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學論集主頁 | 張春申 譯 |
 

 

57
神學論集
(1983)p383-390
-    

耶穌與基督教會 

      

 張春申



耶穌建立基督教會似乎是家喻戶曉的事,教會便是那些相信耶穌是救世主的人所組成的。不過如果進一步要確定耶穌究竟怎樣建立教會,那又並非一件簡單的事了。首先,「教會」這個名稱在四部福音中只出現三次 (瑪十六18,十八17)。因此令人對於瑪十六18中耶穌所說有關建立教會的話的可靠性發生揣測,這在今日福音批判時代已經不再令人見怪了。其次,耶穌在世時便接受了猶太宗教,一直到死沒有顯著地自立門戶的跡象,那麼怎樣又可以說,祂死而復活後出現的教會是祂所建立的呢?在此我們介紹不同理論之餘,想指出一個比較顧全各面的解釋。
一、耶穌宣講、弟子建立教會。
二、耶穌宣講、示意建立教會。
三、弟子宣講、教會建立。
四、耶穌的宣講、死而復活與教會的建立。


一、耶穌宣講、弟子建立教會
第一種理論基本上否定耶穌直接建立教會,有兩種不同的解釋法,說明不是耶穌,而是祂的弟子建立教會。一為理性主義,另一為末世主義。


(一)  理性主義解釋法
十八、九世紀,理性主義排斥一切超自然現象,否認天主干預人類歷史,對於教會的來源只以純粹理性來解釋。
以雷瑪陸 (H. S. Reimarus) 馬首是瞻的理性主義者,認為四部福音是耶穌的弟子與初期教會的創造。歷史中的耶穌只不過是一位充滿政治野心的革命家,為了煽動群眾推翻羅馬帝國統治失敗而被釘死。門徒偷去祂的屍體,捏造基督復活的訊息。於是耶穌的政治動機轉變為宗教性的殉道,產生了福音及教會。雷瑪陸認為基督教會是因為耶穌革命事業失敗,由宗徒假託耶穌之名而建立的。
雷瑪陸等的解釋出於理性主義的成見,先天不能接受超自然現象。他對四部福音的批判只是一廂情願的推測,沒有學術價值。今天的學者也不像他們一般解釋教會的來源了。

(二)  末世主義解釋法
史懷哲 (A. Schweitzer 1875-1965) 認為耶穌和時人一樣相信天主末世的國即刻來臨。這正是祂宣講與等待的事件。但當祂發現自己宣講的天國並不如期來臨,便想祂的死亡定會加速天國的末日來臨,於是祂率領宗徒去耶路撒冷,向宗教權威挑戰對抗,導致被釘死亡的悲劇。末世主義者認為這樣一位期待末日來臨的耶穌,沒有任何理由建立一個團體。只是耶穌死後,門徒根據祂生時的宣講,集合信者建立教會。依照末世主義的解釋,教會與耶穌具有連帶關係,但卻不能說耶穌建立教會。著名的現代主義神學家陸阿齊 (A. Roisy) 說:耶穌宣講天國,宗徒建立教會。
事實上,耶穌宣講天國來臨,但有關這主題,四部福音保留許多難以綜合的語錄。有兩點值得注意:耶穌從未推測時日;祂說天國來臨,天使不知道,人子也不知道 (谷十三31;瑪二十四36)。而且末世主義者說耶穌挑撥政權,自趨滅亡,實在缺少根據。


二、耶穌宣講、示意建立教會
傳統的天主教、基督教神學家都贊成第二種理論。這種理論主張耶穌在世時有意並囑咐門徒將來建立教會。耶穌開始傳教就宣講天國,邀請人們悔改;祂召叫宗徒弟子和他生活在一起,經過一段相當長久的訓練與培養之後,賦與他們訓誨的職責和權力 —— 瑪十六15 ~ 19,十八18。這兩段經文三次提到教會,傳統神學用來作為耶穌示意建立教會的根據。但今日福音批判家中有人對這兩段經文的真實歷史性存疑。無論如何,馬爾谷及路加福音都沒有記載。)
三部對觀福音與保祿書信都記錄耶穌最後晚餐時提出「新約」;新約與舊約相對,似乎耶穌有意建立另外一個與以色列民族有別的團體。
總之,這派理論認為耶穌有意建立教會,並為此囑咐門徒。教會與舊約天主子民有別,是一個新的團體。
基本上,今日對於福音的歷史性,具有不同於傳統的研究方法與結論。四部福音不是耶穌言行的小史或傳記,而是後期教會為了信仰生活編寫而成的,不能未經批判,直接作為耶穌在歷史中的言行。
耶穌曾召叫門徒並派遣他們宣講天國是毫無疑問的,但由此尚難確認耶穌有意建立一個與猶太民族分立的團體。
至於最後晚餐,到底是巴斯卦宴或是一般性的宗教晚宴,一直是討論的重點。更何況我們現在所有的最後晚餐記錄,反映出很濃厚的禮儀色彩。「新約」是當時耶穌的話,或者代表教會的信仰呢?這是批判學上仍存有的問題。
更可惜的是第二種理論中沒有提到耶穌的死亡與復活和教會的建立有什麼關係。


