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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4)p 28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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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極感受能促進積極成長            

Wiliam F. Kraft 著
                                                                
黃美基    譯

 



一位鬱鬱不樂的修士偶然遇見他的朋友,朋友問他:「怎麼回事?你看起來不大對勁,一副心事重重、無精打采的樣子。你好像很消沈,是嗎?」這位修士搖搖頭,心情更加繃得緊緊的,嘆口氣說:「我也不知道,大概是很消沉吧!我也說不上來到底那裡不對勁了!」朋友說:「這可不行!我幫得上忙嗎?」修士:「那倒不用。我只希望自己不要有這感覺!」朋友說:「我有個主意,我們去喝兩杯如何?要是你不想喝酒,不妨服幾粒鎮靜劑看看。再不然,這?還有幾張球賽的入場券。要不你就乾脆看看電視,別的都不去想它!明天早上你就會覺得心情好多了!」
我們再聽聽一位寂寞的修女怎麼說。「我覺得好寂寞,不知該怎麼辦才好!我好希望觸摸別人,也被人觸摸;我希望愛別人也被人愛。但是和誰呢?怎麼做呢?晚上一個人回到小房間內,覺得更孤單,好渴望與人親近。環顧四壁,倍增淒涼,孤寂感更加強烈,我覺得難受極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朋友都說他們關心我,可是我在自己的小房間?,孤孤單單,他們的關心又有什麼用呢?他們確實很關心我,但我不常有機會見到他們,以致於現在更想他們了。此外也不想依賴他們、打擾他們。我生活在獻身於愛及服務的團體中,怎麼還會這麼孤單呢?大家都在談論「愛」,可是「愛」究竟在哪裡?團體生活就是這樣的嗎?我感到這麼大的痛苦,到底有什麼好處呢?」
假如我對那位修士說,我因他的消沈感到欣慰,他也許會懷疑我是否有虐待狂。假如我點頭贊許,說他感到消沈毋寧是件好事,別人也許會認為我有點幼稚、愚蠢、漠不關心──或只覺得我很卑劣。假如我告訢那位修女,很高興知道她寂寞,別人也許又會認定我十分冷酷。這是為什呢?為什我的回答會讓人聽來那麼剌耳呢?
事實上我大概不至於說我高興知道他們有這樣的感受,但我也不會說、更不會暗示他們這種感受是不好的、是消極的。遺憾的是,我們大多數人被灌輸的觀念中,對於表面看起來「消極」的感受,抱著錯誤的成見。我們假定「消沈」或「寂寞」都是消極的體驗,這些感受都「很不好」或「不對」,得設法擺脫掉,充其量也只是容忍它。卻很少把這些人們所熟悉的感受看成「對的」或是「好的」。
我的看法是,我們的假定雖出於善意,實際上卻使成長增加不必要的困難。在心理衛生上,我們所遵循的假定往往有礙健康神聖的成長。例如我不加思考就斷定消沈和焦慮必然是「消極的」感受,而不可能會是積極的。
我們往往也以消極的態度來對待積極的體驗。我們坦白真誠,最後仍免不了與自己作對,而使自己和別人產生不必要的內疚。要不然我們就唆使別人去做點什麼,如大吃大喝、看場電影、看書、散步、聊天、工作──做什麼都行,就是不要有那些感受,認為這樣可使他們脫離痛苦。再不然我們就串通好:「要是你假裝我的感受並不存在,我就會假裝你的感受也不存在,然後我們都假裝我們並未矯揉做作。」
大多數被人認可的心理衛生典範都很少、甚至不曾提到所謂的「消極感受」中具有的積極意義,更加強了對個人及文化的壓力。許多專業性的健康理論也都以追求享樂、「需要減除」、或某種形式的生理平衡或符合性等為重點。因此輕易就把消沈、寂寞等淒涼的體驗誤解為消極、甚至有礙健康的。事實上,許多健康理論並未包括心靈感受的動力。這些理論,其方向多半著重於驅散「不安的感受」,而非聆聽這些感受,做為了解真相、邁向成長的源泉。
在此願向這一類專家提出疑問,尤其是關於所謂「消極感受」的假定。我們藉著分析這些假定,來使自己眼界寬廣而且深入,以促進更美好的成長。我們先不假定某些感受是消極的,只想將這些臆進靈修上的全面成長。

