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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4)p613-621
   

聖經是否描繪了一個暴力的天主         


Evaristo Villar   著

王   敬   弘  譯

 


暴力滲透了我們的世界,我們只需要走到街上或打開每天的報紙就能意識到這一點。戰爭、行刺、自殺、綁票、監禁……使所有的民族都臣服在奴役之下。再加上毫無意義的軍備競爭,這一切都證實它如何無孔不入的滲透了整個的生命。
人們已如此習慣的使用暴力,以致使我們喪失了驚訝的能力。我們已經把沒有暴力的生活想像為一條流向山上的河流。更使人困惑的是暴力所有的複雜性。那些本來被設立去控制暴力的權威,反而成了暴力的來源。無論是有意識訂立的政策或是無意識受到擾亂的個人,都引發了暴力。我們想以暴制暴,因而產生了惡性循環。問題不在於罪惡的本身,而是在於它的連鎖反應 —— 比拉多洗了他的手,但連鎖反應依然繼續不斷地發生。
因此,使人難安的問題是:暴力不可平伏的威脅沒有了,社會是否能夠運作?基督信徒也詢問說:天主是否贊成暴力?在不斷連續的暴力中,天主為什麼保持緘默?聖經能給我們克服暴力的卓見嗎?
聖經向來不給簡單的答覆。我們從希伯來暴力這個字hamas及它的字根hms約含糊性就可以看出來。這個字根同時是指把暴力加諸給別人,或是受暴力的痛苦。在以色列過去的歷史中,hamas的意義也逐漸增廣。起先,它指的是「流人的血」。亞毛斯把它的意義伸展到任何反社會的行動,侵犯窮人應得的權利與公義。在厄則克耳先知書中,暴力與相反天主法律的罪連在一起。
這項複雜性,指出下列的發展。(一)以色列參與一個充滿暴力的世界。(二)權威:一個戰神。(三)克服暴力的絕。


一個充滿暴力的世界
以色列人的歷史中,就是有一連串從不間斷的戰爭。以色列人從他周圍的世界中,吸收了認為戰爭是正常的態度。
事事有時節,天下任何事皆有定時……作戰有時,和睦有時(訓三1、8)。
希伯來聖經記錄了六百宗人滅絕其他人的事件。以色列人征服容納罕,的確是一個啟示錄式的巨變:「若蘇厄征服了那一帶地方,包括山地、乃革布平原、山坡和那些地方的王子;並照上主以色列的天主的命令,消滅了所有的生靈,一個也沒有留下。」(蘇十40)
申命紀傳統回顧梅瑟到耶路撒冷淪陷的歷史,其重要的主題就是暴力;即使正義的約希雅王,也不能夠平服暴力的潮流。他的前任君王「默納金除了使猶大陷於罪惡,行了上主視為惡的事以外,還流了許多無辜者的血,使耶路撒冷血流成河,從這邊流到那邊。」(列下廿一16)
司祭傳統是以色列人在巴比倫的充軍中,反省以色列人罪和暴力的歷史。司祭本的作者,把洪水視為天主對人類在這以前所有暴力的懲罰。
天主遂對諾厄說:「我已決定要結果一切有血肉的人,因為他們使大地充滿了強暴,我要將他們由大地上消滅。」(創六13)
以色列人正如其他的民族一樣,認為暴力在生存奮鬥,以及抵抗更強勢力的情況中是合理的。也是在當時環境中謀求經濟利益,以及政治和軍事的野心所需要的。不過,以色列人加上了「雅威如此下令說」,這就是以色列人暴力的「垂直性」。


