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學論集主頁 | 張春申 |
 

 

56
神學論集
(1983)p339-350
   

利瑪竇與教會本位化       

張春申



這是本屆神學研習會最後的一次演講,前面已經研討了利瑪竇神父的生平、靈修與傳教生活,以及如何應用有效的大眾傳播工具──中文著作,向當時社會的主流宣講基督的福音。因而發現在他身上有很多事與我們今日的傳教具有密切的關係。現在我願意自教會本位化的角度為四天演講的重要內容作一綜合。
首先心須聲明的:教會本位化是現代神學、傳教學的概念,我們並不想利瑪竇己有此概念。我們只能回顧利瑪竇的傳教生活,發現與教會本位化有關的因素;有的接近教會本位化;有的幾乎已是教會本位化的工作。所以,這一綜合一方面紀念他,另一方面針對現代而繼往開來。本文分三部分:
(一) 什麼叫做教會本位化。
(二) 利瑪竇傳教生涯中接近教會本位化的因素。
(三) 利瑪竇傳教生涯中呈現教會本位化面貌的因素。


一、麼叫做教會本位化
從一九七六年以來,中國主教團提出了「教會本位比」、「建設地方教會」這一口號。不過,「教會本位化」一詞今日己被極廣泛應用,凡是教會和當地文化有某種接觸,往往就稱它為本位化。為此傳教學上像適應、權宜等等有時都混稱為本位化。其實,教會本位化嚴格而論,至少包括下面的四個概念。
(1) 地方教會
教會有基本的兩面:一是教會的大公性,構成大公教會的因素,主要的就是保祿在厄弗所書中提出的:一個身體、一個聖神、一個希望、一主、一信、一洗禮、一位天父……(弗四4~6)。也就是說,教會無論在什麼地區、任何時間,都是這樣的大公教會。
另一面便是地方教會。它是生活在一個文化地域的天主子民。按照梵二大公會議「教會傳教工作法令第19號」,地方教會是「深入社會生活,和當地文相當和諧,並享有相當的穩固基礎」。 因此教會的種種大公因素,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深入當地社會生活中,其中包括政治、經濟、教育等等領域。地方教會不是處身在社會邊緣上,而是基督化了本地居民的生活。這是構成地方教會的首要條件;也等於說教會真實地影響、改變了當地的生活型態。
至於構成地方教會第二個重要條件就是與當地文化密切配合。教會的組織、禮儀、道理應用當地的文化求表達。當然,當地文化並非僅指狹義的哲學、文化、藝術;而是包括整個生活方式。在這裡已牽涉到很深的降生神學。聖言成了血肉,祂是真實的人、猶太人;同樣教會在耶路撒冷成為與猶太文化和諧的耶路撒冷教會;在格林多成為與希臘文化和諧的格林多教會。
教會雖是天主的團體,也是人間的團體,具體而言,構成地方教會的第三個條件是,應由本地信友組成,並在這些信友中,產生領導該地教會的聖統,物質和經濟方面,也由當地信友支持,這樣才能有相當穩固的基礎。
教會歷史的初期,大公教會與地方教會兩面,一般而論,保持得相當完美。尤其在保祿的著作中,一方面有大公教會的信念,另一方面呈現出地方教會的面貌。但在歷史演變的過程中,尤其當東方教會和西方教會分裂之後,大公教會遭受分裂之後,而西方在羅馬教會的強大影響下,尤其十一世紀之後,地方教會的色彩逐漸衰微。
利瑪竇的生活背景是十六世紀的歐洲,當時新教初期,猛烈攻擊羅馬教會和教宗的身分,導致羅馬公教會更強的中央集權,要求西方教會在道理、禮儀、管理上趨向一致化(不過,當時羅馬公教會也只限定在現在的歐洲地區。)。當然在這種氣氛中,神學界自然對地方教會不予以重視。利瑪竇便是受了這樣的神學培養。不過他的生活智慧以及他在天主聖神靈感中所表現的信仰意識,卻超過當時教會學的限度。換言之,地方教會的內涵,多多少少在他偉大的心靈中己有所感。試看他後來傳教生活的許多行動,便可以這樣肯定。
