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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論集
(1983)p327-338
   

「天主實義」的修養論       

宋稚青



遵照本次神學研習會籌畫人的指示,本講題應從天主實義之五、六、七、八四篇中,摘提有關修養的資料,加以整理評介。但是除第八篇外,其餘各篇在靈魂論(五、六)和倫理學(六、七)二講題內均已涉及,我希望提出的論點,不與以前的講話重複。

一、修養的先決課題:人性論(參閱第七篇論人性本善而述天主門士正學)
(一) 對儒家論性的批判
利氏崇儒,而儒家一談到人的修養首先提出中庸上的話:「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可是儒家由孔子的倡導,對人性提出一句「性相近,習相遠」的論點,而自孟子主張性善,荀子主張性惡以後,儒家對人性的主張眾說粉紜,莫衷一是。因此利氏批評說:「知事而不知己,本知之亦非知也。」(天主實義第七篇)利氏的意思是說:人性是人自己的事,對自己的事不知道,對自己以外的事即使知道,也不算真知。可見解決人性的問題非常迫切而需要。


(二) 利氏為人性和善惡所做的解釋
性是各物類之本體,同類必同性,世人皆同類,故有相同之本性。這裡所謂之本體是指拉丁文的Substantia。因此,凡不屬此本體的事物也沒有此體的性。
人的本體是理性,正如士林哲學說的,人是有理性的動物。人是天主造的,而天主所賦與的理性是善的, 所以人性是善的。
善惡來自人性的運用。人的行為如不被偏情困擾,做事皆順理,則為善行,若為偏情所迷惑而違理,就成了惡行。
猶如生理上的口若沒有害病,吃甜的覺得甜,吃苦的覺得苦;一旦害了病,吃甜的也覺得苦了,吃苦的也許感到甜了。性情也是這樣,一旦有了惡的偏向,判斷和喜好就不正了。
以上的理論並沒有解決性究竟是善是惡的問題,因為中國人說:「出善乃善,出惡乃惡」,若人性是善的,惡從哪裡來?
利氏在這個問題上,提出了士林哲學對惡的解釋。因為惡不是「實物」,而是「無善」的意思,猶如死是「喪生」;人有自由,不是非行善不可。因此可能行惡。
利氏進而發揮人性雖善,但不一定都成為善人。善人惡人之分,在於自願行善或做惡,行善的人是善人,做惡的人是惡人。
天主賜人行善做惡的取拾權力,是天主的恩賜。天主造人沒有用到人,要人行善卻用到人,所以天主願意人修德行善,修身養性。
這種行善論和中國當時流行的學說略有出入。當時的人因受到宋明理學和佛學的影響,認為人原有美好的人性,只要維持原有心性,人性如同明鏡不使染塵埃,如果染了塵埃,拂拭了塵埃,就恢復人性的光明了。所謂「明心見性」,就是這個意思。
利氏這種理論反駁道:假如善人就是恢復本性的人,那麼生下來的人不就都是聖人了嗎?孔子說:「有生而知之者,有學而知之者」,可見人有不同的知識和德行,並不都是一樣的聖人。
利氏根據士林哲學的理論分別性善與德行之善不同:
性善是天賦的,沒有人的功德。不論好人壞人皆有孟子所說:「見孺子入於井」的惻隱之心,這種同性心是人人皆有的本能,利氏稱之為良善,鳥獸亦有,不算德行。人心在剛出生時像一張白紙,又像一位美麗的女人,她的美雖然可愛,卻從父母遺傳而來,不是她修來的。
另一種善,利氏稱之為習善,則是見義勇的德之善,是練習行善而獲得的行善能力,簡稱之為「習善」。


二、修養在於習善
利氏解釋了人性的問題之後,立刻發揮西方的德行論。
(一) 德行是靈魂的寶貴服飾(神性之寶服)
由習行的善而得到無形的服飾,加於妝修精神體的靈魂,使人成為聖賢;由習行的惡,就如脫去靈魂的服飾或污穢了這服飾,使人成為壞人。
服飾一詞,天主實義所用的可能是拉丁文habitus,中文以神性寶服表達,比較具體,易於領悟,猶如前述之生來美麗女子,外著錦繡服飾,那就美麗極了。意思是說:生性善良的人,再練習德行裝飾靈魂,才算真的聖賢。
可惜人皆重視外界的財寶、身體的享受人,而輕視內在的、精神的真實,真是可悲!
人是由形體與神體合成的,貪求現世財物的人,便是做財物的奴隸,只是追尋形體的事,不知修德。而修德之人,以神體為重,把形體看做裝盛神體的器皿。形體可破壞,神體卻永存。
這種重神體輕形體的知識明瞭起來困難,實行起來更難。知而不行,比不知不行的受害更大;猶如吃東西的人,吃不消化,比未吃的人受害更多。
中國人重視書本的知識,但書本的知識眾說紛紜,使人迷惘,因此需要以西方的道理來彌補。