一個戰神
在古代的文明中宗教動機所引起的暴力,是一個常有的因素。除了人們所有的政治和軍事的理由之外,戰爭是神祇正常的職責。他以自己的指揮棒發動的令人驚嚇的侵犯、報復和滅絕。
在以色列人早期的歷史中,至少也有同樣的態度。雅威主要的面貌不是一位恨那喜愛暴力者(詠十一5),而是一位戰神。祂帶領自己的百姓與敵人打仗。以色列人的戰爭就是雅威的戰爭。萬軍的上主(撒上十七45)是在軍營中走動的天主,親自以威力來打擊敵人。
以色列人的戰爭,正如雅威的戰爭一樣是神聖的。雅威發動這些戰爭。人民對戰爭的抗拒,也成為對雅威的不忠實;戰爭成敗的賭注,不是以色列人的光榮,而是雅威的光榮。以色列人的敗退,正是顯示雅威離開不忠實子民所產生的效果。為了顯示勝利不是來自軍事的戰略,而是來自雅威強有力的手臂;祂命令以色列人減少他的軍隊。
以色列人的軍隊必須具有一項特別聖德才能站在雅威一面作戰,他們必須具有禮儀上的潔淨以及禁慾。戰爭一旦結束,軍隊要經過一項取潔的儀式才回到他平民的地位(戶卅一24)。征服的結果就是帶來巨大的災禍:在掠奪了戰利品之後,使敵人的土地變為焦土;也殺死所有的敵人。掠奪的戰利品,是按照禁絕的法律(herem)來處置的。herem是指被禁絕的東西:一項受詛咒應被毀滅的東西(res exsecranda),或是一項為天主所保留的神聖事物(res sacrasancta)。因為雅威領導了以色列人的軍隊,所以一切的掠奪品都屬於祂。任何一個人拿了這樣的戰利品,是侵犯天主的權利,他自己也就變成了hesem。除非這個人,以及他惡意所霸佔的東西完全被燒燬,天主的怒火絕不熄滅。
雖然herem好像使雅威成為一位徹底殘酷的神,它從來沒有成為固定或是絕對;它主要是來對付被以色列認為無法同化的民族。因此,herem實際上約束了征服者以色列人對強姦和酷刑不可控制的熱情。


對付暴力
聖經中的人從不把靈魂和肉身、信仰和土地、個人和團體加以分家。因此,先知並不以空洞的字眼來攻擊暴力;而是針對它具體的表現:剝削、壓榨和毀壞。
在聖經的觀點中,窮人和無法自衛的人的存在 ——面對人們無法滿足的貪婪,他們是很具有誘惑力的犧牲品 ——正是表示社會傾向於暴力很明顯的記號。窮人發現自己是社會敵對黨派之間所有的緊張和惡意所迫害的無辜犧牲品。因此,在古代近東地區,統治者應該特別照顧窮人。在有些大帝國中,這種照顧正是國家穩定性的指標。
以色列統治了容納罕地之後,每一個支派都分配到屬於自己的土地。在以色列人漸漸被容納罕文化同化的過程中,支派所有的土地,漸漸集中在少數無廉恥、無良心人的手中,許多以色列人淪為奴隸。暴力成了以色列一個內部問題。那麼,一個不足的法治系統怎麼能應付這樣的一個衝突呢?怎樣才能阻止以暴制暴,使它不成為一個永遠暴力上升而不可挽回的過程,而最終使整個的團體趨於毀滅呢?
古代的以色列想了三種方法來應付暴力:(1)殺牲的祭獻。(2)法律(Torah)和正義。(3)默西亞王國。
(1)  殺牲的崇拜
古代的社會,為了應付累積的各種侵犯,好像設下了一種安全裝置:在禮儀性的犧牲中,用一個贖罪的祭品(人或動物)。這個祭品成為社會緊張和侵犯性的焦點。宰殺祭品成了一種淨化的過程,使團體恢復平靜。雅典有它的pharmakoi,它們由公共的經費所供養。在危險的時候這些人為了城市而祭獻自己。他們在祭獻以前,要周遊城市各地來吸取城市中所有的不潔和暴力。他們同時成為輕視和尊重的對象。為了使這種應付暴力的方式能夠成功,它假設一種群體的自欺 —— 這個犧牲品,實際上並不比別人更有罪惡。用這種隨意給人一種神聖地位的方式,暴力 ——在團體內的一種東西 ——被投射到外面去,並在一個可怕而又有報復性神的命令下,把宰殺犧牲品的動作視為一種去除暴力、恢復和平的事件。以色列人有關祭獻法律的集成,證實了以色列並不能免除這種製造神話的方法。但是,舊約也為另一種有強大的動力作證。這種動力對把贖罪的犧牲品加以神聖化而感到不安。先知們認為這種犧牲是毫無用處的。他們甚至於把這種犧牲視為產生暴力的機會:
你們為什麼向我奉獻那麼多的犧牲?—— 上主說:
「我已飽饜了公羊的燔祭和肥犢的脂膏;牛犢、羔羊和山羊的血我已不喜歡……
你們伸出手時,我必掩目不看;你們行大祈禱時,我決不俯聽,因為你們的手
染滿了血!」(依一11、15)
依撤意亞問道:當我們的手染?對窮人暴力而流的血時,我們來參與祭獻又有什麼用處呢?這項抗議使人不再信任犧牲是一種征服暴力的方法。
(2)  法律(Torah)和正義
充軍以前的先知們,宣揚回到雅威的法律 —— 回到正義 —— 是達到和平的道路。
即使你們給我奉獻全燔祭和素祭,我仍不悅納;即使你們獻上肥牲作和平祭,
我也不垂顧……只願公道如水常流,正義向川流不息的江河。(亞五22、24)
這項先知的批評,給以色列早期使人害懼的律法,供給了新的生氣。先知們以盟約所要求的社會倫理和道德,作為他們訊息的基礎。對窮人和無法自衛者的暴力,不只是一項不正義的行為,而且也是相反雅威的罪。因為雅威把窮人置於祂的保護之下。
上主這樣說:「為了以色列再三再四犯罪,我不收回成命,因為他們為了銀錢
出賣義人;為一雙鞋,出賣無辜的人。」(亞二6)
雖然以色列有法律保護窮人、孤兒、寡婦和外國人。但是,從亞毛斯到厄則克耳,各位先知一再地重複他們的指責。這正表示這項理論上的律法,並未付諸實行。即使充軍和災禍,也只帶來暫時而不足夠的改變。
(3)  默西亞的王國
巴比倫的充軍產生了一種失去幻想的感覺,它讓人感覺到雅威已放棄了以色列。在這政治和宗教的危機中,卻產生了一種奇特的希望:雅威自己並不需要以色列軍隊的幫助,將親自建立祂默西亞的王國。這個最後末世性戰爭的標記,包含了雙重的期望:外在來說,雅威的王國將使以色列從它破壞者手中得到一個政治和社會的解放,而耶路撒冷將成為世界和平的中心(米四2);內在來說,天主的子民將從暴力中獲得自由。
當耶肋米亞宣佈這個新盟約時,維持古老秩序的舊制度受到了懷疑。雅威被視為直接在個人的心靈上工作和行動。
「我要把我的法律置於他們內,我要把它寫在他們的心版上;他們將要認識我
,從最小的直到最大的。」(耶卅一33、34)
天主將以一個仁慈的新心來代替暴力的舊心。
「我還要賜給你們一顆新心,在你們五內放上一種新的精神,從你們的肉身內
取去鐵石的心,給你們換上一顆血肉的心。」(則三六26)
這種希望是否是烏托邦式,超越歷史,在這個世上不可能實現的呢?舊約的作者們卻完全一致的說道:默西亞的王國將是一件真實要發生的事;是將在這個世界和它的歷史中發生。此外,默西亞王國的來臨,也意味著古老世界以及它暴力可怕的負擔將被打破。一個新的,不再有暴力的世界將要誕生。
竟究這個王國將要如何的來到?舊約在這一點上並不一致。瑪加伯書上、下認為建立默西亞王國,暴力是必須的:惡人必須先被消滅,好人才能接替他們的地位。但是其他的作者(第二意撒意亞和哀歌),一方面承認在王國之前,必有一個暴力最後的爆發。在另一方面,不相信建立天主的王國,仍然包含消滅惡者;窮人和生活在社會邊緣的人,有些像一個賄罪的犧牲,要自願承擔在發現真天主以及更好生活方式的過程中所有的暴力。
我們現在看到舊約,並沒有提出一個肯定的答案。正如Girard說:舊約所謂完成的,福音卻予以完成……。在猶太人的經典中,所未能到達終點的工作,福音卻加以完成了。


