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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4)p 22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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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創造神話看猶太人的罪惡觀念

黃懷秋

 



神話的價值一向被我們低估了,也許它勉強還可以擠身於小說家者流,也贏來一句「雖小道亦有可觀者焉」的半稱讚半諷刺的評語,到底還是「君子弗為也」。實在是很難的,在這個以微波電子爐代替「煮酒燒紅葉」的時代,你能夠給予吳剛白兔,月?嫦娥一個什麼位置?
然而就在比這兒更迷信於高度電氣化的西方社會,神話卻復活了;踏進了二十世紀的下半期,神話的力量再被重視,就在澄清了它的歷史迷霧的當兒,也顯示了它的象徵性甚至啟示性的價值。當然神話不是歷史,女媧存在的有無實在無傷大雅;伊甸園到底在東在西的問題已經過時。重要的是它啟示了作者和他的人民的感覺和信念、驚懼與期待。換言之,它揭開了縈繞於某一個時代、某一個民族中的活生生的問題: 那些他們終日惶惶於心,與寢食相伴,與生死攸關的困惑,同時也給予一個在可能範圍內的解答。所以要認識某一個民的心靈,除了從他們的哲學反省中可以窺其堂奧之外,從這平淡淺俗的細水長流中,你也許會找到許多更根本,也更不為外人「道」的「小道」,而這小道,正是進入這個民族的「心靈之鑰」。
有關猶太人的罪惡觀念,我只想把握其中兩點:外觀上的悲觀主義與根本上的樂觀主義。我是說:猶太人是深深的體會到人皆犯罪的真諦,然而就在這惡貫滿盈的人性的後面,他卻不忘肯定人的 根本善性。我們中國人只知道人之初、性本善,猶太人卻在性本善的根據上,另外架築一道鞏固的圍牆:那就是人類的普遍罪性。這二元的人性觀念和罪惡觀念為中國所無,而這正根源於猶太人根深蒂固的宗教信仰。

一、外觀上的悲觀主義──人類的普遍罪性
這是猶太人最敏感的問題:政治的積弱、外交的失利、天災人禍……在在使這些自稱為天主選民的猶太人撫心自問:「為什麼?」「天主!天主!你為什麼捨棄了我?」「因為我們都是罪人,所有人都犯了罪,人(亞當)犯了罪!」為了要表達這種普遍的罪孽觀念,一位長於所羅門王朝的智者──姑名之日雅氏──他搜集了許多傳頌於民間的大大小小的象徵( 不一定是沿自猶太民族本身的,也有一些是長久以來已經為其他客納罕地的異教民族所習用的流傳 ) ,塑造了一個名喚亞當的男人,令他長在人類歷史的最前端。就這樣,他把現在人類社會的境況,投射到第一個人身上,並以發生在這第一個人身上的事解釋今天的普遍現象。這個人,名喚亞當,中文翻譯是來自希伯來 Ha Adam = the man. Ha 這希伯來文的冠詞顯示,在作者心中,他並不是一個歷史上的人物。他是 the man: 人的典型 (type );或者說:人的原型 (Archetype ):他代表我們每一個人,即是說:在他身上所發生的事也朝朝暮暮的出現在我每人身上。
要證明這點,首先我們可以舉出一些舊約和新約的例證:在舊約中,亞當不是一個重要的人物,舊約的作者顯然的忘記了這個「人」的存在。在救恩史上,他遠遠不如亞巴郎的重要,甚至連避難於方舟的諾厄比他還要更勝一籌。猶太人只會誇耀說:我們有亞巴郎為父,而絕不會說:我們的祖先是亞當。在新約,除聖保祿書信外,他也從不以一個人的身份出現,只有聖保祿才使這個已經幾乎被人忘懷了的亞當復甦;他喚起亞當的形象,並以之與基督──最後的亞當──相照。我們可以說是基督這個人物「個人化」了亞當。
自從創世紀中看,他也絕不是一個超凡的人,像你像我,他平凡得可以:他必須勤懇地工作,日求一飽、夜覓一宿( 創二15 )。神話說人是灰土所造(二7 ),意即人是脆弱的,會病會死。那個所謂伊甸園,它的原意也只是一片平凡的樂土而已,什麼「地堂」全是後來的註釋。不過人在其中,的確可以安度一個和樂安詳的生活,因為他們與王主同在。 一詞,希伯來人的平安是一個十分在世的平安:長命百歲,子孫滿堂,死而瞑目,無牽無掛。園中的生命之樹由天主所種,意即生死之權全在上主,人的生命源於天主。
因此,當雅氏講述了一個典型的人的犯罪故事的時候,他也同時說:我們也像亞當一樣,是個罪人。就這樣,人類的普遍罪性,這個為猶太人而言十分敏感的問題,便活生生的呈現在我們面前了:除天主以外,沒有人是完美的,也沒有人是正義的,亞巴郎也只能由於天主的仁慈被天主算為正義( 創十五 6 ) ,這觀念乃根源於猶太人的的一神信仰。天主是至聖的,不能容許任何的缺陷,因此任何相反天主的罪都無可寬有,但沒有罪不違反天主,小罪的概念根本不存在,任何最小在天主面前都成了重罪。再者,罪不單有它的個人性,罪的社會性就更為猶太人所重視。因此一人的罪禍及全家,「誅連九族,滿門抄斬」這中國封建時代的嚴刑峻法為猶太人並不陌生。因此祖先吃了酸葡萄,子孫的牙齒也要遭殃,一人之罪,數代遭殃;一君之罪,整國判刑。
為什麼?因為我們都犯了罪。
但問題仍然存在,為什麼我們會犯罪?誰令我們犯罪?天主嗎?不可能,因為天主是全善的,與罪絕緣;那末唯一的答案只有人了!天主創造了一切美好的,但人卻將美好的一切變成敗壞。這樣,我們已經進入了問題的另一核心:罪孽之下的根本善性。