積極假定與消極假定
我們的思想、感受及行為是否健全,心理衛生對此的假定都屬未經深思的判斷。由於我們的假定出於潛意識,並未經過真實體驗的考驗,很可能會阻礙或擾亂成長。因此應對這些假定再加深思,使經驗與態度一致。一旦看出這些假定對成長無益,就要接受挑戰,加以修正。首先讓我考慮一些含蓄、消極的假定,以及其可能具有的積極面。
最普遍、最單純的假定就是經驗和行為相同。我們說它單純,是因為兒童經常運用此一原則。依據所謂「初期過程」的表現,兒童分不清他們外在與內在的生活,也分不清感受和行為的不同。因此兒童也許會假定他們內心的想法會成為事實。這種魔術式的想法在兒童來說是正常現象,但成人若還有這種想法,就是幼稚不成熟。若假設生氣的感受和行為相同,我們很可能就體驗了不必要而且有礙健康的罪惡感,也無法聆聽生氣的感受所告訴我們的真相,並向此感受學習。
事實上,感受並不完全等於行為。雖然二者不能分開,但彼此卻有差異。知道「生氣的感受」並不等於「生氣的行為」,可使我們更留心自己「生氣的感受」,也更能制住它。更重要的,我們能聆聽並了解「生氣的感受」。
另一普遍的假定就是認為某些感受,通常是那些令人不舒服的感受,都不好、不健全,至少是「不對的」。例如,我們很少把消沈、寂寞看成積極且必要的感受。在我們被灌輸的想法中,相信凡有違「享樂原則」的(不舒服或會引起痛苦的體驗)都是不好的。不少專業性的健康理論都有助長這種值得懷疑的態度的趨向。當然,如果人生的最終目的是追求享樂,那麼「不舒服」確實是消極的。我們深信「十全十美」的錯覺,因此沒有「不完美」的餘地,事實上,「缺點」正是使我們在不完美中成長至完美境界所必需的一項贈與。
其實感受本身無所謂好壞。感受雖經常揭示令我們「不舒服」的真相,卻可要求我們成長。我們不需將「不安的感受」視同敵人,必欲去之而後快,卻應把它看成對我們直言的朋友。
我們斷定某些感受不好,因此假定不應表達出來。其實正好相反,一切感受雖不一定要向別人表達,卻都應向自己表達。一旦明白感受無所謂好壞,就能對它愈加寬容。我們也不再害怕它,卻能正視它。卻使我們害怕,也能接納害怕的感受,繼續前行。
在面對「遭禁止的」感受時,最初幾步最是困難。在此開始的階段,一位富同情心的人對我們會很有幫助。雖然我們的內人生活已不時有出人意料之外的事,而我們仍對新發生的事能怡然自適,甚致會故意讓這些事發生。
一旦假定某些感受「不好」,就會使我們極難表達這些感受了。而我們又假定某些感受,特別是「不好」的感受,根本不應該向自己或別人表達。我們因此和自己斷了連繫,無法收到這位報喜也報憂的信差所帶來的訊息了。
比較積極的做法是向自己表達感受,也就是說,我們聆聽自己的感受,它邀請我們與自己交談。明白自己的感受如何,使我們更可能了解其真相。即使在無法了解時,我們也可以更好地駕馭它,而更讓我們獨立自主。不壓抑自己的感受,對它開放,自然能節省不少時間精力。因此,對自己表達感受可使我們獲得釋放。
但要弄清楚,「表達一切感受」並不是要我們毫無選擇全向別人表達。向自己表達感受,可使我們有多種選擇:向他人表達,或不對外表達。
有時,不與他人分享感受才是最好的方式。基於許多原因,別人也許對我的感受並不關心,或無法從中獲益。我們意識自己的感受時,就可能以其他方式來表達它,而不是遵守全有或全無的原則,不是表達,就是壓抑。因此先向自己表達感受是最首要的原則,這也是向別人表達的基礎。
以生氣的感受為例。壓抑它固然不好,向別人表達也往往並非最好的方式。要點是我們應與生氣的自我溝通,而不是因自己生氣而對自己發怒。向自己表達怒氣時,我就更能自由選擇,決定是否要向他人表達感受以及表達到何種程度。不論怎麼做,我們都會更加自主,因為我們和自我溝通,而不是和自己作對或否認自己。此外,我們也就不太可能只在被動或主動之間取其一,也就是說,不太可能或是使怒氣發作,或是憋一肚子悶氣。
我們若無法向自己表達感受,可能是因我們認定這感受不能為愛包容。我們認定自己必須洗清罪惡,完美無缺,這樣才能被愛,也才能得救。按照這樣的假定去作,會使人產生一種微妙的無能為力感,弄得自己心力交瘁。我們總以為必須十全十美才能得救,而不知接受即使我們支離破碎,也被天主所愛。我們要回答天主對我們無條件的愛──不論我們現況如何仍被天主所愛──來代替跟隨自己無條件的愛。天主所以愛我們,與我們的感受──怨、恨、有缺陷──無關,只因我們是天主奧體的一分子。完美無缺不能使我們得救。只有天主的愛才是我們的救援。
同樣的,若我對你說:「雖然你懶散、易怒、有時不大聰明、軟弱,我還是照樣愛你。」你很可能回答我:「謝了,這個不能算是恭維語!」你這樣並沒有錯,因為若沒有了這些所謂的「消極」面,你就不再是你了。而我也不是無條件的愛你,卻加上許多條件。因此我不是真正以你的本來面目愛你。最理想的情形是我應絕對愛你,不附帶任何條件。在天主那方面來說,這種愛就是我們的救恩。
令人遺憾的是,我們時常按有條件的愛去生活,因我們認定某些感受會使我們遭人排斥。從我們早年就培養出一種看法,即認為有某些感受時,我們就不會被愛;此種看法又與日俱增。一旦走入極端,我們甚至覺得如果有那些感受,整個人就會一敗塗地了。我們不再感到自己具有真正的價值;就算有,也少得很。其實我們應當明白,不論我們感受如何,我們都被愛、被包容。