(二) 利氏對神修的闡釋
利氏強調的學問是內在的,為自己有用的,總之,是成全自己的學問。
利氏說明人如何由五官三司得知識,發揮理智(明悟)和意志(愛欲)的功能,追求仁義,才可成全自己。
利氏申述:在人內的精神體是人的主宰,培養這精神體就叫神修,神修進步,形修也隨之有進步。所謂成全自己即指成全自己的精神體。這個精神體,中國人稱之為心。
原來人外有五司,即耳、目、口、鼻四肢(四肢現代語稱為觸覺);內有三司,稱為記含、明悟、愛欲(現代名稱為記憶、理智、意志)。
外五司是有形之身與外界接觸的官能:內三司則是屬於無形之神,把外五司收納的事物加以收藏(記含),分辨(明悟)、好惡(愛欲)。
這身心之分的思想與中國古代哲學頗為吻合。孟子說:「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告子上)
內三司尤其理智和意志二司在修養的事務上很是重要。理智專管明白事理,追求真理;意志專司願望與喜樂,追求善。簡言之,理智的對象是真,意志的對象是善。理智獲得的真理愈淵博深入,理智愈充實;意志享受的善愈美好完整,意志愈成全。反之,理智和意志就得不到滋養,無形之神就出毛病。
理智最大的功能是明義,意志最大的效力是仁愛。所以說神修的最大目標是修仁義。

三、修養的步驟
天主實義第七篇:「論人性本善而述天主門士正學」討論到仁義,便立即轉入修養在力行,去習善等的話題;然而我認為當先敘述一些其他的步驟,這些步驟,利氏在四、五、六篇內已經討論過了,因此略過。然而我們以修養做專題研討時,就需要做回顧的工作。
(一) 第一步驟:要培養純正意向
(參閱第六篇:解釋意不可滅,並論死後必有天堂地獄之賞罰,以報世人所為善惡。)
決定行為善惡的固然在行為自身,但意向尤為重要。利氏稱無意向就沒有善惡;有善意,雖因估計錯誤導致惡果,亦不為罪;反之,有惡意而偶然產生了良好效果,仍然犯罪。
利氏指出天主教倫理學的兩項原則:

  1. 意向善,行為也要善,否則仍是惡,例如偷竊他人財物以供養父母;供養父母的意向雖善,但偷竊行為是罪惡。
  2. 善行為惡意向也是惡。例如濟貧為沽名釣譽,或為利用窮人行兇,此濟貧行為是罪惡。

