首腦基督的契合而來。實際上,他們因聖洗而被置於基督的奧妙身體內,因堅振而受到了聖神德能的強化,被上主委任去從事傳教事業。」(教友法令第三節)
1.教友要完成自己使徒工作的聖召,必須有很好的靈修。這裡靈修意謂為:祈禱生活、默思天主的聖言、讀經、聖事生活。對此,我們有兩個問題:
(A)教友是否有特殊的,只屬於教友的靈修?
(B)應如何完成這種靈修?
2.是否應特別為教友設置特別的工作項目?
任何團體都有組織,任何組織都有其特殊結構。任何結構都受時空的限制,因此,都需要變動,亦就是所謂革新。但革新不能只靠外在條件的,也不能只靠結構與方法的改革,主要的需要團體成員的「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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