還有一個很普遍的假定,是認為感受不合理性,因此是一種較弱或較差的知識,這情形尤以西方文化為甚。我們一向被教以重視理性,而看輕由感性及靈性而來的體驗。我們不重視未經反省而得到的知識,頂多是對它寬容而已。的確,感受若受到壓抑,就會變得不合理性,但就感受本身來說,它卻是在理性作用之前 ( pre-rational ) 或超乎理性( trans-rational )的知識之源,再加上我們的感受能直接觸及事實真相,因此感受多半對我們直言無隱,我們最好聽從它。由於由身體而來的知識意義既不明確,也具有可愛可惡的兩可性,因此很難辨明真相。但如果經過明辨的訓練,感受就能開啟我們的理性,也能具體表現並肯定我們的靈性。雖然基督信仰要我們以「在身體內」的方式走向天主,但我們卻往往看輕自己的具有身體的靈性( incarnation ),這實是一大諷刺。
與我們惟理傾向有關的就是我們常有控制自己的衝動,我們經常錯誤的認定一切得「靠自己」來解決所有難題,最後還必須拯救自己。我們還錯誤的認定生命終是操在自己手中,竟愚蠢得想排除天主的力量。在我們最需要天主的時刻,卻經常忘了祂。在強烈的懷恨中,在被遺棄的痛苦中,我們卻忘了投靠天主。我們再次認定,只有在洗清罪惡、除掉消極的感受之後,才稱得上投向天主。其實正好相反,只有在感受消極的時刻,才最需要天主。我們應肯定自己是急需得救的弱者。
我們應認定生命最後不由自己控制。死亡以及許多「小死亡」都最足以肯定此一事實。基本上我們都是軟弱無助的。即使是我們的情感也有其生命,而我們應尊重自己身體的力量,謙虛為懷。我們並非完全自由之身,因此也不能完全支配自己。過敏、血醣過低,內分泌不足和疾病等常見的現象都足以妨礙我們的自由。我們是降生在身體內的「精神」,必須尊重自己的身體。
的確,我們終究是無助而有依賴性的人。基本上,生命並不操在我們手中,必須依靠天主的救恩。我們救不了自已,得托付於天主手中。當然我們有責任盡量運用自己的自由,但我們生活的中心和生存的原因卻是天主,而不是我們自己。
另一個常見的假定就是「要是」的錯覺。我們常常認定要是沒有某些感受( 創傷、怨恨、沉迷、性、消沉、寂寞 ),我們的生活就會有意義,生活將有如在天堂,享有絕對的平安,卻忘了我們是生活於現世這一鐵一般的事實,而我們的生存條件受了限制,也已受創傷。事實上,若我們真能解決自己的所有問題,很可能會更糟而不是更好。沒有痛苦、調適力增加,並不意味著健康正常。生活中若沒有一些痛苦來打岔,我們也許會感到無聊至極,更缺少邁向成長的激勵,何況生活中因沒有難題所產生的空虛感也會引起焦慮和消沉。我們確實應努力增進調適力,減少不必要的痛苦,但同時也要接納具有創造力的受苦也是成長的一部分。
此外,我們還常怪罪於別人,這樣也是拿自己開玩笑。我們很容易說:「都是你使我這樣做的。」雖然別人會引起我們某些感受,但沒有人能「使」我們做出任何行為。別人可能會迫使我們有某種感受,卻不一定使我們有某種行為。由於我們都是人類這個大團體的一分子,我們的所做所為確實會影響到別人的感受。因此我們雖不能說「你使得我這麼做」,但卻可以說「你使得我有這種感覺」。
舉例來說,人們的確會使人感到生氣。如果你因受了不公平的待遇而感到生氣,這很自然也很正常。如果因不公平而遭到失敗,你應該生氣;如果你因為別人──特別是那些軟弱無助的人──受到剝削、操縱而生氣,這反而是件好事。
有些人,尤其是善心人士,常假定他們不是應壓抑自己的感受,就是應完全表達出來。例如說到生氣或消沉的感受,常覺得不是必須否定它,就是應完全面對它。這種「全有或全無」的做法會弄得我們筋疲力盡,而且並無必要。在這二者之間其實有不少選擇的餘地。比方我們可以決定不面對自己的感受而躲開它;也可將它暫時拋諸腦後。經常的面對感受是不太可能的,也不是可行的或是最好的方法。那樣的話,我們的精力會消耗殆盡。此外,完全的開放也含有自大的意味。較正常的做法是盡可能面對自己的感受,然後,在必要時就抽身隱退。與人分享感受固然很好,但我們不可能經常與人分享,也不可能常有此精力或動機來與別人甚至與自己分享感受。
還有一個假定是認為只要我們表現良好,別人也會一樣。我們認定只要真誠待人,別人也會以真誠相待。但事情往往不是這樣。因此如果我們期望公正誠實的表現,結果卻不是如此,我們就會失望生氣。問題的要點是,我們的良好行為應以行為本身為目的,而不是為了要操縱別人和他們的行為。我們表現良好,是因為這樣才符合愛,也能培養愛;這正是天主的旨意。因此別人若回報以相反的行為,我們更能坦然接受,不致太過生氣痛苦。雖然我們或許會感到失望,卻不會被失望擊倒。
能了解我們的假定,就能更少順從消極的假定,卻會修正它。如果在潛意識中順從消極的假定,會阻礙或擾亂我們的自由選擇。了解和修正假定,就是聽從它們帶來的知識,並要求自己更自由,表現更積極。而我們的感受也應要求我們培養積極高潔的生活。我們不再為了要更聖潔更健康而想法除去這些感受,卻能接納它們,使我們因此而更健康聖潔。我們也不再設法剷除這些所謂的惡魔,卻學著馴服它們,向它們學習。下面我將舉例說明。