對這兩項原則,利氏引用了一句西方公論:「善者成乎全,惡者成乎一」。
意向的種類很多,做事為了保護身體的健康長壽,或增加財富,或受好名譽。利氏分析孔子的春秋大義;也談到孟子見梁惠王所談的利,終於提出義利之辨的原則,就是利不可違反道德。主張利益也是督促人行善的良好動機。
利氏提出為利的真諦,引易經的話說:「利者義之和也」(乾卦文言),又說:「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易擊詞下傳)。然而,最大的利不在現世,而在來生。要考慮死後的大事,為此不可依戀現世的壽考、財富,名譽,這一切轉瞬即逝;人生如演戲一樣,永生才是真的結局。
真利不但不可違反義,而且要導向義,人做事不但不該見利忘義,而且要捨利取義,故此要練習使意向逐步昇高,藉此機會利氏提出正當意向三個等級:
下等意向;得升天堂,免下地獄。
中等意向:報謝天主所賜恩德。
上等意向:契合天主聖意。
要勉力以最上等的意向行善。因為天主無限美善,應當愛她,不是因為怕受罰而行善。
但是一般人並沒有這樣的上等或中等意向,那麼下等意向不可無。但中國人對天堂地獄認識不夠,也沒有堅定的信念,尤其儒家書中很少談天堂地獄;佛家所談的天堂地獄不符合天主教的道理。
利氏遂以相當長的篇幅證明天堂地獄的存在,申述天堂福樂,地獄痛苦都是無窮盡的,最後以天福使善人滿足而結束第六篇。
(二) 第二步驟:刻苦與齋戒
利氏在天主實義第五篇「辯排輪迴六道戒殺生之謬說而揭齋素正志」的第二部分,講天主教雖不相信輪迴,不戒殺生,卻主張善用萬物,和齋戒以事奉天主。
天主教所說齋戒有三種意義:(一)痛悔贖罪,(二)清心寡慾,(三)助人追求心靈的幸福。
我們把利氏的齋戒視為修養中的消極方法(所謂刻苦犧牲者),或稱之為淨化功夫。這種功夫在修養上的重要性,是中外所公認的。
利氏提出人需要守齋的第一種意義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人違反天主刻的良心上或刻在石版上(暗示十誡)或寫在書上(暗示聖經)的道理,犯了罪後,應及早回頭,對過去的罪要心內懺悔,減少食物,吃素或用粗糙的食物,以表示自責悔罪之誠意,祈求天主赦罪免罰。
第二意義:是因為人有私慾,蒙蔽理智,引人不照道義行事。因此人要想修德,先要克服私慾。
修道人應把肉身看成仇敵,不可嬌生慣養。肉身最大的享受是飲食,要視飲食如藥物。何況吃喝傷人超過武器。五慾(聲、色、香、味、觸)的享受引人做惡,故當節制,使之受理智的指揮。
第三意義:是貪求肉身享受的,享受不到心靈的辛福。人生在世不是為吃喝玩樂,而是為照天主意旨生活,享天主賜的幸福與平安。於逸樂的人不能享受正當的喜樂,貪吃的人與禽獸無異,節制飲食才能和天使相仿。仁義令人心志清明,逸樂使人心志昏迷。
利氏分齋戒為若干種:即時齋、味齋、餐齌、公齋、私齋等。並且守齋要遵守有關年齡的規定並斟酌身體健康的情況;況且守齋的真義,不在禁吃什麼食物,而在迎制人的私慾偏情,這是極應注意的。
(三) 第三步驟:改毛病修德行
修德是常期的鍛練,要持之有恆。這種鍛練的功夫,先要從改正惡習著手。
修德好比種菜,應先整理土地,拔除野草,拋棄碎瓦亂石,然後才可澆水播種。
改正惡習,要先行克苦;克除驕傲才能修謙遜,不耽於酒色,才能修勇毅。何況有毛病的人不能中悅天主,還談什麼修養?
關於改毛病的方法,利氏介紹耶穌會的每天兩次省察,常想天主鑑臨,天主在人心內,自然不為非作歹了。