(2) 文化與宗教的神學
地方教會既然要與當地文化相和諧,顯然後者具有內在價值。為此假若一個教會的神學對當地文化既不欣賞,又不肯定其意義與價值,地方教會的概念自然不會提出。
教會初期對地方教會相當重視,同時神學上對文化與宗教足夠積極。至少東方亞歷山大里亞的教父對希臘文化十分看重;若神學言語來說明,他們提倡所謂「聖言的種籽」理論。太初的聖這不斷地在人類歷史中行動著,不僅在以民中,也在其他文化中撒種。因此,這些教父們認為希臘哲學含有天主聖言的種籽。所以,教會在這個文化區很自然地配合當地文化,汲取其精華來表達自己的信仰生活。可見地方教會的本位化假定神學上積極地肯定教外文化的意義與價值。
那麼,在利瑪竇時代對文化與其他宗教又有怎樣的一種神學呢?上面說過在利瑪竇時代,地方教會的意識低落,實在與當時神學界對文化與其化宗教的立場有關。十六世紀的歐洲神學繼承奧思定思想,承認基督宗教之外,在天主照顧下,人類可以有高尚的倫理生活。但對宗教而論,神學家認為:只有唯一真宗教(基督宗教)能教導人與天主來往的真理。消極而言,基督宗教外沒有救恩真理,其他宗教非但不能能引人得救,而且來自敗壞的人性,亳無救恩價值。這種神學理論實在影響利瑪竇後來對佛教、道教的態度。
今天梵二大公會議後的神學,一般而論,對所有的文化與宗教有非常積極的態度。在「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這一著名文件中,承認其他宗教也在天主的照顧下,也有尋求人類「得救」的真理。其次,「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中,對所謂文化有更廣的看法,包括政治、社會、經濟……,人類在天主的領導下,在各種領域中謀求人性的完成。這種新態度有利於地方教會的意識化,也引起建設地方教會的需要。
(3) 基督信仰以及文化與宗教
再進一步,所謂建設地方教會,實在建基於基督宗教面對文化與其他宗教的超越與內在兩面。教會是超越的;它本身不是文化;它來自天主,接受耶穌基督來自天主的啟示。所以作為宗教而論,它也是超越的,也因為它是超越的,便能內在於任何文化,甚至吸取其他宗教的因素,只要那些文與宗教的因素、與天主啟示的真理不相違背。因此,教會不單是超越文化,同時又能內在於文化,並且吸收其他他宗教的積極因素。超越與內在是教會面對文化與其他宗教的兩面,這是構成地方教會的重要關鍵。
(4) 教會本位化的理想
「教會傳教工作法令第21號」,把一個理想的地方教會很具體的描述出來。它是由基督信友組成的團體,在某一文化區中由足夠的本地天主子民來領導;在信仰、禮儀、道理上配合當地文的思想型態:意即信仰表達、禮儀生活......各方面應當反映出這一文化的面貌。甚至教會的結構與新的職務,也能與本地文化配合。理想的地方教會面對本地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能夠講出基督仰的訊息,讓人分享福音。正如故于斌樞機主教曾說過的:「中國基督化;基督中國化。」
利瑪竇在傳教的起始,當然不會有這樣成熟的概念,但他的信仰意識在天主聖神潛移默化下,卻不斷地發現傳教的正確方向,嘗試著不同的傳教活動;自今日的本位化角度看來,似乎多少都與建設地方教會有關。下面我們便分為兩方面加以探討。