生氣
許多人覺得生氣的感受比任何感受都難對付。由於消極的假定,我們常將生氣的感受和行為相提並論,更認定生氣就會排除愛。我們覺得「生氣」總不會是好事,因此天主也不要生氣的人。理論上我們雖然知道不論如何天主都會接納我們,但在體驗上,我們在生氣時卻覺得遭天主捨棄。我們未感到天主旳愛,卻感到天主疏遠、遺棄了我們。
我們不聽從( 順從)自己的怒氣,反而常因生氣而惱怒自己。其實「生氣」雖有消極的一面,卻也有積極的一面。若有人仗勢欺人,或以不公正的行為傷了你,你應該生氣。若只是一味排斥生氣的感受,你就不會以健全的方式依照怒氣行事了。
你還應當傾聽那指出不健康的過程的生氣形式。例如你若太過自我中心,認為應該予取予求,就會成為一個很容易生氣的人。
對「生氣」做消極的假定,會加強怒氣,終至發作而遷怒他人。要不就是把怒氣悶在心中,終於在內心爆發,因而引起身心雙方的疾病。這樣我們不但未接納怒氣,反而受其控制,視別人和他們的消極性為一體。
我們不應將「生氣」視做消極的感受,或看做必然有的罪惡,而應將「生氣」與「愛」整合在一起,或是「在天主的臨在中發怒」。愛使我們有勇氣有力量面對生氣的惡魔,並學著去馴服它們。知道自己很容易生氣,可激勵我們對生氣的自我培養出有德行的反應,那就是溫柔和善。我能接受要求,以溫和的反應對待自己的怒氣,不至於怒不可遏,而對外或在內心發作,卻學會溫和地接近怒氣。生氣的感受不會使我們一敗塗地,反而提醒我們,現實是一項可貴的贈與,召叫我們滿懷感謝、心存敬意地回報。

