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學論集主頁 | 夏偉 著. |

 

61
神學論集
(1984)p 315-322
-    

古經分類法         

夏偉 著



一九六五年梵二大公會議頒布了「啟示憲章」。在第六章中它講解聖經在教會生活中的功用。該章第廿二節專論各種譯本的重要性,其中有幾句話特別鼓勵教友「能有機會,並經教會權威者的許可,與分離的弟兄們合作翻譯聖經,供給所有基督徒使用」。三年以後,「教會權威者的許可」已下來了:一九六八年梵蒂岡基督徒合一秘書處與基督教聯合聖經公會共同發表了「合一聖經翻譯的原則」。此後在全世界各地都出版了許多大公聖經1.。
但是不少天主教徒,一翻開新的大公聖經譯本,就覺得不知所措的,因為大部分的大公聖經對古經的分類法與天主教習慣用的排列方式有所不同。為什麼有這種改變?


(一)最古老的古經分類法
因為基督徒各教派的古經版本和原文希伯來文版本在著書的排列方式有所不同,所以大公聖經的譯者們深究最古老的古經分類法為共同的立場。舊約時代已經把古經諸書分為三種類。公元前一三二年左右耶穌息辣的孫子把他祖父的著作翻成希臘文,我們稱之為「德訓篇」。在此譯本的序言中,譯者寫道:「我們既由法律、先知,和其他的作家,得了許多高尚的教訓……」。耶穌基督和初期教會也同樣的把古經分為三種類。關於這點路加福音寫的最清楚。復活的主顯現給宗徒並對他們說:「我以前還同你們在一起的時候,就對你們說過這些話:凡梅瑟法律、先知並聖詠上指?我所記載的話,都必須應驗」。(廿四44)
由此可見,猶太教和早期的基督教把聖經分為三種類:1.法律(即梅瑟五書),2.先知(又分為前先知與後先知),3.「其他作家」,也稱為「文選」(路加所記載的「聖詠」就代表所謂文選)。
以下所列出的古經分類法,是猶太教會從古至今所採用的聖經排列方式:

在上述表中最特殊的地方便是所謂的「前先知」。若蘇厄書、民長紀、撒慕爾紀和列王紀為什麼算是「先知書」呢?因為在這些書中出現了很多先知,例如撒慕爾、厄里亞、厄里叟等人;更重要的是:這些書的主角都是被上主之神所推動的,例如若蘇厄、民長們等都是如此2.。
另外一個問題是編年紀的位置。編年紀有許多敘述與撒慕爾紀及列王紀的記載是重複的,為什麼不將它與「前先知」並列呢?此外,編年紀學派的著作(包括編上、下和厄上、下)原來是從編上直到厄下,連續不斷地敘述救恩史,為何上述排列法將二者的次序顛倒,先厄斯德拉書,而後才編年紀呢?
瑪竇福音第廿三章記載耶穌痛斥經師和法利塞人。該章第卅五節如下:「好叫流在地上的一切義人的血,自義人亞伯爾的血,直到你們曾在聖所與全燔祭壇間,所殺的貝勒基雅的兒子則加黎雅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3.。這兩個義人的謀殺是人類第一個慘殺和舊約史最後一個謀殺。按照以上的記載,選民的歷史從開始(「亞伯爾」,創四8)直到結束(「則加黎雅」,編下廿四20~22)被耶穌視為「流義人的血」的歷史。由此可知,在耶穌基督的時代,猶太教的聖經似乎已以創世紀為首部而以編年紀下為末部。
當然,猶太教的經師不會因耶穌的這句不客氣的話才把編下放在聖經的末位。經師們所以這樣作大概是因為他們特殊的歷史觀。他們視歷史為救恩史。人類的創造(創世紀前幾章)便是此救恩史的開端,而流徙巴比倫的結束(編下末章)則是救恩史的終點。
猶太教聖經最後的一句話如下:「波斯王居魯士這樣說:上天的神『雅威』,將地上萬國交給了我,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他建築一座殿宇,你們中間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去,願他的神與他同在!」(編下卅六23)。由此可知,猶太教聖經的排列方式暗示整部聖經在解釋救恩史是從人類的來歷(創世紀)開始直到流徙巴比倫的結束為止(編下卅六22~23)。自從放逐以來,猶太人散佈於世界各地;但是每當他們念到聖經的最後一句話,他們不僅想到居魯士在公元前五三八年曾頒發上諭,鼓勵當時的猶太人上耶路撒冷,同時他們也不會忘記耶路撒冷聖城是他們的中心,有一天默西亞會聚集分散的天主選民,重建國土。
由此可見,上述的聖經排列方式之所以將編年紀與厄斯德拉書的次序顛倒,乃是為了顯示出猶太人的歷史觀:救恩史始於人類的創造,終於流徙巴比倫的結束,放逐歸國之後則是期待默西亞來臨的時代。
在安排聖經諸書的位置時,還有一個主題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即對上主法律的忠實。猶太教會的聖經排列方式在較明顯的段落中都提到「法律」(希伯來原文是「托辣」,意即教導、訓示、指南):首先,梅瑟五書的主題就是上主的法律,因此得名「法律」,然後在「先知書」的開端(蘇一8),中間(依一10)與結束(拉三22~24)都提到所謂的「法律」;最後,在聖經的第三組,即「文選」,也提到「法律」(詠一2)。
上述章節中,拉三22~24是很有意思的:
「你們應記得我僕人梅瑟的法律,即我在曷勒布山,
命他傳與全以色列的誡命和制度。
看,在上主日子來臨以前,
這偉大及可怕的日子,
我必派遣先知厄里亞到你們這裡來。
他將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子,
使兒子的心轉向父親,
免得我來臨時,
以毀滅律打擊這地。」
以上所引用的瑪拉基亞先知書的結語大概不是先知的話,而是此書的編輯者添上的,為了?調兩個思想:一為梅瑟法律的重要性,另一為厄里亞在末日將再度來臨使分裂的人類和好。按照當時的看法,厄里亞是默西亞的前驅,並將為默西亞傅油(參閱德四八10;瑪十一14;十七10~13;谷九9~13;路一17)。
由此可見,由於古經的主流,即遵守法律以及期待末日的轉變,古經最後的編輯者在排列廿四本書的時候,一方面尊重每一本書的獨立性,另一方面卻仍能使那麼多屬於不同時代、不同文學類型的作品成為天衣無縫的一整體。