二、利瑪竇傳教生涯中接近教會本位化的因素
儘管利瑪竇是一位知識份子,說著一口流利的中國話,能著書立說,但他絕下是一位傳教理論家。相反,他是一位非常實際的傳教士:他注意四周的環境和具體生活中的人,他那充滿傳播基督喜訊的心,不斷地摸索、觀察、尋找可行之道。最後他信仰經驗中發現的傳教途徑,遠比書房中想出的資料更為寶貴。
(1) 來自范禮安「視察」神父的指示
耶穌會士進入中國,最早到的地方是澳門。那時,領導東西傳教的是聞名的范禮安神父。他積極支持中國傳教士,而且為他們在傳教方面提出具有遠見的指示。他認為中國歷史悠久,文化崇高,人民溫文有禮,這樣一個優秀民族,不久一定能接受基督的福音。所以他堅決主張應當派遣最有學識,兼有德行並幹練的會士來中國。他的傳教政策是特別強調學習中國語言;另外在生活方面,也要儘量吸收當地善良的體俗。對傳教而論,在十六世紀,葡萄牙殖民勢力佔優勢的背景下,這實在是一個新的方向。
一五八三年,羅明堅和利瑪竇兩位耶穌會士同時進入中國,獲准居留肇慶。最初,他們遵照長上的訓示,以中國僧侶服飾出現。他們如何認真去做,不必多述。不過,他們為實現傳福意的理想,為接觸四周的人,接受當地習俗,應用本地言語,這只能說是「適應」,還談不到教會本位化。雖然他們在適應的工作上做了很多事,但只是藉此接觸旁人,還沒有肯定這些習俗的內在意義與價值。「適應」多少給人一種膚淺的印象。不過,實在而論,教會要本位化,第一步是適應,否則是緣木求魚。
面對今日建設地方教會,我們甚至在適應方面尚有斟酌的餘地。客籍傳教士,不用多論,即使本國弟兄弟姊妹,平常所使用的言語和表達的方式是否易為四周接受與了解?今日教會內像利瑪竇一樣,參與寫作行列的人的文字是否讀起來如同行雲流水,或者還是格格不入。這些最基本的適應作已經足夠反省的了。
(2) 了解與學習本地文化
利瑪竇與瞿太素交往,因此獲得不少接近儒者、縉紳的機會,後來在南京和北京受到學者名流的崇敬。任何社會中都有所謂的「主流」,他們的言行影響整個社會的思想和行動。利瑪竇看出代表當時社會的主流人物是儒家的士大夫。假如他們接受福音,於是風行草偃,他人無形中也受福音的影響。
利瑪竇能抓住要點,通過主流宣講基督訊息,我認為這是走向本位化一個很重要的因素。至於具體究竟有怎樣的影響就難以估計了(雖然在一六一O年,利瑪竇去世時,各地受洗的信友才有兩千五百人。)主流代表一個文化,他們受福音的感化,也就是一個文化的吸收福音。這是教會本位化的基本工作。
那麼,今日臺灣的主流是誰呢?當然主流也能是多元的。假如我們的教會一直處在社會邊緣,與主流不接近,實在談不上教會本位化。
(3) 改穿儒服後的「福音前導」
教會在傳教歷史中每一階段都有一些重要名稱,二十多年前,傳教學家提出「福音前導」這個專門名詞,這是日本傳教學家Alfonso M. Nebreda,S.J.在Kerygma in Crisis?一書中強烈提出的,傳播喜訊在傳教區事實上沒有得到預期的效果,那是因為傳播福音之前缺少準備工作:了解文化、接觸文化。所謂「福音前導」包含好多不同的內涵,或者自理性與傳統出發,先證明一些信仰假定的真理,如神的存在、賞善罰惡等等;或者指出教會的道理實在並不違反一個民族的傳統思想,甚至與他們的理論是互相配合的。