敵  意
把別人看做敵人時,就會產生敵意,這點與生氣不同。我們若懷恨別人,會在心理和精神上摧毀對方,但對人懷有敵意時,只想傷害對方。人們對你帶有敵意的行為雖能了解,但這總是不對的事。含有敵意的報復,想要「扯平」,並不能促進成長,卻會干擾團體。因此,我們雖然需要不含敵意的怒氣,但決不鼓勵以敵意的行為表達怒氣。
如果我們感到內心懷有敵意,那就是在召叫我們諦聽懷有敵意的自我。敵意常是表示我們的體驗被干擾或深受威脅。如果某人對我們有敵意,我們就常會感到別人不愛我們、排斥我們。但若我們對別人懷有敵意,那我們就是把別人看成敵人,想傷害他、避開他。但另一方面,敵意也能使我們有機會學著愛自己,更在懷有敵意之際也體會到天主的愛。愛能包容有敵意的自我,因此使我堅強,能超越並安撫我的敵意。
敵意是對愛的呼喚。了解自己敵意的惡魔,可激勵我們培養愛、清楚謙卑地看出愛是何等重要。沒有愛,我們就不能獲得救贖,只能生活在敵意的煎熬中。因此不應讓我們的成見逼使我們成為自己的敵人,卻應在愛中包容懷有敵意的自我,因而使愛滋長。天主並不偏心,祂也愛心懷敵意的人。