(二) 西方基督教會的古經分類法
耶穌與早期的基督教會很自然地接受了猶太教會的聖經分類法(參見瑪廿三35;路十一51;廿四44)。但自從第四世紀末年開始,西方的基督教會逐漸採用了新的排列方式以代替古老的分類法。他們將古經分為三組,即歷史書、智慧書和先知書(下列表中黑體字屬於次經)。

在上述表中有兩種新的概念出現,即「歷史書」和「智慧書」,這兩種概念並不為古老的聖經排列方式所認識。「歷史書」包括梅瑟五書(舊的分類法將此歸於「法律」);若蘇厄書,撒慕爾紀上、下,列王紀上、下(舊的分類法將此歸於「先知」);以及盧德傳,編年紀上、下,厄斯德拉上、下,多俾亞傳,友弟德傳,艾斯德爾傳,瑪加伯上、下(這些書卷,除了次經以外,在舊的分類法中被歸於「文選」)。「智慧書」是最小的一組,它只包括七本書,這七本書(除了次經以外)本來都屬於「文選」。第三組是「先知書」,包括以前所謂的「後先知」以及本來屬於「文選」的達尼爾書和哀歌。
西方教會採用新的排列方式以代替古老的排列方式不僅是分類法的問題,同時也是思想的問題,表示西方人士對古經有一種新的了解,這一點從「歷史書」這個新的概念可明顯看出。現在西方人士不再視梅瑟五書為法律、上主的指導,而認為這五本書和其他的「歷史書」一樣,是給予我們一些歷史的知識:創世紀記載宇宙的來歷、人類的來源和以色列祖先的歷史;出谷紀、肋未紀、戶藉紀和申命紀告訴我們以色列如何脫離埃及的奴役,而長期的流浪於曠野中,最後到達福地門前,若蘇厄書、民長紀、盧德傳、撒慕爾紀和列王紀繼續講述以民定居於迦南,及君主政體的興起和終結。編年紀重新陳述以色列的歷史——紿於亞當而終於流徙巴比倫的結束;然後兩冊厄斯德拉書繼續記載放逐後的歷史;接著是多俾亞傳、友弟德傳和艾斯德爾傳(西方教會將這三本「小說」也視為「歷史書」),最後是瑪加伯上、下,它們記載公元前一三四 —— 一○四年之間的歷史,也就是猶太人為了爭取宗教自由而作的戰爭。
西方教會所採用的新的排列方式——「歷史書」、「智慧書」及「先知書」——產生了不少困擾。就「歷史書」而言,過去西方教會認為聖經中許多書本是屬於歷史記載,但我們現在對歷史有更多的認知,不容易接受這麼簡單的歷史觀,因此造成許多誤解。「智慧書」這種概念也會造成一些錯誤,因為雅歌並不講論智慧而講論愛情。聖詠集雖然包括一些智慧聖詠,但並非一百五十篇聖詠都屬於智慧文學。只有「先知書」是比較沒有問題的。雖然哀歌不屬於先知文學,但是因為傳統相信耶肋米亞是它的作者,所以將它置於耶肋米亞先知書之後;然而達尼爾書是否屬於先知文學,也是值得討論的問題。

(三) 結        論
由於上述理由,我們了解為什麼很多新的大公聖經放棄西方教會的聖經分類法,而採取最古老的分類法,它就是聖經自己所提供而猶太人和早期基督徒也予以採用的聖經排列方式。


    1. 參閱房志榮神父對諸大公譯本的書評,神論26(民國六十四年):六○九--六二一;神論53(民國七十一年):四六七-- 四八四
    2. 這種解釋很老,猶太史學家若瑟夫(公元前卅七--公元一百)已有言為證,參閱Josephus Flavius, Contra Apionem, I, 8
    3. 路十一51也記載耶穌這句憤怒之話,但是路加並不寫上則加黎雅的父親之名字。瑪竇和路加很顯然地指著編下廿四20~22。該處稱則加黎雅先知為約雅達的兒子。耶穌為什麼稱他為貝勒基雅的兒子。關於這個問題請參閱思高聖經辭典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本檔案未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