三、弟子宣講、教會建立
第三種理論的代表是布特曼 (Rudolf Bultmann)。說明他對耶穌與「基督教會」看法之前,必須簡述他對人、救恩及教會的神學思想。布特曼全盤接受路德的人學。原始墮落之後,人性完全敗壞。天主在耶穌的死亡機會中實現救恩。但耶穌的死亡只是歷史中偶發的事件,和人類得救並無內在的連帶關係。天主只是藉耶穌死亡的機會啟示救恩。啟示事件具有兩面:一是天主藉著這事件判斷有罪的人;另一是賜給救恩,寬赦罪過。人須以信仰接受判斷與恩賜,接受來自天主啟示的喜訊,並願向所有的人宣講這喜訊,因而教會成立了。
耶穌的弟子便是在祂釘死十字架上的機會中最早相信天主的判斷與救恩的人:他們承認自己是罪人,同時蒙受天主的寬赦。於是他們開始宣講天主的救恩事件。弟子的宣講藉著他們應用的信仰表達方式與言語,那便是記錄在新約中的初傳 (Kerygma)。其實,全部新約,基本上溯源於宗徒的宣講。由此可說,弟子宣講,教會建立,因為教會便是相信弟子宣講、接受救恩的人成立的。
在此可以繼續簡述布特曼的基督論。他是一位先進的福音批判家,但是根據他的研究,對於歷史中的耶穌,今日能知的很少,不過這為教會的信仰並無關係。天主的救恩事件與耶穌的歷史沒有內在關係,只是在祂死亡機會中天主啟示人類而已。耶穌的生平為信仰並不需要;祂死亡中發生的天主啟示事件是教會信仰的根源。至於新約著作,並非建基在歷史中耶穌的生平上,而是耶穌的弟子與初期教會的信仰表達而已。譬如四部福音中,耶穌的誕生、童年、受洗、受誘……復活記載等等,一切都是初期教會自己信仰的創造。歷史中的耶穌與信仰中的基督之間具有中斷的鴻溝。基督的來源是教會;而非教會的來源是基督耶穌。
教會今天繼續宣講天主的救恩,也可以說繼續在建立自身,因為它便是信仰的團體。
布特曼對於福音歷史性的絕對懷疑論今日已被他的弟子超越,歷史中的耶穌與天主的啟示具有內在連帶的關係。天主藉著耶穌的生平、藉著祂的死亡與復活,啟示祂的救恩。雖然不必執著於耶穌在世計劃建立教會的願望,但是教會的建立仍舊來自耶穌。不是弟子宣講,教會建立;而是耶穌宣講,教會建立。究竟怎樣建立,下面我們嘗試說明,至於這第三種理論雖然也有可取之處,不過基本思想缺少可靠的根據。


四、耶穌的宣講、死而復活與教會的建立
前面三種理論,對於教會建立的解釋,偏重於耶穌生平中某個時期,我們以為實該與祂的生前死後相連。教會的建立不應限於歷史中固定的一個日子,而是歷經一段時期。