怨  恨
生氣或敵意會表現於怨恨中,特別是當我們覺察到自己的尊嚴深受冒犯時。怨恨是我們對別人的責難,既執拗又憤慨,受到別人侮辱時就會產生此情緒。怨恨是一種抗議,即使眼前沒有正義,仍然要求正義。例如,一位修女若讓一位神父傷了心,她也許會認為既然她的表現健全正常,神父也理應真誠公正。因此她覺得受了委屈,對神父生怨恨之心。她並未接受不公平,也未設法待以寬恕的愛,卻只要求公平。她並未盡力去無條件的愛別人,卻滿是敵意的與神父疏遠,絕不與他和好。
怨恨使我們有機會為人效勞,殷勤待人。我們不應坐待威脅別人或傷別人的心,而應讓自己以愛心儘量為別人服務。我們不威脅別人、疏遠別人,卻盡量留出時間空間給別人,讓他們與我們在一起時覺得安逸自在,與天主──祂是賜給我們力量的泉源──相處也毫無拘束。

消極的敵意
我們設法與自己消極的成見妥協時,最常見的方式之一就是消極的敵意,也就是拐彎抹角,遮遮掩掩地表達我們的敵意和怒氣。我們想表達怒氣,同時又不願讓它表示出來,這就是忠於消極的假定:我們認定怒氣和敵意不受歡迎,自己在表達此情緒時也並不自覺,於是我們一方面心懷敵意,一方又否認自己有敵意,因而維持自「不含敵意的形象」。例如我不承認對一位修士懷有敵意,壓抑自己的敵意,而代以冷冷地拒人於千里之外、消極的批評或不自然的態度。這種消極的挑釁行為會促成封閉而非開放、虛假而非真誠、把持別人而非關切別人。
消極的敵意會要求我們真誠待人。自知有消極敵意的傾向,促使我們更能調整自己,以適應自己的怒氣和敵意。我們能接納、甚至探索有敵意的自我,因此能更留心自己。這樣就使我們與自我和他人都更能溝通,因此也能增進真誠可靠。


「性」也很容易引起消極的假定。與其他情形一樣,性的感覺和行為並不相同,不能混為一談。應記住,不單是天主愛我們這些具「性」的人,人們實際上也以具體性和「性」的方式通向天主。我們不希求變成「中性」,或「假的」男性或女性。我們最根本的性別,也就是使我們傾向於做一個男人或女人的天性,應能幫助我們成為既有具體的肉身、又有充滿活潑的心靈的人。我們最根本的性別,有助於我們超越「性」的成見,也能幫助自己和別人成為完完全全的男性或女性。
充滿感情的性,也就是充滿感情、希求親密的舉動,能帶來熱情溫暖。我們與他人的關係不應是冷淡疏遠,卻應充滿溫暖熱情。我們要了解,充滿感情的「性感覺」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為獲得性滿足的一種手段。如果壓抑了充滿感情的性,我們就會成為平淡無奇的人。
我們不應壓抑性感覺,而應加以包容,聽從它的訊息──與別人來往。藉著壓制、禁慾、昇華自己的性,特別是將「性」與「靈修」整合,我們就會成為純潔、有十足活力的人。我們因此知道性感覺不須加以滿足或壓抑,而應將其精力投入富有創意及整合的為上。

寂  寞
不要認定寂寞是愛的反面,應聽聽寂寞帶來的訊息;那就是要我們去愛。不要認定寂寞都是不好的,而為此感到內疚,須知寂寞帶來了問題,要求我們以愛回答。即使我們寂寞的表現方式不健全、有依賴性,也應聽從這種寂寞,使自己更自主成熟,與別人相互依賴,以補償此一寂寞感。
寂寞,特別是健全的寂寞,應能滋長和增進愛苗。若不覺得寂寞,會把愛視作理所當然,而很快地就不再生活於愛中。基本上,只有天主能充分永恆地答覆我們的寂寞。因此寂寞引領我們依靠上主。在空虛寂寞的夜晚,天主會呼喚我們。只有天主能填補我們寂寞的虛空。