利瑪竇在他的朋友瞿太素的暗示及他自己的觀察下,決定改穿當時士大夫所穿的儒服;這是在利瑪竇整個傳教生活中極重要的轉捩點。從此,他與許多儒者談論學問、講論科學,並不直接談宗教問題。我們可以稱他的這種方法即是上面所說的「福音前導」。他的代表作「天主實義」,是當時標準的「福音前導」書,內容一一揭露中國的傳統文化絕不與他所傳的基督福音相衝突。
今日我們要深入社會,建立地方教會,「福音前導」實在有其必要。相信大家都可看出,教會在我國依舊遭受誤解;有的來自歷史,有的來自文化。除非我們做好「福音前導」的工作,難能引人接近教會。當然利瑪竇「天主實義」的純粹理性的方法,今日「福音前導」專家已有較新、較合乎教會本質的糾正與更新。不過某種程度的準備工作,為傳播福音之前常是需要的。即使有些教派認為不必準備,只要如同保祿一般直接傳報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就夠了。不過這究竟是例外的態度,一般而論,我們還得如同利瑪竇一般,根據當代文化指出福音的可信性。
(4) 祭孔敬祖的權宣
有關祭札敬祖問題,利瑪竇時尚未產生以後中國教會的禮儀之爭。那麼他的態度是怎樣的呢?我們說過,他不是一位在神學與傳教方面的理論家;他只是根據自己的觀察、詢問、以及在實際環境中的反省,認為那些習俗並非屬於某一宗教組織的禮儀,而是中國社會中的傳統。為他而論,並不含有迷信因素,因此他認為領洗後的基督徒可以參與這樣的祭孔敬祖。按幾位研究利瑪竇的專家的意見,利神父對祭孔敬祖的允准是權宜、通融(Accommodation)。就是說當基督信徒有更深的信仰生活之後,自然會棄置這一類的習俗,而專注於教會的禮儀生活;這便是所謂的「權宜」態度。
權宜、通融並非就是本位化;但是教會走向本位化目標的途徑中必須保持的態度。面對一個文化區域的習俗,除非顯明與信仰不合,不宜貿然判斷,抱著消極與敵對的立場。尤其在新教友中,權宜、通融是培植信仰的過程。
至於今日有些弟兄姊妹努力於地方教會的民間化,更需要權宜與通融的態度;不過後者不是妥協,我們的信仰是不容變質的。
(5) 對於中國宗教的態度,不易為今日教會本位工作者所欣賞
羅明堅神父認為中國人的宗教情操很深,渴望與神明來往;但是一般的老百姓的宗教生活中,摻雜著不少迷信的色彩。至於利瑪竇對於當時的中國宗教是很消極的,因為當時的神學論題否認其他宗教的價值。教會接受天主的啟示是唯一的真宗教;除了耶穌基督親自建立的教會外,其他宗教沒有來自天主的救恩真理。利瑪竇受了這樣的神學培養,自然對佛教、道教非常冷淡,甚至針鋒相對。那本有關宗教寫得最多的「天主實義」,對於佛教、道教只顧批判,缺少了解,他自己後來也對這種態度不滿,因為這樣徒然引起對方的惡感。
今日有些研究利瑪竇的學者,對於他要求教友毅然燒毀所有進教之前來自其他宗教的物品,不免表示惋惜。但是,利瑪竇究竟也是時代的產兒,無法超一切限度。