 (一)  耶穌的宣講與教會的建立
耶穌宣講:時期已滿,天主的國近了……。表示舊約先知預言的天主末世救恩時期業已實現。我們知道祂宣講天國並不限於某些聽眾,而是為一切人的。祂不像當時的谷木蘭團體,或是嚴厲的法利塞人,排斥稅吏和罪人。耶穌只要求人信從祂的福音,堅定地悔改,接受天國的要求;祂責斥面對天國臨近的喜訊,模稜兩可,不加可否的態度。祂迫切地呼籲為了天國必須抉擇。誰若躊躇不決,等於否定了天主末世的救恩。雖然耶穌召叫十二弟子,生活在一起;這僅是一個宣講天國的團體,祂在世時並沒有建立一個教會團體,訂立加入者的條件等等。
不過,由於耶穌的宣講,早使聽眾中分成信者與不信者。有人由於耶穌的道理與奇跡,初步相信猶太民族一直期待的天國業已藉著祂的出現而來臨。雖然對於天國的性質,他們的信仰能夠模糊不清,甚至不很正確,不過他們經驗到天主的能力是在耶穌身上。為此,耶穌即使自己不去組成一個團體,而相信祂的人已經無形中因祂而相合。一旦耶穌死而復活,那些初步相信耶穌的人,將公開成為一個宣告耶穌為默西亞 —— 基督的教會團體。


(二)  耶穌的死而復活與教會的建立
耶穌死後,在宗徒與那些已經相信祂的人的生命中,發生了一件驚天動地,徹底變化他們的事。他們經驗到釘死而埋怨的耶穌,現在生活在他們中間;他們中有人經驗到復活基督的顯現,囑咐他們傳播喜訊。於是自動地在耶路撒冷和那些信徒復活的人團結在一起,這是初期教會的雛型,一個信仰基督的團體產生了。
這個團體的生活是簇新而又平凡的。他們外表上並未立刻與猶太宗教分開,他們還上聖殿祈禱 (宗二46,三1),猶太人的法律基本上他們也遵守。然而他們自己又團集一起,挨戶擘餅,紀念基督的死亡與復活 (宗二46)。加入他們的團體,現在已有一種洗禮 (宗二41),因為他們相信「天主已把……釘死的……耶穌,立為主,立為默西亞了。」(宗二36)。由於這個信仰,他們實際已與不信耶穌的猶太宗教分開。
這個團體的中心是復活的基督,他們在末世救恩已經來臨的經驗中,期待末日的完成、默西亞的出現 (宗三20  21)。同時將這個喜訊四周傳報,於是教會開始擴大。另一方面,宗徒與初期教會,不斷回憶耶穌的生平,祂的話、祂的行為,成為他們宣講與生活的準則。由於復活的信仰,他們相信主繼續通過自己的話與行為,在他們中間引導一切。他們發現耶穌的生平與教會團體之間的密切關係;不管瑪十六18在今日批判家研究下有怎樣的結論,為初期教會而論,這是千真萬確的,教會是耶穌建立的。


(三)  耶穌與基督教會的建立
根據以上的解釋,第四種理論,也是我們贊同的理論,怎樣說明耶穌與基督教會的關係呢?簡單地可以濃縮在三句肯定中。歷史中耶穌的生平是基督教會建立的基礎,復活的耶穌是基督教會建立的來源;末日光榮來臨的基督是教會成長的力量。


結論:第四種理論與前三種理論的比較
(一)第一種理論所強調的是教會在耶穌死後,宗徒的歷史中才日漸成立與定型的。於是它說宗徒建立教會。第四種理論承認這歷史現象,不過同時指出耶穌在世時已經是宗徒的信仰來源,以及復活事件與教會建立的內在關係。
(二)第二種理論所強調的是耶穌的生平言行決定教會未來的建立。第四種理論雖然並不同樣依賴福音中耶穌的具體言語或行動,可是承認耶穌的宣講已經奠定信者團體的基礎,不過教會的建立是由於復活信仰。
(三)布特曼的理論所強調的是初傳與信仰建立了基督的教會,第四種理論同樣注重復活的信仰。不過天主的啟示和耶穌的生平,死亡與復活內在地互相關聯。耶穌不是啟示與信仰的機會,而是啟示與信仰的來源。為此,耶穌也是信者的團體、基督教會的建立者。
這樣看來,第四種理論將其它三種理論所強調的也是值得承認與注意的因素完全接受,同時也捨棄所有的限度,甚至不正確與錯誤之處;事實上,它也是學者彼此了解與批判的結果。而且,梵二大公會議教會憲章首先提出教會的奧跡性,表示教會超越理性、超越歷史的因素,那麼它的建立也無法只由理性與歷史來說明。第四種理論一方面在歷史現象討論教會的建立;另一方面卻又根據復活信仰,肯定教會的建立;間接也顯出了自身可取性。

 

 

本檔案未經整理

 

 
| 神學論集主頁 | 張春申 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