強迫性格
凡事要求完美、諸事力求妥貼,一切都要得「滿分」,這種衝動十分常見,尤以修會會士為甚。這種人有種不易覺察出的危險,就是想設法拯救一個人的自我。如果我們的強迫性格太強,就會總覺得自己不夠好,因此為了要讓別人接納我們,會盡力做到十全十美。不說別的,光是這種強迫性的生活方式已夠折騰人的了。
我們要盡力接受自己的強迫性格,並以這種行為包容自己。應強自己定下規則,讓自己不再有強迫行為。比方說我們一定要讓自己有時間娛樂、祈禱,更要能無所事事。知道自己的強迫性格,可使自己坦白,並小心留意那些可貴的慶賀和休閒時刻。事實上強迫性格可要求我們的生活更順其自然也更自由。

抑  鬱
純粹的抑鬱並不常見,多半是因自己消沈而感到抑鬱。在抑鬱時我們難以接納自己、有罪惡感、也與生活疏遠。如果因生理上的因素、或不尊重自己、或因潛意識中的情感矛盾等等而引起的抑鬱,那是消極性的;但因精神上的危機或心靈中的暗淡時刻引起的抑鬱,就是積極性的。不論是那一種情形,抑鬱都表示我們的不滿足、生活中有所欠缺、感到能為力。抑鬱能激勵我們追求滿足,同時仍接受我們永不會完全滿足這一事實。抑鬱絕不致使我們停止努力,卻不斷促使我們成長、追求成就。抑鬱是要我們踏上歡樂旅途的召喚。