四、修養的最高目標
改毛病也不可忘記修德,尤其修最重要之德,此德如綱領,修得此德,其他德行就隨之而來。正如易經說:「元者,善之長」(易乾卦文言),又說:「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同上)。
此德是仁,而仁包括在愛天主和愛人兩端內。
(一) 愛天主,因為天主愛我,生我養我
人的意志嚮往美善,天主最為美善,故當愛天主在萬有之上。
談起天主愛人,但人看不到天主,怎樣知道天主愛人呢?利氏說:與無形體的天主交往必須靠信。
為解釋這「信」的必需性,他從與有形體的人交往取譬。例如:子孝父、臣侍君,如何知道所孝者真是父,所事者真是君呢?因為別人說的,須信任別人的話。
況且天主遠超人的可靠,天主親自給人聖經,這聖經由許多國傳家下來,天下明理的人士都信從。我們因此而信,不是輕信,而是真信、誠信。因信而知天主愛人至極,因此人也該愛天主,並恭敬天主在萬有之上。
(二) 愛天主的人必誠心愛人
愛人才能證明愛天主,愛人不可虛偽,要向別人實踐,特提出施捨五形哀矜,五神哀矜。
五形哀矜為:施食、施飲、施衣、收容、葬死。
五神哀矜為:安慰憂苦者,教誨愚蒙、諫諍人過、寬恕他人,為生者亡者祈禱。
勤行以上為愛天主愛人的善行,則無論做什麼事,都可以無過而合天主旨意了。
真正的愛不是自私的,為圖己利而愛人,如父愛子為得兒子供養。這樣的愛僅是愛自己,並非愛人。
中國對愛惡人,愛仇人的道理,格格不入。利氏解釋道:一則惡人也有可取;二則人應為愛天主而愛人。眾人都是天主的子女,骨肉的弟兄姊妹縱然不好,我也該愛。那麼,惡人雖惡,仍是天父的子女,故此也該愛。
(三) 天主教的道理是,愛天主就應恭敬天主,祈求天主助佑,信奉天主所建立的宗教
人的形體和神體皆天主所賜,因此人不但要心中愛天主遵守天主誡命,而要參加天主所制定的禮儀,念經、叩拜天主。
中國人的通病是修養全靠自己,卻不知道人的意志脆弱,必須依靠天主:祈禱就是祈求天助。
從此談到天主是真神,惟有真神創立的宗教才是真宗教,因此天主教是唯一的敬天愛人的宗教。而其他的宗教:儒、道、佛或三教合一的宗教,均非天主所立的宗教。
(四) 聖職人員的修養
天主實義最後一篇即第八篇為「總舉大西俗尚而論其傳道人士所以不娶之意,並釋天主降生西士來由」。
利氏先提西方人士大致奉天主教,教會的最高領導人為教化皇。天主教內有許多修會,其中有他所參加的耶穌會。修會人發三愿. 三愿中絕色一愿:終身不婚對中國人最難理解:利氏用了很多筆墨來解釋。他先提出中國嘉獎守節婦女以證中國崇尚節德;然後舉出教士不婚的八項理由,以後駁「無後不孝」的錯誤主張。
利氏在最後介紹人類違反天命,天主降生救世,取名耶穌,證明自己為真天主,祂建立教會,進教者要領洗等重要道理。這一切當然是修養的最高目標,而且為我們所熟知,恕不多贅。
茲簡述教士不婚的八項理由,作為聖職人員的參考:
(一) 無家室之累,以專心傳教。
(二) 免除色情的蒙蔽,方可透澈德行的奧妙。
(三) 世人多迷於財色,為拯救世界應如醫生治病,投以相對的藥,教士既知色、財的傷害,自己先絕財絕色,反世人之道而行。
(四) 教士既然立志克己,並防止世界人慾橫流,時間與力量均感不足,哪有能力服事妻子,生育孩子?
(五) 養馬者為使馬能善跑善戰,不使他與異性馬接觸。教會為使這些教士如戰士一般剛毅勇敢地擴展天國,不准他們結婚。
附則:收穫的穀應保留精華獻於君王,不播種田地內;教士便是保留的精華,獻於天地大君。
(六) 凡是與禽獸相同的事,不應太重視,而結婚生育之事較傳教為次要;為傳聖道,可以捨生,何況次於生命的婚姻生活呢? 更可以捨棄了。
(七) 結婚者要顧家,困守家園;而傳教士則志在四方,以天下為家,以天主為父,以天下人為兄弟,這氣量是多麼豪放啊!
(八)天使無色慾,教士不婚,近似天使。
最後註明,教士不結婚,並非反對婚姻。
利氏反駁孟子「無後為大不孝」的理由,非常堅強有力;但在今日,時過境遷,實用意義大為減低,不再敘述。


結論
綜觀本講題所列各點,利氏的主張及其陳述的理由,不但成為當時非常需要的理論,而且成為以後三百餘年的謢教模式;直至廿世紀初年,教會著述一涉及類似問題,不重述利氏的觀點。
然而對教外人之影響,尤其對教外文人的影響,拙見認為不甚顯著。
例如關於人性善惡的問題,教外人討論有關問題的書籍或文章,無人引述利氏的論點。再如利氏所譯人的三司的名稱:明悟、記含、愛欲本來很恰當,但現在己廢而不用,且改為理智、記憶和意志了。
至論修養的意向(原文僅一「意」字,易生誤解)屬於天主教的倫理重要課題,卻未被教內外人士有所注意。
關於天堂地獄的觀念,教外人絕人多數保留佛教的傳統,未接納天主教的道理。
當然,這些後果並非由利氏著作造成,而另有多方面的原因。利氏著作的本身確實完成了他時代的使命;但是為我們現代人,哪些繼續採用,哪些需要補充,甚至有什麼該修訂的觀點,都值得我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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