二、根本上的樂觀主義──人類的良善本性
]創世紀藉著兩個概念去解釋這點:屬於人類本體的美善,與屬於歷史進程的罪孽;二者處於不同的層面,前者比後者更根本,也更深遽,在神話的架構之下,它們便以兩件相連的事的姿態表現出來,人類本體的美善屬於天主的創造,他是天主的肖像,是天主按照自己的模樣造成的 (一26) 天主看了自己所造的一切,認為樣樣都很好(一31) 。除此之外,雅氏更跟著告訴我們這對原始人類的生活:那是一段和樂安詳的日子,在天主與人,人與人,人與大自然之間,毫無隔閡。人神之間是深深的信任,因此禁令不成壓逼,反而引導並保護了人類的自由(二16∼17) 。人和人之間,赤體相向而無羞慚之色(一25) ,胴體之美只會叫雙方更為怡侻,真正的結合使男女的衝突無由出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不會磨難人,泥土的味道是甘美的。統治大地而不含仇視壓逼。這一切都屬於人的本性,他本來就受造如此。可惜這些都失落了,藉著一件事件──人妄想自己成為神,成為善惡的最根本原則(三 5 ) 。一失足成千古恨,而今,天主的命令成了人懷疑失信的機由(三1 ) ,它成了法律,藉著它,罪惡進入了世界(羅五13) 。和諧的男女關係也失落了,男人推委自己的責任,控告女人;而女人呢?投射自己的罪孽到蛇身上(三12∼13) 。原始的秩序喪失淨盡,人必須勞苦操作,頂著烈日,插秧除蟲(三17∼19) 。山林美景,統統變作廣漠黃沙。
就這樣,雅氏便成功地把善惡的根源分別開來,也把表面的悲觀主義帶到另一個更深邃的樂觀的路上去:人之受造本來是好的,是他自己走離了正途。就是說:罪惡不是人的本性,不是他的當然,不足以構成他的本體形態。在我們深重的罪孽後面,有一個更基本的層面,就是比罪惡更「原始」的良善。正是這根本的樂觀主義令這飽嘗苦難的民族滿懷希望;正是它帶領他們引頸冀望天主的慈愛,而不是祂的刑罰。猶太人深深相信:天主遲於發怒,富於慈愛;縱使祂要定人的罪,然而就在這定人之罪的當兒,祂也同時告訴我們:你的罪惡已被赦免。大家都是罪人,對的,但我們的罪都被赦免。
這就是猶太人最縈繞於心的困惑。其實何止猶太人?真正的問題又那有古今中外的界限?它甚至沒有一個真的答案,任何解答都只是相對於發問者的時代、文化、認知與理解而已。也許它甚至不在人的外面,只偶然為人所遇到,而是生活在人的心中,滲透到人的血液?,控制著人的一思一行,以至認識了它,便認識了這個人,以及和他一起分享著這點血液的整個民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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