三、利瑪竇傳教生涯中呈現教會本位化面貌的因素
(1) 生活交談
利瑪竇到了南昌之後,廣結各界人士與之交友,進入士大夫階層與之來往,也就在生活中開始與學者溝通。由於一分實踐的天賦,或者我們可以說信仰的態度,便有了今天傳教學上相當欣賞的途徑。利瑪竇的尊重個人與謙虛的態度,不知不覺培養出今日教會中所說的「生活交談」。他無形中吸取了對方的優點。同時,在生活中不能不流露來自基督信仰的種種因素,對方不但景仰讚嘆利子的為人,在自己生活中都受了影響。他給予當時人有怎樣的印象呢?與他友善的一般朋友,甚至當時反對他的著作中,稱他是「西方聖人」。和利子相友善的汪建內說:「......非佛亦非老,飄然自儒風。」我們可以隱約想像一位流露儒者風度的利瑪竇。因此,具體而言,利瑪竇的傳教就是在他與人交往的實際生活中進行著。大家注意的一部著作:「交友論」,便是居住南昌時所寫的。作為一個對於交友如此了解之深的人,怎樣不會效法對方的品德,同時也表達自己的理想呢?雖然利瑪竇自己並沒有我們今日對「生活交談」的意識與肯定,但自今的傳教學看來,他的「生活交談」的影響卻又難以估計。
今日教會處身於多元世界中,我認為教會團體不該再限於思想交流的工作,而更是在生活各方面,平等接觸,根據福音思想提出自己的立場——來自基督的立場,與別人分享,也誠意地願意聆聽和接受別的團體的看法,並在平等討論中互相觀摩,而各有影響。
(請詳閱:張春申,利瑪竇的生活交談,教友生活週刊,七十二年一月二十日,第四版)
(2)倫理學的本位化
利瑪竇閱讀中國古籍,同時與文人學士結交,根據自己的觀察,發現中國人是特別景仰道德,願意修德的人,而且行為良好(這當然是指那些與他接觸的人士),實在具有高度倫理生活。他在致澳門耶穌會副省長的信中清楚表示:「……有史以來,中國人就遵守人性的天理,較我們西方人還完善……。」利瑪竇自己認為在中國學人中間必須注意良好的生活,要求合乎中國人的倫理道德的標準。在當時中國學者眼中,利子是西方「聖人」,表示他的確已經具有合乎中國道德標準的人格了。總之,這是他作為基督信友,耶穌會士固有的修養,不過這修養是他在中國風土二十七年中吸取了許多東方儒家的特殊面貌。
利瑪竇時代,教會承認有關倫理道德,教會之外不乏天主的照顧而有良好的生活,他卻能吸收本地倫理思想,把信仰中的倫理貫穿和諧,這就叫倫理學的本位化。這在顧保鵠神父的演講中清楚地指點出來了。
倫理學本位化只是神學本位化的一環而已,今日我們正在努力發展的中國神學,可說四百年前利瑪竇已經起步了。
(3) 培植本地聖召
地方教會不只要求當地的天主子民,而且需要由本地信友負責教會的管理與傳教;換言之,地方教會必須培植本地神職人員、本地修士、修女。四百年前來華的耶穌會士已經重視此一工作,他們在澳門己經創辦類似今日備修院的團體。利瑪竇進入中國內地,不久便開辦初學院。這實在是建設地方教會的遠見之一。事實上,利神父在當時傳教生涯中,不少工作是由那些初期中國耶穌會士負責分擔的。尤其當一位外藉神父不便親自出面時,他的修士為他解決了好多困難問題。可惜,這方向在後來中國傳教史上沒有進展,反而處處受阻。
(4) 文化工作的教會幅度
明季首先將西洋文物和思想帶來中國的該是利瑪竇神父。另一方面,利瑪竇也把中國文化介紹到歐洲。他實在是明季溝通中西文化的第一人。
不過利瑪竇的文化工作中常有一個教會幅度;在當時教會學的角度中,他顯出自己是奉「教化皇」(教皇)東來中國。利瑪竇在天主實義中,對教宗的介紹已經表示他的意向了。這個最高位的教化皇,專門代替天主頒佈教令,以訓導世界為自己的職責,然而他不結婚,只選賢者繼位,其餘國家君王都臣服於他。他委託各地的導德賢明之士(主教們),在許多國家中代替教誨治理。這實在反映出中國傳統堯舜時代的理想。利瑪竇引入認識的教會,支持他所傳一切的可靠;但教會由於傳教士的工作與生活更加顯得可信。一方面由於他所介紹的教會的性質,使人了解他教導西方學術的動機與精神;他沒有別的企圖,只是為了傳道,這己經含有教會的大公精神。另一方面,利瑪竇在科學上的高水準,使人聯想到教會生活各方面的豐富,因而接近福音。實際上,利瑪竇的文化工作常與教會幅度連在一起。也就是說,教會面貌與文化工作相連,兩者之間構成密切的相互關係。
利瑪竇時代,文化工作的教會幅度為我們臺灣教會是一個啟示。一個吸引大眾的教會,具有遠大的理想,聖善的情操,高尚的道德,引起社會大眾對教會本身的肯定。假使我們要深入社會,建設地方教會,必須具有吸引社會大眾的面貌。同時,它的文化工作應有足夠的品質。沒有前者,即使文化水準高,會使人懷疑教會文化工作的動機。沒有後者,即使教會的面貌好,會令人惋惜教會為什麼去做那種低水準的文化工作。所以傳播福音的教會幅度,今日更為傳教學所強調。
(請參閱:張春申,「利瑪竇對我國教會的啟示:文化工作的教會幅度」,神學論集(55),一九八三,三一~四一頁)。


結論
正如這篇演講開始時所說的,我們只是把本屆研習會所有題目自教會本位化角度作一綜合。利瑪竇神父在傳教生涯中所有的重要活動,直接或間接都可以與本位化相連,雖然他自所處的時代,尤其在神學界中,並不重視,甚至阻礙地方教會建設。因此,如果我們說利神父是傳教史上的先知實不為過。
不過,先知性的行動並非個人的創造,而是天主聖神的靈感,以及信仰意識的實現,而這一切需要靈修生活的配合。那麼利瑪竇的靈修、傳教靈修,實在是接受來自聖神靈感的田地。所以中國教會在紀念利子來華四百週年時,不但讚嘆他的傳教創舉,而且也應該則效他的靈修生活。
今年在主教團的號召下向外傳播福音,呼籲三萬人的歸依,但是必須教會團體先在信仰生活中扎根,培植一個當代的傳教靈修,方可奏效。

 

 

本檔案未經整理

 

 
| 神學論集主頁 | 張春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