最後的反省
以上所說的種種,必須在兩個不同的層次去閱讀它:在以色列民族中,暴力歷史的發展,以及對雅威超越世界的發現。我們必須要承認水平和垂直兩個不可分離詮釋軸線:聖經的作者們,並不僅是記載了歷史的事件,他們也同時為其中的宗教經驗作了見證。這兩個不同的水平,在時間上是同步的:歷史和宗教經驗形成一個過程。總而言之,聖經繼續不斷地回到地面,而又超越自己。
到底是對人尊嚴日漸加深的體會淨化了宗教經驗,或是對天主發展的經驗,使人對人的尊嚴以及倫理的實踐更為清楚呢?實際上,可能是一種歸屬及一種投射的機能,彼此互相影響。我們可以說,我們所投射天主的肖像,正包含了我們對人所有的體驗。我們對人各種實踐所作的觀察,也反映了我們對天主肖像的認識。
現在我們回答本文題目上所提到的問題:舊約的天主並沒有能把祂自己完全與暴力分離。但是,我們發現,對克服暴力有一種繼續不斷、強而有力的進步。最後,我們在瑪加伯書中看到對暴力有限制的批准——如果它是用來為窮人和被壓迫者服務的話。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雅威僕人在這方面所立的榜樣。納匝肋人耶穌到底隨從了那一條途徑呢?


原文摘自:Evaristo Villar, “El Dios de la li a es Violento?” Bibliay Fe: Revista de teologia biblica 7 (Jan.- April 1981) 19-32.


本文譯自: “Does the Bible portray a violent God?”, Theology Digest, 30 (1982) 20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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