幫助自己和他人
在此願摘要提出一些看法做為結論,並提出具體建議以幫助自己和別人。在幫助自己或別人時,首先要了解自己的消極假定。設法幫助別人之前,我們應先隱退獨處,聽聽自己,以分辨我們是否濾掉了事實真相,以及是如何濾掉的。有時候與別人分享感受會使你獲益,也有此必要,因為這樣我們可得到客觀而有同情心的回饋。不論如何,都應從自己開始。如果我們能對自己坦白而不是存有偏見,內心立刻會發出一股富有創意的力量,使我們的表現健康正常。
下一步就是要認清自己在別人生命中的地位如何。例如,與生氣的人打交道時若感到吃力,就應先聽聽自己,是否是我們在有意無意間激起了對方的怒氣?有時由於我們的談話、外表、在團體中的地位等,我們會不自覺地引起別人感情移轉。在認清自己的立場後,就應無條件接納別人,亦即連他們不好的一面也要一併接納。這樣我們會有更多的力量,因為我們不再與自己作對,又能更愛他人。我們了解我們都屬同一團體,互相作對只會傷害並妨礙所有的人。
然而最主要的問題就是我們到底接納別人多少?而這種接納,是否竟微妙地加強了消極行為?認清體驗和行為的不同點是很重要的。在理論上,我們能接納對方這個人,也承認他有改善自己的潛力。然而我們卻不須無條件地接納他的行為。例如,雖然你懷有敵意,由於愛的緣故,我仍願盡力無條件接納你,但你若對我做出有敵意的舉動,我也會挺身而出,和你對抗。我會小心提防,不讓你再打擊我,因為我無法信任你。要是你真想打擊我,我就溜之大吉、走為上策,萬不得已時,也會反擊回去。我要讓你明白,雖然我無論如何都會愛你,但卻不會增強你敵意的行為,這不單是為了我自己,也是為你好。
我們應努力傾訴並設法了解自己的所謂的消極感受,再使自己和別人都弄清楚這些感受。要是別人尚無法聽從你對這些事的看法,那麼你也不必多言,這是由於愛的緣故。我們說什麼、怎麼說,端視我們與他人的關係而定。如果站在長輩的立場,向對方說明清楚也許是你的責任和義務;但你的身分若是友人,也許你會發現雖然有些事必須說出來,但有時又最好保持沉默,而這些也都是出於愛。不論如何,我們的做法都應以不強化消極表現為原則。對於別人的消極表現,如果我們認為有話要說,那麼說些什麼也與我們和對方的關係、我們的誠意和表達的能力都有極大關係;但是,縱或我們有此能力,又可能礙於時間精力之不足而無法貫徹到底。
我們應對增進健康多加注意,也要小心提防自己心中的惡魔。消極假定常有一股強大的惡勢力,在某些場合常會自動引發,因此我們對消極行再發生的模式也要提高警覺。比方說,你可能發覺特別容易對某些人生氣,因他們也許會扯出一些過去受了壓抑的問題。或者你可能由於過去受過某些創傷,而對遭受拒絕特別敏感。另一方面,我們也得小心提防別人心中的惡魔。如果別人對你極端生氣,你幾乎能肯定這是由於感情移轉,他的生氣其實與你並無多大關係。只要對自我和別人潛意識中的惡魔能夠自覺,我們就更能在愛中包容,並減少在懷恨中的報復之心。
我們不要只努力了解、接納、諦聽及領悟,而應該身體力行,並提防我們心中的惡勢力。我們也可以考驗自己和別人的限度,而定下一個可促進成長的規範。例如我們可以承認我們是在生氣,但要設法在愛中生氣。治療上的一大課題就是不排斥生氣的自我,卻在愛中包容那些「不受歡迎」的感受。這就是治癒的要素。
我們的成長並非自動自發,也非垂手可得。如果我們只坐待成長的恩賜,就不會有多大長進。個人的成長固然不是完全操在自己手中,但我們仍能參與其事。例如,一旦明白自己何時最易動怒,就能為自己定下一個指標,讓自己能退一步,以愛為前提,並滋長溫和的態度。又如,一旦明白自己有強迫行為的傾向,就要格外努力,使自己放鬆,能怡然自得而不是埋頭苦幹,並包容自己的缺點。我們可放輕鬆點,減少工作,增加娛樂。我們的強迫性格要求我們屈服,真正依賴別人,而成為完全地柔弱無助。播下自知、包容、機警和愛心的種子固然很重要,但我們也必須藉考驗自己和他人的限度來促進成長,並定下規範,使我們能夠坦誠,又能督促我們成長。
我們都生活於現實世界而非天堂,現世要求我們培養並接納痛苦的愛。我們必須承認我們本屬一個團體這一基本事實。我們的存在因天主的愛而息息相關。這個認識會使我們更自發、更愉快的去為他人受苦。當為他人受苦時,我們能肯定自己在天主的愛中,也使別人接受我們都是一體的事實。我們的表現不以有條件的愛為依據,因這樣會防礙團體的成長;我們的愛也不以滿足或成功為基礎;痛苦的愛能肯定我們同屬一個實體。我們不因你的罪惡而排擠你,反而無條件的接納你,懇請你留在團體內,因你也是同一奧體的一員。當我們感到自己是團體的一分子,就更能制服心中的惡魔,而不會受制於它。
在我們為他人而不是為自己受苦時( 為自己受苦就是自憐),我們就能肯定天主、肯定在我們有限的存在之下,還有一個無限的現實。在愛中包容有限,就是肯定永恆之愛的無限。我們在極度依賴、軟弱、無助之中,變得更堅強,並使彼此更堅強,也更接近天主──這正是我們的最終目的。
最終、最根本的要求是要我們沉思默想,最後並期待天主在我們中間的臨在。見到我們自己在聖神之中,就是肯定我們同屬一個團體,也肯定我們的得救。為天主、為他人生活;與天主、與他人同在,這樣能減輕我們的負荷,也能激勵我們向世人傳報喜訊。

 

本文譯自:Wiliam F. Kraft, “Negative Feelings Can Foster Positive Growth,” Review for Religious, 42 (1983), pp. 24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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